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费尔巴哈对唯物主义含义理解和规定的演变论文
摘要:在思想成熟之后,费尔巴哈对唯物主义含义的理解和规定发生了三次重大的变化,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从《黑格尔哲学批判》中经《基督教的本质》到《论哲学的开端》是对唯物主义含义的正统理解时期;
二、从《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到《未来哲学原理》是赋予唯物主义感性唯物主义含义时期;
三、从《因〈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而论〈基督教的本质〉》到《反对身体和灵魂、肉体和精神的二元论》是回复对唯物主义含义的正统理解时期;
四、从《宗教本质讲演录》到《论唯灵主义和唯物主义,特别是从意志自由方面着眼》是再次赋予唯物主义感性唯物主义含义时期。
关键词: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含义;态度
不少学者都发现了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费尔巴哈并不像传统教科书理解模式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而是有时肯定唯物主义,有时却否定唯物主义,宣称自己不是唯物主义者。①的确如此,事实上,费尔巴哈从来都没有完全认为自己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完全的唯物主义者;费尔巴哈也的确从来都不是一个完全的唯物主义者。费尔巴哈经常改变自己对于唯物主义的态度。即使在思想成熟之后,费尔巴哈对唯物主义的态度也发生过三次重大的改变。同样,即使在思想成熟时期,费尔巴哈对唯物主义含义的理解和规定也有过三次重大的转变和四个不同的时期。显然,梳理费尔巴哈对唯物主义含义理解与规定的演变过程和对唯物主义态度的演变过程,对于重新理解费尔巴哈的哲学和唯物主义以至马克思的哲学和唯物主义都有不小的意义。
按照是否赋予唯物主义感性唯物主义含义的标准,大致可以将思想成熟时期的费尔巴哈对唯物主义含义的理解和规定分为以下四个时期:
一、从《黑格尔哲学批判》中经《基督教的本质》到《论哲学的开端》是对唯物主义含义的正统理解时期;
二、从《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到《未来哲学原理》是赋予唯物主义感性唯物主义含义时期;
三、从《因〈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而论〈基督教的本质〉》到《反对身体和灵魂、肉体和精神的二元论》是回复对唯物主义含义的正统理解时期;
四、从《宗教本质讲演录》到《论唯灵主义和唯物主义,特别是从意志自由方面着眼》是再次赋予唯物主义感性唯物主义含义时期。②一、对唯物主义含义的正统理解和规定时期19世纪30年代末,费尔巴哈的感性哲学和感性唯物主义思想逐渐形成、发展和成熟起来,同以黑格尔、笛卡尔和斯宾诺莎等人为主要代表的近代思辨哲学相对立。但是,在新思想成熟的初期,费尔巴哈对唯物主义概念含义的理解和规定并没有同时转变过来,尚未明确赋予唯物主义概念他后来所赋予的感性唯物主义含义。
总体上,这一时期的费尔巴哈对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含义的理解仍然是正统的。在发表于1839年的《黑格尔哲学批判》一文中,费尔巴哈区别了两种不同的理论:“一种是唯心主义的真理,它否定自然哲学的真理:另一种是自然哲学的真理,它又否定唯心主义的真理。对于自然哲学来说,只有自然存在;对于唯心主义来说,只有精神存在。”[1]72很显然,在此时的费尔巴哈看来,唯心主义含义是“只有精神存在”。而此时的费尔巴哈所理解的唯物主义的含义应该是和他在这里所说的同唯心主义相对立的自然哲学的主要观点一致的,即“只有自然存在”。显然,这种含义是和唯物主义的正统含义一致的。
《黑格尔哲学批判》没有明确论述唯物主义,出版于1841年的《基督教的本质》就多次对唯物主义进行了明确的论述。“若要问上帝如何创造,那间接就等于怀疑上帝之创世。谁提出这样的问题,谁就是走向无神论、唯物主义、自然主义了。”[2]288在这段话中,唯物主义、无神论和自然主义的主要观点更加明显,就是怀疑上帝的创世,怀疑上帝的存在。这当然是正统的否定上帝存在的唯物主义了。
二、赋予唯物主义特殊含义时期
进入1842年,费尔巴哈改变了他之前对唯物主义含义的正统理解和规定,赋予了唯物主义概念以同其感性哲学和感性唯物主义相一致的特殊的感性唯物主义的含义———重视感性和直观。这是费尔巴哈对唯物主义含义理解和规定的第一次转变,开始了从《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到《未来哲学原理》赋予唯物主义特殊含义的时期。
在《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这部有着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于马克思思想相同意义的临时纲要中,费尔巴哈指出:“哲学的主要工具和器官是头脑———这是活动、自由、形而上学无限性、唯心主义的来源。同时是心情———这是痛苦、有限性、需要、感觉主义的来源。……哲学的工具和器官就是思维和直观,因为思维是头脑所需要的,直观感觉是心情所需要的。思维是学派和体系的原则,直观是生活的原则。……直观与思维结合、被动与主动结合、法国感觉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反经院派的热情原则和德国形而上学的经院派的冷淡态度结合起来的地方,才有生活和真理。”[1]111显然,费尔巴哈主张,哲学应该把两种主要工具和器官———头脑和心情、思维和直观(感觉)结合起来,亦即把理论和生活、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感觉主义)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在这段话中,唯心主义同头脑、理性、思维、理论、形而上学无限性、自由和冷淡等相一致,而唯物主义则同心情、感性、直观、生活、有限性、需要和热情等相一致。在西方思想史上,如此理解唯物主义是颇为怪异而新颖的。更为怪异而新颖的是,在费尔巴哈看来,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不仅不相互对立,而且应该并可以相互结合。这段话实际上表达了费尔巴哈在这两部著作中的主要思想。也就是说,这些看起来稀奇古怪的想法是费尔巴哈在这两部著作中一以贯之的思想。
在对谢林和黑格尔的分析与评价中,费尔巴哈再次进行了他对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含义的这种特殊规定。“谢林与黑格尔是对立的。黑格尔代表独立性、自我活动的男性原则,简言之,他代表唯心主义的原则。谢林则代表承受性和感受性的女性原则……简言之,他代表唯物主义的原则。黑格尔缺少直观,谢林缺少思想力和决断力。”[1]113显然,这段话中的唯物主义的原则同承受性和感受性的女性原则一致,同样指感性、直观的方面,而唯心主义还是指理性、思维的方面。
由上可见,在《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中,费尔巴哈各赋予了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一种特殊的含义;唯心主义的含义是重视理性和思维,而唯物主义的含义则是重视感性和直观和感觉。费尔巴哈对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含义的这种感性哲学的理解和规定延续进了《未来哲学原理》。在这部著作中,费尔巴哈赋予唯物主义的含义也是重视感性和直观。显然,费尔巴哈赋予唯物主义的这种含义和唯物主义的正统含义显著不同。可以说,在《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和《未来哲学原理》中,费尔巴哈赋予了唯物主义一种特殊的含义,甚至可以说费尔巴哈一定程度地转变了唯物主义概念的含义。
费尔巴哈的这个转变并不是突然的,而是有原因和过程的。事实上,费尔巴哈在《基督教的本质》中就在个别地方赋予唯物主义概念以感性唯物主义的含义,出现了后来这个重大转变的“苗头”。这就是说,在其对唯物主义含义的理解和规定的正式转变之前,费尔巴哈就已经非正式和不完全地开始转变他对于唯物主义含义的理解和规定了。由于服从和服务其总的思想———感性哲学和感性唯物主义的需要,费尔巴哈不得不进行这样的转变。
三、回复对唯物主义含义的正统理解和规定
时期说来相当有趣,赋予唯物主义概念特殊含义两三年后,费尔巴哈对唯物主义含义的理解和规定竟然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改变:不再赋予唯物主义以感性唯物主义的含义,而是回复到他以前的正统理解和规定。同时,费尔巴哈对唯物主义的态度也发生了根本改变:在字面上不再肯定任何唯物主义,而是对唯物主义一概否定,强调自己不是唯物主义者。
这个怪异的改变从写作于1845年的《因〈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而论〈基督教的本质〉》一文开始。
在这篇论文中,费尔巴哈写下了这样一段令众多对费尔巴哈哲学和唯物主义持传统理解的人们十分头疼的话:“费尔巴哈既不是唯心主义者,也不是唯物主义者!在费尔巴哈看来,上帝、精神、灵魂、‘我’是虚空的抽象,但是……物体、物质、物性也同样是虚空的抽象。……真理、本质、实在仅仅在感性之中。”[3]434—435费尔巴哈不是绝对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吗?他竟然如此坚决地强调自己不是唯物主义者。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费尔巴哈对唯物主义以及物质含义的理解的改变。可以看出,在这段话中,费尔巴哈认为唯心主义看重和追求抽象的上帝、精神、灵魂和自我,而唯物主义看重和追求物质、物体。在这里,费尔巴哈并没有提到感性、感性对象这些他在前一时期无数次提到的概念。更为严重的是,费尔巴哈对物质含义的理解发生了重大改变。在此时的费尔巴哈看来,和唯心主义所强调的上帝、精神、灵魂和自我是虚空的抽象一样,唯物主义所强调的物质、物体、物性也是虚空的抽象,并不现实存在;现实存在的只能是感性的具体的物质性的事物,即“完全确定的、感性的、个别的事物与实体”。可见,费尔巴哈在这里把物质理解为思辨的抽象的物质,把唯物主义理解为强调思辨的抽象的物质实体的理论。这种抽象的物质、思辨抽象的唯物主义和费尔巴哈所强调的感性的物质、物质的感性,所强调的重视感性、物质、直观和感觉方面的思想格格不入、南辕北辙,恰恰和费尔巴哈感性哲学的对立面———近代思辨哲学相一致。费尔巴哈势所必然地反对这种唯物主义和物质。在指出自己既不是唯心主义者也不是唯物主义者以及原因之后,费尔巴哈就强调了他自己的理论:“真理、本质、实在仅仅在感性之中”。这是费尔巴哈哲学的真正要义。显然,和《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与《未来哲学原理》相比,费尔巴哈在《因〈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而论〈基督教的本质〉》中对唯物主义和物质含义的理解发生了重大改变,因而也改变了对唯物主义的态度。
在1846年的《反对身体和灵魂、肉体和精神的二元论》中,费尔巴哈延续了其《因〈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而论〈基督教的本质〉》一文的思想。费尔巴哈再次写下了这样一段令对费尔巴哈的哲学和唯物主义持传统理解的人们头疼的话:“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生理学、心理学都不是真理;只有人本学是真理,只有感性、直观的观点是真理”。
很显然,费尔巴哈此处对唯物主义的态度和对唯物主义含义的理解同《因〈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而论〈基督教的本质〉》一文完全一致。费尔巴哈在这篇论文中对唯物主义含义的正统理解以下论述中清晰地表现了出来。“人……只在死后,才落入名副其实的唯物主义范畴……才成为一种外在的可以触觉、视觉、嗅觉、味觉得到的客体”。
显然,费尔巴哈在这段话中所说的唯物主义都是人们一般认为的唯物主义。并且,费尔巴哈明确将唯物主义认定为抽象的唯物主义。而这种抽象的唯物主义当然为费尔巴哈所反对。费尔巴哈认为,他自己的理论肯定了感性、人的生命直观,肯定了人的完全的本质,而抽象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把感性、人的完全的本质给肢解了。
总之,在这一时期,费尔巴哈放弃了自己在《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和《未来哲学原理》中确立的唯物主义者的形象,不再提他先前赋予唯物主义的特殊含义,而是对唯物主义的含义做正统的理解和规定。尽管有些令人诧异,不过费尔巴哈的这个“倒退”也不是毫无原因的。即使在《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和《未来哲学原理》中,除了感性唯物主义和理性唯心主义之外,费尔巴哈有时也在正统意义上使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概念。当然,在《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和《未来哲学原理》中,费尔巴哈所赞同的唯物主义只是他自己的感性唯物主义。然而,当遭到施蒂纳在《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诘难和批评之后,费尔巴哈就取消了自己先前对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含义的特殊理解和规定,把自己对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理解和当时人们的一般理解一致起来,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理解为正统意义上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四、再次赋予唯物主义特殊含义时期
如果说之前对唯物主义含义理解的第一次转变是学术思想上十分常见的思想转变的话,那么第二次一百八十度的倒转就让人大跌眼镜了。但是,没想到几年之后,费尔巴哈竟然再一次让人们大跌眼镜,他对唯物主义含义的理解和规定竟然再一次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再次回复到对唯物主义含义的感性唯物主义的理解和规定。这次的改变还是因为那热烈的人本主义的感性唯物主义思想使得费尔巴哈不得不向着感性唯物主义的方向使用唯物主义概念。这让他很自然地再次赋予唯物主义概念以感性唯物主义的含义。经历反复之后,费尔巴哈对唯物主义含义的感性唯物主义理解和规定终于坚定了。在这一时期,在《宗教本质讲演录》和《论唯灵主义和唯物主义,特别是从意志自由方面着眼》这两部著作中,费尔巴哈比他初次赋予唯物主义特殊含义的那一时期更为频繁地赋予唯物主义概念感性唯物主义的含义。
费尔巴哈的这个第三次转变和第四个时期从创作于1848年底至1851年初的《宗教本质讲演录》开始。在这部著作中,费尔巴哈多次在感性唯物主义的意义上使用唯物主义概念,以这种具有感性唯物主义含义的唯物主义概念表述他的思想。费尔巴哈论说道:“我们大家都是先做唯物主义者,然后才做唯心主义者,我们大家都是先照应肉体,照应低级的需要和感官,然后才提高到精神的需要和感官”。
尽管这并不是一个正式的定义,但还是可以从中清晰地看出这个唯物主义概念的感性唯物主义含义。显然,这个唯物主义指的是满足人感性方面的需要,而唯心主义指的是满足精神方面的需要。
自从在《宗教本质讲演录》中再次赋予唯物主义概念以感性唯物主义的含义之后,费尔巴哈就一直坚定地赋予唯物主义概念这种特殊的含义。写作于1863至1866年的《论唯灵主义和唯物主义,特别是从意志自由方面着眼》一书更加清晰地表明了费尔巴哈感性唯物主义的立场。在这部关于唯物主义和唯灵主义的专门论著中,费尔巴哈更为频繁地赋予唯物主义概念以感性唯物主义的含义。“感觉主义或者唯物主义……不是那个毁灭此岸的人以便以此而在虚幻的彼岸世界中受到天国的酬赏的残忍的唯物主义……而是那个肯定此岸的人、即现实的、感性的、个体的人的唯物主义……它肯定人是出于纯粹的感觉主义的爱的欲望和对生活的眷恋。”[1]458很明显,费尔巴哈清楚地道出了他的唯物主义的真义:肯定现实的、感性的人,亦即肯定人的现实的、感性的方面。可见,在这部可以说是晚年对唯物主义和唯灵主义的盖棺定论之作中,费尔巴哈坚定地站在感性唯物主义立场上理解和规定唯物主义概念的含义。
至此,我们就可以明白费尔巴哈对于唯物主义的诸多十分矛盾的论述了。可以说,费尔巴哈从来都不是一个完全的唯物主义者。即使在感性唯物主义思想形成和成熟之后,费尔巴哈对唯物主义含义的理解和规定以及对唯物主义的态度也是不断改变的,共发生了三次重大的变化、经历了四个阶段。在第一阶段,虽然已经初步形成感性唯物主义思想并在思想深处坚持自己的感性唯物主义思想,不过此时的费尔巴哈对唯物主义的含义还是持正统的理解,在字面上也并没有明确地赞同唯物主义。另一方面,费尔巴哈萌生了结合、超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想法。进入第二阶段,费尔巴哈公开地阐发和宣扬自己的感性唯物主义思想。不过即便如此,费尔巴哈也只是说唯物主义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因素,并没有说唯物主义就是全部的真理。他认为合理的理性唯心主义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因素,也有真理的成分。因而,费尔巴哈反复强调应该把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结合起来,吸收它们各自的积极因素,进而超越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实现完整的真理。
另外,对于近代正统的唯物主义,费尔巴哈在总体上持否定态度。到了第三阶段,费尔巴哈不再赋予唯物主义概念感性唯物主义的含义。与此同时,费尔巴哈也改变了第二阶段中对唯物主义的肯定态度,不再赞同唯物主义,而是批评全部的唯物主义,强调自己不是唯物主义者。不过,费尔巴哈当然坚持自己的感性唯物主义,并且正是为了强调他的感性唯物主义的真理性而否定近代正统唯物主义以至在字面上不再肯定唯物主义的。进入第四阶段,费尔巴哈再次赋予唯物主义概念以感性唯物主义的含义,也再次高度肯定唯物主义,但他也仍然并不认为唯物主义就是完全的真理,他还是像第二阶段那样认为理性唯心主义同样具有真理的成分,需要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完整的最高真理。
第二篇: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摘要本文在马克思主义的视域中,从生产实践的根本性、理论扬弃的催生、历史变迁中的哲变三方面探析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产生的必然性。
中图分类号:B015文献标识码:A
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诞生具有哲学史上里程碑的意义,正如恩格斯1888年《单行本》序言所说:“就是要完全承认,在我们的狂风暴雨时期,费尔巴哈给我们的影响比黑格尔以后任何哲学家都大。所以,当《新时代》杂志编辑部要我写一篇批评文章来评述施达克那本论费尔巴哈的书时,我也就欣然同意了。”可见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历史光芒普照着哲学之路。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到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诞生,这个哲学脉络中费尔巴哈唯物主义扮演了重要的承前启后作用,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产生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诞生具有举足轻重的哲学引产功能。
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哲学是德国资产阶级产生和发展时期的意识形态,费尔巴哈哲学是德国资产阶级发展到临近革命高潮时期的意识形态。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产生具有历史必然性。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产生主要是科技进步和实业推动作为基础,在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状态下逼迫出哲学的摧枯纳新及其理论实践的碰撞中哲学的自我扬弃。生产实践奠基了哲学创新
恩格思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指出了生产实践对于唯物主义产生的重大现实意义。他说:“在从笛卡儿到黑格尔和从霍布斯到费尔巴哈这一长期内,推动哲学家前进的,决不像他们所想象的那样,只是纯粹思想的力量。恰恰相反,真正推动他们前进的,主要是自然科学和工业的强大而日益呈现的迅猛进步。”从人类历史的整体发展过程来看,任何一种新的理论产生都离不开人类实践活动的基奠。理论先行于实践,就像闪电先于雷声,但理论又离不开实践。因此,如果要为德国唯心主义终结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产生的必然性寻找一个简洁的原因,“实践”这个词是答案了。
可以看出,每一门科学理论的出现都是要为社会生产实践服务的,而生产实践又往往是理论产生与发展的基点。实践检验理论的真理性从而验证交感着思想家的思想体系及思维方式。正如: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德国资本主义有了较大的发展,莱茵河畔出现了许多工业城市中心,1834年德意志关税同盟的建立,促进了统一市场的形成和资本主义的发展,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进一步加强。正如恩格斯所说:“对这些以及其他一切哲学上的怪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这是恩格斯对近代哲学发展同自然科学和工业发展之间关系的深刻概括和总结,从而揭示了哲学发展对实践的依赖关系。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诞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符合了生产实践的要求,即科技和生产工业的要求。科技的发展本身就是对唯物主义光辉思想的确证,唯物主义在本质上是同自然科学的发展和工业的进步相一致的。理论扬弃催生了哲学变革
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按其本质来说是哲学上的两个对立党派,但哲学的碰撞总会相互作出宽容的吸纳,众所周知,黑格尔宏伟谨严的“绝对精神”的理论体系以及可以渗透万物的辩证法思维无疑还是接受了德国历史上诸位哲学大师的影响,譬如康德。可以说“黑格尔主义”仍然是在对以往哲学理论的批判与继承的基础上形成的。而这种被扬弃的命运在“黑格尔主义”这里依然成立。只是因为黑格尔本身所具备的那种“百科全书”式的知识体系促使黑格尔的理论显得更为深刻而广阔。
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种“深刻和广阔”为接下来的理论实践提供了更为广袤的土壤。正如恩格斯所言:“黑格尔的整个学说,为容纳各种极不相同的实践党派观点留下了空旷的场所”。“唯心主义也越来越加进了唯物主义的内容”,造成这种复杂现象的原因是唯心主义也作为哲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然环节,它不是没有根基的,它和唯物主义一起是生长在“人类认识之树上的花朵”。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斗争是同特定阶级之间的斗争相联系的。正如四十年代以后,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派公开提出了反封建制度,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主张,费尔巴哈哲学就是德国阶级斗争进入这一新的阶段的产物。他的哲学反映了资产阶级民主派的要求,预示了革命风暴即将来临,是德国资产阶级进军的号角。
恩格斯指出:“费尔巴哈的发展是一个黑格尔主义者(诚然,他从来不是完全正统的黑格尔主义者)走向唯物主义的发展进程”。自十八世纪到十九世纪,在唯心主义里,我们无可置疑的是黑格尔的哲学达到了由康德起始的那个运动的顶峰,同时也在德国乃至全世界的思想领域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可以说,“黑格尔主义”就代表着十九世纪德国的唯心主义哲学。以至于甘斯在悼念黑格尔的一份讣告中写道:“哲学现在已经达到圆满的境界,人们认为它的发展只是根据它的题材按以往已经这样明确表示过的方式进行有创见的工作而已”。
但是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哲学的出现是黑格尔学派解体的积极成果。在信奉和研究黑格尔哲学的过程中,有些青年黑格尔分子由于反宗教的需要曾对自己的学说感到迷惑不解:一方面唯物主义把自然界看作唯一的现实,是本原;另一方面,黑格尔哲学则把思维及其思想产物即观念看作本原,而把自然界看作是”绝对观念”的“外化”,在两种对立观点的面前,在对自己的学说不能解释的情况下,必然迫使新的观念来打破这种沉默的困惑。黑格尔曾把基督教称为“绝对的”和“完美的”宗教。“他认为哲学和宗教的内容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是哲学把宗教用想象和形象的方式所领悟的东西阐明了”。然而,却正因为“黑格尔主义”中辩证方法的存在使得一些人们并没有选择围拢在黑格尔宗教哲学体系的周围,而是倾心于更加激进的思想方法。由此也就出现了所谓的保守派与激进派。尽管黑格尔生前似乎更趋向于保守,“他在体系上所花费的„艰苦的劳动‟倒比他在方法上所花费的要多得多”。但是,激进派的代表人物却偏偏来自黑格尔的弟子们,也就是所谓的“青年黑格尔学派”。这个表面令人费解而实际上符合逻辑的现象,向人们表明只有深刻理解和把握一种理论,才能更为清晰地看到这一理论的优点与缺陷,才有可能实现理论的变革与更新,也正是因为“黑格尔主义”的“左翼”与“右翼”在理论实践中发生的磨擦乃至斗争,促进了德国哲学分歧或分支的更加明朗化。历史变迁对其哲学的催动
当然,在这里,我们不能忽视历史车轮的变迁对德国哲学的理论实践过程起到的催情作用。就像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提到:“到了1840年,正统教派的虔诚和封建专制的反动随着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登上王座,这时人们就不可避免地要公开站在这一派或那一派方面了”。“保守派”倾向于其“绝对精神”的思想体系。而“激进派”则更倾慕于辩证的思想方法。这种分歧似乎给“黑格尔主义”的最终哲学理论破开了一道裂缝,也预示着旧的哲学理论必将为新的哲学理论所替代的事实。随着阶级斗争的深化,反对宗教神学和现存封建制度的现实需要,一大批最坚决的青年黑格尔分子的世界观发生了巨变,他们抛弃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而返回到英法的唯物主义。其中费尔巴哈就是一位杰出的代表。
费尔巴哈对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是这样概括的:“我的第一个思想是上帝,第二个是理性,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是人。”1823年费尔巴哈进海德堡大学学习神学。一年的学习生活使他对神学感到失望,于1824年转入柏林大学哲学系,这是第二个阶段。此时,费尔巴哈由信仰上帝变为信仰理性。费尔巴哈虽然赞赏黑格尔,但他并不满意黑格尔的哲学体系,这种不满随着他对自然科学的研究而日益加深。他对黑格尔哲学不满的主要问题是:“绝对观念是怎么演变成自然界的?从1836年起,费尔巴哈开始批判神学,转向唯物主义。1839年问世的《黑格尔哲学批判》,标志着他同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最后分裂,形成了唯物主义世界观。这是他思想发展的第三个阶段。1841年,出版的《基督教的本质》一书,标志着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彻底胜利,从此,他以一个杰出的唯物主义者载入史册。由此,可以看出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哲学产生的心路历程,这是哲学批判和集成中的前进,是自我不断哲思,痛苦嬗变的产儿,是伟大的扬弃。他指出“上帝是一个彻头彻尾属人的本质”。这是一个对“绝对观念”伟大而决绝的粉碎。是唯物主义从娘胎里分娩出的背叛。这是崭新而深刻,必然解脱后的豁然开朗。“以清醒的哲学来对抗醉醺醺的思辨”。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当黑格尔造就了“绝对精神”与辩证法试图完成所有的哲学时,其本身就已陷入了他的理论必将为后人所扬弃的旋涡。正如黑格尔本人的论断:“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一样。终于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哲学成为“现实的”,这种“现实的”就是“必然的”。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产生的“必然性”在这儿得到了“合理性”证明。结语
综上所述,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产生归因于德国生产领域的实践及阶级斗争需求和理论领域实践的联袂统一,生产实践是德国唯心主义哲学走向终结,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继而产生的基本条件;理论实践是德国唯心主义哲学走向终结,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继而产生的根本动力。而这样的统一在人类社会历史的创造过程是必然存在的、是不可避免的。这也更加证明了在唯心主义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德国,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产生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费尔巴哈在用唯物主义打破了黑格尔体系时,只是简单把它抛在一旁,存在着批判地继承上的局限性。当然应该指出的是: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派并没有克服德国资产阶级软弱的两面性,这个特点也不可避免地反映到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哲学中来。费尔巴哈哲学下半截即在自然观上是唯物主义的,而上半截即在社会历史观上是唯心主义的。这当然可以视为哲学在承前启后的创新中必然会出现的缺失和转型的遗憾,同时也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诞生提供了突破点和提升面。预证了在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实践过程中,总会有后来者打破或弥补其理论,完成进一步替代与螺旋式发展上升的规律。
参考文献
[1]费而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M].荣震华,王太庆,刘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2]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M].荣震华,李金山,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3]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手稿片段.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_.
第三篇:浅谈对毛泽东思想科学含义的理解
浅谈对毛泽东思想科学含义的理解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毛泽东思想下了一个新的定义,一共三句话:“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后来十二大在上述第二句 “关于中国革命”几个字的后面加上 “和建设”几个字,变成“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这句话说明毛泽东思想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经验的总结,而且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正确思想。也就是说,应该把毛泽东思想同毛泽东个人的思想相区别,特别是同毛泽东晚年的错误思想相区别。对于历史决议的这种做法,很多人感到不理解,认为毛泽东思想就应该是毛泽东的全部思想,既包括他的正确思想,也包括他的错误思想,为什么毛泽东的错误思想不包括在毛泽东思想之中呢?直到今天,仍有不少人对这个定义不理解,有的甚至认为这样做有点不合常理。那么,应该怎么理解这个问题呢?
首先,应该看到当时对毛泽东思想做出这个界定,是因为毛泽东晚年犯了严重错误,有的人提出要否定毛泽东思想,而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是不能否定的。如果否定毛泽东思想,就会像赫鲁晓夫否定斯大林一样,必然引起混乱。另一方面,当时党中央的领导人又提出 “两个凡是”的方针。按照这个方针,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就不能纠正,历史就不能前进。这是一个非常难解决的问题,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为了解决这个难题,邓小平提出把毛泽东思想与毛泽东个人的思想区分开来的办法,即既纠正他晚年的错误,又坚持毛泽东思想,实践证明这是唯一可行的办法。因此,决议对毛泽东思想下的这个定义,并不是一个通常的学术意义上的定义,如某某思想就是指某某人的思想,既包括他的正确思想,又包括他的错误思想,而是一个在特定的政治背景下所下的政治性的定义。
其次,从毛泽东思想的本身含义来讲,它不能包括错误思想。因为毛泽东思想的产生,本身就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革命经验的正确总结。那些离开马克思主义或者离开中国实际这两个要素的任何思想,尽管是毛泽东本人提出来的,也都不能包括在毛泽东思想之中,不能称之为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晚年的错误,既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又脱离中国实际,自然不是毛泽东思想。正如有的学者所说,毛泽东思想不包括错误的结论,不是不讲理,而是很讲理,因为前提中就包含着结论。这就是说,把毛泽东个人的思想特别是他的错误思想同作为科学体系的毛泽东思想相区别,是科学的,在理论上是站得住脚的。再次,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不能包括他的错误思想。如果把他的错误思想包括在毛泽东思想之中,而我们又要以它为指导,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做呢?难道今天还应该按照“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去做吗?还应该七八年再来一次“文化大革命”吗?还应该继续斗“走资派”吗?如果那样,就会使大家无所适从,只能引起思想和社会的混乱。第四,毛泽东思想只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产生的新的思想理论的代名词,或者说它只是一个符号。虽然毛泽东在它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起的作用最大,以他的名字命名,但并不是指毛泽东个人的思想。如果当时不叫它“毛泽东思想”,而叫做别的思想,如“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等等,就不会产生这种混淆。这就是说,从毛泽东思想的本身含义来讲,它不应该包括错误的思想;从党的指导思想来讲,它不应该包括错误的思想;从党的前途命运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来讲,它也不应该包括错误的思想。“集体智慧的结晶”,也是毛泽东思想的原有含义。毛泽东思想作为中国革命的经验总结就含有这层意思。把这层意思更突出地表达出来不仅丝毫没有贬低毛泽东思想,而且使毛泽东思想的意义愈发厚重。正如邓小平所说:“毛泽东同志的事业和思想,都不只是他个人的事业和思想,同时是他的战友、是党、是人民的事业和思想。毛泽东思想培育了我们整整一代人,没有毛泽东思想,就没有今天的中国共产党。”这番话语重心长,寓意深远。由此可见,否认毛泽东思想决不是仅仅否认毛泽东个人的事业和思想,同时也必然否认由毛泽东思想培育的整整一代人,必然否认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同样,离开毛泽东思想,就不可能真正理解中国共产党艰苦卓绝的斗争历史和中国人民继续前进的现实基础,也不可能真正理解邓小平理论的精神实质。
也有人提出,说毛泽东思想是集体智慧的结晶,那么毛泽东的错误是不是集体所犯的错误呢?有些错误,如“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毛泽东当然要负主要责任,因为这些运动都主要是由他发动的,甚至是背着中央领导集体发动起来的,如“文化大革命”就是这样,党中央的主要领导人如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开始都不知道毛泽东要搞什么,这些错误当然要由毛泽东负主要责任。但是,这些错误同时也是党犯的错误,是中央领导集体犯的错误,不能把错误都归咎于他一个人,因为发动这些运动的文件、决定,毕竟最后都是由党中央的会议通过的。邓小平就曾经说过:“讲错误,不应该只讲毛泽东同志,中央许多负责同志都有错误。‘大跃进’,毛泽东同志头脑发热,我们不发热?刘少奇同志、周恩来同志和我都没有反对,陈云同志没有说话。在这些问题上要公正,不要造成一种印象,别的人都正确,只有一个人犯错误。这不符合事实。中央犯错误,不是一个人负责,是集体负责。在这些方面,要运用马列主义结合我们的实际进行分析”。所以,决不能把党在历史上犯的错误归咎于毛泽东一个人。
第四篇:元旦节的含义和演变有哪些?
元旦含义
1、中国古代称新年第一天为“元旦”或元日、元长、元朔、元春,具体日期在西汉以前各不相同,西汉汉武帝太初元年,司马迁创“太初历”,以正月初一日为元旦,从此历代相沿,直至民国时期。
2、西历公元纪年法传入我国后,民国时期以西历元月一日为新年,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决议确立以西历元月一日为“元旦”,旧历年正月初一改称“春节”
“元”有始之意,“旦”指天明的时间,也通指白天。元旦,便是一年开始的第一天。“元旦”一词,最早出自南朝人萧子云《介雅》诗:“四气新元旦,万寿初今朝。”宋代吴自牧《梦梁录》卷一“正月”条目:“正月朔日,谓之元旦,俗呼为新年。一岁节序,此为之首。”;汉代崔瑗《三子钗茗》中叫“元正”;晋代庾阐《扬都赋》中称作“元辰”;北齐时的一篇《元会大享歌皇夏辞》中呼为“元春”;唐德宗李适《元日退朝观军仗归营》诗中谓之“元朔”.历来元旦指的是夏历(农历、阴历)正月初一。在汉语各地方言中有不同叫法,有叫“大年初一”的,有叫“大天初一”的,有叫“年初一”的,一般又叫“正月初一”。
元旦演变
我国历代元旦的月日并不一致。夏代在正月初一,商代在十二月初一,周代在十一月初一,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又以十月初一日为元旦,自此历代相沿未改(《史记》)。汉武帝太初元年时,司马迁创立了“太初历”,这才又以正月初一为元旦,和夏代规定一样,所以又称“夏历”,一直沿用到辛亥革命。中华民国建立,孙中山为了“行夏正”,所以顺农时;从西历所以便统计,定正月初一(元旦)为春节,而以西历1月1日为新年。
在当代,元旦指公元纪年的岁首第一天。自西历传入我国以后,元旦一词便专用于新年,传统的旧历年则称春节。
而在此之前,元旦一直是指农历岁首第一天的。元是“初”“始”的意思,旦指“日子”,元旦合称即是“初始的日子”,也就是一年的第一天。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议:“中华人民***纪年采用公元纪年法”,即是我们所说的阳历,为了区别农历和阳历两个新年,又鉴于农历二十四节气中的“立春”恰在农历新年的前后,因此便把农历正月初一改称为“春节”,阳历一月一日定为“元旦”,至此,元旦才成为全国人民的欢乐节日。庆贺新年的开始,欢度元旦可说是世界各国各地区的普遍习俗。
在我国,还列入了法定假日。我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地区采用公历纪年法,把1月1日定为新年的开始,称作“元旦”。
由于世界各国所处的经度位置不同,各国的时间也不同,因此,“元旦”的日期也有不同。如大洋洲的岛国汤加位于日界线的西侧,它是世界上最先开始的一天的地方,也是最先庆祝元旦的国家。而位于日界线东侧的西萨摩亚则是世界上最迟开始新的一天的地方。按公历计,我国是世界上第12个开始新年的国家。
第五篇:如何理解试用期的含义
如何理解试用期的含义?
试用期在企业的用工管理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最容易产生管理风险的一个环节。因此,对于人力资源从业者而言,深入了解试用期包含的工作内容,认识试用期对用工管理的重要性就显得尤为必要了。》》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访谈频道
试用期约定先理解“试用期”
一、试用期的概念
“根据《高级汉语词典》的解释,‘试用’是使某人受到一段时期的检验或试工以便能确定这人是否适合于做某事,‘试用期’是指在正式使用之前的应用期间,看是否合适。”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i]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可见,试用期的存在是以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前提的,因约定的存在而存在。
试用期不同于见习期、学徒期。见习期是对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期限一般为一年,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国家人事制度下的做法。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特定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进行熟悉业务、提高
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
二、试用期合法约定的意义
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都规定了,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给用人单位的,专属于试用期内的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出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试用期的立法本意,上述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所受到的限制和所需支付的成本自然是相对较少的。以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例,企业上述在试用期内的单方解除权具备如下优势:
(一)可随时行使解除权,无提前通知义务。
试用期内,企业行使上述单方解除权,不须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 劳动者,在行使解除权的条件成就时,可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无须支付任何经济成本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代通知金”及经济补偿义务。但,该两条规定均排除了上述企业试用期内的单方解除权的行使。
(三)可排除禁止解除条款的适用
职业病、工伤、女性“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形下的劳动者,是法律保护的重点,对存在类似情形的劳动者,法律一般都禁止企业行使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也有明确规定。但即便是如此,这种禁止性条款,也仍然把试用期内企业行使上述单方解除权的情形排除在外了。即,即便是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但只要企业证明其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仍然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综上三点所述,由于企业试用期内的单方解除权具备的种种优势,使得大多数企业在招聘之初,均本能的选择了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并使用法律赋予的这种解除权。
然而,法律在赋予一种权利的时候,必然要对这种权利的行使同时赋予一定的限制或监督,这是基本的立法思维。故,企业要想有效地约定试用期并有效行使上述单方解除权显然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但是,实践中,许多企业往往忽视了这些条件的存在或缺乏对这些条件的有效准备,从而导致自身的管理行为丧失了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