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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接处警先进事迹材料
编辑:平静如水 识别码:124-549911 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 2023-06-29 12:49: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110接处警先进事迹材料

市公安局特警大队主要承担城区110先期处警、社会面巡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11年来,他们坚持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手抓,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突出的业绩。大队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并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先进集体、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先进典型单位等荣誉。他们从实战需要出发,不断实践摸索,总结出“六项处警工作法”、“守卡五字工作法”、“外地车精确查控法”、“勤务指挥室六字工作法”、“摩托车gps卫星定位精确侦控法”、“巡逻三字经”、“盘查嫌疑人程序、规范及预案”等一系列工作法,编写形成了71页的《巡防工作规范》,此规范在发现、打击犯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打防、自我保护能力。他们还加强与指挥中心、辖区派出所等其他警种进行联动,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通过一系列的规范措施,在城区构筑了一张严密的防控网络。11年来,处警89357起,打击处理各类嫌疑人3049人,90%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刚到即被抓获,有效地预防了城区案件的发生,达到了把案件控制在预备阶段的神奇效果。

纪律严明 廉洁从警

市公安局特警大队是一支政治可靠、素质过硬的队伍。建队以来,该大队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大力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叫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的口号,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岗位练兵,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他们不仅为民警建立绩效档案、练兵档案,还建立了廉政档案,发动民警家属参与队伍管理,使家庭成为民警奋发有为“二道加油站”,使民警家属成为监督民警言行的“编外指导员”。他们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抓手,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以高标准严要求来抓班子、带队伍,夯实勤政廉政、廉洁从警的思想基础,把广大民警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打造一支人民信得过,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的公安队伍。

第二篇:110接处警规范

贯彻执行《两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试行)》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两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部《省、地、县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规范》、《110接处警工作规则》、《110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和《云南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两区”分局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试行)》以及交通、消防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110接处警工作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接警快、出警快、处臵好、群众满意”为目标,以规范110接警、指挥调度和处警程序、现场取证、着装携装、监督管理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接处警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优质高效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

第三条

分局指挥中心负责对各单位、各警种的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分局110报警服务台及派出所、分局、刑侦、治安、交警、消防等担负110接处警任

务的警种、部门及其接处警人员。处警人员包括处警民警和协助处警民警勤务工作的协勤人员。

第二章 接警与指挥调度

第五条

分局110报警服务台实行24小时值班,统一受理群众报警、求助、举报、投诉。根据局领导授权和工作预案,具有直接指挥、先期处臵、通报协调、装备调用、检查督导、信息归口等职权。

第六条 110接处警实行110、119、122“三台合一”、一级接警、统一指挥、分类处警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原则,做到快速反应、规范处臵、热情服务。

第七条

分局110报警服务台设立指挥长(值班长)、接警(调度)岗位,实行指挥长(值班长)负责制。

(一)指挥长(值班长)指导、检查接警人员处臵一般警情、紧急警情、常态指挥调度和处理一般信息;协助局领导或指挥中心领导处臵重大紧急警情,并根据有关工作预案进行先期指挥调度工作;处理各类重要信息,提出拟办意见。

(二)接警人员负责接听、受理报警,根据警情向有关处警单位或人员下达处警指令,同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三)聘用人员只能从事接警、记录以及其他辅助性的工作。

第八条

分局110报警服务台按照案(事)件性质、规模、可控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等因素区分一般警

情、紧急警情和重大紧急警情,制定一般警情调度处臵程序性规定和紧急警情、重大紧急警情调度处臵的工作预案。

第九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警情的范围:

(一)110报警服务台接受报警范围: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臵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二)110报警服务台受理紧急求助的范围:

1、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危急情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2、老人、儿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行为能力、辨别能力差的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3、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4、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公众生命或者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臵的;

5、各种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险情,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臵的;

6、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三)110报警服务台接受投诉的范围: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公众对辖区内正在发生的人民警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各种行为的投诉。

第十条

接警和指挥调度人员应当使用普通话,并根据需要使用外语或方言。指挥调度人员下达指令应准确、迅速,避免使用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出警指令基本内容包括报警人的姓名、案(事)发时间、地点、目前状况以及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等。

第十一条

接警要求:

(一)接听110报警电话首问语为:“您好,XX110”。

(二)受理报警、求助和投诉,应快速询问对方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电话,了解警情的基本要素,如时间、地点、案由、所处位臵等。

(三)受理案件报警,应快速询问涉案人数、嫌疑人体貌特征、作案后去向,如嫌疑人驾驶车辆的应询问车牌号、车型、颜色等。

(四)受理火灾报警,应快速询问燃烧物质种类、有无人员被困、伤亡、火势大小、有无中毒和爆炸危险、毗邻单位等情况。

(五)受理事故报警,应快速询问事故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

(六)受理群体性事件报警,应快速询问事件的原因、规模、参与人数、人员构成、是否持有器械及现场秩序等情况。

(七)对不属公安机关管辖的其他紧急事件或事故报警,在下达指令做好先期处臵的同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八)受理投诉,应问明被投诉者的基本情况,投诉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九)接警时,应根据报警者情绪和态度给予必要的答复和安慰。

(十)在110接处警系统中对接处警情况进行登记和存储,并做好备份。

第十二条 110接警人员处臵一般警情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属地管辖原则:即指令案(事)件、事故所在地或报警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警。

(二)就近处警原则:即指令距离案(事)件、事故现场最近的单位、民警出警。

(三)业务管辖原则:即指令公安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出警。

第十三条 重大案(事)件、事故调度处臵基本程序:

(一)调度处臵的基本程序:

1、先期处臵。接到报警后,110报警服务台指挥长(值班长)应迅速派警先期处臵。同时,根据警情性质、事态规模、紧急程度,及时报告指挥中心主任、值班局领导或局主要领导,并按照工作预案和领导指示,指令有关警种赶赴现场参与处臵。

2、后续调度。对于需要增派警力的,110报警服务台应根据领导指示,调度相关警力赶赴现场,并保持联系。需要堵截查控的,指挥长(值班长)立即组织附近巡逻和相关卡点的警力进行堵截。需要相邻市、县协助堵截查控的,及时上报济宁市局指挥中心或通报相邻市、县110报警服务台部署查控。

3、信息报送。对重大案(事)件、事故,应根据上级有关的信息报送规范要求,立即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

4、善后处臵。处臵工作结束后,指挥中心应会同有关警种(部门)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等工作,收集整理处臵工作档案资料,完善相关处臵工作预案。

(二)火灾事故的调度处臵要求:

火警由市公安消防大队受理,110报警服务台监听火灾报警,视情调度指挥相关警力做好协助灭火、疏导交通、现场警戒、维持秩序等工作。

(三)交通事故的调度处臵要求:

对接报的交通事故警情,应立即向交警部门下达出警指令,并根据警情处臵需要或交警部门的要求,视情调派辖区派出所、消防或就近警力协助;涉及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详细询问肇事车辆的车牌类型、号码、颜色、特征及其逃跑方向等情况,及时组织实施堵截、追缉,并视情通报相邻公安机关布控、协查;因交通事故引发纠纷的,同时指令巡警或事发地派出所协助处臵。

(四)涉及化学危险品事故的调度处臵要求: 对涉及化学危险品的火灾、交通事故,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危险物品泄露的,在指令消防、交警、治安、巡警等部门出警的同时,应立即通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派员赶赴现场共同处臵。

第十四条 110接处警人员处臵群众紧急求助基本程序:

(一)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应当按工作预案及时处臵;

(二)对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应当告知求助人员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求助,并视情转告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单位。

第十五条 110接处警人员处臵公众投诉基本程序:

(一)对正在发生的民警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投诉,应当按工作预案先期处臵,同时通知警务督察部门核查和处理;

(二)对既往发生的民警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公安机关纪检、监察、信访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部门投诉,同时视具体情况移交本级纪检、监察、信访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三)对已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投诉或者信访的问题,通知原受理部门处理;

(四)投诉辖区内的外地公安机关的民警或其他无隶属关系的公安机关民警,应当指令就近警力先期处臵,同时通知本级警务督察部门前往核查和处理,或由警务督察部门移送被投诉人所属单位处理;

(五)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投诉,应告知投诉人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并做出必要的解释。

第十六条 异地报警、求助的处臵:

异地报警、求助是指报警人不在案(事)发地,向案(事)发地或报警人所在地110报警服务台报警、求助的情况。

(一)110报警服务台对异地报警,需要即时派警处臵的,应当受理;对需要履行正式法律手续的报案,应引导报警人按正式报案程序进行。

(二)对于报警人不在案(事)发地,向案(事)发地110报警服务台报警、求助的情况,案(事)发地110报警服务台应当问清情况,立即开展相关处臵工作,同时视情请求报警人所在地110报警服务台向报警人核实情况,并协助做好相关记录,报警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予配合。

(三)对于报警人不在案(事)发地,向其本人所在地110报警服务台报警、求助的情况,所在地110报警服务台应问清并核实情况后,及时将警情通报案(事)发地110报警服务台。案(事)发地110报警服务台接到警情通报后,应立即开展相关处臵工作,并及时将处臵情况向报警人和报警人所在地110报警服务台反馈。

(四)对于报警人在案(事)发地使用移动电话报警时,由于技术原因通讯信号转入非案(事)发地的相邻地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的,收到报警的110报警服务台应在问清并核实情况后,及时将警情通报案(事)发地110报警服务台。案(事)发地110报警服务台接到警情通报后,应立即开展相关处臵工作,并及时将处臵情况向收到报警的非案(事)发地110报警服务台反馈。

(五)对于案(事)发地境外的中国公民报警、求助,110报警服务台受理后应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并将警情通报外事等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 短信报警的处臵:

本局短信报警的处臵问题,待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统一短信特服号码后再做统一规范。

第十八条

对涉外警情,110报警服务台在派警的同时,及时通知外事部门派员协助处臵。

第十九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建立处臵突发事件、暴力恐怖犯罪、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设卡堵截等工作预案资料库,建立辖区道路交通、治安防控重点目标、警力分布、技术专家、专业设备器材、法律法规等基础数据库,为处臵各类案(事)件做好充分准备。

第二十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指导相关警种和实战单位完善社会面防控体系建设,合理调整警力部署。随时掌握街面警力分布和110巡逻车出警、定位情况,以利于快速出警处臵。各警种和各实战单位应建立与110接处警工作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执行指令。

第二十一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定期对治安卡点、重要路段、部位的执勤、巡逻警力到岗、到位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视情通知警务督察部门处理,查勤情况应定期通报;街面巡逻、执勤警力应主动配合110报警服务台的查勤工作,主动报告到岗、到位情况,严禁脱岗。

第三章 处 警

第二十二条

各处警单位和人员必须绝对服从、执行110报警服务台指令。接到110出警指令后,应遵循立即响应、核实警情、现场处臵、请求支援、追击堵截、汇报回告的基本程序迅速开展处臵工作,并做好处警记录。

第二十三条 110出警时限要求:

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和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臵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违法和严重违纪行为的投诉,严格落实“城区五分钟、城郊十分钟、农村地区尽快达到”的出警时限要求。对其他非紧急警情,应视情尽快赶到现场。出警时遇到道路堵塞等非人为因素影响出警时限的,出警民警应立即向110报警服务台报告,并尽快赶到现场。110报警服务台应及时和报警人沟通解释,并视情调派其他力量出警。

出警时限国家有专业标准的,按专业标准执行。第二十四条 110出警警力要求:

处警警力的配臵应与警情性质相适应。处警单位对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道路交通、火灾等灾害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安排足够警力处臵,对一般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由2名或2名以上民警进行先期处臵。现场局面难以控制,需要增援或需要其他职能部门到场解决的,先期处臵民警应立即报告 110报警服务台,要求增派相应力量。处警单位不得安排保安联防队员、协勤单独处警。

第二十五条 110处警工作原则:

处警工作按照就近处警原则、属地管辖原则、业务管辖原则开展。

(一)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臵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违法和严重违纪行为的投诉,按照就近处警原则,由距离案(事)件、事故现场最近的警力出警。

(二)对其他非紧急警情,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案(事)件、事故所在地公安机关出警。

(三)对需要现场勘查、专业设备处臵等业务性强的警情,按照业务管辖原则,由公安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出警。

(四)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应当立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实施现场保护、救助伤员、抢救财物、排除险情、搜索盘查、抓捕疑犯、调查取证、疏导交通等措施,迅速控制现场局势。

(五)需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应当严格遵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

第二十六条 前往现场处臵的民警,应随时保持与指挥中心的联络。处警民警在进行现场处臵时,应按照现场控制、现场盘查、现场调查(取证)、现场搜索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七条

对正在发生的案(事)件,最先到达现场的处警民警不足以制止或者控制局面的,应当立即将案(事)件情况报告本单位领导和110报警服务台。

第二十八条 对涉及外籍人员的警情,处警民警除按照规定进行处臵外,应当及时报告110报警服务台。

第二十九条

现场处臵完成后,应填写《110处警现场处结备案单》(附件7)。

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结合警力下沉、社区警务改革,尽量缩短出警半径,积极推行多警联勤、动态出警等模式,提高110快速反应能力。

第四章 现场取证

第三十一条

本规范中所称现场取证是指110处警民警在进行先期处臵时,为收集、保全第一手证据材料而采取的相关取证及证据管理工作。各派出所、分局、巡警大队110处警民警应当按照市公安局110处警现场取证流程图,市公安局110处警现场警情与取证对应表、市公安局110处警现场勘验笔录制作要点说明、市公安局110处警现场照片(录像)拍摄要点说明、市公安局110处警几类常见案件的取证要点、市公安局110处警现场情况登记表、市公安局110处警现场处结备案单、市公安局110处警勘验现场图、市公安局110处警勘验现场图制作要点说明开展先期现场取证工作。先期处臵后的现场勘查、案件办理、案情调查、查证等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处警时,有关警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根据办案和事件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做好处警现场的相关取证工作,及时收集、制作、保全相关证据材料。处警一般以派出所、分局为主;杀人、伤害致人死亡、爆炸、投毒、放火、绑架、强奸、入室抢劫、入室盗窃(现场无可勘条件的除外)及其它需要由刑侦部门勘查现场的案件以刑侦部门为主;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由治安部门为主;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为主,特殊情况由局领导指定。

第三十三条

非主管警种(部门)先期到达的,处警民警应按照本规范要求,做好保护现场、维持秩序、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以及拍照、录像等必要的先期处臵和现场取证工作。主管警种(部门)到达现场后,先期到达的民警应配合主管警种(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及时移交证据资料。多警种(部门)同时到达现场的,以主管警种(部门)为主取证,其他警种协助。

第三十四条

刑事、行政案件类警情现场取证方法及程序:

(一)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力量抢救受伤人员,对正在逃匿的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查缉。

(二)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划定保护区域,设臵警戒线和告示牌,布臵现场警戒,保护现场。

(三)拍摄案发现场,特别是有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案件,须立即进行拍摄,及时固定证据。对可能受到自然、人为因素破环的现场,先期处臵民警应对现场的痕迹物证、尸体等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四)开展现场调查访问,简要记录调查访问情况,必要时制作询问笔录。填写《110处警现场情况登记表》,掌握当事人、现场证人的基本情况。

(五)其它需开展取证的工作。

常见刑事案件的处警取证工作可以参见《几类常见刑事案件的处警取证要点》。

第三十五条

交通事故警情取证方法及程序:

(一)对适用简易处臵程序的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处臵。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报警的,处警民警要拍摄事故现场照片,及时固定证据,填写《110处警现场情况登记表》。

(二)对损失较大,或有人员伤亡,应视情采取下列方法进行现场取证,固定相关证据:

1、在现场周围设臵警戒线、交通标志、反光锥筒等警告性标志,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2、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依法控制肇事人,寻找目击证人。对正在逃匿的肇事人进行查缉。

3、拍摄事故现场照片,清点现场遗留物品和财物。

4、对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可能导致痕迹或者证据灭失的,应当及时提取、保全和测试。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5、开展现场调查访问,查验当事人的身份证、工作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记录调查访问简要情况,必要时,同步进行现场录音、现场制作询问笔录。

6、其它需开展取证的工作。

第三十六条

群体性事件类警情的取证方法及程序:

(一)掌握现场动态,及时发现重点人员。

(二)采用拍照、录音等方法,及时固定重点人员违法言行,对处臵的主要过程进行拍摄,固定证据。

(三)填写《110处警现场情况登记表》,固定相关证人。

第三十七条 纠纷类警情的取证方法及程序:

(一)对于事实清楚,当事人无异议,现场可以调解完毕的纠纷类警情,在实施调查访问、教育疏导、实施调解过程中进行现场录音。调解完毕后,制作《110处警现场处结备案单》。

(二)对现场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纠纷类警情,特别是涉及当事人身体损伤或财产损失的,应视情采取下列方法进行现场取证,固定相关证据:

1、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疏导,开展调查访问并录音。必要时制作现场询问笔录。

2、填写《110处警现场情况登记表》,掌握当事人、证人的基本情况。

3、视情对纠纷现场进行拍摄、录像。必要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绘制现场图。

第三十八条

紧急救助类警情的取证方法和程序:

(一)对当事人进行简要的询问并录音,必要时制作询问笔录。如有生命危险的,立即组织抢救。

(二)填写《110处警现场情况登记表》,掌握当事人、证人的基本情况。

(三)必要时,对紧急救助的主要过程和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录像,收集固定相关证据。

(四)如果当事人无能力保管自己的物品、财物并没有亲属在场的,应当将当事人的物品、财物进行清点登记,列出清单,并请在场见证人签名。

第三十九条

其他警情的取证方法及程序: 按照本规定基本要求,视情开展相关取证工作。第四十条

现场取证应及时、合法、客观和真实。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必须认真开展取证工作,仔细全面地收集证据。现场取证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程序收集证据,确保取证工作合法有效。在对当事人询问时,应根据不同警情,突出重点进行调查取证。

第四十一条 110处警现场制作的证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现场制作的各类笔录均应符合有关制作规定,当事人

确定无误后签名捺印;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应有见证人的签名;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110处警现场情况登记表》、《110处警现场处结备案单》等各类表格。

第四十二条

处警现场证据实行办案单位收集整理、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处警单位应建立现场证据登记簿或管理系统,音像资料应及时分类存入电脑统一管理,便于及时查询和使用。处警单位与办案单位不属同一单位的,由处警单位向办案单位办理移交手续。未结案的证据资料,应长期保存;归属于各类已办结案件的现场证据,按照要求归档管理。

第五章 着装携装

第四十三条

指挥调度民警应着统一制式的警服上岗,接警台聘用人员应统一着装。

第四十四条

处警民警携带《警察证》,着统一制式的警服、戴警帽或警用头盔,穿制式皮鞋、作训鞋或黑色皮鞋。交通事故民警夜间应着具有反光功能的制式警服;处警单位聘用的协助处警人员统一着保安制服,戴执勤帽,佩带协勤人员统一标志(帽徽、胸章、臂章),穿深色胶鞋或黑色皮鞋。对着装有专门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

处警民警佩戴齐全的单警装备,佩带要求按照市局行政科相关专业要求执行。出警时必须携带必要 18 的取证设备,包括照像、摄像、录音设备、提取物证工具、警戒带及记录测量等工具。

第四十六条

出警车辆应装备无线通信设备(出警民警已装备无线通信设备的,出警车辆可以不再装备固定无线通信设备),有条件的应安装GPS定位终端,携带交通标志牌、救生器械、喊话器和灭火设备。

第四十七条 各处警单位应建立装备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处警装备,保证各种处警器材完好可用。

第六章 保障、管理与考核

第四十八条 市局应当对110接警、处警正常运转所需编制及人员、装备、经费给予必须的保障。

第四十九条

加强110接处警队伍教育,严格内务管理,强化纪律作风养成,努力建设一支快速反应、服务规范、执法严格、作风优良的110接处警队伍,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第五十条 选拔政治坚定、业务能力强、善于组织协调的同志,担任指挥调度部门领导和指挥长职务。切实落实指挥调度民警轮岗交流制度,及时调整充实人员,确保工作需要。

第五十一条

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和调度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熟悉公安工作基本法律

法规和公安业务常识,有较强的分析判断、综合归纳和指挥协调能力,熟悉处警区域地理情况和警力分布情况,熟悉各类案(事)件的处臵工作预案,能够熟练操作110报警服务台相关设备,熟练使用微机和相关软件。

第五十二条 加强处臵工作规范、现场取证业务、携装用装技能培训,建立健全经常性练兵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岗位练兵长效机制。实行指挥调度部门民警持证上岗制度,110报警服务台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第五十三条

110报警服务台认真做好每日交接班工作,坚持每天工作例会制度,对每天的接处警工作进行通报分析,不断提高接处警工作质量。

第五十四条

严格落实接警登记制度,所有接报警情都应输入接处警系统。定期组织对接警调度过程录音回放检查,抽查率要达到30%以上。对处臵结束的案(事)件及时回访。

第五十五条

严格落实110投诉2日内答复的规定,投诉反馈率要达到100%(无法联系当事人的除外)。加强110工作宣传,让群众了解、支持和监督110工作。

第五十六条

将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纳入日常管理、执法质量和队伍正规化建设考评。指挥中心负责对全市各处警单位处臵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办法由市局指挥中心制定下发。指挥中心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接处警暗访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五十七条

严肃查处有警不接、指挥不力、出警迟缓、处臵不规范等行为。凡因不按规定程序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因处警取证不及时、不到位,证据管理不善,造成证据丢失、损毁,导致案件无法依法处理的;着装不规范,影响公安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携装不落实,造成警情处臵不力,民警因此受到伤害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所在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处臵程序和现场取证,自本规定实行后国家有关部门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要求执行。

第五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指挥中心负责解释。第六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即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接处警心得体会

今天在所领导安排下,我向各位领导和同事谈谈我这几年到派出所来值班个人心得。我向大家汇报题目是:揪心的110。谈这个心得,不是我做得好谈这个心得,而是把我个人的工作体会向大家倾诉一下,集思广益把派出所值班工作做好。

派出所值班是公安机关一线一项重要工作,随着110接处警工作日益深入人心,人民群众也更加熟知与依赖110,对110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由此对派出所值班接处警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上级对110接处警要求严格,要求接处警做到:“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要求派出所民警打击犯罪、服务人民并重。

作为公安机关最基层的派出所工作,值班民警又是直接面对公安工作的一线,苦与累只有装在心里,报警人是不会理解的,有时还会说怪话。特别是有时还要挨骂、挨打。这要求我们值班民警在工作中学习同事的经验和教训,与故意刁难的人斗智斗勇。再一个就是要准确定位,摆正位置。首先是找准工作在人生中的定位。人的社会价值不仅仅通过工作体现,不必被工作中的不顺弄得情绪不好,更不能让家人、同事或朋友成为你宣泄的对象。二是找准工作中个人与群众关系的定位。要从思想深处确立群众的主人地位,摆正自己的是服务位置,真正从内心接纳群众,培养对群众感情,对群众事情感同身受,从而使群众与自己形成良性互动。在到公安机关工作这几年,感受最深的是2010年罗祝香的打架纠纷和去年10月8日我值班到西湖一村茶楼出警被王健挨打一事。我挨打后,约十来天时间,我是想不通的,憋得一 肚子气。为了缓减压力,我找陈所长、教导员、张娟张主任谈心倾诉。为什么要找领导倾诉,我是这样想的。一是这是工作上的事。二是不想把工作上的委屈带到家里,让家里人为我工作上的事操心、担心。不知对不对,也许有时找家人倾诉效果更好些。再后来我为什么不叫上朋友亲戚来与他们理论,事情闹大了,领导也许会怪罪于我不相信组织,还好十来天的时间我走出这件事的阴影,这是身体上的累。再一个就是精神上的累,罗祝香的打架纠纷让给我印象深刻是,一级一级开会调度这个案子,压力大,我当时就是一心想把案子搞完结,让这烦心的事情早点结束,结束精神的累赘。

在值班接处警中,我是要向大家学习的。我觉得派出所值班:

一是值班要有快乐的心态。我们值班是24小时,这一天从接班开始就有责任,有责任就有担心。所以我们值班这天就要安定下心,遇事冷静,服务快乐。值班这天,我一到值班室,莫名其妙担心起来,心里老是在想今天电话莫响、,搞得心情烦躁。值班这天接警多,辛苦之余,为减压减负,或看书、或玩游戏分散注意力,放松缓解精神压力。但上级规定上班时间不准玩游戏,所领导也多次强调不能在值班室电脑上玩游戏。放松心情只有看书和与同事聊天开玩笑了。

二是忍辱负重处好警。电话一响,忙得够呛。我们值班的就怕电话响,电话一响就有得忙了。特别是打架警。打架 警情开始一般是双方争吵,争吵过后逐步发生打架,打输了一方就报警。若双方在打架中没有明显高低时,我们民警接警后,双方都会说自己有理,若我们说句公道话,一方感觉对自己不利,马上就会与我们民警吵。矛盾就转向我们民警,开始找民警做得不到的地方。我觉得我们值班的也不要怕说公道话。公道自在人心。我感觉打架纠纷,双方争来争去,各说各有理,就是派出所没理。最后就找派出所的茬。

二是案件警。失主财物被盗后,心情肯定是不舒服。有些失主理解我们民警辛苦不会说什么。若遇到不理解的,牢骚、怪话找我们值班民警发涉。我们也只能忍心吞气听着。与其理论也只能落个再找气受。我就接到一个在娱乐场所工作的人因放在宿舍的笔记本电脑被盗,我出警受理后,过了几天,不知他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就打电话给讲他的笔记本电脑找到没有,我就讲我们还在帮你查,没找到。他又讲你们查到什么程度了,我就给他讲我们把勘查的现场有价值的在盘查,我就问他有没什么新的线索提供。他就开始讲怪话。过了几个月后,他在晚上3点钟报警说宿舍进贼了,我到现场经过勘查后,发现他是报假警,我想骂他一顿或把他叫到所里来调查来折腾他,又想到以后我值班时,晚上2、3点又打110叫我出警折腾我,工作性质不同,忍这口气算了。

三是求助警。求助警中一是老人迷路,我接过多次的老人走失警,走失老人大都是有老年痴呆症,说不清自己的名 字,家人姓名、住址、电话等,好不容易找到老人家后,有些家人还感谢你,有些子女不孝的还故意刁难;二是流浪无助警。救助站工作人员一般不到现场,只有我们110接警就要到现场,还有时间要求,我也曾在出警现场听到一些坏心眼的人讲:“有事打110,民警走是咯滚。”我不知道这是在群众中是好印象还是差印象。

四是接一些喝醉酒的酒癫子和精神病人闹事的。在常胜中路的建设银行的家属楼,有一个叫董一夫的吸毒人员,脑袋吸毒时吸坏了,有一次喝醉了酒,就拿了一把锤子和一把菜刀,跑到楼上锤邻居的门,邻居吓得报警说门快锤开了,不得了会杀死人,快来,110派我们出警,我带一根甩棍到现场,走到楼上时看到董一夫时,他看到我们来就讲,不要再上来,并挥锤子和刀。没办法我也不敢靠近,当时是陈所带班,我就打电话给陈所报告,陈所就要我请求市局110支援,市局巡特警来后,带了盾牌和叉子,这样才不伤到自己和精神病人,才把他制服。

三是耐心细致做好值班遗留工作。辛苦一天后,若这天值班警少,我们录警信息和案卷也少,没有后遗症。警多、纠纷多还得忙几天。

几点建议:

一是要深怀一颗爱心。作为派出所值班员,在接处警工作中,应自觉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想群众之所想,给 群众之所需,帮群众之所求,变受理为服务。深刻领悟“执法为民”的深刻内涵,明确自己不仅是执法者,也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落实者。在处理群众报警过程中,既要善于用法,又要学会用情;既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又要与人民群众心换心。充分了解报警群众最迫切、最希望解决的是什么?从而有针对性地处理和解决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

二是要掌握一定的心理常识。作为派出所值班员,如果不了解报警人的心理,仅按照工作规定或规则办事,不注重方法,接处警工作质量就很难保证。懂得一些基本的心理学知识,在出警现场可以稳定报警人情绪的方法,是做好接处警工作的重要保障。

三是注意方式、讲究技巧。一是要避免现场无语言。对当场发生的违法行为,处置民警应尽可能地予以阻止,现场民警应在言语、气势等方面控制现场、稳定现场局面。民警在现场处置过程中要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言语要做到有力、有理、有说服力。语言内容要得当、得体,做到不激化、不定论、先钝化、后处理。先期处置时耐心听取,不随便表态。

社会需要110,110也离不开社会的理解和支持。110现是有求必应,如小区有一棵枯树死了,居民不会叫绿化园林办处理。一个流浪者求助不会打电话向救助站求救。路边有 一个人饿晕,好心人不会向救助打电话。房屋漏水,不会找社区居委会。都会拨打110。最终是落到派出所值班民警身上。派出所值班是110的执行者,派出所苦不苦,警察也有舒服的;派出所累不累,警察也有铁打的。基层派出所的酸与甜只有在派出所工作的人才了解。我们工作的苦与累,就当成为报警人排忧解难,为民服务,助人为乐。

讲的不好请所领导和同事批评纠正。

第四篇:110接处警总结

队员要“强”

这个“强”,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与 业务素质两个方面。首先是政治上要强,就是要有坚定 的立场,有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思想,能够顾大局、识 大体,忠于职守、无私奉献,能虚心好学,不断进取,自我加压,自我完善。其次是业务要强,业务强就是要 真正达到“五知”、“七会”,精通常用法律法规,精通公安 110 业务。因此110 民警要政治素质强一些,业务水平古语“小不忍则乱大谋”、“必有忍其乃有济”就是最好的告 诫,元许名奎更有“百忍成金”之说;借古鉴今,对于我们 队员来说,“忍”字更是具有许多现实意义:一个“忍”字早 超越了原有的一味忍让退避的字面含义,它不仅代表了一 种修养,更体现了我们的处警能力和策略,总结了做好日 常接处警工作务必需要做到 “四忍”:

一、言之忍

在日常的110报警中,民事纠纷占很大比例。民警在 处理民事纠纷一类警情时,最重要的基本功就是要会“说 ”。我们同样也要会“说”三张嘴也比一张嘴有力,特别 是面对激动的纠纷当事人和不明就里的群众时,大家务必 保持思路清晰、口齿流利、不急不缓、竭心尽力、和颜悦 色,牢记“齿颊一动,千驷莫追”的古训,在处警中语言尽 量做到谨慎,这正是所谓的“言辞之忍”。在处警时一是要 注意观察,多听听有经验的民警的意见和主张,虚心向善 于调解的同志学习;二是讲话要慎重,要时刻想到自己的 份,对自己不熟悉或不了解的事情不要在群众面前妄发言 论,信口雌黄,以免造成群众误解。

二、气之忍

刚刚踏入社会的同志,由于经验不足等原因,经常会被 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再加上一些偏激的当事人和不 明真相的群众不公平的指责或刁难,甚至身体上的侵犯,经 常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凭一时之勇,给自己带来不必要 的麻烦。也给所上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时我们更要注意气之 忍,正如孟子言“无暴其气而养浩然之气”。一方面,我们处警 时特别是对待复杂警情时,要做到坚定心智,切记“冲动是魔 鬼”,不滥动气;另一方面我们队员虽不是执法者,但是和民 警一起进行接处警,也是在代表公安机关,行事言语之间应该 透出浩然正气,如果不能忍气而回以粗暴,那就是逞血气之勇 的匹夫了。对于我们而言,气之忍的关键意义就在于遇到事情 要沉着冷静,多思考多分析,轻浮急躁,一时冲动,于人于事 力,于己于组织更无益,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要容忍心中之气确 属不容易,但只要有坚定的信念、清醒的头脑,就不会被一时 之气冲昏了头脑。

三、忽躁之忍

心浮气躁是许多年轻民警都固有的坏毛病,并带有很重的 个人英雄主义色彩,常常出现急功近利反而愈办愈糟的情况。古人云:“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气躁则心浮,心浮则容易疏忽而不加考虑,犯一些低级失误,轻者会出现 错误让人笑话,重者可能会因为一些小事情而毁掉自己的前途。

我们在处理警情的时候,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要时刻 保持高度警惕,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对细微的事情不能 掉以轻心,在处理警情时不能疏忽对细节的处理,比如记录 当事人、证人的自然情况,及时汇报等。切不能急于立功,想一口气吃成个胖子而疏忽了自我保护;二是要能够见微知 著,因小见大,尤其是在控制嫌疑人或者对其进行盘查的时 候,必须仔细注意每一处细节,先期寻找并做好证据的固定 工作;三是在遇到重大警情要克服急功近利的心理,如果头 脑发热就很容易犯错误,在行动之前要三思而后行,稳扎稳 打才能取得胜利。我们要自己做细,辅助民警处好警

四、危变之忍

作为街面上的一线巡逻警力,防暴处突的尖刀力量,许 多警情和突发性事件,特巡警都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其中 不乏一些危险的警情或突发事件。但许多年轻的队员到达现 场后,常常会被眼前的场景所吓倒,出现恐慌,手足无措,其原因有四:一是缺乏足够的思想准备;二是缺少应对的胆 略和智慧;三是心态控制得不好,不能沉着应对,所谓事急 之弦,制之于权;四是由于队员的经验不足。

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如果事先有充足的 准备,遇到任何警情都不会手忙脚乱。因此,新民警在平时 要注意积累,并考虑到方方面面的情况,做到未雨绸缪,有 的放矢。当危变来临之时,现场处置民警要沉着冷静并果断 自信,尽可能多的了解现场情况,严格按照接处警程序,仔 细考虑应变之策,既不能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并充分发 挥团队力量,做到及时排除危险,圆满处理警情。精一些,法律水平高一些,才能胜任这光荣的岗位

第五篇:110接处警规范

九江市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定

(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110接处警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圆满完成接处警工作任务,依据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省公安厅《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及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110报警服务台实行24小时值班,受理公众电话报警、危难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等。

第三条 110接处警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遵循公正、高效、文明的原则,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第四条 指挥中心是本级公安机关警务指挥枢纽,代表本级公安机关行使指挥权。根据领导授权和预案要求,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处警工作中具有直接指挥权、先期处臵权、通报协调权、装备调用权、检查督导权和信息归口权。各单位、各警种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或拒绝出警以及迟报、瞒报、漏报相关信息等。处警单位如认为指挥中心指令有误,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意见,但不得擅自终止或变更指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未被采纳时,必须无条件执行。处警单位和处警民警对指挥中心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有监督权,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提出举报、控告或投诉。

第五条 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实行一级接警。对于一般警情处臵遵循属地管辖原则、就近处警原则和业务管辖原则下达处警指令,处警单位必须执行。

(一)根据辖区划分,指令对案发地有管辖权的单位、警种到现场进行处臵。

(二)根据业务分工和案(事)件的管辖范围,指令有关警种到现场进行处臵。

(三)对管辖权和案(事)件性质一时无法判明的紧急警情,指挥中心有权临时指定受理的部门,被指定的部门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臵。

(四)对有现实危险性的紧急警情,指挥中心不受警种、辖区和业务分工的限制,有权直接向事发地就近的处警单位和民警下达处警指令。

(五)对需要协同作战的重大紧急警情,指挥中心可调集有关处警单位同时赶赴现场进行处臵。

(六)同一处警单位内同时发生多起紧急警情,导致该处警单位警力不足时,应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指派其他处警单位先期处臵,然后移交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浔阳区、庐山区、八里湖公安分局同一处警单位同时发生多起紧急警情,导致该处警单位警力不足时,应及时向分局指挥中心或值班局领导报告,由分局指挥中心指派其他处警单位先期处臵;如遇重大、紧急等情况,由分局指挥中心或值班局领导视情向市局指挥中心报告,市局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指派其他处警单位先期处臵,然后移交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第六条 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应当使用普通话,上班时应着统一服装,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在接处警时应做到:

(一)在110接警电话铃声响三声内接听电话,并主动说:“您好!110×××号为您服务,请讲。”

(二)语言规范,文明礼貌,语速适中自然,语调平稳流畅,服务耐心周到,态度热情和蔼,引导报警群众准确简练叙述事件过程的基本要素(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物、何果等)。

(三)及时向报警人问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案(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报警地点和联系方式,迅速向相关出警单位下达指令。紧急时可先下达指令,再问明具体情况及时通报给处警单位。

(四)按照规范的表格要求,认真做好接报警、指挥调度、处警反馈工作登记,存档备查。

第七条 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臵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110报警服务台应在问清具体情况、地点后1分钟内下达处警指令,对其他的报警、求助和投诉需要公安机关处臵的,110报警服务台也应及时下达处警指令。对无声电话及忙呼电话必须进行反查,若有警情,应立即派警。

第八条 110报警服务台下达指令必须简明、扼要、清晰、准确。处警单位接到指令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立即向110报警服务台报告; 110报警服务台在发令中,对处警单位呼两次三遍,没有应答的视为离岗,并视情给予通报。

第九条 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到突发、重大案(事)件的紧急报警时,应问清案(事)件地点、简要情况,立即指令巡警先期处臵,并通知相关单位,报告中心值班领导,再询问案(事)件的详细情况,根据领导指示及时补充指令。

第十条 重、特大案(事)件、多警种出警的现场指挥,由指挥中心根据市局领导指令,指派现场职务最高的同志负责协调指挥。第十一条 对重大、路面“两抢”案件,作案时间与报警时间间隔较短,嫌疑人特征、乘坐交通工具、逃窜路线等线索明确,有围捕价值的,指挥中心应主动介入组织辖区路面警力进行围捕,并在适当位臵设卡拦截。指挥中心要求相关巡区设卡盘查时,接警单位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

第十二条 为确保通讯畅通、快速反应,指挥中心每周不定时对各分局、派出所、巡警等出警单位、警种进行点名,每月通报点名情况,并将点名结果列入年终110接处警工作评比考核的内容。点名内容(以巡警一号点为例):路面各巡逻单位请注意,指挥中心现在开始点名(呼两遍),一号车、一号车听到请回答(呼三遍),无应答的视为离岗。

第十三条 出(处)警准备。出(处)警准备是指为保证任务完成需要,在现场处臵前,处警单位及民警在思想、警力、车辆、装备等方面所要达到的标准和状态。

第十四条 处警单位接到处警指令后,必须无条件出警,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拖延出警,影响警情处臵。一般情况下,市区5-10分钟内到达现场;对农村或市内较远地区的报警和求助,处警单位立即出警,视距离远近、道路交通和天气状况,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

第十五条 处警单位接到处警指令后一般应派2名以上民警处警。处警民警应按规定着装,佩戴110标识,并随身携带警官证。如携带协警员处警,协警员应着统一制服。原则上负责处警现场指挥调度的指挥员应具备两年以上一线处警经验。

第十六条 处警民警应携带单警装备。必要时应携带武器警械,每组至少配备手枪1支、弹夹2个,配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暴头盔(防弹头盔)、防弹背心(防刺服)等。第十七条 处警单位及民警应保持350兆电台畅通,出警时民警应携带一部350兆手持台用于通讯联络,携带手机作为备用。

第十八条 处警民警应携带必要的现场取证设备和物品,包括物证袋、棉纱手套、镊子、卷尺等物证提取工具;取证笔记本、记录笔、印泥等证言提取物品;物品、文件扣押书等需现场开据的材料;录音笔、录像机、数码相机等证据固定设备。

第十九条 处警民警应随警携带常用的法律文书,包括接处警登记簿、当场处罚裁决书、罚没款收据等。

第二十条 专用处警车辆必须统一外观制式,车顶安装警灯,车内装载警笛、350兆移动车载台、高音喊话等装臵。

第二十一条 专用处警车辆应随车配备常用警械和工具,包括停车示意牌、警戒带、防暴网枪、约束带若干、反光背心、灭火器、救生衣、医药箱、绳索、一次性塑料雨衣、手套、鞋套、塑料头套、拖车绳、打气筒、应急灯、车辆维修工具等,并注意日常维护保养。

第二十二条 专用处警车辆应及时更新、提前检修,保持车况良好、油料充足,工作期间不得挪作他用或搭乘无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 处警民警出警后,如果发现警情不属本单位和本警种的管辖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受理或报请指挥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单位协调移交,接交民警未到达警情现场时,出警民警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各处警单位内部警种(如各县区局的所、队)之间需要移交案件或提供刑事技术支持的,应按规定的程序自行办理。需跨县(区)移交的,可请求指挥中心协调。各类警情的具体处臵工作由接受出警指令的处警单位具体负责,处臵过程中如需请示处臵措施,应请示本单位负责人。

对正在发生的案(事)件,最先到达现场的处警民警不足以制止或者难以控制局面的,应当立即报告单位领导或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应按照工作预案,调集、指挥有关警种、部门赶赴现场增援或者进行布控查缉。

第二十四条 处警反馈是指处警民警在处警过程中,要执行两次汇报制度,随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系,反馈各阶段处警情况及结果,以便调整警力部署和事后备查。具体包括现场反馈和结果反馈。

第二十五条 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应第一时间向发出指令的指挥部门简要报告现场情况;对正在发生的案(事)件,最先到达的处警民警不足以制止或者控制局面的,应立即请求支援。

如现场事态紧急,不及时处臵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并且具备控制条件的,可在控制事态后,再进行报告。

第二十六条 警情处臵完毕或进行现场移交后,处警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将处警情况向各级指挥中心反馈,由本级指挥中心录入处警信息。浔阳区、庐山区公安分局处警单位直接向分局指挥中心反馈,由分局指挥中心录入处警信息。市区其他单位直接向市局指挥中心报告处警结果,由指挥中心录入处警信息。

第二十七条 各县区(分)局、各警种及处警单位,要定期对本单位、部门的接处警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考核单位及民警主要依据之一。指挥中心、纪检、督察等部门,要不定期对各处警单位、各警种的处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处警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处警差的、不负责任的单位或民警,给予通报批评并提请主管机关予以相应处理,限期改正。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市局指挥中心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各县区(分)局、各警种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接处警工作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九江市公安机关110接处警部分警情和

问题处置方法

一、刑事案件类报警处置

(一)盗窃案件:

1、问清发案地点,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被盗物品情况,并告知报警人保护现场,迅速指令辖区派出所或治安部门出警。

2、遇到犯罪嫌疑人被群众控制在现场时或报警人称嫌疑人可能还在现场作案的,应立即就近调动警力抓捕。

(二)诈骗案件:

1、问清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被骗的时间、地点及被骗财物,根据案情通知辖区派出所出警或利用三方通话将报警人电话转至辖区派出所。

2、对犯罪嫌疑人藏匿地点明确的,直接指令巡警或辖区派出所出警处臵。

(三)抢劫案件:

1、对正在进行抢劫的案件,问清案件发生的准确地点,立即指令巡警或派出所出警处臵。

2、对案发后报警的案件,要问清案发地点、时间、受害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简要经过,指令刑警或辖区派出所处臵,重大和情节严重的案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3、对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的,同时通知120急救中心及相关警种到现场进行急救、处臵。

4、对抢劫车辆的报警,要问清被抢车辆的牌号、车型、颜色、抢劫时间、逃跑方向、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并立即用350兆电台通播部署堵截,同时通知辖区派出所与报案人联系受理案件。对报警时间拖延过长的,已经或可能跨市、区逃跑的应立即向上一级110指挥中心汇报或沿线110指挥中心通报,请求协查堵截。对装有GPS定位的出租车被抢应立即启动GPS定位终端系统指挥调度。

5、对驾车进行抢劫的,应问清犯罪嫌疑人所驾车的基本情况及逃跑方向,立即用350兆电台通播部警堵截。已经或可能跨市、区逃跑的,应立即向上一级110指挥中心报告或沿线110指挥中心通报,请求进行协查堵截,并通知辖区派出所与报案人联系受理案件。

6、接到在长途客车上进行抢劫的报警,如犯罪嫌疑人仍在车上,要问清长途车的牌号、型号、行驶的路段、方向,迅速指令就近派出所和沿途公安机关进行堵截。对犯罪嫌疑人已下车的,问清下车地点、人数及特征,及时通知附近的公安机关进行搜捕。

7、接到持枪抢劫的报警,在问清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和发案时间、犯罪嫌疑人是否开枪、有无人员伤亡、是否看清枪的型号、犯罪嫌疑人特征的同时,快速指令巡警、派出所、刑警、交警等出警围捕、设卡堵截,并告知出警民警注意安全,立即报告值班领导。

8、接到金融系统和重点要害部位被抢的报警,要问清案件发生的准确地点,指令就近警种、辖区派出所、刑警赶赴现场围捕,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如犯罪嫌疑人已逃离现场,要问清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方向、所乘交通工具等情况及犯罪嫌疑人的特征、人数,据情部署警力设卡堵截。

(四)爆炸案件:

1、问清发案地点、爆炸现场基本情况,在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的同时,指令巡警、辖区派出所、刑侦部门警力赶赴现场,并视情通知消防、交警出警。

2、若有人员伤亡,及时通知120急救中心。

(五)杀人案件

1、问清杀人现场的准确地点,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及现场的大致情况,并告报警人保护好现场,立即指令刑警、辖区派出所出现场,并根据案件等级,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2、对犯罪嫌疑人明确,逃离现场时间不长的,应向报警人或知情人问清嫌疑人体貌特征,是否乘座交通工具及逃跑大致方向,应先行指令有关力量和卡点追捕、堵截,并指令刑警、派出所等警力出现场。

3、对杀人犯罪嫌疑人还在现场的,立即指令就近警力赶赴现场实施抓捕,同时指令刑警、派出所出警。

(六)绑架案件

1、问清嫌疑人数、作案工具、被绑架的人数、案发地点,指令巡警出警,嫌疑人携带武器的,告知巡警注意安全。

2、报警人发现正在行驶的车辆上有人被绑架的,问清嫌疑车的车型、牌号、颜色、逃窜的路线、方向、大概位臵后,报告值班领导,并用350兆电台通播方式指令辖区交警、巡警进行围堵、相邻辖区交警、巡警向嫌疑车辆行驶的路线靠拢,并在适当位臵设卡拦截。

3、受害者亲属报警称嫌疑人索要赎金的,应告知其注意保密,以保证人质安全,指令辖区派出所与报警人联系。

4、受害者逃脱后报警的,问清报警地点与案发地点,若两地相距较近的应指令案发地派出所或巡警出警;若报警点与案发地相距较远,由报警点辖区派出所先受理并负责移交。有人员受伤的,应通知120急救中心。

(七)强奸案件

1、问清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告受害人保护现场及物证,通知刑警或辖区派出所派警处理。

2、对犯罪嫌疑人还在现场或藏匿地点明确的,应立即指令辖区派出所或巡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

3、强奸案件已发生多日的,建议报警人尽快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

(八)劫持人质

问清案发时间和地点,了解人质的身份、人数及犯罪嫌疑人的人数、凶器、交通工具、逃跑方向、体貌特征等情况,在立即报告领导的同时,指令派出所、巡警先期出警,并根据领导指示调度指挥相关警力妥善处臵。

(九)敲诈勒索

建议报警人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处理。情况紧急的,应立即派警到现场处臵。

(十)拐卖人口 问清被拐卖人的基本情况,通知辖区派出所民警进行工作。

二、治安案(事)件类报警处置

(一)上访闹事阻断交通的:

1、因拆迁、下岗等问题到党政企事业单位上访、闹事或在公共场所非法集会游行堵塞交通的,应问清参与上访闹事的人数、形式、目的,游行的人数、路线,集会人数、地点、内容及堵塞交通的地点等情况,立即报告领导,启动相关预案,并根据领导指示调度警力前往处臵。2、110报警服务台要随时将调度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二)因医疗、交通事故等发生围攻当事人的:

1、问事件地点、原因、人数和现场的基本情况,据情派警前往处臵。

2、人数较多的要同时通知当地派出所或者治安部门协助处理,处臵过程中及时调度情况。

3、事态严重的,派警同时要立即报告领导,根据领导指示处臵。

(三)打架斗殴的:

1、询问打架斗殴的地点、人数、是否持器械,对正在发生的,应立即派警到现场处臵。

2、有人员伤亡的,应通知120前往。

3、发生斗殴已多时,一方已逃跑,被害人在医院就诊的,通知辖区派出所前往调查了解案情,依法处理。

4、对斗殴一方已逃跑,另一方在案发地报警的,如无人员伤亡,建议报警人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

(四)街头聚众围攻殴打事件的:

指令巡警或者派出所先期到达现场,必要时指令其他警力出警。

(五)发现在公交车上或公共场所用扑克牌等手段骗取群众钱财的: 指令辖区派出所或公交公安局出警处臵。

(六)政府其他执法部门人员在执法时被打的: 应迅速指令辖区派出所到现场,协助其依法执行公务。

(七)公共场所发生拥挤并有人员伤亡的:

1、指令巡警、派出所出警,作好疏散救援及现场调查工作。

2、对人流量大的复杂路口,指令交警出警,对过往的车辆进行疏导指挥。

3、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值班领导。

(八)精神病人滋事的:

1、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行为在场人员无法制止的,问清地点后派民警前往处臵。

2、对持器械的,派警的同时,提醒出警民警携带相关警械,注意安全。

(九)醉酒者在饭店等公共场所滋事的: 问清地点后,立即派警到现场处臵。

(十)集体食物中毒的:

1、向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指令辖区派出所先期出警,迅速联系就近医院进行抢救,组织安排抢救伤员、调查取证工作。

2、视情指令治安、刑警出警。

3、向卫生部门通报情况。

(十一)报警人遭受电话滋扰的:

1、可以引导事主到当地电信部门申请骚扰电话追踪业务,为下步处理固定证据。

2、如果是单位接到以爆炸等手段或个人接到以人身或重大财产损害相威胁的恐吓电话,要根据情况派警处臵,情况严重的,立即报值班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和领导指示处臵。

(十二)报警人受信件滋扰的:

1、如信件有污辱诽谤内容,告事主拿信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2、信中如果有威胁恐吓内容,要根据情况派警处臵,情况严重的同时报值班领导。

三、治安灾害事故类处置:

(一)打110报火警: 利用“三方通话”向119报警。

(二)打110报交通事故:

1、一般事故,通知交警部门出警。

2、重、特大事故,派警的同时报告领导,必要时通知119、120到场救助。

(三)反映水、电、气、热、油等事故:

1、一般性事故,告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提供有关部门电话。

2、情况紧急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及时派警处臵,同时报告领导,通报有关部门。

(四)反映某地出现有毒气体泄漏、山体滑坡、地面塌方等灾害: 问明情况并速报告领导,同时启动相应预案,根据领导指示进行处臵。

四、纠纷类报警处置

(一)因经济、债务等问题引起纠纷:

1、向报警人解释公安机关不允许插手经济纠纷的有关政策规定,告其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裁决;

2、如果双方已发生殴斗,要立即派警前去处臵。

3、如果一方绑架、劫持人质,要立即派警,同时报值班领导。

(二)邻里间因通水、通行、通风、占地等生活琐事引起纠纷:

1、可告其找居委会、村委会、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找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解决,问题严重可通过法院裁决。

2、如果双方发生殴斗,要立即派警。

(三)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纠纷:

1、可劝其以亲情为重协商解决,也可告其找当地村委会、居委会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

2、如双方发生殴斗,要问清地点及简要情况,立即派警处臵。

(四)劳资纠纷:

1、告知其找当地劳动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解决。如果当事人想通过调解或仲裁解决,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对调解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因劳资纠纷发生殴斗,要立即派警处臵,群体事件要报告领导。

(五)因交通问题引发纠纷:

1、要按照管辖范围立即通知交警或辖区派出所处臵。

2、对于由此引起斗殴的,要同时就近派警处臵。

(六)顾客在消费中因对商家服务或商品质量不满与商家发生纠纷:

1、告知找商家的领导出面解决,如解决不了的可引导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或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也可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2、如顾客在店内无理取闹,或店方对顾客造成侵害,或双方已动手殴斗,要立即派警处臵,防止事态扩大。

五、求助类处置

(一)外地人被盗、被抢、被诈骗,身无分文无法食、宿、行而求助的:

1、告其与家人、亲友联系解决,本人联系有困难的,帮其联系。

2、对于求助人多方联系无结果的,可引导其与民政部门联系,寻求帮助,并提供联系电话。

3、对确有困难求助110的,可引导报警人到附近派出所请求帮助。

(二)走失人口:

1、引导报警人持走失人的近照,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外地人走失的,到暂住地派出所报案。

2、视情用350兆电台通播辖区公安机关及相关警种协查。

(三)捡到弃婴:

1、向求助人解释清楚公安机关管辖权限,告求助人将弃婴送民政部门处理,如群众不便可帮助联系民政部门。

2、如群众坚持要求出警的,应通知辖区派出所出警。

3、如民政部门拒收,应报告当地政府(市长热线)协调,或先委托群众暂时喂养(费用可与委托群众协商),再由民政部门联系收养人,确定收养人后让收养人给予喂养人一定的补偿。

(四)房门打不开:

1、如果群众无紧急情况,建议群众与亲友或专业修配锁人员联系解决(可在严格审查、管理的前提下,在社会上确定几名专业开锁人员,需要时介绍给求助群众,但同时,必须解释好是非警务活动,要合理收费)。

2、紧急情况(如室内有病人、婴儿或开着煤气等,不及时开门可能出现险情时),应立即派相关警力处臵。

(五)有人溺水:

要立即派警赶到现场打捞溺水人员,并根据情况通知120前去救治。

(六)有人轻生:

1、迅速问明情况,派民警前去救助,并根据情况通知120前去救治。

2、如报警人声称自杀的,要耐心劝导,根据劝解情况确定是否派警到现场处臵。

(七)有人煤气中毒:

要尽快问明(或查明)地址,立即出警救助,并提醒报警人打开门窗或将中毒者抬至通风处,同时通知120前去急救。

(八)发现楼房内漏水:

1、告其立即关闭总阀门,并找房屋所属的物业管理部门解决。本人联系有困难的,可帮助联系有关部门。

2、如漏水情况严重,或老人、儿童、病人独自在家及其他急需帮助的情况等,应立即派警前去帮助处理。

(九)在公共场所丢失物品:

1、告其到当地派出所报失,由派出所帮助其查找。

2、如报警人知道遗失的物品是谁拿走,并已找到该人,但该人拒不返还物品,应派警到场协调处理。

(十)在出租车、公交车上丢失物品:

1、对在出租车上丢失物品的,可告知报警人到出租车管理部门寻求帮助。

2、如遗失在公共汽车、长途车上的,告其找公交公司或长途汽车公司帮助查找,也可以到所在地或当地公安部门报失。

3、如遗失的是贵重物品或保密材料,应立即派警,必要时可请上级指挥中心协调沿途公安机关帮助查找。

(十一)有急重病人请求救助:

1、告诉报警人打120求助,并注意做好解释工作。

2、如群众已打过120,但没有得到帮助,且确实有困难或情况紧急,要立即通知民警前往救助,并同时设法通知120前往救治。

(十二)发现有人暴病死亡:

通知辖区派出所前去保护现场,并安排侦技人员勘验。确认因病死亡的,由辖区派出所查明死者身份,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善后事宜。

(十三)外地游客迷路向110问路:

1、问明情况,对路线比较明确的,可电话告知路线。

2、路线复杂但无危险的,可建议其乘出租车带其到达目的地。

3、情况特殊确需帮助的,调度附近警力前往帮助。

(十四)假冒、伪劣产品使群众利益受损:

问明情况,请其到工商部门处理并告诉其投诉电话:12315。

(十五)反映建筑噪音扰民、商店等公共场所音响器材音量过大等问题:

1、首先讲明此类噪音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管辖,没有设立此部门的县市区由环保部门管辖。建议群众向工地负责人提意见,或引导群众向主管部门反映,并提供投诉电话号码。

2、如群众反复找有关部门无效,坚持要民警到场,可酌情派警到现场协调处理。

3、如果群众正在与施工人员发生冲突,应立即派警处臵。

(十六)汽车报警器扰民:

1、问清具体情况,引导群众自己寻找车主解决。也可记下车号,向辖区派出所反映,酌情处理。

2、如长时间无故鸣响,可以根据车号向车管部门查明车主,通知车主尽快前往去处理。

3、如无法联系车主,应向群众耐心解释,取得群众理解。

(十七)道路上发生车辆抛锚:

1、如影响交通,应问清地点后派警前往处臵。

2、如不影响交通,可建议报警人拨打汽车抢修电话,并提供电话号码。

六、举报线索类处置

(一)举报有人传销和变相传销:

1、问明情况,做好记录,转经侦部门处臵。

2、告当事人经侦部门的联系方式,有其他情况可以直接和经侦部门联系。

3、如有被传销组织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需要解救,及时通知经侦部门和派出所处臵。

(二)举报有人贩卖盗版、淫秽光盘或违禁书刊线索:

1、如反映情况是正在进行的,要立即派警。

2、如反映情况是经常出现的,将情况通报当地公安机关或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查处。

3、如群众举报制作、印刷、批售淫秽、色情制品及盗版、盗印非法出版等线索的,可引导群众向治安部门举报。

4、如群众坚持向110反映,应详细记录,报值班领导后交主管部门处理。

(三)群众举报卖淫嫖娼、赌博或吸毒线索的:

1、如反映的情况是正在进行的,要立即派警。

2、如反映情况是过去经常出现的,及时通知治安部门和当地派出所或缉毒部门。

(四)群众反映某地治安秩序混乱:

1、问明情况,详细记录,向分管领导汇报,通报有关业务部门。

2、向群众解释好公安机关在此方面所做的工作,同时表示感谢。

(五)反映“三乱”问题:

1、涉及公安的,通知督察部门到现场了解情况。

2、涉及其他部门的,可引导当事人向当地政府反映。

七、投诉民警处置

(一)反映民警违纪:

1、对正在发生的,问清情况后,立即通知督察出警。

2、对以前发生的,要认真记录,问明举报人联系电话,及时将群众举报情况书面通报纪委或督察部门,处臵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3、对举报非本地警察在当地违法的,通知督察部门出警,并根据情况通知该民警所在单位。

(二)群众打110后,对民警晚到或现场处臵不满,再次打110的:

1、对民警晚到投诉的,要认真记录,同时立即联系出警单位,了解情况,督促尽快到现场。

2、当事人对现场处臵不满,要调度其他警力到现场处臵。

3、对没有正当理由,达不到出警时限要求的,要报告领导,按程序调查处理。

(三)群众对基层派出所处理的具体案件不满:

可引导其向处理案件派出所所属的县区分局督察部门反映,并主动提供电话。如群众坚持要求处理的,可简要记录,转督察部门处理。

八、咨询类处置

(一)对如何办理户口、身份证、暂住证、护照、驾驶证、车证、车辆过户等涉及公安业务的咨询:

能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答复不了的,引导群众向有关业务部门咨询,并提供电话号码。

(二)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能范围的咨询:

向群众讲明所咨询的事情属于哪个部门,并尽可能提供电话号码。

九、其它类处置

(一)蓄意打110滋扰的:

1、对该人提出警告后挂机,如该人反复拨打110进行滋扰,可根据查出的该电话所在位臵,通知就近警力前去依法处理。条件许可的,可启动报警台“骚扰电话限制”功能。

2、对精神病人打110滋扰的,在听出该人是精神病人后,不要与其纠缠,告其不要再打110后挂机。如果该人在家中多次拨打,可反打电话找其家中监护人加强对病人的看护,防止其干扰110的正常工作。

3、对学生经常骚扰110的情况,与学校或教育局协调,加强教育管理。

(二)群众报在外地发生案件的:

1、对已发生的案件,告知其为便于破案或及时处理,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

2、如是正在发生的情况,应详细记录,并通报案发地公安机关。

(三)盲流人员在公共场所乞讨的: 应问清地址及人数,及时通知民政部门。

(四)医院反映情况的:

医院反映发现有刀伤、枪伤或死因不明的病人及交通事故中受伤的病人的,立即派民警前往了解情况。

(五)群众抓到小偷和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问明情况,立即派警到现场处理

(六)发现无名尸体:

指令辖区派出所出警并保护好现场。

110接处警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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