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广州部分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广州部分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广州部分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天河区
(一)申请人截至202_年5月1日前连续不间断在天河区同一地址居住满五年。
(二)申请人必须提供下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及随迁子女户口本。
2、连续满五年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街道备案登记证明)。
3、申请人连续满五年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且居住证与居住证明上的地址完全一致。
4、申请人居住地街道出具的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5、申请人连续3年在天河区劳动就业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聘用合同(无备案者还需提供用人单位的广州市就业登记表);个体经营者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6、申请人连续五年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提供由广州市区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社保缴费凭证)。
7、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提供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含计生证、婚育证等),并由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加具意见和盖章)。
8、申请小学学位的随迁子女,必须是截止202_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海珠区
(一)以父(单方)或母(单方)条件参加积分申请。
须同时满足4个必备条件,并通过6个积分条件参加积分排序。
提交的材料需属同一方。
1、必备条件:
(1)至截止日期,申请人的父(单方)或母(单方)连续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5年,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5年,且参加积分申请时仍在本区居住;
(2)至截止日期,申请人的父(单方)或母(单方)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连续满5年,且参加积分申请时仍在本区就业;
(3)至截止日期,申请人的父(单方)或母(单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均连续满5年;
(4)申请人的父母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人属于政策内生育。
(二)以父母(合法监护人)双方条件参加积分申请。
须同时满足4个必备条件,并通过6个积分条件参加积分排序,父母双方材料需同时提交。
1、必备条件:
(1)申请人的父母双方至截止日期,均连续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3年,且父母双方(合法监护人)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3年,且参加积分申请时仍在本区居住;
(2)申请人的父母双方至截止日期,均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连续满3年,且参加积分申请时仍在本区就业;
(3)申请人的父母双方至截止日期,均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3年,且在本市参加工伤保险连续满3年;
(4)申请人的父母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人属于政策内生育。
荔湾区
在居住地对应地段的试点学校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入学申请书;
2、户口簿;
3、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在居住地对应地段试点学校连续居住满五年的广东省居住证证明、该固定住址的.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租住房屋的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唯一居住地);
4、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在广州登记务工就业或合法经商的有效证明;
5、适龄儿童的计划免疫接种证;
6、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在广州市连续五年缴纳社保的证明。
南沙区
申请积分入学的条件:
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并在广州市内具有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的非广州市户籍(含广州市辖下11区)人员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入学子女。
增城区
申请积分入学的条件:
1、在我区连续居住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
2、有稳定职业。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的随迁子女。
由区教育局以辖区内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以来穗人员持有的《广东省居住证》作为“在我区连续居住满5年”的证明材料,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来穗人员(从202_年起,必须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至时间为当年8月31日)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辖区内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第二篇:广州积分入学怎么算积分
广州积分入学怎么算积分
积分入学,指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广州积分入学怎么算积分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文化程度
1、本科及以上学历(50分);
2、专科(含高职)(35分);
3、高中(含中职)(20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
1、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每满1年3分);
2、在穗累计居住年限:
(1)合法产权住所(10分);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在从化区、增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再增加10分;
(2)合法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每满1年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申请人居住地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每满1年再增加2分,最高再增加10分;
三、合法稳定就业
在穗就业(创业)并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含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1分。
四、年龄1、18-30岁(30分);
2、31-40岁(15分);
3、41-45岁(10分)。
五、证书
1、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30分);
2、初级职称、职业等级为高级、事业单位工勤技术三级(20分);
3、职业等级中级、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四级(10分);
4、正在从事与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10分)。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第四条:申请积分制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三篇:202_广州海珠区积分入学申请攻略
202_广州海珠区积分入学申请攻略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下面是小编分享的202_广州海珠区积分入学申请攻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在申请积分制入学时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并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
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就业;
在海珠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
(二)申请人随迁子女须具有中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积分制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且尚未入学。
备注:
“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是指:申请人提交的居住地址在海珠区且申请人在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时仍在该住所居住。
“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就业”是指:申请人在申请积分制入学时的用人单位为海珠区注册的用人单位,且申请人仍在该服务单位工作。
“在海珠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资料是通过在海珠区注册的用人单位缴纳的且申请人在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时仍通过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申报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适龄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如未办理可在入学后提交。
3、申请人及适龄子女户口簿原件。
4、适龄子女出生证原件。
说明:学生入学后仍须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到入读的学校办理学籍。
申请流程
(一)积分申请
申请时间:即日起
现场核验时间:预审通过后通知短信上的时间
确定积分时间:约需2个月
请参加度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来穗人员尽早申办积分(积分申请从受理成功至积分核定须时约2个月,来穗人员可随时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办)。
申请人核定积分后,才能参加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
(二)积分入学申请
申请时间:5月6日-5月14日17:00
申请人于5月6日至5月14日,登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dwz.cn/PaWjeWub)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申请。逾期未上网申请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料审核
时间:5月7日至5月15日
地点:预约的'街道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政务中心)积分制受理窗口
通过网上预审的申请人须于5月7日至5月15日到预约的街道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政务中心)积分制受理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料审核,核对无误后在打印出来的《度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表》签名确认。逾期未前往和提交资料视为放弃申请。
(四)资料复审及公示
条件复核时间:5月21日-5月27日
公布招生计划时间:5月25日
结果复核时间:5月28日
公式审核结果时间:5月29日-6月2日
公布入学资格名单:6月3日
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申请人申请积分入学的条件进行复审,并将复审意见提交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汇总复审结果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
公示后,由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按照从高到低的积分顺序将名单移交海珠区教育局,由海珠区教育局根据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招生计划学位数量以1:1的比例确定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的来穗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五)填报志愿
时间:6月5日8:30-6月8日15:00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登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dwz.cn/PaWjeWub),为获得积分入学资格的随迁子女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须报满5个志愿学校并予以确认,5个志愿中最多填报3个公办学校志愿。未填满5个志愿、未确认或逾期未上网填报志愿者均视为放弃积分入学资格。
(六)安排学位
时间:6月8日15:00-17:00
根据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提供的名单及志愿填报情况,海珠区教育局以“积分优先、结合志愿、统筹安排”为原则设定程序进行电脑派位。当申请人积分计算结果相同时,按《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指标名称正序依次比较得分高低进行录取。
若因志愿学校填报人数大于招生计划,导致申请人随迁子女未被录取,在申请人同意服从统筹安排学位的前提下,系统将自动为其随迁子女安排未满招生计划的学校学位;若申请人不同意服从统筹学位安排的,其随迁子女将不被录取。
(七)学位确认
时间:6月9日8:30-6月11日17:00
电脑派位结束后,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dwz.cn/PaWjeWub)查询并确认录取结果。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申请人在完成录取确认后,申请人须按录取学校的指引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http://www.teniu.cc),点击录取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并确认。
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视为自愿放弃积分制入学学位。
(八)逾期视为放弃
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所需入学资料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未按要求报到视为自愿放弃学位。
(九)其他情况
不参加积分申请,放弃积分制入学资格或因条件限制未达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的来穗人员可自行选择到合法开办、且未满核定招生规模的民办学校为随迁子女报名入学。
第四篇:202_广州花都区积分入学申请攻略
202_广州花都区积分入学申请攻略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下面是小编分享的202_广州花都区积分入学申请攻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积分申请、积分调整
申请、调整时间:3月6日起
申请入口: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现场核验时间:3月27日17:30前
确定积分时间:约需2个月(5月22日前)
(1)申请报名参加花都区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应在3月6日开始在网上提出积分制服务管理积分申请或调整申请,并在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短信后,于3月27日17:30前,携带资料前往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完成受理。
注意:如有需要同时参加积分制入户和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须进行入户申请受理后,再提出积分调整申请。
(2)从提交申请到获得积分约需2个月(即例如有来穗人员3月27日才提交申请材料,35个工作日以后,5月17日才能确定最后积分)。
二、积分入学申请
申请时间:5月1日-5月22日
申请入口: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待核定积分后,再提出积分入学申请。
积分入学申请统一通过登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计算申请人积分,统一排序,统一录取,完成积分申请入学的积分和学位分配工作。
积分入学前期积分咨询由区来穗局负责,积分公示之后的学位咨询由区教育局负责。花都区积分申请入学报名将于5月1日启动。
申请人可在积分申请时选择花都区城区(4个街道)或6个镇其中之一作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地。选定以后只能参与拟入学地的排名安排,不能要求把拟入学地的分数和排名更改到其他镇。
花都区“积分入学申请”工作在公示积分审核结果后,将公布全区当年可提供起始年级学位的公办学校名称及学位数,供申请人填报志愿。
三、现场签名确认
时间:5月23日-5月24日
网上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前往预就读街道的积分制入学确认信息点进行现场签名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关系证明材料。需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区各部门审核
时间:5月25日-6月7日
五、异议复核
时间:6月8日-6月12日
对区各部门审核有异议,提出复核。
六、公示积分排名
时间:6月15日-6月19日
公示申请人最终的积分和排名。
七、公布学位
时间:6月22日
城区四条街道由城区教育指导中心统一录取;
花山、梯面由北片教育指导中心统一录取;
花东中学提供住宿,可录取城区申请人;
赤坭镇的华南、白坭、蓝田、莲塘、乌石五所小学,可录取城区申请人。
八、填报志愿
时间:6月23日-6月28日
申请人选定拟入学地后,可在该街镇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报1-4个志愿学校。
九、公布录取结果
时间:7月2日
十、报到
携带资料前往学校报到。
第五篇:202_广州南沙区积分入学申请攻略
202_广州南沙区积分入学申请攻略
积分入学的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等三部分组成。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工作经验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下面是小编分享的202_广州南沙区积分入学申请攻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对象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并在广州市内具有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非广州市户籍(含广州市辖下11区)人员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入学子女。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且不满7周岁(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要求入读我区小学一年级,或应届小学毕业要求升读我区初中一年级。
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时间:5月13日至22日
入口: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系统(jfrx.zruiedu.com)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
(二)学校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5月13日至24日
学校审核资料
(三)部门审核
时间:5月25日至6月9日
各相关部门对入学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赋分,如入学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疑问或异议,可持相关材料到对应审核部门申请复核。
(四)公示招生学位和申请人积分段等数据
时间:6月10日至11日
区教育局在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点击“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栏目)公布公布学位信息;入学申请人可在系统内查阅本人的资格审核、积分和排位结果。
(五)第一批填报志愿
时间:6月12日至15日
符合“第一批投档”资格的来穗人员登录系统填报志愿。
(六)区教育局进行“第一批投档”并公布投档结果
时间:6月16日至18日
“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系统”根据来穗人员的积分(第一批投档按照排序)高低、填报志愿顺序和学校学位情况进行投档。投档分两批独立进行,先投第一批次的学生,再投第二批次的学生。已被第一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得注销,不得再参加下一批次的.投档录取,符合条件但未被第一批次录取的学生可参加第二批次的投档录取。
投档原则为“排序优先,遵从志愿”,即先按来穗人员排序(积分)情况从高到低检索,再按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七)第二批填报志愿
时间:6月19日至22日
符合“第一批投档”资格但未被投档录取,以及符合“第二批投档”资格的来穗人员登录系统填报志愿。
流程参照“第一批填报志愿”。
第二批投档录取资格:
参加第一批投档但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可参加第二批投档录取。不符合第一批投档录取条件但持有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的来穗人员,区教育局以辖区内公办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为主,根据来穗人员积分排序进行第二批投档。
(八)区教育局进行“第二批投档”并公布投档结果
时间:6月23日至25日
(九)补录填报志愿
时间:6月26日至29日
上述两批投档录取完成后,如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仍未录满,则符合条件但未被投档录取的随迁子女可参加补录。
补录填报志愿不再限制来穗人员所属片区,投档仍遵循“排序优先,遵从志愿”原则,不再分批次,一次性出档。补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公示补录投档结果
时间:6月30日至7月2日
公示结束后,来穗人员带同随迁子女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十一)新生注册
时间:7月12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