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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最终5篇)
编辑:眉眼如画 识别码:130-1117067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8-25 22:36:21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位于中国北京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领导机构

自主招生工作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二、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主要选拔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意识、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不限应届、往届),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自主招生录取计划不超过92人,入选人数不超过录取计划的200%,择优选拔,宁缺毋滥。“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分为两个测试选拔项目:“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涉外型卓越项目”)。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考生报名均采取自荐申请报名的形式,我校不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考生在与法学专业等相关的学科有突出特长、取得突出成绩、展示出较大潜力且品学兼优的,可以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考生在申请材料中要提供能够反映学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写实性自荐材料,包括自荐信(包括个人经历及体会、曾获奖项、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需要考生亲笔书写)、考生所在中学提供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社会公益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他能够证明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材料。考生可以提供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的实名推荐意见作为考生个人自荐的补充材料(非必须提供)。推荐人(单位)应对所提供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推荐信形式、内容自定。

我校不以论文、专利作为审核依据,但对于学生提交的`论文、专利等,将通过论文刊载的期刊、专利授予机构核实,并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论文、专利进行审查,判定是否属于原创。有必要时,将联系所在中学核查论文、专利形成和发表过程,以及学生与论文、专利内容相关学科的学习情况和学业成绩情况。考生要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并由本人在材料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对上述材料我校将在测试环节组织提供专利、发明和论文的考生进行深度考核,考核成绩不计入测试成绩。未通过考核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测试资格;发现材料造假的,取消其测试资格;已经取得测试成绩的,取消其测试成绩。

(二)报名分组

考生在“应用型卓越项目”“涉外型卓越项目”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报名,两个项目不得兼报,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组别。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3月20日—3月29日。报名系统将于3月20日15:00开放,并于3月29日10:00关闭,确认志愿截止至3月29日11:00,未确认志愿的考生报名无效。

报名考生请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填写《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申请表》(具体填写要求详见系统),下载、打印并按照表格上的要求逐页签字、盖章后(没有逐页签字、盖章无法通过资格审查),连同个人自荐信、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考生须在系统内“附加材料”处填写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目录,目录须直接输入,不可上传照片或pdf文件),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其他邮寄方式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申请材料须装订成一册,材料编排顺序为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自荐信及其他材料。

考生寄出报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3月29日(含3月29日,3月29日以后邮寄视为报名无效),以EMS物流查询信息为准。请认真组织材料,本次报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申请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报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寄件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收件人: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10-58909122,邮编:102249。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四)其他

自主招生报名考生不得同时报考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四、资格审查(初审)及公示

(一)资格审查

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邮寄的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查,择优遴选部分考生来校参加测试。

资格审查时对“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分别进行遴选,视报名情况确定两类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

(二)公示

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4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upl.edu.cn/)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五、测试、入选标准、录取要求及公示

“应用型卓越项目”、“涉外型卓越项目”实行分别测试、分别确定入选名单。测试时间为6月14日至1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测试地点为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

(一)测试

测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育科目测试。笔试满分为300分,面试满分为300分。笔试、面试和体育科目测试全程录像备查。

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综合素质。在面试环节,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考生面试的时段(上、下午)、考生分组、考生测试顺序、考生所在考场及评委所在考场,均由抽签随机确定。测试后,考生当场在评委评分表上签字确认个人成绩。体育科目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基本素质,项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远和坐位体前屈。

考生报到及测试有关事项将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upl.edu.cn/)“公告与资讯”栏目发布,不单独通知考生。

(二)入选名单确定及录取标准

我校将笔试、面试分数加总后按总分排名。体育科目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体育科目测试结果作为入选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考生及专业。“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分别按照成绩排名排序。

1、“涉外型卓越项目”按照不超过计划数200%的比例单独划定入选线,入选线内考生获得入选法学(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实验班)资格。

2、“应用型卓越项目”按照不超过计划数200%的比例单独划定入选线,入选线内排名前20名的考生获得入选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资格,在入选线内的其他考生获得入选“应用型卓越项目”其他专业资格。

(三)录取政策

我校对入选考生按照排名,给予以下录取优惠政策:入选考生参加统一高考,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内且超过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上海市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及以上的,我校将予以录取;浙江省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及以上的,我校将予以录取。上海市、浙江省的报名考生须符合我校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江苏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为BB。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不折算优惠分值。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生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入选考生的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录取时,我校根据入选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四)公示

6月中下旬,我校将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upl.edu.cn/)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入选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7月,对填报我校志愿且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进行录取。7月-8月,我校将公示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六、咨询方式、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一)咨询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

招生办自动传真:010—58909922

(二)监督、申诉举报渠道和违纪处理

我校将按照监督机制,安排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所有自主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均须签订工作责任书。在自主招生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或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的个人、中学、专家及社会团体,一经查实,均认定为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考生相关资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jjw@cupl.edu.cn电话:010—58909069

七、其他事项

1、我校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委托报名、报名指导、考前培训和辅导等有关工作。

2、测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3、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第二篇:202_年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202_年自主选拔、艺术特长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须

知(提示: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并复制保存一份备查)

一、前期网上报名流程

1.网上注册: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选择“新用户注册”,进入注册页面之后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填写密码注册成功之后,按照注册时填写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根据申请类别按要求进行填写。考生将来可以凭注册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用户名和密码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的唯一身份验证,请申请人务必牢记,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报名一次。

2.填写报名表:注册成功并成功登录之后,系统自动转到各类别考生申请页面,考生选择相应的申请类别进行填写。考生在填写申请表的时候务必详细阅读每个填写项目后面的文字说明,按要求填写。

3.修改报名表:在保存报名表之后,考生202_年12月15日之前对报名表内容进行修改完善,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考生要在202_年11月20日之前进行修改完善。

4.下载、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后,请在202_年12月15日之前(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考生要在202_年11月20日之前)下载将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加盖规定的公章、书写自荐信,在规定时间内寄出。其中,学校推荐的自主招生学生要下载中学推荐表交给所在中学,由中学统一寄出。

二、材料寄送

1.材料要求:学生自己制作材料和目录,内容包括《中国政法大学202_年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附自荐信)和获奖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三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及其他经历的证明,装订成册。

特别提示:在资格审查时,专家主要通过学生报名材料进行甄选,请认真准备。

2.寄送要求:考生须在202_年12月15日前(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考生要在202_年11月20日之前)将上述材料,按照招生简章上的说明在规定时间前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其中自主招生中学推荐类型的考生的申请材料由中学统一邮寄)。

三、查询审核情况

初审情况查询:我校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甄选,考生可于202_年1月15日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考生在202_年12月15日后)登陆网报系统了解本人初审情况。

四、结果查询与成绩、志愿填报

1.最终结果查询:测试后,考生登录系统查看个人测试成绩,并再次确认是否接受我校的认定资格。

2.成绩、志愿填报:入选我校自主选拔、艺术特长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名单的考生在高考报名、填写高考志愿后应在三天内通过本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成绩与志愿信息,如未及时登陆填报造成延误录取的,责任考生自负。

网上填写信息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58909122,传真:010-69743924。

艺术特长生咨询电话:010-58909202

高水平运动员咨询电话: 010—58909494(每周三咨询)

随着“卓越联盟”笔试结束,几大主要自主招生高校阵营的笔试阶段均已告一段落。对于题型和难度,各方专家也有各自解读,众说纷纭。不论是题目过于像高考,还是题目过于难,其实都说明了一件事:本次自主招生笔试题体现出的区分度并不强。或许有部分学生得益于竞赛经验或个人知识结构,能够在考试中脱颖而出,但平心而论,多数考生的分数不会拉开太明显的层次。在这样的情形下,面试成绩的高低将很可能决定自主招生最终成败。

有很多所谓的面试班将面试备战的重点放在面试技巧、谈吐、着装等方面,殊不知这正是高校面试组最为不喜的花架子。据笔者与面试教授私下交流的经验,面试官们早就练就了火眼金睛,能够一眼看出哪些学生经受过仪态方面的突击训练。用教授的原话说就是“典型的有外壳无内容”。

固然,从面试时的谈吐、仪态上可以看出考生对这次面试的重视程度,也可以体现一个人的修养品行、处世态度,但面试的关键并不在此。对题目的回答是否言之有物,是否能体现出学习能力、思想方法、创意和探究欲望,才是高校教授们考核的重点。

有些家长和学员认为面试题千奇百怪,无法准备,实则再发散的题目中都蕴含着一定规律,也都蕴含着各自的命题意图。从往年真题来看,面试题目可以大致分为三类,每一类都指向了某几种具体的素养或能力的考察:

第一类可以称为个人性命题。这类题目的典型特点是与考生本人、报考学校及专业息息相关,例如“你个人最喜欢的电脑游戏是什么?为什么?”或“你对我们学校怎么看?”等都是典型命题。这类题目一般出现在面试开始的引入部分,着重于考察考生本人的性格、兴趣和未来的专业规划,以及,报考本校的诚意。在回答类似问题时,千万不能作伪,也不要生硬地拔高,只需要就事论事、诚恳以对。特别是在自荐材料中曾经提到的经历和奖项,更需要事先有所预备。考生要注意的是平和客观地展现自己,既不要过分谦虚也不要自高自大。

第二类题目则是时事性命题。所谓时事,既可能是社会新闻、国际事件也可能是科技界的一些最新进展,这类问题最起码的回答前提是考生听说过这些事件并能简要叙述。在这一过程中,首先可以展示出考生本人的眼界宽窄,体现出考生在高考备战之外更为广泛的涉猎。这与高校近些年强调的交叉学科和宽口径培养理念一脉相承,未来在进行学术研究时同样需要学生本人具备这样的视野,具备对各学术领域高精尖信息的收集和了解。在答题中,要避免偏激和情绪宣泄,既不要“愤青”也不要“五毛”,凡事多用较为辨证理性的态度来看待。

第三类题目,也就是考生和家长们认为的备战难点,是开放性命题。这类问题最能体现出自主招生面试天马行空的特点,比如今年复旦千分面试中的“设想20年以后一个典型的早晨”及“如果你遇到了劫匪,你打算如何用智慧把他们制服?当媒体把你的事迹报道出去后,你觉得会产生哪些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等,这一类题目的考查重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临场应变能力;2,运用现有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3,思维的条理性和全面性;4,创造力。有些题目本就是没有标准答案的,这和应试答题大为不同。因此考生们只需要放平心态,以不变应万变,展现出自己的能力即可。在答题时如果一时找不到思路,就迅速以高中学科为纲进行知识检索,通常可以找到应用于题目中的课内知识。在作答时,要注意分类讨论和分层递进的思路。

除了以上这三类题型外,有时某些学校也喜欢问一些知识性的问题。这类题型,特别是涉及到高校学科知识的内容在近年来已经有所淡化,但也偶尔会被考到。考生在此很难做得面面俱到,有些知识也确实超出高中生能够理解的范畴。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要不懂装懂,大方坦承地承认自己不会即可。这比“你的杯子已经满了”或者“半瓶子咣当”要更能赢得高校教授们的好感。

第三篇:中国政法大学202_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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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2_年将继续自主选拔录取应届高中毕业生。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主要选拔录取特长突出、有创新潜质以及综合素质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控制在学校本科总计划的5%以内,签约人数控制在学校本科总计划的10%以内。招生专业: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及公共管理类等共13个专业及1个招生大类。

三、报名条件

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一)中学推荐: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 20% 以内)、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志向远大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省级重点中学原则上文理科共不超过3人,普通中学文理科共推荐1人。

(二)个人自荐: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自荐。

1.符合教育部保送条件(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除外)

2.高中阶段已在下列前五项中学生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第六项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毕业生:(该类考生须已经获得获奖证书,凡在报名期间未获得获奖证书者,恕不接受报名)

(1)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

(2)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和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主办)

(3)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杂志社主办)

(4)中华“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学语文教学》杂志社主办)

(5)全国“语文报杯”中学生作文大赛(《语文报》报社主办)

(6)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北京大学中文系、北京大学语文教育研究所和课堂内外杂志社联合主办)

3.高中阶段在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高中毕业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入“中国政法大学202_年自主选拔、艺术特长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考系统”(点击进入)填写报名表,经毕业高中教务处盖章、校长签字后,连同个人自荐书(包括个人经历及体会、曾获奖项、具有何种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需要考生亲自书写)、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贴到报名表指定位置)等有关材料务必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其他快递形式视为报名无效),封面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采取中学推荐方式报名的考生必须另填中学推荐表(中学推荐多人的,只能填写一张中学推荐表,表上可记载不超过3人),并由中学统一寄送报名材料。由同一中学推荐但分别寄送材料、同一中学寄送多张推荐表、中学推荐超过3人或无中学推荐表,均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申请材料组织顺序依次为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自荐信、其他材料。申请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报名。无论学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学校将成立专家审核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遴选。对于通过中学推荐报名的学生,重点审查综合素质及特殊专长,择优选拔部分考生参加测试。对于通过本人自荐报名的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准予参加测试。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202_年 1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报名时间:202_年12月1日—15日 考生邮寄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102249 咨询电话:010—58909122

传真:010—69743924

五、考核测试

考试吧:www.teniu.cc一个神奇的考试网站。

祝您考试顺利通过,更多高考新闻可以访问高考网http:// 电话:010—58909639

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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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中国政法大学202_年自主选拔本科生招生简章[范文]

中国政法大学202_年自主选拔本科生招生简章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2_年继续自主选拔录取高中毕业生。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主要选拔录取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有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具备培养潜质的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控制在学校本科总计划的5%以内。

招生专业: 哲学、经济学类、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类、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等共8个专业及4个招生大类。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保送条件(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及退役运动员、运动健将除外)

(二)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性中学生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毕业生:

1.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

2.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主办)

3.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杂志社主办)

4.中华“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学语文教学》杂志社主办)

5.全国“语文报杯”中学生作文大赛(《语文报》报社主办)

(三)高中阶段在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高中毕业生(其中以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称号报名的须在高中阶段连续两年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成绩优异)。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请登录网址zsb.cupl.edu.cn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经毕业高中校长签字、教务处盖章后,将个人自荐书(包括个人经历、曾获得奖项、具有何种才能等,需要考生亲自书写材料)、报名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获奖及资格证书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等有关材料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封面务必注明“自主选拔生申请材料”。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拔考生参加测试。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于202_年1月1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网址:zsb.cupl.edu.cn。

无论学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2_年12月1日—21日考生报名日期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49招办电话:010—58909122传真:010—69743924

五、考核测试

1.报到时间:202_年 1月23日

2.报到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交流中心(北京昌平)

3.测试时间:202_年1月24日

4.测试地点:报到时公布测试地点

根据申请学生的不同特长类型,由学校组成不同的专家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经学校考核认定的学生,列入我校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学生候选人名单,并向社会和学生所在中学公布,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部门备案。

六、录取原则

我校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的入围考生参加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高考实际成绩达到当地的第一批录取分数线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经我校资格审查公示的获奖及资格证书原件)

2.食宿自理

八、监督机制

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工作要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认真进行监督。

第五篇:202_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_年中国政法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中国政法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2_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我校录取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考生中选拔,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以下简称MBA)、公共管理硕士(以下简称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我校录取时,只从参加“MBA联考”、“MP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今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名额拟占招生计划的30%。各专业实际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10月中下旬公布的录取名单为准。

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教育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我校要求直接到我校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由我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4)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5)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6)学历须满足

(一)中第6项要求。应届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2、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3、复试报到时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原件。

(七)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部分法学专业(包括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民商经济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

(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者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202_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具体注意事项见我校202_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二)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照片采集。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及程序见我校202_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报考单独考试、MBA、MPA的考生,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在中国政法大学。现场确认时须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按我校规定统考生报名的时间和办法到我校确认,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网址:http://yz.chsi.com.cn)。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及具体安排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相关公告。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自202_年起,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不再指定参考书目,只限定命题范围。初试考试科目命题范围见《202_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命题范围》,复试考试科目命题范围见《202_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目命题范围》。

2、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全国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具体考试大纲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3、西藏单独考试有关事项及考试科目、代码、命题范围见附件1。

4、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及代码、命题范围见附件2。

(四)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参加单独考试、“MBA联考”、“MPA联考”考生到我校参加考试。

(五)复试

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发放复试通知书时予以公布。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在复试通知书中予以说明。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根据教育部和我校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复试时:

(1)(不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本人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的论文2篇原件及复印件。

(2)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加试课程待到复试时通知考生。

(六)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对报考统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出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我校自定并公布。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被录取的报考各专业学位的考生,只能转到其它学校相同的专业学位参加复试,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复试。

调剂复试的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2_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202_年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委托培养硕士生。对于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应由本人和用人单位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协商,录取前签订相应的委托培养硕士生合同书。

九、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纲要》,自202_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我校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同时,学校将根据有关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或科研资助(MPA、MBA两个专业除外)。

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MPA、MBA两个专业除外),成绩优秀的可以享受“新生奖学金”,二年级、三年级时根据前一年的在校综合表现,评定当年的奖学金。有关新生奖学金的说明:

(1)新生奖学金评定原则初步定为:拟录取的考生,根据奖学金名额和初试、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是否享受新生奖学金。有关新生奖学金详细的评定原则等相关事宜以录取名单公布后研招办发布的通知为准。(2)新生享受奖学金的比例为录取总人数的70%左右。

(3)新生奖学金金额,除法律硕士学院、中欧法学院外,其他各学院均相同。202_年新生奖学金金额待定。(202_年新生奖学金金额为人民币9000元;法律硕士学院和中欧法学院新生奖学金金额详见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学院网站公告。)

(4)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不享受奖学金,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定向生相关待遇。

十、毕业生就业

硕士生(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除外)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委托单位。

十一、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我校硕士生培养实行各研究所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培养制度。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学习年限可为2—4年,均为全日制。

(三)中欧法学院硕士生培养方案详见该学院网站。

(四)考生有关材料发放方式

1、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网址:http://yz.chsi.com.cn)。

2、初试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和复试结果由考生本人自行在我校网上查询、下载或打印(网址:http://gate.cupl.edu.cn/yzb)。

3、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由我办寄发本人。

4、其他通知在网上公布,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有关材料发放的具体通知将在我办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gate.cupl.edu.cn/yzb。

(五)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我校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

(六)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七)202_年法律硕士学院各专业学费调整为人民币15000元/年/生。

附件1:我校法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0301)各专业共为地处西藏地区的单位定向培养硕士生10名(简称援藏计划)。实行单独考试。选拔、报考条件及报名办法由西藏自治区组织部及教育厅制定。考试科目: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代码:111)、单独考试英语(代码:261)、基础课(代码:790,包括法学理论、宪法学)、专业基础课(代码:890,包括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含邢诉、民诉))。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单独命题,命题范围见《202_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命题范围》。复试科目及命题范围见《202_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目命题范围》。

附件2: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代码(不含援藏计划)、命题范围(1)单独考试考生应试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代码为:111)。(2)单独考试考生考试科目外语语种只限英语(代码为:261)。(3)单独考试其他两门业务课参见所报专业考试科目栏中代码。

单独考试各考试科目命题范围见《202_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命题范围》。

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最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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