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其他范文
202_全国研究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大全
编辑:紫陌红颜 识别码:130-978696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4-28 10:33: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全国研究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大全

202_全国研究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研究生考试是指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机构为选拔研究生而组织的相关考试的总称,由国家考试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初试和复试组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2_全国研究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1、考前14天内,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报考点所在地,如非必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区域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佩戴口罩。

2、考生应提前下载“蒙速办”或“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

3、下载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时,同步打印《202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考前14天(即12月12日)起,所有考生要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并在承诺书中准确记录。

4、考生自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前往考点。第一单元考试进入考点时,所有考生须出示本人健康码、上交《202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考生签名)、接受工作人员的核验。

5、对每一单元考试,在进入考点后,考生必须接受工作人员对本人的体温测量,体温须低于37.3℃。除接受身份识别和安全检查外,考生原则上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可能与他人保持1米左右距离。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安全检查。

6、对符合上述4、5两项规定要求的考生,通过考点相应检查核验程序后可以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每一单元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对第一次测量体温有出现发热(体温不低于37.3℃)等异常症状的,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如复检体温正常,完成考点相应检查核验后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复检体温仍不正常,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等共同分析研判后,如不适合在原考场继续考试的',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对于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应及时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者,继续在原考场考试,复检体温不正常者,参照上一款规定执行。

7、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每单元考试结束后,备用隔离考场考生须待其他考场考生离开后单独离开。

8、凡考生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期未满的入境人员(包括有境外旅居人员)不能参加考试;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14天自我体温测量异常的考生,须持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对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所在考点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所在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9、其他涉及考生疫情防控要求的,若与此须知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须知为准。

第二篇:湖北考试疫情防控须知及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疫情防控须知

一、考试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重点地区(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动态发布为准)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不在国内重点地区范围的省外考生,在武汉停留2天的,实行核酸一天一检,停留3天及以上的实行核酸三天两检。对行程码带※号者,须于考前至少3天抵汉,在核酸“落地查”基础上,第3天再增加1次核酸检测,考试当天须携带2次武汉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佩戴口罩,持规定时间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湖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接种者应提供相关医学证明),体温检测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方可入场。

其中: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不含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国内重点地区)的考生,持考前24小时内(6月10日起算)武汉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没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即省内市外、武汉市内考生),持考前48小时内(6月9日起算)武汉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正在隔离或居家监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上述核酸检测应由武汉市本地检测机构完成。

三、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不聚会,不聚餐,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面试(复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面试(复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乘坐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点禁止考生车辆进入。

考生应合理安排行程,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提前到达考点,自备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生在候考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考务人员核验身份信息及面试(复试)时,考生可摘下口罩,面试(复试)结束后及时戴好口罩。

五、考生在候考室隔位就坐,进入面试室之前用酒精或者手消清洁双手。

面试(复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面试(复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六、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的,经考点现场疾控相关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面试(复试)条件的考生,将被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室参加面试(复试)。

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七、所有在备用隔离考室参加面试(复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八、考生参加面试(复试)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该须知,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报考情况

学校

岗位

现居住地

县(区)

乡(街道)

村(委)

号(楼、单元)

本人承诺事项如下

1.本人考前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

2.本人考前14天没有去过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3.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乏力、咽痛、腹泻等其他症状;

4.本人严格遵守考点防疫工作规定,在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自愿接受防疫处置和核酸检测。

5.本人需要说明的情况(因特殊原因未接种疫苗的考生必填):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

承诺日期:202_年

注:1、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2、请面试(复试)当天交候考室工作人员。

第三篇:202_年北京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02_年北京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_年北京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为做好考试防疫工作,考生应认真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所在考点发布的考试公告等内容,并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本次考试将于12月20日至23日为所有考生提供免费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具体安排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所在考点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考生参加考试时均须提供考前7日内(12月20日(含)后)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由考点负责核验。

三、考生须从考前第14天(12月13日(含))开始,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期间,凡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及时主动向本人所在考点报告。

四、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出现异常的,须经卫健部门或医疗机构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试当日,考生须凭下载的“准考证”、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考前7日内(12月20日(含)后)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绿色健康码,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检测低于37.3℃后,方可正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体温异常的考生,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由考点依据防疫工作要求,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安排其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日,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在考场内按指定位置就座。考生进入考场前须佩戴口罩,配合考点完成健康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工作,进入考场后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入场身份识别。

七、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大于1米。

第四篇:202_年贵州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202_年贵州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网上报名时需通过学信网学历检验验证,没有通过的可向有关教育部门申请学历认证。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_年贵州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须知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贵州省202_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要及时报告报名所在的报考点。

2、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要及时向报名所在的报考点报备,填写《贵州省202_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并提交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当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4、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当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会同本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本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5、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未按规定报备的,做完核酸检测后,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

6、异地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

7、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8、下载《贵州省202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

二、诚信考试要求

1、认真阅读《202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的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根据202_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2、下载《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

三、入场检查

1、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贵州省202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拒绝和影响身份识别检查;未携带上述证件及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2、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登记。体温低于37.3"C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第五篇:新疆202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新疆202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新疆202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须知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考前准备

(一)考试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1、考生均须提供7日内(12月22日起)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当地APP小程序显示版均可),方可参加考试。

(二)提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1、应于考前14日(12月12日起)考生本人自我进行健康监测。建议考生自觉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和与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做好个人防护;非低风险地区来疆参加考试的考生,建议考前14天在考点所在地、州、市备考。

2、考生须提前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下同)”或“新疆招生网(http://www.teniu.cc,下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自治区202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及工作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

3、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如出现发热(≥37.3℃)、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报考点报告。

(三)考前进行健康应试承诺

1、考生考前须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新疆招生网”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健康应试承诺书》,进行健康确认时向报考点或考点提供。未提供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追究相应责任。

(四)考前进行健康确认

1、考生须在考前3天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14日内体温监测登记表、健康应试承诺书到报考点或考点进行健康确认,加盖健康合格印章。

2、因特殊原因未能提前进行健康确认的,须在第一场考试时携带相关材料现场核查确认。

二、考试实施

(一)入场、候考和考试

1、考前60分钟起(规模较大考点根据实际可再提前),考点组织考生进行安全检查、体温检测、相关证件核查,考生沿通道分散、保持适当间隔、有序入场。临时出现体温异常的考生,要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发热考生经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

2、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3、候考期间人员间隔1米以上,不扎堆、不聚集。

4、考生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

5、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6、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要按自治区和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快速处置。

(二)考试结束离场

1、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2、考生要按考点要求错峰离场。

三、温馨提醒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应密切关注报考点及其所属地疫情防控相关信息,高度重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自觉遵守、服从考点学校防疫管理。

202_全国研究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大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