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小型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设计论文
摘要:地质环境修复与生态设计是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环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渣石堆设计为例,通过个例探讨渣石堆的成因、分布、危害因素来优化设计的具体措施与步骤,达到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的目的。
关键词:矿山环境治理;生态修复;渣石堆设计;地质灾害
胶东半岛区域内矿产资源丰富,随着国民经济的大发展,区域内矿产开采程度较高,伴生的各类地质环境灾害问题日益明显。对于地质灾害防治而言,最基本的任务可能是:①科学描述地质灾害体的特征及其成因的地质环境,自然衍化过程或人为引发因素,初步判断地质灾害体的发展趋势,解决其是什么(What)的问题;②给出地质灾害的成因机理,建立地质灾害概念模型和变形破坏力学模式,评价其稳定性或变化性,预测对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危害性或变化性,解决为什么(Why)的问题;③提出防灾减灾对策、工程方案、结构设计、施工技术工艺和工程效果检测评估等,解决怎么办(How)的问题。地质环境修复与生态设计是解决怎么办(How)的具体措施之一,是指依据实际的地质灾害类型有针对性的采取工程防护措施,对破坏的土地及潜在的地质灾害体进行整理,使其恢复可供使用的状况。本文以“丁家金矿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为例,重点探讨矿山环境中渣石堆的防治设计及生态修复设计工作。
1项目背景
下丁家金矿区开采历史悠久,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小型断裂构造发育。现阶段矿区内山体已遭到严重破坏,渣石堆遍布,且分布杂乱无章。导致了大量土地破坏、潜在不稳定高边坡的形成、泥石流诱发松散堆积体、新的崩塌滚石、地面塌陷及地裂缝等一系列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
2治理与修复设计思路
设计的目的是不良地质环境向良性转化,消除安全隐患,改善视觉效果,从而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为。在工程地质调查、勘察的基础上,结合堆积区原始地形、地貌特征,兼顾安全、成本控制等,确定设计内容为:渣石堆边坡修整设计;挡土墙设计;盖板涵设计;截水沟工程设计以及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2.1渣石堆边坡修整优化设计
目的是提高松散堆积体自然条件下的稳定性,满足修整后边坡坡角小于松散堆积体自然休止角。在充分考虑防治地质灾害危害和生态修复的双重作用的基础上,将治理区内现状堆积的渣石堆,依据竖向标高,自下而上重新规划坡体标高,边坡坡率≥1:1.5,分级放坡,坡体表面压实度≥90%,理顺坡面,保证坡体的稳定性。
2.2挡土墙优化设计
目的一是在通过修整坡体坡度后,通过埋压坡脚提高渣石堆整体稳定性;二是在极端气候条件下防止渣石体滚落,对交通及人员安全造成影响。通过稳定性验算,在渣石堆坡脚处设计挡土墙,上边墙宽1000mm,外侧坡为1:0.05,内侧坡为1:0.35,外露面采用块石镶面。砂浆强度M7.5,毛石强度不低于30Mka、中部厚度不小于20cm的毛石,墙顶、外露面采用1:2水泥砂浆勾缝、抹平。
2.3盖板涵优化设计
目的是有效疏散地表水体,防止地表水对坡体冲刷。根据渣石堆周边地形现状,东侧为三处沟谷,雨季时地表汇流水量较大,对坡体冲刷现象严重。故此在汇水区主动截流,增设1m~4m盖板涵及两侧附属沟槽,以解决雨季汇水对坡体冲刷问题。
2.4截水沟工程优化设计
目的一是在雨期山体汇水量较大,防止其对治理坡体进行冲刷;二是减少渣石体滚落到安全区以外,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隐患。根据现场渣石堆与原始地形地貌相对位置关系,截水沟位置设置于与原山体原貌衔接处外1m,截水沟出水口的位置根据总体设计图沿坡体向外一侧自由排放,一侧进入板涵内;截水沟为浆砌片石,砂浆强度M7.5,形状为矩形,上边宽90cm,下底宽40cm,深度50cm。
2.5生态修复工程优化设计
所谓生态修复是指通过人工方法,按照自然规律,恢复天然的生态系统。依据渣石堆特点,设计既要充分考虑坡体条件、土壤成份,又要结合区域人文地理环境及生态要求,做到与当地自然环境相协调。根据以上条件,生态环境修复设计应选择适合当地气候条件的黑松、紫穗槐等作为主要绿化树种。黑松种植于南侧道路挡土墙外,用以遮挡挡土墙;紫穗槐种植于坡体,起到护坡固土的作用。
3结论
回顾并总结以往胶东地区中小型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设计经验,得出以下重要认识:(1)渣石堆在不同的自然条件下,极易产生滑塌、滚石、泥石流等,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等构成了较大威胁。(2)设计的根本目的是回答How的问题,设计必须使不良地质环境向良性转化,消除安全隐患。(3)工程设计首先在满足安全的条件下,充分考虑不利因素,采用多种设计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并结合当地自然环境进行优化设计,最大程度使设计效果与自然环境融合。(4)生态修复工程设计的根本原则是必须与当地生态环境相一致,不能违背生态发展的自然规律。
参考文献
[1]DZ/T0219-202_,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S].[2]GB50003-202_,砌体结构设计规范[S].[3]GB/T15776-202_,造林技术规程[S].[4]刘传正,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理论与实践[M],北京:科学出版社202_.
第二篇:矿山环境治理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才永吉
河北工程大学 资源学院 资环0901 学号 090400107 邮编056038 摘要:我国矿山生态环境污染与破坏十分严重,矿山开采不当造成地表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水体污染、矿震等各种地质灾害,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并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矿山环境治理工作,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签署第44号部令公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了保证金制度等解决措施。严峻的形势要求我们必须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全国矿山环境治理规划,确实保护好矿山地质环境。
关键词: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环境治理 我国矿山环境概况
我国是一个矿业大国,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等产量均排于世界前列。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矿产资源的需求和消耗越来越大,而采掘业的发展使矿产资源的开发力度、广度和深度也越来越大。目前品位较富、埋藏较浅,易采易选、交通方便的矿床已优先开采。矿床开采的趋势趋于深部复杂地层。矿山在开采资源的同时,不仅有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变性地质灾害的可能,而且有诱发地面沉降、土壤荒漠化、水环境恶化、生态环境恶化等缓变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日本色堡煤矿1955 年一次暴雨形成人工泥石流造成370人的伤亡;1966 年英国南威尔士阿伯番煤矿排土场滑坡,使144 人丧身;我国湖北省某磷矿一次山体崩塌事故,整个工业场地和居住区被淹理,死亡数百人;沪沽铁矿、云浮硫铁矿、潘洛铁矿、永平铜矿、海南铁矿以及东川矿务局所属铜矿都相继发生过规模较大的泥石流灾害。尾矿坝崩塌造成的严重灾害,在国外的有智利爱尔克伯区尾矿坝。国内有云锡火谷都尾矿坝。2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原则 2.1 以人为本、防灾减灾
所有的地质灾害,直接或间接的对矿山职工和矿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因此矿山环境治理首先要保证矿区免遭矿山开发诱发的各种地质灾害的危害,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2.2 因害设防、综合治理
针对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特点、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因地制宜、害设防,采取拦、排、护、整、填、植等方面的综合治理措施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2.3 注重效益、分期实施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应遵循生态社会效益优先的同时,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区别不同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同时根据资金情况、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危害大小、轻重缓急,分期、分阶段进行治理。2.4 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
矿山环境治理只有将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紧密结合才能达到矿山环境治理的最终目标[1]。各种工程措施只要配置合理,就能根治地质灾害。但其缺点是投资过大,而生物措施恰好弥补工程措施的缺点,其投资较小,能改善小气候的特点,使其广泛应用于矿山环境治理中。3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具体措施
3.1地下采空区和矿山疏干排水导致地面沉陷、形成地裂缝,影响地面的农田和建筑物。采空区是地下固体矿床开采后的空间及其围岩失稳而产生位移、开裂、破碎垮落,上覆岩层整体下沉、弯曲并引起的地表变形和破坏,在地面上常可见到圆形塌陷坑及平行于地下开采巷道的地裂缝。由于疏干排放地下水,改变了地下水流的自然渗流、径流条件,水浮力消失,水的潜蚀作用使充填物流失,形成空洞,在真空吸蚀力和重力作用下也可造成塌陷[2]。对采空区的治理主要是为了预防与控制地表残余沉陷的发生。此类方法可细分为4 种:
(1)全部充填采空区支撑覆岩,以彻底消除地基沉陷隐患。充填法可分: 干石充填法、尾砂充填法、胶结充填法、注浆充填、水力充填和风力充填等。其中,以注浆法应用最广泛、效果最好;
(2)局部支撑覆岩或地面构筑物,减小采空区空间跨度,防止顶板垮落。常用的方法有注浆柱、井下砌墩柱和大直径钻孔桩柱或直接采用桩基法等;(3)注浆加固和强化采空区围岩结构,充填采动覆岩断裂带和弯曲带岩土体离层、裂缝,使之形成一个刚度大、整体性好的岩板结构,有效抵抗老采空区塌陷向上发展,使地表只产生相对均衡的沉陷,以保证地表构筑物的安全;
(4)采取措施。释放老采空区的沉降潜力法,在采空区地表未利用前,采取强制措施加速老采空区活化和覆岩沉陷过程,消除对地表安全有较大威胁的地下空洞。在沉陷基本稳 定后再开发利用地表土地。常用方法有崩落法、堆载预压法、高能强夯法和水诱导沉降法等。312 大量开采矿产资源,为泥石流的产生提供了大量松散固体物质。也造成了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现象。
在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由于一方面开采矿产资源形成大量的矿山废弃物,特别是私人进行的无序开采,废弃物随意堆放在山坡上。另外开采矿产资源及修筑运输道路对山坡植被造成较大的破坏,切坡不当、废矿井陷落引起的地面崩塌等因素可使沟内土量剧增,使地表径流系数大大增加,洪峰流量增加,进入雨季在地表山洪冲刷下,大量松散物质在雨水浸润饱和液化后而发生的因过度充水而引起下滑,便暴发泥石流。此种泥石流称为矿山泥石流[3]。
矿山泥石流具有源地集中,松散固体物质充足,破坏和淤埋能力很强的特点。一旦暴发严重危害农田和下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对其防治首先应纳入矿山建设总体规划中,主要是合理选择好排土场,并在建设阶段列出泥石流防治工程项目,在基建和采矿过程中根据需要分期分批实施,以防止泥石流灾害;选择恰当的采矿方式并选择好排土场类型。在治理措施方面,应在整个泥石流流域内,采用蓄水、拦挡、改土、排导和造林等多种措施。上游采用蓄水和引水隧洞等措施。将上游清水水流引走,使水流与松散堆积体脱离接触,以避免泥石流的形成;并修建拦挡坝,以拦截形成泥石流体的物质来源。中游采用挡土墙或土钉墙等措施,防止泥石流体对道路农田和房屋建筑的破坏。下游采用排导工程,包括排导沟等措施,将泥石流安全地排入大河,或堆积于堆积扇下部,以保护下游地区的公路、村镇或农田的安全。
边坡的维护和整治是预防崩塌和滑坡及泥石流的有效措施。首先应查明引起变形破坏的主要因素和变形破坏机制,针对不同的破坏因素采用不同的措施。如排水、削坡、边坡加 固等措施。
3.3 废石、废土、矸石固体废弃物堆放侵占大量土地资源,污 染水土体
化工、黑色金属矿山中,尾矿的量要占矿石量的50% ~80%;有色金属矿山中,尾矿量则要占到70% ~95%;而在黄金、钼、钨、钽、铌等稀有金属矿山中尾矿量更是占到99% 以上,几乎可以说是来多少矿石就得丢出去多少尾矿,尾矿量是十分巨大的。矿山尾矿的综合利用首先就是尾矿的资源利用、开发。尾矿作为一种原料、材料已得到一些实际利用。
用作建筑材料,尾矿作为建筑材料需要非常慎重的考虑,要对尾矿的化学成分进行详细分析,看是否存在对人体健康不利的物质。
利用尾矿作为矿山井下充填的材料,现在已经取得很多成功的经验,许多矿山都在应用。这使矿山的尾矿资源利用程度和开采率大大提高,减少了尾矿的堆存量,同时又将尾矿这一资源保存在地下,以利今后重新开采、利用。利用尾矿进行造地、复垦造田,对于在含有一定有害物质的尾矿上种植作物,主要是针对不同的尾矿,采用不同的化合方式、生物分解方式等多种方式处理,消除尾矿中的有害物质,使之变有害为无害,然后进行农作物种植栽培。
由于各种金属精矿的价格大幅上扬,而早期的尾矿库中尾矿金属品位都比较高,现在很多矿山都在对老尾矿库中的尾矿进行重新选矿的工作。但在挖掘库内尾矿时,一定要考虑尾矿库的整体稳定,暴雨时的排洪路径和能力,避免在挖掘
过程中库区出现垮塌、垮坝、洪水漫顶等危险情况,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对环境大的破坏。挖掘出的尾矿经选别后的剩余尾矿要有安全的堆存地方,或者再进入原尾矿库,以减少对环 境的影响。总之,尾矿的堆存和利用,对环境都会有一定的影响,因此须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采用拦水坝工程、地表排水工程、边坡整理工程、覆土工程、生物工程等治理措 施对废弃的尾矿库进行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排水工程,加大库区排水能力。
一些矿山特别是金属硫化物矿由于氧化分解,释放重金属离子和SO2-4、Fe3+、Fe2+ 存在及pH 值降低大大加速了金属硫化物分解和重金属元素的沉淀。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研究,酸性废水防治技术包括:碱性物质中和,湿地处理系统,铁氧化细菌隔离,显微密封技术和覆盖技术等等。首先应了解酸性废水的地球化学特点及演化机制,根据酸性废水的化学特性来选择合理的治理方法。
3.4 放射性矿山的环境治理
坑(井)口治理采用封堵坑口,切断污染源,恢复坑口原貌,抑制放射性物质向大气扩散;切断污水外流,防止人、畜误入和地表水流入。对废石(渣)堆场砌筑挡墙、排水沟进行稳定化处理,防止废石下滑、流失,造成二次污染。堵水工程有常规方案及特殊方案,前者对岩性较好、涌水量不大的坑口采用堵水墙堵水,砌外毛石充填砂石并通过预埋注浆管对充填层注浆。后者则针对岩性松软、涌水量大的巷道顶板至地表较薄的地段,为防止顶板薄层穿漏,在无法进入巷内施工的巷道,采用堵水段堵水。堵水段是由地表打钻孔至坑道内,通过钻孔向坑道内投入河沙、碎石,将需要堵水的坑道填满一定长度,再由地面通过原投料孔向充填在巷道内的砂石层注入水泥浆。在一定注浆压力下,浆液把松散的砂石层完全胶结好,在巷道内形成一长段结石体,起到堵水效果。
在需要覆土的地段,先将废石堆平整、放坡和网格型浆砌块石骨架护坡,然后覆土夯实,再植被,保证覆土稳定。对于析出率小于管理限值、贯穿辐射剂量率接近于天然水平的废石堆,采取稳定措施,即通过设置挡土墙和截、排水沟,将废石稳定在固定的位置,并尽可能减少水的淋浸作用;对于析出率超过管理限值,或贯穿辐射剂量率较高,对附近公众的照射影响不容忽视,且废石堆放平整规范,堆置高度与形状不甚复杂,场地比较平坦、整齐的废石堆,除作稳定性工程外,在废石堆表面覆以一定厚度的覆盖土;对于堆放高度高、坡度陡、覆盖难度大 的废石堆场,可采用建挡墙、全坡面块石护坡及顶部覆土的方式进行处置。但视觉效果较差,且全部护坡表面寸草难生。为了既能保证稳定,又改善环境质量,且易于恢复植被,可对大面积的废石场采用了在废石堆底部砌筑挡土墙,顶部覆盖粘土,山坡处砌筑网格型浆砌块石骨架护坡,网格内覆黄土然后栽种植被的新处置方法。这样既可以稳定住废石,保证覆土不流失,保护植被,又减少了放坡幅度,节约了工程费用。
3.5 土地复垦与土地整理
矿山开采占用土地问题不仅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同时还破坏了自然景观,造成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不断下降。采掘工业特别是露天开采,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原来稳定的土壤和植被,使水土容易流失。隆起的排土场往往是人工泥石流的祸源,矿岩爆破时产生剧烈的冲击波和噪声,爆破和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粉尘;干枯的尾砂池更是人造的小沙漠,成为严重的污染源;酸性、有毒或含有各种化学成分的废水排放,污染了矿区地面、地下水体和下游河道,含硫废石堆的风化自燃,排放出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给矿区及其周围带来了大面积的破坏和人畜的伤亡。
通过复垦,使被破坏了的土地可以重新得到有效的利用。在矿山建设中,由于矿山企业不同于一般加工企业那样可以任意选场地,往往要受资源埋藏条件的限制,难以避开人多地少地区和沃土良田。因此,矿产资源的开发不但占地面积要大,而且难免要破坏耕地、森林等资源。特别是露天开采,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范围更大,使相当大区域的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导致耕地和农业的重大损失。另一方面,大部分采掘后遗留下来的废弃地(如废石场、尾矿坝等)通过治理与复垦,可再用于农业、林业或作其他护环境和保持自然生态平衡。土地整理和复垦。一方面使被破坏了的土地不要再增加。另一方面,对已经被破坏了的土地尽快地进行复垦造田、绿化植被、恢复生态平衡和保护自然环境,使已废弃的土地重新恢复利用,发挥出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4 结论
各个矿山由于矿石类型、赋存条件、开采方式、地质环境容量的不同,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程度不同,因而治理方法、治理措施、治理思路应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确定。最好是运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矿产品综合开发,要把矿山保护纳入企业的决策管理,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最终矿山废渣、废气、废水的零排放;积极进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绿化被破坏的矿山,达到资源开发效益明显和矿山环境双赢。
参考文献: [1] 刘起霞, 李清波, 邹剑峰.环境工程地质[M].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2_。
[2] 何国清, 杨伦, 凌赓娣,等.矿山开采沉陷学[M].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991.[3] 张丽萍, 唐克丽.矿山泥石流[M].北京:地质出版社,202_.九台市地理位置
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位于长吉经济带上,是长吉经济一体化东扩西移的重要“支撑点”和“接力站”。我省正在规划建设长吉图开放开发带动先导区,长春市正在规划建设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位于吉林省和长春市两个先导区的叠加区域,已经成为吉林省及长春市两个先导区的优先发展区域。同时,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也是长吉经济带和沈哈经济带的交汇区,属东北振兴的核心区域。
九台市招商引资政策
一、项目入区条件
第一条落户两区的工业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规定和土地容积率的要求。
第二条落户两区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要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投资强度每平方米不低于202_元。
第三条独立法人建设专业产业园区,用地面积须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总体投资强度和建筑容积率要达到规定要求。
第四条集团总部、科研机构、职业学校和商业服务项目入区,优先供给用地。
二、土地使用政策
第五条企业用地均需依照法定程序,按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工业项目用地最高出让年限为50年,出让期内可依法继承、转让、出租、抵押,也可作为参股入股的条件。
第六条落户两区工业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按现行的九台市土地级(等)别相对应的最低基准地价执行,利用九台工业集中区营城矿区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企业,土地出让方式和价格另议。
三、鼓励扶持政策
第七条落户两区的工业企业享受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政策,长东北先行先试区政策。
第八条市政府设立扶持工业企业发展资金,用于扶持落户两区企业,鼓励扶持企业按期动工建设、竣工投产、达产达效。
第三篇:关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有关情况的汇报
关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有关情况的汇报
XXX自然资源局
(202_年6月10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市自然资源局就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有关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按照国家、省、衡阳市及XXX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系列决策部署,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紧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刻反思,立行立改,坚持以最高政治站位、最强政治担当、最严政治纪律,全面彻底抓好问题整改任务。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一是做好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该项目修复矿山(点)14个、图斑24处,累计修复面积61.53公顷,其中复垦耕地8.39公顷、复垦林草地44.09公顷、复垦水塘4.7公顷、复垦建设用地4.35公顷。修复后的矿山生态环境与周边生态状况的和谐程度明显提升,矿山地质环境隐患大幅减少。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工。二是做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_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专项资金为158.82万元,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我市202_绩效目标为修复历史遗留矿山面积10.21公顷。目前,已经完成项目招投标和施工前期准备工作,8月底前全部完工销号。三是做好水口山生态修复项目。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31071万元,系中央和省财政投资。项目分柏坊和水口山两个片区,其中柏坊片区分8个标段,水口山片区1个标段。自202_年年底,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全部完工,完成了绩效目标,并通过衡阳市级和省级验收。四是做好矿山环境整治工作。做好省级自然保护区大义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两断三清”,全面完成生态复绿,依法稳妥处置矿权。对影响清溪江流域生态环境和水环境安全的观坪建材有限公司、中鑫砂场、众联建材有限公司、青竹建材有限公司、鑫裕矿业有限公司五冲高岭土矿、盈信建材有限公司、因里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在责令停电停工的基础上,实行一企一策,限期分类整治,逐一消除生态隐患。(二)加强砂石土矿整治工作。
组织编制了《XXX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2_—202_年)》,规划成果已经省厅批复实施,规划确定开采区块15个,其中保留6个,新设9个。关闭注销采矿权24个,砂石土矿矿权数由33个减少到9个;24个关闭退出矿山拆除到位15个,完成生态修复6个(香里颜、星岭、桐市、胜运4个采石场,烟洲青山村炭质页岩矿、河洲页岩矿2个砖厂已自然复绿);剩余18个已编制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重拳打击涉矿涉砂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来料加工砂石企业17个,202_年投入资金1260余万元,对清溪江流域因里建材等6家来料加工砂石企业,按照“两断三清一复绿”要求整改到位,复绿面积达230亩,已上报省生态环境委销号;202_年10月以来,重拳整治我市白沙砂坪等11个砂场手续不健全,环保设施不达标等问题,已拆除到位10个,复绿(含复垦)9个,关闭淘汰落后产能砖瓦轮窑23个。(三)全力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202_—202_年),22个保留矿山和9个新设砂石土矿纳入计划。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减少水土流失;加强矿山企业用水循环利用,控制污染源,保护生态环境。水口山铅锌矿已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龙王山金矿已建成省级绿色矿山;鑫裕五冲高岭土矿等8个矿山编制了方案并经专家评审,正在实施绿色矿山建设。目前,已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1家,省级绿色矿山1家,现有5家矿山已启动绿色矿山建设。二、存在的问题
(一)绿色矿山建设缺乏资金。
部分矿山关闭退出后,原采矿权人履行义务不到位,后续矿山生态修复任务重,缺乏资金来源。(二)绿色矿山建设推进困难。
受市场、采矿权延续登记等因素影响,停产矿山较多,采矿权人对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性不高。三、下阶段建议
提请市委、市政府设立生态修复基金,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生态修复工作。
第四篇:矿山生态修复的研究进展
矿山生态修复的研究进展
摘要:本文通过对矿山开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和进行生态修复的限制进行总结,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对矿山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
关键词:矿山 生态 修复 限制
随着经济的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也在与日俱增,其价格也在不断的攀升。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的日益减少,迫使世界各国都把资源问题放在首位。但是,由于现在大多数的国家和资源型企业一味的追求产量,而忽视了由于过度的开采或不加保护的开采而带来的环境问题,以至于矿区生态环境已经到了一个非常恶劣的地步,不但影响了居住在矿区附近的居民的健康,而且也不利于企业对资源的再次利用。因此,对矿区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已经迫在眉睫。
1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1对土地资源的影响
矿山活动,尤其是露天开采,严重破坏了山坡土体结构,加上大型采矿设备的重压导致地面塌陷,土壤裂隙产生。而土壤中的营养元素也随着裂隙、地表径流流入采空区或洼地,造成许多地方土壤养分短缺,土壤承载力下降,造成土地贫瘠、植被破坏,最终导致矿区大面积人工裸地的形成,使水土更易移动,水土流失加剧。矿山固体废渣经雨水冲刷、淋溶,极易将其中的有毒有害成分渗入土壤中,造成土壤的酸碱污染(主要是强酸性污染)、有机毒物污染与重金属污染。而且由于地下采空,影响了山体、斜坡的稳定性,从而导致地面塌陷、开裂、崩塌和滑坡频繁发生,泥石流发生的概率增大。
1.2对水资源的影响
矿区塌陷、裂缝与矿井疏干排水,使矿山开采地段的储水构造发生变化,造成地下水位下降,井泉干涸,形成大面积的疏干漏斗;地表径流的变更,使水源枯竭,水利设施丧失原有功能,直接影响农作物耕种。同时,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矿坑水、废石淋滤水等,一般较少达到工业废水排放标准,严重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繁衍与人畜生活饮用。
1.3对大气的影响
矿山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特别是在露天煤矿中产生的粉尘、煤矸石的氧化和自燃中放出的大量有毒气体会在干燥气候与大风作用下产生矿尘暴,不仅污染矿区大气,破坏作业环境,损害工人身体健康,而且由于风的流动,也是矿区周围和全球大气的污染源之一。
1.4生物多样性损失。
植被清除、土壤退化与污染、水土流失、水资源的缺失与污染,对矿区生物多样性的维持都是致命打击,严重威胁了动植物生存,从而对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害。矿山生态修复的限制矿山生态修复制约因素很多,如地形地貌、气候特征、水文条件、土壤物理化学生物特征、表土条件、潜在污染等。其中露天采场、废石场、尾矿库生态修复的主要制约因素是地形地貌、潜在污染物等;塌陷地生态修复的制约因素主要是塌陷地的范围和程度;受污染的地表水治理相对简单,现行的污水处理方法即可解决,但地下水的制约条件较多,情况也比较复杂;受污染土地生态修复更为复杂,矿山污染土地主要受重金属污染,而重金属的修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一般生态修复率不会很高。所以对矿山进行生态修复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是结合当地水文、地理、气候条件来进行的一项复杂工程。3矿山生态修复措施
3.1边坡的治理措施
边坡治理主要工作就是要稳定边坡。该过程的任务是清除危石、降坡削坡,将未形成台阶的悬崖尽量构成水平台阶,把边坡的坡度降到安全角度以下,以消除崩塌隐患。之后就要对
已经处理的边坡进行复绿,使其进一步保持稳定。
3.2尾矿的治理措施
对占用大量土地的尾矿进行二次开发,加大尾矿的综合利用率;开发用量大、投资少、有销路的尾矿以实现规模经营和多品种开发的资源化、商品化使其变废为宝,真正成为经济商品中的一部分。还要对尾矿坝中的废水进行处理以达到国家标准,实现浮选废水适度净化后全部回用和零排放。对于未处理的采空区、废旧巷道和硐室的矿山,利用井下采空区排放尾矿是一种处置尾矿行之有效的办法。
3.3土壤基层改良
矿山开采造成生态破坏的关键是土地退化,也就是土壤因子的改变,即废弃地土壤理化性质变坏、养分丢失及土壤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增加。因此,土壤改良是矿山废弃地生态恢复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1)异地取土措施:在不破坏异地土壤的前提下,取适量土壤,移至矿山受损严重的部位,在土壤上种植植物,通过植物的吸收、挥发、根滤、降解、稳定等作用对受损土壤进行修复。(2)废弃地改造措施进行表土改造之前,设法灌注泥浆,使其包裹废渣,然后再铺一层粘土压实,造成一个人工隔水层,减少地面水下渗,防止废渣中剧毒元素的释放。(3)土壤增肥改良措施:添加有效物质,使土壤的物理化学性质得到改良,从而缩短植被演替过程,加快矿山废弃地的生态重建。
3.4矿山重金属污染的植物修复
重金属耐性植物不仅能耐重金属毒性,还可以适应废弃地的极端贫瘠、土壤结构不良等恶劣环境,部分耐性植物还能富集高浓度的重金属,因而被广泛地用于重金属污染土地的修复。考虑到引种可能会带来的生态问题,且乡土植物对当地气候条件的适应性,立足本地筛选重金属耐性植物十分必要。
3.5矿山水资源的修复
矿山开采中对水的损害分别表现在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影响。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可以通过构筑人工湿地,通过耐受植物、微生物的作用对污染物进行去除。还有一方面就是由于过度采水造成的地表水缺乏、地下水水位下降,这就需要通过适当引水,缓解水缺乏压力,构建蓄水系统逐步解决这一问题。
3.6微生物修复措施
矿山废弃地的生态恢复,只是土壤、植被的恢复是不够的,还需要恢复废弃地的微生物群落。完善生态系统的功能,才能使恢复后的废弃地生态系统得以自然维持。微生物群落的恢复不仅要恢复该地区原有的群落,还要接种其他微生物,以除去或减少污染物。微生物的接种可考虑以下两种:一是抗污染的菌种,这些细菌有的能把污染物质作为自己的营养物质,把污染物质分解成无污染物质,或者是把高毒物质转化为低毒物质;二是利于植物吸收营养物质的微生物,有些微生物不但能在高污染条件下生存,而且能为植物的生长提供营养物质,比如说固氮、固磷,改善微环境。我国目前矿山的生态环境破坏比较复杂,要从根本上遏制矿山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就需要根据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各方面参加的多渠道投入机制,才能推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开展,防止增加新的污染和破坏,逐步恢复矿山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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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关于“矿山修复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矿山修复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掌握我市矿山修复治理工作进度,协助市委市政府推动全市矿业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鹰城,根据市政协202_重点工作安排,1月23日,市政协围绕“矿山修复治理”组织调研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活动开展情况
市政协高度重视本次调研视察活动,召开主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市政协常委深入学xxx省、市关于矿山修复治理的相关会议精神和制度文件,为更好知情明政、履职建言奠定坚实基础。抽调部分懂业务、善议政的市政协常委组成常委视察团,采取市县两级政协联动方式,深入到大地水泥公司XX县XX水泥灰岩矿、XX县XX镇袁家店村南水泥灰岩矿、XX县永顺铝土矿、XX县众和建材公司高坡石料厂等4处矿山,实地查看矿山修复治理现状底数、优化布局、停产整治、取缔关闭、生态修复和废物治理等内容,召开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县和XX县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部分矿山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汇报,组织交流发言,现场反馈调研情况。
二、我市矿山修复治理总体情况
蓝天保卫战打响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
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红线意识,切实把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列为全市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坚持以“停产整治、关闭取缔、优化重组、生态修复、统一标准、督查验收”为主要手段,全覆盖、多角度、深层次推进矿山修复治理工作,生态环境、生态系统、生态循环得到有效改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稳步提升,推动中原“煤城”逐步实现“由黑到绿”的华丽蝶变。
一是坚持高位统筹推动。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始终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市委书记周斌时刻关注此项工作,深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研,通过视频连线方式,现场调度观看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情况,对“政企合作”综合治理提出明确要求。在全省首家开展“四大班子”包矿巡山,35名市级领导分包全市156座持证矿山和18个非法采矿易发点,推动矿山修复治理主体责任逐级下沉、持续强化。市长张雷明多次过问工作进展,亲自带队实地检查矿山修复治理情况,对改善矿区周边环境提出具体要求。研究制定《平顶山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_—202_年)实施方案》《平顶山市“三山”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等方面细化完善顶层设计。建立由市政协主席黄庚倜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先后60余次深入矿区一线明察暗访,召开15场任务推进会,听取工作进度、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全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在平顶山落地见效。二是注重强化部门联动。
严格落实市直有关部门分包县(市、区)的督导制度,由纪委监委、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生态环境、林业、水利、工信等8个市直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实行驻地督导、跟踪问效、捆绑问责,通过强化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确保任务有序推进。统筹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全面落实“三级”包矿和“两级”包片责任制,坚持整治集中攻坚与强化执法监管相结合,积极构建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研判、日常联络以及重大情况相互通报等常态化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推动矿山修复治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我市“三区两线”范围为重点,认真落实地方露天矿山的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工作机制,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实现审批、生产、安全、环保等各个环节无漏洞监管,形成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大格局。三是排查整治成效明显。
针对露天矿山数量、矿山生态环境和矿山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摸底,确定75个持证露天矿山、32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72处非法无证采矿点以及54处采矿废石废渣,明确了停产整治、取缔关闭、升级改造和修复治理的具体目标。其中,75个持证露天矿山主要按照“一矿一策”实施停产整治,经验收达标方可恢复生产,目前已有58个矿山完成整治任务,修复面积1.57万亩,修复率98%;32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主要由当地政府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有序组织整治,目前已完成28处,修复面积2937亩,修复率96%;72处非法无证采矿点按照“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别、不留建筑物”的标准,由当地政府依法取缔,并向社会公告,目前已关闭21处,修复面积2562.6亩,修复率91%。54处采矿废石废渣主要实行台账管理,由当地政府因地制宜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企业投资,实现废石废渣吃干榨尽,目前已整治52处,修复面积2446.8亩,修复率99%。
四是积极开展创新实践。
借助无人机、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编印《平顶山市露天矿山全景地图》,为推进矿山修复治理提供可靠的实景影像基底。探索网格化管理田长制、山长制,形成“全员、全域、全时、全程”的网格化监管。按照“开采总量控制、矿业权减量投放、矿山规模开发、采选加工绿色环保、尾矿尾渣综合利用、矿区和谐发展”要求,编制《平顶山市矿产资源规划(202_—202_年)》,以打造绿色生态矿区为目标,着力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采煤沉陷区治理等方面谋划实施优质项目,形成了“XX县样板”“XX模式”“鲁山经验”,如XX县XX镇袁家店村南水泥灰岩矿,在闭坑回填基础上,采取“渣土平整、覆土绿化、建挡土墙、砌排水渠、围湖造景”等措施,高质量修复矿区地形地貌,并在XX县XX镇、杨庄镇境内建设150亩生态补偿林,切实把“荒漠”变成了“绿洲”。截至目前,全市露天矿山整治累计投入7.66亿元,治理面积4.96万亩,新增植树544.44万余株,创建绿色矿山28个,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20个,我市也成功入选全国50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之一。三、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标准有待提升。
个别县(市、区)和职能部门对开展矿山修复治理的认识还存在偏差,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没有把组织生态修复与推动经济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工作力度有所欠缺。部分矿山企业没有严格按照拟定的“一矿一策”整治方案组织实施,只是对已开采完毕的区域山体、边坡、深坑进行简单回填,覆土程度不够,植被难以存活,尤其是经济效益不好、面临证照到期的矿山企业,修复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标准和效果均不及预期。同时,由于矿山企业综合实力差距较大,还不同程度存在主要道路未进行水泥硬化,四周无围挡,未采取湿式凿石等问题。二是技术资金有待加强。
矿山修复治理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视察过程中,部分上规模、有实力的大型矿山企业能够外请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等专业技术团队,对矿山生态建设进行统一规划设计,修复治理进度较快。而规模一般、实力较弱的中小型矿山企业受技术、资金等制约,没有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定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开发、水土资源保持等方案,对废石废渣等废弃物的处置手段较为简单,区域水体、土壤存在面源污染隐患。部分无主矿山修复治理需要当地政府买单,市、县、乡财力有限、资金缺口大,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的途径单一,难以满足现实需要。三是法规政策有待完善。
目前,我市在矿山修复治理方面还没有制定相应的法规或条例,对于权属划分、权责界定以及责任追究,也没有上升到法律责任的高度进行定性和定量,顶层设计需要进一步加强。座谈过程中,部分矿山企业反映,现有的矿山修复治理鼓励政策解读力度不够,政策引导性不强,特别是在矿山企业享受减轻用地成本、地方财政奖励、银行信贷支持、税收减免优惠等方面,还没有具体的政策依据可以参照执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矿山企业开展修复治理、建设绿色矿山的主动性。四、意见建议
一是广泛凝聚思想共识。
督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处理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地扛稳抓牢矿山修复治理这个政治责任。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展示我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的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全社会对矿山修复治理的理解和支持,引导矿山企业充分认清矿山修复治理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逐步形成“办好一个企业、带动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留下一片生机”的生动局面。二是合理规划国土空间。
建议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历史遗留矿山和正在开采矿山的废弃矿区土地利用现状、开发潜力、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水资源平衡状况、地质环境安全和生态保护修复适宜性等,结合生态功能修复和后续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发展等需求,合理确定矿区内各类空间用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利用矿山修复后的国有建设用地发展旅游、休闲、养殖、种植、社会福利等产业,鼓励土地使用人按照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一步优化国土利用格局。三是积极创新体制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推动社会资本与技术相对接,赋予社会力量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通过土地复垦、增减挂钩和指标流转等方式逐步增加资金投入,激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矿山修复治理。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因地制宜、顺势而为,探索推广仿自然地貌修复、植物与微生物修复等新技术、新方法,杜绝应景式治理,造景式恢复。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融治山、治水、土地复垦、生态修复为一体,构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共赢。四是注重强化日常监督。
认真研究中央、省以及兄弟地市关于矿山修复治理的法规政策,深入调研我市实际,通过人大立法,制定出台我市矿山修复治理的法规政策,使相关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探索建立矿山修复治理企业诚信档案和信用积累制度,对已经评估入库的绿色矿山,严格落实“省直有关部门不定期抽查、市级有关部门定期评估、县级有关部门实时监管、社会公众日常监督”要求,推动形成当地政府、矿山企业、社会投资方以及公众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