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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编辑:寂夜思潮 识别码:44-772800 村干部个人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3-10-28 00:53: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红土崖镇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需要,建立一支高效、务实、廉洁、勤政,有志带领农村群众共同致富的村干部队伍,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吉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范围:现任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成员村级其他配套组织成员和村级后备干部。

第二条 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奖惩、使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 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基本形式:镇党委、政府管理村“两委”其他成员和村级后备干部;规范选拔配备、规范教育培训、规范民主监督、规范工作目标、规范工资奖惩;镇村对村干部工作业绩有考核职责。

第二章 培养、选拔、任用原则

第四条 村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3)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4)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6)依《党章》和《村委员会组织法》办事原则。

第三章 合理配置村干部职数。严格根据党员数量、人口数量及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规定村“两委”干部职数。村党组织成员职数:党员数量50人以下配置3名,书记1名、委员2名;党员数量50人以上配置5名,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村委会成员职数: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配置3名,1001到1500人的村配置4名,1501人以上的村配置5名。村级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原则上由村“两委”干部兼任。第四章 任职条件

第六条 村干部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领导,具有民主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有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收致富能力,有较强为民服务的意识、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捉好群众工作、促进社会和谐能力,有以大局为重、真抓实干、务实工作的精神。

2、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廉洁奉公,公道正派,有群众威信。懂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知识,能够把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3、村干部具有两年农村工作经验,农村党组织成员必须具备2年以上党龄,特别优秀可放宽年限。原则上农村干部应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特殊情况经组织部、民政局批准可适当放宽,新进班子成员原则上应具备中专以上文化。

4、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对农村工作有卓越贡献、连任6年以上、身体健康的,经镇党委提出,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认定,年龄可放宽致;对新提名、未曾连任的年龄原则上在52周岁以下;其他“两委”成员任职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拟新进班子成员年龄原则上一般在45周岁以下。社干部年龄原则上控制在58周岁以下。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查处、调查的; 2、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行政纪大过以下处分不满一年的; 3、到撤消党内或罢免行政职务后,不满两年的; 4、到党内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内权利后不满两年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或处理不满三年的; 6、搞宗教、封建迷信和派性活动的;

7、曾任村干部但任职期间政绩平平,过去和现在群众基础都较差,民主评议中不称职达到三分之一以上或 称职以上票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两推一选”中村民代表推荐票少于50%的; 8、到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 9、释放不满5年的;

第五章 职责任务

第八条 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的全面工作,领导村委会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执行党员大会决定;

2、定期主持召开党组织委员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研究部署本村党的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研究部署本村党的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计划、规划;

3、负责各村班子建设,协调好村“两委”关系,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负责对村、社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支持和督促他们完成工作任务;

4、抓好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治保、调解等群众组织建设,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

5、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落实日常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组织实施“五位一体”激励法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6、抓好本村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行党务公开,督促落实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7、领导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第九条 村委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主持村委会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村民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村民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负责向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3、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负责制定并实施本村发展规划,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它经济,做好本村的生产服务和协调工作,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依法管理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大额财务支出和集体项目发包,土地、山林、荒滩、矿产资源、江河湖泊处置等必须经村党组织研究同意,方可提交村党员与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4、对村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积极发展本村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宣传普及科技知识,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5、督促村民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依法开展自治活动,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工作,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调解民事纠纷,促进家庭邻里和睦,维护本村稳定;

7、自觉接收党组织的领导,积极把村党组织的决议变为群众的实际行动。建立并落实好村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促进班子廉政勤政建设,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8、负责村部的日常管理和维修、改建等事宜,保证村部正常运转。

第十条 其他村干部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村“两委”成员的分工,认真负责地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务。第六章 培养选任

第十一条 培养途径。主要是通过“智能”工程、省内大中专班以及各级培训班等方式进行。学历教育培训:(1)选派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到省内院校进行有针对性的学历教育。(2)组织现职村党组织书记参加村级干部学历教育函授班学习。(3)组织参加吉林农业大学等大学白山函授站的学习。理论技术培训:(1)每年举办1次村级干部培训班或研讨班,以提高时政理论水平和工作技能。(2)到外地发达地区考察学习,拓宽视野,增强实际工作能力。(3)每季度以会代训1次培训村干部理论和技能。实践锻炼:(1)企业代培。安排后备干部到经济效益好、综合实力强的企业挂职锻炼,有针对性地提高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2)发达村代培。安排后备干部到先进村挂职锻炼,提高领导农村经济工作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3)领导代培。对村级干部及后备干部有重点地安排镇、村领导代办,全面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4)专项锻炼。责成村干部后备在限期内解决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培养其综合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第十二条 选任途径。村党组织书记可在本村、本乡镇辖区内选拔(1)本地选任。在本地主要是从转业退伍军人党员、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双向培养”所确立的党员后备干部、“双带”能力强的优秀党员中选任。“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项目培养的大学生,条件成熟时可列位党员发展对象,培养成村党组织书记接班人。(2)下派挂职。对村党组织书记能力不强或本地没有合适人选的村,从乡镇机关、站所选派干部到村任职。(3)横向调整。把强村副书记、后备干部横向调整到弱村任党组织书记。把现任村书记交流到平行村任职。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上级党组织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信任度投票,重点讲评,对书记予以免职、降职或交流,对主任启动罢免程度。

1、责任心、进取心不强,胸无招法,致使村集体经济增长和村民年收入连续两年在全镇排位处于后五位的(以农业部门数据为准),或连续两年经济发展停泄不前的; 2、不科学民主决策,给村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不服从乡镇、村党委组织工作安排,不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4、严重失职,引起群众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脱贫任务或新农村建设阶段性任务的; 7、不能完成帮带任务的;

8、“ 两委”长期矛盾尖锐,班子闹无原则性不团结的;

9、年度党员和村民代表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30%以上(含30%)的;

10、两年内未发展党员的,下派任务内未培养合格接班人的;

11、村集体未发展党员的,下派任期内未培养合格接班人的;

12、有贪污、受贿等事实违背《党内监督条例》的。

第十四条 不能配合村主要负责人工作,政治、业务素质没有明显提高,不认真研究工作的后备干部,取消其后备资格。

第十五条 乡镇农经站负责每季度对村干部财务审计1次,审计结果要在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上公布。审计同时要对各村集体经济纯收入进行核定,作为村干部奖金部分发放依据。第八章 待遇

第十六条 村干部工资由“定额补贴”和“奖金”组成。定额补贴从财政转支付资金中支出,由农村税费改革方案确定,奖金禁止占用村级管理经费,奖金发放实行“逐年递减法”,与当年村集体经济纯收入增长部分挂钩,经营性收入为村集体经济纯收入,纯收入不含资产资源处置收益、土地征用补偿、林地补偿、荒滩荒水和江河湖泊处置收益金。

享受工资和离岗生活补贴的村干部严格控制在村“两委”成员内。其他社干部和聘任制的临时用工一般实行补贴制,补贴标准由村“两委”联席会议提出,交由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九章

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 建立村干部和后备干部档案,专人负责管理,逐步使村干部档案管理规范化、系统化。第十八条 现任干部档案主要包括履历表、自传、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表、工资审批表、学习培训表、年度民主评议结果、考察材料、奖励或处分登记材料、职务任免等有关材料。后备干部档案主要包括后备干部登记表、考察材料、培养措施、工作记录、年度考核材料等内容。离任干部档案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具备乡镇批准离职后享受待遇的文件等内容。第十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镇党政办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乡镇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镇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全面提升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泰委发„2009‟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的暂行意见》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规范村干部的培养、选拨、任免、考核、奖惩等办法,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勤政、廉洁、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

三、本暂行办法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由镇、村两级共同组织实施。

第二章 村干部的培养、选拔及管理权限

一、拓宽村干部选拔任用渠道

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双推一选”、“公推直选”、村民委员会“双直选举”或“无候选人直选举”以及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等方式,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打破地域、身份、年龄、资历、职业等界限,采取“选”、“调”、“派”、“聘”、“考”等多种形式,大胆选拔和启用各种能人担任村干部。

1、“选”。即,从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出创业回乡人员、农副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中选拔。

2、“调”。即,在全镇范围内对所有村的人才资源进行整合,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其他村干部异地任职,加强 1

村干部的横向交流、锻炼培养,实现村与村之间的“能人”交流与优化。

3、“派”。即,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拔一些优秀的年轻同志下派到村任职。

4、“聘”。即,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有计划地选聘一些热心农村工作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二线”、退休干部担任村干部。

5、“考”。即,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各类人才到村任职。

二、明确管理权限,规范任免手续

认真执行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任免干部。

1、村党组织书记管理由市委组织部负责,镇党委具体实施。换届时,通过“公推直选”方式产生;届中,经履行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后由镇党委讨论决定并办理任免手续。党组织书记调整、实绩考核、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或备案。

2、村委会主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和程序,进行选举和罢免。

3、其他村干部的任免必须事先报镇党委研究,经履行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后,由镇党委讨论决定并按规定程序履行任免手续。

4、按照泰委发„2003‟133号《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组干部精简缩编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严格控制村干部职位和职数。各村未履行组织程序,不得自行决定村干部的任免和新进人员的使用。

5、鼓励交叉任职,经联社主任职位由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兼任,但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不得兼任村会计。未任职的村“两委”委员不在村干部序列。

6、对新任命或选举产生的村主要干部,由镇党委书记进行任期谈话;村一般干部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任前集体谈话。

三、除选任制干部外,村干部的选拔使用一般应坚持以下原则、程序和方法。

1、原则:坚持条件,注重村干部的结构、比例;注重实绩,且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开拓创新,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

2、程序:(1)民主推荐;(2)组织考察;(3)考试、测评;(4)公示;(5)录用。

3、方法:新任村干部一律实行试用制度,原则上为试用期一年,试用合格后,由党委研究正式任命。

四、加强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1、按照村“两委”班子中至少配备一名女干部和一名30岁左右及以下年轻干部的要求,通过组织推荐、公开选拔等多种渠道建立村后备干部人才库,数量至少要达到与在职干部数1:1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村后备干部队伍。

2、村后备干部由村级党组织集体讨论,报镇党委备案。加强对村后备干部的动态管理,执行谈心谈话、定期测评、考察制度,对条件成熟的及时充实到村级领导岗位上。

3、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考核、考评,由村党组织负责。村后备干部每半年向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年终写好总结。村党组织每年年底前向镇党委书面报告后备干部的培养及成长情况。

第三章 村干部任职资格和行为准则

一、村干部一般任职资格

1、政治素质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决议。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一定的政策水平,能带头履行各项义务,带领群众发展经济。

3、坚持党的宗旨,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不搞派性,顾全大局,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廉洁勤政,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5、年富力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建设“能人型”村党组织书记队伍

村党组织书记是村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是新农村建设的“领头雁”,其能力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要以更加解放的思想、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灵活的机制和更加创新的举措,强势调整选配,强力教育培训,强化保障激励,致力于造就一支善于创业发展、为民办事、依法行政、公信力强、群众拥护的“能人型”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支撑。

三、“五好、五带头”行为准则

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全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始终紧扣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立足实际、务求实效,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特别是村干部要积极参与“五好五带头”争先创优活动,时刻以“五好五带头”即:“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带头跟党走、带头发展致富、带头服务群众、带头维护和谐稳定、带头弘扬新风正气”为行为准则。

第四章 村干部日常管理制度

一、学习培训制度

1、学习内容,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政治理论、农村政策、法律法规、新农村建设、市场经济、实用技术、业务知识及其它相关内容。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工作实际,集中学习培训时每期进行一次学习体会交流。

3、遵守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期间,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4、定期轮训制度。镇党委根据不同对象制定具体培训内容,确保在职干部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镇每年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集中轮训1次。新上岗的村干部,上岗前须参加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掌握业务知识。

5、集中学习制度。各村利用党员活动日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做到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每月自学不少于4小时。集中学习时要有专人记录。

6、完善自学制度。各村党组织要将村干部的自学抓在手上,年初制定规划,平时组织座谈交流,督促检查,年底进行考核。

7、抓好学历教育。到2012年全镇大专以上学历的村党组织书记比例要达80%以上,今后新配备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在读);新配备的其他村干部,一般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拔任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对经批准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的,毕业后持相关手续,镇报销不超过70%的学费。

8、加强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建立跟踪培养制度,明确1名镇干和1名村干结对联系帮带,努力提高大学生村官的能力素质。大学生村官的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惩、选派的重要依据。

9、加大村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把更多的青年农民创业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创业能手培养成村干部,切实增强村后备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村党组织负责抓好后备干部的正常教育,明确联系人,确定自学的内容,以及参加镇集中培训。在职干部培训时,应吸收村后备干部参加学习。

10、建立学习培训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切实保证培训质量。村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

二、工作制度

1、工作要有计划性、连续性。每月底要召开两委会,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月主要工作,并把总结和工作安排情况报镇分工干部。

2、坚持正常考勤,村干部每个工作日必须按作息时间到村部办公室签到上班,注明当日的工作内容及去向,考勤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作为扣发工资的依据。

3、村干部轮流值班,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全程代理、信访接防等工作,及时记载本村每天工作运转情况。

4、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地做好镇、村部署的中心工作,并不折不扣地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5、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组织人事、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招标承包、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均须经过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按规定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集体资产租赁和招标承包,必须按照规定在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6、讲究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不得简单粗暴,更不得采取打骂等强制手段。

7、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指导思想,切实关注民情民

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具备政治敏锐性,强化工作责任心,时刻关注安全稳定工作,将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钝化矛盾,化解纠纷,做到矛盾纠纷不拖拉、不推诿、不上交。

三、请销假制度

1、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必须持病历诊断证明和书面请假条,履行请假手续。一周以上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病假期满,经诊断确需继续休息的,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2、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请假,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2天以下的,向镇分工负责人请假;3天及以上的,向书记或镇长请假。

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3天以内的,向镇分工负责人请假;3天以上,要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请假;超过一周的,书面报告书记或镇长批准。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时返回,必须电话报告镇主要负责同志,并按时销假。

4、假期结束,必须按时或提前向批假人报到销假。否则,超期部分作旷工处理。

5、村一般干部的请销假,由各村党总支书记视情况审批。未经批准或超过期限作旷工处理。

四、审计制度

1、村干部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任期内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各项经济收支、往来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

2、村干部审计包含在职审计和离任审计两个方面。在职审计,每年由镇经服中心组织进行常规审计。村干部提拔、换岗、调动、退职、离职都必须接受相关的离任审计。

3、审计结果作为村级干部提拔、升降、轮岗的重要依据。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

门处理。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

1、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要求。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前要向分工负责人请示。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自觉性,要严肃纪律、严格要求,克服简单应付、敷衍了事的消极思想。

2、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要坦诚交流思想,互相帮助,涉及班子成员之间的一些问题,要沟通思想,求大同、存小异,化解矛盾,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坚持原则,强化集中,形成共识,增进团结。

3、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克服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谈成绩不谈缺点、只作批评不作相互批评的现象。班子成员都要深刻检查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成员提出的意见,正确的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不符合事实的要作出说明。班子成员要从团结、大局、发展的愿望出发,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班子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4、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根据群众的意见和班子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班子的整改措施要明确具体责任人。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民主生活会记录报镇组织科。

六、述职述廉制度

1、抓好勤廉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地方各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会议精神,抓好领班子成员的宗旨教育,引导全体村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干事创业的事业心、责任感,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为地方发展服务,争做组织和群众满意的农村干部。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农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农、支农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争创勤廉合格村、示范村,促进勤政、廉政、优政,努力以实际工作取信于民。

3、执行述职述廉制度。每半年,全体村干部要向党员、群众代表,所在村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镇党代表、人大代表,书面述职述廉。村党组织书记要围绕“双学”承诺,其他村干部围绕各自的分工和工作重点,客观总结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所有村干部都要现场接受党员、群众代表的现场评议和质询。村干部的书面述职述廉报告、会议记录报镇纪委。

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实行“代管”制度,加强村务财务的管理的监督。

2、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级资金运行。村级财务开支年初应制订好收支计划,合理安排资金支出,严禁入不敷出,增加新的债务。

3、严把村级集体资金支出关,实行“一支笔审批”,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票据,并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村会计(报帐员)和镇经济服务中心有权退回。

4、村两委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村会计(报帐员)负责本村经济组织的收支业务,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对村级所有收缴款项、往来款项应及时缴存,不得坐收坐支和挪用,按规定程序操作,并进行财务公开。

八、村务公开制度

1、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和涉农款物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公开。

2、村务公开按照“双创”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规范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等程序。

3、村务公开在公开栏内张榜公布,每次村务公开后,村两委会要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应坚决予以纠正。

4、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人及群众提出的问题的答复结果都要形成详细的资料、表格,经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第五章 村干部的报酬及其它保障

一、村干部的报酬

1、村干部报酬确定的原则。一是人口规模、工作总量决定原则,二是集体经济财力决定原则,三是鼓励发展、实绩挂钩原则,四是基本适度原则。

2、村干部报酬的组成。现职村干部的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和效益工资三部分。

基本工资按照村书记、村主任、一般干部三种类型确定其基本数额。村书记:基本工资=职务工资500元/月+规模工资220元(或200元)/月+市财政补助200元/月;村主任:基本工资=职务工资381元/月+规模工资177元(或157元)/月;一般村干部:基本工资=职务工资314元/月+规模工资160元(或140元)/月。

考核工资由镇党委根据当年村干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不同档次标准。村书记考核工资=350元/月*综合考核百分比得分;村主任考核工资=232元/月*综合考核百分比得分;一般村干部考核工资=197元/月*综合考核百分比得分。

效益工资由各村从当年村集体经济纯收入可支配现金总额中提取适当比例,经镇党委审核批准后发放。村集体当年发生新增债务的,村干部不得享受效益报酬。

3、村干部报酬的发放标准。市规定,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不低于本乡镇上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考核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基本报酬的1/3;其他村干部同步建立配套的报酬落实机制,依据村干部责任、贡献大小,合理拉开分配档次。每年的具体标准由镇经济服务中心提出测算方案,报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

4、在职在编村干部的工资在市转移支付中按规定列支。

5、非定编等特殊人员的报酬由村研究确定,报镇党委备案。

二、村干部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1、村在职在编干部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养老保险,集体和个人按比例出资。

2、村在职在编干部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全额出资。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村干部,如生病,镇、村两级不予报销其医疗费用。

3、对新任用的村干部,在全镇村干部额定编制数不变、出现缺额的条件下,方可按照任职时间先后顺序,按规定为新任用的村干部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4、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人事工作由镇组织科负责,测算工作由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具体负责,缴费工作由财政所牵头,按照规定催缴、扣除、办理。

第六章 村干部的纪律、作风、奖惩、问责

一、严肃纪律作风

1、严肃政治纪律。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执行上级各项决定,要求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镇党委、政府

保持一致,坚持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杜绝个人自由主义。

2、严格工作纪律。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严禁推诿扯皮、刁难顶撞、畏苦怕难、自行其事。工作日中午严禁酗酒。

3、强化群众纪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全力解决民生问题,严禁态度蛮横,吃拿卡要。

4、强化经济纪律。加强干部自律,廉洁从政,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禁贪污挪用、违规开支。对违反财经纪律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严格法制纪律。带头遵纪守法,严禁参与赌博以及发生与党员、干部身份不符的各种行为。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问题及时、妥善处臵,严禁参与和煽动群众上访、群体性事件和家族宗族派性斗争。

6、严明会议纪律。按时参加上级和镇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严禁无故缺席。认真开会,做好记录,遵守会场秩序,不大声喧哗,交头接耳,随意来回走动,自觉将通讯工具设臵在震动状态。

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1、述职述廉测评。在每半年组织一次的述职述廉会议上,由参加会议的党员、村民代表,所在村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根据村干部的述职情况,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测评。测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2、考核测评。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在换届、调整、考察时进行民主测评。

3、评议结果由镇党委统一汇总,采取适当形式反馈,并存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4、不称职票超过30%的,经组织确认,由镇党委实行诫勉谈话。

三、村干部的奖励

1、物质奖励。村干部在考核、单项工作和中心工作中根据具体考核意见,可以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物质奖励原则上奖励到个人,一般不作为集体经济收入来源、不用于办公经费或者工程投资。

2、精神奖励。村干部在考核、单项工作和中心工作中根据具体考核意见,可以获得各种荣誉称号。

3、晋升依据。优秀村干部获得的各种奖励,对照相关条件,可以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包括提拔使用、明确职级以及根据市统一部署要求,招录为公务员或事业专项编制人员。

四、村干部问责制

1、问责内容。问责的内容包括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三种。“不作为”,即,在其位、不谋其政,脱岗离岗,擅离职守,不履行职责,对各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问题采取拒绝、抵触、放任的态度和行为。“慢作为”,即,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热情不高,动力不足,执行力欠缺,畏苦怕难,推诿扯皮,拖拉怠工,工作业绩较差。“乱作为”,即,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淡薄,吃、拿、卡、要,不依法行政,欺下瞒上,班子不团结,勾心斗角,刁难顶撞,态度骄横,作风粗暴,服务较差,群众反映较坏。

2、问责程序。(1)广泛监督。在强化组织监督的基础上,通过阶段考核,走访座谈,述职测评,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形式,开门纳谏,强化社会监督。(2)组织审定。镇党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问责对象、方式和期限。(3)实施问责。与被问责对象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听取问责对象的意

见反馈。(4)落实整改。确定整改联系人,落实整改措施。(5)考核鉴定。检查整改措施,对现实表现作出鉴定,以便作出撤销决定或作出进一步处理。

3、问责方式。问责分为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公开检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调整、交纪检监察查处等七种。

4、结果运用。问责与干部的考核和推优、聘任、晋升相结合,被问责对象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和物质奖励,一年内不得晋升。

五、辞职制度

村干部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三种类型。

1、自愿辞职

(1)村干部由于能力、身体及不能发挥专长等原因,要求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自愿提出辞职。

(2)村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向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镇党委在接到申请后15天内作出接受与否的答复;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一般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村党组织研究答复,报镇党委审批备案。

2、引咎辞职

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引咎辞职: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2)因盲目决策或违反决策程序给集体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

(3)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致使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恶性事件的;

(4)个人品德、行为不端,或发生其它与村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符合上述四种对象的村干部,应主动向镇党委递交引咎辞职申请,镇党委在接书面申请后15天内作出答复。

3、责令辞职

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令辞职;

(1)在全镇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处于全镇末位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

(2)连续两年完不成镇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

(3)单项工作考核连续两年在末位的村党组织书记;

(4)一年内,两次中心工作考核在末位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干部;

(5)群众公认度低,干部考察民主测评结果连续两年不称职率超过30%,且测评结果与组织考察掌握的情况一致的;

(6)在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的;

(7)旷工连续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8)符合引咎辞职条件,而本人不主动递交辞职申请的。

责令辞职由镇党委根据考核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下发书面通知。对责令辞职处理决定不服的,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一周内可以提出书面复议请求,在镇党委未作出撤销或更改处理决定之前,责令辞职决定必须执行。

第七章 村干部的退职、病退、辞职、离职及相应待遇

一、正常退休人员

原则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达到退休年龄的村干部,根据社会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二、病退、免职、落选、辞职等人员

1、病退人员。村干部因病,经市以上有权部门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符合病退条件的,由市社保部门按规定办理病退。不符合病退条件的,由镇党委研究确定。

2、村干部被免职、落选或辞职的,根据镇《村干部养老保险实施意见》办理,原则上其免职、落选或辞职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市就业处档案托管中心管理,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由个人全部承担。

3、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止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三、有关具体问题

1、工龄按省、市有关规定计算。

2、村干部自任职起计算工龄;工作期间如中途脱节,则采取去中间、接两头的办法计算工龄。如前段工龄已享受一次性补助,不再计算工龄,以最后参加工作时间起计算工龄。

3、凡已办理退职手续的村干部原单位一般不得继续使用。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由所在单位申请,报镇党委同意后,方可临时聘用。

第八章 附 则

一、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二、本暂行办法由镇组织科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二00九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第三篇:安徽省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设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对象主要包括:现任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成员、正常离任的村“两委”主要成员和经乡镇党委确定的村后备干部。

第三条 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培育、选拔、管理、奖惩、使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四条 村干部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廉洁奉公,公道正派,群众拥护。

2、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懂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知识,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强。

3、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第五条村党组织书记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党性坚强、作风民主、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等素质。

第三章职责任务

第六条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执行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

2、定期主持召开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研究部署本村党的建设、经济工作和社会工作。

3、负责加强村班子建设,协调村“两委”关系,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负责对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支持和督促他们完成工作任务。

4、抓好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建设,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

5、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落实日常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组织实施“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抓好本村的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行党务公开,督促落实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7、领导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七条 村委会主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主持村委会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村民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村民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负责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3、负责制定并实施本村发展规划,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它经济,做好本村的生产服务和协调工作,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依法管理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管理本村财务。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4、对村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积极发展本村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宣传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5、督促村民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依法开展自治活动,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工作,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调解民事纠纷,促进家庭邻里和睦,维护本村稳定。

7、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积极把村党组织的决议变为群众的实际行动。建立并落实好村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促进班子廉政勤政建设,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八条其他村干部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村“两委”成员的分工,认真负责地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务。

第四章 选拔任用

第九条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坚持公开、平等、民主、择优的原则,依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进行。

第十条村党组织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通过“两推一选”的办法,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应由乡镇党委报县(市、区,下同)委组织部审批。延长或提前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上级党组织可以任命村党组织负责人。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负责人,一般由不是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村党组织成员担任。

第十二条村干部—般从本村青年、复员军人、企业骨干、致富带头人和外出务工人员中的优秀分子中产生。村后备干部要优先选用。必要时,上级可以选派干部到村任职。支持和鼓励党政机关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工作。

第五章 教育管理

第十三条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以乡镇为主。乡镇要建立健全教育管理制度。县委组织部对村党组织书记实行跟踪管理。

第十四条限额配备制度。每个村享受定额补贴的干部一般不超过3人,误工补贴的干部一般不超过2人。提倡村党组织成员与符合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依法按章实行交叉任职,提倡村党组织书记与符合条件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实行 “一人兼”,提倡村干部经村民组会议推荐兼任村民组组长,提倡符合条件的村

党员干部兼任农民专业协会党组织书记。

第十五条目标责任制度。全面实行村干部任期目标和目标责任制。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实行干部目标管理要签署责任书,以便考核和奖惩。

第十六条培训制度。对新任职的村干部,要在其任职后的半年内进行一次任职培训,重点学习党的农村方针政策、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知识,时间不少于3天。村干部任期内,要对其进行一次任期培训,重点学习政治理论、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农业实用技术,提高综合素质,时间不少于3天。对有发展潜力的村干部和后备干部,可与高等院校联合办班培训,或安排到经济发达地区学习。村“两委”主要干部的培训由县负责,其他村干部的培训由乡镇负责。省、市、县每年都要对部分村干部进行进修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省里统一制作的合格证书。培训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第十七条监督审计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坚持不懈地实行村务公开。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负责财务工作的干部实行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审计工作由乡镇负责。

第十八条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两委”干部档案。村干部的档案由乡镇党委管理,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六章待遇与奖惩

第十九条对村“两委”主要干部实行定额补贴,其他村干部一般实行误工补贴。村干部定额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以本村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可以适当上浮。误工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定额补贴标准的70%。村干部补贴的基本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各县确定。村干部补贴应根据本村财力情况,按照量入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进行安排,不得超支、举债。

第二十条积极推行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具体承保对象、保险费分担比例等,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第二十一条关心、爱护和支持村干部,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打击报复村干部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对村干部因公造成的经济损失,可给予适当补偿,具体办法由各县制定。

第二十二条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对工作任务完成不

第四篇:村干部严格管理暂行办法

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全面提升全市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的根本目的是:建立健全村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制度,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村级干部队伍。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的指导下,由乡镇街、村两级共同组织实施,相关制度要纳入村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与工资福利相挂钩,明确奖惩。

第二章 培养、选拔及使用

第四条 拓宽村干部选拔任用渠道。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双推一选”、“公推直选”等方式,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打破地域、身份、年龄、资历、职业等界限,采取“选”、“派”、“聘”、“考”等多种形式,大胆选拔和启用各种能人担任村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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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1、“选”。即,从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民经纪人、优秀农副业大户、回乡大中专毕业生、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大学生村官和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村“两委”干部。

2、“派”。即,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拔一些优秀的年轻同志下派到村任职。

3、“聘”。即,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有计划地选聘一些热心农村工作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干部担任村干部。

4、“考”。即,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各类人才到村任职。

第五条 明确管理权限。认真执行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任免干部。

1、村党组织书记的管理由各乡镇街党(工)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具体负责。村党组织书记调整、实绩考核、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村委会主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和程序,进行选举和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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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控制村干部职位和职数,鼓励交叉任职,鼓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4、对新任命或选举产生的村主要干部,由乡镇街党(工)委进行任职谈话,并实施承诺上岗制度,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将任期内在发展集体经济、推进社会事业、抓好民生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执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等方面要完成的目标任务,以及在社会事业、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向乡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本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承诺内容要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第三章 任职资格和职责

第六条 村干部任职资格。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政治素质高,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能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上级党委领导,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强;

2、工作能力强,思想观念新,视野开阔,敢于负责,主动作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领导才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较强;

3、群众口碑好,廉洁奉公,不谋私利,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善于做群众工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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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和村民中有较高威信。

4、村干部任职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具体以上级和我市相关文件政策规定为准。

5、村干部文化程度应达到高中(中专)以上。第七条 村干部工作职责

1、村党组织书记的职责:(1)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要求,做好包括对村民委员会在内的其他村级组织的领导工作。(2)负责召集村党支部(总支、党委)会和党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研究安排村党组织各项工作,将村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总支、党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3)了解掌握全村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4)检查村党组织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反映,按时向支部(总支、党委)会及上级组织报告工作。(5)经常与党组织委员和同级其他组织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好各个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6)抓好村党组织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总支、党委)的组织生活会,搞好村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发挥村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作用。

2、村委会主任的职责:(1)负责召集村民委员会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将村务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及时提交村民委员会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讨论决定。(2)抓好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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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会工作计划、村民委员会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决议的贯彻和执行。(3)抓好村民委员会学习、工作、议事、财务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检查和通报制度的执行情况。(4)向村党组织和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汇报工作,督促、协调、指导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完成工作任务。(5)抓好村民委员会自身建设和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

3、各岗位之间的关系。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组织书记在党员大会和支委(总支、党委)会授权及其岗位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支持村委会主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实施村民自治。村委会主任在村党组织书记的领导下,在村委会授权及其岗位责任内开展工作。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八条 学习培训制度

1、科学设置学习内容。坚持按需施教、学以致用的原则,紧扣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实际和村干部需求,确定培训内容。突出“两学一做”主题,重点加强党章党规、方针政策教育,学深学透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法律法规、现代农业、扶贫开发、市场经济、实用技术、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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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依法管理基层事务的能力。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工作实际,集中学习培训时每期进行一次学习体会交流。

3、遵守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期间,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4、合理设置学习方式。乡镇街党(工)委要根据不同对象制定具体培训内容,结合基层干部大讲堂,确保村“两委”干部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新上岗的村干部,上岗前须参加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掌握业务知识。各村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并做到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每月自学不少于4小时。集中学习时要有专人记录。

5、抓好学历教育。到2020年全市大专以上学历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比例要达到80%以上,今后新配备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在读);新配备的其他村干部,一般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拔任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6、加强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建立跟踪培养制度,明确1名乡镇街领导干部和1名村干部结对联系帮带,努力提高大学生村官的能力素质。大学生村官的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乡镇街党(工)委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惩、选派的重要依据。

7、加大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按照村级后备干部“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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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计划”工作要求,切实抓好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村党组织负责抓好后备干部的正常教育,明确联系人,确定自学的内容,以及参加集中培训。在职干部培训时,应吸收村后备干部参加学习。在换届或村“两委”缺职时,应优先从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任用村干部。第九条 工作制度

1、村“两委”工作制度。把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融入农村各项工作中,实行村级各种组织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健全和落实村级事务“小微权利清单”,健全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村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建立健全村委会向村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村委会要随时向村党组织汇报工作,重大事项应提前向村党组织请示汇报。实行村民委员会财务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联审联签”制度。提倡村委会公章由所在乡镇街农经站负责管理保存的办法,每次使用村委会公章,要经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同时签字同意并记录在案后,乡镇街农经站才予加盖,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或使用村委会公章。

2、实行“四议一审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凡涉及村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并认真填写农经部门印发的“四议一审两公开”工作手册,要一事一本。“四议”,即村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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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即乡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审定;“两公开”,即实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需要经过“四议一审两公开”决策的主要事项包括:集体土地承包、租赁、征收、征用及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集体资产处置;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村长期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村级重大项目和大宗财务支出;村干部报酬;村集体大额收益以及其他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和群众关注的其他重大事项。乡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加强宣传教育和督查指导,对“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不落实、程序不规范的,要追究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严格执行民主管理制度。(1)加强村财务管理。认真落实村财乡镇街代管制度,村各项收入由乡镇街农经站统一开票收取;村各项支出由乡镇街农经站按审批程序核销。实行村集体资金支出联签会审制度,村一切财务收支,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村报账员签字、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签字盖章,经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负责人审批签字,由村报账员报账,坚决杜绝“先花钱、后报告、坐收坐支”等现象。村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下发的管理使用办法执行,坚决防止套取资金和违规使用。在换届选举之前,村各项财务账目、资产台账等要统一封存交乡镇街农经站保存。(2)强化民主理财工作。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的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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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杜决不合理开支。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村务监督委员会不正常履行职责或者不作为、乱作为的,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核,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核认定为不合理的财务支出不得入帐。(3)依法维护群众利益。健全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账目,村集体资产、资源开发利用实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严禁个人说了算或暗箱操作。

4、深化党务、村务和财务“三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党务、村务和财务“三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定期对村党务、村务和财务等方面情况向村民公开。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管理与使用,土地、荒山等承包、征占地补偿、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等问题,要加大公开力度,实行全过程公开,确保让百姓知情、了解、掌握,让百姓心里明白。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各村都要在村部或文化广场设置固定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手册、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及时进行公开,各村公开栏要必保做到每季度更换一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公开。村民对“三公开”工作如有异议,可以向村“两委”班子和上级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进行反映,涉及到的行政村要在一周内予以解释和答复。

第十条 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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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病不能工作的村主要干部,必须持病历诊断证明和书面请假条,履行请假手续。7天以上的由乡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病假期满,经诊断确需继续休息的,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长期病假不能正常工作的,乡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根据有关政策予以调整、停职、免职。

2、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请假,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一般假期不多于7天,要向乡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请假。

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3天以内的,向乡镇街分管负责人请假;3天以上,要向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请假;超过一周的,书面报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时返回,必须电话报告主要负责同志,并按时销假。

4、假期结束,必须按时或提前向批假人报到销假。否则,超期部分作旷工处理。

5、村一般干部的请销假,由各村党组织书记视情况审批。未经批准或超过期限作旷工处理。村一般干部因事、因病长期不上班影响工作的,乡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根据有关政策予以调整、停职、免职。

第十一条 审计制度

1、村干部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任期内的各项经济指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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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情况、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各项经济收支、往来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

2、村干部审计包含在职审计和离任审计两个方面。在职审计,每年由乡镇街进行常规审计。村干部提拔、换岗、调动、退职、离职都必须接受相关的离任审计。

3、审计结果作为村级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第十二条 组织生活会制度

1、要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的各项要求,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村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设岗定责、承诺践诺、民主评议等制度。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议召开前要向乡镇街党(工)委请示。组织生活会要有党员、群众代表参加,各党小组(党支部)也要召开组织生活会。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的自觉性,要严肃纪律、严格要求,克服简单应付、敷衍了事的消极思想。

2、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要坦诚交流思想,互相帮助,涉及班子成员之间的一些问题,要沟通思想,求大同、存小异,化解矛盾,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坚持原则,强化集中,形成共识,增进团结。

3、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克服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谈成绩不谈缺点、只作批评不作相互批评的现象。班子成员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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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深刻检查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成员提出的意见,正确的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不符合事实的要作出说明。班子成员要从团结、大局、发展的愿望出发,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班子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4、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根据群众的意见和班子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班子的整改措施要明确具体责任人。组织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组织生活会记录报乡镇街组织办留存。

第五章 评议、问责

第十三条 “一诺双述双评”制度

把“一诺双述双评”作为加强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抓手,结合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村“两委”要认真组织开展“一诺双述双评”工作,乡镇街党(工)委负责监督实施。“一诺双述双评”具体工作要求参照市委组织部下发的《村、社区开展“一诺双述双评”工作实施方案》。乡镇街党(工)委要及时准确地将“一诺双述双评”评议结果向各村进行反馈,并通过适当方式向村民进行公开。测评不称职票超过30%的,由乡镇街党(工)委进行诫勉谈话;超过50%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村党组织书记向乡镇街党(工)委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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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述职抓基层党建工作要与“一诺双述双评”工作结合开展,并接受评议,评议结果差的要限期整改。第十四条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1、考核测评。乡镇街党(工)委要根据工作需要在换届、调整、考察时进行民主测评。

2、评议结果由乡镇街党(工)委统一汇总,采取适当形式反馈,并存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3、不称职票超过30%的,由乡镇街党(工)委进行诫勉谈话;超过50%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村干部问责制度

1、问责内容。问责的内容包括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三种。“不作为”,即,在其位、不谋其政,脱岗离岗,擅离职守,不履行职责,对各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问题采取拒绝、抵触、放任的态度和行为。“慢作为”,即,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热情不高,动力不足,执行力欠缺,畏苦怕难,推诿扯皮,拖拉怠工,工作业绩较差。“乱作为”,即,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淡薄,吃、拿、卡、要,不依法行政,欺下瞒上,班子不团结,勾心斗角,刁难顶撞,态度骄横,作风粗暴,服务较差,群众反映较坏。

2、问责程序。(1)广泛监督。在强化组织监督的基础上,通过阶段考核,走访座谈,述职测评,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形式,开门纳谏,强化社会监督。(2)组织审定。乡镇街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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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问责对象、方式和期限。(3)实施问责。与被问责对象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听取问责对象的意见反馈。(4)落实整改。确定整改联系人,落实整改措施。(5)考核鉴定。检查整改措施,对现实表现作出鉴定,以便作出撤销决定或作出进一步处理。

3、问责方式。问责分为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公开检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调整、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等七种。

第十六条 辞职制度

村干部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三种类型。

1、自愿辞职

(1)村干部由于能力、身体及不能发挥专长等原因,要求不再担任职务的,可以自愿提出辞职。

(2)村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向乡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乡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在接到申请后15天内作出接受与否的答复;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辞职,由本人书面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提出申请,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决定后及时发出公告,并报乡镇街备案。

2、引咎辞职

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引咎辞职: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等违法违纪处分的;

(2)因盲目决策或违反决策程序给集体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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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致使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恶性事件的;

(4)个人品德、行为不端,或发生其它与村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符合上述四种情形的村干部,应主动向乡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递交引咎辞职申请,乡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在接书面申请后15天内作出答复。然后履行相关程序。

3、责令辞职

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令辞职,拒不执行的根据相关政策启动罢免程序;

(1)群众公认度低,考察民主测评结果连续两年不称职率超过30%,且测评结果与组织考察掌握的情况一致的;

(2)在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的;

(3)旷工连续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4)符合引咎辞职条件,而本人不主动递交辞职申请的;(5)拒不执行乡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正常工作安排,拒不履行职责的。

责令辞职由乡镇街党(工)委根据考核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下发书面通知,责令辞职的村干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内提出书面辞职申请,需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必须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对责令辞职处理决定不服的,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一周内可以提出书面复议请求,在乡镇街党(工)委未作出撤销或更改处理决定之前,责令辞职决定必须执行,相关人员应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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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工作、停发工资处理。

第六章 激励保障

第十七条 建立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实行村干部基本报酬加业绩考核奖励报酬收入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并根据国家、省、市政策以及农民人均纯收入变化情况,按照上级规定进行调整。业绩考核奖励报酬标准由乡镇街党(工)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村干部考核情况确定。对于没有能力支付奖励报酬的村,村干部只能得基本报酬,不允许再出现将工资挂账、欠账等现象,产生新的村级债务。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村干部政治激励机制。要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政治待遇,对特别优秀、贡献特别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采取一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评选等方式享受一定的激励待遇,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积极拓宽村级干部参政议政的途径,注重在优秀村级干部中选拔产生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第十九条 对离任正职村干部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正常离任年满60周岁村级正职干部按上级文件政策每年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

第二十条 健全关爱机制。对生活困难老干部、老党员,在“七一”、春节等节日走访慰问,做到“三必访”。对年满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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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岁、党龄25年以上死亡的党员给予丧葬费补助。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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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

鼎屏镇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

2007年以来,我镇共分来8名大学生村官。现就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7年以来共有8名高校毕业生到我镇任职,其中男3人,女5人,均为本科学历。他们分赴我镇8个社区(东外社区、桅子湾社区、北外村、中街社区、挞子丘社区、灌沟社区、西街社区、北街社区)开展工作,担任社区主任助理职务,2008年,有4名村官考录为国家公务员。现在我镇服务的村官还有4名。

从一年多的工作来看,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确实为社区带去了新的理念、知识、技能和生活方式,在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传播先进文化、打造服务社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实践再次表明党和政府做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决策是正确的,不失为是一项战略性举措。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如何有效加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教育,促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已成为目前我们各级所关注和探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此,我镇对大学生进村社区工作后可能产生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了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我们认真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村 1(社区)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坚持“以人为本,人人成才”的目标,建立健全了使大学生村干部“安心社区、努力工作”的管理机制,并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管理使用情况

1、坚持原则,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在大学生村干部的安置上,我们既尊重大学生考录是自己选择的社区岗位意向,又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既充分考虑大学生村干部的所学专业和特长,为他们施展才华,发挥优势,实现人生价值提供广阔的空间和坚实的平台,又充分考虑全各社区的特点及需求,同时还考虑方便大学生村干部生活和工作。为此,我们结合本镇干部需要和社区的实际情况,在我镇的8名大学生村干部被分配到村和社区担任了村委主任助理,并择优用在了镇机关的部门岗位,使其发挥自己的特长,8名大学生有四名抽调到镇机关部门协助工作,有二名抽调到县交警大队工作。

2、实施关怀,坚持以人为本。为了使大学生村干部能够稳下心来,安心基层,顺利开展工作,我们按照“思想上引导,工作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的工作思路,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大学生村干部赴任之前,镇党委召集有关社区的领导,召开欢迎大会,镇委书记亲自进行集体谈话动员,使他们明确社区建设需要他们这样的人才,而他们的成长更需要在社区建设的实践中接受再教育、经受再考验、经历再磨练,并营造舆论氛围,让社会广泛关注和关心这些大学生村干部,让他们有一种归属感和荣誉感。二是实施待遇优惠制度,大学生村干部到任职之前,镇党委都督促协调社区落实他们的食宿、落户等问题,有的社区的确无法安排住宿的,镇上安排了住宿问题,解决了大学生的生活问题。并实行工资保障制度,大学生村干部的工资一律从其到社区的日期算起,确保大学村干部的工资在他们到村、社区的第二个月发放到他们的手中,从而达到了暖心留人的效果。三是在政治上关心。我们明确提出,在发展党员上对于非党大学生村干要重点培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展。

3、加强培养,使其尽快进入角色。社区工作对大学生村干部来说,是人生一大转折。他们初到社区觉得无所适从,不知道怎么干。为了使刚出校门的大学生尽快转换角色,适应社区工作,一是集中辅导课堂培养。我们在大学生村干部上任之前,都要集中五天时间,对他们进行岗前培训,在此基础上,定期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二是实行“三结”连环培养。我们明确镇党委书记、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社区能人分别与大学生村干部结成对子,通过传、帮、带使大学生村干部每月能完成社区村安排的工作任务,形成了大学生村干部学着干、能人帮着干,社区主干带着干、政府领导教着干的连环培养锻炼机制。三是一人多岗实践培养。我们镇、社区两级有意识地让大学生村干部在计划生育、社区 服务、环境卫生整治等多个工作岗位上进行锻炼,在大学生村干部搞好社区工作的同时,还让他们参与镇上的其他工作。如有的抽调到党政办、民政所、群工办、社区服务中心等工作,通过以上措施,大大增强了大学生村干部的政策法律意识和组织领导能力。

4、加强领导,规范日常管理。2007年我镇就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由财政、民政、劳动、农业、计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学生村干部管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便益发挥特长,8名大学生村干部中有4名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了镇机关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每周在社区工作1-2天,由社区考勤,在机关工作3天,由政府考勤,社区“两委”具体给大学生村干部分任务、压担子,教办法、传经验,严管理、勤关怀,从而形成了镇、社区两级齐抓共管及教育、培养、使用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在我镇没有一名大学生村官因不受纪律而被解聘或惩罚教育。

5、明确目标责任,严格督查考核。我们要求每名大学生“村官”入村、社区工作后,要在3个月内拿出切实可行的聘期工作目标和工作目标,并向社区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作出公开承诺,并报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备案。在此基础上,我们坚持把平时考核与考核、考核工作表现与考核工作实绩、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结合起来,并明确要求,大学生村干部要一季度一汇报,半年撰写一份调研报告,一年 一次工作总结;社区要做好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日常监督;镇上经常对大学生村干部的出勤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党委每半年采取听、看、查、评等方式,进行一次督查评议,结果要进行综合排队,评出考核等次,并记录在案,作为提拔使用、评选先进等重要依据。同时我们还依据考核结果,每年评选出1名优秀大学生村干部进行表彰,对工作能力差、群众意见大、考核不合格的,按聘任合同和有关规定建议县委予以解聘。去年以来,我镇有一名被市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官,一名被县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官。

三、主要成效

通过一年多的管理教育实践,我镇的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大学生村干部综合素质明显提升。通过管理教育和监督考核,大学生村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大大增强,坐下能学,提笔能写,张口能讲,有事能办的能力大大提高。在去年全市市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时,有4名村官被录用为公务员。

二是大学生村干部管理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通过以上管理制度的提出和实施,基本上形成了互相衔接和配套的镇村互动培养管理大学生村干部的良好局面,为大学生村干部安心社区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是大学生村干部扎根社区、安心工作的责任心明显增强。通过实施人文关怀,大学生村干部的感恩国家、奉献基层的境界大大提升。目前,8名大学生村干部除4人考上公务员外无一人流失,并且都能扎根社区,积极工作。

四是为社区两委班子注入了新鲜血液和活力。大学生到社区工作,有效地优化了我镇社区“两委”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为两委班子注入了新鲜血液和活力,增强了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是为打造服务社区、促进社区文明发挥了积极作用。大学生村干部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科普宣传、科技推广、支教扶贫等方式,向居民传授实用技术、市场知识、法律知识和生活知识,传播最新的科技信息,为居民带去了新的思想观念,活跃了社区文化生活,也办了许多实事和好事,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来,我镇大学生村干部共为社区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0余项,参与解决各种纠纷120起,为群众讲授科普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以及现对技术50余场次,为居民收集和发舆情信息220条,使群众对大学生村干部由猜忌到信任、由不理解到认可。

四、几点建议

1、积极探索大学生村干部 “三保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落实途径和运作模式,切实确保更多的大学毕业生愿意到农村工作。

2、要切实解决大学生村官的生活问题,特别是异地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一到基层,首先是解决的住宿问题和吃饭问题。基本生活条件无法解决就难以再谈工作。这应该作为安置大学生村官的首考问题。

3、积极探索建立大学生村干部带领居民创业管理机制,解决他们带领村民创业启动资金缺乏的问题,政府能不能拿出一部分资金无息或贴息贷款,对他们给予支持。

4、建议积极探索拓宽大学生村干部二次就业的有效途径,尽快出台大学生村干部二次就业的优惠政策和办法。如有明确的大学生村官进入公务员队伍或乡镇事业单位队伍的具体条例和政策。

5、建议上级部门定期召开大学生管理工作会议,使各乡镇之间能相互交流,相互沟通,互相借鉴经验,取长补短。

2009年5月5日

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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