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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工作制度(5篇)
编辑:柔情似水 识别码:52-733136 党务个人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3-10-05 18:40:5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党务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党总支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③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动。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

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总支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总支会议。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总支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总支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总支会报告。

八、党总支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党总支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

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党员学习制度

一、制定学习计划制度。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工委要求,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方案。年度学习计划要从中央、省、州、县本年度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大局出发,在每年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主要结合形势变化和不同阶段的要求,根据党和国家、省委、州委、县委以及工委新的重大部署制定;专题学习方案主要围绕我县工作中的某个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学习。

二、自学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班子成员根据上级安排的学习专题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书目,做好读书笔记。每人要有专门学习笔记本,并按专题学习要求写出发言提纲。

三、专题研究制度。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和“沉到底”的精神,把调查研究作为班子成员加强学习的重要方式,密切联

系中央、省、州、县的工作大局,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设计调研选题,开展专题调研。调研要与专题学习相结合,与改进作风相结合,真正做到既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四、集中学习讨论制度。按省、州、县的要求,班子每月集中学习讨论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每次有2~3人作中心发言,其他成员也要积极发言。内容和具体日期按总支书记的要求,由政工科负责通知。党总支设置专门集体学习讨论记录本。

五、考勤登记制度。班子成员依时参加工委安排的集中学习,个人自行签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向书记请假,但要抽时间补学相关内容,并写出学习体会。

六、学习汇报交流制度。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或理论研究文章,结合民主生活会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学习汇报和交流,并交学习政工科入册存档。

七、学习档案制度。要建立班子成员学习档案,政工科每年年终要对班子学习计划安排、考勤考核情况、发言记录及党总支成员年度自学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文章、在报刑发表的文章等及时进行收集和归档,以便上级部门检查。

八、坚持检查考核制度。将班子理论学习的检查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认真检查的重点项目,作为干部考察和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接受县委县工委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

“三会一课”制度

一、总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总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支部重大事项;总结部署支部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交流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以上。由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县直机关发展党员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卡》。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

一、谈话主体。谈话主体包括谈话人和谈话对象两个方面。谈话人一般为党员所在支部负责人。谈话对象则为支部所属党员,重点要突出近几年新发展的党员、不合格党员、受上级表彰或处分的党员、新提拔担任干部的党员。

二、谈话时间。一般应在每位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一周内进行。

三、谈话程序。

(1)党支部在党员政治生日前一周通知谈话对象,确定谈话时间和地点,做好谈话准备工作;

(2)党员以书面的形式向支部提交一年来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3)由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向谈话对象祝贺“政治生日”,谈话对象重温入党誓词;

(4)正式谈话。

四、谈话内容。(1)肯定党员在本职工作、思想品质、道德修养、生活作风、廉洁自律、团结务实、工作事业心、社会责任感以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明其今后努力的方向;(2)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了解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谈话方式。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对政治生日相同或相近的党员,也可组织集中谈话。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

二、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四、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

五、总支、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六、总支、支部委员会可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七、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

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

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党费收缴制度

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为切实搞好本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

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八、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张贴公示榜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党组织服务联系机关党员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坚持完善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构筑关心、维护党员权益的平台。

第二条 在政治上关心服务党员

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重大决策时,党员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主人翁作用。

第三条 在工作上关心服务党员

1、关心党员工作,每年定期为党员提供业务知识的培训等多

方面的帮助。

2、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条件,积极帮助党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3、维护合法权益,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党组织要积极呼吁,依法维护,保障权益。

4、表扬奖励,党员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党组织要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

5、关注党员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工作,党员在工作中工作遇到困难和在改革中个人利益受到影响时,党政负责人应及时找其谈心。

第四条 在生活上关心服务党员

1、坚持做到“五必访谈”。即:党组织在党员出现严重思想问题时必访谈;党员出现家庭纠纷时必访谈;党员生病住院时必访谈;党员发生事故后必访谈;党员出现特殊困难时必访谈。

2、坚持做到“三上门服务”。即:党员生病住院、有突发事情时,党组织要上门看望慰问;党员家里有临时困难或有应急事情需要帮助的,党组织要组织党员上门服务帮助;党员家庭经济困难,党组织要上门服务慰问,并通过困难补助或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等方式给予补助。

第五条 落实领导责任制

把关心服务党员的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局党总支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支部应建立定期看望

关心服务党员制度,抓好关心服务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 坚持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要求,坚持党员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光荣感和使命感。

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

一、联系服务群众的内容:

(一)积极宣传并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二)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搞好同志间的团结;

(三)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四)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思想,帮助群众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五)关心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联系群众的范围:

一是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

二是一般的群众。主要是关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开展帮扶活动。

三是困难群众。主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联系群众的途径:

(一)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党支部、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的民主评议,听取群众对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二)领导干部应坚持深入基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并尽可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逢重大节日和重大情况,要有组织地进行送温暖、慰问活动。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1、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8、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四、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五、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六、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七、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总支委会审核批准。

八、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

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十、机关各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一、定期会议通报。按照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一次定期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

二、不定期的会议通报。遇到突发事件或传达上级的最新精神和紧急任务,可以不定期的召开会议。

三、会议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传达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工作思路和重大决策事项,同时包括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

四、公示通报。根据需要公示的范围,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公示栏、公开窗等传媒和宣传阵地,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

五、公示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干部考察公示、干部任职前公示、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发展党员、党员奖惩等党务工作情况。

六、查询通报。以领导干部接待日、接受广大党员对不涉及保密规定内容的查询。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也要在工作中随时解答党员的查询,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七、党内情况通报既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又要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既要“互通情报”,又要“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八、贯彻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用制度保障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充分享有的知情权,以利于监督权的实行,并通过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总支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党内监督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县政府办公室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县政府办公室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

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纪律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机关党组织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党组织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党组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述职述廉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1、述职述廉的对象

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2、述职述廉的内容(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

(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3、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工会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按照干部管辖权限报组织部门。

诫勉谈话制度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遏制和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谈话诫勉的对象: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

第三条 谈话诫勉适用于以下几种事项:

(一)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

(二)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

(三)党员干部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育帮助并引以为戒的;

(四)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

第四条 谈话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谈话人向被谈话人介绍反映的问题,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

(二)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

(三)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

(四)被谈话人对接受谈话诫勉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表明态度。

第五条 谈话人应当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对被谈话人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正确意见,应当予以采纳;处理谈话结果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信访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有关情况。

第六条 被谈话人接到谈话诫免通知后应当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谈话人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事后追查或者打击报复谈话人、信访举报人等;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

第七条 谈话人应当书面记录谈话情况或者要求被谈话人上交书面情况报告,谈话记录或者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存入班子成员的廉政档案。

第八条 经谈话后认定被谈话人确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应当对被谈话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纠正并书面报告纠错情况;对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风或者苗头性问题的,应当进行告诫,要求被谈话人防微杜渐;所反映的问题不实的,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如对被谈话人造成不良影响,应适当场合予以澄清。

第九条 谈话中发现被谈话人存在严重错误,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或者被谈话人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谈话人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研究处理。

第十条 谈话人认为确有必要,可通知被谈话人在接受谈话后

一定时期内在所在单位的有关会议上将谈话情况予以通报,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检讨或者澄清;如有必要,也可就被谈话人的有关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解释、说明、澄清或者进行批评、教育。

岗位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一、县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各科室队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目标责任制由总支讨论通过;机关其他同志的岗位目标责任制由主管领导审定并报总支审核。

二、责任制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工作措施等内容。制定目标责任制要与办公室工作总目标相结合,体现本科室、本岗位的职能,突出工作重点,并将工作目标量化、细化。

三、责任制制定、实施、考核、奖惩与年度考核和机关干部创先争优表彰挂钩。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了改进县政府办公室的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保证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单位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峡江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 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县工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实施。第三条 机关总支的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总支和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达到: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一至两次党课。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五条 支部的工作责任

(一)按照总支的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学习、认真贯彻党支部决议。

(二)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支部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每半年必须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三)带动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协助行政领导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收集党员汇报,做好党员思想工作,及时向总支反映本支部情况。

(四)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党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五)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条 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总支和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总支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县直机关工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 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连续两年受到批评的,党支部书记应予辞职,或由上级党组织免除其职务,重新改选。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总支应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总支应向县直机关工委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工会工作制度

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会工作.二,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坚持工会工作的政治方向,坚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听取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三,围绕行政工作中心开展工作,维护行政的权威和政令的统一,参与行政做好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济等工作.四,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五,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会职责,围绕办公室工作中心,动员和组织职工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机关的民主管理,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六,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工会积极创造条件,广泛组织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使职工在活动中受到熏陶,教育,锻炼的同时,增强职工的凝聚力,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七,严格工会的财产,财务管理,遵守财经制度,确保工会财产安全和工会经费的正确使用.工会经费的使用接受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八,妥善保管工会文件,资料,按公文管理的要求,做好工会文

件,资料的管理,使用及整理,归档等工作.九,完成上级工会,总支交办的其它工作.共青团工作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团员大会:团支部大会每月按期召开一次,传达团县委精神,提出工作安排;讨论接收团员和团纪处分。

支委会:团支部委员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互通情况,研究和安排支部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小组会:团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支部大会决议,结合小组实际情况,确定内容,解决问题。

团课制度:团支部每季度至少要上一次团课,并做到学习内容要具体、生动,要有针对性。

二、组织生活制度

团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团员过两次组织生活,学习文件、报刊、杂志等有关学习资料,或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

三、汇报制度

团员每季度要向团小组或团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团小组每月要向团支部汇报一次工作,内容是:支部大会决议和支部部署的任务在本小组执行的情况,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建议要求,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支部委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每月向支部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支部书记要经常地、及时地向团县委汇报支部工作情况,反映团员、青年中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和其它重要问题。

四、推优制度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一般每年推荐一次或按党组织的要求推荐,推荐的标准是被推荐对象基本达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团组织要积极主动做好团员中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并将培养考察的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推优工作的程序:

1、团支部对申请入党的团员全面考察。

2、支委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候选人,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征求意见,统一思想。

3、召开支部大会,对候选人进行表决。

4、推荐对象确定后填写《推荐表》上报同级党组织。

妇委会工作制度

一、在机关党组织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团结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文化素质,艰苦奋斗,团结协作,爱岗敬业,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巾帼建功”、“文明示范岗”、“五好家庭”

和“三八”红旗手等各种争创活动,促进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

三、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努力促进男女平等,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不断改善妇女劳动保护条件,帮助妇女解除后顾之忧,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四、宣传贯彻上级妇女代表大会精神,围绕机关工作中心开展妇女工作。

五、向办公室党总支和上级妇联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六、关心妇女的业余生活,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七、完成机关党组织和分管领导以及上级妇联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二篇:党务工作制度

**有限公司

党 务 工 作 制 度 汇 编

中共**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

二○一六年二月

目录

1、党总支工作制度

2、党总支议事规则

3、党总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4、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责任制度

5、组织生活制度

6、三会一课制度

7、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8、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9、党费收缴制度

党总支工作制度

为加强**公司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限公司党委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党建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党总支设置和隶属关系

第一条**有限公司党组织隶属**公司党委领导,是**公司政治领导核心,公司党总支遵循党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开展工作。

第二条**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所属子公司按党章规定设立党支部及党小组。

第三条**公司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设置二个党支部:第一党支部负责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事业部、**事业部等单位的党务及党员管理工作;第二党支部负责办公室、财务部、建设管理部、企业管理部、**事业部、**事业部、**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党务及党员管理工作。**公司党组织根据结构的变化和党员变动情况,及时相应调整**公司党组织的设置,保证党组织体系健全、管理到位。

第四条**公司所属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含子公司)和党员,采用属条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属条管理为主。

第五条凡在**公司(含所属子公司)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其党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转至现工作单位党组织。

第二章党总支部内部机构

第六条**公司党总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和高效精干的原则设立内部机构,合理分配工作。党群工作部是党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党总支部会议、思想教育、党建工作计划、党员学习培训、发展党员、基层党建、联系群众、统战等工作;办公室负责综治信访、收发文处理、来人接待、对外宣传工作(会党群部);人力资源部(会党群部)负责干部的考核、提拔考察和推荐工作;监审部负责全员普法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七条**公司党总支要求下属各支部明确党组织工作机构的职能,职责范围,并与各行政系统合理分工和衔接。

第八条**公司党总支部组织框架:

**公司党总支部根据需要和党员人数,可在公司本部和所属子公司设党支部或党小组,并对所设党组织进行属条管理。

第三章党总支职责与任务

第九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落实。

第十条参与**公司“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决策和人才管理工作,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依法行使职权。党总支对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党委成员通过多种方式分别反映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使党组织的主张在企业决策中得到重视和体现。

第十一条加强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二条领导**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培育企业精神,增加企业凝聚力,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

第十三条领导和支持工会分会按章程独立开展工作,维护**公司内部各方面的关系。

第十四条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和集团公司党委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任务。

第十五条搞好**公司党员的党建理论、形势和国情教育,全面提高党员素质,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第十六条端正党风,严肃党纪政纪。要求每个党员和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自觉按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勤奋工作,廉洁自律。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对违纪人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

第十八条经常了解和研究党员的思想动态,帮助党员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十九条按照党员标准,做好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培养优秀分子入党。

第二十条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主与法制、道德、敬业等方面的教育,并保护、引导、发挥员工参与企业改革和经营管理的积极性。

第二十一条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好群众工作。

第二十二条定期或及时向集团公司党委请示汇报工作。

第四章党总支工作方式

第二十三条公司党总支根据集团公司党委的指示精神和计划,以及**公司的工作规划,制定党组织活动计划。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中的党员有责任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工作。

第二十五条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按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贯彻党组织的意图于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和指挥之中。

第二十六条参与**公司“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决策。第二十七条适应形势变化,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公司党总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种民主生活会、汇报会、座谈会及组织党员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指示,交流思想,掌握动态,总结布置工作。

党总支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党总支集体领导制度,保证党总支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办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及集团公司党委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总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于党总支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事项。

第三条党总支成员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定期向党总支报告工作。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四条传达学习和宣传上级有关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制订保证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方针、集团公司党委及**公司党总支各项决定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措施或实施意见。

第五条讨论决定以党总支名义向集团公司党委请示、报

告的重要事项以及向下属部门发布指示、通知、通报等重要文件及需要党总支形成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六条参与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研究**公司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制定**公司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布置和检查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对下属支部工作的领导;审查发展新党员。

第八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听取纪检委员对廉政建设工作的报告和意见。

第九条讨论分析干部、员工思想动态,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任务、方法、途径和措施;提高效率,加强服务意识,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他们的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方面工作。

第十条领导党务工作部门对党员及其领导干部进行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研究**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行政职能工作、保密工作、信访工作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讨论工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工会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鼓励其为**公司的发展及**公司企业文化的创建积极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有益活动。

第三章议事程序

第十三条党总支议事的主要形式是党总支部会议。党总支部会议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总支部会议议题由党总支部书记确定,会议由党总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十四条党总支部会议的召开,应提前通知到各党总支委员,并将会议有关材料提前送达。

第十五条召开党总支部会议必须半数以上的党总支委员出席。委员因故不能到会,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表达。必要时,党总支部书记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总支部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对讨论的事项介绍情况,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无表决权。

第十六条党总支部会议决定重要事项时,要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以上方为通过。一个会议中若要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第十七条党总支部会议在决定重大事项时,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如对重大事项有不同意见,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作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第十八条党总支部会议做出决定之后,按照分工负责制的原则,由党总支部书记明确给有关委员负责落实,党总支部书记要抓好检查工作。如因故不能落实时,分工委员要向党总支部阐明原因。

第十九条党总支部会议由党群工作部组织并记录,必要时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分管总支委员、总经理会签、党总支部书记审批后正式行文生效。

第二十条经党总支部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总支部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党总支部书记签发。

第二十一条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总支部会议的,党总支部书记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总支部通报。

第二十二条党总支部决定的事项,党总支部书记应及时向缺席的总支委员通报。缺席的总支委员党总支做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直接向党总支部书记反映,但必须坚决执行党总支部集体做出的决定、决议。

第二十三条执行人或执行单位在执行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执行党总支部决定、决议时,应及时向党总支部书记汇报。党总支部书记认为情况特殊,可提议党总支部会议复议。

第四章议事纪律

第二十四条党总支部委员个人或少数人无权改变党总支的集体决定。

第二十五条党总支部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每个总支委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如果个人意见和集体决定不一致时,必须坚决服从集体决定,不得有任何反对表示。允许个人保留意见,也允许向上级组织汇报。

第二十六条党总支部会议讨论事项涉及到党总支部成员或其亲属需要回避的,该成员应主动回避或由党总支在会前通知当事人回避。

第二十七条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密。

党总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有关规定,确保领导班子政治生活民主化、经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民主生活会由党总支部书记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同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第二条民主生活会正常情况下每年召开一次,会前需报集团公司党委同意。

第三条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采取多种形式收集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如实向党总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及成员反馈,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相互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三)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确定民主生活会的重点议题和召开日期,通知应到会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提前一周集团公司党委报告,以便集团公司党委组织派人参加指导;

(四)以提高思想觉悟和增强党性锻炼为重点,班子成员就个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我总结检查,并写出书面发言材料。

第四条民主生活会要围绕以下主要内容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统一认识,大胆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分工负责与团结协作共事的情况;

(四)遵纪守法、勤政廉政、艰苦奋斗的情况;

(五)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的情况;

(六)上级党组织安排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内容;

(七)其他需要列入民主生活会的重要问题。第五条民主生活会要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缺席人员可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由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及对其批评意见转告本人。列席人员可对领导班子及成员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

第六条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责任到人,并抓好落实。须由党委解决的,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七条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综合情况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第八条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应向**公司全体干部职工通报。

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责任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完成上级党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党务工作部门年初制定**公司党建工作计划,计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计划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并对下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实行分类指导。

第二条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或计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和个体目标任务。

第三条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第四条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第五条贯彻落实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的四个责任主体任务。

第六条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党建相关制度上墙,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

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

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总支部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第三条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学习、进修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第四条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第五条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

第六条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集团公司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集团公司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第七条党员无故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

党组织审批。

“三会一课”制度

为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根据《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

定的重要事项。

第二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做好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处分和自身建设的问题;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酝酿讨论党员发展、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工作。

第四条上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主要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内容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其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等。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起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根据《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党务工作部门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培训教育内容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

第二条**公司党总支部要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

刊,开展电化教育。

第三条各党支部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第四条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各支部可结合党课教育进行党员培训。

第五条教育和培训工作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公司党总支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第六条**公司党总支组织可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和实践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主题教育。

第七条各党支部要支持并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集团公司党委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第八条 各级党组织要将党员培训活动经费列入预算管理,为党员培训工作做好保障和服务。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完备发展手续,保证新党员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集团公司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二条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思想、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

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第三条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同入党积极分子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第四条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五条发展对象须参加省直工委举办的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学习,集中培训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第六条接收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第七条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费收缴制度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第二条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第三条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

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第四条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第五条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第六条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第七条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第八条前一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张贴公示榜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第三篇:党务工作制度

党 务 工 作 制 度

滕州市安居建安公司党支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

目 录

1、党员学习制度…………………………………………… 3

2、三会一课制度…………………………………………… 4

3、民主生活会制度………………………………………… 5

4、组织生活会制度…………………………………………

5、征求意见制度……………………………………………

6、民主监督评价制度………………………………………

7、党员活动日制度…………………………………………

8、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9、党员谈心制度……………………………………………

10、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制度……………………………… 14

1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4

12、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16

13、中心组学习制度……………………………………… 17

14、党员汇报制度………………………………………… 17

15、党员教育制度………………………………………… 18

16、集体领导制度………………………………………… 19

17、政治学习制度………………………………………… 202

10 10 11 12

党员学习制度

为使党员自觉坚持经常性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促进我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学习要本着有利于增强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自觉性,有利于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决定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上级党组织布臵的有关学习内容。使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明确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三、党员学习时间每周一般不少于2小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少于1小时,党课教育每半年不少于1次。

四、党员学习采取党课教育与专题辅导相结合、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书面交流与口头发言相结合、书本教育与形象直观教育相结合等形式。

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党员网上学习。党支部可依托企业网站提出学习要求,提供学习资料,开展学习讨论。

六、党员学习应做到:

1.有学习记录。学习使用专门的笔记本,学习笔记情况作为对党员考评的重要依据。

2.有学习体会。党员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针对性的心得体会,交党支部审阅。

3.有学习小结。党员每年对学习情况进行自我小结。小结可与党员个人总结结合进行。

七、党组织在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学习计划。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方法措施等。

2.布臵学习任务。根据学习计划,落实每一阶段学习的具体任务。学习任务要落实到每一名党员。

3.进行学习考评。一般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年考评一次。对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对学习优秀的党员,要以适当的形式进行表彰。考评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的基本制度之一,“三会”指的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课”指的是上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 当增加支部党员大会的次数或提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其主要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

1、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具体计划与措施;

3、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制定支部工作的计划,审议支部工作总结等;

4、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组织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活动。

5、开展学习,交流学习体会,开展党内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联系群众及深入责任区等工作的开展。

6、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表彰处分党员的决定;

7、支部换届选举、补选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8、上级党组织布臵任务。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问题需要解决,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党员的实际情况,对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打算,对组织生活的内容定期提出要求。对党员教育、党员的奖惩、党员管理、企业重大工作,适时研究讨论。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小组的督促检查;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理论;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等工作。

四、党课

1、每组织两次,邀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或由支部书记结合党员思想实际讲课。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2、授课内容是: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等课程。系统讲解党的章程、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在一定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党课的内容要紧密联系实际,注意正确性、针对性、生动性。

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2、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党员组织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3、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确定重点议题。同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支部班子和党员个人的意见,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创造良好的气氛和条件。

4、民主生活会要重点查找党员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和战斗力;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组织纪律观念、艰苦奋斗、廉政建设的情况;检查、总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检查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与方法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

5、在民主生活会上,每名党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敢于触及思想,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个人进行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邀请中层干部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7、党支部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后,要向全体党员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8、民主生活会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而制定的。

1、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

2、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部成员或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人员会前要充分做好准备。

3、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4、组织生活会上,与会人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意见和落实意见。

5、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征求意见制度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与群众关系的根本要求;是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重要形式;也是党坚持执政为民、永葆先进性的有效实现途径。为把我公司在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好做法、好经验规范起来,使其长期发挥作用,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对象

1、党支部书记征求班子成员、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3、主要面向干部、职工征求意见,同时还要征求市住房办和有关单位的意见。

二、方式方法

1、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臵征求意见箱、公开征求意见电话、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2、通过开展谈心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征求群众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是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能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树立了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二是在宗旨意识方面,能否坚 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否树立了群众观和正确的权力观;三是在认真履行职责方面,能否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是否不断解决关系群众工作、生活切身利益问题;四是在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和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能否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是否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四、时间安排

1、集中征求意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为一周左右。

2、凡是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政策措施,随时专门听取群众意见。

3、集中征求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民主监督评价制度

一、每年邀请职工代表、老干部代表各2人担任义务监督员。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义务监督员座谈会,由企业党支部书记通报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由义务监督员对企业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党员活动日制度

开展党日活动,对严格党的组织制度、活跃党内生活和增强党性观念有重要意义。为了便于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制订本支部党员活动日制度如下:

一、党员活动日的时间

支部每月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一次活动。党员活动日时间为周五下午四点后,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党员活动日的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研究党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讨论本支部的计划、措施,报告党支部工作。

3、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党员的素质。

4、组织评议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党支部交给的任务情况。

5、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制定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措施,履行新党员入党转正手续,进行党员鉴定,研究党员的党纪处分。

6、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

三、党员活动日的主要形式

开展活动要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使党员活动日成为全体党员接受教育、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增进友谊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增强开展党日活动的生命力和感召力。

1、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

2、举行专题报告会、座谈会,观看电视录像片等。

3、开展“献爱心送温暖”等活动。

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是促进党员队伍的自身建设,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措施,是密切党群关系,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把党的方针政策化为群众行动的良好途径。

1、每位党员要联系1~2名入党积极分子或普通群众,经常与他们谈心,了解他们的需求,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每年两次向党支部汇报联系情况。

2、主动配合组织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关心群众工作生活,努力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3、党员要谦虚、谨慎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融洽与群众的关系,把群众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

4、要教育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爱国家、爱集体、爱企业。

5、对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向党组织反映其愿望和要求,以实际行动向入党积极分子言传身教,鼓励和帮助其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6、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发扬先进。

7、党支部要采取召开群众座谈会和个别访问谈心等形式,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思想、作风的反映,接受群众的监督。

党员谈心制度

坚持党员谈心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形式。通过谈心活动,党组织可了解企业党员的思想动态,解决党员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要求不相一致的问题。同时,党内同志之间、领导与被领导之间可及时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加强团结,促进企业活动的正常开展。

1、组织形式:党员谈心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对辖属党员定期进行谈心。

2、谈心时间:党支部每季度对辖属党员谈心一次,如发现党员思想和工作中出现异常时,应及时与党员进行谈心。

3、谈心内容:了解党员学习、工作、思想和生活情况,征求党员对支部工作和企业管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的意见和建议,解答党员提出的疑难问题,指出或批评党员思想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克服解决。

4、谈心应坚持的原则:

一是平等原则。领导者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党员相处,不得盛气凌人。

二是诚恳原则。要对人诚心实意,要别人说心里话,首先自己说心里话。

三是锲而不舍原则。要不怕麻烦,不怕碰钉子,不怕反复。四是艺术性原则。要善于选择时机,善于掌握分寸,要有进有退,有理有节找准问题。

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制度

一、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好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好发展对象,搞好考察培养、考察记录,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二、支部对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具备发展条件的要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将公示的情况向上级党委申报,上级党委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展吸收。

三、党员发展对象经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按照要求填写入党申请书,经入党介绍人介绍,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逐步上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预备党员被批准后,按党章规定,在一年的预备期内要进一步教育、考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党支部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应该严格按规定程序讨论、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思想、作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民主评议,促进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2、坚持把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列入党支部工作计划,并规范化、制度化。

3、民主评议前,党组织要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事先了解党员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组织动员、布臵,确定评议党员的具体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防止和反对形式主义,避免仓促从事;确保民主评议的实效性。

4、评议中重点抓好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五个环节,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要相对集中;贯彻教育为主的方针,组织党员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引导党员积极评议、善于评议。

5、党员总结自评。党员要对照党章的要求,认真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找出自己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好总结自评工作。

6、党支部召开党外职工代表座谈会,征询和听取对党员的意见,并将意见向支部通报。

7、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共性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同志之间要以诚相待,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8、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每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评议情况及时总结,并向党员反馈评议结果,同时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评议时形成的有关材料要及时归档。

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表彰优秀党员,处臵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一、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书记责任制。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建工作负总责,组织委员协助书记抓好党建工作,其他支委分工各负其责。

二、年初有党建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支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认真完成党支部工作的各项任务,努力完成上级党委下达的各项中心任务。

三、按计划发展新党员,发展党员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手续完备,保证质量。

四、党员按上级有关文件(工资月标准)规定交纳党费,并向上级缴党费。

五、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企业重大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每学期至少上好一堂党课,支部每月安排一天集中党员开展活动。

六、认真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坚持不懈地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落实党务公开制度。

七、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文明竞赛活动,党员要在各自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参加学习人员:企业中层以上主要领导干部。

二、学习内容、时间、地点:学习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内容:结合当前形式特点。地点:建安公司会议室。

三、学习形式:自学、集中讨论交流相结合。集中学习:分设专题,联系实际研讨,或观看录像片、中心组成员轮流授课等。

四、学习要求: 1.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深入调研,勤于思考,切实做到学习时间人员到位、思想到位。

2.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做到“三个有”即:有专用笔记、有学习体会文章、有个人学习小结。

3.参加学习的中心组成员要实行签到制度,一般情况不得请假。4.通过学习,要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注重学习效果,学以致用。

党员汇报制度

一、为了密切党员同党组织的联系、沟通,加强党组织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和监督,特制订党员汇报制度。

二、思想汇报的对象

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应要定期向所在的党组织进行汇报。

三、思想汇报的内容

(一)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

(二)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

(三)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

(四)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五)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等。

四、思想汇报的形式

(一)党员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别情况也可向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

(二)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及其转正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进行汇报。

(三)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党员教育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使每位党员在思想、工作、作风上保持先进性,特制定党员教育制度。

一、党员教育工作由企业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教育内容

1.加强党员宗旨观念教育,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坚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做到清正廉洁,保持党员的一身正气;做到“三个珍惜”,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党员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加强团队意识教育,促进和谐,不断提高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三、教育方式: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认识;学习先进典型,明确努力方向;树立身边典型,起教育作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确保教育成果。

党的集体领导制度

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领导制度中的体现,是各级党委实行正确领导的可靠保证。从中央到基层 的各级党的委员会,都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一要建立和完善有关议事原则、表决制度。党内重大问题必须通过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而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

二要实行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和制度。在集体做出决定后,要做好具体分工,明确任务和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党员政治学习制度

1、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政治学习,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请假。政治学习分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以个人学习为主,集体学习为辅。

2、集体学习每月安排一次,一般安排在上旬,每次1小时以上;个人学习每周安排一次以上,每次半小时以上。

3、学习内容包含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建设部门的重要文件及重要会议精神,上级领导的讲话精神;报刊的重要文章等。

4、要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体会。学习笔记可以写内容提要,概括内容提纲,摘录主要内容或重要句段。学习心得体会,要理论联系实际。

5、公司党支部每半年(1月份和7月份)检查一次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并做好检查总结。

滕州市安居建安公司党支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

第四篇:党务工作制度

党务工作制度

(一)“五好村党支部”标准

1、建设一个团结、坚强、群众拥护的好领导班子,尤其要有能够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正廉洁、年富力强、能带领群众致富的好书记。

2、培养锻炼一支富有战斗力的好队伍。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共青团能够发挥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3、选准一条适合当地加快经济发展的好路子,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4、完善一个好的经营体制,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引导和帮助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5、健全一套体现民主管理,保证工作有效运转的好管理制度,使村级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五好党员”标准

1、政治素质好,带头学政治、学理论,积极参加支部活动;顾大局,讲原则,成为党支部的助手参谋、群众的知心朋友。

2、学用科技好,带头学科技,能够掌握1—2门实用技术,成为科技示范带头户。

3、致富联户好,带头勤劳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有能力的党员帮带2—3户贫困户脱贫致富。

4、遵纪守法好,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5、完成任务好,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其工作进行审查、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支部工作计划、民主生活会等。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组织党员学习政策理论,研究执行党支部的决议,汇报个人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党课。每季度一次。主要联系实际,抓好系统性的理论学习、辅导。

(四)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工作,在乡党委领导下,由党支部具体组织,每年进行一次。

2、民主评议党员,由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民主评议干部,由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和党委派员参加,对全体村干部进行评议。

3、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根据工作总结、党员目标管理和党支部任期目标考核情况等,采取自评与互评、群众评议与组织审评、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4、评议结果要公开,关作为评先树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和上级党组织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5、对不合格党员,限期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到期仍不改正的,予以劝退或除名。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内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由书记主持。

2、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组织要求和委员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认识,解决矛盾。

3、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程,要提前通知委员做好准备。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4、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

5、因故缺席的委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支部负责人转告缺席人员。

6、会前要报请乡党委派人参加,以便了解情况,进行指导。会后,要向乡党委写出书面报告。

7、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

8、各委员平时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相互谅解和支持,努力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

(六)党员联户制度

1、按照“五好党员”的要求,根据居住相邻、产业相近、专业相同、利益共享的原则,采取党员自报、支部议定、被联系户认可,或支部直接确定、党员和群众协商同意的办法,一人联一户,一户联几户,或几人联一户,组建各种帮带组织。

2、签订“三帮一保”(帮思想、帮钱物、帮技术,保证按期脱贫致富)责任书,领着群众学、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帮着群众富。

3、党支部每年一次对联户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对成绩突出的,报请上级党委授予“五好党员”称号。

(七)党内选举制度

1、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中,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为有效选举。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未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不得进行选举。选举中,收回的选票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为无效选举。

2、根据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中共正式党员(包括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外职务外分的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接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选举权,是指党员在党内选举中有被选举为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成员和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3、党内选举和基本程序主要包括:选举名额的确定、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候选人的产生、选举领导机构的产生、候选情况介绍、规定投票方式和当选计票方法、进行选举、公布选举结果和确定当选人。

(八)发展党员制度

1、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认真贯彻“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

2、严格程序。(1)在申请入党人向党组织提出正式申请后及时派人同申请人谈话。(2)由党小组从申请入党人中推荐(是团员的还要经团组织推荐),经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3)向全体党员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跟踪培养,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半年一次考察,填写《培养考察写实薄》。(4、)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2年培养后,进行全面考察和政审,对符合党员条件的,由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发展对象。(5)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6)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7)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进行表决。(8)上级党委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在综合全面情况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审批意见。(9)组织被批准的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10)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转为正式党员。

(九)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1、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党员和退离休在农村定居的党员干部、职工,参照有固定收入的党员党费收缴比例交纳。

2、党费由本人按月足额交纳,一般情况下不充许代交、提前交纳或一次性集中补交。如暂时离开原支部按时交纳有困难,提前交纳或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自行脱党。

3、党费应指定专人管理、专册记录、专立账目、定期上缴(党支部每半年上交基层党委 一次)、定期公布(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任何人都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支、扣压或侵占党费。

第五篇:党务工作制度

党务工作制度

(一)“五好村党支部”标准

1、建设一个团结、坚强、群众拥护的好领导班子,尤其要有能够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正廉洁、年富力强、能带领群众致富的好书记。

2、培养锻炼一支富有战斗力的好队伍。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共青团能够发挥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3、选准一条适合当地加快经济发展的好路子,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4、完善一个好的经营体制,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引导和帮助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5、健全一套体现民主管理,保证工作有效运转的好管理制度,使村级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五好党员”标准

1、政治素质好,带头学政治、学理论,积极参加支部活动;顾大局,讲原则,成为党支部的助手参谋、群众的知心朋友。

2、学用科技好,带头学科技,能够掌握1—2门实用技术,成为科技示范带头户。

3、致富联户好,带头勤劳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有能力的党员帮带2—3户贫困户脱贫致富。

4、遵纪守法好,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5、完成任务好,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其工作进行审查、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支部工作计划、民主生活会等。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组织党员学习政策理论,研究执行党支部的决议,汇报个人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党课。每季度一次。主要联系实际,抓好系统性的理论学习、辅导。

(四)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工作,在乡党委领导下,由党支部具体组织,每年进行一次。

2、民主评议党员,由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民主评议干部,由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和党委派员参加,对全体村干部进行评议。

3、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根据工作总结、党员目标管理和党支部任期目标考核情况等,采取自评与互评、群众评议与组织审评、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4、评议结果要公开,关作为评先树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和上级党组织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5、对不合格党员,限期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到期仍不改正的,予以劝退或除名。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内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由书记主持。

2、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组织要求和委员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认识,解决矛盾。

3、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程,要提前通知委员做好准备。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4、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

5、因故缺席的委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支部负责人转告缺席人员。

6、会前要报请乡党委派人参加,以便了解情况,进行指导。会后,要向乡党委写出书面报告。

7、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

8、各委员平时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相互谅解和支持,努力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

(六)党员联户制度

1、按照“五好党员”的要求,根据居住相邻、产业相近、专业相同、利益共享的原则,采取党员自报、支部议定、被联系户认可,或支部直接确定、党员和群众协商同意的办法,一人联一户,一户联几户,或几人联一户,组建各种帮带组织。

2、签订“三帮一保”(帮思想、帮钱物、帮技术,保证按期脱贫致富)责任书,领着群众学、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帮着群众富。

3、党支部每年一次对联户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对成绩突出的,报请上级党委授予“五好党员”称号。

(七)党内选举制度

1、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中,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为有效选举。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未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不得进行选举。选举中,收回的选票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为无效选举。

2、根据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包括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外职务外分的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接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选举权,是指党员在党内选举中有被选举为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成员和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3、党内选举和基本程序主要包括:选举名额的确定、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候选人的产生、选举领导机构的产生、候选情况介绍、规定投票方式和当选计票方法、进行选举、公布选举结果和确定当选人。

(八)发展党员制度

1、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认真贯彻“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

2、严格程序。(1)在申请入党人向党组织提出正式申请后及时派人同申请人谈话。(2)由党小组从申请入党人中推荐(是团员的还要经团组织推荐),经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3)向全体党员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跟踪培养,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半年一次考察,填写《培养考察写实薄》。(4、)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2年培养后,进行全面考察和政审,对符合党员条件的,由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发展对象。(5)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6)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7)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进行表决。(8)上级党委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在综合全面情况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审批意见。(9)组织被批准的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10)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转为正式党员。

(九)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1、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党员和退离休在农村定居的党员干部、职工,参照有固定收入的党员党费收缴比例交纳。

2、党费由本人按月足额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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