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人总结 > 党务个人工作总结
关于党务公开工作心得
编辑:青苔石径 识别码:52-735086 党务个人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3-10-07 01:28:5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党务公开工作心得

为加强非公企业党内民主进程,增强非公有制党建工作透明度,发挥好非公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平乐县在全县非公企业中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增强了非公有制党建工作透明度,使非公制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发挥。

一是做好党务公开的规范工作。平乐县坚持将党务公开工作质量作为衡量非公企业党建

工作成效的重有依据,以公开促党建,以党建促效益。平乐县在建有党组织的非公企业中,公开内容主要有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务方面有关精神与要求、企业党组织基本情况、工作制度、工作情况、重大事项、为企业生产经营发挥作用情况、发展党员以及党员交纳党费数、党员个人在企业的重大活动、流出流入党员情况等。党务公开方式以公开栏公开为主,广播、会议公开为辅。公开时间原则上为每季度一次,遇到重大事项可随时公开。根据非公企业的现状,同时,对有党员但还未建立的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在其党员编入的党支部特别设置党务公开的内容,公开内容主要有上级党组织关于党本文来源:公务员在线http://www.teniu.cc务方面有关精神与要求、党员交纳党费数、党员为企业生产经营所作出的成绩、流出流入党员情况、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情况等。

二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督促检查工作。平乐县把在非公企业中推行党务公开制度作为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来抓,纳入到基层党建工作创先争优、非公企业党组织考核评比范围中,实行“一票否决”,对该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有关党组织和个人不得参与党内评先评优。定期结合组织工作督查,深入全县非公有制,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乡镇党委及县直相关主管部门党组织积极采取建立联系点、工作例会、实地检查、调研指导等方式,督促和引导非公有企业抓好党务公开工作。

三是运用成果推进平乐县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平乐县充分运用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公开的成果,注重做到三个结合,即与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水平相结合;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相结合,从而努力提高全县党建工作水平。

关于党务公开工作心得

第二篇:关于党务公开工作心得

为加强非公企业党内民主进程,增强非公有制党建工作透明度,发挥好非公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平乐县在全县非公企业中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增强了非公有制党建工作透明度,使非公制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发挥。

一是做好党务公开的规范工作。平乐县坚持将党务公开工作质量作为衡量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成效的重有依据,以公开促党建,以党建促效益。平乐县在建有党组织的非公企业中,公开内容主要有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务方面有关精神与要求、企业党组织基本情况、工作制度、工作情况、重大事项、为企业生产经营发挥作用情况、发展党员以及党员交纳党费数、党员个人在企业的重大活动、流出流入党员情况等。党务公开方式以公开栏公开为主,广播、会议公开为辅。公开时间原则上为每季度一次,遇到重大事项可随时公开。根据非公企业的现状,同时,对有党员但还未建立的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在其党员编入的党支部特别设置党务公开的内容,公开内容主要有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务方面有关精神与要求、党员交纳党费数、党员为企业生产经营所作出的成绩、流出流入党员情况、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情况等。

二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督促检查工作。平乐县把在非公企业中推行党务公开制度作为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来抓,纳入到基层党建工作创先争优、非公企业党组织考核评比范围中,实行“一票否决”,对该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有关党组织和个人不得参与党内评先评优。定期结合组织工作督查,深入全县非公有制,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乡镇党委及县直相关主管部门党组织积极采取建立联系点、工作例会、实地检查、调研指导等方式,督促和引导非公有企业抓好党务公开工作。

三是运用成果推进平乐县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平乐县充分运用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公开的成果,注重做到三个结合,即与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水平相结合;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相结合,从而努力提高全县党建工作水平。

第三篇:加强党务公开工作

五、加强党务公开工作

在花溪区强力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推行‚以阳光的心态、作阳光的事业、打造阳光的花溪‛的大氛围下,局机关党支部通过完善区党务公开网页中有关局机关页面内容和局机关党务公开栏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本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

1、加强党务公开的领导,成立局机关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为成员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工作人员。

2、在党务公开工作中,本支部坚持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内容,都应当公开。凡属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不能少,凡属让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应当了解的工作情况不能少。

3、建立健全党务公开长效机制。经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党务公开责任制度‛、‚党务公开审批制度‛、‚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党务公开检查制度‛、‚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明确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有关的党务公开长效机制开展党务公开工作。

4、聘请县级退休干部刘志刚同志(原区政协主席)、县级退休干部徐锦松同志(原区老干局局长)、局退休老党员王理星同志作为局机关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随时对本支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及时监督指导。

六、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三创一办‛工作

为使‚三创一办‛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本支部主要加强组织领导、学习宣传,在全局范围内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三创一办‛各项工作。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和广大离退休干部参与志愿者服务工作。本支部还结合自身特点,通过学习宣传、倡导签名活动、志愿者行动等形式,在全区离退休干部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发动老同志积极支持和参与‚三创一办‛工作,为‚三创一办‛工作发挥余热,贡献力量。

1、在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召开后,我局于2010年元月20日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市委八届八次全会主要精神。局主要领导结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军同志2009年12月29日在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第一次会议作的‚大局大势、任务和执行力‛的讲话精神,对 ‚三创一办‛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解释。指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是对一个城市综合发展水平的检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必要条件。办好民运会,是展示贵州、贵阳形象的重要平台,是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成效的重大检验。希望全区老干部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全市‚三创一办‛各项工作。

2、在2010年3月17日上午,本局向三百多位离退休干部发起‚三创一办‛从我做起倡议暨签名活动。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区‚三创一办‛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区‚三创一办‛有关负责领导出席了倡议暨签名活动。活动中老干部代表宣读了《花溪区老干部‚三创一办‛从我做起倡议书》,三百多位老干部在‚三创一办‛从我做起的倡议横幅上庄严的签下自己的名字,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表明老干部支持、参与‚三创一办‛创建工作的决心,同时倡议更多的老干部支持、参与‚三创一办‛工作。此次老干部‚三创一办‛从我做起倡议暨签名活动在花溪区各界引起不同反响,大家对老干部的‚思想常青、理想永存、政治坚定‛的风范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3、为使花溪区老干部参与‚三创一办‛工作纵深发展,花溪区关工委于2010年4月7日召开 ‚三创一办‛推进会,再一次向全区‚五老‛同志发出倡议。会上首先汇报了花溪区‚五老‛参与‚三创一办‛活动的情况,然后由花溪区关工委副主任杨培先宣读了花溪区关工委致全区‚五老‛《充分发挥‚五老‛作用,推进‚三创一办‛活动向纵深发展》的公开信。花溪区区委副书记、区关工委第一主任罗德亚同志出席会议,并就花溪区老同志如何积极参与‚三创一办‛活动作了重要讲话。指出:老同志开展‚三创一办‛活动,一是重在带动,即发挥‚五老‛政治、经验、威望、时间和亲情优势,以老带小。二是重在发动,即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受益。三是重在监督,即加强调研,监督举报三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合理的建议和意见。此次会议让广大老干部找准了自己在‚三创一办‛工作的位置和为‚三创一办‛献余热的方式和方法。

4、在花溪区‚你我同心,你我同行,为‘三创一办’作贡献‛的倡导下,花溪区广大离退休干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支持参与‚三创一办‛各项工作。老同志们分别组成‚三创一办‛整脏治乱义务、文明行路交通执勤、公共环境卫生清理、‚三创一办‛宣传等监督队,积极开展‚花溪区老干部为‘三创一办’献余热活动。活动自3月26日开展以来,‚五老‛志愿者不定期深入社区、街道、学校开展活动近百人次。老同志们尽已所能,奉献自己的光和热,为促进‚三创一办‛活动贡献自己的力量。

七、完成区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党支部将帮村、扶贫列入工作内容之一,作为‚三创三实‛帮扶单位,支部组织‚三创三实‛队员和支部党员到党武乡大坝井村为该村计生协会会员和双女结扎、独子等计生户送春耕生产物资化肥及为全体计生协会会员赠送纪念品。还积极为该村协调资金。

八、存在的问题和下半年的工作

学习上有待提高。由于支部老党员较多,学习有待加强。下半年的工作,继续按区直机关党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党章》、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二是切实加强党务公开工作;三是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改进;四是继续抓好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方针,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团结和谐、老干部满意的党员队伍;五是继续抓好长效机制建设,有效地保证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使各党员始终充满活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篇:党务公开工作责任制

党务公开工作责任制

为了切实强化党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保证党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制定党务工作责任制如下:

一、党委书记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

二、分管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责;

三、各党总支、支部对所负责公开的事项负责,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有直接责任。

四、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范围进行审核以及实施督查考核的组织领导;

五、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履行拟订方案、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收集意见、反馈信息、宣传报道等职责,同时履行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职责,并对党务公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了使党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党务公开各项工作及时、准确、公正、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经常化

第一条 各党委、党总支、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排,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部署、有考核。

第二条 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受理情况登记表》要实事求是,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必须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情况。

第三条 要不断探索总结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好的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党务公开质量和效果,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

第四条 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务工作、组织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二、党务预公开

第五条 凡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逐步完善后公开。

第六条 预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

第七条 预公开期限一般不少于半个月。

第八条 预公开工作的实施,要经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九条 对预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公开。

三、党务公开工作的审核

第十条 按照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每次党务公开工作在确定和准备好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后,有关资料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一条 公开领导小组对每次党务公开的事项、内容、范围、程序、顺序、方式进行严格审核,经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公开,否则,按要求重新调整公开内容或公开方式。

第十二条 不按要求审核公开的,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公开内容不真实的,给予有关人员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党纪处理。

四、党务公开资料归档 第十三条 党务公开归档内容:

1、党务公开的方案,包括内容、方式等。

2、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意见以及签字样表。

3、有关党务公开的会议记录。

4、党务公开监督员活动的记录。

5、各党总支、支部收集的群众意见以及本人建议。

6、群众意见和监督员的建议落实情况。

7、党务公开工作中有关文件、资料。第十四条 归档时间及要求

1、党务公开的档案资料保存时间为无限期。

2、党务公开的有关资料每半年收集整理一次,年底统一归档。

3、党务公开的档案资料实行专人负责保管、分类整理,做到资料齐全、完好无损。

党务公开督查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广大党员群众各项权利的有效行使,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各项措施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务公开小组负责党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党总支、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

第三条 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准确、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督查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

(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

(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第五条 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对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对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

第六条 党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个人考核,同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

第七条 党务公开工作督查情况及时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进行通报。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严肃党务公开工作纪律,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党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过错追究、强化教育等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改进工作与追究责任相促进、过错责任与惩治处罚相适应的原则。

第四条 党组织和个人违反党务公开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管理权限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一)不能及时传达贯彻和组织落实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的;

(二)未按职责要求落实党务公开职责的;

(三)应公开而未公开,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致使党务公开工作流于形式的;

(四)不按规定的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的;

(五)群众对公开内容提出批评意见、建议或要求,无正当理由拒不解释说明的;

(六)其它违反党务公开有关规定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纪检、组织部门对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理。

(一)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

(二)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不按规定履行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损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三)不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应当解决的问题不认真解决的;

(四)对群众提出的批评意见或建议打击报复的;

(五)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

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

第一条 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由各职能部门,各党总支、支部负责,具体办理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第三条 党委及各党总支、支部、各职能部门应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研究,及时办理,对重要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向本级或上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四条 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开。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向本人反馈,并进一步听取意见。反馈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

第五条 办事处党务公开办公室对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受理、反馈情况要及时处理,认真登记,详细记载。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为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制定本制度:

一、通报主体及对象

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办党委和各党总支、支部,通报对象是全体党员。

二、通报内容

1、党务工作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的情况;党委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各党总支、支部决议事项、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人事任免、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诫、党组织调整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情况。

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革和民生的重大部署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等。

3、党委会、总支、支部工作会议可以邀请部分党代表、基层负责人、党员群众参加。

4、其它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三、通报的形式及程序

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公示等形式进行。党内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各级党组织负责。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

第五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地区攀星制粉有限责任公司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地区攀星制粉有限责任公司党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地委关于《2012年自治区党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阿地粮党[2012]1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公司党支部工作的具体情况,现制定地区攀星制粉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机构设置:

以“四个覆盖”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将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与我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党员和党组织的民主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公司党的工作水平。我公司目前共设四个部门:生产部、营销部、质检部、财务部,现有劳动员工 42人。

公司成立了党支部党务公开领导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邹世乐、支部书记。副成员:张宝、支部副书记。

组员:冯志刚(支部委员)

:刘益民(营销部经理):张军华(生产部经理):周建新(质检部经理):芦世红(财务部经理)

二、基本原则 :

为了确保党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党务公开要按照宪法、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其他党内法规和行业法律法规,依法依纪进行,凡公司公开的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公开事项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3、注重实效原则。党务公开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有利监督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凡重大党务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三、公开范围及内容:

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以外,都采取适当方式公开。同时党员、群众关注和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1、公司在工作方面做出的的重大决策、决定和决议;

2、公司党支部在任期内的目标以及阶段性工作重点; 3公司研究和审定的重大政务事项;

4、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及制定的重要文件等情况。

(二)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1、公司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人员调整情况;

2、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

3、党员干部考核奖惩和党内各类先进评选表彰情况;

4、基层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及开展情况;

5、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情况;

6、先进党员推选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7、保障党员权利情况、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等情况。

(三)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1、公司经理述职述廉情况,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

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四、公开的办法

1、召开党员干部职工会、情况通报会、民主生活会等;

2、印发文件、通报、规章制度

地区攀星制粉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关于党务公开工作心得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