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地方志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以来,建邺区地志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为载体,服从、服务于全区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资政、存史、教化的重要作用,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启动《建邺年鉴(XX)》组稿、编纂工作
年鉴编纂是地志办一项常规工作,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为使《建邺年鉴(XX)》能够客观真实地记载好建邺区XX年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所发生的重要事件和所做的重要工作,充分展示建邺的特色和亮点,我办今年早启动、大投入,于2月中旬拟定编纂计划、确定相关负责人员,并通过区政府协同办公网向全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关于<建邺年鉴(XX)>组稿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建邺年鉴(XX)》编纂工作。
在编纂过程中,我办一是向区政府申请资金和自筹资金相结合,继续采用全彩全色印刷,加大年鉴彩页篇幅,充分利用《建邺年鉴》这个载体和平台,向全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展示河西新城建设发展的日新月异和各条战线杰出人物的风采。二是面向性组稿和针对性约稿相结合,通过转发文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各组稿单位组稿,同时根据编写需要,向个别单位、个人另行约稿,保证年鉴内容的全面性。区地志办人员还主动到组稿单位催稿,并及时与各组稿单位就年鉴撰写工作进度、年鉴条目设置、条目撰写等进行交流和沟通,对撰写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商榷,使年鉴撰稿人员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要求,加快撰写进度,确保年鉴的时效性。三是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努力打造精品年鉴。区地志办人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年鉴稿件的要求和特点,认真把握各单位报送的第一手资料,严格把好第一关。同时,制定稿件上报规章制度,完备组稿建立相关手续,上报的年鉴稿件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阅,确保年鉴稿件的真实、全面。四是与时俱进,充分体现区域特色,在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上下功夫,在特色栏目上求创新。为体现特色、增加亮点,《建邺年鉴(XX)》在往年条目框架的基础上,暂定新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和“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三个类目,力求做到门类齐全、分类科学、信息密集、资料详实、编排有序,切实提高依法编鉴水平,充分发挥年鉴的资治资政这一重要作用。
今年4月初,《建邺年鉴(XX)》组稿工作顺利完成。截至5月底,年鉴一稿编撰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完成建邺区《江苏省志·市县概况》初稿编写及修改工作
根据市志办《关于做好<江苏省志·市县概况>编纂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于XX年下半年组建编纂班子,制定编写方案,指定撰写人,并开始收集相关资料、图片。为使《建邺区概况》既能够全面地反映区情区况,同时又能体现建邺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我办相关人员在广泛阅读区情史料的基础上,根据我区改革开放以来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有针对性地查找资料,并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提供数据资料。区地志办主任亲自把关,对稿件内容进行修改和审核。
《建邺区概况》初稿于今年2月初完成。3月,我办安排编写人员参加市地志办组织召开的市、区县概况编写情况交流会,并根据会议要求和意见,进一步明确编撰体例,对初稿进行修改。截至3月底,《建邺区概况》初稿修改工作已完成,并上报市地志办。《建邺区概况》修改稿字数控制在5000字,资料基本来源于《建邺区志》、《建邺年鉴》、建邺区政府网站,以及区地志办保存的其他文史资料书籍,如《建邺风物选粹》、《回眸三十年——那一个个瞬间》等。在总体布局上,设七大类,大类下分小条目;在时间节点上,一般记录1978年和XX年的史实、数据,中间选择几个时间节点加以对比,个别在1978年没有数据记载的情况,则将起始时间略作调整;在具体内容上,设“现代服务业”、“特色旅游业”、“河西新城区”等条目,力求体现建邺区特色。
[page]
(三)推进部门志、街道志编纂工作
编纂街道志、部门志是一项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文化基础事业,也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一项系统工程。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发挥地方志工作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资政、存史、育人”以及为中心工作、大局工作、民生工作服务的功能和作用,区地志办于XX年2月先后启动区建设局、区文化局、区档案局、江心洲街道等四家单位的部门志、街道志编纂工作,这在建邺地方志史上是一个新的突破。
今年以来,我办多次召开部门志、街道志推进会,对编纂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法,结合部门、街道实际情况,帮助确定编纂大纲,并讨论志书修改情况,商议出版事宜。截至5月底,《建设志》、《文化志》、《档案志》、《江心洲志》四本志书已基本完成初稿。
(四)做好资料长编编写相关准备工作
根据市志办《关于做好地方志书资料长编编写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办认真开展相关工作,为新一轮地方志书编纂做好资料准备:一是充分认识做好资料长编编写工作的意义。资料长编既是志书编纂的基础、考证的依据,又是比志书更具原始性和资料性的资料汇辑,对志书编纂和志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保障人员、经费到位。XX年10月,组建编纂班子,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戴航任组长的资料长编编写领导小组。三是制定方案,保证编写工作按序时进行。建邺区资料长编主要搜集、撰写我区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时间上限原则为1999年(即上一轮志书的下限),下限为XX年,编写工作拟在XX年上半年完成。四是加强学习,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地志办举办的资料长编编纂培训班,提高业务能力。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举措
1、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建设。继续深入各部门和街道,加大对《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的宣传力度。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要求,建立有利于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一纳入、五到位”,真正做到依法修志。
2、完成《建邺年鉴(XX)》编纂、出版、发行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年鉴编纂、出版、发行工作,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请教有关专家,加强与年鉴供稿者和年鉴使用者的联系与沟通,切实提高年鉴资料服务领导、服务社会和存史的价值。
3、提升修志用志主动服务中心的能力。与相关街道和社区联系,开设讲坛、故事会及征集民间传记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让地方志走进百姓、走进社区,创新工作载体,拓宽工作渠道,做到修志为用。
4、加大资料征集力度。依据《南京市地方志资料征集办法》,采取捐赠、复制、交换等方法,积极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广泛征集包括历代旧志、新编志鉴以及见证历史变迁的图照、实物等地方志资料,为充实区地方志库及地情研究打好基础。
5、推进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在做好修志编鉴的同时,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和投入,大力加强地方志网站、地情数据库和方志馆的开发建设工作。通过方志资源开发成果的数据化,建立地情数据库,不断提高地方志公益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6、启动资料长编编写工作。根据《办法》“每5年组织编写地方志书资料长编”的规定,在组建编纂班子的基础上,完善资料收集、整理,制定目标有序推进。
第二篇:地方志办公室工作总结
地方志办公室工作总结
一、做好《XX市志》和《万源年鉴(202_)》的发行工作,《XX市志》是一部精品佳志,自202_年发行以来,社会各界反响一直很好。全国方志系统及社会各界有关人士通过购买或交换志书与我办进行交流和借鉴。每位新上任的县级领导都要到我办索取市志,根据志书中自然环境、土地资源、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翔实资料,熟悉了解万源区域地情,指导工作,真正发挥志书资治政鉴的功能。全面完成《万源年鉴(202_)》的发行工作,让各级领导干部群众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万源202_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变化情况,使《万源年鉴》真正成为领导决策的参考书、专家研究的资料书、能人创业的指导书和百姓办事的工具书。
二、编纂出版《万源年鉴(202_)》
《万源年鉴》实行一年一鉴制。年初,印发了《万源年鉴(202_)》编纂方案。各乡镇、市级各部门非常重视,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及时上报年鉴资料。年鉴编辑部分工协作,主编负责全局,责任编辑分管部分,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守住清贫清苦,埋头苦干,完成初稿、送审稿交付领导审定,根据领导审定意见进行修改,再送出版社校审、付印,年底将出版发行。
三、出版发行点校版乾隆《太平县志》
整理旧志是地方志工作者的一项重要职责。为传承文明,继承历史文化,加强万源文化建设,202_年初,市委、市政府同意由我办整理、点校、重印乾隆《太平县志》。为了完整、精准地记录这段历史,让现代人读懂旧志,我办以严谨治学的态度和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前往四川大学图书馆、四川师范大学图书馆、省图书馆、XX市图书馆查阅大量资料,采用了各种工具书及各种历史典籍,对旧版乾隆《太平县志》进行了句读标点的点校和大量的文辞注释。通过一年多的艰辛努力,终于今年9月付梓刊印出版发行。
乾隆《太平县志》点注出版发行后,反响很大。新浪、新华、新民、中新、人民、凤凰、川新、四川新闻等多家网站进行了公开在线发表。《中国地方志》、《巴蜀史志》、《达州日报》和《达州晚报》相继发布了该部志书的发行消息。社会各界有关人士陆续向我办索取。
四、编纂地情书籍《万源掌故》
地情文献资料是地方志书重要的一部分。编纂地情资料书籍《万源掌故》是我办今年重要的业务目标任务之一。该项工作自启动以来,各位编辑不辞辛劳深入乡镇各地,负责收录各地关于历史人物事迹、典章制度、制度沿革等史实资料,业务股同志负责编纂。现初稿完成90℅,后期再继续收集资料,进一步让该书内容更加充实完美。
五、启动编纂《白沙XX区志》
“白沙XX区”是1978年至1993年独立的县级行政区划(域)。按照志书编纂体例,志不越境,在两轮修志工作中,《万源县志》和《XX市志》都缺少民国时期至1993年几十年间的现白沙镇历史。为了完善万源境内各地区域地情,全面记载各阶段万源历史全貌,我办今年新增业务目标任务,启动编纂《白沙XX区志》。目前,已启动编纂《白沙XX区志》工作,拟定了编纂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着手开展收集资料工作。
六、对乡镇志、部门志、专志的业务指导、审查验收
《永宁乡志》、专志《罗文小学校志》、《XX市人大志》出版发行;《XX市公安志》、《白沙镇志》完成送审稿进入审查验收阶段;《井溪乡志》、《石塘乡志》审查验收合格即将出版发行;《XX市茶叶志》初稿完成进入校审阶段;《XX市林业志》、《XX市商务志》、《大竹镇志》等正在积极编纂中。
七、完成《达州年鉴》和《四川年鉴》“万源部分”资料报送
按照《达州年鉴(202_)》和《四川年鉴(202_)》编纂方案要求,根据市政府安排,年初,我办积极开展向乡镇及部门收集资料和编纂工作,按时按质完成《达州年鉴(202_)》和《四川年鉴(202_)》“万源部分”的资料报送工作。
八、做好地情资料的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
认真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始终把档案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目标管理,常抓不懈。6月份,根据资料室搬迁的契机,加强了档案资料室软硬件建设。一是添置了档案柜、除湿通风器等硬件设备。二是软件建设上,进一步加强对文书档案、万源志书(市志、乡镇志、部门志、专志等)、年鉴等业务档案的管理,按省二级档案标准整理、立卷、归档、入室,做到依法治档,全面完成归档,应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率达到100%。顺利通过202_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二级复查和档案工作行政执法检查。
地方志书、年鉴等是一地地情资料,地方志办公室是一地信息资料中心。我办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和占有资料的优势,积极开发利用方志资料,对前来咨询和查阅资料的各位同志做好热情周到的讲解和服务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不时来我办咨询和查找资料出处,如宣传、“两办”、畜牧、民宗、政法、供电、林业、旅游、教育等部门为上报项目查阅资料,我办给予大力的支持和配合。特别为重点项目“巴万高速道路的勘测”、“XX市十二五林业规划”、“西安铁路局主办的发扬红军精神系列活动”、“红色旅游考证”、“万源建市20年成就展”等工作,提供了大量翔实的资料,为建设幸福万源,推动万源经济社会的大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真正发挥了地情资料存史、资治、教化功能。
第三篇:地方志办公室半年工作总结
地方志办公室半年工作总结
202_年以来,XX区地志办围绕地方志工作重点,结合群教活动的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以“干好本职工作、服务五区建设”为目标,及时推进各项工作。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区志正在完成最后的材料核实工作。202_年7月,《XX区志(1991~202_)》顺利通过市志审验委员会验收。按照验收会精神和区领导指示,区地志办及时开展增补内容搜集和再次修改工作。至今年4月,已形成约100万字终审定稿清样。全书有卷目30个、类目195个、条目963个、照片63张、图11幅、表格167张。今年初,XX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XX区志(1991~202_)》出版发行,1月28日,市政府以成府函〔202_〕13号文件批复:“同意交付出版,公开发行”。但在再次核实材料时,发现有任职干部名字用同音字错误和任职次序颠倒及职务不统一的问题。目前,我们正在给有关单位发函做最后的材料核实工作。(二)完成202_卷《青白江年鉴》出版。根据年鉴编纂要求,今年1月,我办完成了《青白江年鉴(202_)》最后审校工作,于2月底完成了印刷出版工作,并及时向区级领导、部门、社会团体、乡镇(社区)等免费赠阅300余册。同时,于今年3月完成了202_卷区年鉴编纂任务分解,目前已基本完成原始资料的搜集,正开展初稿修改工作。
(三)完成《成都年鉴》组稿。按照副区长白涛批示和市年鉴编纂要求,开展202_年卷《成都年鉴》青白江部分的撰稿工作。于5月完成编撰、审校工作,形成8个条目4000余字初稿,并搜集了多张反映全区亮点的图片,6月经区领导审签后报送市年鉴编辑部,全面完成组稿工作。(四)《花园村志》形成送审稿。《花园村志》是我区村志编纂工作的试点项目。在区地志办的指导和清泉镇党委、花园村委的组织领导下,已形成了20余万字的《花园村志》送审稿。目前,区地志办正按照志书编纂要求和《XX市志》行文规则、志书出版相关规定,对送审稿进行全面审读。
(五)启动《十八湾村志》编修。结合群教“走基层”活动,积极联系帮扶基层单位,指导服务好城厢镇《十八湾村志》编修:一是积极推动《十八湾村志》编修,今年1月,协助该村召开动员会、组建编辑部、拟定篇目等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学习培训,开展志书基本知识培训,为村志编辑部送去《志书编纂实用手册》《成都史志》《青白江年鉴》等编纂教材及地情资料,进一步提高编修人员编纂水平。目前,《十八湾村志》已完成篇目设置,正开展基础资料的搜集。
二、存在问题
(一)村志编修未顺利推进。在村志编修过程中,部分单位存在认识不够深、推进缓慢的现象。虽然对多个单位进行了村社志编纂动员,但真正推进的却很少。针对上述问题,我办将加大对国务院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以确保我区地方志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专业编修人员短缺。修志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很高的工作,不仅要求修志人员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有极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更重要的是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专业知识。而目前地志办修志人员普遍半路出家,加之工作清苦、辛苦、艰苦,修志人员特别是临聘人员待遇低,有能力的不愿来,来了的积极性也不高,影响了修志的工作质量和水平。下半年,一方面积极争取区上增加临聘人员指标,尽可能选几个有专业知识、文字功夫强的人员充实队伍;另一方面挖掘现有人员工作潜力,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做好地方志工作。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一)工作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区十次党代会及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坚持“传承文化基因,接续成都文脉”的工作理念,加快推进第二轮志书、年鉴编纂工作,深入实施资料年报制度。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为契机,服务现实,主动有为,为开创“五区”发展新局面积极努力!(二)工作任务及重点
下半年,我办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抓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是抓好第二部区志出版。按照中指组《地方志质量规定》和《四川省第二轮市县级志书出版印刷规范》《XX市第二轮区(市)县志书出版意见》等文件要求,在市志办的指导和关心下,进一步把好志书质量关,并会同区招投标办公室做好招投标和出版发行等工作,力争完成出版工作。
二是编好202_卷区年鉴。加强全区年鉴队伍培训,开展业务指导,推动全区年鉴质量上新台阶。按照一年一鉴的编纂要求,改进采编机制,完成202_卷区年鉴的编写、出版和发行工作,力求突显区域特色和时代主题,增强其资政的有效性和即时性。
三是组好省年鉴稿。按照省年鉴要求,组织人员开展202_年卷《四川年鉴》青白江部分的组稿工作。多渠道搜集文字及图片资料,核实相关数据,力求突出反映全区202_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取得的重大成绩和特色亮点,按时间进度完成文字和图片资料的编辑、审校和上报工作。
四是修好乡村社区志。以编修村(社区)志记载我区农村和城镇的发展变革,保留乡村历史文化。认真指导好全区首部村志—《花园村志》编修,力争年内完成出版。通过《花园村志》编修试点工作的完成,推动《清泉学校志》和城厢镇《十八湾村志》等的编修,力争修出一批反映本土特色的代表志书。
五是做好地情资料编辑。认真编辑《XX区情》,力求反映我区各行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取得的重大成绩、特色亮点,及时辑录成册,为续修区志辑存资料,为社会各界快速了解青白江提供平台;同时向区级领导、乡镇部门、社会团体等免费赠阅。(三)实施措施
一是围绕区委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对党的十八大和区十次党代会以来区委领导全区人民开创“五区”发展新局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青白江的伟大历程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积极主动地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服务,为广大干部群众的社会实践提供借鉴、启迪,为推进XX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努力。
二是继续挖掘、充实和完善XX区新时期的地方志资料,统筹做好方志资料征集、整理、编撰、利用及与区(市)县方志学习交流等工作,实现资源共享。
三是建好地方志队伍。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方志干部队伍。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加大业务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区各界对地方志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全区地方志系统编修水平,推动区志、区年鉴、部门志及乡村社区志等编修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群教活动的开展,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精神,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运作。完善《202_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见》,明确责任分工,班子成员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分管工作紧密结合,全面部署和落实。
第四篇:县地方志办公室工作总结
县地方志办公室工作总结
县地方志办公室工作总结,县地方志办公室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地方志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结合新时期地方志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编史修志,存史资治,加强对部门志、专业志工作的指导,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积极探索和实践新时期地方志工作的发展途径,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地方志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加强学习,搞好办公室自身建
设
志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创新方式,突出特色,立足实际,注重实践,认真组织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全体干部职工有意识的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各级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掌握和熟悉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思想进一步解放,对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提高,搞好地方志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更加科学,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同时,结合新时期地方志工作的实际,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对地方志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了队伍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年内,共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地方志工作业务培训学习1次,参培人员5人;单位领导参加云南省地方志主任会
议1次,参加云南省地方志工作理论研讨交流1次。
二、发挥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开创地方志工作的新局面
一年来,志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民族文化特色大县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出好作品,出精品”的目标,科学调度,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
1、续编《景谷县志》工作进展顺利。编修地方志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文化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业务量大,时间跨度长。为充分发挥好地方志存史、资治、教化功能,确保《景谷县志》既能够让大家进一步了解景谷的历史发展进程,又能为现在以及今后的管理者、服务者提供决策参考,县志编纂委员会及办公室加强领导,科学组织,强化保障,切实做到了“一纳入、五到位”,即:把修志工作纳入景谷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的任务中,让修志工作为
经济发展提供详尽的文史资料,为县委、县政府工作提供全面的决策参考,实现领导、机构、经费、队伍、条件“五到位”。志办认真做好资料收集、完善篇目设置等各项工作,千方百计采取措施解决审读志稿中存在的未按程序编纂、不符合志体要求、部门特色不突出等问题,严格把好志稿质量关。年内,已基本完成《县志》初稿审核工作,完成志稿初编22篇,完成编辑总纂100多万字。
2、加强部门志编纂工作指导。一年来,志办按照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加强对各部门志编纂工作的指导。全面完成了《景谷交通志》、《经济和商务志》、《农村信用联合社志》的审稿和批复工作。年内,累计完成审稿150多万字,完成部门志审稿3部,指导完成部门志撰稿提纲拟定1部,完成了《经济和商务志》出版发行工作。
3、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业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按照中央、省、市地方志部门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各类资料上报工作。年内,志办按照云南省政府和普洱市政府的要求,分别向《云南年鉴》编辑部、《云南小康年鉴》编辑部和《普洱年鉴》编辑部等上级部门报送县情资料4份,向县委办提供资料1份,完成了《云南省志·政府志》景谷篇的撰稿工作,组织参加市委安排的普洱改革开放30年景谷篇的撰稿工作。累计完成撰稿任务7份8万余字。
三、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工作机制的创新
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承诺”和“行政问责制”等四项制度,工作作风不断改进。
1、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为确保史志的可读、可信、可靠,志办坚持深入基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部门、民风民俗、走访知名人士等调研活动,倾听干部、群众对地方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与编纂人员进行业务探讨和交流,掌握地方志工作的第一手资
料,以真实记录景谷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充分反映景谷自然概貌、风土人情、民风民俗。年内,志办克服办公条件落后、工作经费紧张等困难,深入各乡和地、县属各部门指导地方志资料撰写及调研等共8次,修改和协助部门撰写资料100余份。
2、廉洁自律、团结干事。严格执行和遵守中央、省、市、县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抵制拜金主义和个人享乐主义思想的侵蚀;通过观看电教片、听报告、报刊杂志宣传学习等形式,严格遵守“五个不许”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维护班子权威,讲政治,顾大局,讲团结,严格办事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公务员“八条禁令”等有关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制度,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严以律已,宽以待人,维护志办的团结,虚心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年内,组织召开干部职工
会议19次,接待来访来信50余次,接待读志用志和撰稿人员90多人次,开展部门横向交流2次。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人民政府推行的行政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树立政府机关的良好形象,志办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和《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服务承诺》,坚持文明办公,秉公办事,实行干部职工挂牌上岗制度,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信守承诺,坦诚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认真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全体干部工作职责作明细分工,工作责任到人,做到任何工作都有人做,任何干部都有事做。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问题。一是组织班子和干部职工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等方面力度不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志稿的修改和编审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部门志编纂工作的指导方面还存在不足。三是读志用志服务工作和县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上下级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联系等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对地方志工作在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宣传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五是单位工作经费严重匮乏,办公条件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原因。一是县志办领导班子不健全。目前止,县志办只设1名副主任主持工作,工作担子较重。二是续编县志的工作经费不落实,县志编纂工作难以正常展开。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工作经费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规定,县志办于
3月向县人民政府呈报了《县志》编纂经费报告,至今尚未落实。三是办公条严重滞后,难以适应现代修志工作的需要。四是志办工作人员进修、学习机会很少,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年十月二十九日
第五篇:三台县地方志办公室
三台县地方志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建立公正透明的旅游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管理体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三府办发〔202_〕2号)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县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方志政务层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和县方志工作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方志办层面的主要政府信息:
1、方志办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方志办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方志办工作规则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4、方志办重点工作
5、方志办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6、关于本县方志工作主要情况
8、方志办人事任免
9、旅游局“十大惠民行动”工作情况
10、其它需公开事项
具体政府信息可参见方志办编制的〘三台地方志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范围
〘三台县地方志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作为主动公开方志政府信息范围的主要依据。〘目录〙将会根据政府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
(三)公开形式
〘目录〙及三台地方志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采取网上公开的方式。
网址:http://stta.uqc.cn/
方志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地址:三台县地方志办公室
咨询电话:0816-5333090传真号码:0816-5333090
通信地址:三台县梓州干道16 号
邮政编码:621100
电子邮箱:stx2b-ok@126.com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此外,方志办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开栏等公共媒体公开方志政府信息;
2、公报;
3、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其它形式。
(四)公开时限
按照〘条例〙规定,自202_ 年5 月1 日起,方志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公开形式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利用主动公开以外的方志政府信息,可以填写〘三台县方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方志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县地方志办公室(三台县梓州干道16 号)申请获取。
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目录〙将会根据政府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属于该目录内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向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的,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自202_ 年5 月1 日起在正常工作日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三台县地方志办公室。
咨询电话:0816-5333090传真号码:0816-5333090
通信地址:三台县梓州干道16 号
邮政编码:621100
电子邮箱:stx2b-ok@126.com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依申请公开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向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三台县方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三台县地方志政务网站(http://stta.uqc.cn/)下载电子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它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政府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政府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部门确定政府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发送到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电子邮箱。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方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方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方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当面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亲自到机关、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程序。
3、申请的办理
首先,审查。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其次,答复。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部门根据下列情况分别答复:
(一)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依法不属于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五)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4、提供政府信息
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一)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当场提供;
(二)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不能当场提供政府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三)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5、收费标准
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收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可以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下列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政府信息;
(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政府信息;
(三)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政府信息;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
法活动或者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政府信息;
(五)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监察机关或上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