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厦门思明区积分入学指南
厦门思明区积分入学指南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厦门思明区积分入学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思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思明区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的政策在哪里公布?
答:思明区关于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相关政策和通知都通过“思明教育网”(http://www.teniu.cc),进入“积分入学”选择“思明区”进行网上报名。
温馨提示:思明区只受理网上报名,不受理线下的现场报
3.电脑端和手机端都可以进行积分入学的网上报名吗?
答:我市的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网上报名可在电脑端登入“i厦门”进行报名,也可在手机端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ixm0592)进行网上报名。
电脑端有利于阅读和操作,手机端便于及时查询和拍照上传材料,请报名者自行选择电脑端或手机端的报名途径,两种途径可以互为补充使用。
4.今年随迁子女参加思明区积分入学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
①随迁子女应年满六周岁;
②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住址为思明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③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思明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
5.哪些人可以申请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答:①符合报名条件的境内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
②符合报名条件的厦门岛外四个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户籍的随迁子女。
温馨提示:思明区户籍、湖里区户籍以及港、澳、台、侨、外籍学生不属于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对象。
6.孩子符合厦门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但已在其他地方就读小学,取得了全国小学学籍,能否申请就读思明区小学一年级?
答:已经取得全国小学学籍的学生,严禁参加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否则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7.不足龄或超龄的随迁子女能报名参加思明区的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吗?
答:严禁不足龄或超龄的随迁子女报名。
8.多胞胎子女能否捆绑报名参加积分入学电脑派位?
答:一对夫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当年同时符合申请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可以申请捆绑在一起参加积分入学电脑派位。报名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应栏目。捆绑派位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①可能捆绑派位的子女都派入同一所学校;
②可能捆绑派位的子女都没派入任何学校。
第二篇:厦门思明区积分入学材料
厦门思明区积分入学材料
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等三部分组成。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工作经验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厦门思明区积分入学材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厦门思明区积分入学材料
积分入学无纸质材料,大部分材料为积分系统自动调取,少部分资料需要家长拍照上传:
1、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2、户口本(家长及学生);
3、结婚证(缺户口本时需要);
4、思明区的居住登记(前往居住地居委会登记);
5、计生证明(非厦门户籍需要前往居委会登记)。
拓展:
(一)随迁子女应年满六周岁;
(二)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住址为思明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三)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思明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
(一)网上报名
符合参加思明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于5月6日至5月15日在“i厦门惠民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二)试算积分
网上报名后,积分系统将调取并审核报名者的各项信息,判断报名者是否符合今年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条件。积分系统将于6月10日前对符合我区今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的报名者进行试算积分。具体请及时关注思明教育网的相关通知。
(三)积分复核与确认
6月23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完成对随迁子女积分异议的复核,报名者完成积分网上确认。请随迁子女父母务必及时关注思明教育网的相关通知。逾期未进行网上积分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四)积分公示
6月30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将在“i厦门惠民平台”公示报名者的最后积分,接受监督。若随迁子女父母发现公示的积分与自己确认的积分不一致的,须在6月30日前通过网上积分入学系统向思明区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异议可向思明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或厦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反映。
(五)公布学位
7月23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公布本区招收随迁子女的公办与民办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和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在全区排名位次、志愿填报须知。
(六)填报志愿
7月27日前,积分公示范围内的`随迁子女在“i厦门惠民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并确认志愿。逾期未填报和确认志愿的,视为放弃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七)派位入学
8月6日前,思明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完成本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招收随迁子女的电脑派位,并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八)报到时间
通过积分入学电脑派位,派入我区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具体到校报到时间将由思明区教育局另行通知,请派入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父母及时关注思明教育网的通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就读思明区公办、民办小学的资格。
第三篇:厦门海沧区积分入学条件
厦门海沧区积分入学条件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厦门海沧区积分入学条件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参加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
1、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即202_年9月1日至202_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方可入学(未及龄或超龄的随迁子女均不能在我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
2、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地住址在海沧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3、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海沧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2_年11月1日—202_年4月30日必须在海沧区连续居住,不可中断,且目前仍在海沧区居住。
说明:在海沧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的随迁子女父(母),若因办理居住证年限不足而达不到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可凭其本人(或配偶)在海沧购买房屋登记备案的时间(登记备案时间截止至202_年4月30日)与其办理居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居住时间,计算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时不以此方法计算得分。
本市外区户籍随迁子女要参加海沧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其在海沧区的居住情况应由其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村)居委会提供电子居住证明。
拓展:积分项目和计算办法
入学积分按照务工社保积分58分、稳定居住积分57分和计划生育积分5分等三部分计算积分,总分120分。
(一)务工社保积分(58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主申请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积4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12个月*4分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予计算得分,本项满分48分。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近一年副申请方须在厦有居住记录)、务工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积2分计算积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12个月*2分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予计算得分,本项满分10分。
(二)稳定居住积分(57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主申请方)一方在厦门市居住累计每满一年(365天)积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天数/365天*2分计算得分,本项满分24分。
2、随迁子女父(母)在海沧区购置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且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得24分;同一套房产,由随迁子女父(母)共同拥有产权的,可将夫妻二人的产权合计计算。拥有多套房产的,仅按一套计算。
3、随迁子女父(母)一方(主申请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海沧区,并在海沧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积1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1分计算得分,本项满分9分。
(三)计划生育积分(5分)
随迁子女出生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得5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论是否已接受处理的均不得分)。
第四篇:厦门集美区积分入学材料
厦门集美区积分入学材料
学校,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名称起源于民国。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厦门集美区积分入学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厦门集美区积分入学材料
积分入学无纸质材料,大部分材料为积分系统自动调取,少部分资料需要家长拍照上传:
1、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2、户口本(家长及学生);
3、结婚证(缺户口本时需要);
4、集美区的居住登记(前往居住地居委会登记);
5、计生证明(非厦门户籍需要前往居委会登记)。
二、申请条件
1.随迁子女应年满六周岁,即202_年9月1日至202_年8月31日出生,未及龄和超龄均不符合条件。
2.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地址在集美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3.随迁子女父亲(母亲)报名前在集美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2_年12月1日至202_年5月31日必须在集美区居住,且目前仍在集美区居住。
三、积分入学程序
(一)提交申请
1.网上登记(202_年5月6日—5月15日)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选择网上登记或现场便民登记任一方式进行。
(1)网上登记(202_年5月6日—5月15日)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于5月6日—15日期间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teniu.cc)或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登记。
(2)现场便民登记(5月10日)
具备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父亲(母亲)若因无上网条件无法网上登记的,可于5月10日到各便民服务点(见附件1)参加现场登记。便民服务点仅协助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并非录取学校。
(二)审核报名信息(5月16日-6月10日)
5月16日-6月10日,系统将自动调取申请人的社保、居住、房产、计生等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可在“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teniu.cc)查询。随迁子女家长如对审核情况有疑义可于5月25日-5月31日期间通过I厦门积分入学平台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其他异议的,可向区监察部门或区教育局、厦门市教育局投诉反映。
(三)公布试算积分,积分确认(6月10日-6月18日)
1.公布试算积分。6月10—6月13日,系统在“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teniu.cc)公布积分试算结果,家长可凭报名登记的账号密码登陆网站查询。
2.积分疑义复核。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如对积分试算结果有疑义,可于6月10日—6月16日期间在网上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3.积分确认。6月10日—6月18日,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对公布的积分无异议的,应及时进行网上积分确认,积分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18日24:00,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四)积分公示(6月23日-6月30日)
集美区教育局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并在“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teniu.cc)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学生家长如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区监察部门或区教育局、市教育局投诉反映。
(五)公布空学位及积分排名(7月23日)
集美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对全区公民办小学的学位数进行统计。在招收本区户籍学生、符合规定的政策性入学对象后,核算出可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民办小学及其学位数。集美区教育局将可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民办小学名单、空学位数、志愿填报方式和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全区排名位次向社会公布。
总积分相同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次按以下项目积分进行排序:购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计生状况。若按上述项目排序后积分名次仍相同的,则按随机原则排序。
(六)积分志愿填报(7月23日—7月24日)
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于7月24日24:00前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teniu.cc)填报入学志愿,逾期未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积分电脑派位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家长应及时将适龄儿童带回户籍所在地就学。
(七)积分派位(7月29日)
集美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符合申请条件并完成积分入学志愿填报的随迁子女根据积分高低排序位次和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teniu.cc)查询派位结果。
(八)入学确认(7月30日)
被派入学校的适龄儿童家长,应于7月30日12:00前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teniu.cc)进行入学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指标,不再保留或重新安排学位。被派入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
第五篇:厦门积分入学规则
厦门积分入学规则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厦门积分入学规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厦门积分入学规则
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按务工社保积分、稳定居住积分、计划生育积分三个项目计算积分,满分120分。
具体积分项目和分值如下:
(一)务工社保积分,本项满分58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主申请方)在工作单位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得4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12个月*4分计算得分,以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48分。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副申请方在厦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每满一年(12个月)积2分(以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计算积分,本项满分10分。
(二)稳定居住积分,本项满分57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主申请方)在厦门市居住累计每满一年(365天)积2分,不足1年的,按照实际天数/365天*2分计算得分,本项满分24分。
2.随迁子女父(母)在湖里区购置符合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实际入住,且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合计超过50%(不含50%)的,积24分,拥有多套房产的按其中一套计算。
3.随迁子女父(母)一方(主申请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湖里区的,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积1分,不足12个月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月份/12个月*1分计算得分,以社会保险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9分。
说明:在湖里区购置超过50%(不含50%)产权比例的符合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的随迁子女父(母),可凭借其本人(或配偶)在湖里区购买房屋的产权证登记时间与其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居住时间。以产权尚在随迁子女父(母)名下的房屋计算,已经出售或变更产权归属的不纳入计算。
(三)计划生育积分,本项5分。
随迁子女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积5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论是否已接受处理的,均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