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其他范文
街道企业防控新型肺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大全]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130-947187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3-14 16:17:49 来源:网络

第一篇:街道企业防控新型肺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大全]

街道企业防控新型肺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工作方案

街道企业防控新型肺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一、复工复产前备案所有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备案。

(一)备案审核责任划分如下:

1、规模以上工业、批零住餐、服务业企业审核责任单位:街道经贸办公室;2、总部楼宇和专业园区内企业复工审核责任单位:园区运营方或物业,园区运营方或物业统一审核后报经贸办汇总;3、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审核责任单位:街道安监办公室;4、售楼处、中介机构、开发企业、建筑工地企业审核责任单位:街道工程办公室;5、沿街网点审核责任单位:所在网格及社区居委会;审核材料由各牵头审核单位留存。

注:对各部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提报班车申请的企业,由各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月7日前报经贸办汇总,由经贸办统一出具附有编号的“通勤班车使用意见函”报区交通与口岸防控组指挥部办公室,企业将此函留存通勤班车。

(二)备案材料:

1、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需遵循以下要求:

(1)成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名单;(2)对厂区特别是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措施;(3)明确防护物资储备量。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服(测量体温人员使用)、电子温度计、酒精、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具体数量。物资储备须满足复工人员防控所需 7 天以上的用量,否则应延迟复工时间或减少复工人数;(4)明确企业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企业错时返青人员计划。对省外员工,原则上倡导不提前返青;对于来自省内、市

外的员工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单独隔离 14 天以上,并向所在街道和社区登记报告;对于来自市内、区外的员工,若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企业负责对员工进行连续 14 天每天上下午监测体温,一经发现体温升高,及时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隔离 14 天期满后,凭相关证明材料返岗。

(5)设置隔离留观室: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厂内临时隔离场所。隔离观察室要配备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6)明确企业复工复产时间;(7)制定风险评估、疫情防控措施、应急预案。

(8)明确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情况。

(9)有食堂的企业需列明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和就餐管理措施。

(10)有宿舍的企业需列明宿舍管理措施(从外地返工的,自抵青之日起自我隔离或在工厂隔离场所观察 14 天;对已执行完隔离政策和本地未离开员工,单间不得安排多于 4 人)。

2、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 1)3、复工企业职工排查登记表(附件 2)4、复工企业备案汇总表(附件 3)5、有班车的企业需向街道提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 4)、本单位的《通勤班车明细表》(附件 5)。

二、复工复产后检查(一)复工复产后检查责任划分如下:

1、规模以上工业、批零住餐、服务业企业检查责任单位:街道经贸办公室;2、总部楼宇和专业园区内企业复工检查责任单位:园区运营方或物业;3、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检查责任单位:街道安监办公室;4、售楼处、中介机构、开发企业、建筑工地企业检查责任单位:街道工程办公室;5、沿街网点检查责任单位:所在网格及社区居委会。其中餐饮网点由食安办和社区联动检查。

注:对有食堂的企业,由食安办负责专项检查企业是否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

管理。

(二)检查内容 1、企业实际情况是否符合备案上报的《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包括:

(1)对厂区特别是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措施是否到位和规范;(2)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服(测量体温人员使用)、电子温度计、酒精、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准备是否充足(7 天以上用量);(3)是否设置隔离留观室,观察室是否符合相对独立、单人单间要求,是否配备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4)企业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是否符合防疫要求,是否有疫情发生地职工返岗,市外返回员工是否自抵达后自我隔离或在工厂隔离场所观察 14 天(单人单间)。

2、企业是否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是否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地及重点疫区来青人员等情况,对于从外地返青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

3、企业是否实行厂区封闭管理。企业只设 1 个进出通道,在通道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 24 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4、企业是否严密职工健康监测。是否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对赴市外出差职工返回后,是否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5、企业是否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企业是否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是否通过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印发明白纸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员工工作期间是否全程佩戴口罩,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是否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6、是否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对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厂区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7、对有食堂的企业:是否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是否所有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餐厅每餐进行消毒,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高温消毒。是否实行分散错时进餐,避免人员聚集。是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

8、对有班车的企业:通勤车辆是否有街道出具的“通勤班车使用意见函”,是否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是否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是否建立《体温检测登记台账》(附件 6)。班车上是否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

9、对有宿舍的企业:是否安排专人负责集体宿舍的防控工作,宿舍进出登记、体温监测、垃圾处置等,是否定期定时对相关区域进行消杀,保持宿舍环境卫生整洁。对已执行完隔离政策和本地未离开员工,单间不得安排多于 4 人。

三、复工复产材料报送由经贸办汇总规模以上工业、批零住餐、服务业企业、总部楼宇和专业园区企业情况;由安监办汇总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情况;由工程办汇总售楼处、中介机构、开发企业、建筑工地企业情况,于每天下午 15:00 前,将当天审核的《复工企业备案汇总表》(附件 3)和《城阳区企业复工复产信息报送表》(附件 7)报经贸办,由经贸办统一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复产工作专班。仅供参考

第二篇: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为积极落实国家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的疫情防控需要,经过公司住所地防疫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为有效隔离传染源、切断风险源,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分步、分期、分批次顺利复工,避免病毒传播,保障各项预防处置工作落实到位,现制定该方案:

(一)、明确责任主体并健全公司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企业必须承担疫情预防处置主体责任,要做好企业范围内的场所及企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健全本公司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二)、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制定应急预案。复工企业需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积极采取疫情防控应对措施,成立专班、明确专人,应急管理、出入管理、餐饮管理、出差管理、会议管理等各项防控预案到位。

2、强化日常监管。企业按照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每日填报《复工人员情况排摸表》,并做好所有复工人员健康状况登记。

3、申请复工员工如果与确诊或疑似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必须向企业居住地社区主动报告,必须主动接受为期14天的企业定点隔离点或居家隔离,相关情况同时报所在地街道或主管部门。具体工作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严格执行。

4、掌握员工动态。对市外已返公司住所地的员工、其他城市员工或接触过确凿及疑似人员的员工,制定落实员工分次分批到位方案及防控措施。

5、配备防疫物资。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控物资由企业自行解决。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等开展宣传。

6、统计公司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7、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8、严格场所管理。对于配置值班宿舍的企业,日常管理参照小区封闭式管理要求执行,由企业落实值班宿舍各项防控责任,并及时向所在辖区的街道、主管部门报告。

9、为防范未然,企业需设立隔离点,落实管控措施。同时,在厂区出入口、办公人群集聚区域设立临时体温检测点,做好到岗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三)、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公司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公司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期间必须戴口罩并做好其他防护措施,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以及腹泻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公司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公司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公司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人等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公司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可以居家办公灵活处理工作事宜。

6、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公司组织医务人员对公司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天一次。重点区域

—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

7、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8、复工后,公司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9、公司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

10、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中华民族是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的民族,我们坚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我们一定会战胜这一次疫情,共同努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第三篇:关于全县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

关于全县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疫情防控企业排查管控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第四篇:复产复工工作方案

自贡市天宇实业有限公司度新煤矿度新井

复产复工工作方案

根据川安委[202_]2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我矿复产复工安全有序开展,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产复工工作方案。

一、成立煤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 组 长:虞斌(矿长)

副组长:余江水(总工程师)、杨君明(安全副矿长)、毛立林、伍学良(生产副矿长)、谢方明(机电副矿长)、毛开金(通风副总工)

成 员:刘贵华、晏丕和、杨孟初、晏国清、汤国成、陈贵平、伍国权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邹镜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验收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一通三防组:由毛开金负责,成员刘贵华、晏丕和。机电运输组:由谢方明负责,成员吴应友、张东生。

采掘组:由伍学良负责,成员汤国成、晏国清。

地测防治水组:由余成杰负责,成员杨崇孝、谢方贵。

地面综合组:由邹镜明负责,成员田禄溪。

后勤保障组:由钟荣光负责,成员刘光华、左建伟。

二、工作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通知全矿职工在202_年2月12日返矿进行培训。

2、召开培训会:由矿长组织开好培训会,落实分工到各科室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进行为期三天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杨君明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整改作业人员。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内容,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由安全科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根据复产前的自查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整改方案》,向县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交隐患整改申请。

5、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 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

6、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县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7、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县安监局批复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长”矿长,并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五科”、“五队”等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4、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收尺制度,排查收尺结果与煤矿产量是否符合。

7、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排查煤矿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班入井人数是否符合县安监局核定。

9、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2、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的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奖罚制度;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 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13、排查矿井“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4、排查是否成立工会组织且有健全的劳动保护机构,企业和工会签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5、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安排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严禁单独行动。5.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排查 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6.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7.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8.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五、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的应急方案

1、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需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救护队负责启封。

3、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 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6、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7、检查过程中一旦突遇主扇停电停风,调度室立即安排人打开风井防爆门,并通知井下检查人员撤出,恢复供电后,先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积聚时必须分段排放瓦斯,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检查工作。

二0一四年二月八日

第五篇:复产复工工作方案

佳木斯阳光生化有限公司

复产开工工作方案

根据市、区安监局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使我公司复产开工安全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产开工工作方案。

一、成立复产开工领导小组 组 长:耿航宇(总经理)副组长:张宏杰(副总经理)、张 岩(生产部长)、成 员:李友权、许英凯、刘新友、李庆、孙宝成、张俊才、李德新、王羽峰、王若鹏。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开工办公室,由张宏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开工具体工作。

二、工作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厂:由各车间主任通知全矿职工在202_年12月12日返厂进行培训。

2、召开培训会:由安全部组织开好培训会,重新学习公司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车间作业规程。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经理负责,培训地点设在厂会议室、各车间会议室,培训人员为全厂作业人员。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 十条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内容。培训结束后由安全部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岗,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开展全面检查。组织各车间主任及专业人员对生产车间主要设备设施、供电线路、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开车正常运行。

4、排查隐患和进行隐患整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负责人和资金,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

6、复产开工验收。经企业自检自查合格后,向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申请复工。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对上岗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培训;

3、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安全培训,且取得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是否建立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是否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了演练,并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

6、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是否全部整改到位;

7、法定检测检验项目是否全部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

8、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建立了档案,进行了检测、评估和监控;

9、是否对吊装、动火、动土、断路、高处、设备检修、盲板抽堵、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并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

10、是否按规定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11、复产开工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及辅助(公用)工程与停产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及辅助(公用)工程的衔接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2、设备设施空运转调试是否合格;

13、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要求配置且保持良好状态;

14、危险作业场所是否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15、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原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

16、是否编制并落实了复产开工方案及应急处置方案。

四、复产开工隐患排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隐患排查必须在公司复产开工领导小组领导安排下,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隐患排查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隐患排查前,公司必须对主要设备设施、供电线路、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五、复产开工安全生产的应急处置方案

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事故处理。对重点部位和岗位加强检查,发现隐患和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和处置。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街道企业防控新型肺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大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