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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五篇范文)
编辑:雨后彩虹 识别码:130-1125867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9-02 09:53: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交通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实抓细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及省、市政府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通过与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开展重要道路运输站点和公共客运车辆的联防联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的防控方针,规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应急道路运输保障,确保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修订更新。

三、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客运站 1.严格落实客运站和车辆消毒及人员防护措施和“七不出站”工作要求。做好客运站和客运车辆的消毒、通风、卫生保洁,客运站和客运车辆要明确消毒责任人,每天进行不

少于二次全方位的消毒,不留死角,留存消毒日志备查; 2.客运车辆由司乘人员在发车前、车辆到达终点站乘客下车后和全天运行完毕收车后各进行一次消毒,消毒记录要存档备查; 3.严格落实进出站乘客体温检测工作,对进站的旅客要求佩戴口罩并进行测量体温。建议车站安装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器; 4.车站设置留置观察室,对体温超过 37.2°c 的乘客在留置观察室进行暂时隔离,并做好信息登记上报工作,留观室设置务必真实可用,标志明显,内可设置储物设备专门存放应急防疫物资; 5.客运站进行防疫健康信息二维码认证,严格落实乘客扫码并出示绿色动态行程卡乘车; 6.增加车站公用设备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液及洗手液,严禁用普通洗手液替代;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措施,落实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冬春季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及隐患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立即整改到位,完成闭环管理; 8.客运班线车和客运包车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将车辆后两排设置应急区域,使用简易窗帘(盖布)遮挡,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的乘客,建立与行业主管单位联络机制;

9、客运站利用 led 屏播疫情防控放宣传视频,普及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提高旅客及驾乘人员防控意识。

(二)公交车、社区巴士 公交车:

1.严格落实驾驶员和乘客戴口罩乘车; 2.严格做到勤消毒,勤通风。收发车环节开展全面消杀,对座椅、扶手等部位进行消毒擦拭,车辆配备便携酒精等日常消毒器具,做到一趟一消毒,无业务时将前后车门以及车窗打开进行通风,为乘客提供安全、卫生的乘车环境; 3.驾驶员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提醒乘客乘车正确佩戴口罩、注意相互之间的安全乘坐距离; 4.充分利用公交车车内 led 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的相关常识和要求。利用公交车语音播报系统,对车上乘客进行防疫宣传。

社区巴士:

1.严格落实驾驶员与乘客戴口罩乘车; 2.每天不低于两次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毒,随车携带消杀日志,做好日常管理,由于社区巴士人员流动大,务必提高从业人员思想认识,严格做好防疫工作; 3.充分利用出租车顶灯进行防疫宣传。

临时停靠点:

1.客运公司安全工作人员做好秩序维护及行包安检; 2.客运公司安排工作人员对乘客进行体温检测,严格落实戴口罩乘车; 3.驾驶员严格佩戴口罩,并提醒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 4.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保持车内空气流通。

(三)冷链物流及寄递物流 冷链物流:

1.严格落实冷链物流渠道“人物同防”,加强从业人员防护,严格运输装备消毒,落实冷链货物查验和信息登记制度,坚决执行进口冷链食品“三不承运”要求,涉及我县有冷链物流车辆往来业务的企业、个体户要积极配合做好产品运输环节相关接触人员的排查和跟踪监测,发现情况及时有效处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冷链食品和国外货物的检验; 2.涉及冷链物流运输业务的企业、个体户要加强冷藏保鲜运输环节信息登记工作。冷藏保鲜运输车辆应建立冷藏保鲜货物运输信息登记制,详细记录车辆、司乘人员、装卸货时间、地点等信息,确保冷保鲜货物源头可溯; 3.冷藏保鲜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南》,增加冷藏保鲜运输车辆消毒频次,使用

500~1000ml/l 含氯消毒液,并确保消毒液在物体表面保持 30分钟;4.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和防护,司乘人员随车配备消毒湿巾等防护用品,落实佩戴口罩、手套、测温等护措施,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杜绝直接接触货物。

寄递物流:

1.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开箱验视、包裹消毒等措施; 2.备齐疫情防护装备和物品,严格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宣传和健康防护,全面落实办公场所、营业网点等工作场所和生活区域以及车辆和设备的消毒处理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寄递物流业安全稳定。

3.加强运输环节信息登记工作。应建立货物运输信息登记制,详细记录车辆、司乘人员、装卸货时间、地点等信息,确保货物源头可溯。

4.严格做好收(寄)件人员信息明细登记,100%落实收(寄)实名制,寄递物品 100%先验视后封箱。

四、监督检查 (一)局安全股、运管所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督查指导交通运输行业防疫管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力、行动缓慢、落实不到位的运输行业,将严肃问责追责;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管控;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各运输企业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意识,扎实有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第二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多国发现传播力更强的变异病毒,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加之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输入性、聚集性风险明显增加。为指导我县农村地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一)全面开展疫情监测。

强化多点触发监测,在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开展体温监测,在学校、民政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在各类药店开展退烧、止咳等药品销售情况变化监测,在互联网等开展大数据智慧化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乡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送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中医院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二)加强重点人群防控。

加快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乡镇(开发区)、社区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一是对境外来泗人员一律实行“14+7”集中隔离和健康管理等措施,即在外省市集中隔离14天结束返回后,再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管控措施,隔离的第1天、第6天必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确保全过程闭环管理。二是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在抵泗后尽快且不得超过6小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其中,对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健康观察,实行2次核酸检测;发生本土病例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区)内其它低风险地区来(返)泗人员,一律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接受社区健康监测管理,同时提交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有序流动。三是春节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要在返乡前7日内到务工地疾控中心或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返乡后持检测阴性结果到所在村(社区)报备登记,也可在返乡后第一时间在村(社区)报备登记,在村(社区)的安排下24小时内开展核酸检测。各乡镇(开发区)要建立返乡人员日报告制度。四是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快递行业、境外购物、交通卡口值勤、集中隔离点(综合服务点)等重点行业直接暴露岗位的从业人员,实行新冠疫苗应种尽种,其中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要自觉接受每周核酸检测筛查。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养老机构在住人员及其陪护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社区)内企业、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要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的管理,重新划行规市,摊位分区经营,避免出现人员聚集现象;坚持“日清洗、日消毒、日巡查”,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禁止贩卖野生动物,并做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宣传工作;提倡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费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要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小诊所、小药店的监管,做好患者和顾客信息登记。发热患者在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需100%检测核酸。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所有药房一律凭处方出售退烧、止咳、止泻等药物,并进行实名登记、及时上传信息。医疗机构住院病区、养老机构等场所一律实行封闭管理,落实非必要不探视制度,确需探视的,必须凭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探视。

(四)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

春节前后禁止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庙会、灯会等活动,确需举办的应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对于农村红白喜事,实行提前备案审核制度,坚持“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宴请不办”的原则,确需办理的,村(社区)要安排人员督促指导落实防控措施。所有农村地区演艺活动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提倡家庭私人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的尽量不参加。加强对农村宗教场所日常管理,做到非必要不出入宗教活动场所,指导宗教团体通过张贴告示、微信群发布消息等方式,把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告知信教群众。严格规范各类宗教活动,对农村地区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检查评估,达不到防控要求的实施“两暂停”(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集体宗教活动)措施。对农村地区非法宗教活动开展专项排查,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宗教活动,坚决防止聚集性疫情风险。

(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深入开展农村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应当佩戴口罩。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

通过广播、农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做到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勺、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七)做好应急准备。

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适时举行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应急处置疫情

我县发现新冠肺炎疫情病例后,各乡镇(开发区)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做好本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快速响应。

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组织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社区防控、心理干预等专业人员组成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队伍,指导和参与疫情处置工作,做好集中隔离应对工作,加强与中医院联系。提前准备充足、符合标准的隔离场所,足额配备医务人员、乡镇(开发区)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

(二)强化疫点管控。

疫情发生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应对措施,规范设置进村(社区)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县中医院规范治疗,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核酸采样、环境采样的组织、服务、保障等工作。市场监管、卫健部门要暂停村卫生室、小诊所、零售药店等基层医疗机构销售退烧和止咳药。

(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组建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在市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下开展工作。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和村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内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县疾控中心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及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四)开展核酸检测筛查。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坚持“应检尽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视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的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对其他人群落实“愿检尽检”的要求。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样本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在12小时内反馈。

(五)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原则上,县乡两级人员在县城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村级人员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和村医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问询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村(社区)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村级确实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应统一在县城集中隔离。

(六)及时提供医疗救治。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可通过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为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提供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对确诊病例要迅速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市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隔离、治疗,重症危重症病例转运至省级基地医院救治。疫情防控期间,县域内救护车归口至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丨

(七)加强对口帮扶。

县中医院要积极与对口帮扶医院加强联系,着重提升呼吸、感染、重症、儿科、护理、院感防控、临床检验等重点科室技术能力。同时也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水平。

(八)全面消杀处置。

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开发区)、乡镇干分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的三级网格包保体系,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发挥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对各乡镇(开发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高频督查指导。县直各职能主管单位要强化本行业的防控督导,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实行停业整顿等措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在泗过节,不得参加规模性聚会、聚餐等活动。

(二)保障人员物资。

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并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

(三)认真制定工作方案。

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于202_年1月20日前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统筹做好农村地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

第三篇: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三篇)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三篇)

(篇一)

各分局、相关股室:

为全面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控制可能发生的秋冬季疫情,防止扩散和蔓延,根据《**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暨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抢抓当前疫情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抓紧推进应对可能发生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全面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抓实我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

成员:执法大队、食品经营股、食品生产股、餐饮股、价格检查股、医疗器械股、食品检测中心、各分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放局秘书股办公,统一组织、协调全局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职责

1、配合商务、卫健委等部门在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超市等各类交易市场(包括附设冷库)以及专业冷冻冷藏库房等开展环境监测,对国产和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存储、运输设施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一旦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样本,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

2、加强进口冻鲜产品、肉制品、肉类加工厂等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推动各级批发商建立产品购销溯源台账。

3、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售假冒医疗防护用品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有序运行,确保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的正常运转。

四、工作措施

1、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关注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状态变化,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开展防疫日常巡查,尤其对新开业及歇业后复工企业要加强疫情防控措施指导。要求各企业加强员工日常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管理,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严格管控,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

2、强化餐饮单位监管。督促餐饮单位保持餐饮经营场所空气流通,每日清洁消毒,从业人员上岗必须戴口罩、勤洗手,工作衣勤更换、勤清洗、勤消毒。倡导餐饮单位主动提供并引导顾客使用公筷公勺,实行分餐制,鼓励隔座就餐、分时段、打包就餐,养成良好的文明就餐习惯。

3、强化医疗防护产品监管。加强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红外体温计等五类重点产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尤其是监督指导上述五类产品的企业完善进销货台账,保证产品质量、销售过程的可追溯。

4、强化冷冻冷藏食品监管。加强市场检查,督促冷冻冷藏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购销溯源台账,加强从业人员防护。

5、强化价格监督检查。督促各市场主体明码标价、依法经营,严禁价格欺诈行为,严厉查处囤货居奇、哄抬物价、变相涨价、恶意炒作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6、配合加强病毒核酸检测。每两周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一次对冷冻冷藏食品、存储运输设施的核酸检测。

五、工作要求

1、强化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担责,积极作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落地见效。

2、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并加强对重点市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

3、加强值守。12315 投诉举报中心做到 24 小时有人受理,各分局、大队、食品检验中心、各相关股室随时待命,确保在第一时间到达问题现场核查处置。

(篇二)

为指导中小学校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中小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开学前

(一)制度要求。

1.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级别和疫情应急响应级别作出中小学开学决定。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安排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制度落实到位。低风险地区学校开学前应当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学生加强健康管理。

2.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职责明确,任务到人。多校址办学的中小学校,每校址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和工作联络人。

3.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

4.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指导,推动学校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服务,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学校在开学前应当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对各项方案和预案进行培训,并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5.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二)保障要求。

1.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

2.校园内清洁消毒。开学前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并开展预防性消毒。提前做好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开窗通风。

3.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为入校时出现可疑症状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

4.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按教职员工和学生人数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

二、开学后

(一)入校时管理。

1.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2.登记排查入校。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包括教师,以及食堂、保洁、保安和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开学前 14 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对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二)入校后管控。

1.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晨午检,对住宿及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增加晚检,检查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监测教职员工和学生有无发热、干咳等疑似传染病症状。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密切追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及时对患传染病学生复课的病愈证明进行查验。

2.学校应当每日开展对校门口、食堂、厕所、教室、宿舍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

3.合理安排人员活动。在保证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组织一定规模的集体活动。在校期间引导学生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闹,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4.科学佩戴口罩。学生应当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无需佩戴口罩。

5.中小学校在教室、操场、厕所、食堂、宿舍等场所要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好手卫生,在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

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和电脑等公用物品后、触摸眼口鼻等部位前、接触可疑污染物品后,均要洗手。采用正确洗手方法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6.学校应当加强对食堂的清洁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在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空气消毒,并通风换气。在醒目位置张贴海报、标语提示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距离,避免扎堆就餐,减少交谈。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制定专门的卫生管理台账,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加强对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宿舍出入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宿舍的清洁通风换气。每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

8.寄宿制学校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应当定期合理安排学生出入校,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并告知家长,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外出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10.学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提醒家长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建立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学生在校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家长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

11.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心理支持疏导。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开设心理咨询、公布心理求助热线等方式给予适当心理援助。对未能及时开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更要做好心理疏导。

12.加强学生近视防控。疫情期间,学生户外活动减少,电子产品使用过多,增加近视发生和进展的风险,学校、教师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注意做好近视的防控。教师授课应当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减少线上教学及作业时间。引导学生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13.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车时应当注意个人防护,不与他人交谈,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上学到校或放学到家应当及时洗手。

14.注意教职员工防护。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和定期洗涤、消毒。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15.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开学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三)重点环节管控。

1.校园封闭管理要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入校时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家长,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2.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内教室、食堂、宿舍等学生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漱间的保洁和消毒,加强物体的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每日消毒记录,彻底清理卫生死角。

3.加强各类学习、工作、生活场所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如使用空调,应当加强空调系统供风安全管理,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

4.加强饮食饮水卫生,每日做好对饮水设备、洗手设施、餐车和餐具等物品的清洁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

三、应急处置

(一)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教职员工或学生每日入校前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学生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当及时告知医务室,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未设置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联系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处置。

(三)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处置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篇三)

各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_〕208 号)要求,结合第三届进博会“展会升级、服务升级、形象升级、成果升级”的工作目标,我委制定了《**市农业部门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请认真按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坚持“强化源头监管,完善产销对接,保证全程监督”的总体思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预案,加强监督指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第三届进口博览会顺利举办,严防秋冬季畜禽屠宰企业疫情风险,切实保障动物产品安全可控。

二、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指导畜禽屠宰企业按照《肉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要求,狠抓禽畜肉类来源的“追溯关”“自查关”“检测关”“贮存关”,加强屠宰检疫,强化人员管控措施,强化督促检查,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抽样检测,防控疫情风险。

二是强化指定道口监管。继续强化指定市境公路道口 24 小时监管制度,进一步强化畜禽及其产品的“查证、验物、信息登记比对”等检查工作,加强车辆消毒,杜绝违规畜禽及其产品入沪。督促道口做好人员防护和消毒工作。

三是配合开展冷链动物产品加工企业监管。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和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强化冷链动物产品加工企业落实进货查验、环境清洁消杀、动物产品加工管理及人员防护等措施,积极配合做好动物产品风险防控的溯源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是开展抽样检测。在开展全面排摸,了解具体情况的基础上,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对全市的畜禽屠宰企业开展肉品、环境和从业人员抽样检测工作。

二是开展重点单位检查。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全市畜禽屠宰企业新冠疫情防控大检查,检查企业进货查验、屠宰检疫、原料储存运输、环境消杀、产品加工管理、安全信息追溯和人员防护等措施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和应急值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医疗卫生防疫保障组对接,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强与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沟通协调,厘清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信息互通,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展会期间应急值守,对发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进行快速处理,将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将事件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企业疫情防控的抽样检测和监督指导工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协调区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力量,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加强协同配合。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对接,及时加强沟通,了解掌握相关信息。要根据整体工作部署,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三是做好应急准备。要根据防控总体要求,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各项防控举措有效实施。要加强防疫物资采购和配备,配齐配足消毒物资和防控物资,确保防疫工作有效开展。

特此通知。

第四篇:202_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_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目前,国内疫情反弹风险始终存在,XX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复杂,为毫不放松、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严格人员流动管理

(一)全体人员应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工作人员确需离开本市的,需提前做好外出报备工作。

(二)配合做好外地来(返)人员排查管理,动态掌握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旅居史、活动史、接触史。

对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来(返)我市人员,或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要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同时向局机关办公室报备。

二、做好人员健康管理

(一)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要做好场所码的管理使用,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常态化登记来往人员健康状况。

全体人员要主动配合出示健康码,一旦本人或共同居住人员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应及时规范就医并报备,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二)工作人员一旦发现曾去过的地区有本土新冠病例报告、与病例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收到疫情防控排查短信或电话等情形,应按程序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同时向局机关办公室报备,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要注意防范物品传播风险,做好进口冷冻食品、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快递的表面消毒工作。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举办会议、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并报同级指挥部同意,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弘扬节俭风尚,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需及时向单位、社区报备。

(四)及时接种新冠疫苗,符合条件且未完成新冠疫苗全程针剂或加强针剂接种的人员,要尽早完成疫苗接种,并向局办公室报备。

(五)严格按照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备,实施管控措施,执行管控期间的各项要求。

三、强化公共文体场馆管理

(一)门球馆、网球馆等公共文体场馆要严格执行上级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闭馆,开馆期间要落实“限量、错峰”要求,接待人数不超过可容纳人数的75%。

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在出示场所码的前提下,配合落实戴口罩、检测体温、信息登记等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

(二)老年大学根据实际情况和疫情指挥部要求,经上级部门同意后方可确定开学复课时间,同时尽量采用线上教学和视频教学等方式,满足老同志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一)加强科普宣传。

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引导老同志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活动,在公共场所、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二)做好后勤保障。

要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协调物业常态化做好来往人员登记、公共区域消杀等工作,给公共场所配齐消毒液、固体酒精、口罩等防疫物资。

第五篇:工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复工防控工作方案

工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复工防控工作方案一

为提高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能力和水平,规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普及防治知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XX省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增强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集中救治。坚决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我局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落实防控责任

1.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团公司应对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疫情应对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和领导小组要求落实有关防控措施,承担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集团公司各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

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精心组织组好本单位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实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覆盖全员、落实到人,确保防控工作无死角。

3.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防范疫情斗争中挺身而出、扎实工作、经受考验,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4.职工要依法履行个人防控职责,自觉遵守、执行和配合各项防控要求和措施,积极认真学习疾病防护知识和技能,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提倡“口罩”文明,带头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近期不参加公众聚集活动。

三、加强人员管理

1.各单位各部门要对职工及同居家属健康状况进一步加强全面排查,及时掌握本部门本单位人员返回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精准分类管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全面加强健康监测,做到不漏一人、不留死角,严防疫情传播。

2.确保每个职工都知晓本部门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进一步加强职工防控和自我防护教育,特别是对外服务职工的教育。

3.目前仍在湖北的职工,要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当地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一律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湖北地区。同时做好自身防护,每日向所在部门单位报告健康状况。

4.职工本人及同居家属离开湖北或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以及返回途经湖北地区的,须立即如实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居住地或者住宿地的社区(村)报告,严格按要求居家医学观察满14日,每日向居住地或者住宿地的社区(村)、所在部门和单位报告健康状况。

5.职工本人及同居家属如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须立即如实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居住地或者住宿地的社区(村)报告,职工本人及同居家属一律居家医学观察满14日,每日向居住地或者住宿地的社区(村)、所在部门和单位报告健康状况。如现在外地暂不返峡。

6.其他从湖北以外地区(尤其是毗邻湖北的信阳市、南阳市等)返回的职工,到峡7日内一律居家观察、14日内由各单位各部门视情况采取弹性工作时间、错峰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措施。

7.职工应自行加强体温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向所在部门和单位报告,并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症状消除前居家观察。

四、优化办公方式

1.疫情防控期间,在不影响重要工作的前提下可实行轮班制,严格控制集中办公人数,可充分利用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远程通讯方式开展远程办公,尽量减少人员直接接触,同时减少职工因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

2.原拟于2月份召开和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活动一律推迟,确

有必要需报请集团公司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召开。必须召开的会议尽可能采取视频形式,部门和单位内部会议也要减少参会人数、缩短会议时间、加大座位间隔、保证会场通风。除防凌、安全生产等紧急工作外,近期工作人员一律不允许出差。出差期间,有关人员务必要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归来后必须落实居家观察措施。

3.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在公共区域须佩戴口罩。加强机关机要交换、公文运转等人员防疫知识教育和健康监测管理,公文运转中必须佩戴口罩,涉及纸质文件传递必须戴手套。职工阅读纸质传阅文件前后要注意及时洗手、阅读中佩戴口罩。

4.疫情防控期间,机关部门和单位要统筹力量、统一调度,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重点工作不受影响。在严格执行保密纪律的前提下,居家隔离、观察或轮班的职工可采取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办公,禁止走亲串友、参加各种聚会。

四、办公区域防控

1.集团公司机关办公区北门暂时关闭,一律从南门进出。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在机关办公区设置测温点,所有进入办公楼区域职工必须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各单位和部门应谢绝来访人员进入办公楼区域,因工作需要的来访人员经体温检测无异后一律安排在会议室商谈工作;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并报集团公司总值班室备案。

2.疫情防控期间,机关区域食堂餐厅暂时关闭,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开始运营时间。明珠宾馆如需安排员工食堂就餐,须提前拟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报集团公司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3.认真做好电梯间、卫生间、走廊、会议室等公共区域通风、消毒、保洁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关闭办公楼区域中央空调系统,做好清洗、消毒,消除病毒滋生、蔓延环境;机关部门自行开展办公室消毒;设置口罩回收点,将废弃口罩消毒后集中回收,回收点配备专门用于消毒用的酒精或消毒液。

4.加强重点部位防控。人员聚集或流动较多的总值班室、门卫室、结算中心、会议室等区域,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严做好相关防护,工作人员采取防护措施上岗。

5.要加强公务用车和职工通勤车辆的日常消毒和防疫管理,对所有乘车人员上车前逐个测量体量。严格安排公务用车,非防凌、安全生产等紧急公务,一律不再安排公务用车。

五、做好服务保障

1.加强宣传引导和健康宣教。及时将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传达给每一位干部职工,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升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形成全员防控格局。

2.各单位要积极组织采购口罩、消毒液、测温枪等必要的医护器材,按照确保重点、应急优先、科学合理的原则,由集团公司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帮助职工增强防护能力。广

大职工要充分理解特殊时期物资紧缺情况,积极通过各种途径自行购置。

3.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关心关爱患病、进行医学观察、被采取隔离等措施的党员干部,与暂留外地和居家隔离的人员密切联系,做好心理疏导和鼓励安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居家观察时间不计入年休假。

4.综管中心要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指导老同志加强自我防护,及时了解掌握老同志健康状态等信息,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主动为高龄、独居和家庭生活有困难的老同志提供精准服务。为确保老同志的安全健康,取消元宵节老同志各项活动,离退休支部学习活动暂停举办,老同志活动室暂时关闭,老年大学、老年课堂暂缓开学。

六、加强应急处置

1.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确保及时规范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2.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告制度,严禁瞒报、缓报、谎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职工及同居家属一旦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或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要立即向所在单位和部门报告,所在单位和部门要第一时间报告集团公司总值班室。

3.如有职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各单位各部门

要指导做好临时隔离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各项工作。

4.各单位各部门一旦出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时,有关单位部门要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工作区域并彻底消毒,配合疾控中心科学判定密切接触者,按要求采取防控措施。同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正面引导防范,避免引发恐慌情绪。

七、其他事项

1.本方案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和公司各单位。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疫情解除后自行终止实施。期间将根据疫情态势和上级有关要求及时调整有关防控措施并另行通知。

工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复工防控工作方案二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预防能力和防控工作,切实保护全体员工及家属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公司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以及集团公司董事长“生命重于泰山”的工作要求,按照集团公司及总部统一安排部署,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切实落实好“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机构

按照总部的统一部署,公司启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并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在分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

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二)有关部门具体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分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与总部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络。

2、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各项数据的汇总上报以及组织应急值班,负责与克拉玛依市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

3、财务资产部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应急资金的计划和落实。

4、党群工作部负责疫情防控新闻宣传工作。

5、保卫办公室协调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工作。

6、物资采购部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的采购。

7、设计管理部负责协调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勘察设计、集成化项目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8、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协调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工程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9、市场开发部负责协调解决疫情防控期间海外项目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10、各单位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其中乌鲁木齐分院、塔里木分院应同时按照当地政府、社区要求做好管控措施的落实。

11、纪委办公室负责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各级干部履职担当作为情况进行督导和责任追究。

三、员工要做好返程及上下班防护

(一)对人员进行排查。

企业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情况,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14天内有湖北等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岗。

(二)指导工人做好返程防护。

对于返岗员工,倡导员工错峰返程,分批、有序出行。需全程佩戴口罩,乘坐火车、公交、地铁时,可以用携带的消毒用品(比如消毒液、消毒湿巾),对扶手、座椅等身体能够接触到的地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三)优化上下班方式。

提倡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交叉感染,优选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抵达公司或居住地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含酒精的洗手液洗手。下班后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不去影院、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四、严格人员管控

(一)严格执行员工排摸、登记,做好人员隔离及医学观察

工作。

严格执行员工摸排、登记,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对于来自重点地区不能劝返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采集咽拭子标本检测阴性后,方可正常上班。从其他地区返岗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二)加强消毒、安保人员防疫。

大厅接待、门岗检查等对外部接触人员,需注意自身防护安全,佩戴一次性用品包括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防止交叉感染,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

(三)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

企业应在单位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立即指导其就诊。

(四)严格落实员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

确保员工防护到位,严格落实职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职工开展协作工作、公共作业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员工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存在化学毒物或粉尘的作业场所作业时,员工应根据接触浓度佩戴相应的防毒、防尘口罩或面罩。

(五)建立员工病假记录制度。

员工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或腹泻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尽早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六)严把企业工作区域入口关。

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或接待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尚不满14天的,禁止其入内;对其他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相关信息确认后方可入内。

五、加强公共区域防护

(一)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每日开始工作前,安排人员对门厅、通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更衣室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区、扶手、会议室的话筒、桌面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每日至少1次,可根据人流量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消毒频次。个人办公工位区域内,对办公桌椅、电脑等每日进行消毒清洗作业,保持工位整洁干净。

(二)空调系统定期消毒,加强工作场所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办公区域空调温度建议控制在18-20度。建议加大过滤网更换频率,每2小时对所有空调滤网、热回收机组滤网、空调机房地漏等区域用酒精消毒一次。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

(三)减少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

大幅精简大型会议、集中培训、大型活动和大型外部接待等人员聚集活动。对于必须的会议,应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保持会场通风,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会议时保持间隔,尽量不使用公共杯具。会后用

0.5%的84消毒液抹擦物体表面及地面。

(四)规范垃圾处理,进一步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

规范垃圾处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容器清洁,定期消毒处理。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对废弃口罩专用箱及周边进行清洗、消毒。

六、完善后勤管理

(一)加大防疫知识宣传。

利用企业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企业网站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呼吸道传染疾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使员工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二)进行员工心理干预。

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一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安排企业医务人员或专业心理干预专家开展心理健康干预和辅导,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和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三)加强对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服务及人员的管理。

服务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近期去过湖北,或者与病患接

触人员禁止从事食堂服务。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强化食堂管理,提倡用餐分时段分餐制。

强化食堂管理,确认食堂的安全卫生。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用餐尽量采用分餐制,避免人员密集,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对于采取外送餐食、外部定点就餐的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食品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管控。

(五)加强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管理。每2小时进行一次消毒清洗作业,中午高峰期,每30分钟进行一次。所有洗手台保证足量的肥皂或洗手液,张贴正确洗手方法,提供流水洗手,引导员工正确的洗手。

七、有效应对疑似症状者出现

1、及时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请求指导处理。

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者,企业应建议其立即就医并及时上报当地疾控中心,协助其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2、隔离有密切接触的员工

做好办公场所及感染员工污染表面的消毒工作,并咨询疾控中心,是否隔离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交通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五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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