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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合集)
编辑:静水流深 识别码:130-922183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2-23 21:27: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按照《__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吕梁市委、市政府组织人员对《整改方案》第 51 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__黑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0 项:__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土西沟采石场矿界范围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重叠;南窑沟采石场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玉家墕采石场矿界范围与山保护区核心区重叠;固贤花舍沟采石场矿界范围与保护区核心区重叠;兴县固贤乡采石场矿界范围与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重叠;土西沟土地整理在保护区实验区建设;碾沟土地整理在保护区实验区建设;石林沟吉成庄土地整理在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建设;石林沟吉成庄土地整理在保护区实验区建设。

__蔚汾河省级自然保护区 3 项:兴县锠盛镁业有限公司(明通沟采矿点)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兴县锠盛镁业有限公司(白崖沟采矿点)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实验区重叠;兴县采石场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

__薛公岭省级自然保护区 8 项:嘉兴石料厂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无主采石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公顷;无主采石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无主采石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无主采石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离石区元鑫石料厂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离石区众一鑫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厂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鑫磊石料厂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

__云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5 项:方山县赫赫岩铁矿有限公司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方山县平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吕梁市隆鑫矿业有限公司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文水县海威钢铁有限公司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瑞鑫昌矿业有限公司采石厂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

二、整改目标

核查 26 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依规限期整改,恢复生态。

三、整改措施

1.采煤和非煤采矿,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责令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2_]57 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办护字[202_]64 号)和最高法 202_ 年*月*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结合《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等部门关于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第一批实施细则的通知》(晋政办发[202_]54 号)有关内容,依法依规整改,限期生态修复。

2.经发改、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建设,并经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予以行政许可的项目,核查是否按照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和批准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

3.未经发改、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批准和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予以行政许可的项目和建设活动,依据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予以关停并拆除设施,对环境造成破坏的,进行生态恢复。

四、完成情况

1.__黑茶山自然保护区内南窑沟采石点和固贤采石点为同一项目,实际涉及自然保护区整改任务 9 个项目。分别是:__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土西沟采石场、玉家墕采石场、固贤花舍沟采石场、南窑沟采石场(兴县固贤乡采石场)、土西沟垫地项目、碾沟垫地项目、吉成庄垫地项目和石林沟垫地项目。

__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始建于 1958 年,其矿权范围与黑茶山自然保护区重叠 0.71平方公里。202_ 年*月*日,省国土资源厅收回了该企业的采矿许可证;202_ 年*月*日,省国土资源厅以晋国土资行审字[202_]519 号文对该公司的采矿权进行了变更,剔除了与自然保护区的重叠部分,井田面积由 5.6408平方公里变更为 4.6316平方公里。该公司在实际采掘过程中,严格按照《关于对__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与黑茶山自然保护区相重叠部分保留矿权请示的批复》([202_]1 号)和《__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把黑茶山自然保护区设置为禁采区,并对黑茶山保护区留设了足够的保护煤柱,重叠区域内未进行采掘活动。

土西沟采石场、玉家墕采石场、固贤花舍沟采石场、南窑沟采石场(兴县固贤乡采石场)已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了取缔,现植被已恢复。土西沟垫地项目、碾沟垫地项目、吉成庄垫地项目和石林沟垫地项目植被已恢复。

2.__蔚汾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涉及 3 个项目分别是:兴县昌盛镁业有限公司(明通沟采矿点)、兴县昌盛镁业有限公司(白崖沟采矿点)和兴县采石场(阳会崖泰源采矿点)。三户企业的采矿权已经注销,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了取缔,现植被已恢复。

3.__薛公岭省级自然保护区涉及8个项目,其中中阳县涉及2个项目,分别是中阳县鑫磊石料厂和中阳县嘉兴石料厂;离石区涉及 6 个项目,分别是众一鑫石

料厂、园鑫石料厂和许家圪台 4 个废弃多年的无主采石场。

中阳县鑫磊石料厂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了取缔,现植被已恢复;中阳县嘉兴石料厂因资源整合和承包费等经济纠纷,离石区法院冻结该石料厂所有资产,于 202_ 年解封,目前主要设备已拆除,该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众一鑫石料厂已采取“两断三清”措施,矿区平缓区域和山顶均进行了覆土栽植苗木,但场区入口处有一建筑物未进行拆除;圆鑫石料厂已经进行了部分覆土和栽植,需要进一步植被恢复;许家圪台 4 个废无主采石点已经废弃多年,其中 3 个已经自然恢复,1 个仍需采取人工手段加快恢复。

4.__云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5 项不属于吕梁市。

四、验收结论

黑茶山自然保护区内的9个项目和蔚汾河自然保护区内的3个项目已完成整改;薛公岭自然保护区内磊鑫石料厂和 3 个无主采石厂已完成整改。

第二篇: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吕梁市委、市政府组织人员对《整改方案》第51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山西黑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0项:山西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

土西沟采石场矿界范围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重叠;

南窑沟采石场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

玉家墕采石场矿界范围与山保护区核心区重叠;

固贤花舍沟采石场矿界范围与保护区核心区重叠;

兴县固贤乡采石场矿界范围与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重叠;

土西沟土地整理在保护区实验区建设;

碾沟土地整理在保护区实验区建设;

石林沟吉成庄土地整理在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建设;

石林沟吉成庄土地整理在保护区实验区建设。

山西蔚汾河省级自然保护区3项:兴县锠盛镁业有限公司(明通沟采矿点)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

兴县锠盛镁业有限公司(白崖沟采矿点)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实验区重叠;

兴县采石场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

山西薛公岭省级自然保护区8项:嘉兴石料厂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

无主采石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公顷;

无主采石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

无主采石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

无主采石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

离石区元鑫石料厂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

离石区众一鑫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厂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

鑫磊石料厂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

山西云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5项:方山县赫赫岩铁矿有限公司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

方山县平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

吕梁市隆鑫矿业有限公司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

文水县海威钢铁有限公司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

瑞鑫昌矿业有限公司采石厂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

二、整改目标

核查26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依规限期整改,恢复生态。

三、整改措施

1.采煤和非煤采矿,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责令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2_﹞57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办护字﹝202_﹞64号)和最高法202_年7月2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结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等部门关于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第一批实施细则的通知》(晋政办发[202_]54号)有关内容,依法依规整改,限期生态修复。

2.经发改、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建设,并经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予以行政许可的项目,核查是否按照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和批准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

3.未经发改、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批准和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予以行政许可的项目和建设活动,依据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予以关停并拆除设施,对环境造成破坏的,进行生态恢复。

四、完成情况

1.山西黑茶山自然保护区内南窑沟采石点和固贤采石点为同一项目,实际涉及自然保护区整改任务9个项目。分别是:山西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土西沟采石场、玉家墕采石场、固贤花舍沟采石场、南窑沟采石场(兴县固贤乡采石场)、土西沟垫地项目、碾沟垫地项目、吉成庄垫地项目和石林沟垫地项目。

山西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始建于1958年,其矿权范围与黑茶山自然保护区重叠0.71平方公里。202_年7月13日,省国土资源厅收回了该企业的采矿许可证;

202_年8月9日,省国土资源厅以晋国土资行审字﹝202_﹞519号文对该公司的采矿权进行了变更,剔除了与自然保护区的重叠部分,井田面积由5.6408平方公里变更为4.6316平方公里。该公司在实际采掘过程中,严格按照《关于对山西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与黑茶山自然保护区相重叠部分保留矿权请示的批复》(﹝202_﹞1号)和《山西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把黑茶山自然保护区设置为禁采区,并对黑茶山保护区留设了足够的保护煤柱,重叠区域内未进行采掘活动。

土西沟采石场、玉家墕采石场、固贤花舍沟采石场、南窑沟采石场(兴县固贤乡采石场)已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了取缔,现植被已恢复。土西沟垫地项目、碾沟垫地项目、吉成庄垫地项目和石林沟垫地项目植被已恢复。

2.山西蔚汾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涉及3个项目分别是:兴县昌盛镁业有限公司(明通沟采矿点)、兴县昌盛镁业有限公司(白崖沟采矿点)和兴县采石场(阳会崖泰源采矿点)。三户企业的采矿权已经注销,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了取缔,现植被已恢复。

3.山西薛公岭省级自然保护区涉及8个项目,其中中阳县涉及2个项目,分别是中阳县鑫磊石料厂和中阳县嘉兴石料厂;

离石区涉及6个项目,分别是众一鑫石料厂、园鑫石料厂和许家圪台4个废弃多年的无主采石场。

中阳县鑫磊石料厂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了取缔,现植被已恢复;

中阳县嘉兴石料厂因资源整合和承包费等经济纠纷,离石区法院冻结该石料厂所有资产,于202_年解封,目前主要设备已拆除,该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众一鑫石料厂已采取“两断三清”措施,矿区平缓区域和山顶均进行了覆土栽植苗木,但场区入口处有一建筑物未进行拆除;

圆鑫石料厂已经进行了部分覆土和栽植,需要进一步植被恢复;

许家圪台4个废无主采石点已经废弃多年,其中3个已经自然恢复,1个仍需采取人工手段加快恢复。

4.山西云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5项不属于吕梁市。

四、验收结论

黑茶山自然保护区内的9个项目和蔚汾河自然保护区内的3个项目已完成整改;

薛公岭自然保护区内磊鑫石料厂和3个无主采石厂已完成整改。

第三篇:街道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xx街道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为扎实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不断深入,xx街道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积极组织各社区及有关部门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整改工作。

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序开展、执行到位、取得实效,xx街道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任务具体层层落实到全街道各社区及相关部门,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抓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对照清单,切实推动工作进展。

对《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列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行了逐条对照、逐案梳理、逐项整改,对问题的整改实行清单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三、整改问题进展情况。

涉及xx街道整改事项共有3大类、12项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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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及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社区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三是出台了《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社区、街道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文件,构建了明晰的环保责任落实体系,严格考核问责,严肃追究责任,真正形成了环保工作党工委、办事处统领全局,各社区以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良好局面,形成工作合力,构建起xx街道大环保格局。

(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方面。

全力推进辖区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对辖区xx处燃煤锅炉进行了整改和关停,整改“散乱污”小作坊xx处,确保燃煤小锅炉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到位,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完成xx亩绿化工作,超额完成区里安排“三年”增绿xx亩工作任务;积极与市园林局等部门对接,配合开展辖区裸露土地治理工作;强力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建筑工地重要区域铺设密目网xx万平方米,清理各类垃圾xx万余方;依法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建立了“一场一档”、“一户一档”,研究制定了畜禽养殖关闭搬迁实施方案和补偿政策,共清理散养户xx户,搬迁养殖专业户xx户;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聘请专业治水公司,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技术进行彻底整治,确保水系质量达到环保标准;精准发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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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街道对202_年3月修订的《xx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再次重新修订,并于今年x月xx日正式发布实施,新修订的《预案》扩大了预警范围,预警条件也更加严格,秋冬季以来,共启动xx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为补充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数据,严格落实涉气企业管控措施,对辖区内所有涉气企业详细排查摸底,并根据排查结果,建立涉气企业基本信息台账;202_年环保督政期间,收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环保案件xx件,中央交办件xx件,所有信访件均得到有效办理,做到一案一档;今年,街道对已办结的中央转办件开展“回头看”,逐一逐项核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真正实现问题不反弹;202_年上半年,共受理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信访件xx件,所有信访案件均按办理程序和规定要求及时办理,严格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做到案卷资料齐全,办理程序合法,答复材料规范;对受理的12369环境信访件,街道均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予以回复,调查处理率、回复率、群众满意率为100%;扎实开展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活动,对辖区汽修行业污染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即查即改不拖延,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认真对照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要求,对辖区加油站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细化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全部规范运转;街道新建1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并正式投入使用,实现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全覆盖。

(三)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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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东城街道全面部署,突出重点,一是对涉及辖区的突出环境问题高度关注,及时掌握有关情况,跟踪解决;二是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加大对生活垃圾、污水直排、露天烧烤、道路扬尘等整治力度;三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回应,及时进行落实反馈,对辖区环境信访投诉案件进行再梳理,逐项落实责任人、责任单位,并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台帐,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密切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把综合整治工作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好;五是建立环境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增强社会各界“同呼吸、共担当、齐行动”的社会责任,共同倡导和形成生态、低碳、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

四、下步工作措施

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持工作力度不减,措施手段更硬,继续实行定期汇报、调度、督查制度,切实强化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推进力度,办结销号。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账督办;对常年工作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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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全力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加快建设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促进粤东西北地区绿色崛起,持续巩固和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产品的获得感,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排头兵。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督察问题整改。按照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加大整改力度,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不折不扣落实责任,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其中,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行立改,早见成效;问题矛盾复杂、需要持续整改的,要明确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确保202_年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202_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改善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国家重点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树立标杆;确保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确保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4.5%,全省基本消除、珠三角区域消除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劣V类断面;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确保土壤安全。

(三)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深化改革创新,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污染防治机制,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市场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措施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1.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清醒认识我省资源环境要素约束趋紧、环境质量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很大差距的客观现实,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彻底扭转个别领导干部片面追求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重经济轻环保的错误认识,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做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2.全面压实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抓紧出台环保责任清单,切实把环保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把环保压力及时有效传导到位,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环保重点任务安排,层层细化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3.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修订完善《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及《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出台《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建立健全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在干部管理、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中的应用,充分发挥环保考核导向作用。严格落实《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违背生态环境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领导干部,严格依法实行终身追责。

(二)全面推动经济绿色转型

强化环保引导调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本形成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深度融合的绿色发展格局,不断提升全省绿色发展水平。

1.严格绿色空间管控。科学布局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研究出台《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调整管理规定》,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停止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一切建设活动,彻底清理湛江市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韶关市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惠州市惠东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河源市和平黄石坳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揭阳市桑浦山-双坑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采矿、旅游开发等违法违规项目,逐步恢复和保护原有生态功能。

2.加快推动工业绿色化发展。强化资源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提高准入门槛,以绿色为标尺引领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扩张,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从源头上减少工业污染排放。大力发展绿色制造,重点提高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绿色制造水平,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有机农林业等绿色产业,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升级。

3.全面推进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制定实施《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_-202_年)》,按照绿色空间合理、绿色经济发达、绿色环境优美、绿色人文繁荣、绿色制度创新的目标,将珠三角打造成为现代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深度融合的绿色发展样板。贯彻落实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一体化发展战略,辐射带动粤东西北地区实现绿色崛起,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迈入绿色发展新轨道。

(三)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

制定实施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抓好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的协同控制,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深化。

1.持续强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城市交界处等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加快服役到期或服役时间较长电厂的优化整合、淘汰。禁止新建燃用石油焦项目,珠三角及清远市禁止新建普通陶瓷项目,淘汰禁燃区内高污染锅炉或改燃清洁能源。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综合整治和陶瓷、玻璃等高排放行业的升级改造。

2.全面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深圳市于202_年年底前实现公交纯电动化,广州、佛山市力争202_年年底前实现公交纯电动化。珠三角提前实施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比国家要求时间提前供应国VI车用成品油,通过遥感监测等手段大力打击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3.切实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制定《广东省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城市建成区工地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落实“六个100%”(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防尘措施,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提高城市道路机扫率。加快推进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大型餐饮业户加装油烟在线监控监测设备。严查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和农林废弃物等违法行为。

4.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高对不利气象条件预测的准确性,强化省市间、城市间、部门间的会商分析,对可能发生中度以上污染等级天气提前采取强化措施,提高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四)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源头治理的原则,坚持“保好水治差水”“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深化治水模式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创新,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新突破。

1.加强优良水体保护。加强大江大河保护,确保已达标断面水质只变好不变差,重点加强202_年以来14个水质下降省控断面所在水体的治理,力争到202_年年底前新增4个达标断面,202_年年底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率达到84.5%。东江流域严控水污染项目建设,西江、北江和韩江等供水通道敏感区内禁止建设化学制浆等7类重污染项目,北江流域严格实行重金属污染物减量置换。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整改清单,对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分阶段依法予以拆除或者关闭。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必须在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原则上以市域为单位进行整体系统调整。

2.加强重点流域和黑臭水体污染整治。系统推进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突出上下游、支流连片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治。在重污染流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区域、行业限批,建立健全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积极推动企业集中入园和现有工业园区升级改造。练江流域要加快推进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建成潮阳、潮南、普宁印染定点园区,全面清理取缔流域内非法纺织印染等企业。茅洲河流域要加快沙井二期、长安新区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行工业污染源分级分类管理,有效推进重污染企业淘汰。流溪河流域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清理“小散乱污”企业和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落实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202_年年底前广州、深圳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_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均控制在10%以内。

3.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优先完善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截留、收集。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暂时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力争202_年9月底前总体完成《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中的1.4万公里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因地制宜改造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出水水质标准。加快重污染流域、城镇新区和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_年全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5%、85%。

4.深化治水模式创新。全面实施流域系统治水、挂图作战。深化治水区域协作,将治水与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相结合,实施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协同共治,统筹推进各类工程措施,全面落实“河长制”,探索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实施水污染源信息、水环境质量、工程项目进度等“一张图”管理,强化“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倒逼机制,明确时间表、完善责任链,实行“一张图”干到底。建立多元融资体系,推广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土地整备开发、投融资三位一体的流域治理财务新模式。

(五)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制定实施《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意见》,按照“省指导、市统筹、县(市、区)具体实施并承担主体责任”的原则,全省范围内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补齐农村生态环境短板。

1.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严格执行禁养政策,202_年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清理工作,强化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防死灰复燃。落实畜禽养殖场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与执法,推进畜禽养殖治污设施建设,到202_年规模化养殖场普遍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采取就地或附近消纳污染物生态养殖模式,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

2.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城乡一体化原则,城市建成区周边的农村污水逐步统一纳入城镇管网处理,远郊村庄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健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维护长效机制,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实施统一管理维护,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3.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面实施《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运营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配备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确保“一镇一站”和“一村一点”收运设施规范运营。

(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管理

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实施土壤分级分类管控,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有效管控环境风险,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1.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控。全面摸查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农用地、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排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土壤治理与修复。

2.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加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及冶炼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等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巩固和深化韶关大宝山、仁化董塘、汕头贵屿、清远龙塘等重点防控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汕头市澄海区莲花山矿区、茂名露天矿等矿山植被恢复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有效解决尾矿库闭库后遗留的环境问题。

3.强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加快推进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粤西危废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着力加强焚烧处置残渣、垃圾焚烧厂飞灰等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加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废气排放和飞灰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排放的环境监管。

(七)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建立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开展大气和水专项督查大行动,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1.加强排污企业全过程监管。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整合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交易、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实现排污企业全过程管理。按行业分步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推进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202_年年底前完成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202_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工作。

2.开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采取省市联合与异地交叉相结合,抽查与巡查相结合,面上督查和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环境问题突出、202_年空气质量不达标、水质断面不达标的地区和重点流域开展专项执法督查,强化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执法,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促进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动重点区域污染整治,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惩处力度。建立健全环保部门、公安部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协调配合和联动机制,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合力。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已办结案件适时开展“回头看”和后督查,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主动曝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联合惩戒效力。

(八)深化环保领域改革

加快推进生态环保制度改革,构建环保工作新格局。解决制约环保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生态环境保护的内生动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

1.加快环保垂直管理改革。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进环保垂直管理改革试点,研究制定相关细化配套文件或管理意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保责任,增强环境监管执法的统一性、独立性和权威性,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管理问题,规范和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

2.开展省级环保督察。贯彻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由省委、省政府组织对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开展环保督察,重点督察各地党委、政府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推动解决重点突出环境问题,202_年年底完成首批省级环保督察。

3.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监测断面和点位,启动环境监控视窗和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等先进监控手段应用,构建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等多要素的全省环境质量立体监测网络。推进环保大数据和“互联网+”应用,畅通信息渠道,强化数据分析,构建污染源排放预测预警分析模型,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信息支撑。

4.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创新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生态功能等级与生态补偿标准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建立生态保护红线补偿制度,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完善跨界水环境质量考核激励制度,以“六河”流域为重点开展上下游地区生态补偿工作。

5.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结合排污许可制改革,以珠海、佛山、东莞市和佛山市顺德区等地为重点,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在淡水河、石马河流域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6.推进绿色金融制度改革。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金融融合,加快建设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鼓励金融机构建立支持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绿色业务的激励机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能耗、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约束机制。统筹用好绿色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等现有各类涉及环保产业的政策性基金,研究拓宽基金的支持范围。完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市场担保机制,加大风险补偿力度。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长马兴瑞担任组长,副省长许瑞生担任常务副组长,统筹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导组、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组3个专项小组。各地参照省的做法,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到位。

(二)严格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把整改落实的责任具体到岗到人,逐条认真落实,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组织开展办理情况“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严肃责任追究。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1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认真调查,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牺牲整体环境利益获得个人非法利益或因渎职、失职导致环境问题后果严重的责任人,坚决予以查处。强化整改方案责任落实,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问题仍然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境保护资金统筹力度,做好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污染防治减排、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健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建设。

(五)及时公开信息。进一步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做好督察整改工作及交办案件处理结果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公众参与、树立环保自觉,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第五篇:某市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XX 市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意见整改方案

XX 年 10 月 23 日至 11 月 6 日,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 2 月 26 日向我市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XX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督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逐条分解、细化,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牢固树立环境优先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绿色崛起、生态振兴战略,坚守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把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改革发展全过程各领域,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整改、标本兼治,通过一个个环境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不断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创新局面。

二、整改原则

一是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把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突出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用督察整改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二是依法依规,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坚持精准治理、科学治理、堵疏结合,分类制定整改方案,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和紧急停工停产等简单粗暴“一刀切”行为,同时严把复产验收关,加强执法检查,从严做好复产核查工作,逐一核实整改内容和整治情况。

三是压实责任,整改到位。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决摒弃“唯GDP 论”。坚持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结果有核查,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对督察反馈的问题厘清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以严格追责倒逼责任落实。在紧盯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着力从提升思想认识、完善长效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不断扩大专项整治成效,不断遏制污染增量消减污染存量,扎扎实实解决一批困扰群众已久的环境问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三、主要目标

XX 市把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检验我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重点对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结合我市当前环境污染防治形势,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在我市发生。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及推动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防范环境风险、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为我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乃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四、整改措施

针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细化,制定《XX 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共分解整改任务 6 类 52 项,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逐项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确保整改任务和措施真正落细、落实。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1.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市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一次、市政府常务会每月至少一次研究环保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保工作,切实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2.全面压紧压实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总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体系,细化、实化、量化各地、各部门责任,严格依法落实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建立归属明晰、权责一致、多方联动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3.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机制。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落实《XX 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问题严重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二)坚定不移推进结构调整

优化产业结构。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着力优化空间布局,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培育新动能,着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着力推进化工产业转型集聚发展,立足区域比较优势和产业基础,把握未来发展趋势,建立“一核两带三板块”的新型工业化战略布局,坚决清理重大违规项目。以实施《XX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XX—XX年)》为抓手,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力争到 XX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战略性支柱产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 70%以上,传统优势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基本形成,过度依赖传统产业和传统产品的发展格局基本扭转。

优化能源结构。以消减煤炭消费总量和推进清洁能源替代为重点,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淘汰一批能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低效产能,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到 XX 年,全市(含新蔡县)煤炭消费总量较 XX 年下降 7%左右,控制在 X 万吨以内(其中:非电行业控制目标为 X 万吨,统调公用燃煤机组控制目标为 X 万吨)。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和供应保障能カ。以气化 XX 为目标,形成中心城区和辖区内所有乡镇居民全部使用管网天然气;大力发展非化

石能源。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额保障性收购政策,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7%。

优化运输结构。增加铁路货运比例。积极发展铁路运输,以不断完善铁路网布局为着力点,强化铁路纵向通道建设,解决东西向铁路能力不足问题。配合全省铁路网规划,加快推进 XX 至 XX 至阜阳铁路、XX 至潢川铁路、月山至随州铁路等规划建设工作。以推动大宗物料及粮油等农副产品运输“公转铁”为重点,鼓励电力、水泥、化工、医药、汽车制造等大型生产企业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支持煤炭、建材、化工等大型专业化物流园区、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积极推进企业自建铁路专用线对外开放共用。铁路集疏运配套系统更加完善,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同时优化骨干公路网布局,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衔接,持续推进 X 国道绕城项目,加快推动汝河航道治理和洪河航运开发工程研究工作。

(三)坚决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认真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扬尘治理、工业废气、城市清洗、渣土车治理、油品治理、农村污水、农村垃圾、清河行动、畜禽养殖、农村面源污染等 11 个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好转,水环境持续改善,土壤环境有效管控。

1.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持续加大扬尘污染管控。紧紧围绕“防尘、抑尘、控尘、降尘”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扬尘监管、强化拆迁(拆除)工地扬尘防治、强化渣土车扬尘治理等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严格执行扬尘污染治理开复工验收备案制度,持续开展扬尘治理晨查、夜查、突击检查行动。二是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每周五组织各单位、乡镇(街道),发动各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单位开展一次城市清洁活动,确保达到“以克论净”标准,确保道路清扫到位、保洁到位。三是强化 VOCs 排放控制,降低臭氧超标天数。加强全市医药制造、有机化工、包装印刷、表面涂装行业及加油站、油库、油罐车等涉 VOCs 污染企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设施排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指导油库、加油站、喷涂、包装、印刷等生产经营企业,在高温天气合理调整经营、生产时间,避开高浓度臭氧产生时段,增加我市优良天数。四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根据医药、水泥、铸造、化工、砖瓦、石材、施工工地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和污染治理水平及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预警时,实行绿色环保调度,严禁“一刀切”,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全面提高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解决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2.保持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持续向好态势。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开展河流“三清一净”清河行动,以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工业废水、河道整治等为治理重点,围绕水质目标,坚持一河一策、精准治理,明确重点任务、治理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分工,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强化监督检查,XX 年底,中心城区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其余县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突出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大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拆除影响水源地环境安全的违法设施,建立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饮用水源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机制。强力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确保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深入开展“两减一控”,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3.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一是抓好试点带动。我市作为省政府明确的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试点市,要注重先行先试,突出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

作,以试点引领推进先行区建设工作,探索符合我市实际具有我市特点的土壤污染治理模式和经验,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二是强化风险管控。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加强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管理,建立调查评估制度,建立污染地块名录,确保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要求。

(四)严格环境准入,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严格环境准入。加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按要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新改扩建化工、医药、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禁止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等行业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以及耐火材料、保温材料、陶瓷制品等行业新建、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项目和企业。

强化日常监管。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逐步建立以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为核心的“一证式”环境管理模式。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对超标排放、无证排污和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查处。

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深入推进“双随机”检查常态化,日常监管实行属地网格化管理,保持严执法、“零容忍”高压态势,建立健全“红黑榜”发布制度,落实环境信用评价激励和惩戒机制,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部门联动配合,有序推进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健全联合调查程序、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机制。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流域和环境信访问题反映突出的县区开展集中检查,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坚决铁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超标排污的企业和单位,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等恶意违法行为的排污单位实行“零容忍”,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绝不让排污者将污染成本转嫁给社会,使环境守法成为新常态。

健全监管体系。实施环境监管队伍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机制,完善网格责任制和运行机制。持续强化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联动响应机制。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完善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加快推进跨界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 XX 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信息宣传组、追责问责组;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成立相应整改领导机构,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有序推进整改。对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目标任务落实到位、部署安排落实到位,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时限,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立行立改、务求实效,统筹兼顾、标本并治,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同时,对所有问题分门别类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专栏、户外广告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公开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畅通“12369”环保投诉热线,常态受理环保投诉;开设环保“曝光台”,公开曝光整改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人和事以及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四)开展专项整治。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鼓励举报等措施,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同时持续开展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扬尘、餐饮油烟等专项治理行动,集中力量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全域清河与黑臭水体、城镇垃圾处理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问题的专项治理,不断遏制污染增量削减污染存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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