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江西师范大学202_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须知
江西师范大学202_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须知
江西师范大学简称“江西师大”,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会南昌市,是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江西师范大学202_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须知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招生计划
我校上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03人,202_年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规模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数为准。
二、学制
学制三年,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3年,定向就业博士生的基本修业年限4年,博士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7年,休学创业的博士生在校最长年限不超过8年。
三、学费标准及奖助
学费:1万元/学年;
奖助:国家助学金1.3万元/每年(定向生不享受),非定向生可按学校奖学金评选制度参评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3万、省政府奖学金2万、省学业奖学金1万、校学业奖学金8千)。
四、招生方式:
1.申请考核:相关通知文件另行下发。
2.公开招考: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3.硕博连读:是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学历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关于开展我校202_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另行下发,届时请留意查看。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和202_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是指在毕业时(202_年7月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应届生;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1名应为本人硕士生导师(如跨专业报考则需提供三份专家推荐意见书);
5.现役军人考生报考,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生源范围为: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注:我校202_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3名。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_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考生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截至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要求。
注:我校202_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3名,心理学专业2名。
六.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202_年1月27日—202_年3月4日17:00。
报名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均以PDF文件格式上传):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2-3份(其中1份为本人硕士生导师推荐意见);
(2)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①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②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③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须上传《202_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docx》;(该表一式三份,须由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盖章);
(4)报考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考生须上传《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盖章。)
普通招考及硕博连读考生网报成功后,将上述材料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定向就业考生的报名登记表须由考生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一并于202_年3月8日前以顺丰快递方式寄出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寄送时间以快递单上时间为准)。
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七、考试及考核
(一)普通招考
1.初试时间:拟定202_年4月24-25日(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初试公告)。
2.初试科目: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
3.复试:拟定于202_年5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告。
八、录取
1.按照各博士点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录取(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学校,毕业后回录取时就职的单位工作,定向考生的报名登记表须由考生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报考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在档案转入我校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报考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在我校收到定向协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报考类别以考生寄送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为准。)
3.为鼓励更多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学校将限制定向生录取比例,各专业定向生录取比例在50%以内由各博士点自主确定。
注:(1)学校将在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内根据生源情况作适当必要调整;(2)“少骨”和“思政骨干”专项计划不占此比例。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录取要求:
(1)复试分数线单独划定。
(2)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5.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录取要求:
(1)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
(2)本校生源不超过1人。
(3)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6.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第二篇:新疆师范大学202_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
新疆师范大学202_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加强对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工作的管理,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_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_]号)及《202_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2_]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_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笔试科目为外语和两门业务课,由研究生处组织实施;复试由博士一级学科点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复试分为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试,同等学历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参加政治理论课考试,并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跨学科报考考生可根据学科点要求增加笔试科目考试。
一、复试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责任工作小组,全面指导、监督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同时,各一级学科点成立以一级学科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本实施办法的要求,指导、协调学科内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由5-7名具有博导资格的人员构成。
二、复试内容
1.考察考生政治素养。是否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了解有无违纪违法记录,品行是否端正。
2.专业复试采取面试为主的方式,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各学科要从考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代表性科研成果数量、质量、发表文章刊物层次和级别)、综合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考虑评分。
3.各学科复试领导小组要制定明确的复试方案,包括专业面试成绩、科研成果、外语听说能力及考生综合能力评定的办法,具体评分比例方案由各学科自定,在专业复试前向全体考生公布。复试小组成员的原始成绩记录需由一级学科点保留三年。
4.各学科应对参加复试考生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量化打分。外语口语测试由一级学科负责组织实施,没有条件的应聘请外语专业教师进行。
三、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2_]3号)和202_年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的最新文件执行。
四、录取条件
1.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总成绩×50%,最终录取以各学科专业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1)政治思想考核不合格者;(2)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合格者;
(3)初试或复试其中一门专业课程成绩不及格者(成绩低于60分);(4)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有一门不及格者(成绩低于60分);
(5)复试过程中任何一门(项)缺考或作弊者。
(6)体检不合格或未体检者。
3.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中思想政治理论专业思想政治骨干专项计划执行统一录取分数线,单独排名,依次录取。4.委托培养专项计划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复试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1.各一级学科要以质量为核心,选拔具备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潜力的生源。
4.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复试过程要求全程摄像,校招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招生复试过程中的巡查与监督。各一级学科点和博士生导师要自觉遵守招生复试纪律,强化内部管理制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为考生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于违反招生复试规定、弄虚作假的学科和个人,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第三篇: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招生人数
202_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27名。另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48名(其招生说明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相关内容)。
二、招生类别、学费和修业年限
全日制脱产(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在职(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最长不超过六年。学费11800元/人/年。
特别提示:
1.基本修业年限之上的学习须按学校有关规定交纳学费。2.所有录取考生第一年必须全日制在校学习。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学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需在本科毕业后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工作6年以上(含6年),有公开出版的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三)跨学科门类报考须公开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
(四)非学历教育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以及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
(五)身体健康,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六)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认证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房间,咨询电话:82361045。相关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七)我校教师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时,须持人事处批准的《中央财经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同时将该表复印件提交研招办后方可报考,否则报名无效。
(八)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三类考生:①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③原为委 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办法及考前事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考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及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报名流程
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报名网址是:http://menhu.cufe.edu.cn/yjs/jump/bsbm 1.网报时间
202_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202_年12月24日上午9:00。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2.网报系统注册及登陆
首次报名考生点击“注册报名”,进入系统注册及填写信息,同时牢记生成的用户名。再次登录查看、修改信息或下载材料时,选择“登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如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点击“查询登陆账号”,凭身份证号和姓名找回用户名和密码。3.网上缴纳报考费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方可网上缴纳报考费(我校不接受其他方式付费)。网上缴费时考生所持的银行卡必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业务功能。考生网上缴费后,在“网上缴费”页面显示“您的报考费已经缴纳完毕”,即表示网上付费成功。考生可同时查询付费银行账户的余额进行核验,报考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4.下载并打印相关表格 网上缴费成功后,请下载《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推荐人须为正高级职称)、《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下载完毕后,请认真核对表上已有信息,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未填信息。为防止信息丢失,表格请勿在线直接打印,需下载到计算机磁盘后再行打印。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部网页。
1.资格审查材料
①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③《中央财经大学 202_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④两份《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推荐人须为正高级职称);⑤《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⑥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⑦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和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或介绍信原件,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于入学前查验,如未按时获得将被取消入学资格);⑧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大学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学术著作、获奖证书和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和证明函;⑨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公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附刊载期刊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时所有考生还需提交《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及相关复试材料。
3.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校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考生必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5.资格审查确认无误后,我校研招办在准考证上加盖公章,作为考生准考凭证。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拟于202_年3月17日至18日进行,初试后即进行复试。同等学力考生于202_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进行政治理论课考试。
六、考试方式和科目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经济学基础(科目代码202_)考试内容包括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占40%)、西方宏观经济学(占40%)、计量经济学(占20%);管理学基础(科目代码202_)考试内容包括管理学原理(占40%)、西方微观经济学(占40%)、计量经济学(占20%)。各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内容包括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科研基础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复试成绩计入博士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实施细则及其在总成绩中所占权重另行公布。跨学科门类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参加政治理论课考试。每门加试课程满分均为100分。
特别提示:
经济学院所有招生专业的业务课二“现代经济学前沿”考试内容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考试内容是相同的,占70%,第二部分考核相应专业知识,占30%。
七、体检
考生需按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考试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校内。
九、其他说明
(一)我校校内导师原则上每人限招2名,外聘导师(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姓名后带“兼”字的)每人限招1名,录取学院将为外聘导师配备一名校内导师进行合作培养。
(二)我校会计学专业中有4个招生指标是与北京工商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指标,我校是学位授予单位。谢志华教授和杨有红教授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二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由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考生报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时需按第二指导教师报考。
(三)我校自202_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每年选拔若干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国家和学校为了鼓励博士生参加这一项目,实行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欢迎广大考生积极参与这一项目。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在“公派留学”中查询有关信息。
(四)由于我校招生规模快速增长,学院南路校区住宿紧张,我校202_年录取的部分博士研究生有可能安排到沙河校区学习住宿,请考生报名时心理有所准备。
(五)经济类专业报考我校管理类专业或管理类专业报考我校经济类专业不属于跨学科报考。
(六)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只招收以全日制学习形式报考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类别的考生。
(七)拟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在开学报到前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或报到资格。其中外埠学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毕业后一律回委托培养单位就业。我校与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委托培养单位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书须于入学报到时交回,未按要求签订协议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八)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录取考生于202_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届时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九)我校不提供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年试题。除已列出的笔试参考书目外,其他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十)有关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随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十、我校研招办和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办公室联系方式
研招办电话:010-62288344,传真:010-62288895。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政编码:100081 财政学院:62288602; 金融学院: 62289313;会计学院: 62288613;商学院:62288081; 经济学院:62288923; 法学院:62288672 信息学院:62288633;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62288623;保险学院:62288627; 政府管理学院:62289209; 统计学院:62288184; 马克思主义学院:62289237; 财经研究院:62288369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62288950;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62288376;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62288392;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62288331;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62288298;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62289283
第四篇:河北大学202_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河北大学202_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河北大学是河北省惟一的一所省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1921年建校至今已有92年的历史。我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7个。河北大学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报名条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时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6年或6年以上,已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三篇(第一作者)或主持过省级以上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奖励者,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二、报名时间:我校202_年博士报名时间为202_年12月20日至202_年12月30日。
三、考试: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202_年3月20--21日报到,3月22日至3月23日考试,3月24日同等学力加试。加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人文社科类: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工类:自然辩证法)及两门本专业硕士主干课程(具体考试科目与所在学院联系)。
四、报名者应于202_年12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 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4、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参加考试报到时需出示证书原件;
5、政审表;
6、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最后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考生于202_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登陆河北省202_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网站输入个人基本信息(http://)。不输入信息者报名无效。
六、录取:202_年招生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为准。各专业按方向指标和导师情况排序录取。
七、准考证于202_年3月20—21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
八、报名费200元(外地可通过邮局汇款),报名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第五篇: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招生人数
202_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14名(含硕博连读考生)。另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50名,具体招生说明详见我校研究生部网页相关内容。
二、招生类别、学制和学费
我校自202_年起进行博士研究生学制改革,全日制脱产(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在职(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四年,最长不超过六年。学费11800元/人·年。特别提示:
1.基本学制之上,每延长一年须按每年11800元交纳学费。
2.所有录取考生第一年必须全日制在校学习,不再实行集中授课方式。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学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需在本科毕业后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工作6年以上(含6年),有公开出版的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三)跨学科门类报考须公开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
(四)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和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
(五)身体健康,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六)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认证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房间,咨询电话:82361045。相关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七)我校教师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时,须持人事处批准的《中央财经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同时将该表复印件提交研招办后方可报考,否则报名无效。
(八)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三类考生:①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③原为委 1
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我校不予负责。
四、报名办法及考前事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考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及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报名流程
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报名网址是:http://menhu.cufe.edu.cn/yjs/jump/bsbm
1.网报时间
202_年11月24日上午9:00至202_年12月24日上午9:00。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网报系统注册及登陆
首次报名考生点击“注册报名”,进入系统注册及填写信息,同时牢记生成的用户名。再次登录查看、修改信息或下载材料时,选择“登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如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点击“查询登陆账号”,凭身份证号和姓名找回用户名和密码。
3.网上缴纳报考费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方可网上缴纳报考费(我校不接受其他方式付费)。网上缴费时考生所持的银行卡必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业务功能。考生网上缴费后,在“网上缴费”页面显示“您的报考费已经缴纳完毕”,即表示网上付费成功。考生可同时查询付费银行账户的余额进行核验,报考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4.下载并打印相关表格
网上缴费成功后,请下载《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下载完毕后,请认真核对表上已有信息,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未填信息。为防止信息丢失,表格请勿在线直接打印,需下载到计算机磁盘后再行打印。
(二)资格审查
考生于202_年3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进行资格审查(生源地为北京地区的考生于3月16日资格审查,生源地为非北京地区的考生于3月17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材料
①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③《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④两份《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⑤《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⑥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⑦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和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或介绍信原件,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于入学前查验,如未按时获得将被取消入学资格);⑧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大学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学术著作、获奖证书和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和证明函;⑨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公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附刊载期刊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时所有考生还需提交《中央财经大学202_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及相关复试材料。
3.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校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考生必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5.资格审查确认无误后,我校研招办在准考证上加盖公章,作为考生准考凭证。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拟于202_年3月19日至20日进行,初试后即进行复试。同等学力考生于202_年3月18日上午9:00-11:00进行政治理论课考试。
六、考试方式和科目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经济学(科目代码202_)考试内容包括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占40%)、西方宏观经济学(占40%)、计量经济学(占20%);管理学(科目代码202_)考试内容包括管理学原理(占40%)、西方微观经济学(占40%)、计量经济学(占20%)。各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内容包括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科研基础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
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复试成绩计入博士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实施细则及其在总成绩中所占权重另行公布。
跨学科门类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参加政治理论课考试。每门加试课程满分均为100分。
特别提示:
经济学院所有招生专业的业务课二“现代经济学前沿”考试内容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考试内容是相同的,占70%,第二部分考核相应专业知识,占30%。
七、体检
考生需按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考试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校内。
九、其他说明
(一)我校校内导师原则上每人限招2名,外聘导师(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姓名后带“兼”字的)每人限招1名,录取学院将为外聘导师配备一名校内导师进行合作培养。
(二)我校会计学专业中有4个招生指标是与北京工商大学联合培养,我校是学位授予单位。谢志华教授和杨有红教授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二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由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考生报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时需按第二指导教师报考。
(三)我校自202_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每年选拔若干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国家和学校为了鼓励博士生参加这一项目,实行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欢迎广大考生积极参与这一项目。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在“公派留学”中查询有关信息。
(四)由于我校招生规模快速增长,学院南路校区住宿紧张及沙河校区二期工程现未启动,我校202_年录取的部分博士研究生有可能安排到清河校区住宿(清河校区距学院南路校区约11公里,乘公交和地铁通行均方便),请考生报名时心理有所准备。
(五)经济类专业报考我校管理类专业或管理类专业报考我校经济类专业不属于跨学科报考。
(六)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只招收以全日制学习形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七)拟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其中外埠学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我校与委
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委托培养单位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毕业后一律回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八)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录取考生于202_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届时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九)我校不提供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年试题和参考用书。除已列出的笔试参考书目外,其他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十)有关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随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宜。
十、我校研招办和导师所在学院(研究院、中心)办公室联系方式
研招办电话:010-62288344,传真:010-62288895。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政编码:100081
财政学院:62288602; 金融学院: 62289313;会计学院: 62288612;商学院:62288081;
经济学院:62288923; 法学院:62288672信息学院:62288896;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62288623;
保险学院:62288627;政府管理学院:62288697; 统计学院:62288184; 马克思主义学院:62288396;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62288950;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62288376;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62288392;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62288331;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62288298;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62289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