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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增值税纳税实务研究论文(共5篇)
编辑:雾凇晨曦 识别码:130-901149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2-06 15:47:2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制造业增值税纳税实务研究论文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时代的不断进步,我国各项法律法规也逐渐趋向于完善,各行各业也因此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其对于纳税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同时依法纳税也是我国每个公民包括各行各业应尽的义务,作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税种。在制造业中,其涉税最多的业务就是增值税业务。因此为了增强制造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其价值最大化,本文将以我国制造业为研究对象,针对制造业增值税,对其纳税实务进行分析和研究。

二、增值税的概念及特点

1.概念。在我国境内有一些单位和个人从事加工、进口货物以及修理、装配劳务方面的活动或者是从事货物销售的活动,而所谓的增值税就是针对这些单位或者个人所取得的进口货物金额以及应税劳务或者是货物的销售额来计算税款,从而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税种,实际上它属于一种流转税。因为增值税征税的目标主要是商品的附加值以及其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中的新增价值,所以该项税种被命名为“增值税”。纳税人依据企业会计资料以及企业规模程度来讲,具有两个分类,即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本文将以一般纳税人作为本次研究的研究主体,因为与小规模纳税人相比,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事务具有复杂性。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只要在购销业务过程中商品出现了附加值或者出现了其他新增价值,那么就要进行纳税。在实际计算当中,商品的附加值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新增价值是很难被估量和精确计算的,所以我国采用税款抵扣的方法来对其进行计算,这也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计算方法。下式为应纳增值税额计算公式: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前期留抵税额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2.特点。

2.1普遍适用性。对于生产领域、进口商品领域、批发和零售领域以及加工和修理装配等领域来说,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在这些领域中具有普遍适用性。

2.2价外计税的特点。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计算办法与其他税种不一样,它实行的是价外计税法,也就是依据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格作为计算方法。

2.3具有专用发票。增值税在我国全国范围内都有统一的载体和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商品或服务进行交易过程中属于一种重要载体,其是购买方作为抵扣税款的一种凭证,同时也是销售方确认收入的证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由销售方开出,是对自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所以,销售方应在交易过程中开出合法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确保能够及时记录、登记纳税。而购买方则应该根据销售方开出的有效凭证及时进行税款的抵扣,这样就完善了增值税抵扣的环节,从而确保税款得以及时入库。

2.4税率比较简化。如上文所述,增值税的纳税人具有两种,一种为小规模纳税人,一种为一般纳税人。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又分为两种,一种为商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其适用的增值税的税率为4%;除此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其适用的增值税率为6%。这两种纳税人,都不再进行抵扣进项税额。而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其适用的增值税率分为13%和17%两个档次。

三、制造业增值税纳税实务分析

纳税申报表算是处理增值税业务的最终“产成品”,而这个最终“产成品”又包括两个“半成品”的内容,也就是说纳税申报表包括两项内容,即销售额、销项税额明细和进项税额抵扣明细。所以要想完成纳税申报表的内容,就要先完成这两项内容。

1.销项税额明细分析。整体上来讲,销售明细涵盖了两种增值税征收方法来对销售额明细进行分析的内容。一种是按照简易的增值税征收方法来对制造业的销售额明细进行征收;另一种则是按照适用税率的增值税征收方法来对制造业中的货物、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进行征收。制造业在处理日常的涉税业务时,一笔交易进项税额需要根据销售额的确定来确定。案例一:A制造业企业销售价格为40万元的产品,其增值税发票税额开出了6.8万元,另外还有0.18万元的运输费用,那么增值税发票的应纳税销售额的计算如下:应纳税销售额=40+0.18÷(1+17%)案列二:B制造业企业销售价格为40万元的产品,增值税发票开出的税额为6.8万元,另外还有0.18万元的代垫运输费用,且由第三方来承担该项费用,则增值税发票的应纳税销售额就为40万元。对于以上两种案列来讲,价外费用的归属问题是它们的主要区别。案例一是销售方负责的运输费用,因此应当将该项费用计入税中;案例二代垫的费用并不是由销售方负责的,而是第三方负责的,因此该项费用不用计入税中。在进行增值税计算之前相关会计人员应当分清具体业务的性质,另外也要掌握销售额在税法中的具体规定。

2.进项税额分析。处理进项税额业务主要分三个部分:首先,查看并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合法和有效;其次,检查凭票抵扣的金额以及计算的抵扣金额是否合法;最后,查看有没有发生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案例四:M制造业企业新购进一批生成材料,所取得的发票注明4.5万元的价款,0.765万元的税额,而运输货物所用费用为0.002万元,按统一发票用现金支付。对于这笔业务来说,该制造业的会计人员可以将0.765万元直接作为抵扣进项额,但是实际上,抵扣金额=0.765+0.002×7%,这就能看出该会计人员掌握了基本的税法有关进项税额的规定,并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所取得的专用运输发票除了能够凭票抵扣进项,还能够按照7%的票额进项抵扣进项。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制造业向农民购买的初级农产品,可以按照收购金额的13%,凭借统一的收购发票来进行抵扣进行税额的计算。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法在近几年的改革十分频繁,在税法中有关制造业中固定资产收入业务的抵扣情况也做了明确规定,相关规定指出,只要是应用于制造业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都可以对进项进行抵扣。这些固定资产的来源可以是自建的或购买的,也可以是接受投资或捐赠的。案例五:S制造业企业为了提高生产效率,购买了一台生产设备,价值5万元,相应税款为0.85万元,取得专用发票可以进行抵扣进行税额的计算,为0.85万元。如果企业购买的材料是用于在建工程的,而不是用于生产经营的,那么购进材料则不能进行抵扣,而应该在领取材料之时,对已经抵扣的做进行转出。案例六:Y制造业企业为了进行工程在建领用了价值3.51万元的材料(含税)。那么在会计处理中表现为:借:在建工程3.51万贷:原材料3万应交税费增值税为0.5(进项税额转出)案例七:在进行财产清查时,W制造业企业发现具有5.8万元的材料亏损,经企业调查得出该亏损是因保管员C的失职而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购入材料算是发生了非正常的损失,那么在购进的时候发生的进项税额就不能进行抵扣,而已经抵扣的则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其金额为:5.8÷(1+17%)×17%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其经济体制的改革也在不断深入,而对于税收方面的改革也逐渐加深,其中作为经济制度的一个缩影,增值税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增值税业务的处理在企业中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以制造业为研究对象,对其增值税纳税实务进行分析和探究,希望能够对相关企业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第二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实务G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实务G

知识点10:免抵退税的纳税申报

(六)免抵退税的纳税申报

在进行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时,应先向税务机关的征税部门或岗位办理增值税纳税和免、抵税申报,并向主管征税机关的退税部门或岗位办理退税申请。

(1)向征税部门办理增值税纳税及免、抵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规定的附表,退税部门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向退税部门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经征税部门审核签章的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装订成册的报表及原始凭证,以及主管退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知识点1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处理

(七)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处理 1.先征后退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应以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不含税金额为依据乘以规定的退税率。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例:某进出口公司202_年5月出口美国一批货物,离岸价60000元,从国内购进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示计税价格为40000元,退税率13%,则退税额为:40000×13%=5200(元)。

2.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税率计算原辅材料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例:某进出口公司202_年6月购进原材料委托加工成服装出口,取得增值税发票一张,注明计税金额20000元(退税税率13%);取得服装加工费计税金额202_元(退税税率17%),该企业的应退税额=20000×13%+202_×17%=2940(元)。3.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先征后退”申报

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货物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的,按先征后退办法申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2)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3)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 知识点12: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甲电子设备生产企业(本题下称甲企业)与乙商贸公司(本题下称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_年3月份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乙公司从再生资源经营单位购进再生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10万元,支付给丙企业运费1万元,并取得运费发票;

(2)乙公司从甲企业购电脑60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0.45万元,取得甲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70万元、增值税45.9万元;

(3)乙公司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30万元,支付运输公司的运费3万元,取得运费发票。入库后,将收购的农产品40%作为职工福利消费,60%零售给消费者并取得含税收入35.03万元;

(4)乙公司销售电脑和其他物品取得含税销售额298.35万元,均开具普通发票;(5)甲企业从乙公司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和零部件,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180万元、增值税30.6万元,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和税款未付;(6)甲企业为乙公司制作大型电子显示屏,开具了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9.36万元、调试费收入2.34万元。制作过程中委托丙公司进行专业加工,支付加工费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取得丙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

(1)计算甲企业202_年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2)计算乙公司202_年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解:

(1)甲企业202_年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①销项税额=45.9+(9.36+2.34)÷(1+17%)×17%=47.6(万元)②当期应扣除进项税额=30.6+0.34=30.94(万元)③应缴纳增值税=47.6-30.94=16.66(万元)(2)乙公司202_年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①销项税额=30.6+35.03÷(1+13%)×13%+298.35÷(1+17%)×17%=77.98(万元)②应扣除进项税额=45.9+(30×13%+3×7%)×60%+10×17%+1×7%=50.14(万元)应缴纳增值税=77.98-50.14=27.84(万元)

(二)应纳税额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在准确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的基础上,月度终了,应根据企业情况进行账务结转。

1.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保留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借方。

2.月末,企业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同时,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

(1)月度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度终了,企业将本月多缴的增值税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3)企业当月缴纳本月预缴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4)企业当月缴纳上月应缴未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情况,规定如下:(1)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2)纳税人发生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按以下办法进行处理: ①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②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增值税涉税账务处理的,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数的,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数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处理之后,本账户无余额。

知识点13: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和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五、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一)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1.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2.纳税地点(1)固定业户就其机构所以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证明的,应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3)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3.纳税申报资料

(1)必报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必须实行电子信息采集。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在抄报税成功后,方可进行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和(表二)》及《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②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 ③《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④《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⑤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必报资料。

纳税申报实行电子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必报的电子数据外,还需报送纸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主表及附表)。(2)备查资料包括:

①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②符合抵扣条件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③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④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⑤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备查资料是否需在当期报送,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3)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的管理

①对增值税纳税申报必报资料的管理: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应及时将全部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并在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确定期限内,将纸质的必报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签收后,一份退还纳税人,其余留存。

②对增值税纳税申报备查资料的管理: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应将备查资料认真整理并装订成册。4.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流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应首先核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情况,然后计算应纳税额,并据以填报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要详细核实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和视同销售行为,确定当期销售额,据适用税率计算当期销项税额,在核实时,要注意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凡是在一个纳税期限内发生的纳税义务,应计入“当期销项税额”计算本期应纳税额。通过网络进行纳税申报时,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所以纳税人只需将合计的金额和税额数字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即可。(2)核实货物和应税劳务的购进及购进后的使用保管情况,准确确定允许抵扣进项和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通过网络进行纳税申报时,由于防伪税控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所以纳税人只需将合计的金额和税额数字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即可。

(3)根据核实的“当期销项税额”和“当期进项税额”的情况及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等附表,填报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及相关资料,在法定期限或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一)专用发票的联次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二)专用发票的开票限额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三)专用发票领购使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2.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3.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5)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五)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第三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实务C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实务C

知识点5: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税率和征收率

二、纳税义务人

(一)纳税人义务人的基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人。

1.单位,指的是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2.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3.承租人和承包人。企业租赁或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4.扣缴义务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1.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或年应税销售额不足50万元,但会计核算健全,均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2.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三)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办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办理认定手续,以取得法定资格。

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向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手续。

1.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的经济形式、生产经营范围、产品名称及用途、企业注册资本、会计核算等问题,并提供以下有关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账号证明;省级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在初步审核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发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企业应如实填写该表。经审核合格后,可按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3.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税务机关对其(非商贸企业)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其开业后的实际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重新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4.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超标准,但分支机构是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以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在办理认定手续时,须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总机构申请认定表的影印件)。

5.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三、税率与征收率

(一)基本税率:17%。

适用于绝大部分销售或进口的货物;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一律适用17%。

(二)低税率:13%。适用低税率的货物包括: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1)初级农产品。(2)音像制品。(3)电子出版物。(4)二甲醚。

注: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销售免征增值税。

(三)按简易办法征税时的征收率

1.纳税人销售下列货物,按简易办法依6%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备注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自来水等。

2.纳税人销售下列货物,一律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3)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

第四篇:纳税筹划增值税论文

一、利用免税进行纳税筹划

国家对再生水生产企业的免税优惠政策促进了ABC公司再生水利用项目的实施,拉开了WXZ分公司再生水利用的序幕。该企业的京广客运再生水利用项目、污泥资源研究所再生水利用项目等先后实施。再生水利用项目投产后,202_年再生水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水质均达到规定标准。ABC公司202_的污水处理收入20000万元和再生水销售收入5000万元,符合财税[202_]156号的规定,均享受免征增值税,获得了增值税节税利益。大力发展再生水利用项目顺应了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宏观政策,解决了汛期淹没农户庄稼的问题,拓展了污水处理产业链,而且使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本身就是税收筹划的过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缴增值税申请报告,提交书面申报资料,获得税务机关的备案审批。

二、兼营免税或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核算的纳税筹划

增值税的主要征收思想就是用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在采购过程中支付的进项税额,其余额为企业实际应当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由此可以看出,企业的进项税额作为在征收环节中可抵扣的税额,对于企业最终实际应缴税的多少产生直接的影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大,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就会越小。因此,企业可以仔细研究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涵,按照增值税税收相关政策来决定自己的经营项目,最大限度地利用对企业有利的税收法律法规条款,使企业的利益达到最大化,使股东的权益达到最大化。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应当划分清楚其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当按下列公式计算其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企业可以通过计算来比较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与实际免税项目、非应税劳务不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应正确划分并按照规定转出进项税额;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无需在核算时正确划分,而改按公式计算。案例2.某军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生产军工产品(属于免税增值税项目)也生产民用产品。202_年10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当月该批原材料的80%用于生产民用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750万元。另外20%用于生产军工产品,取得收入150万元。该公司可以采用以下筹划方法:

(1)若划分不清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51×150÷900=8.5(万元)

(2)若准确划分各自的进项税额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51×20%=10.2(万元)由此可见,若准确划分进项税额可以节省增值税1.7万元(10.2万元-8.5万元)。若该批原材料70%用于民用产品,30%用于军工产品,则情况正好相反。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1×30%=15.3(万元),与不能准确划分进项税额相比,反而增加税负6.8万元(15.3万元-8.5万元)。因此,企业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自己的税收策略。

三、税率的纳税筹划

计税依据和税率是影响应纳税额的两个因素,计税依据一定时,税率越低,应纳税额就越小。在税率的税收筹划中,应掌握低税率的适用范围,使本企业产品符合增值税低税率的标准,争取获取企业节税利益。如果企业兼营不同增值税税率产品,最好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销售额,以免税务部门对企业从高适用增值税税率。案例3.XYZ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2_年处理废旧物资一批,评估确认价值为148万元,其中使用过的旧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为142万元,原材料评估价值为6万元。该公司可以采用的筹划思路是,若该批废旧物资在核算时没有分别核算,则从高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148×17%=25.16(万元)。若该批废旧物资分别评估,独立进行会计核算,根据财税[202_]9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企业应当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税率为4%,减半征收,但企业不得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纳增值税额=142×4%÷2+6×17%=3.86(万元)可以看出,该项业务最后经纳税筹划可以节约增值税21.3万元,同时可以分别节约企业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1.49万元、0.64万元、0.43万元。四、延缓纳税的纳税筹划通过纳税筹划,纳税人可以使用合理的方法和手段将当期该缴纳的税款延缓到以后期间缴纳,以减少当期因缴付税款而引起的资金流出,从而获取资金时间价值。例如,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最佳库存量的选择问题,只要合理控制存货的购进时间,就能达到合理节税和避税。应综合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分析比较,全面权衡,选择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方案为优。总之,税收的特性之一就是无偿性,企业支付税额就意味着企业资金的净流出。因此,对企业来说,可以通过税法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多种选择项目,进行有效合理的纳税筹划,减少企业的税款支出,节约企业成本,从而获得竞争优势,最终增加企业价值。


第五篇:增值税纳税论文

(一)当年查补进项税的账务调整

1、非法取得抵扣凭证

如果取得的进项凭证不合法而企业抵扣了该进项税,应做如下账务调整: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不得抵扣进项税而抵扣

企业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货物不应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企业进行了抵扣,检查发现后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3、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应转出而未转出进项税

如外购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的非正常损失,企业应将相应的进项税转出,检查发现未做转出处理的,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4、少抵扣进项税额

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如果企业少抵扣了进项税额,依照规定在计算出少抵扣的税额后,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红字),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红字)。

(二)当年查补销项税的账务调整

1、价外费用未计销项税

如果企业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未计提销项税,应按销售货物适用税率计算应补的增值税后,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其他应付款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视同销售未计销项税额

如果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发放职工薪酬、无偿赠与他人等发生的视同销售业务未计提销项税额的,应按当期同类货物的价格或按组成的计税价格计算销售额后计提销项税额,进行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例1]甲公司从事机械制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_年4月销项税额为70万元,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为80万元,“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借方余额为10万元。202_年5月20日,税务机关检查发现:4月6日,用自产的机器设备一台对外投资,成本价100万元,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120万元,企业会计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1000000贷:库存商品10000004月20日,购进一批商品发放职工福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0万元,企业会计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贷:银行存款117000税务处理: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要进行调账:借:长期股权投资204000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204000企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要进行调账:借:应付职工薪酬17000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7000结转“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余额: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22100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21000计算补交税款=221000-100000=12100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21000贷:银行存款121000

(三)对以前增值税查补的调整

对以前增值税进行检查补税,如果涉及损益科目,应将查增、查减相抵后应补的增值税,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如果涉及非损益科目,按结账前的有关账务处理方法进行调整。[例2]乙公司从事包装印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_年9月5日,税务机关对该公司上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202_年将边角料出售,取得收入价款20000元,企业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20000贷:其他业务收入200005月,购进钢构建造职工停车棚,支付价款117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年,不考虑残值。企业账务处理:借:固定资产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贷:银行存款117000经税务机关检查查补的增值税额为:出售边角料应补交增值税2905.98元[20000/(1+17%)×17%],购进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17000元,两项合计19905.98元。企业应按要求进行账务调整。借:以前损益调整2905.98固定资产17000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9905.98补提折旧:20131983.33元[17000÷(5×12)×7)],20142266.67元[17000÷(5×12)×8)]。借:以前损益调整1983.33管理费用2266.67贷:累计折旧42502013多交企业所得税1222.32元(2905.98+1983.33)×25%。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222.32贷:以前损益调整1222.32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666.99贷:以前损益调整3666.99。

制造业增值税纳税实务研究论文(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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