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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主要事迹材料
编辑:心上人间 识别码:124-498667 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 2023-06-01 06:33:06 来源:网络

邵阳市宝庆公证处主要事迹材料

我公证处在市局党委的指导下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帮扶下,紧紧围绕“为社会稳定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宗旨,充分发挥公证、法援的职能作用,确保法律援助质量。并将法援工作作为本处的首要工作之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工作:

一、制定相关法援规定,加强法援服务意识。

1、处内制定了法援工作的具体内容,在年度考核、工作绩效都做出明确规定。

2、设置了法援专用通道,安排人员轮流限时承办,完毕后由承办员将法援案例通报全处,使法援意识深入人心。

3、业务委员会设置了法援专用经费,用于保障法援公证取证、协调的开支费用。

4、出台了法援减免范围,残疾人、低保户、困难群众主动减免,本处累计减免二十万费用,均由主任进行审批制。

5、我处注重对全处人员的纪律观和道德观的教育,使得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增强,主动服务、热情服务、上门服务,推行规范服务用语,在执业中思想更加端正,诚信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公证与法律援助的社会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援助意识。

我处对公证与法律援助有关知识的宣传,取得了好效果。

1、12月4日“法制宣传日、3月28日“公证法宣传日”等节假日开展法律宣传日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援助咨询,运用海报宣传老弱病残、妇女维权、职工工伤帮扶等相关政策,重点对老人、家庭困难人员等通过以案说法,现场说教的方式,达到解决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2、本处为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每年九月九日“重阳节”开展免费为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的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一般活动时间至少四天以上。每年办理遗嘱公证30余件,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实现提供了法律保障,并预防家庭财产纠纷。

3、我处积极与法援中心在全区城乡开展了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公证宣传、法律援助教育活动,还利用黑板报等形式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共发放资料1000多份,受教育人数达万人,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援助和公证方面的认识。

三、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公证为群众服好务。

我们在办公证中,对一些特别困难的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由专人负责接待工作,收集相关资料,符合法援减免条件的,制作书面材料向主任审批,从而方便了当事人,提高了工作效率。

案例一、父母双亡后遗留在我市中心的住房一套,继承人为三姐妹,老大、老二考虑到老三身体残疾且没有工作,二人均自愿放弃住房的继承权,由老三一人继承。我处受理后并为其办理了放弃继承权声明及继承权公证,我处按照规定对其减免后,公证费还需交二千多元,老三的一听就哭了,自己生活也困难,全靠二个姐姐救助,在此情况下,我处工作人员陪同其到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全免其公证费,老三知道后很激动,说政府政策好,现在老百姓办事越来越方便、越来越人性化了。

案例二、一村民张某向我处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及委托公证,经了解,张某的儿子在广州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现遗留有一子未成年,张某的儿媳叶某也是残疾人,卧床多年不起,张某家庭十分困难,雪上加霜,本处与法援中心志愿者内部联动,及时为一位行动不便的低保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但又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继承公证的费用,遂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并审核材料后,考虑到叶某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我处工作人员与法援志愿者,共同来到叶某家中为其办理公证法律援助。受援人及家属对援助中心与公证部门的联动配合、快速提供的便民服务和帮助给予了高度肯定。

总之,经过全体人员的努力,二年共办理援助案件数量130件,共提供法律咨询1260人次,主动减免公证费二十余万元。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跟社会的需求和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差距较大。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

湖南省邵阳市宝庆公证处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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