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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青苔石径 识别码:44-771417 村干部个人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3-10-27 06:29:33 来源:网络

第一篇:镇村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镇村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天组明电〔 〕 号《关于认真开展村干部考核评议和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精神,保证我镇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村干部考核评议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评对象

在规定职数范围内的在职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可不作为考评对象。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察村干部任职以来,尤其是 年换届以来的现实表现情况,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考评方法和程序

1、村干部述职。召开由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参加的述职评议会,村“两委”班子成员在会上进行述职。

2、民主测评。村干部述职后,组织与会人员对现任村班子及其成员、镇村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测评,测评票由镇统一制作。

3、个别谈话。安排所有在职村干部、部分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村民组长逐人谈话,全面了解每个村干部的现实表现。

4、形成考核材料。根据考核评议及考核组自身平时掌握情况,对考评对象进行综合分析,确定考评等次(一般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并逐人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四、工作分组及时间安排

各村(社区)包村负责人为考核组组长,并由考核组组长指定一到两名镇工作人员作为考核组成员。各村(社区)的考核工作要在7月5日前完成。考核结束时要将考核测评汇总表(含确定的考评等次)、每位考评对象的书面考察材料复印一份交镇组织部门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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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镇、村干部工作考核目标

XX镇2012镇、村干部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XXXX”发展思路,充分调动镇、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发展壮大村级经济,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2012年对镇、村干部实行绩效考核。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共八项,总分100分(月考核)

一、新农村建设(19分 考核部门:村镇站、民政办、经管站)

(一)“洁净乡村”工作(7分 考核部门:村镇站)

1、环境卫生(5分)。①有卫生管理制度或有卫生公约;②有垃圾桶;③有兴建垃圾处理池;④有卫生保洁员;⑤有定期收集清运垃圾。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亮化工程(2分)。村原有路灯50盏以上并有维护使用的,给2分,50盏以下按比例给分,有新增10盏以上的奖0.5分,10盏以下按比例给分。

3、布局规划。有全村或中心村布局规划设计,且经上级有关部门审定合格的,奖1分。有兴建村级文体广场的奖2分。

(二)民政工作(6分 考核部门:民政办)

1、遗体火化率(3分)。火化率达100%的,给1分,如辖区内出现土葬行为的,全年考核一票否决。

2、殡葬管理(3分)。辖区内无非法占用土地建坟、非法买卖土地建坟或者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建坟的,给3分;被投诉1宗到镇的,不给分;被投诉1宗到县以上的,不给分且倒扣2分。

3、骨灰管理。有兴建公益性公墓山或骨灰楼的(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奖2分。

(三)农村经济管理(6分 考核部门:民政办、经管站)

1、村级财务管理(3分)。会计、出纳人员健全,原始单据审批手续完善,即(按财务管理规定原始单据每张要有经办人、证

明人、审批人签名),执行好村财务管理制度,并实行每季度末按时到镇经管站结账的,给3分,不按季度结帐的,此项不结分。

2、村务公开(3分)。(1)设有固定统一标准的村务公开栏的,给3分。(2)检查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或未进行“阳光村务”公开的扣2分。(由民政办和经管站考核)

二、国土资源管理(8分 考核部门:国土所)

1、农田管理(3分)。认真做好农田保护区的管护工作,耕地面积稳定,对各种私买私卖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及时制止并上报的(含全部地类建筑物)的给3分,瞒报一宗扣1分。

2、调处土地纠纷(1分)。能及时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的,给1分,造成群众越级上访(含上网、信件、电话)的每宗扣0.5分,扣完为止。

3、地质灾害预防(2分)。及时准确报告地质灾害灾情,加强巡查,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抢险救灾和治理工作的给2分。发生地质灾害不按速报要求报告的一宗扣1分,扣完为止。

4、非煤矿山资源监管(2分)。对关闭的石场加强巡查,监管到位的,给1分,发现偷采行为的一宗扣0.5分,新开采一宗扣1分。

三、林业工作(15分 考核部门:林业站)

(一)森林防火工作(7分)

1、森林防火宣传(1.5分)。防火期没有播放广播,或本辖区无张帖宣传标语,该项不给分。

2、村级护林员管理工作(1.5分)。发现该村护林员有缺岗现象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森林火灾(4分)。当月发生1宗30亩以下的一般山火,扣4分。当月发生1宗30亩以上(不含30亩)的较大山火或当月发生2宗以上(含2宗)一般山火或毁林案件的为当月考核为不达标。

(二)森林资源管护方面(8分)

“土锅炉”的,给2分,发现一宗扣1分,扣完为止(由安委办、派出所负责考核)。

(五)蓄水工程(2分)。当月无发生山塘、水库崩塌等安全事故的,给2分,否则不给分(由水管所负责考核)。

(六)交通安全(2分)。做好水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且车辆船舶证照齐全保养良好的,给2分,船舶存在问题的,发现一宗扣1分,无证驾驶船舶的扣2分。(由公路站和派出所负责考核)

(七)食品药品安全(3分)。能积极做好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工作(含机构、会议记录、制度、宣传、检查、报告等工作)的,给3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由食安办负责考核)。

(八)以上各项工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的,一宗扣5分;发生严重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整项不给分,且当月考核不达标。

六、党风廉政建设(5分 考核部门:纪委办)

(一)廉政情况(3分)。无发生干部党员违法违纪的,给3分,否则不给分。

(二)日常工作(2分)。能按时、按要求完成镇纪委布置的工作,给2分,否则不给分。

七、计划生育(15分 考核部门:计生办)

按计生办考核实绩给分,考核合格的村给15分,考核不合格的村不给分且当月考核不达标。

八、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中心工作(8分 考核部门:党政办及相关部门)

按镇党委、政府规定的时间完成中心工作任务的(扶贫“双到”、农村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给8分。

考核方式及考核工作组。

一、实行月考核与年终总考核制度相结合。

1、考核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类。每月考核总分达85分以上且社会稳定工作、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林业工作(即一票否决项)考核达标的,当月考核为达标。如考核总分达85分以上的,

第三篇:XX镇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XX镇村干部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村干部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我镇干部工作水平, 形成有效的村干部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增强村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我镇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促进我镇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衡量的原则。

第三条 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作风务实、注重实绩原则;

(四)群众认可、倾听民声原则;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六)管人与管事相结合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

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村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教育、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村工作的所有干部,包括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及工作人员。

第二章 选拔任用

第六条 基本原则。选拔任用村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作风务实、注重实绩原则;群众认可、倾听民声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原则。第七条 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事业心和责任心强,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带头创先争优,群众公认度高;工作能力强,有较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善于处理各类矛盾;工作务实,热心村工作,能够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二)年龄及学历条件。无村干部工作经验的竞选者,男不超过40周岁、女不超过35周岁,文化程度在高中(中专)以上。在镇村企业担任领导、民办教师、退伍军人或涉及群从工作年龄可以放宽到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现任村干部继续参选无年龄和学历要求。

第八条 选任渠道。从现职村干部和镇直机关工作人员中挑选一批素质高、群众公认的同志担任村主要干部;将优秀的大学生村官聘用到村“两委”中。

第九条 选任方式

(一)“两委”班子的选任。一般通过民主推荐(选举)、组织考察、党委票决、集体讨论研究、公示等程序选拔村干部。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一般要经过“两推一选”(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和党内选举)方式产生。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按照《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民主选举产生。

(二)聘用干部的选任。村工作人员的选任坚持“德才兼备,作风务实、群从认可”原则。各村因工作需要进人时,在职数允许范围内,要向镇党委申报,镇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经一定程序通过后方可录用,办理有关人事手续,建立人事档案。

第三章 教育培训

第十条 村干部教育培训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次培训的原则。村“两委”班子一般由镇党委负责培训,聘用干部一般由村负责培训,村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由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各村党支部书记原则上每个月要组织村全体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如遇特殊 情况,可做适当调整。组织集中学习时,要登记到会人数,并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要宣布学习内容,围绕主题开展讨论并归纳讨论意见。

第十一条 教育培训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作风教育和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增强村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 教育培训方法。主要采取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定期培训、参继续学习教育及外出考察学习。

第十三条 鼓励村干部参加农村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村主职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

第十四条 各支部要建立学习教育登记本,并保存相关学习资料,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 会议制度

(一)村书记一般每月组织“两委”干部召开一次以上工作会议,讲评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下月工作,研究重大问题等。讨论研究重大问题时,必要时吸收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

(二)召开会议必须有记录。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十六条 值班制度

(一)村干部无特殊情况要坚持上下班,法定工作日内都要安排干部在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值班。

(二)村要有轮流值班安排表,明确值班人员。值班村干部的姓名、联系电话要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显眼位置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并做好详细的当日值班记录。

(三)值班村干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为群众提供政策或有关业务咨询;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做好上级交办和有关事项。

(四)村干部在值班期间必须准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值班村干部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先自行协商好替班人员,再经村“两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离岗。

(五)遇重大节日、突发性事件和特护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准擅离职守。

第十七条 请假制度

(一)建立健全村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因事需要外出离开黄州,请假1天以上的需经镇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并履行请假手续送党政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请假,假期满后,应及时到准假领导处销假报到。村副职干部、委员、村聘用干部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或因事外出不超过一天的,要向村支部书记请假,3天以上的要向镇党政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二)村干部旷工或者因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参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辞退。

(三)要建立请销假登记册,严格考勤登记。村书记、主任的请销假由镇直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村其他干部请销假由村负责,专人负责登记管理。

(四)请销假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年底将组织检查考评。第十八条 服务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对象来中心咨询或办理业务,承办人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告知办理程序、办理手续、办理时限。对不予受理许可的要一次性告知全部理由。违反规定,能一次性告知清楚而未告知清楚,致使服务对象多次往返,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二)服务承诺制度。群众办事时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服务态度做到和蔼、热情、文明、礼貌。服务环境达到办公场所明亮、整齐、清洁、美观,业务标识牌准确完整,办公物品放置有序,便民设施完好。服务质量做到正确解答问题、准确办理业务,限时办结手续。

(三)推行限时办结制。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于确有特殊情况要 求尽快办理的,应按规定和程序在保证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尽力在其请求的时限内办理。限时办结应保证工作的质量,不能因时限上的要求而降低工作质量。

(四)责任追究制度。对来办事者不予理睬或态度不好者,经发现、举报,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对故意拖延时间或对办事者不负责任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村干部,经核实,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群众反映较大、意见较多的村干部,连续两次违规者,调离岗位。

第十九条 干部监督制度

(一)加强村干部监督,特别是村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重点监督上级党委、政府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遵纪守法情况、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服务、联系群众情况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建立健全以党组织议事规则、社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和述职述廉、村委会定期通报、报告工作的民主监督制度,不断完善“五议五公开”工作法,按程序对社务、财务实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参与村建设的积极性,对不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的村干部,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五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 考核原则。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注重实绩原则;民主测评与上级组织考核相结合原则。

第二十一条 考核对象。主要包括对村“两委”目标责任考核和村干部、工作人员的目标责任考核。

第二十二条 考核内容。主要是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重点考核村“两委”班子及干部履行职责、主要业绩、廉洁自律和群众满意度等情况。了解掌握村干部、工作人员完成阶段性中心任务、处理突发事件的现实表现。镇每年初结合工作实际和目标任务,对考核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十三条 考核时间。一般每一次,集中在年底进行。第二十四条 签订目标责任书。镇党委每年要与村“两委”和村干部、工作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具体目标、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和违诺责任。目标责任要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开。村“两委”及“两委”班子成员的目标责任书报镇党委备案。

第二十五条 村“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

(一)镇成立考核组,对村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主要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个别谈话、民意调查等方式进行,一般每年底进行。

(二)考核实行百分制,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称职,70-79分基本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班子不得超过村总数的20%。

第二十六条 村干部及聘用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一)考核方式。实行百分制,按完成目标责任情况占60%、民主测评得分占40%的比例计算,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其中,民主测评中镇直镇领导班子测评占20%,部门测评占10%,村测评占10%。综合得分=履职情况得分×60%+测评得分×40%。

(二)考核程序。由镇成立村干部考核小组到村进行考核。基本程序:

1、查阅工作业绩佐证资料和现场;

2、村干部进行述职述廉;

3、组织会议测评。测评对象为村干部及党员代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群众代表,人数不少于30人。

4、进行个别谈话。根据个人述职情况,调查工作业绩是否属实。座谈对象为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群众代表,人数不少于20人。

(三)考核等次。共划分为4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90(含80分)为“称职”,70—80(含70分)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村干部村人数不得超过该村总人数的20%。

第二十七条 考核结果运用

(一)村“两委”班子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当年考核为优秀的班子给予一定的奖励;考核为基本称职以上的,干部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考核为不称职的,全村干部发放70%绩效工资。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全村干部发放50%绩效工资,将对班子进行调整,诫勉主要负责人。

(二)村干部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对当年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绩效工资110%发放;考核为基本称职以上的,绩效工资100%发放;考核为不称职的,绩效工资70%发放。年终考核等级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不得参与当各级各类先进评比。对考核连续两年为不称职的,应及时调整,并停发当年绩效工资。对于表现突出的村干部可优先考虑各类先进评比、参选“两代表一委员”、提拔任用。

(三)考核中的几项具体规定

1、实行一票否决制。因被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610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村支部书记及主任和分管负责人应确定为职称以下等次。

3、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的村干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3、连续两年被考核为不合格或评定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第二年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4、政令不通,拒绝贯彻执行上级工作任务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十八条

村干部届中调整考核,可参考村干部考核方式和程序进行,在此基础上增加镇党委票决、集体研究讨论、公示等程序。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组织办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XX镇村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谢谢镇村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

(2013年3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南郑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试行)中所指的村干部,包括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班子成员,村聘用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村党支部是村级各个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民自治是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自治;党支部支持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

(一)村党支部书记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带领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强村级经济实力,帮助、指导农民增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尽快改变本村面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的目标。

2、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五好”目标,抓好本村党建工作,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壮大农村党员队伍,努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带头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负责村、组和村办企业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6、领导村民委员会、村经济组织、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综治、治保、计生等组织,支持和帮助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7、切实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8、能很好的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日常工作及临时性事务。

(二)村民委员会主任职责: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村民遵守和执行。

2、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执行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健全服务体系,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和协调工作,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生产、供销、信用、消费、合同定购等形式的合作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3、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4、负责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发展教育事业,普及科技卫生知识,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5、教育村民依法履行服兵役、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应尽的义务。抓好综合治理,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促进村与村之间、村民之间的团结互助。

6、按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定,负责依法筹集生产资金和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所需费用,管理好本村财务,实行村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

7、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执行村民会议决定和村规民约、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并及时向镇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建议。

8、能很好的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日常工作及临时性事务。

(三)、村监督委员会主任职责:

1、在村党组织领导下,配合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集体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

2、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有权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村务会议,对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公开内容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定期和不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

3、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的,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5、对违反村务管理相关制度做出的决定、决策和报销单据提出修正建议,村委会须就具体事项进行复议或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

6、本村五分之一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委会未在法定时间内启动罢免程序的,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可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

7、协助镇党委对村两委成员开展民主评议和考核工作。

8、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第三章 工作报酬及福利待遇

第四条 村干部的报酬由县拨付、镇补贴、村自筹等形式组成。县财政局划拨到基层财政所,财政所根据镇党委的考核意见,定期直接发到村干部个人账户。其中报酬分为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两部分,基础报酬占报酬总额的70%,绩效报酬占报酬总额的30%。

第五条镇补贴部分实行以奖代补,每年年终通过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给予不同等次的补助。考核优秀的予以奖励,不合格的予以处罚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六条各村可以在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的情况下,视本村经济状况从集体经济纯收入中提留5~10%作为村干部固定补助。

第七条考核结果适用

1、考核结果与村“三委”干部评优评先挂钩。考核结果以每年各村经济社会目标综合考核结果为准:综合考核排名后3位村的村“三委”干部,取消各种评优评先资格。

2、考核结果与村“三委”干部的报酬挂钩。考核结果以每年各村经济社会目标综合考核结果为准:综合考核为优秀的村,该村干部领取90%的绩效报酬;综合考核为良好的村,该村干部领取70%的绩效报酬;综合考核为合格的村,该村干部领取50%的绩效报酬;考核为不合格的村,该村干部不得领取绩效报酬。

3、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管理使用挂钩。考核为不称职的,由镇党委提出黄牌警告,连续两年被黄牌警告的,要向镇党委作出书面检讨,并提出整改方案;经整改后,第三年考核仍不称职者,是党(总)支部委员的,由镇党委免去职务;是村委会成员的,由镇党委和村党组织提出意见,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按法定程序罢免;是村聘用干部的由镇党委提出意见,村委会解聘。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试行)由中共谢谢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五篇:村干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王寨镇201*年村干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村级工作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镇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和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村干部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促进全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特制定该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增强村干部队伍的宗旨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依法办事、维护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为重点,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培训,大力提高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农村工作水平,促进特色产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思想保证和人才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新一轮、大规模的村干部全员培训,使村干部政策理论水平、民主法制意识和宗旨意识有大的提高,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培训时间:201*年10月21日-10月23日,共3天时间。

四、参加人员:党委成员、各镇直单位负责人、全体村干部。

五、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10月21日、10月23日三天,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见附表)

1、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以创先争优为契机,开展村级党建工作和村党支部书记履职的素质、作风、能力以及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2、以掌握农村常用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依法办事、民主管理、廉洁自律、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计划生育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3、开展现代农业,农业生产的发展态势及总体规划,农村财务管理、民主理财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为确保培训质量,镇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许成伟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刘路、彭冬梅同志任副组长的村干部专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振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两委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好培训工作。

附: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表

村干部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表

时间

部门

讲课人

培训内容

10月21日上午8:00-9:30

镇党委

许成伟

培训动员大会

10月21日上午10:00-11:30

镇委组

织部

胡振华

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村级的党建工作

10月21日下午14:00-15:30

王寨村总支书记

王炳爱

我村是如何开展新农村建设的10月22日上午8:30-10:00

镇党委

彭冬梅

村干部如何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10月22日下午14:00-15:30

镇党委

魏 强

村干部管理考核细则及村级财务管理条例

10月23日上午

8:30-10:00

镇党委

郝朝廷

农业生产的发展态势及总体思路

10月23日下午 14:00-15:30

镇党委

郝朝廷

家禽养殖技术

镇村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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