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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村干部管理制度
编辑:落花无言 识别码:44-1060191 村干部个人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4-07-03 22:36:54 来源:网络

第一篇:街道社区村干部管理制度

街道社区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对社区村干部的管理,强化社区村干部的职责,确保政令畅通及街道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岗位职责

(一)社区村党总支(支部)书记主要职责:负责社区村全面工作;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工委、办事处及社区村党员大会决议;组织讨论决定社区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领导、支持、监督和保证居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和群团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支持和保障居村民自治;抓好党总支(支部)自身建设;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分配和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社区村主任主要职责:负责居村委会全面工作;在社区村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正确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抓好居村委会班子自身建设;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党总支(支部)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副书记主要职责:协助社区村党总支(支部)书记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

它工作任务。

(四)社区村文书主要职责:主要负责社区村及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统计、农业服务等工作,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社区村综合服务专干主要职责:负责社区村的文化教育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社区村综治专干主要职责:负责社区村安全、稳定、信访、调解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社会保障专干主要职责:负责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城市管理专干:负责社区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主要职责:协助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社区村妇女主任主要职责:按照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道的要求做好本职岗位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

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考勤制度

(一)社区村干部必须按时参加街道或上级组织举办的各种会议、培训,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未参会(参训)又未请假的,每次扣当事人当月基本报酬

元。

(二)各社区村书记、主任,请假2天及其以内的,需事前向社区村第一书记请假,超过2天的,须事前书面向街道主要领导请假。除社区村书记、主任外的其他社区村干部,请假3天及其以内的,由社区村书记审批。请假超过3天的,由所在社区村书记和主任分别签署意见并经第一书记审批同意,方可休假。外出离开**区范围的,经批准请假后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对未经批准外出的,一经查证,按当事人外出天数,每天扣当月基本报酬

元。

(三)坚持值班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社区村干部正常上班,并由各社区村干部每天轮流在公共服务中心值班,星期

六、星期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至少安排1名以上村(社区)干部值班。公共服务中心接待群众办事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4:00。如街道抽查不在岗的,每次扣当事人当月基本报酬

元,扣社区村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分

分。

三、学习培训制度

(一)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市、区的重大决策和街道重点工作部署,提升服

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社区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上级安排或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三)每月组织村组干部和党员利用远程教育集中学习不少于二次,时间不得短于四小时,并在远程教育工作手册上做好学习记录。

(四)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下发的各种文件要认真学习并组织实施。

四、会议制度

(一)社区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有事必须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请假。

(二)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

(三)社区村党总支(支部)书记必须坚持至少每个月召开好一次社区村干部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到人,定期解决。

(四)社区村党总支(支部)要按照规定开展好 “三会一课”活动。

(五)社区村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各社区村第一书记主持,全体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同时,须邀请组干部、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列席会议。主要开展班子成员之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通报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办理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听取收集党员群众对社区村两委班子和干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

五、综合目标考核制度

(一)各社区村综合目标考核方式及计分比例 各社区村综合考核由党工委成立考核小组,对照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计分占75%,党工委领导班子对各社区村的测评计分占10%,街道中层干部对各社区村的测评计分占8%,街道一般干部职工对各社区村的测评计分占7%。

(二)社区村专职干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方式 各社区村综合考核量化计分占75%,党工委领导班子对各社区村专职干部的测评计分占10%,街道中层干部对各社区村专职干部的测评计分占8%,街道一般干部职工对各社区村专职干部的测评计分占7%。

被“一票否决”的社区村及专职干部个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社区村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绩效奖励社区村1万元;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90分以下(不含90分)的,绩效奖励社区村0.8万元;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不含85分)的,不享受绩效奖励。

六、居(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按照上级党委、政府要求统一公开内容。一是党务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

况,党的思想、组织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二是政务公开:强农惠农政策,农村土地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三是财务公开:强农惠农资金,集体经济财务,组织运转经费等。四是服务公开:组织建设情况,民主管理情况,服务群众情况等。在抓好以上常规性工作内容公开的同时,对10人以上村(居)民代表联名向村(居)委会要求公开的事项,应当纳入村(居)务公开的内容;对重大财务收支、重要政策落实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公开。

(二)公开的形式。主要形式是居村民代表会议及各种会议进行公开,固定的公开栏公开等。

(三)公开的时间。常规工作一般每季度公布一次,公布时间应在本季度第一月的十五日前;专项工作可以根据需要和群众要求随时予以公开。重大工程项目结束后必须及时公布。

(四)公开的程序。公开前,由社区村文书按公开的要求整理出公布方案,经居村委会或居村民代表会议审核,确认合规、合理,准确无误后,选择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向全社区村群众公布,社区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通过社区村党员大会或社区村民代表会议以述职的形式予以公布。对居村民建房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核准等不经常发生的居村务活动,做到有则公布,各项居村务公开后,各社区村要安排一定时间接待群众查询,并负责做好核查、纠正和解释工作。

七、财务管理制度

(一)“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

社区村财务运行“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的管理与监督。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村级资金运行。

1、村级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缴存,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设立“小金库”和补帐的,就予以全部没收转为集体积累,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同时对相关人员要酌情处分,如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2、社区村支两委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要按照规定对村级集体资金支出严格把关,做到账入方出。

3、财务开支年初应制定好收支计划,严禁入不敷出,实行社区村主任审批。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票据,并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名。

(二)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社区村要制定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实行社区村主任负责制。社区村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材料、办公桌椅及其他资产等。

2、社区村资产管理要根据用途及使用人落实到保管人、使用人、使用地点,使用人保证资产的不受损害,如人为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积极主动配合街道相关科室做好集体资产清理工作,并登记造册归档管理。

3、社区村资产的采购和接受捐赠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手续,并及时登记账册。集体资产的出租、出借、处置、变卖等必须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切实保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合理利用。属固定资产的处置和报废必需报有关部门审批,不得私自处理。

八、印章管理制度

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印章必须明确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将印章交与他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遵守纪律,秉公办事。加盖印章必须做好登记,详细记明盖章内容及研究决定的会议名称或领导姓名。一般情况的证明、报表盖章,由村社区书记或主任签字同意;涉及到村集体资产处置、个人与集体之间的经济利益以及各种合同协议等重大事项的相关材料盖章,先召开社区村两委会议和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社区村书记、主任签字同意方能盖章。凡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街道一律不予受理。印章需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对未按印章管理规定使用印章,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涉及的当事人承担。

九、勤政廉政制度

(一)双述双评制度。社区村干部“双述双评”,即:向街道党工委述职述廉,向社区村党员、居(村)代表述职述廉,分别接受其民主评议。“双述双评”每年进行一次,一般结合年终考核同时进行。评议结果作为确定社区村干部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对测评中不称职票在30%以上的社

区村干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提出警告,对工作不负责任,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达50%以上的社区村干部,扣除当事人全年的浮动报酬,予以免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警示谈话制度。对各社区村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较严重后果的,由街道纪工委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警示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要求;或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对警示谈话对象,按照不同情况,给予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相应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备案,纳入年终考评内容。凡一年内被两次(含两次)以上警示谈话的,对其给予组织处理。凡受纪律处分的社区村干部,扣除当事人全年浮动报酬;如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社区(村)干部廉政制度。社区村干部要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做到“十不准”:一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红包请客送礼;二不准在社区村干部选举中进行贿选;三不准用公款宴请私人宾客;四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五不准参与赌博活动;六不准违反支农惠农政策规定;七不准违反财务、党务、居村务公开有关规定;八不准纵容家庭成员、亲朋好友等计划生育对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九不准违反规定向群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十不准拉派系,结团伙,做不团结的事情。

第二篇:街道社区村干部管理制度

街道社区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对社区村干部的管理,强化社区村干部的职责,确保政令畅通及街道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岗位职责

(一)社区村党总支(支部)书记主要职责:负责社区村全面工作;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工委、办事处及社区村党员大会决议;组织讨论决定社区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领导、支持、监督和保证居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和群团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支持和保障居村民自治;抓好党总支(支部)自身建设;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分配和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社区村主任主要职责:负责居村委会全面工作;在社区村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正确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抓好居村委会班子自身建设;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党总支(支部)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副书记主要职责:协助社区村党总支(支部)书记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

它工作任务。

(四)社区村文书主要职责:主要负责社区村及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统计、农业服务等工作,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社区村综合服务专干主要职责:负责社区村的文化教育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社区村综治专干主要职责:负责社区村安全、稳定、信访、调解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社会保障专干主要职责:负责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城市管理专干:负责社区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主要职责:协助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社区村妇女主任主要职责:按照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道的要求做好本职岗位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

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考勤制度

(一)社区村干部必须按时参加街道或上级组织举办的各种会议、培训,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未参会(参训)又未请假的,每次扣当事人当月基本报酬

元。

(二)各社区村书记、主任,请假2天及其以内的,需事前向社区村第一书记请假,超过2天的,须事前书面向街道主要领导请假。除社区村书记、主任外的其他社区村干部,请假3天及其以内的,由社区村书记审批。请假超过3天的,由所在社区村书记和主任分别签署意见并经第一书记审批同意,方可休假。外出离开**区范围的,经批准请假后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对未经批准外出的,一经查证,按当事人外出天数,每天扣当月基本报酬

元。

(三)坚持值班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社区村干部正常上班,并由各社区村干部每天轮流在公共服务中心值班,星期

六、星期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至少安排1名以上村(社区)干部值班。公共服务中心接待群众办事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4:00。如街道抽查不在岗的,每次扣当事人当月基本报酬

元,扣社区村工作目标考核分

分。

三、学习培训制度

(一)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市、区的重大决策和街道重点工作部署,提升服

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社区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上级安排或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三)每月组织村组干部和党员利用远程教育集中学习不少于二次,时间不得短于四小时,并在远程教育工作手册上做好学习记录。

(四)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下发的各种文件要认真学习并组织实施。

四、会议制度

(一)社区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有事必须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请假。

(二)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

(三)社区村党总支(支部)书记必须坚持至少每个月召开好一次社区村干部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到人,定期解决。

(四)社区村党总支(支部)要按照规定开展好 “三会一课”活动。

(五)社区村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各社区村第一书记主持,全体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同时,须邀请组干部、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列席会议。主要开展班子成员之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通报上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办理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听取收集党员群众对社区村两委班子和干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

五、综合目标考核制度

(一)各社区村综合目标考核方式及计分比例 各社区村综合考核由党工委成立考核小组,对照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计分占75%,党工委领导班子对各社区村的测评计分占10%,街道中层干部对各社区村的测评计分占8%,街道一般干部职工对各社区村的测评计分占7%。

(二)社区村专职干部目标绩效考核方式 各社区村综合考核量化计分占75%,党工委领导班子对各社区村专职干部的测评计分占10%,街道中层干部对各社区村专职干部的测评计分占8%,街道一般干部职工对各社区村专职干部的测评计分占7%。

被“一票否决”的社区村及专职干部个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社区村综合目标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绩效奖励社区村1万元;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90分以下(不含90分)的,绩效奖励社区村0.8万元;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不含85分)的,不享受绩效奖励。

六、居(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按照上级党委、政府要求统一公开内容。一是党务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

况,党的思想、组织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二是政务公开:强农惠农政策,农村土地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三是财务公开:强农惠农资金,集体经济财务,组织运转经费等。四是服务公开:组织建设情况,民主管理情况,服务群众情况等。在抓好以上常规性工作内容公开的同时,对10人以上村(居)民代表联名向村(居)委会要求公开的事项,应当纳入村(居)务公开的内容;对重大财务收支、重要政策落实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公开。

(二)公开的形式。主要形式是居村民代表会议及各种会议进行公开,固定的公开栏公开等。

(三)公开的时间。常规工作一般每季度公布一次,公布时间应在本季度第一月的十五日前;专项工作可以根据需要和群众要求随时予以公开。重大工程项目结束后必须及时公布。

(四)公开的程序。公开前,由社区村文书按公开的要求整理出公布方案,经居村委会或居村民代表会议审核,确认合规、合理,准确无误后,选择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向全社区村群众公布,社区村干部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通过社区村党员大会或社区村民代表会议以述职的形式予以公布。对居村民建房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核准等不经常发生的居村务活动,做到有则公布,各项居村务公开后,各社区村要安排一定时间接待群众查询,并负责做好核查、纠正和解释工作。

七、财务管理制度

(一)“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

社区村财务运行“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的管理与监督。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村级资金运行。

1、村级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缴存,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设立“小金库”和补帐的,就予以全部没收转为集体积累,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同时对相关人员要酌情处分,如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2、社区村支两委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要按照规定对村级集体资金支出严格把关,做到账入方出。

3、财务开支年初应制定好收支计划,严禁入不敷出,实行社区村主任审批。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票据,并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名。

(二)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社区村要制定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实行社区村主任负责制。社区村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材料、办公桌椅及其他资产等。

2、社区村资产管理要根据用途及使用人落实到保管人、使用人、使用地点,使用人保证资产的不受损害,如人为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积极主动配合街道相关科室做好集体资产清理工作,并登记造册归档管理。

3、社区村资产的采购和接受捐赠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手续,并及时登记账册。集体资产的出租、出借、处置、变卖等必须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切实保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合理利用。属固定资产的处置和报废必需报有关部门审批,不得私自处理。

八、印章管理制度

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印章必须明确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将印章交与他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遵守纪律,秉公办事。加盖印章必须做好登记,详细记明盖章内容及研究决定的会议名称或领导姓名。一般情况的证明、报表盖章,由村社区书记或主任签字同意;涉及到村集体资产处置、个人与集体之间的经济利益以及各种合同协议等重大事项的相关材料盖章,先召开社区村两委会议和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社区村书记、主任签字同意方能盖章。凡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街道一律不予受理。印章需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对未按印章管理规定使用印章,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涉及的当事人承担。

九、勤政廉政制度

(一)双述双评制度。社区村干部“双述双评”,即:向街道党工委述职述廉,向社区村党员、居(村)代表述职述廉,分别接受其民主评议。“双述双评”每年进行一次,一般结合年终考核同时进行。评议结果作为确定社区村干部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对测评中不称职票在30%以上的社

区村干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提出警告,对工作不负责任,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达50%以上的社区村干部,扣除当事人全年的浮动报酬,予以免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警示谈话制度。对各社区村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较严重后果的,由街道纪工委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警示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要求;或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对警示谈话对象,按照不同情况,给予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相应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备案,纳入年终考评内容。凡一年内被两次(含两次)以上警示谈话的,对其给予组织处理。凡受纪律处分的社区村干部,扣除当事人全年浮动报酬;如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社区(村)干部廉政制度。社区村干部要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做到“十不准”:一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红包请客送礼;二不准在社区村干部选举中进行贿选;三不准用公款宴请私人宾客;四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五不准参与赌博活动;六不准违反支农惠农政策规定;七不准违反财务、党务、居村务公开有关规定;八不准纵容家庭成员、亲朋好友等计划生育对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九不准违反规定向群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十不准拉派系,结团伙,做不团结的事情。

第三篇:街道社区村干部管理制度

街道社区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对社区村干部的管理,强化社区村干部的职责,确保政令畅通及街道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岗位职责

(一)社区村党总支(支部)书记主要职责:负责社区村全面工作;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工委、办事处及社区村党员大会决议;组织讨论决定社区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领导、支持、监督和保证居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和群团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支持和保障居村民自治;抓好党总支(支部)自身建设;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分配和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社区村主任主要职责:负责居村委会全面工作;在社区村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正确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抓好居村委会班子自身建设;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党总支(支部)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副书记主要职责:协助社区村党总支(支部)书记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

它工作任务。

(四)社区村文书主要职责:主要负责社区村及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统计、农业服务等工作,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社区村综合服务专干主要职责:负责社区村的文化教育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社区村综治专干主要职责:负责社区村安全、稳定、信访、调解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社会保障专干主要职责:负责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城市管理专干:负责社区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主要职责:协助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社区村妇女主任主要职责:按照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道的要求做好本职岗位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社

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分配及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考勤制度

(一)社区村干部必须按时参加街道或上级组织举办的各种会议、培训,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未参会(参训)又未请假的,每次扣当事人当月基本报酬

元。

(二)各社区村书记、主任,请假2天及其以内的,需事前向社区村第一书记请假,超过2天的,须事前书面向街道主要领导请假。除社区村书记、主任外的其他社区村干部,请假3天及其以内的,由社区村书记审批。请假超过3天的,由所在社区村书记和主任分别签署意见并经第一书记审批同意,方可休假。外出离开**区范围的,经批准请假后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对未经批准外出的,一经查证,按当事人外出天数,每天扣当月基本报酬

元。

(三)坚持值班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社区村干部正常上班,并由各社区村干部每天轮流在公共服务中心值班,星期

六、星期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至少安排1名以上村(社区)干部值班。公共服务中心接待群众办事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4:00。如街道抽查不在岗的,每次扣当事人当月基本报酬

元,扣社区村工作目标考核分

分。

三、学习培训制度

(一)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市、区的重大决策和街道重点工作部署,提升服

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社区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上级安排或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三)每月组织村组干部和党员利用远程教育集中学习不少于二次,时间不得短于四小时,并在远程教育工作手册上做好学习记录。

(四)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下发的各种文件要认真学习并组织实施。

四、会议制度

(一)社区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有事必须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请假。

(二)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

(三)社区村党总支(支部)书记必须坚持至少每个月召开好一次社区村干部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到人,定期解决。

(四)社区村党总支(支部)要按照规定开展好 “三会一课”活动。

(五)社区村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各社区村第一书记主持,全体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同时,须邀请组干部、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列席会议。主要开展班子成员之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通报上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办理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听取收集党员群众对社区村两委班子和干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

五、综合目标考核制度

(一)各社区村综合目标考核方式及计分比例 各社区村综合考核由党工委成立考核小组,对照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计分占75%,党工委领导班子对各社区村的测评计分占10%,街道中层干部对各社区村的测评计分占8%,街道一般干部职工对各社区村的测评计分占7%。

(二)社区村专职干部目标绩效考核方式 各社区村综合考核量化计分占75%,党工委领导班子对各社区村专职干部的测评计分占10%,街道中层干部对各社区村专职干部的测评计分占8%,街道一般干部职工对各社区村专职干部的测评计分占7%。

被“一票否决”的社区村及专职干部个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社区村综合目标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绩效奖励社区村1万元;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90分以下(不含90分)的,绩效奖励社区村0.8万元;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不含85分)的,不享受绩效奖励。

六、居(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按照上级党委、政府要求统一公开内容。一是党务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

况,党的思想、组织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二是政务公开:强农惠农政策,农村土地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三是财务公开:强农惠农资金,集体经济财务,组织运转经费等。四是服务公开:组织建设情况,民主管理情况,服务群众情况等。在抓好以上常规性工作内容公开的同时,对10人以上村(居)民代表联名向村(居)委会要求公开的事项,应当纳入村(居)务公开的内容;对重大财务收支、重要政策落实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公开。

(二)公开的形式。主要形式是居村民代表会议及各种会议进行公开,固定的公开栏公开等。

(三)公开的时间。常规工作一般每季度公布一次,公布时间应在本季度第一月的十五日前;专项工作可以根据需要和群众要求随时予以公开。重大工程项目结束后必须及时公布。

(四)公开的程序。公开前,由社区村文书按公开的要求整理出公布方案,经居村委会或居村民代表会议审核,确认合规、合理,准确无误后,选择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向全社区村群众公布,社区村干部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通过社区村党员大会或社区村民代表会议以述职的形式予以公布。对居村民建房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核准等不经常发生的居村务活动,做到有则公布,各项居村务公开后,各社区村要安排一定时间接待群众查询,并负责做好核查、纠正和解释工作。

七、财务管理制度

(一)“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

社区村财务运行“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的管理与监督。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村级资金运行。

1、村级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缴存,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设立“小金库”和补帐的,就予以全部没收转为集体积累,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同时对相关人员要酌情处分,如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2、社区村支两委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要按照规定对村级集体资金支出严格把关,做到账入方出。

3、财务开支年初应制定好收支计划,严禁入不敷出,实行社区村主任审批。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票据,并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名。

(二)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社区村要制定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实行社区村主任负责制。社区村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材料、办公桌椅及其他资产等。

2、社区村资产管理要根据用途及使用人落实到保管人、使用人、使用地点,使用人保证资产的不受损害,如人为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积极主动配合街道相关科室做好集体资产清理工作,并登记造册归档管理。

3、社区村资产的采购和接受捐赠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手续,并及时登记账册。集体资产的出租、出借、处置、变卖等必须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切实保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合理利用。属固定资产的处置和报废必需报有关部门审批,不得私自处理。

八、印章管理制度

社区村党总支(支部)、居(村)委会印章必须明确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将印章交与他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遵守纪律,秉公办事。加盖印章必须做好登记,详细记明盖章内容及研究决定的会议名称或领导姓名。一般情况的证明、报表盖章,由村社区书记或主任签字同意;涉及到村集体资产处置、个人与集体之间的经济利益以及各种合同协议等重大事项的相关材料盖章,先召开社区村两委会议和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社区村书记、主任签字同意方能盖章。凡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街道一律不予受理。印章需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对未按印章管理规定使用印章,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涉及的当事人承担。

九、勤政廉政制度

(一)双述双评制度。社区村干部“双述双评”,即:向街道党工委述职述廉,向社区村党员、居(村)代表述职述廉,分别接受其民主评议。“双述双评”每年进行一次,一般结合年终考核同时进行。评议结果作为确定社区村干部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对测评中不称职票在30%以上的社

区村干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提出警告,对工作不负责任,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达50%以上的社区村干部,扣除当事人全年的浮动报酬,予以免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警示谈话制度。对各社区村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较严重后果的,由街道纪工委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警示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要求;或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对警示谈话对象,按照不同情况,给予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相应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备案,纳入年终考评内容。凡一年内被两次(含两次)以上警示谈话的,对其给予组织处理。凡受纪律处分的社区村干部,扣除当事人全年浮动报酬;如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社区(村)干部廉政制度。社区村干部要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做到“十不准”:一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红包请客送礼;二不准在社区村干部选举中进行贿选;三不准用公款宴请私人宾客;四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五不准参与赌博活动;六不准违反支农惠农政策规定;七不准违反财务、党务、居村务公开有关规定;八不准纵容家庭成员、亲朋好友等计划生育对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九不准违反规定向群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十不准拉派系,结团伙,做不团结的事情。

第四篇:街道社区管理制度

文章标题:街道社区管理制度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开展社区服务必须坚持从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同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合理利用社区资源,开辟合适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形式。

2、以维护和保障社区特殊困难群众和大多数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出发点,强调基社会福利性坚持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

3、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以社会筹资兴办为主、政府资助为辅,充分重视社会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的作用。

4、逐步走自立、自养、自我的发展,以“实业养服务”。

5、开展社区服务,加强对基层社区的管理,促进街道与社区居委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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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党建责任制度

1、树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党工委班子成员和办事处党员、领导、干部人人有责的观念。

2、实行街道社区党建“三个责任人”制度。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党工委党群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党工委组宣委员为具体责任人。

3、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所在社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全面负责。

4、签订街道社区党建责任状。街道第一责任人与直接责任人、街道第一责任人与社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与具体责任人之间要分别签订街道社区党建责任状,形成一级对一级考核、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

5、建立街道社区党建责任工作平台。党工委委员、包片的机关党员干部、社区党支部委员必须承担党建工作的若干工作指标任务;社区全体党员都要根据个人不同情况,通过多种方式承担不同的岗位责任,为社区党建工作尽责尽力。

6、落实按岗定责、量责考核。街道党工委对各责任人、责任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和交叉考评,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要列入各党组织、党员的考核,在此基础上按绩奖惩。

7、街道党工委对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考核每季度一次,社区党支部对社区党员的考核每月一次。街道党工委每半年进行一次党建工作总结,实现街道社区党建考核管理的规范化和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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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党总支、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市区及街道党工委下发的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及落实。

二、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做好社区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的制定和实施。

三、党总支、党支部实行例会制度,每月召开1-2次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特殊情况需要开会时,可有党总支、支部书记决定。

四、党总支、支部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反复协商,集中和采纳的正确意见,凡属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

五、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区党建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六、党总支、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总支、支部每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总结工作实际,寻找差距,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八、党总支、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参加社区各项活动,按照党员参加志愿者协会的服务内容,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教育管理

第一条,为了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章》和《准则》,针对社区党员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基本目的和要求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内各项制度,强化党员的意识,继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条,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党员义务,享受党员权利,必须编入所在居民区的党支部,按时参加党的各项活动,按期交纳党费,接受党的教育管理,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党员外出探亲访友或其他原因长期外出影响参加正常组织生活的,应事先向党组织请假,说明去向、联系办法;外出时间在两个月以内的,可回来后向党组织汇报;两个月以上的,每个季度至少向党组织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一次;未请假外出,又不与党组织联系,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均应作自行退党处理。五第五条条党总支、支部每季度对党员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对年老体弱不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落实专人联系,定期家访,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一些困

难,并向他们传达党内的重要文件精神和主要活动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条,本规定在实施中需继续修改和完善,不断总结健全适合社区党员特点的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管理制度

一、党员必须编入所在社区的党组织,按时参加党的各项活动,接受党的教育管理,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任务。

二、党的组织生活每月一次,要提前安排活动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党员要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建立签到制度,党员每次参加活动要签到,因病、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要提前口头或书面向党支部或当小组长请假。凡不请假的,党支部或党小组长要查明原因,连续两次无故不到者,要进行批评。

四、建立登门家访制度。党员患重病及瘫痪、卧床不起、行动困难的,经征求本人意见和党总支、支部讨论,通过后可免去参加组织活动,但支部或党小组要指定专人与他们联系,每月到家看望一至二次,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通报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总支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一些困难。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组织要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发动每个党员联系一至二名群众,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手册。

二、党员要关心群众的生活,经常注意群众的情绪和要求,根据群众的不同要求,多方面地关心他们,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三、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工作的批评和意见。

四、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发现苗头及时做工作,使矛盾妥善得到解决,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五、党员要将自己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记录在“党员联系群众手册”上,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情况。

五必访制度

1、对新转来的党员进行家访,了解家庭生活等情况,使党总支、支部进一步了解掌握全面情况。

2、对重病党员登门慰问,定期将街道党工委中心工作及重点工作和上级文件向重病党员做介绍。

3、对存在各种困难的党员,要上门了解详情,协助解决具体问题。

4、对产生某种思想问题的党员,要及时家访谈心,帮助解决思想问题。

5、对未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无正当理由的要及时家访,弄清情况,进行帮助。

“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一课”即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定期开展党课教育。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街道工委每季度组织一次全街性的党课,采取街道党政领导、街道工委成员聘请党校教员轮流讲课,搞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

二、主要内容

1、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主要是定期听取党总支的工作报告,对党总支、支部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决定党总支、支部的重大问题,选举党总支、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

2、支委会是全体委员参加的会议。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研究组织生活,政治学习的内容、形式、具体安排以及党总支、支部自身建设等重大问题;决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事项及对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发展新党员等重大事宜;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确定党总支、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等。

3、党小组会是以过组织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党小组活动。

4、党课是党组织紧密结合本单位情况和党员事迹,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思想、理论教育的重要形式。

年老、重病党员管理制度

1、凡正式关系在本街道且年满八十岁的党员,经本人申请,由党总支、支部会向党员大会通报后,可免于参加党内集体活动。

2、虽未满八十岁,但因病瘫痪或严重疾病起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由党总支、支部会讨论后并经党员大会同意,可免去其参加党内集体活动。

3、免于参加党内集体活动的老党员,必须按时交纳党费,确因本人行走不便,可以请他人代交。

4、重病、年老的党员必须接受党组织的关心和教育。

5、重病、年老的党员可以不参加党总支、支部组织的党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责任区和党内评选等活动。

6、党总支、支部对重病年老党员要有专人分工负责,要定期走访,每月至少一次,了解关心其思想、生活等情况,并向其介绍党组织活动的有关内容。

7、党总支、支部关心走访年老、重病党员要形成网络化,做到分工清楚、职责明确。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一、请假报告制度

党员到外省、市、区工作、探亲访友或居住地临时动迁的,要将所去工作单位、探亲访友或临时居住地的详细名称、地点、联系办法、电话等向党组织逐项登记,填写流动党员表。外出三至六个月的,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外出超过六个月的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

二、书信联系制度

对长期在外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建立书信联系制度,党组织要定期给他们写信,党员也要定期回信,回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党组织每半年要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登门走访制度

外出党员回家团聚期间,党组织要到党员家中走访,做一次认真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提要求、交任务,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

四、定期汇报制度

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每季度要向原所在党组织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

在职党员管理办法

一、建立在职党员花名册,对于变化情况及时记载,半年向党总支通报一次。

二、在职党员要积极参加社区建设,定期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在职党员联络站定期收集在职党员活动情况,一季度向党总支反馈一次。

四、对在职党员表现情况,在职党员联络站负责向所属单位反馈,一年一次。

五、对于有思想情绪或表现差的在职党员,党组织要进行家访,并进行帮助教育,对经教育仍不悔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要将情况及时向所属单位反馈,双方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新转入党员登记谈话制度

一、党组织要对党员本人的基本情况了解清楚,并将其姓名、性别、年龄、入党时间、文化程度以及在原单位的任职情况、家庭住址等项进行登记。

二、党组织要想党员本人介绍本街党建工作概况,基层支部活动要求,党员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

三、党组织向党员提出要求

1、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参加支部活动,按时交纳党费。

2、有病有事不能参加支部活动,要做提前请假。

3、外出探亲或出差要到支部登记。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为扩大入党申请人队伍,对居民区骨干定期进行启蒙教育,以学习辅导党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进行培训,一年一次。

2、为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申请人培训一年一次。

3、坚持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制度,一季度一次。

4、坚持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汇报思想工作制度,一季度一次。

5、坚持培养人、培养联系人定期汇报培养、考察情况制度,半年汇报一次。

6、为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定期向有关人员征求意见,一年两次。

7、坚持培养联系人定期培养考查记实制度,一季度一次。

8、坚持对预备党员定期考察并如实记载,一季度一次。

“在职党员联络站”管理制度

1、联络站要建立在职党员花名册,对在职党员的基本情况要及时记载。

2、联络站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3、召开在职党员大会每年一次。

4、加强在职党员思想教育,增强其爱护、建设社区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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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民防工作站职责、制度

街道社区民防工作站职责

一、开展民防宣传教育活动。

二、组织推荐或招募民防志愿者。

三、接受民防等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组织防灾救灾演练。

四、平时预防灾害事故,并参加应急救援活动。

五、战时负责社区防空袭斗争。

街道社区民防志愿者职责

一、参加民防宣传教育活动,接受有关专业培训。

二、提供民防信息,遇灾及时报警。

三、根据需要,参加相应的民防组织,参与消除空袭后果和灾害事故救援等活动。

街道社区民防志愿者活动制度

学习制度:学习防空、防灾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每年1-2次。

培训制度:每年进行一次专业培训。

交流制度:通过实践、研讨和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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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村干部管理制度

村干部管理制度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

规章制度。

第二条各级干部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第三条各级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严禁铺强浪费。

第四条严格执行每月8日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并按照镇党委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年内,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撰写心得体会和调查报告不少于6篇,逢双月28日上报镇党委办公室进行调阅。对不及时上报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第五条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向镇党委、政府请假,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50元、请假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3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20元。

第六条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第七条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社财务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第八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勤政为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摸排解决

街道社区村干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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