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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材料(5篇材料)
编辑:静谧旋律 识别码:130-1125084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9-01 15:28: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科技 创新 专项资金

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址:

法人代表 :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填报时间:

****年**月**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项目 申报 表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税务登记地

法人代表

经营范围

股东成员和 持股比例

所处行业

核心技术或产品

申报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申请金额及使用期限

投前估值

联系人/联系方式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通信地址

谨保证本次申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所提交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如因伪造或材料失真、过期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企业自行承担。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名:

申报企业盖章:

填表说明

1、申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资金的企业或项目,必须认真填写本表,打印后连同材料清单里的其它材料(A4 规格)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七份,加盖申请机构公章(首页及骑缝章)。材料装订请严格按照本申请报告所附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进行装订。

2、申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取消申请资格。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 专项资金

项目 申请书

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本单位拟申请成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投资支持企业。现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请审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签章):

申请时间:

****年**月**日

本公司郑重承诺,此次为申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投资支持所提交的全部文件均为真实、有效。本公司已知悉并接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内容。

如果出现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相关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有权中止对本公司的投资支持,并由本公司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特此承诺。

申请单位(签章):

申请时间:

****年**月**日

第一部分

申请企业 与 项目 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填表日期

设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证

工商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注册地点

办公地点

资产总额

净资产

最近完整会计年度销售额或营业额

职工总数

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人数

所处行业

通讯地址

网址

联系电话

电邮地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企业性质 内资 [

]

合资 [

]

外商独资[

]

(请在[

]内划“√”)

企业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

] 股份公司[

] 有限合伙 [

] 其他[

](注明具体形式)

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比例 1.2.3.4.5.核心团队情况

企业近3 年经营状况(含业务及财务情况)

本次申请项目情况(项目名称、简介、项目总投资,本次申请资金金额、使用期限、使用计划)

项目核心技术或产品先进性(含知识产权情况)

项目及企业成长性

项目及企业预期经济效益

与开发区产业协同性

谨保证本次申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所提交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如因伪造或材料失真、过期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企业自行承担。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名:

申报企业盖章:

注:高管人员系指担任总部副经理(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第二部分

申请企业 和 项目 综合情况

填写说明 :

请填写以下内容,如无,请写 “ 暂无 ” 并说明原因。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组织文件

1.公司工商情况说明; 2.公司组织结构图; 3.公司控股、参股公司股权结构图;

4.公司历史沿革情况,历史融资情况简介;(二)

公司股东情况

1.公司股权结构图/表; 2.控股股东简介; 3.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情况; 4.控股股东持有股权的其他企业列表;(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介绍;(四)

公司员工情况

员工数量、学历水平、年龄结构、工作背景、研发人员占比等;(五)公司财务情况

1.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2.公司控股子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情况简介;

3.公司未来三年财务预测(至少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 二、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一)公司行业

1.公司所处行业概况; 2.行业管理体制及行业政策; 3.行业市场容量、公司行业地位及竞争对手情况; 4.未来趋势等其他情况介绍;(二)

公司的服务 或产品

1.公司主要服务或产品介绍; 2.公司主要服务或产品技术领先性、核心竞争力等情况介绍; 3.过去三年公司主要服务或产品的分类、销售收入、成本、毛利率及分类所占比重;

4.公司主要服务或产品的业务或生产流程图; 5.公司主要服务或产品销售策略及市场推广情况; 6.公司主要服务或产品质量控制情况;(三)

公司商业模式情况

1.公司商业模式介绍; 2.公司商业模式优势;(四)

公司所获专利等知识产权情况

所获专利等知识产权列表;介绍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许可使用情况;介绍合作开发、共同拥有的专利、非专利技术情况;(五)

公司技术研发情况 1.在研项目情况介绍; 2.未来研发计划;

(六)公司 投资计划

1.在建项目简介; 2.公司未来两年的投资计划;(七)

公司 所获荣誉情况

公司所获荣誉列表;

(八)公司 关联交易

最近三年与关联企业或个人的关联交易情况。

三、公司融资计划

(一)公司融资计划

1.近一年内融资计划;

2.本次申请资金金额和投前估值;

3.资金使用计划;(二)资金使用预期

1.预计未来三年对于开发区产生的经济效益; 2.预计未来三年对于开发区产生的社会效益; 四、公司其他情况

(一)公司最近两年是否存在工商、税务、环保、劳动监察、海关等方面的书面行政处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是否所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如有请详细描述;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诉讼;公司已经进行抵押、质押资产、对外担保的情况。

如有以上情况,请详细说明。

(二)其他需说明情况

第三部分

申请企业或项目 证明材料

除上述内容外,请按照以下列表,以附件形式提供相关文件及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附件命名规则(例)为“3 3--1 1..公司 营业执照” ”。

(一)公司工商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二)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书以及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许可证书、资质证明、批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临床试验批件、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等);(三)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审计报告;(四)有关独特工艺和技术证明资料、社会评价资料、权利资料等;(五)与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与融资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六)获奖科研项目的奖励证书;同其他单位共同进行研究开发的,提供取得相关协议、合同等证明文件;(七)所获专利等知识产权列表、专利证书和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若有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许可使用情况,提供许可协议;对于合作开发、共同拥有的专利、非专利技术,提供相应的协议、合同;(八)所获荣誉证书或证明文件;(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工商证件或身份证件。

(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项目评审:

1、企业自行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的评审工作由管委会科技部门组织实施;

2、评审小组由管委会领导、专家以及科技部门、财政部门、产业促进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3、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按项目所属产业随机挑选;

4、获得国家、北京市或中关村重点支持的技术研发类配比项目,由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审核,不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评审人员的基本职责是:(1)客观地提供本专业意见和建议;(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回避原则;(3)保护评审对象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

第三条 《办法》第五条第2项“获得国家、北京市科技奖励或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为在技术研发方面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是指申报之日前三年内获得过以下奖项或认证之一的企业:

1、国家、北京市科技进步奖;

2、中国专利金奖和优秀奖、北京市发明专利奖;

3、国家、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

4、国家二类以上新药证书或“双软认证”;

5、与前四款相当的奖项或认证。

第四条

企业申请技术研发项目支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统计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上一个会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技术性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其他可证明项目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专家论证意见等材料。

企业申请技术研发机构支持资金,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

2、国家或北京市相关政府部门认定的技术研发机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统计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上一个会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技术性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5、其他可证明项目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专家论证意见等材料。

第五条

企业申请获得专利等知识产权授权项目支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统计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授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中国版权著作中心出具的软件著作权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卫生部颁发的中药新品种权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农业部颁发的植物新品种权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国外授权专利证书原件及经专业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文原件;

5、专利年费缴费证明(申请专利维持费用支持的单位提交);

6、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上一个会计的财务报表以及技术性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申请专利维持费用支持的单位提交)。

第六条 企业申请成果转化项目支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

2、成果转化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实施计划;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技术成果所有权的证明文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授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自行研发项目提交项目自研发开始至申报上一末研发经费的专项审计报告,受让项目提交技术成果转让协议及付款证明;

6、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上一个会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技术性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第七条 争取优先支持的企业除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附加材料:

1、按照“国科发火[202_]172号”文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下达的重点科技项目立项批文、合同书及计划任务书的复印件;若为子课题,需附主课题合同书及计划任务书的复印件,以及能证明本单位所分担具体任务和所获得实际资助的协议、合同等文件的复印件;

3、项目拨款通知单或相关拨款证明文件复印件、到款凭证复印件。项目子课题承担单位接受项目总承担单位的拨款时,应要求项目总承担单位提供拨款通知单或相关证明文件,若无法取得,则应提供拨款单位与到款单位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等);

4、国家、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或专利奖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与开发区企业或科研机构合作的证明文件;

6、开发区内孵化器在孵企业证明文件;

7、其他可以证明企业技术研发实力的材料。

第八条 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研发项目,经费使用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人员人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直接投入: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屋、车辆等)发生的租赁费等。

(3)设计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4)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5)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6)其他费用: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此项费用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企业申请“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办事时限一般为: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为申报时间,8月1日至11月31日为申报资料审查、企业考察、评审和审批时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公示和最后核准时间,次年第一季度为签约和资金拨付时间。

第十条 管委会科技部门应在收到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退回修改或补齐材料、不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企业。

第十一条 公示期间第三人可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第三人应当向科技部门提交书面的异议书以及支持异议的证据。科技部门在收到异议书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报主管科技的管委会领导核定后,做出不予支持的决定,并在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企业。

第十二条 企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验收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验收申请表》;

2、项目所获成果、专利等证明材料(包括样机或样品图片与数据资料、成果鉴定报告、专利申请受理或专利证书);

3、已通过技术、成果鉴定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研发成果进行客观评价的计划项目,提供有关测试或检测报告、成果鉴定证书或评价报告;

4、验收工作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获准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协议书》的约定。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第三篇:202_~202_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

202_~202_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装备制造业

1、数控机床

重点支持研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可靠性的专用数控系统各类机床。

2、大型节能装备

大型石油化工过程装备的大型化和高速化关键技术(例如大型真实气体离心压缩机关键共性技术及典型产品开发)。

3、信息技术在装备制造业的应用

利用信息技术重点开展以提高设备运行效率、降低物资消耗的综合资源调度、生产安全控制、重大设备故障诊断、故障预报预警、重大事故预测模型、生产海量数据分析等技术的研究;为提升装备制造业整体竞争力,组织信息化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支持信息技术服务体系,开展重点行业的信息技术应用。

二、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

1、面向重点行业的应用软件。重点支持面向制造业、石油、通讯等行业的应用软件。

—1—

2、嵌入式软件。重点支持数控机床、纺织机械、移动通信等领域的嵌入式软件,以此提升装备制造业的产品数字化水平。

3、集成电路测试技术。建设与国内先进水平相当的测试分析与筛选平台,建立相关的产品性能分析试验平台;开发常规集成电路产品的测试软件包以及测试与分析设备的试制。

三、新材料

1、高性能结构材料

高性能金属材料。主要包括高性能、低成本的钛、钼、镁、铝合金及其先进的应用技术产品。

先进陶瓷材料。主要包括先进陶瓷的低成本制备、成形、烧结与加工技术;高温氮化物陶瓷材料的增强增韧和自强韧化技术及产品。

高性能低成本复合材料技术。主要包括新型陶瓷复合结构与陶瓷基复合材料的制备;环境友好的新型复合材料。

2、光电子材料及器件

通信用光电子材料、器件和集成技术与产品。主要包括 集成光电子芯片和模块;通信光电子关键器件;光纤制造新技术及新型光纤。

面向信息获取、处理、利用的光电子材料与器件。主要包括GaN材料和器件;超高亮度全色显示材料与器件;超高密度光存储材料与器件;光传感材料与器件技术;新型有机光电子

—2— 材料及。

四、生物技术与新医药

1、生物技术新产品

(1)生物技术诊断产品:高覆盖率寡核苷酸芯片、呼吸道疾病鉴别诊断等系列蛋白芯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诊断细胞芯片、组织芯片等;(2)生物技术预防产品:治疗性生物技术疫苗,复制缺陷丙肝病毒减活疫苗,纳米脂质体药物等。

2、新医药与医疗器械

(1)抗肿瘤靶向药物;(2)重大传染疾病疫苗、试剂盒;(3)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新药剂及治疗技术;(4)新型医疗器械。

3、农业生物技术产品

高效农业废弃物高效腐解菌剂、除臭菌剂;生物肥料菌剂和苹果专用肥、蔬菜专用肥;以植物源农药为主的生物农药。

五、中药现代化

1、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优先考虑已向国家GAP认证中心申报认证的品种和大宗地道药材品种;

2、中药饮片炮制工艺研究及产品开发:重点对我省地产优势药材饮片炮制工艺及质量标准进行研究开发;

3、中药新药开发:主要支持治疗重大疾病及常见疑难疾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点明确、疗效独特肯定的新药开发;经

—3— 过多年临床证明确有疗效的药物进行二次开发。

4、技术平台:针对中药现代化进程中共性关键技术问题,重点支持新药筛选,天然产物提取分离纯化等技术平台建设。

六、绿色果品与食品安全

(一)绿色果品

以我省区域优势特色果品为重点,以提高果业经济效益和果品出口创汇能力为目标,按照市场准入制度的基本要求,以生产绿色果品为主攻方向,组装集成现有技术成果进行系统开发,并进行大规模产业化示范。支持重点:

1、苹果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研究:集成现有苹果生产技术成果,研究形成无公害、绿色、有机苹果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在我省苹果主产区进行大面积产业化示范。

2、猕猴桃优良品种选育及生产技术标准示范:引进国内外优良和特异性种质资源,选育适合我省栽培的早、中熟猕猴桃优良品种,研究制订无公害猕猴桃生产技术标准和有机猕猴桃生产技术规程,并进行大面积生产示范。

3、优质核桃生产技术示范:以优核桃质品种产业化开发为重点,制订优质核桃栽培技术标准和产品分级包装技术规范,并进行示范。

(二)食品安全

1、猕猴桃标准化安全生产示范;

—4—

2、核桃标准化安全生产示范;

3、大棚蔬菜标准化安全生产示范;

4、饲料添加剂有害成分监测和标准制定;

5、人畜共患疾病新成果推广示范;

6、便携式农产品无公害快速检测设备的研制。

七、高效畜牧业

以提高我省畜牧业综合经济效益为目标,通过家畜良种选育与快速扩繁及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为畜牧产业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重点支持秦川肉牛新品种选育与标准化生产技术集成与示范;优质高产奶牛良种选育及标准化生产技术集成与示范;瘦肉型三元杂交猪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制订和完善肉牛、奶牛、杂交猪生产标准综合体,在生产基地进行规模化养殖示范。

八、主要粮食作物丰产技术示范工程

以增加我省粮食总产,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围绕我省主要粮食作物小麦、玉米丰产技术,重点支持小麦、玉米种子产业化工程,集成原种繁育技术,杂交制种技术和种子质量控制技术,建立我省规模化的优质小麦和杂交玉米制种基地;研究与示范小麦、玉米主要病虫害发生规律与综合防治技术,建立陕西省小麦、玉米主要病虫害预警系统;研制开发一次性完成摘穗、果实集装、茎杆还田等作业的玉米联合收割机,—5— 进行大田生产应用示范。

九、星火富民科技工程专项

1、密集区建设:重点支持省级以上星火密集区;

2、区域支柱产业:重点支持果业、畜牧业等区域优势产业和农副产品深加工,特别是采用高新技术,能显著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能提高产品附加值、质量和效益的项目;

3、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和农村科技信息业建设:重点支持在覆盖全省的农业科技

110、农业专家大院、农业远程可视系统和远程培训站点建设、星火网站建设。

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1、开展科技文献服务单位的特色文献数字化建设;改善陕西省科技图书文献资源共享服务系统(SNSTL)的网络运行环境;研究陕西省科技文献资源共享平台的管理机制、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

2、组建“陕西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开展与实验动物平台相匹配的实验动物生产、供应、实验设施、人才培养等服务体系的建设,研究陕西省实验动物管理机构、体制和检查监督机制。

3、搭建陕西省科学数据基础网络平台框架和门户网站,先选择一具在条件、有实力、有能力的基础单位为主,开展试点,再逐步建立我省科技统计数据、地质数据、计量测试数据三个

—6— 数据中心群;研究我省数据平台建设与运行的协调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和共享监管机制。

4、完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信息库建设;开展区域性大型科学仪器平台试点;研究和制定大型仪器设备实验基地共享平台建设与运行的规章条例。

5、科技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重点,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建设。(本项内容202_年暂不涉及,拟从202_年启动)

—7—

第四篇:202_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项目申报说明

附件1 202_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

创新、科技服务项目申报说明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一)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202_年1月1日以后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二)项目基本要求。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是指尚未形成有效产品销售,仍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的项目。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以及科技部发布的《202_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要求。

3.技术水平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制造工艺技术改进、材料替代应用、产品性能提高、技术服务模式推广或解决行业关键技术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4.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对于一类新药研究开发项目执行周期放宽至3年。

(三)支持内容和方式。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技术创新项目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相关支出给予必要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相关研发支出的40%,且不超过300万元。研发支出范围包括人工费、仪器设备购置和安装费、商业软件购置费、租赁费、试制费、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鉴定验收费、培训费等与技术创新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项目

(一)申报机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的企业与事业法人资格,已运行2年以上,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具有明确的服务方向,持续性开展公共技术服务;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具有较好的服务基础、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效。

(二)项目支持的服务方向。

1.技术咨询服务:服务机构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选用的建议和解决方案的专业化服务。

2.研发设计服务:具有产品设计技术和平台,为企业提供新产品设计,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及形态等进行整合优化的服务。

3.检验检测服务:为中小企业设计开发、生产制造提供分析、测试、检验、计量等服务。

4.技术转移服务:为推动技术从供给方向需求方转移提供的技术经纪与技术代理、技术招投标、技术价值评估、技术交易信息、技术并购、知识产权经营以及其它促进技术转移的服务。

5.技术工程化服务:对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服务。

6.技术培训服务:为提升中小企业技术人员的技术知识储备、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提供的培训服务。

7.科技企业孵化服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导师服务。

(三)项目基本要求。

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项目分为无偿资助项目和业务奖励项目两类。

1.无偿资助项目:申报无偿资助项目的机构除满足申报单位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该机构所提供的公共技术服务符合所在地区主导产业中的中小企业发展需求;

(2)已在服务的地区或行业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服务品牌;

(3)具有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20人,服务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米;

(4)上总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上服务的中小企业不少于30家;

(5)申报单位上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6)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2.业务奖励项目:申报业务奖励类项目的机构除满足申报单位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上服务的中小企业数量不低于30家,收费标准合理,获得较高的客户总体满意度,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公共技术服务收入须占营业收入总额的60%以上;上为中小企业提

供公共技术服务的成功案例不少于6项。

(四)支持内容和方式。

1.无偿资助项目:主要用于资助服务机构所进行的服务场地改造、购置提供服务所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和服务设施等,以提升服务机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按照不超过项目上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业务奖励项目:主要用于奖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的各种专业化服务行为。按照不超过上运营成本40%给予奖励。每个项目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五篇:202_龙门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202_龙门县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 战略要求,根据《龙门县应用 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202_惠州市科技专项资金项 目申报指南》,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 神,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 指导方针,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 主线,以实现重点领域技术跨越、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改善民生为重点,为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提供强大 的科技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主要原则

(一)鼓励自主创新。针对我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战略基点,大力增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不断推进创新 型城市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市 工程(农创〕中心依托企业、国家和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 业,以及“三高”(高科技、高成长性、高附加值)企业在 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立项支持。

(二)支持实体经济。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研究与 开发,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为促进全县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增长方 式转变提供有力保障。

(三)实行绩效优先。将绩效目标作为立项的重要标准,优先支持研究开发费投入占比高的企业,实施期内能产生较 多数量专利成果(尤其是发明专利)的项目,能产生较大经 济效益或较好社会效益的项目。

三、科技计划类别

202_年龙门县科技计划主要包括民营科技企业专项、产 学研合作专项、农业专项、202_年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等 4大类。项目申报釆取自由申报形式,支持额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产学研结合专项、农业专项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一)民营科技企业专项

支持范围主要包括新型高端电子信息、信息网络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环保节能等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专项。环保节能与新能源领域 主要是可再生能源、智能电网、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关键技 术及产品研发;新材料领域主要是新能源产业关键材料技术研究,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新型功能材料的研究;基于云计算的制造平台研发与服务。

(二)产学研结合专项

鼓励和引导龙门的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 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产学研合作,结合我县经济与社会 发展的重大需求,集聚国内外优势创新资源、引进先进技术 成果,建设服务产业和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着力解 决基于产业链的技术创新问题,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引入 国内优势创新资源,围绕我县传统优势产业升级与发展过程 中的产业技术创新需求,面向我县重点发展的各个领域组织 联合攻关,为企业新发展、新跨越提供支撑。(三)农业专项

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围绕农业生物技术、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农业生态循环等领域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升级。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科技、食品安全技术攻关、农业信息网络化等。支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示范以及改善农村生产环境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各类涉农先进适用技术等;支持农产品与食品深加工、食品安全、鲜活农产品保鲜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研发;支持现 代农业企业开展现代种业、种养殖新技术、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新技术等课题研究;支持蔬菜、水产养殖技术 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等;支持新型、优质农业创新及推广应用。

(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

申报单位:202_年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项目的企业(单位)。根据202_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设要求,择优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以加快我县高新技术企业建设步伐。经费支持额度不超过5万元。

龙门县科技教育局

龙门县财政局

202_年10月28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材料(5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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