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广州市白云区幼儿园招生指南
广州市白云区幼儿园招生指南
世界上最有影响的幼儿园是由德国的教育家福禄培尔创办的。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广州市白云区幼儿园招生指南,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招生对象
幼儿园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秋季小班新生入园年龄为3周岁。
二、幼儿园类型
(一)区属教育部门办园
1、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
2、教育部门举办的非小区配套幼儿园
3、办学场地产权属村集体所有的教育部门办园
(二)其他类型公办园
1、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部队等举办的幼儿园
2、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
3、村社集体举办的公办园
4、广州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机场西分园
(三)民办幼儿园
1、小区配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非小区配套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3、其他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招生方式
(一)区属教育部门办园招生方式
1、招生范围
(1)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
当年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优先招收小区业主子女,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分批次招录:先满足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子女,再满足广州市户籍非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子女,最后满足其他户籍业主子女。
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录,招收范围为:
①具有白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②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类别的适龄儿童、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适龄子女及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以下综合统称为“政策性照顾类别适龄儿童”)
(2)教育部门举办的非小区配套幼儿园
当年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录,招生范围为:
①具有白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②政策性照顾类别适龄儿童。
(3)办学场地产权属村集体所有的教育部门办园
当年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在优先满足本村村民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录,招收范围为:
①具有白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②政策性照顾类别适龄儿童。
2、招生比例
区属教育部门办园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不低于90%。
其中,小区配套的教育部门办园若90%比例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无法优先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的,则剩余学位需继续招收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直至100%,按分批次招录原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录。
办学场地产权属村集体所有的教育部门办园,若90%比例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无法满足本村村民子女入园的,则剩余学位需继续招收该村村民子女直至100%,通过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录。
3、招生办法
区属教育部门办园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录,招生名额、电脑派位实施方案、流程等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通过电脑派位产生的录取名额,在指定期限内,由幼儿家长持报名参与电脑派位的身份证、户口簿等予以确认,名额不得转让。
4、已录取的不能再参加派位
在电脑派位报名前已被市公安机关幼儿园和性质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确认录取的幼儿,不能再参加其他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报名。
5、自主招生
教育部门办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备案。二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
(二)其他类型公办园的招生方式
招生办法:
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部队、村社集体等举办的公办园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具体招生办法、流程等由幼儿园的举办部门会同幼儿园具体制订,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招生范围:
1、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举办的幼儿园
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外,剩余学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2、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
优先满足本单位工作人员和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优先招收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和符合政策性照顾类别适龄儿童;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举办的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和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以及符合政策性照顾类别适龄儿童。
3、村社集体举办的公办园
在优先满足本村村民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应尽量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本村范围内企业员工子女及我区户籍幼儿。
4、广州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机场西分园
按机关办园招生方式执行。
(三)民办幼儿园的招生方式
招生范围:
1、小区配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其招生在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应优先招收经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政策性照顾类别适龄儿童。
2、非小区配套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其招生应优先满足经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政策性照顾类别适龄儿童。
3、其他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招生办法:
民办幼儿园的具体招生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举办单位会同幼儿园具体制订,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四、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系统:广州市白云区幼儿园招生服务平台
报名时间:
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5月21日9:00至24日17:00期间(星期四至星期日)
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6月11日9:00至14日17:00(星期四至星期日)
其他幼儿园入学:6月27日至30日(星期六至星期二)
报名流程:
1、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白云区幼儿园招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yeyzs.baiyun.edu.cn),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
2、白云户籍和符合政策性照顾类别适龄儿童,参加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白云区幼儿园招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yeyzs.baiyun.edu.cn),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
3、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向拟报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5、参加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网上报名的幼儿(包括业主子女、白云户籍适龄幼儿等),需在5月24日前完成户籍变更手续(以提供户口本为准)。
6、符合条件的每名幼儿最多只能填报1所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
7、参加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入学报名的家长,需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入学相关材料,否则,因此影响幼儿入学由家长承担后果。
8、区属教育部门办园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间为7月中上旬,其它幼儿园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间为7月中下旬。
9、其他幼儿园具体报名办法由幼儿园及其举办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10、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幼儿录取依据。
11、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第二篇:广州白云区民办中小学招生指南(共)
广州白云区民办中小学招生指南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面向白云区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广州白云区民办中小学招生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上级政策要求,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原则,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为主。
各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组织辖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招生工作。(二)坚持目标导向。
按照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推进,确保自202_年起我区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按要求落实。三、工作流程
(一)核定招生计划。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下同)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其面向本区的招生计划由属地区教育局直接核定。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_〕1号)关于本区生源的界定依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视为白云区生源:
(1)具有白云区户籍;
(2)具有白云区小学毕业学籍;
(3)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地址在白云区。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面向白云区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计划先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再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学校近年生源分布、宿位数等情况,并结合区域内学位供求情况等研判及初步核定学校的跨区招生计划后,报市教育局核准。各校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面向市内外区招生。
3、学校(含举办该校的高等院校)正式教职员工子女有报读本校意愿的,学校在满足地段生、统筹生及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积分入学等随迁子女学位需求之后,可首先录取教职员工子女。
4、各教育指导中心在核定学校招生计划时要充分考虑九年制学校和十二年制学校、高等院校举办的学校、小区配套学校、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等各类实际情况,合理核定招生计划。其中,九年制学校和十二年制学校(小学、初中为同一办学许可证或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学校)初中招生时,应优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小区配套学校在满足地段生、统筹生及各类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学位需求之后,原则上优先招收小区业主子女,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小区配套九年制学校初中招生时,在满足地段生、统筹生及各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学位需求之后,优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招生计划有剩余的,原则上优先招收小区业主子女。各教育指导中心应在网上报名开始前做好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审核工作,并核准已由九年制学校和十二年制学校、高等院校举办的学校、小区配套学校、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等按规定录取的学生。
5、已核准由民办学校按规定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面向社会的网上填报志愿和区组织的电脑派位。
(二)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适龄儿童可依其户籍、学籍或有效证件地址,选定其中一个区进行填报志愿。
2、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供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可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
(三)分区派发报名数据。
报名时间结束后,由市将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数据进行备份,并将相关报名数据分发至各区。
(四)电脑派位和录取。
1、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结束后,区教育局主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并及时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按要求向市反馈电脑派位结果以便查询。
(五)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
已确定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并按要求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六)补录。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按规定时间进行补录。由各民办学校自行组织。
(七)补录学生注册
补录阶段获得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
监护人按要求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八)审核。
各教育指导中心对民办学校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领导,明确责任。
区教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并督促落实。各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要加强领导,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积极引导,规范操作。
区教育局研发民办学校招生电脑派位系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熟练掌握电脑派位系统操作全过程,确保操作规范、顺利;按规定邀请公证机构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媒体记者或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电脑派位工作,做到全程录像,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公平公正。各教育指导中心要积极引导,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及电脑派位等宣传工作,确保家长和学生及时准确掌握招生信息。
(三)强化纪律,规范招生。
各教育指导中心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和督促民办学校严守招生纪律。学校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提前招生。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如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学籍号、居住证、就读学校等)。
第三篇:关于对202_、202_年广州市白云区党政领导
关于对202_、202_年广州市白云区党政领导
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的考核意见
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组一行16人,受广州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的委托,于5月11-13日对白云区党政领导干部202_、202_年基础教育工作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在考核中,听取了余楚风区长、叶志良副区长作述职报告,查阅了白云区的自评报告及有关档案资料,专访了余楚风区长、叶志良副区长以及该区的编办主任、财政局局长、教育局局长、人事局局长,对来自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学生家长、社区代表等共250人进行了民意测评,召开了上述人员参加的4个座谈会,随机抽查了4个镇共42所学校(幼儿园)。在多方面收集信息的基础上,形成了对202_、202_年白云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意见,反馈如下:
一、202_-202_年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领导与管理方面
1.落实“四项制度”,积极构建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白云区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教育发展,余楚风区长反复强调,要“坚持把教育优先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工程”。区委、区政府坚持四项教育工作制度,即定期听取教育工作汇报制度,定期研究教育问题制度,定期下校调研、解决教育实际问题制度,党政领导班子教育实绩考核制度,积极构建白云区教育持续快速发展的长效机制。
2.落实“三个优先”,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白云区推动教
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同时,白云区通过多项措施不断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监管,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正常运作。没有发生贪污、截留、克扣、挪用、挤占、抵顶各种教育资金的现象。此外,政府加大扶困助学力度,成立了扶困助学基金。
(三)改革与发展方面
1.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白云区把义务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快规范化学校建设,尤其加快农村地区规范化学校建设,实施城乡教育对口挂钩制度,努力缩小城乡学校师资队伍、办学条件、信息化水平等方面的差距。积极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C级危房全部立项安排资金拆除重建,成效显著。此外,白云区注重加强中小学管理,做好“防流控辍”工作,全区中小学推行学籍管理信息化,实施学籍公示制度,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年辍学率逐年下降。在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同时,白云区还通过设立扶困助学专项基金、争取社会捐助等形式,对贫困学生进行扶困助学。
2.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育质量不断提升。白云区注重加强对教学管理和课堂教学状态的调研和指导,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有效性的研究和成果交流,不断完善教学质量检测系统,加强对教学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开齐、开足、开好,有效提高了教学水平。白云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取得成效,通过深层次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有效地促进了教学方式的变革。培英中学、市65中学在202_年通过了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终期督导验收。几年来,该区中、高考整体水平稳
三、对各考核对象的评价
(一)白云区区长余楚风
对照《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实施细则》,考核组进行逐项打分。经省抽查认定,考核情况如下:202_年,考核结果为“优秀”;202_年,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白云区副区长叶志良
对照《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实施细则》,考核组进行逐项打分。经省抽查认定,考核情况如下:202_年,考核结果为“优秀”;202_年,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第四篇:广州市白云区容大塑料制品厂
广州市白云区容德塑料制品厂
一、公司简介
广州市白云区容德塑料制品厂(即容大)是一家专业生产塑料瓶,塑料制品、塑料日用包装制品的厂家,主要生产化妆品塑料瓶、日用品塑料瓶、食品塑料瓶、医药塑料瓶、化工塑料瓶等塑料瓶包装制品。为客户提供塑料瓶包装外观设计,生产一条龙服务。产品为化妆品塑料瓶包装,PE塑料瓶、PVC塑料瓶,PET塑料塑料瓶,各种注塑类塑料制品,塑料瓶丝印,PP奶瓶,水杯塑料瓶,塑料瓶坯。
二、服务理念
1、服务原则:支持以“客户第一”
2、服务目标:为客户创造价值
3、品质保障:无毒、无味,卫生安全性好
4、追求目标:追求品质领先、强化技术开发,降低产品的使用成本
三、经营理念:
靠质量,守诚信,重服务
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
四、公司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凤和村西工业区
第五篇:上海嘉定区幼儿园招生指南
上海嘉定区幼儿园招生指南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是对3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上海嘉定区幼儿园招生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为目标,切实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依法实施本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幼儿的教育服务体系。
1、公开透明原则
区教育局、街镇、幼儿园要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网站公告、社区张贴告示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工作政策和程序、信息登记和报名时间、现场审验时间和地点,及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2、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全市入园工作统一部署要求推进实施,应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也可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进入采集数据,应用区幼儿园招生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区教育局和各街镇确定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数,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园。幼儿园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随班就读。
3、因地制宜原则
各街镇根据学前资源配置情况,依托区幼儿园招生管理系统获取信息,制定街镇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和统筹细则。在人户一致优先入园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严格执行《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嘉定区就读幼儿园实施积分管理的规定》(嘉教〔202_〕70号)(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积分规定”),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开展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招生工作。
4、班额总控原则
小、中、大班班额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招收托班,具体班额为:托班20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民办幼儿园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可适当放宽班额,但不得超过班额数的10%。严禁幼儿园在计划数外自行招生,不得招收非适龄幼儿,民办幼儿园不得招收办学许可证规定以外的对象。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小班新生
招收年满3周岁、身体健康、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相关证件须在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可归口优先入园。如辖区内人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当年招生计划数时,由各街镇根据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入园。
2、本区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的适龄幼儿
登记在本区的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适龄幼儿,证件须在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由户籍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3、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幼儿,租赁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须在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由廉租房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4、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园的,须持有招生区域内房地产证,产权人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相关证件须在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由房地产证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幼儿
申请在本区就读幼儿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或本区户籍证明,相关证件须在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同时须按照随迁子女积分规定要求,根据父母一方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等情况,完成各指标项目积分的'网上填报。各街镇通过幼儿监护人网上自主评分与管理部门线下审核验证相结合的方式,采集相关数据,根据区域实际资源情况,按积分依证、依次统筹入园。未达相应街镇积分分数线的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
(二)托班新生
招收满30个月
身体健康、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且有意愿就读托班的适龄幼儿。
家长直接登录“嘉定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选择“托班新生”报名窗口,在阅读招生简章和报名须知后,完成信息登记与报名,经所选幼儿园审验通过后,由幼儿园视实际资源情况确定招收对象。
(三)插班转园幼儿
确因身体状况或家庭特殊原因,上一未入园或确需在本区申请插班转园的适龄幼儿,家长直接登录
“区报名系统”,选择“插班转园申请”报名窗口,在阅读报名须知后,完成信息登记与报名,经街镇审验后,视街镇公办幼儿园实际资源情况依次统筹安排,优先考虑本区人户一致幼儿,未纳入统筹对象的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民办幼儿园。同一街镇公办幼儿园之间不予转园。
(四)特殊幼儿
本区户籍特殊幼儿凭儿童医学机构出具的医学鉴定证明,确能坚持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可安排至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中、重度残障幼儿可持相关证明材料至嘉定区成佳学校报名,咨询电话:59530983*8005。
三、登记、报名途径及方式
(一)登记
4月24日—4月30日,凡符合本区招生对象和相关条件,有意愿在本区申请就读幼儿园的小班适龄幼儿家长,须登录“市登记系统”,也可通过“一网通办”进入,完成信息登记,然后点击“嘉定区”报名窗口查询本区相关招生政策。
(二)报名
5月8日—5月20日,完成信息登记的小班适龄幼儿家长,须登录“市登记系统”进入“嘉定区”报名窗口,在阅读招生简章与报名须知后,补充信息完成报名。每名幼儿就读意愿须在户籍地与居住地之间二选一。本区3所市(区)示范性幼儿园(嘉定区实验幼儿园、嘉定新城实验幼儿园、嘉定区中福会新城幼儿园)面向全区招生,招生细则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每名幼儿限报1所,但非必选。非本市户籍幼儿家长(含港澳台及外籍幼儿)还须同步完成《嘉定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5月20日为本区幼儿园入园报名截止日,之后不可更改信息,家长可通过短信及平台获取招生相关信息。
确因家庭困难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登记、报名的小班适龄幼儿家长,可带齐材料,于5月8日—5月20日至区教育局服务窗口(嘉行公路601号)办理信息补登记。6月7日—6月12日至区教育局服务窗口办理补报名及现场验证,补报名成功的本区户籍幼儿纳入统筹对象,由各街镇根据资源情况统筹分配。
补登记需提供材料:幼儿户籍证明、幼儿出生证、幼儿预防接种证明、本区房地产或房屋租赁证明、父母结婚证等原件。补报名需提供材料:幼儿户籍证明、幼儿出生证、幼儿预防接种证明、本区房地产或房屋租赁证明、父母结婚证等原件,及《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打印件;外省市户籍幼儿家长还须根据“随迁子女积分规定”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原件;港澳台、外籍幼儿家长还须提供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或居住证等材料原件。
未完成“市登记系统”信息登记和嘉定区报名的对象,不得入园分配。
四、材料审核及验证
1、示范性幼儿园现场审验
凡申请就读嘉定区实验幼儿园、嘉定新城实验幼儿园及嘉定区中福会新城幼儿园,且通过网上初审的对象,家长须按照短信及网上提示的审验地点、时间和要求,于5月23日至现场验证,同时须携带打印的《嘉定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及相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验证,逾期视自动放弃。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验证信息与所填信息不符,视作登记报名无效。
2、公办幼儿园现场审验
凡申请就读本区公办幼儿园(示范园除外),且通过网上初审的对象,家长须按照短信及网上提示的审验地点、时间和要求,于6月6日至现场验证,同时须携带打印的《嘉定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嘉定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及相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验证,逾期视自动放弃。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验证信息与所填信息不符,视作登记报名无效。
3、民办幼儿园现场审验及报名
家长可登录“市登记系统”进入“嘉定区”报名窗口查询各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6月13日全区民办幼儿园招生现场审验,家长自主选择,可携带打印的《嘉定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嘉定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及相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现场验证。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验证信息与所填信息不符,视作登记报名无效。
五、时间节点
4月7日,公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
4月15日—4月23日,有意愿的幼儿园线上开放日。
4月15日,公布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4月17日,公布各街镇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4月24日—4月30日,“市登记系统”开通,小班新生家长网上完成信息登记,点击“嘉定区”报名窗口查询本区招生工作政策。
5月8日—5月20日,小班新生家长登录“市登记系统”,点击“嘉定区”报名窗口完成报名;托班和插班转园幼儿家长直接登录“区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和报名;未在4月30日前完成“市登记系统”信息登记的小班新生家长,带齐材料至区教育局服务窗口办理补登记。
5月22日,示范性幼儿园完成网上初审,确定审验对象、审验地点与时间,家长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信息。
5月23日,示范性幼儿园现场验证。
5月29日,完成示范性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家长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录取情况。
6月5日,街镇完成网上初审,确定积分分数线、审验对象、审验地点与时间,家长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信息。
6月6日,公办幼儿园现场验证。
6月7日—6月12日,未在5月20日前完成本区报名的小班新生家长,带齐材料至区教育局服务窗口办理补报名。
6月13日,民办幼儿园现场验证。
6月30日,完成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家长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录取情况。
7月25日,完成民办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家长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录取情况。
7月31日之前,全区幼儿园录取通知发送完毕。
六、工作要求
1、公开招生信息
区教育局、各街镇和幼儿园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园工作信息,做好招生宣传、政策咨询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园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嘉定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意见,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嘉定区就读幼儿园实施积分管理的规定,入园报名流程,招生入园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各街镇教委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本街镇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招生入园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幼儿园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幼儿园招生简章,须注明园所等级、收费标准,招生入园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2、落实问责制度
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凡违规招生或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幼儿随班就读的,根据相关法规对直接负责的园长和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公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嘉定区嘉行公路601号
咨询电话:39902052(工作日8:30—17:00)
监督电话:3990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