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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盛养猪专业合作社先进事迹材料
编辑:空山幽谷 识别码:124-537884 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 2023-06-22 07:15:4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昌盛养猪专业合作社先进事迹材料

“五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先进事迹材料

柳林乡昌盛养猪专业合作社引领农户

走上致富路

柳林乡昌盛养猪专业合作社,自2008年9月成立以来,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宗旨,坚持走养殖、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化发展的路子,采取“党支部+合作社+专业户”的运营模式并与入社农民签订保底价收购合同,吸引农民入社,将松散的养殖户连接起来,共同抵御市场风险,探索出了一条合作互助,不断壮大养猪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合作社现拥有社员150家,主要分布在李店村、红檀村、杨堰村,其中养殖大户30个,全年饲养种猪2000多头,生猪存栏达量2万多头,年出栏商品猪3万余头,年产值实现4000多万元。2008年合作社社员养猪年收入超过10万元的有18家,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近100多户,同时带动周边的养猪户人均增收5200元。

分散饲养和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合作社运营模式 柳林乡素有养猪的传统,过去农户都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传统的养猪业使农户在饲料购买、市场议价能力、信息获取、技术保障、抗风险等方面都处于明显劣势。特别是近年来,养猪产业市场波动较大,养猪户信息滞后,造成利益受损,致使养猪业发展速度缓慢。为更好地发展壮大养猪业,将分散的养猪户联合起来,共同抵御风险,由宏源、兴旺养 猪场等养殖大户联合成立了昌盛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自成立以来,实行家庭经营,志愿加入,民主管理,提供服务,盈余返还,经济参与的原则;在经营管理上合作社实行“五统一”,即统一供种,统一防疫,统一饲料供应,统一环境管理,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销售,逐步形成产、供、销一条龙,为广大养猪合作社社员服务的组织。

合作社下设管理部、产品销售部和技术服务部,为社员提供疫病防治和现场指导服务,引进新品种、新技术,进行技术培训和示范,组织供应社员所需的饲料、兽药、疫苗,统一组织育肥猪及其产品的销售服务。合作社在实现入社成员享受诸多方面优惠待遇的同时,还依据购买投入品数额、销售育肥猪数量等记录数据,向社员返还利润,真正把合作社办成社员自己的利益共同体和“社员之家”。在养猪合作社带动与辐射作用下,柳林乡及周边地区的养猪业不断发展壮大。

合作社办实事,社员得实惠。养猪合作社是为社员服务的平台、致富的平台、发展的平台。合作社通过不断探索,逐步创出了一条生态养殖、规模养殖、科学养殖的致富新路子,真正给养殖户带来实惠,成为养猪社员的核心纽带,推动着柳林乡养猪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统一供种,进行生猪品种改良。为适应市场对良种猪需求,减少猪病的传染,合作社严禁社员私自购进仔猪。在充分考察基础上,合作社与湖北省龙王庙、宜昌、天门等地的数家正规良种猪繁育场签订了仔猪供应协议,统一为社员组 织提供良种仔猪2.5万头。大部分社员入社前养的是杂交猪,吃料多,长得慢,养一头猪需350千克浓缩饲料,入社后经过品种改良,出栏一头猪使用饲料减少50千克,降低费用120元。2008年,合作社积极鼓励会员发展自繁自养,以降低成本、减少市场风险,现已有8户社员引进“台系”“美系”种公猪65头,良种母猪2000余头。目前,该社有固定原种公猪240头,二元母猪2000多头,常年低价供给社员仔猪,帮助社员改良生猪品种。

统一防疫,实现零发病率。合作社聘请了资深兽医专家,为社员养的生猪诊治疫病,并指导养殖户进行统一防疫。仔猪进圈前由合作专业防疫员对空圈进行消毒处理,仔猪入圈观察七天后统一由专业防疫员进行猪瘟、链球菌等防疫。强化程序免疫,统一打挂耳标,建立防疫档案卡。合作社还设立了兽药服务部,以保证兽药质量,杜绝违禁药品。

统一饲料供应,节约饲料成本。合作社成立之后,直接从厂家低价购进饲料原料,如玉米、豆粕、麸皮、预混料等,加工成品饲料后,优惠供应社员,每袋预混料要比市场价低8-10元。据黄龙社长介绍,500克预混料比从经销商手中直接购买便宜一毛钱,一头育肥猪在育肥期间需要300千克~350千克料,单从饲料方面就为养殖户节省了60元-70元的成本。

统一技术服务,培养新型农民。一是合作社成立以来,每月举办一次培训班,聘请河南农大专家教授前来授课,对社员进行饲养管理、防疫、防病、治病等方面知识的技术培 训。截至目前,共举办了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400余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他们的饲养技术水平,绝大部分社员掌握了养殖基本技术,把养猪户培训成畜牧兽医技术员,成为了新型的农民。二是养猪户以合作社为纽带,通过到合作社实地学习和社员间的相互交流,促进信息共享,降低养殖成本,提高市场风险抵御能力,实现农户利益的最大化。

统一销售,解决农户后顾之忧。合作社成立以来,经过社长及广大社员的共同努力,先后与武汉双汇集团、广州生猪贸易市场等多家肉食品加工企业和大型屠宰厂签订了长期供货协议,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采取统一对外谈价格,统一过称装车、统一结算付款的办法,既方便客商,又方便社员群众。社员出售一头育肥猪,只须向协会缴纳5元管理服务费,技术指导、防疫、销售等服务均由协会提供。经合作社销售的生猪,平均每公斤高出本地市场价0.1元—0.2元,每头出栏生猪可增加收入18元左右。合作社教育社员树立诚信意识,以诚待客。今年“端午节”前夕,一位外地客商急需一批生猪,合作社不提价不压级,按客商要求及时组织按时供应,周到的服务为协会赢得了客商、赢得了市场。2008年,合作社组织销售生猪2万多头,占社员出栏生猪90%,实现销售收入3000多万元,为农户养猪解决了后顾之忧。今年,在遭受甲型流感的影响造成全国生猪存栏量急剧下降的大环境下,合作社社员及辐射范围内养猪户补栏的积极性仍然很高,生猪饲养量仍然呈上升态势。

第二篇:昌盛养猪协会(合作社)典型材料

规范管理

互利共赢 打造北方生猪养殖产业基地

-------对玉田县鸦鸿桥昌盛养猪协会(合作社)的调查

2014年6月

玉田县鸦鸿桥昌盛养猪协会(合作社)是在县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发展起来的,按照“民办、民管、民益”的原则,以合作共赢为宗旨,以采购、销售、信息交流、技术合作为服务基础,实行规范化办协会(合作社)、科学化管理、社会化服务,按照“企业+协会(合作社)+养殖场(农户)”的发展模式,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从而增强了各养殖户的抗风险能力,提高了养殖水平,促进了协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使广大养殖户得到了更多的实惠。

一、成长之路

玉田县鸦鸿桥昌盛养猪协会(合作社)于2005年10月成立,会长(理事长)张宝林。是在原玉田县鸦鸿桥昌盛养猪协会的基础上形成的产业链型综合性合作组织,现有成员160人,下设32个养猪场,一个饲料加工厂,一个技术服务站。每年提供育肥猪10万余头,销售仔猪1000头,年总收入1.6亿元,专业户(场)年均增收近10万元。协会(合作社)成立以来,极大地带动了周边农民的养猪积极性,辐射带动周边3个乡镇25个村,涉及5.6万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了玉田县瘦肉型猪生猪养殖基地建设步伐。

二、主要做法

玉田县鸦鸿桥昌盛养猪协会(合作社)成立以来,一直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以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为目标,依托与

饲料、兽药厂家合作的优势,极大地降低了生产成本,促进了养殖业增效农民增收。总结协会(合作社)筹备、成立至今,主要做法就是采取“1234”发展战略,既“一个带动、两个交流、三个互助、四个统一”。

(一)充分发挥大户示范带动作用,提高社员养殖积极性。

选好领头人是办好协会(合作社)的关键因素。协会(合作社)领头人的人选,必须是协会(合作社)成员中的顶尖人物,是生产经营大户,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凝聚力和管理能力,同时具备热心为会员(社员)办事的品德。玉田县鸦鸿桥昌盛养猪协会(合作社)注重发挥养猪大户的示范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养殖大户在不断扩大自身养殖规模同时,实行标准化养殖。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全年生态育肥。在育肥速度、效益上都有明显的效果;二是在养殖技术、饲料使用等方面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任何技术、饲料使用时,首先大户试用,然后推广,从而使社员可免除疑虑,放心使用。

(二)引导社员互助,实现资源共享。

好的协会(合作社),社员之间必须加强交流,互通有无,充分体现协会(合作社)的合作功能。玉田县鸦鸿桥昌盛养猪协会(合作社),积极引导会员(社员)互相交流,资源共享,主要体现在技术交流和信息交流。技术交流:协会(合作社)定期召开会员(社员)现场交流会,邀请技术专家和有较好繁育经验的科技带头人在养猪基地现场示范,使会员(社员)在和技术专家、科技带头人的面对面交流中学到知识,促进了学习的实效性;信息交流:如果说技术交流是定期的,那么信息交流就是日常的。每位会员(社员)当得到生猪养殖技术、饲料使用、销

售市场等方面信息,就会在第一时间交到会长(理事长)处,会长(理事长)负责收集管理各类信息,会员(社员)可随时查阅。

(三)发挥互助功能,保障协会(合作社)的发展。

农民专业协会(合作社)顾名思义,是农民在某一方面协同合作,寻求共同发展的一种组织。其重点在于互帮互助,互相联合发展共同的产业。玉田县鸦鸿桥昌盛养猪协会(合作社)充分发挥了协会(合作社)互助功能,主要体现在经济互助、技术互助、信用互助三方面。一是经济互助。任何养殖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虽然养殖户手中有了一点钱,但要发展产业化的养殖业,完全依靠养殖户个人自行解决资金问题难度很大。基于这种现象,会员(社员)之间采取小额资金内部流通,互帮互助。二是技术互助。大多数养殖户都有一定的养殖经验,在某些发面在实践中摸索了一些土方法,这就使协会(合作社)内部有了部分“土专家”,当养殖过程中出现一些小技术问题时,“土专家”就成了及时雨,解决紧急问题。三是在社员有较大额的资金短缺时,协会(合作社)出面,通过相互担保,向金融部门以互相担保形式贷款。

(四)通过“四统一”提高养殖效益。

协会(合作社)通过统一销售生猪、统一饲料使用、统一技术培训、统一防疫等措施,不但提高了经济效益,而且降低了养殖风险。由于生猪统一销售,一头猪价格可多卖出近30元;同时由于统一采购,在饲料、兽药等方面又降低了一定的成本,每头猪每年可降低成本40元。统一培训,协会(合作社)按季节性猪病的发生提前举办技术培训班,做到早准备、早防治,2013年就举办了培训班2次;统一防疫,保障

防疫及时,提高防疫密度、防疫质量。

三、主要成效

在全体会员(社员)的共同努力下,养殖规模不断扩大,效益明显提高,可总结为“两扩大、两提高、一降低”。养殖规模不断扩大:从协会(合作社)成立之初的基础母猪存栏1000多头发展到目前的3500多头,年出栏生猪从成立之初的3.2万头发展到目前的10万多头;社员人数扩大:成立时社员人数为32人,现在是160人;经济效益提高:单体生猪可多卖出近30多元;养殖科技含量提高:聘请县畜牧局技术员到协会(合作社)进行技术辅导,会员(社员)的养殖技术更加科学化;养殖成本减低:同时由于集中采购,在饲料、兽药等方面又降低了一定的成本,每头猪每年可降低成本40元。在协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基础上,养殖户在养殖规模、养殖效益、养殖技术上均有了明显的提高。

玉田县鸦鸿桥昌盛养猪协会(合作社)成立八年来,形成了“办一个协会(合作社),带动一个产业,兴一方经济,富一帮农民”发展态势,有效地提升产业化水平,在促进科技推广,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产业集约化经营,提高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带动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

第三篇:养猪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猪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社的活动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全体社员协商,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以从事养猪生产经营的农户为主体,由 发起,按照自愿、自立、互利原则成立。本社定名为 养猪者合作社。

第三条 本社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提高社员组织化程度和增加社员收入为目的,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依法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合作社不以盈利为目的。严格控制利用合作社机构对外开展盈利活动。

第五条 本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和“一人一票制”方式,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本社公共财产归全体社员所有。社员享受平等权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六条 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在经济活动中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 本社的主要任务:

(一)建设标准化专业生产基地,开发、引进、试验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提高社员生产管理水平;

(二)组织社员开展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向社员编发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

(三)贯彻政府制定的生猪生产生产质量标准,生产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

(四)组织收购、多渠道社员的仔猪、育肥猪。

(五)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险、担保等服务和文化、福利等其它事业。

(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树立农村新风尚,提高社员科技文化素质。

第八条 本社自 成立,办公地址设在。

第二章 社 员

第九条 凡从事与本社相同或相关产业,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民、组织和其他人员,自愿提交入社申请表,经理事会审查批准,核发社员证,即可成为本社社员。从事相关产业的非农民身份社员要从严控制,其人数不得超过社员总数的10%。

第十条 社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社社员(代表)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

(三)接受共有成果的受益和分配;享有本社股金分红和按照产品交售额返还的利润;

(四)对本社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五)建议本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六)有权拒绝承担本社不合法的负担;

(七)可以提出申请退出本社。

第十一条社员必须履行下列责任:

(一)遵守合作社章程,关心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合作社会议,积极发表意见,积极参加合作社公共管理,积极行使自己的管理权。

(二)积极参加各种技术培训,学习和钻研新技术,不断提高生产养殖水平。

(三)按照上级颁布的生产技术规程开展生产,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方案和技术标准,保证生产出无公害合格农产品,坚决杜绝使用伪劣农业投入品,杜绝生产有害人体健康的农产品。

(四)维护合作社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的严肃性,按照合作社要制定达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交售农产品。决不能因为市场发生变化,就首先违约,擅自出售农产品;违约者,要按照《合同法》予以赔偿。

(五)在销售仔猪、育肥猪时,支持合作社在自己的生猪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用于合作社公务活动、生产发展基金和所聘用合作社理事长和财会人员的工资。

(六)要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合作社的各种规章制度。

(七)要积极参加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召开的各种会议,以便了解情况,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和管理权。

(八)要为自己的利益高度负责,必须百倍慎重选择、罢免理事长人选,以免因选择人选失误而给自己的利益带来损害。

第十二条社员有退社的自由。社员退社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由理事会及时办理退社手续。退社后,其入社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本社经营盈余,应分给其应得红利;本社经营亏损,应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退社后,不得分配本社共有财产,不退会费。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理事会批评教育无效,由理事会表决予以除名,并办理退社手续:

(一)不遵守本社章程;

(二)不履行社员责任;

(三)6个月以上不参加本社组织的活动;

(四)其行为给本社名誉和利益造成严重危害。

第十四条社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含1人以上)应在6个月内办理入社手续,继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法定继承人不愿意入社的,可以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退社。

第三章 机 构

第十五条本社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设机构。

第十六条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组成。经授权,社员代表大会,可以履行社员大会职权。社员代表由社员直接选举产生,其人数不少于社员总人数的五分之一,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通过本社章程,决定本社解散或与其它组织合并、联合等重大事项;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制定本社生产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本着“用多少,提多少,”的原则,讨论、批准合作社提留办公经费、发展项目资金和有关人员工资的金额;

(四)讨论、决定出售生猪、育肥猪价格,及时对外签订各种购进农业投入品,销售生猪、育肥猪的合同;

(五)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决定社员缴纳的每股金额1000元、股金总额15.1万元、每个社员认购股金的最大份额(每个社员不能超过二股),会费分摊的原则和标准。

(七)审议决定扩大股本金及认购相关事宜;

(八)讨论、决定购买大型农业生产资料(农机、工具),征租土地,建立各种用房,修路等项目;

(九)讨论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社员(代表)大会至少每二个月开一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临时召开:

(一)理事会提议;

(二)监事会建议;

(三)销售农产品季节,研究销售合同;

(四)五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

第十九条 社员(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全体社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要设签到薄并存档。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表)代理,一个社员(代表)最多只能代理2名社员(代表)。各项决议须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同意,方可生效。

第二十条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前,理事会须提前 天向社员(代表)通知会议内容,否则社员(代表)有权拒绝参加。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合作社理事会由理事5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推荐选举理事长,要充分尊重社员的意愿,由社员选举产生,不能由政府和村委会指定。理事长、副理事长应以为全体社员提供服务为宗旨,不能对社员进行行政管理,不能对社员从事本社业务范围以外的事项进行干预。经社员(代表)大会确定下来的工资由合作社在销售农产品收入中提取;办公经费、项目资金提多少可根据社员的数量和农产品销售额大小来确定,在社员数量和农产品销售额很少的情况下,所聘人员工资一般每人每月300元,在社员数量和农产品销售额较大时,一般每人每月不能超过600元,理事长有特殊贡献时,可由社员(代表)大会予以确定提高工资或给予奖金。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向社员(代表)大会提交需讨论审议的章程修订草案、建设项目、合同草案、提留总额等需要讨论决定的会议事项;

(三)决定本社内部业务机构的设置;

(四)讨论决定本社社员的入社、退社、除名、继承等事项;

(五)决定对本社社员与职员的奖励和处分;

(六)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合同;

(七)组织本社社员参加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八)聘用或解雇本社职员;

(九)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

(十)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办理章程规定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负责本社经营活动,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如因渎职失职、营私舞弊等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议最少每个月开1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参加理事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召开理事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应邀请监事代表列席,必要时可邀请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第二十五条理事长的职责:

(一)必须带头遵守合作社章程,大公无私,公道正派,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为广大社员服务,坚决按照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定办事,坚决贯彻执行理事会、监事会的决定。

(二)必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按照章程规定及时召开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对待定事项进行研究决定,决不允许凌驾于社员之上,个人专断,以权谋私。

(三)要代表广大社员的意愿,与那些向合作社提供种猪、兽药、添加剂或资金等各种养殖生产资料的龙头企业、工厂、公司、市场、协会等进行谈判,谈判内容必须经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集体讨论,记录在案,并推选出谈判代表2人,参与谈判,以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与龙头企业签订购进各种养殖生产投入品供应或农产品销售协议。

(四)要对与合作社签约的协会(或各类龙头企业)负责,凡协议中规定合作社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如畜产品的质量、数量;技术培训的组织;购进各种生产资料,都要通过组织社员,落实到位,以保证合作社与社会各方签订的协议落到实处。

(五)积极接受龙头企业为合作社提供的有偿或无偿系列服务,积极聘请其它各种专家、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为社员提供有偿技术服务,提高生产率。

(六)要有计划地组织广大社员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社员政治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培养新时代农民。

(七)要不断增强对外开放的观念,大力发展创汇畜牧业,开展畜牧业招商引资,经常与各类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沟通,洽谈,通过多方合作使合作社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八)自己要积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钻研科研技术,不断提高自己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更好地为广大社员服务。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是本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监事会由监事3人组成,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1人,副监事长2人。

第二十七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

(三)监督理事和本社职员的工作情况;

(四)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监察工作报告;

(五)派代表列席理事会议,向理事会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提出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的建议;

(七)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会议决议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理事会。理事会应在接到通知10日内作出响应,否则为理事会失职。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对讨论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方能作出决定。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第三十条理事会与监事会的成员不得相互兼职。理事的近亲属及本社职工不得担任监事。

第三十一条对社员(代表)大会以及理事会、监事会所召开的各种会议,要有专人记录,并经理事会或监事会全体成员签字后,贯彻执行,并存档备查。

第四章 财 务

第三十二条本社根据有关财经纪律,制定、执行财务会计和统计制度。

第三十三条本社资金来源包括:

(一)社员股金;

(二)会费(从社员的农产品销售收入中提取或上交);

(三)政府扶持的资金;

(四)银行贷款;

(五)公积金、公益金(每年从结余中提留);

(六)未分配利润;

(七)接受的捐赠;

(八)其它资金。

第三十四条本社初次筹集的股金总额,每个社员一股,每股起点为1000元,多者要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每个社员最多只能认购2股。本社社员的股份采用记名方式登记,由本社出据股权证明,作为分红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本社初次交纳的会费定为每个社员0元。

第三十六条本社接纳外部无偿资助,或政府扶持款,龙头企业返还款,均按接收时的现值入账,作为本社的共有资产。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平调、挪用本社资产。

第三十七条 理事会须在每月(或每一季度)初将上月(或上一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向社员公布一次,并及时解答社员提出的问题。理事会须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提供上年经监事会审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同时提出下的财务收支计划,向社员详细介绍,提交社员(代表)大会讨论,经社员(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八条扣除当年服务成本,年终盈余按下列顺序和项目分配:

(一)公积金,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提高服务能力或弥补亏损;

(二)公益金,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在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文化、教育福利事业;

(三)股金分红,按照作社章程规定,在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

(四)二次返利,按照合作社章程,按利润分配情况,依社员产品交售额大小进行返还;

(五)风险基金,按利润分配情况,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提取数额。上列分配项目、提取比例和分配数额,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第三十九条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合作社可以本社独资或与外单位联合兴办企业,企业实行独立核算。本社作为产权单位可派出代表对企业行使监督权,享有收益权。

第四十条本社如有亏损,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可用公积金弥补。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亏损的,可用以后利润弥补;因弥补亏损所减少的资金,社员(代表)大会应酌情规定补充的办法和期限。

第五章 终止和清算

第四十一条本社遇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社员(代表)大会决定,报原确认部门确认后予以解散,并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一)人数过少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与其他组织合并;

(三)经营严重亏损不能继续经营;

(四)本社生产经营活动消亡;

(五)本社三分之二以上社员要求解散或重组。

第四十二条在确认解散或重组后,理事会应在30天内向社员和社会公告。

第四十三条 本社决定解散时,应由社员(代表)大会选出5人的清算小组,对本社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社员(代表)大会批准。本社共有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所欠职员劳动工资;(3)缴纳本社所欠税款;(4)抵偿债务;(5)将剩余财产在本社社员间进行分配。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负责补充或修订,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实施。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成立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确认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篇:养猪专业合作社

养猪专业合作社

近几年,中央和地方都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在惠农政策的引导下,我镇东北村积极发展养猪业,特别是在龙经理等养猪大户的带动下,东北村的养猪业逐渐壮大,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但是,他也充分认识到,养殖户受小农经济思想影响,多年来,从购进仔猪,到加工饲料,再到防疫,直到最后的销售,各个养殖专业户大都是各自为政,这无疑使养殖专业户消耗掉许多宝贵的时间和财力。因此,他便思考如何能够把广大养殖户联合起来,做到资源共享,共同致富,共同抵御风险。在他的带领下,东北村几家养殖户申请成立“东北村养殖合作社”。

在农业局、畜牧局、工商局、镇政府等上级领导的大力扶持下,经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合作社于2005年5月正式成立。合作社是由养殖户自愿参加、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群众性组织。合作社成立后,在总经理龙宗华的带领下,从购进仔猪、加工饲料、防疫、养殖技术指导、喂养直至销售的全过程为养殖专业户提供一条龙服务。效益非常明显,不仅东北村的养殖户纷纷报名参加,还带动了周边村庄的养殖户,目前,入会养猪专业户已达120家,合作社注册资金2万元,拥有生产猪800多头。目前,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经营规模,实现了养猪业良种繁育、生产、销售一体化,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合作社在这几年的发展中,规模不断壮大,合作优势逐渐凸显,在发展中坚持“六个统一”。

一、统一饲料供应。合作社积极走出去寻找合作伙伴,经多方努力,与饲料公司达成合作发展意向,代表社员与饲料公司签订了《无抗饲料购销合同》,优质优价为全体社员提供无抗生素发酵饲料,并负责做好配套了科学喂养技术培训,不但降低了饲料成本,每吨比市场价便宜1500元左右,更重要的是,社员的料肉投入比由原来的3:1下降到2.4:1,牲猪育肥期比以前缩短25天左右,较好实现了节本增效目标。

二、统一疫病防治。对生猪生长的每个周期,合作社都会组织业务部门技术专家,对养殖户开展生猪疫病的防疫技术指导,确保了防疫质量、有效防空疫情发生蔓延。针对当前社会上生猪用药过多、过滥的问题,合作社全程跟踪监督用药情况,对社员统一提供药品,既节省了用药开支,又实现了低抗肉的标准。

三、统一培训技术。合作社每月定期组织社员参与养殖技术培训,聘请区内外有关专家进行技术开展普及型培训和针对性指导,重点解决社员疑难问题20个,并积极推广新技术新经验,印发养猪技术书籍1200册,确保所有社员掌握了优质生猪养殖技术、防疫治病技术、饲料配置技术,提高了生猪养殖效益。

四、统一生猪销售。合作社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下联结社员、上联企业和市场,从根本上解决社员的生猪销售后顾之忧。一方面联系我市比较大的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明确企业、合作社,社员三方的利益关系,出台了保护价收购制度。同时,与买卖生猪的经纪人约定,养猪小户销售生猪与规模养殖场的价格相同,无论社员销售猪的数量多少,尽量做到上门收购,不准压级压价,否则,以后不能再到合作社内收购生猪,社员的养猪利益得到保证。

五、统一建场指导。聘请专家为合作社技术顾问,通过现场考察论证,尽可能为建养猪场社员多提供几套建设方案,在建场施工时,指定专职技术人员实地指导建场,确保所建养猪场科学合理。

六、统一良种引进。为保障仔猪质量,合作社统一联系引进优良猪种给社员养殖,经合作社多方面共同努力,所有社员养殖生猪瘦肉率在60%以上,出肉率在75%以上,市场价格高于其他产品0.5元以上,平均每头猪可多赢利100元以上。

虽然,经过合作社成立以来不懈努力,为我区养猪业发展做了一些有益工作,但在下步发展中,我们一定严格依照合作社办社宗旨,积极努力,带动社员共富裕,为我镇养猪业做出更大贡献!

第五篇:养猪专业合作社2014报告

某县养猪专业合作社2014 防疫条件及防疫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

我合作社高度重视动物防疫条件的建设,严格执行防疫制度,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动物防疫管理工作,现将2014年的防疫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养殖场位于城里村委会新坛水库东侧。占地120亩,现有栏舍12幢围墙3000平米,饲料加工设备一套,加工场所300平米,母猪定位栏514个,产床132套;高压喷雾消毒器10套,消毒室一间。猪场现有负责人一名,畜牧兽医技术员二名,饲养员17名。年未存栏公猪15头,母猪805头,二元杂肉猪4680头。全年出栏5370头。

二、严格执行生猪免疫制度。我养殖场领导十分重视生猪的疫病防疫工作,严格执行免疫程序。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猪场的防疫和管理工作。在动物疫病免疫方面,主要注射猪瘟、口蹄疫、蓝耳、圆环等疫苗。共注射疫苗式免疫猪42739 头次;其中猪瘟免疫10870头;蓝耳免疫10853头;口蹄疫免疫10870 头;,圆环苗免疫 10146 头。免疫率达100%。不定期向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请免抗体监测,确保免疫效果。免疫接种后配戴猪耳标,填写免疫卡,认真做好记录。

三、严格执行畜禽标识制度。对接种的猪只同时佩带上免疫耳标识,并将免疫信息输入畜牧兽医站的耳标识数据取集器。本场重视造册建档工作,对整个生猪养殖过程全面建立养殖各档案。

四、严格执行消毒制度。进入生产区域人员必须换上工作服、鞋,经过消毒室喷雾消毒,场区内卫生每天清扫,场区和栏舍走道每周定期用高压喷雾消毒机消毒2次。消毒池里的消毒液每周更换2次(消毒灵、消毒威、百毒杀、菌毒灭等交替使用)。

五、严执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坚持出售供屠宰、继续饲养生猪时,提前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请检疫,接到申报后检疫工作人员及时到位,做好检疫工作开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全年共申请报检出栏生猪5370头,出栏生猪申报检疫率达100%。

六、严格执行用药制度。设立专用药房专人管理,药物出入为库使用登记。兽药的使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饮料中不添加违禁药品。如: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

七、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对病猪做好隔离、观察、治疗和消毒工作;死猪采取深埋、焚烧,对污染的饮料、排泄物等同时喷洒消毒剂,深埋或焚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后,做好处理记录。

八、我养殖场严格执行猪场防疫各项管理制度,生产、防疫及有关工作落实到位,全年没有发生疫情。

九、2014年,我场动物防疫条件、设施设备没有变化。负责人及防疫人员也没有变化。

以上是我养殖场2014防疫条件及防疫制度执行情况报告,请领导审核。

养猪专业合作社

2015年3月23日

昌盛养猪专业合作社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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