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升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决定在全镇工贸行业继续深化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
对全镇涉粉尘爆炸企业进行全面整治,辨识管控企业粉尘爆炸风险,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大整治力度,健全监管台账,强化责任落实,督促涉粉尘爆炸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制定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全镇涉粉尘爆炸企业,特别是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发现的隐患问题但未进行彻底整改实现闭环的涉粉尘爆炸企业。
整治重点:
(一)建构筑物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二)除尘系统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三)防火防爆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20区是指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爆炸性粉尘云持续(长期或经常短时频繁)存在的场所,如粉尘容器内、料斗、料仓、施风除尘器和过滤器、粉料传输系统、搅拌机、研磨机、干燥机等)。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四)粉尘清理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三、工作分工
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镇安监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现将工作分工如下:
镇安监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内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级领导要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做好管线工作中涉及粉尘作业企业和使用场所的爆炸检查工作。
四、整治步骤
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拟制方案
1.镇安监办公室结合涉粉尘爆炸企业数量和行业分布,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搞好协调分工,精心组织安排,增强排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相对本行业涉粉尘爆炸企业全面彻底进行排查摸底,特别要核准粉尘作业场所人数,排除非涉爆企业。
(二)业务培训,提高素质
督促企业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涉粉尘爆炸专题安全培训,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关操作规程和标准规定,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三)自查自纠、整改隐。
涉粉尘爆炸企业要依据粉尘防爆相关法律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有关专家,围绕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4类10项问题、隐患,认真组织对本单位涉粉尘爆炸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作场所、岗位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建立隐患整改档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四)集中整治。
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集中整治。要将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纳入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采取专项检查、交叉互检等形式,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专家作用,逐条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和任务及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办,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未落实专项整治要求、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罚;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五、工作要求
镇安监办公室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第二篇:某县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方案
某县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吸取缙云县浙江宏威车业有限公司4.1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工矿商贸企业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丽安委办〔2011〕9号)精神,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
2、常见粉尘爆炸作业场所和设备:包括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混合机、抛光机、输送机、筛选机等会生产粉尘的设备。
3、常见爆炸粉尘:镁、铝等爆炸性粉尘;炭黑、焦炭、煤、铁、锌等可燃性导电粉尘;聚乙烯、酚醛树酯、小麦、玉米、砂糖、可可、米糠、木糠、棉花、丝麻、毛纤维、人造纤维、染料、硫磺等可燃性非导电粉尘。
(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配齐、安全生产
8、危险物料是否密封在防止粉尘泄漏的容器内,并按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是否装设吸尘罩;风管中是否有粉尘沉降;是否增加废料的湿度,以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悬浮量。
9、是否对能自燃的粉尘采取冷却措施,并对其湿度进行连续监测;是否对与粉尘直接的设备或装置落实相应措施,使其表面温度低于相应粉尘最低着火温度。
10、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分段与隔离措施,减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11、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除尘措施;是否制定了维护管理制度;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12、粉尘防爆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防止电弧和电火花点火及防止摩擦碰撞火花引燃、静电引燃等的安全措施。
13、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和受限空间进行动火等危险作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14、是否经常对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扫,清扫方法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5、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编制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配备了适合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的灭火器材,是否组织了应急演练。
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由县安委办组织部署,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乡镇(部门)全面排查督促整治和县安委办抽查的方式进行。
2.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各乡镇、各部门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组织专家深入排查工艺系统、设备设施、除尘系统、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把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工作具体落实到各重点车间、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要害部位和关键岗位,使生产经营单位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制定安全检查表,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坚决杜绝粉尘爆燃事故的发生。
3、加强交流,及时沟通。在开展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中,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注意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及时进行交流、沟通,互相学习借鉴,扬长避短,促进工作。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总结要在检查验收阶段结束后10日内报县安委办。
4、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加大对涉及粉尘爆炸作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对镁、铝等爆炸性粉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监控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整治工作中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本区域、本系统内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不认真履行整治职责、监管不力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第三篇:深圳粉尘涉爆专项整治木粉尘企业
深圳市粉尘涉爆专项整治木粉尘企业
重点问题和隐患
一、采用管道除尘方式的企业重点整治问题和隐患 1.木粉尘与可燃气体(喷漆车间)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
2.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共用一套除尘器;
3.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 5.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6.采用平底房作为除尘器灰斗用; 7.除尘器设置在厂房内部;
8.砂光机接入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与喷淋灭火装置(注:砂光机未连接风管的应将连接砂光机的布袋除尘器放置在安全位置);
9.未制定和执行粉尘清扫制度、除尘系统管理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的;
10.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涉粉岗位员工及检维修人员未经过粉尘防爆安全管理专项培训。
二、采用布袋除尘企业重点整治问题和隐患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涉粉岗位员工及检维修人员未经过粉尘防爆安全管理专项培训;
2.未制定和执行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布袋除尘器未及时规范清理。
第四篇:粉尘爆炸专项应急预案
粉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粉尘爆炸事故可能发生在粉尘作业场所、仓库等区域,由于粉尘作业场所作业时会产生大量的可燃爆粉尘,如果粉尘清扫不及时、通风系统不畅,当粉尘浓度超过爆炸极限,遇到明火即可能发生粉尘爆炸事故。
1.2 危险程度分析
1、粉尘爆炸是可燃性粉尘在空气中浮游,当一种火源给予一定的能量后发生的爆炸。铝镁粉尘遇湿自热产生放热反应,形成热源。粉尘浓度超过爆炸极限,遇到明火即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2、粉尘爆炸有产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由于粉尘的初始爆炸气浪会将沉积粉尘扬起,在新 的空间达到爆炸浓度而产生二次爆炸。这种连续爆炸会造成极大的破坏。严重的危及到周边建筑和群众,造成重大伤亡。
3、粉尘爆炸会产生有毒气体。产生的有毒气体是一氧化碳和爆炸物(如塑料)自身分解的毒性气体。毒气的产生往往造成爆炸过后的众多人畜中毒伤亡,必须充分重视。
1.3 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1.3.1 事故预防措施
公司为避免粉尘爆炸事故发生,采取的预防措施主要有:
1、粉尘作业场所与其他建筑物保护安全距离;
2、粉尘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专项考核,能够识别并正确应对粉尘爆炸危险;
3、生产设备,通风管道,采取防静电措施;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有泄爆,阻爆,隔爆装置。
4、控制热源场所进行通风;
5、制定了粉尘火灾防爆管理制度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6、防止摩擦、碰撞产生火花。
7、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
8、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的设备、地面每天至少清扫一次,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9、每周至少一次对通风系统进行除尘清扫。
10、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主任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部门应及时整改,整改有难度的,应及时上报总经理。
11、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应急救援演练。
1.3.2 应急措施
1、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发生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后,应当依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机,切断现场所有电源开关,扑救火灾,通知现场及附近人员紧急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安全主任或上级报告。
2、安全主任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开展自救工作。
3、当事故超出企业自救能力时,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
4、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并由主要负责人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详情。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原则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对事件实行“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措施得当”的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3.1 应急救援体系及其职责公司应急救援体系由总经理任总指挥、副总经理、安全主任任副总指挥、各车间主管任现场指挥或小组组长,总经理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安全主任具体负责预案的编制过程以及组织预案演练;后勤组负责保障应急物质、应急资金及日常应急设备维护;采购组负责提供各种化学物质的技术材料;其他部门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指挥部设在发生事故后的安全地点。当总指挥外出时,由分管安全的副厂长担任现场指挥,现场指挥不在现场,由现场最高职位人员担任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事故发生,公司立即启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下设抢救组、抢修组、警戒组、疏散组、医疗救护组、通讯保障组。
3.2 应急救援队伍各组的职责
一、总指挥的职责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全面负责应急状态下厂区内的一切应急响应活动。应急办公地点为厂办公室(事故应急救援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它安全的地方设定为应急指挥中心)。非常规状态下(如:节假日期间、夜班期间),厂最高值班领导临时担任总指挥。1)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发布进入应急状态的命令;2)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决策场内的重大应急行动及确定应急方案;3)保证现场和企业外来人员的安全;4)宣布场内应急状态的终止;5)在应急状态终止后,组织领导场内的恢复工作;6)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7)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二、现场指挥的职责
1)无论在任何时候发生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首先进入指挥岗位;听到警报声或收到电话时,其余成员必须赶到事故现场,做好指挥调动等工作。公司应急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将情况报告总指挥,由现场指挥部负责。
2)清楚估算事故的严重性及危害程度,本公司的应急力量是否有足够的能力进行处理,决定是否报告社会力量或有关部门人士协助处理。
3)如能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处理事故,必须迅速调动相应的人力物力展开抢修抢险工作。
4)如明确事故属于难以控制性质时,则及早安排将重要物资撤离现场安全地带,并妥善保管。
5)事故平息后,应尽快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善后工作(包括:事故调查、恢复生产及安顿伤亡人员等)。
三、抢救组职责
其任务是当事故发生时,根据事故的性质立即组织消防抢险队员,控制危险源,开展事故扑救、现场人员搜救等工作。
1)熟悉各种灭火器材、设施的用途、操作方法、存放地点及使用范围。
2)了解各种抢险的方法、路线和抢修工具、器械、配件的存放地点等。
3)当发生事故时,全组人员必须迅速赶到事故应急集合点,听从组长的安排,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开展火灾扑救、物资抢救和事故抢险、抢修工作。
4)对粉尘作业场制定抢险预案,为事故及灾害应急处理提供依据。
5)当在公司范围内发生灾情时,佩戴好相关的劳保用品进行灭火等应急行动,及时抢救伤员。
四、抢修组职责
其任务是当事故发生时,根据事故的性质立即组织设备部人员,控制危险源。
(1)熟悉厂区的地形、地貌及各类机械设备的特性、特征;
(2)负责组织成立现场抢修队伍,配备好抢修物品和工具,做好抢修准备;
(3)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命令,对危险部位及关键设施进行抢险;
(4)负责组织对发生灾害的装置和设施进行抢救,努力减少事故及灾害损失;
(5)协助组织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对发生灾害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迅速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五、警戒组职责
其任务是负责现场治安、警戒、厂内交通管制。
(1)负责受理火警,对接警出动情况,受灾部门、燃烧物质、事故大小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2)当发现事故时,立即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维护现场交通秩序,保障厂区内外道路畅通;
(3)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制止各类破坏活动,控制嫌疑人员。对出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做好记录;
(4)负责事故和受波及区域的员工(或群众)疏散和安置工作;
(5)负责疏散物资的安全保卫工作;
(6)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采取交通管制或其他限制人员出入等措施。
(五)疏散组职责
其任务是负责疏导员工、群众疏散,协助公安消防队对于事故的抢险和调查。
(1)主要负责引导员工进行安全疏散,疏散到公司指定地点集合;
(2)负责确认事故现场无人员滞留或受伤(含公司职员、外访人员等);
(3)在人员疏散集合后,督促各部门管理人员清点本部门人数,负责清点办公室人数和外来人员人数,并汇总,报总指挥;
(4)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协助公安消防队的消防抢险工作;
(5)负责协助公安消防队在事故控制后的现场清洗工作。
(六)医疗救护组职责
其任务是负责抢救受伤人员。
(1)协助抢修人员将受伤人员带离事故现场,负责对其进行简单现场救护;
(2)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统计,登记;
(3)协助医疗机构人员将伤员送至医院,并跟踪后续伤员治疗、康复等工作。
(七)通讯保障组职责
其任务是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过程中的应急物资供给、交通运输保障、供水保障、供电保障和通讯保障等工作。并根据事故发展动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向周边通报事故情况。
(1)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供应;
(2)负责调动应急救援过程物资运送和人员疏散所需车辆;
(3)负责处理事故现场供电故障的处理或实施临时断、送电作业的调度;
(4)负责对内外联系,准确报警,及时向社会救援组织传递安全信息,发布险情,进行现场与外界有效沟通,以获得有力的社会支援;
(5)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通信保障,根据应急救援过程的通信需要提供通信服务,确保畅通;
(6)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正确引导媒体,避免不良社会影响。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的监控与预防
4.1.1 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1)干式除尘器内安装超温报警器。)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对除尘器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
4)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4.1.2 采取的预防措施
1)粉尘作业场所与其他建筑物保护安全距离;
2)粉尘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专项考核,能够识别并正确应对粉尘爆炸危险;
3)生产设备,通风管道,采取防静电措施;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有泄爆,阻爆,隔爆装置。
4)控制热源场所进行通风;
5)制定了粉尘火灾防爆管理制度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6)防止摩擦、碰撞产生火花。
7)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
8)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的设备、地面每天至少清扫一次,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9)每周至少一次对通风系统进行除尘清扫。
10)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主任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部门应及时整改,整改有难度的,应及时上报总经理。
11)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应急救援演练。
4.2 预警行动
4.2.1 事故预警条件
发现可燃物起烟或火苗时发出预警。
4.2.2 事故预警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1)一旦发生粉尘爆炸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大声呼叫,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而后逐级上报。
(2)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本部门应急救援队员前往事发点进行救援处理,同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事故情况。
(3)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确认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的级别或申请厂外应急救援。
(4)当事故严重时,应直接越级报告情况。
预案发布内容:根据粉尘爆炸事故的严重程度由应急指挥中心确定后统一发布。各应急小组与部门根据发布的预警级别,开展应急救援与人员疏散工作。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位置、事故性质、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信息报告程序
5.1 报警系统及程序
一旦发生粉尘爆炸事故,最早发现者应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警。
5.2 确定现场报警方式
(1)大声呼叫,就近启动警铃报警;
(2)远离事故现场,利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报警。
5.3 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1)24小时有效的内部通信联络手段:
紧急时就近启动警铃报警;
公司24小时值班电话:
(2)24小时有效的外部通信联络手段:
火警:110 急救电话:120(医院)
区应急指挥中心:
街道安监办:
5.4 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本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同时通知指挥中心成员及医疗救护组和各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5.5 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后,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公司应急预案,组织医疗救护组人员展开应急救援行动,同时打110报警。
打“110”报警时,说清下列内容:
①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报警人姓名;
②什么事故;
③事故情况如何。应急响应
6.1 响应分级
针对粉尘爆炸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二级应急响应(部门级应急响应)、一级应急响应(公司级应急响应)和扩大应急响应(社区级应急响应)。由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宣布预案应急响应启动。
6.1.1二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征兆时,立即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6.1.2一级应急响应
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尚不能及时处置时,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6.1.3 扩大应急响应
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时,经一级应急响应,尚不能及时处置时,启动扩大应急响应。
6.2 应急响应程序
1)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马上通知现场员工停止作业并切断用电设备电源。
2)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应根据事故的级别,决定启动响应程序。
二级应急响应,由车间主管任现场指挥,车间应急队伍进行消防抢险。
一级应急响应,由总经理任总指挥,各应急小组全部参与应急行动。由抢救组、抢修组负责控制危险源;警戒组、疏散组负责警戒和疏散工作;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抢救;通讯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的通信、向外报警求援联络和器材工具的保障。
当公司应急力量不能控制时,立即向街道、区安监部门报告,请求启动社会(即街道、区)应急预案。
6.3 处置措施
(1)发现灾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并迅速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力争在事故初期得到控制,力求最小的事故损失。
(2)当现场人员不能及时扑救,需启动了公司应急预案时,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力量展开抢险扑救。同时成立现场指挥中心,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3)抢救、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配戴好防毒面具,坚持优先救人,即“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若灾情快速蔓延,可能影响周边建筑物时,马上拨打110报警。
当公安消防队到来后,将事故情况向公安消防队说明清楚。应急队员服从公安消防队的指挥。如事故扩大有危及生命危险时,参与应急的队员应尽快撤离到安全地方。
(4)保安值班人员接到事故预警信号后,立即开启厂区大门,必要时派人到相关路口带引消防车。
(5)警戒、疏散组到达现场后,担负厂区治安和交通指挥,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划分禁区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
如当事故扩大危及到周围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过往行人在政府指挥中心指挥协调下,向上侧风方向的安全地带疏散。
(6)医疗救护组到达现场后,当现场有人受伤或中毒时,与消防队配合,应立即救护伤员和中毒人员,对中毒人员应根据中毒症状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对伤员进行清洗包扎等急救处置,重伤员及时送往附近医院抢救。
(7)通讯保障组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中心的命令,及时组织事故抢险过程中所需物资的供应、调运;对内、外联系,准确报警,及时向社会救援组织传递安全信息,发布险情,进行现场与外界有效沟通,以获得有力的社会支援。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各小组成员均配备有手机,并保证通信畅通。
2、消防器材、药品、个体防护用品(具)均配置齐全,并规定定期检查保养,使其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3、购置和储备有相应的应急物资(如担架、对讲机等),供事故之需。应急救援小组人员
总指挥:徐金元
组员:朱金珍
组员:郑坤民
组员:郑根生
组员:相鑫
组员:陈中
第五篇:粉尘整治方案
织金县润丰煤矿防治粉尘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煤矿防治粉尘整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彻落实“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方针,有效防止粉尘事故,根据江苏宏安集团公司防治粉尘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
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重点监控的目的切实加大对粉尘的防治力度和监察力度,关口前移、立足预防,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落实综合防尘责任制,杜绝重特大特殊事故,使矿井长治久安。
二、组织领导
矿成立粉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李康学
副组长、总工程师:卞西团
组员:王光海、卞西军、赵昌贵、尹燕珍、樊世林、罗迪、王雪峰、严达举
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卞西军负责日常工作。
三、监控内容
根据上级有文件指示精神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落实粉尘治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主要内容见附表
一、表二。
四、主要措施
1、建立和落实各级防治粉尘责任制,矿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针对煤矿“一通三防”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责,各分管副职对所分管的安全工作负责、各科室工区,班组一把手对工作区域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治理粉尘,防止和杜绝粉尘事故发生。
3、及时向上级及徐州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报告粉尘专项整治情况。
4、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粉尘堆积即为事故进行处理。
附表一:粉尘治理制度及措施表
附表二:粉尘专项整治投资项目表
防治粉尘专项整治汇报材料
江苏宏安集团马庄煤矿
我矿于2005年10月29日,按照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粉尘专项整治的通知,矿成立即成立了由矿长王方华为组长,总工程师田质甫为副组长、各工区区长为组员的检查小组,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逐条对照,共查出隐患问题八条均已整改,请监察局领导对我矿的防治粉尘专治整治情况进行审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矿井有较为完善的防尘治理专项,建立健全的专兼职防尘队伍。按规定矿井主要运输道、掘进巷道、治煤眼、地面筛选系统均设三通阀门,主要管路每隔100米设有三通阀门,其它巷道50米设三通阀门。
二、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安监负责需装置,主要进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均安装净化水幕,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50米,并封闭全断面,灵活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三、定期巷道积尘,坚守严格执行“三、五、十五”防尘日,井下无干燥点。
四、矿井总回,掘进中的巷道,按规定安装隔爆设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五、防尘制度健全,配有足够专业人员、工人,兼职12人,各
种记录、图纸、台帐齐全。
六、按规定进行矿井粉尘的分析、化验、测主工作。并规定对粉尘和呼吸性粉尘进行测定,结果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