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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纪检监察工作个人工作总结范文合集
编辑:风起云涌 识别码:53-499572 其他个人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6-01 18:18:49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0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纪检监察工作个人工作总结

篇 2020 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纪检监察工作个人工作总结

篇二:0 2020 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

一、0 2020 年工作总结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 年以来,在区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和精心指导下,派驻第 X 纪检监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新时代派驻工作的目标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真抓实干,有效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推动派驻监督工作稳步提升。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0 2020 年工作总结

派驻 X 组找准工作定位,明确工作职责、内容和方式方法,与 6个监督单位实现精准对接,全面掌握各单位重点岗位的工作职责、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重要事项的业务流程,把协助职责和监督职责融入到实际中去,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利用每周碰头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确保监督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截至 2020 年 7 月,派驻 X 组召开驻在部门联席会议 1 次,开展各单位党组织 “一岗双责”、谈心谈话落实情况检查 1 次,收集监督

意见建议 5 条,向各驻在部门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 25 条,有效敦促各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并通过走访督查,及时深入的了解掌握 6 家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建设情况,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各驻在部门整体建设提供了政治保障。

年初,在派驻 X 组的督促下,各联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区委办两个责任清单通知,及时制定本单位主体责任清单,各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与下属科室、二级单位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避免了与驻在部门各科室衔接挂“空挡”,确保层层夯实主体责任。按照派驻机构工作规定,采取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重点岗位负责人、重点人员进行廉政建设谈话,目前已对 100 余人进行了谈话,为有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收集意见建议打下了基础。派驻 X 组通过走访督查、发送廉政短信提醒等形式各 19 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知敬畏、讲规矩、明禁令、守底线,绷紧廉洁之弦,筑牢防腐之墙。

进一步梳理监察对象人员,完善更新监察人员名册,通过及时更新联系单位相关廉政工作资料,完善并收集了《科级干部廉政档案》XX 份,有效的了解掌握各单位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结合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开展风险防控机制排查,共查出廉政风险点 XX个,督促各单位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先后出具了廉政意见函 XX 人次,参加各单位人员调整、项目招投标、巡察反馈、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 X 次,规范了各单位工作流程和廉洁自律从政意识,自觉落实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和奢侈浪费行为,持续巩固抵制“四风”工作成果,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完成监督审查调查的基础上,做好各驻在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督促各单位按照区防控指挥部文件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连续 2 个月参加企业复工复产和街道社区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有效助力企业的复工复产和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对各驻在部门在疫情期间出现工作不力、瞒报、迟报、漏报以及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进行处理。

监察体制改革后,对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要求更高,派驻X 组在工作中坚持对标找差,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促进工作不断改进与个人能力素质的提高,从严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和“八小时外”行为提醒,自觉打好意识主动仗,主动接受单位、家庭、群众全方位监督,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监督的单位人员多,点多面广,组内人员少,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不能统筹安排,影响了履行监督职责的质量。

2、对各单位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开展监督的方式比较单一,影响了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

3、对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掌握得还不是很全面,执纪审查能力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理论及业务学习和能力建设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排查机制。关键在于有效掌握风险点的防范效果及改进落实情况,将监督关口前移,努力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2、继续建立定期召开廉政情况分析会制度。重点掌握单位部门的廉政建设,从而为联系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情况提供支撑。

3、查信办案提质增效。继续认真查办各类信访件,提高信访件成案率,坚持从快从实审查调查各类案件问题线索,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争取完成今年的立案审查调查目标数,并在规定期限内移送审理。

4、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作为纪检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不断增强派驻纪检组的责任意识,同时加强与其他组、室学习沟通和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为打造优良的政治生态而不懈努力。

篇二:纪检监察工作个人工作总结(通用)

一、注重廉洁从政,保持良好形象。

二、注重学习培训,切实提高素质。

三、切实履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任职以来,在县委、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委局领导和

组长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注重廉洁从政,保持良好形象。

能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认真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尽心尽力为群众做好事,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能高标准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的精神境界,培养良好的生活情趣。能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光明磊落,胸怀坦荡,时刻保持纪检干部的应有形象。能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坚守人生底线。

二、注重学习培训,切实提高素质。

一年来,本人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认真学习钻研纪检监察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自觉提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能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党性修养,恪守党性原则,深入学习落实《廉政准则》等廉洁从政规定,思想政治素质得到较大的提高。在工作中,能脚踏实地,坚持原则,服从和服务大局。在日常生活中艰苦朴素,廉洁自律。

三、切实履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监督检查所辖单位及系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二是督促检

查所辖单位及系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实施监督,对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受理所辖单位及系统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县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查办所辖单位及系统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来,本人参与调查处理信访案件 8宗,查处违纪党员 3 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 1 人,党内警告 2 人;建议辞退党员干部 1 名。四是在所辖单位及系统组织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五是履行组织协调职能,指导所辖单位及系统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机制和体制。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活动等工作。

同时,在履行纪检监察组有关职责的基础上,能服从大局,围绕中心,做好县委、县政府和委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一是协助支持西部五镇的计育工作。二是支持配合省道 335 线的扩建拆迁工作。三是做好 xx 机场纪律监督组有关工作。四是完成好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业务学习不够扎实、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等问题,新的一年,我将继续在县纪委常委会和组长的领导下,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切实抓好自身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为 xx 县反腐倡廉建设和 xxxx 大崛

起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二篇:派驻纪检监察组2020年年终工作总结

县纪委监委:

一年来,在县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围绕县纪委全会工作部署,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坚持边组建、边学习、边工作、边立制,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存在的不足和2021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着重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参加列席机关办公会、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监督检查机关党组织和各驻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等情况。

(二)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制定“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完善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对各驻单位单位党风廉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专项民主生活会,传达纪委会议精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做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把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今年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参加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15次,出具干部廉政鉴定8人次。

(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①抓好重要节点教育提醒,发送廉洁过节通知,召开工作部署会,严明纪律要求。强化以案警示举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案件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纪检监察组在节假日时间节点,配合纪委下发典型案例通报及观看警示教育片,督促各被监督单位认真学习、自查自纠、举一反三、落实整改,通过以案释法,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基层公职人员廉洁从政意识,同时,对各驻在单位公务用车、食堂用餐等“四风”常见问题进行实地检查,并要求各驻在单位对单位财务、公务接待、内部食堂等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层层把好关口;

②按县纪委监委要求,驻政府办纪监组及时督促各驻在单位科级以上领导人员完成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和承诺书,并召开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警示教育会,同时,监督各驻在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了《关于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举报方式的公告。

(四)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①为引导党员干部依法依规、逐级有序进行信访举报,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联合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在行政审批局开展了“进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宣传活动。集中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公开举报途径、提倡实名检举控告政策等知识,进一步向干部宣传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相关知识和政策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利。同时,规范信访处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建立来信、来访、来电、转办信件等台账,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来访,加大对有关问题线索的调查;

②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工作。驻政府办纪检监察就帮扶单位“三排查三清零”工作落实情况、脱贫攻坚责任制落实情况、驻村工作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为期一月的专项监督检查,为脱贫攻坚工作上紧纪律“发条”。③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根据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作用强化派驻监督职能的通知》要求,我组积极督促各监督单位修订完善各部门党组(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以及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积极跟进各单位对人事调配、重大项目、重大资金、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在前、防微杜渐。上半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参加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15次。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监督联系单位还存在主体责任压力传导逐级递减、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深不细、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较为单一等问题。二是监察对象数量多、监督工作任务量大,派驻组工作人员经常被抽调参与其他工作,在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中往往会顾此失彼,导致问题线索较少。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在抓“关键少数”上下功夫。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与联系监督单位“一把手”勤沟通、多交流,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制度缺失或履职不力等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及建议,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调研谈话、工作约谈、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是在突出监督重点上下功夫。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两个维护”作为监督检查的首要任务,加强对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联系监督单位党组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并强化责任落实。始终突出监督重点,围绕被监督单位“人、事、权”三个方面,盯住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开展监督,不断探索和创新监督机制和监督方式。

三是在强化执纪问责上下功夫。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更多地运用谈心谈话、教育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轻处分等方式方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力度,强化震慑作用。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作用。同时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作为、假作为等行为严肃问责。

四是在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上下功夫。始终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认真抓好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纪法思维特别是程序意识,提升精准监督执纪本领,不断提高履职总体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纪律法律及相关制度规范,压实日常管理和教育监督责任,始终做到秉公执纪、公道正派。

第三篇:最新2020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

2020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派驻第*纪检组在县纪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继续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当好“防护林”,努力当好“哨兵”和“探头”,为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聚焦主业,开展监督工作,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在县纪委、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纪检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要求为准绳,立足从源头上防范、从制度上规范、从督察上警示,积极向院党组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各支部建立健全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过好组织生活

;

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参与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牵头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出台《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参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细化责任,严格责任落实

;

督促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各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职责再明确,确定了各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对本部门党风

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年终进行总体评价的“季述年考”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

二、强化责任,严格监督责任,营造风清气正司法环境

一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按照“四种形态”全面梳理与党风廉政密切相关隐患点,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并把监督“四风”问题,违法违纪查处作为重中之重,对“三重一大”事项、立案、审理、执行、后勤保障等重点工作岗位实行重点监督在审判大楼放置意见箱,全面接受群众信函举报

;

向全社会公布

小时录音举报固定电话,随时接受当事人电话投诉

;

对法官违法违纪四级法院举报网站系统专人管理,确保投诉互联网络畅通,及时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就有关纪律作风要求、节假日廉政注意事项等方面向全院干警发送短信*

余人次,对存在违纪苗头性倾向的1

名同志及时提醒。

二是严格执纪问责。

对信访举报中反映法官存在的审判作风问题,及时与院、庭领导沟通情况,找当事法官进行谈话,当面提出批评和纠正错误。对不实信访举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为干警正名,维护干警的声誉。通过每季度发布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通报,发挥办案工作的功能,督促相关部门注意易引发投诉的,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今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

件,同比增长

142%

。在受理各类信访

件次中,检举控告类

件次,占信访投诉总量的41%;

诉讼类

件次,占信访投诉总量的59%

。从信访投诉的来源看,市中院转来

(含省高院转至中院

件),占

82%;

县纪委转来

件,占

15%;

自收

件,占

3%

。今年受理的34

件信访件,已结

件,未结

件。已结

件信访件中,均为不实或部分属实投诉,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信访人反馈。

今年以来,纪检组有序开展县纪委下达的全年查办案件任务,通过与其他纪检机构协同合作,目前两件案件已经办理完成。

三是强化重点监督。

首先是加强对法院党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法院党组研究员额法官增补、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科技法庭升级、办公电脑更换等重大事项,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纪检组主动关注、积极跟进,确保决策依法依规。其次是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向每一案件的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反馈卡,廉政监督卡发放率达到

100%,就司法作风等情况回访案件当事人

人次,通过回访了解办案法官的履职满意度、廉政情况和司法作风情况并逐件反馈到人。另外,认真开展了对法院工作人员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

(任职)

清理情况进行再次“回头看”及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排查,在职干警无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

(任职)

情形,也无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活动。

三、强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进行作风整治

一是由纪检组牵头,拟定了纪律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初稿,提交法院党组讨论,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是对干警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组织专项检查,每逢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纪检组都带领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明察暗访活动。

督查活动一并扩展到八小时工作以外的业务活动。发布《关于做好

2020年元旦春节作风建设等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

2020年清明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

2020年“五一”劳动节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中秋及国庆作风建设的通知》。通过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全院无违反八项规定的事件发生。

三是组织开展审务督察,重点督查内部管理、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

根据年初制定的《

2020年审务督察工作分解表》,对督查中发现的具有典型性的或普遍性的问题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通报,今年已经编发审务督察通报*期,对诉讼服务、庭审制度执行、纪律作风等不规范的行为点名通报。

四是根据《

XX

县“中层梗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全国法院集中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及省高院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五查五看”专项治理活动,要求干警个人及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列出整改措施和清单,并进行详细认真总结,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月份,省高院审务督察小组在我院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检查活动,经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对法院的纪律作风整治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五是为推动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在全院集中开展“违规吃喝问题督查月”活动及为期两个月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针对整顿重点,明确学习重点,并要求干警采取以部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以领导上党课、开展谈心活动、现场接受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实效

;

既要用好反面教材深入剖析原因教训,又要用好正面典型激发正能量。

四、廉洁司法教育,提升廉洁意识和自身素养

一是强化政治学习。

纪检组始终坚持以督促促学习,以检查促学深,使驻在单位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政治学习。今年以来开展了*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全部参会,夯实领导干部理论基础

;

深化“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党总支提前发布学习内容,并报送本支部学习的典型成果,特别是十九大召开以后,党支部多次学习十九大报告、学习新党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

;

召开以“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学习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等为主题的专题研讨会,选取中层干部作典型发言,实现政治学习和业务工作两手抓。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月组织干警前往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月组织干警参观、学习“廉”字书法作品

;*月组织干警前往徐州参观徐州监狱、淮海战役纪念馆,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思想政治建设。相继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挺纪在前》、《打铁还需自身硬》、《***警钟长鸣》、《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贪路无归》等专题片,对于报送的观后感择优上报市中院参与专题评选活动。参加全县司法和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集中警示教育会议,发放《违纪违法案例选编》,要求全员学习。经过一系列的具体举措,强化了干警“遵章守纪、廉洁司法”的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干警问题意识还不强,未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没有有效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二是工作创新能能力和积极主动性都有待加强。三是廉政宣传教育干警参与度和积极性不是很高,警示效果有待提高。四是司法作风建设的常态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1年,派驻第*纪检组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各项要求,继续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围绕执纪、监督、问责,进一步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上下功夫。

一是警示教育的开展要有针对性。

突出教育的多样性和常态化。

二是审务督察工作要更加细致,要深入到司法活动的各个具体环节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是强化案件查办、问责力度。

认真筛选案件线索,及时查清问题,通过查处问责,落实“一案双查”和“倒查倒逼”机制,对违法违纪行为形成震慑。运用好“四种形态”,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加强对法院廉洁风险点的排查。

针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特别是行业性、系统性的问题进行排查,及时向法院党组提出书面意见,认真贯彻落实《

XX

县纪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暂行办法》,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其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派驻第十二纪检组要在县纪委的领导下,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勤奋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为法院营造廉洁、公正、高效的司法工作环境。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2020

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在县纪委常委会和监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监派驻第**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全面做好对本组**个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常委会监委会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现将

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

2021

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开展“五查五看”,助推党委主体责任压实。

一查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看部署、协调、过问、督办是否到位。今年以来,在召开驻在部门联席会听取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先后**次与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督办,指出存在的问题**项,提出意见建议**条,有力强化了“第一责任人”意识。二查“一岗双责”,看领导班子成员“两手抓、两手硬”是否到位。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由组长带队到驻在部门与领导班子成员就所分管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情况和如何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并提出意见建议,对每位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和压力传导。三查工作落实台帐,看领导班子研究部署、检查总结是否到位。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台账,实行季调度研判,半年检查的方式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开

展情况进行评估,对每个驻在部门逐一列出问题清单,限期整改报备。四查廉政风险排查防范,看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是否到位。重点查看“三重一大”事项全程跟踪监督制度、重点岗位人员日常廉政谈话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正反典型教育情况,从源头上防范风险。五查接信处访和问题查处情况,看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是否到位。通过驻在部门信访月报台账,及时了解驻在部门接访情况,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从而有力的促进了驻在部门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围绕“四个紧盯”,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一是紧盯日常工作,监督“关键少数”不放松。充分了解和掌握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性质和特点,定期分析驻在部门的廉政风险点,监督执行财务、人事、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等方面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2020年,先后分析整理廉政风险点**大类**余项,现完成整改**余项。二是紧盯干部队伍,监督作风建设不放松。针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关键岗位负责人等重点对象,围绕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县相关要求,紧盯乔迁、升学、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的现象以及公车私用、违规用权等方面的问题,采取不定期抽查、随机走访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开展监督检查**余次,发现问题**项。三是紧盯机制完善,监督权力运行不放松。强化“三重一大”、党务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等重要制度监督落实。健全廉政

预警、纠错整改、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监督防控体系,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运用部门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强化对财务“收支管”三项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做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四是紧盯问题线索,执纪问责不放松。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狠抓整改落实,针对违纪问题严肃问责。一方面紧盯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节假日,加强对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六大纪律,紧盯问题线索和责任人,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开展问责工作。今年以来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人。

(三)抓住“三个环节”,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一是关口前移,强化事前监督。督导驻在部门严格落实县纪委“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制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细化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要求驻在部门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时一并提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相关方案、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资料,根据提报材料,及时了解研究事项有关情况,通过查阅资料、会议分析研判等方式了解掌握涉及行业知识及相关政策规定,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点,预判可能发生的问题,形成初步监督建议、风险防范措施,提前分析研究监督意见,做到决策监督胸有成竹。二是紧盯程序,强化事中监督。根据驻在部门

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时间安排,派员参加“三重一大”会议。参与决策监督时,敢较真、敢担当,结合事前分析研判形成的初步监督意见,既对决策程序性和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又对决策政治性和社会性开展监督。发现违反决策程序的果断叫“停”,发现决策有违规违纪倾向的坚决说“不”。参加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会议共计**次,监督决策事项**项,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和决策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建议**条,否定决策事项**项。

三是跟踪检查,强化事后监督。

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做出决策后,经常调度过问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决策执行效果,防止出现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情况。采取常规检查、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事项执行关键环节、推进时间进度、执行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未按决定执行的“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叫停,有效防止决策执行变形走样问题发生。今年以来共对**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跟踪问效,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执行到位。

(四)开展“四个谈话”,注重抓早抓少。

一是定期开展谈话提醒。每半年对驻在部门开展一次集中谈话,谈话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参考,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先后开展提醒谈话**人次。二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谈话提醒。充分发挥廉政

约谈的警示教育作用,瞄准“重要关口”消除问题萌芽,对驻在部门干部坚持“四必谈”:重要岗位变动时必谈、发现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以及群众有意见反映时必谈、发生婚嫁丧娶事宜时必谈、考核测评满意率较低时必谈。今年以来,先后开展廉政约谈**人次。三是开展重要岗位开展谈话提醒。紧盯驻在部门职责特点,抓住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中层干部等“关键少数”,采取“一对一”“面对面”双向互动模式,从小处着手,从小事小节管起,强化纪律教育和警示提醒。四是分类型开展谈话提醒。灵活运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主体责任谈话、问题约谈等形式,没有问题常提醒、发现问题早纠正,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

(五)开展“四个抽查“,变“坐门等客”为“主动出击”。

一是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抽查。重点对遵守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公款旅游等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用“四种形态”及时处理,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给予纪律处分**人。二是加强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的抽查。重点抽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不按规定请示报告和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说明问题、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等事项,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三是加强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抽查。重点抽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兼职取酬、占用公物和其他违

反廉洁纪律等行为,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给予纪律处分**人。四是加强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抽查。重点抽查迟到早退和工作时间在办公室炒股、玩游戏、网购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今年先后开展抽查**人次,发现问题**个次,给予组织处理**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思路需进一步跟进。日常监督仍然停留在“三重一大”权力运行上,没有真正理解把握派驻监督是政治监督的深刻内涵,对新的党纪法规学习掌握不够,没有从党的六项纪律入手,确立工作思路和监督重点,政治站位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日常监督浅表化。主要表现在监督的主动性不强,精准性不够,有效性不突出。三是运用“四种形态”不到位。对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座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不能正确运用第一种、第二种形态进行约谈提醒,追责问责,导致执纪审查宽松软。四是自身建设还需加强。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履行监督首责,在“三个监督“上实现新突破。

在主动监督上,要聚焦“六项纪律”,针对驻在部门实际和特点研究制定题目,确立监督检查重点;建立工作抽查、文件调阅制度,通过核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实施跟踪问效;要有选择地列席驻在部门会议或参加重大活动,由以往“等通知式”被动监督转变为选择性主动监督,腾出更多时间精

力搞好实质性的监督检查。在精准监督上,要紧密结合驻在部门特点,聚焦突出问题确立切入点,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小切口大纵深,精准发力,提高监督成效。在有效监督上,要防止浅表化、做无用功,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实现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上处理,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处置,动辄则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通过跟踪追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

(二)抓牢“三个重点“,确保权力运行“规范化”。

一是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服务、保障、促进作用,通过现场检查、巡察监督、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执好纪,问好责,狠抓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监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确保了政令畅通。二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按照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思路,突出“三重一大”事项,实施重要工作、重点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与驻在部门一起,抓牢“关键点”,防控“风险点”,提升“效益点”,实施全方位监督。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的履职监督。按照“在融入中监督、在监督中促进”工作定位,着重强化对驻在部门的履职监督,2021年,我们将探索在每个驻在部门工作中选取一项重点工作,派员全程与驻在部门一起研究

谋划工作方案,一起研究推进措施,一起督导抓好落实,在全程参与驻在部门中心工作的同时,跟进发现廉政风险点,及早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实效性。

(三)抓好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

一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指导督促驻在部门及下属单位排查风险点、绘制权力流程图、制定防范措施;指导驻在部门根据每个岗位特点,以个人政务公开牌形式,将岗位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等内容进行公示,切实增强每名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自律意识;指导督促驻在部门通过刊板、网络等渠道将廉政风险防控内容在全系统公示,促进相互监督制约。二是梳理完善规章制度。经常深入部门,对相关制度进行审查,提出修订完善的意见建议,组织驻在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和完善。三是加大科技防腐力度。坚持分门别类,指导驻在部门确立网上审批事项、制定网上审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网上办公制度,实现了自动核算、自动审批,以科技手段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四)按照打铁必须硬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自身建设。

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纪委关于加强派驻监督的新规定新要求,学习贯彻市县委领导在派驻机构重点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强化对本组干部的依规依纪管理;加强请示报告,切实增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和行为,真正在严管

中体现对本组派驻干部的厚爱。要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切实用实际行动体现忠诚,用严守底线体现干净,用事实业绩体现担当,努力树立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纪工委监察室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

xx

区党工委工作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狠抓作风建设,严惩腐败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深化作风建设。

把纠治“四风”作为重点,以专项整治为平台,以常态化察访为抓手,严肃整治作风突出问题和“四风”问题,党员干部作风显著提升。一是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

2-4

月,采取交叉察访、巡回察访等方式,处理问题线索

条,问责

人;制定纪律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建设意见,推动纪律作风建设常态长效。二是开展“整浮、去虚、克软、治慢”专项整治。聚焦党员干部的“浮、虚、软、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持续转作风、强定力、重实效、提效率。三是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党工委办公室、组织部、财政局等单位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滥发津补贴、违规兼职取酬、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公款吃喝等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四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个方面

类突出问题,督促各级深刻查摆问题,建立整改清单,确保整改成效。

(二)严厉惩治腐败。

树牢安全意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惩腐高压态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156

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为

51.9%、34%、5.8%、8.3%,前二种形态累计占比为

85.9%

。一是全力扫黑除恶。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协同机制。二是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紧盯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扶贫领域责任不落实、向扶贫资金财物伸黑手等问题。三是推进巡视组交办件办理。集中力量,加班加点按期完成中央巡视组交办的17

条问题线索。四是提升审理质量。开展

次全区纪检监察案件质量抽查,专项检查全区受纪律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职务职级等执行情况,专项清查

2018

年以来问题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情况,维护党政纪处分严肃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中央巡视组信访转办件台账、农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问题台账、涉黑涉恶信访问题线索台账等,受理投诉举报

170

件,办结率

88%

。签订双向承诺

件,已按期答复

件。二是构建立体化监督格局。围绕工作纪律、会风会纪、节假日、重大会议期间信访稳定、文明城市创建、驻企蹲点、中央省环保督察、“百日会战”等方面,高频次、全方位监督察访。开展

次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推动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巡察工作。形成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涉及的2

大类

个整改事项均整改完成。异地交叉巡察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经贸局,配合蒙管会交叉巡察组巡察

xx

区市场监管局、农林水务局。完成第四、五、六轮区内巡察,实现

个省定贫困村专项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

形成有效震慑。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村居)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四是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坚持抓早抓小,预防在前,累计提醒谈话

人、通报批评

人次,批评教育

人次,函询

人,诫勉谈话

人、责令检查

人,约谈

人。

(四)强化警示教育。

一是开展廉政教育。

坚持每月开展廉政短信提醒、廉政自省日活动,面向全区社区村居“两委”干部、第一书记、纪检监察干部、新入职人员等四个层面开展廉政授课,打好预防针。组织全区机关单位、社区村居开展两轮专题警示教育,集中观看《镜鉴》《**》等,分批次组织县级、科级干部到市廉政教育馆廉政学习,取得较好效果。二是开展廉政活动。聚焦“四风”、扶贫领域、扫黑除恶和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等主题,开展主题宣传,让廉洁理念深入人心。开展庆“七一”廉政书画展和“扬清风正气”扫黑除恶等专场演出,浓厚正风反腐氛围。开展“清廉家风·我的家风家训”征集投票评选活动,累计访问量

万、投票量

万,弘扬了优良家风家训。三是组织德廉测试。组织全区

350

余名科级以上干部和纪检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平均

分,强化党性意识、纪律意识。

(五)压紧压实责任。

一是细化分解责任。推动层层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建立党工委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责任部门三张责任清单,协助分解党工委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二是层层传导压力。为副县级以上干部、单位主要负责人配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实本,组织开展履责谈话、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组织全区科级干部填报廉政档案,强化监督。三是严格追责问责。把追责问责作为推动责任落实的有力举措,倒逼责任落实,严肃查处

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对

名领导干部和

个党组织进行了追责问责。

(六)建设过硬队伍。

一是抓党建。坚持党建引领,打造纪检监察组织党建品牌,以固定学习日和“主题党日

+

”为载体,组织赴平邑九间棚、市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举办集中学习研讨

次、“主题党日

+

”活动

次,形成调研报告

篇。二是抓培训。推动监察体制向

xx

区、街道延伸,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察覆盖;举办六期纪检业务培训,提素质、强能力;通过一体化协同办案、以干代训等形式,提升街道纪检人员业务。三是抓考核。制定内部量化考核办法、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等,发挥“指挥棒”作用,让人人有压力、增动力。加强工作调度,督导、讲评工作,让大家动起来、干起来。四是抓监督。采取微信工作群定期案例提醒、谈心谈话、外出审批、填报廉政档案等多种形式,经常性提醒、预警,加强自身监督。

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监督有薄弱环节,存在压力传导递减的问题。二是对隐形变异“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涉黑涉恶问题研究探索不够,发现问题能力待提高。三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够经常,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仍时有发生。四是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监察审查力量薄弱。

二、2021年工作打算

总体打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好于去年、全面提升、走在前列、争创一流”的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正风反腐,大力强化自身建设,为建设一流国家级经济技术

xx

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以案例警示、活动为抓手,增强针对性、扩大覆盖面,深化开展“清廉家风”、廉政自省日、专题廉政教育等活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底线。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协助党工委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列清列细问题责任清单,督促各级扛起责任。坚持日常提醒、定期调度和检查考核相结合,深化拓展履责谈话、廉政谈话、述责述廉、检查等,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向党工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不少于

次,向党工委提出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议不少于

条。

(二)重拳正风反腐。

一是持续纠正“四风”。巩固拓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和“整浮、去虚、克软、治慢”专项整治成果,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力度,严肃纠治“四风”问题,持续改作风转作风。二是严格执纪审查。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加强与司法、组织、审计等单位的组织协调,综合协调不少于

次。突出审查重点,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中之重,严守办案安全规定,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安全文明办案水平。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澄清事实,营造干事创业氛围。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纪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坚决的严肃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三)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加大对

xx

区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精准脱贫、新旧动能转换、环境污染防治、信访维稳、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过程中“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与党工委保持一致,用坚决态度、有力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强化察访。加大察访频率,推动落实、效能提升,对抓作风建设不到位的,及时提醒约谈单位负责人。三是加强制度执行监督检查。会同党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等单位,巩固拓展

2020制度执行成果,每季度至少开展

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促进整改、强化执行。四是深化政治巡察。落实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狠抓问题整改,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巡察质量。

(四)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增强履职本领。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重点抓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治思维;通过专题培训、岗位练兵等载体,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组织集中业务培训、专题培训等不少于

次。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监察职能向

xx

区、街道延伸,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倡树“严细深实快”的工作作风,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管理监督。打造纪检组织党建品牌,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严肃党内生活;抓好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实行量化考核,持续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务实、要求严格的纪检监察队伍。

2020年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省纪委省监委的正确领导下,驻xx纪检监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省纪委x届x次全会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真抓实干,有效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推动派驻监督工作稳步提升。

一、工作情况

一突出政治监督,督促落实“两个维护”。突出派驻监督政治属性,把督促落实“两个维护”作为监督的首要任务。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导向。联合省xx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持之以恒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省xx、省xx党组***,对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对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了政治生态分析调研,指出在理论学习、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主体责任、机关党建、纪律建设等x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为精准开展监督执纪打牢基础。

3、围绕全省xx工作大局开展专项监督。聚焦党中央xx大政方针和省委关于xx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强化xx系统组织建设、统筹全省xx人才队伍建设等作为监督检查重要事项,通过列席党组会、xx办公会,参加重点工作专题答辩会,开展实地调研,跟进掌握落实情况,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始终,从政治高度盯紧执行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督促有关承办部门着力解治位不高、谋划不周、措施不细等问题,助推全省xx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把准专责监督,压实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守监督主责主业,通过健全机制,主动沟通,加强调度,督促党组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

1、健全压实主体责任的联系机制。调整完善了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书记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5项协调机制,为有效履行监督专责,压实党组主体责任提供制度遵循。

2、持续传达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及时会同省xx、省xx党组传达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共同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央纪委领导同志讲话文件、省纪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均在第一时间向两家单位党组书记汇报,督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针对省xx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省xx党组召开作风与纪律建设警示教育大会,让受到纪律处分的同志公开做自我检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汲取教训,时刻严守纪律和规矩。

3、督促党组贯彻落实上级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先后督促x家单位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工作,并就有关工作方案提出指导性意见。对x家单位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以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度,掌握贯彻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具体指导意见。配合省xx纪律教育安排,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为全体党员干部做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教育引导全体同志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做实日常监督,提高监督针对性和精准度。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突出监督重点,擦亮日常监督“探头”。

1、盯紧重点对象。把综合监督单位处级及以上干部作为监督重点。年初组织处级干部向纪检监察组书面述廉述责,结合考核,对处级干部开展了廉洁履职测评,进一步督促“关键少数”强化“一岗双责”和廉洁意识。6月上旬,结合主题教育,启动对综合监督单位全体处级干部廉政谈话工作,目前已开展谈话x人次。

2、嵌入关键领域。围绕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通过参加或列席党组会、xx办公会,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重要议题决策过程的现场监督,督促省xx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

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先后为综合监督单位x名干部职级晋升、x名干部因公出访出具廉政意见。赴xx开展党风廉政调研,发现面上问题x个,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确保监督无盲区、全覆盖。

3、守好重要节点。春节前夕,通过向党员干部手机推送“廉洁过大年”系列廉政信息xx条,提醒节日期间严守纪律不松懈。春节后连续三天,与x机关纪委对机关干部工作纪律情况开展联合执纪检查,对存在“慵懒散漫”问题的个别干部,约谈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压实“一岗双责”,教育提醒大家迅速调整状态投入工作。年后重要节日前夕,通过微信群发送廉政过节提醒,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四强化执纪审查,不断提高深入发现问题的能力。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深挖细查,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

1、从信访件中发现问题。上半年受理省纪委xx转办件x件,虽然反映内容不属于纪检监察组业务受理范围,但考虑到此诉求系驻在部门历史遗留问题,敏感性较强,因此并未一转了之,而是结合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先后x次约谈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要从政治高度审视该信访问题,依规依法妥善处理。

2、借助审计挖掘线索。根据社会第三方对省xx财务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对财务管理、公车使用等x个面上问题线索进行深挖细查,依规依纪查清事实,给予x名处级干部批评教育,督促及相比时修订完善了省xx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规范财务报销制度。

五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按照“三个带头”的要求,从严从实锤炼队伍,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1、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把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的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每周一次政治学习,督促支部党员用好学好“学习强国”平台,夯实基本政治理论素养。加强党性锻炼,参加了省xx组织的x次xx党性教育活动,赴x监狱接受现场警示教育。结合文明机关建设,组织支部党员参加志愿活动x次。

2、对照纪检监察系统专项检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根据查摆的问题,初步完善组内工作规则制度x余项,涵盖综合内勤、执纪监督、队伍建设等三大板块,为依规依纪依法履责提供制度遵循。在省纪委xx指导下对档案进行了规范化整理。着眼专业化素养,加强党纪法规业务学习,先后参加省纪委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班x人次。

3、从严管理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从严加强组内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召开支部会议,开展有针对性地评教育,用实的举措严防“灯下黑”。

二、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从外部环境看,受党政机构改革及派驻机构改革的双重影响,监督的体量有所减少,综合监督单位由xx家减为xx家,监察对象不足xx人,加之部门特点和历史沿革,问题线索量较少,短期内实现执纪审查特别是立案突破难度较大。二是从自身建设方面讲,纪检监察干部对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掌握得还不是很全面,深入综合监督单位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开展监督的方式比较单一,影响了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一以贯之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监督的再监督”,以严的要求、实的举措做深日常监督这篇大文章。正确看待派驻机构改革给纪检监察组带来的客观现实,注重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问题线索意识,围绕执纪审查调查,强化法律法规业务学习,综合运用好信访、巡视、审计等成果,深挖问题线索,规范审查调查程序,确保依规依纪依法文明安全办案,力争在正风肃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第四篇:德庆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制度

德庆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制度

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汇编

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

1、派驻组职责

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在县纪委监察局授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所辖镇(街道)及系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

二、督促检查所辖镇(街道)及系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实施监督,对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受理对所辖镇(街道)及系统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协助县纪委查办涉及县管干部和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案件,指导所辖镇(街道)及系统开展查办案件工作。

四、在所辖镇(街道)及系统组织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五、履行组织协调职能,指导所辖镇(街道)及系统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机制和体制。

六、督促所驻镇(街道)及系统做好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工作,确保所辖单位按时上报并公开相关信息。

七、承办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派驻组人员职责

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职责

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主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全面工作,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管辖单位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组织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汇报重要情况,监督检查管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帮助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抓好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积极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责

除协助组长做好上述工作外,应抓好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内务管理及各项工作落实;督促检查所辖单位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受理对所辖单位及所属系统的党政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组长因公外出或休假时,副组长负责全面工作。

三、派驻纪检监察员职责

监督检查所辖镇(街道)及所属系统党政组织的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党政组织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的要求查办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案件;指导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党政组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机制和体制,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下达的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关系

一、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县纪委监察局的关系:是领导

与被领导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受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直接向县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工作。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管辖镇(街道)及所属系统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所辖单位及系统党政领导班子有关会议,通过评析部门单位工作报告、开展专项督查、长驻部门单位督查等方式实施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管辖单位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监督。

三、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管辖镇(街道)及所属系统纪(工)委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管辖单位及系统纪检监察组织日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指导。

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和监督重点

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县纪委、监察局授予的职责和权限内开展工作,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明确行使监督权、信访举报受理权、初核权、调查权、监察权、检查权和建议权等职责,履行巡查、指导、教育、监督、执纪、效能监察、制度防范等职能。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履行对派驻单位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违纪案件查处、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处理等。

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学习制度

1、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学风建设,切实提高派驻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实现派驻干部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和坚持学习制度,使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树立全面学习、长期学习、自觉学习的理念,在学习态度与方法上实现根本转变:即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从阶段性的学习转变为长期学习;从学业务知识为主转变为业务知识与人文科学兼学。

二、学习内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基本知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县纪委监察局的各项工作安排和部署。

3、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各项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等。

三、学习形式

1、自学:派驻干部要结合本职工作自行安排,要求坚持每天自学,提倡每天读一篇文章,每月读一本好书,每季写一篇心得,每年写一篇调研文章。

2、各组集中学习:各组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安排学习时间,要求每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

3、参加培训学习。根据委局干部培训计划和上级业务培训安排,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

四、有关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必须高度重视学习工作,把它作为一项硬性任务,与日常工作一同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常抓不懈。

2、强化学习效果。要完善派驻干部学习笔记制度,每个干部都要使用专门学习笔记本,记录每次参加集中学习的基本情况、学习内容和学习心得等,增强学习效果。

3、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将不定期对各组派驻干部落实学习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干部年终考评、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

2、跟班锻炼制度

一、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派驻纪检监察员参与县纪检监察工作,派驻纪检监察员要服从安排、统一调配。

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1—2人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的科室进行跟班锻炼学习,时间二个月并定期轮换,以尽快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三、跟班锻炼学习的纪检监察员要正确处理好派驻组工作与锻炼学习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

1、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守则

一、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钱物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二、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三、不准在工作时间内饮酒,严禁酗酒和做其他有损纪检干部形象的事。

四、不准参加黄、赌、毒、邪教活动。

五、不准截留、挪用、私分暂扣和没收的钱物,或私存公款。

六、不准到发案单位报销办案经费和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或借机向发案单位、违纪人员及其亲属借钱、借物、低价购买商品,或为家属子女及亲友安排工作。

七、不准瞒案不报、压案不报或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办人情案、关系案。

八、不准私自单独会见违纪人员及其亲属,为其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开脱责任。

九、不准在办案中先入为主,主观臆断,变相体罚、逼供、诱供。

十、不准泄露案情和工作机密。

十一、不准在办公时间用办公室的电脑下载电影、玩游戏、看录像以及进行各种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2、纪检监察工作程序

一、纪检监察工作程序

1、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

2、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向县委县政府或者市纪委监察局提出检查情况报告;

4、根据检查结果,作出处理(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5、有关单位和人员自收到监察决定或者监察建议之日起30日内将执行监察决定或者采纳监察建议的情况通报县监察局。

二、调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程序

1、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反党纪政纪的事实,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予以立案。

2、组织实施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3、有证据证明违反党纪政纪,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作出其他处理的,进行审理。

4、提出处理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5、对于经调查认定不存在违反党纪政纪事实的,或者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予以撤销,并告知被调查单位及其上级部门或者被调查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6、立案调查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并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

三、案件审理的程序

凡需经本级党委、纪委决定或批准以及需报上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在正式决定或批准前,必须经过审理部门审理。

3、办案人员纪律

一、不准瞒案不报、压案不办或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伪造、隐匿证据,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

二、不准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办人情案、关系案。

三、不准截留、挪用、私分暂扣和没收的钱物,或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暂扣款,办案人员原则上不收现金,确因需要时必须两人以上办理。

四、不准接受发案单位、违纪人员的请吃、钱物,不准到发案单位或向违纪人员报销办案经费和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或借机向发案单位、违纪人员及其亲属借钱、借物、低价购买商品,为家属子女及亲友安排工作或接受其他好处。

五、不准私自单独会见违纪人员及其亲属,不准涉案单位和违纪人员上门求情,为其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开脱责任

六、不准在办案中先入为主,主观臆断,偏听偏信;

七、不准泄露案情和扩散证据材料。

八、不准在组织作出案件处理决定前,对外发表个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或向外泄露案件处理的情况。

十、办案人员要自觉执行回避制度,凡是本人或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或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查处案件的,应自行回避。

4、纪检监察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泄露申诉人、控告人、检举人或者被调查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纪检监察人员在办案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纪检监察机关和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

法赔偿。

5、定期巡查制度

一、组织实施

由各纪检监察组定期对所辖镇(街道)或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镇(街道)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二、巡查的内容

(1)监督检查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促生产保发 展;

(2)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3)监督检查上级部署的重要工作、专项治理和群众

反映的热点问题;

(4)监督检查所辖单位重大事项决策执行过程和民主集中制情况。

三、时间要求:每月一次。

四、对通过定期巡查发现的重大敏感、苗头性问题,违纪线索等,各派驻组要以巡查报告的形式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察局。

6、交叉检查制度

一、组织实施

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镇(街道)及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加强组与组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二、交叉检查内容

(1)县纪委、监察局安排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

(2)开展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监督检查情况;

(3)受理信访和案件检查工作情况;

(4)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情况;

(5)督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机制和体制的情况。

三、时间要求:每季度一次。

7、信访工作制度

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受理所辖单位党组织、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申诉等工作。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收到反映所辖单位党组织、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信访举报、控告和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申诉件,要认真做好登记。涉及科级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要及时转县纪委信访室处理;涉及股级以下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分管信访领导阅批后,转交给所辖镇(街道)或系统纪委处理 ;发现所辖单位及其党组织、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以及其他重要情况或线索,可直接向委局分管信访的领导报告。

三、经委局领导批准,派驻纪检监察组可对反映所辖单位党组织、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并及时将核查报告(包括是否信访结案或者立案查处的建议和意见)报县纪委有关领导审核;需要立案调查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四、经县纪委、县监察局领导批示,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核查的信访件,初核完毕,经呈分管信访的委局领导审批同意办结的,应做好信访件的文书归档工作,并及时移送信访室统一编号归档。

五、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批转反映所辖单位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信访件,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认真组织核查,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后,报委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及时向交办单位报告核查结果(情况)。

六、认真做好信访统计、分析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18日前,将受理信访件统计情况报县纪委信访室;每季度向县纪委信访室报送一次本派驻纪检监察组信访分析情况。

8、案件检查工作制度

一、经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批准,派驻纪检监察组可对所辖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按规定程序进行初步核实后,应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经分管案件领导审阅后,呈报县纪委、监察局审批。

三、初步核实后,经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批准同意作信访结案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应将在初步核实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移送县纪委信访室整理归档。

四、初步核实后,认为构成违纪需立案调查的:

(一)按照规定的权限,应由镇(街道)或系统纪(工)委立案调查的,移交被调查人所在镇(街道)或系统纪(工)委按规定程序立案调查,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指导镇(街道)或系统纪(工)委开展办案工作。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应由县纪委、监察局立案调查的,由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室按规定程序办理立案手续并进行调查,派驻纪检监察组可参与调查;不属于大要案的一般性案件,也可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按规定程序办理立案手续并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案件工作的领导审批后,将案件的有关材料移送县纪委审理室。

9、请示报告和信息报送制度

为了解和掌握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管理和指导,提高工作水平和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示报告的内容

1、所辖单位发现的重大敏感、苗头性问题和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

2、下列情况纪检监察组需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

(1)县纪委、监察局安排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

(2)开展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监督检查情况;

(3)受理信访和案件检查工作情况;

(4)工作计划、总结、先进典型经验;

(5)所辖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专题会情况;

(6)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7)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身建设及干部人事情况;

(8)其他重要情况。

二、请示报告的分类

根据不同事项,报告可实行月报告、季报告、半年报告、报告、专项报告、随时报告。

三、请示报告的形式

根据事项的轻重缓急可采取电话报告、当面报告和书面报告等形式。

四、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要向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报送纪检监察信息1条以上。每年完成理论研讨或调研报告等文章1篇以上。

10、列席会议制度

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所辖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有关会议,必须列席:

一、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会议,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建立档案。

二、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三、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四、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五、讨论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会议。

六、其他需要列席的工作会议。

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制度

1、考勤制度

一、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应严格执行机关的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二、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工作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因病请假要凭医院证明,要报组长和挂钩县纪委领导。因事请假的,按本委(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的请假制度执行。

三、正常的休假按县纪委、监察局《工作制度汇编》的休假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公务员年休假制度,凡因事请假或外出,须报组长和挂钩县纪委领导批准。

四、派驻镇的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要自觉执行上班时间,做好出勤登记,每月10号前把上月出勤天数由组长列表报送纪委办公室,并以此作为报销上月交通燃油费的依据。

2、保密、档案制度

一、保密制度

1、认真学习《保密法》和执行“十不”保密守则,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2、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执行办案纪律,严格执行办案回避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和县纪委、监察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严禁跑风漏气、泄露案情。

二、档案制度

1、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指定一名干部兼任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2、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在每年的3月底前,将收集分类整理有存档价值的档案材料向机关档案室移交,并做好登记工作。

3、内务管理制度

一、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办公室必须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美观、整洁。

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应安排专人负责组内的文件收发、资料信息、出勤登记、档案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需添置100元以上的物品,对所购买物品要提出书面报告,报纪委办公室审核后呈送领导审批;购买办公用品等日常开支,需提交清单,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如需自行采购的,要履行严格的手续。包括:项目支出前,各组组长应向办公室主任请示,办公室主任按照审批权限征得领导同意后进行,项目支出后,经手人要在票据上签名并说明用途、时间、参与人证明、再交办公室审核把关并送书记签字报销。事前未经领导准许支出的视为不合理开支,不予报销。

四、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原则上不安排用餐,确因工作业务需要用餐的,经请示县纪委办公室领导,按接待审批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用餐。

五、做到“四严禁”,即严禁接受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宴请及财物,严禁在工作餐上酒,严禁参加与身份不符的活动,严禁酒后驾车。

4、干部管理制度

1、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协调、日常业务管理、干部管理和后勤保障均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

2、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的党组织关系,由县纪委、监察局党支部负责管理,并参加组织生活。

3、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的选配任用,按有关规定由县纪委、监察局商县委组织部提名并共同进行考察,并按干部管理根据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任免。

4、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派驻纪检监察员参与有关工作,应服从县纪委、监察局的统一调配,参与全县纪检监察工作。

5、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的考核,与机关干部相同,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

5、常委挂钩联系制度

一、责任分工

潘启发(副书记)联系德城片纪检监察组

李旭熙(副书记、监察局长)联系官圩片纪检监察组

何学文(常 委)联系莫村片纪检监察组

温伟玲(常 委)

联系县直机关第一纪检监察组

梁永泉(常 委)联系县直机关第二纪检监察组

梁耀泉(常 委)

联系县直机关第三纪检监察组

二、挂钩联系职责

1、每月到派驻纪检监察组调研1次以上,掌握了解派驻机构的学习、工作等情况,指导派驻组开展工作。

2、指导帮助派驻组建立完善监督机制,规范监督手段,提高派驻机构的监督力度。

3、负责监督落实派驻组所辖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考核制度

为充分调动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学习、工作的责任感,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15分)

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学理论、学业务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知识,按时参加县纪委监察局组织的学习和培训,做到学有计划、读有笔记、写有心得。无学习笔记或缺少学习心得体会的每检查发现一次,各扣2分。

二、履行职责,强化监督。(15分)

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和协调作用,大胆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和各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按时完成每次分配的工作任务,未尽到职责或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3分。

三、认真接访,及时登记。(10分)

实行首问责任制。即第一接访人为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来访或投诉,及时登记和呈批。对来访人,要热情接待,要做好思想工作,避免越级上访。对因接待不当,造成越级上访和其他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

四、严格程序,确保质量。(30分)

在办案过程中,调查笔录、初查报告、立案报告、调查报告、请示和决定等文件资料要按照基本格式制作,严格把好质量关。对所办案件按照本委(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的查处违纪案件的奖励办法予以奖励,未尽职责或不按程序的,每项扣5分。

五、撰写信息,广泛宣传。(10分)

纪检监察干部在加强学习的同时,要积极执行纪检监察信息、新闻稿件、理论研讨文章上报审批制度,主动撰写信息、案件剖析、调研报告等文章,要求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上报1—2篇纪检监察信息或新闻稿件。对所报送的纪检监察信息或新闻稿件按照本委(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的信息考核办法和宣传报道奖励办法进行奖励,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扣10分。

六、严格执行制度,自觉遵守纪律。(10分)

严格执行和遵守上级和委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每发现违反一次扣2分。

七、做好案件各类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10分)

对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资料,要认真收集、分类,并按档案整理的要求立卷归档装订。未经保管人批准,任何人不允许查阅,更不许带走。如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复印的,要按有关程序办理查阅或复印手续,保管人做好记录,对借阅件及时催还。出现一次问题,扣保管人2分。本单位人员在查阅或复印档案资料过程中,未及时交回或损坏档案资料的,每次扣2分,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资料丢失的扣10分,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纪律乃至法律责任。

八、加分奖励

(一)对于纪检监察信息、新闻稿件、理论研讨等文章,每被县纪委采用一篇加3分;

(二)对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提出好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成效的,被市纪委采用每次加5分;

(三)对所分管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纪委监察局及以上单位表彰的,每次加10分。

九、结果审定

对各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先由自己按考核办法自评,再由所属组的正副组长结合平时登记的情况打分,然后由挂钩组县纪委领导打分,最后得分由县纪委常委会审定。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其中最后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优秀档次,70—89分(含70分)者为称职,60—69分(含60分)者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者为不称职。考核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察局根据考核结果给予适当的奖惩。

本考核办法由县纪委监察局解释。

第五篇: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问题的思考

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问题的思考

落实纪检监察机构派驻制并实施统一管理,是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如何认真履行派驻机构职能,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是我们不断探索实践的重要课题。下面我结合派驻特点和工作感受,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适应特点,深化三种认识

(一)充分认清派驻纪检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既有“派”的权威,又有“驻”的优势,是派驻监督的一个鲜明特色。这种特色源于《党章》的规定,深化于监督执纪问责实践探索。派驻机构的权威体现在多方面、多层次:一是身份权威,代表派出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二是职责权威,可以对驻在部门进行监督,重大问题随时向派出纪委报告。派驻机构是派出纪委的前哨,体现了上级监督的鲜明特质,必须守住本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派驻机构的优势表现在与监督对象同学习、同工作,朝夕相处,在监督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能够熟悉所在部门的工作情况、人员状况,对每个人的党性修养、性格特点、工作作风、健康状况等一目了然。派驻干部要有铁骨铮铮,“敢”字当头,勇于监督。如果对监督畏首畏尾,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应有的效果。权威和优势是相对的,如果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产生依附性,工作中瞻前顾后,谨小慎微,对发生的问题捂着、掖着,就会出现“派”的无力,失去了派驻监督的意义。

(二)切实把握履行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派驻机构必须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中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面,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本职。疏于监督在工作中常常表现为不愿、不敢、不会。不愿监督是责任缺失,不敢监督是担当缺失,不会监督是能力缺失。这三种缺失,让派驻机构难以做到聚力、聚焦和聚神。关于监督执纪问责,我们要克服“三多三少”,即:事后监察开展较多,事前事中监察开展较少;随机监察较多,全程监察较少;教育为主较多,责任追究较少。监督工作要的是加强预见性,增加主动性,切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种被动应付、监督无力的工作态度就是失职。

(三)正确认识监督执纪问责的新形态和举措。中央纪委提出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极少数。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是松了、而是更严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在监督执纪中落实“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反腐败节奏减缓、力度减弱。恰恰相反,是纪法分开、纪严于法,抓早抓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经常运用,该立案审查的立案审查,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措施逐级递进,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既践行了“全面”和“从严”两个方面的要求,又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二、加强协同,处理好三种关系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讲究方式方法,工作中不能被动应付、等靠观望,而是要敢于担当、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主动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驻在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理顺工作关系,履行好派驻机构的重任。

一是正确处理与上级纪委、监察局的关系。派驻机构工作直接接受上级纪委、监察局领导,但又不能等同于上级机关的业务科室。派驻机构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各项监督工作融合、贯穿于驻在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之中,对驻在单位和部门发生的重大腐败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上级纪委、监察局,切实增强政治观念和党性意识。二是处理好与驻在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确立派驻纪检机构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地位,派驻纪检机构只对上级派出纪委、监察机关负责。要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监督对象和内容、监督渠道和程序,保障其对驻在部门各项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派驻所辖单位重大工作事项等报备制度,做到有的放矢,以便准确、适时地实施监督,切实解决派驻机构被动监督的问题。三是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关系。派驻机构不参与派驻所辖单位的业务分工,但可选择性地参加驻在单位有关业务工作的检查、学习培训等活动,通过参与检查活动和学习培训,了解掌握驻在单位工作情况,熟悉相关业务知识,搞清各驻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点,以便更有效地实施监督。

三、突出重点,把握四个环节

(一)把握关键时节。要加强对重大节假日、升学录取及婚丧嫁娶等时机监督,坚决刹住请吃、吃请风,杜绝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切实纯正内部关系,密切党群干群联系。要依据驻在单位报备情况,组织适时监督,并积极发挥社会的力量,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监察力度。

(二)把握重点对象。行政事业单位人财物高度集中,公职人员都或多或少掌握着一定的权力。稍有思想不单纯、动机不纯的人就会以国家财产谋取小团体利益和个人私利。尤其是对单位负责人监督乏力,有的单位负责人集党政权力于一身,搞个人说了算,往往一句话就能决定干部职工的进出升降,一支笔就可以开支大额资金;有的科股(所、队)长掌握人事、资金或行政审批等权力的初始审核把关权,单位分管领导不善监管,有的甚至结成利益同盟。

(三)把握要害部位。要指导派驻所辖单位对所属二级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派驻单位所属各所、站、队、窗口等小、散、远单位的监督执纪,督促派驻所属单位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将工作重心、主要精力放在二级单位的监管上,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不漏死角、不留盲区,以实际举措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四)把握重大事项。要及时掌握派驻机构工作动态,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工程建设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具体参与议事监督的环节、方式,为派驻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依据和保证,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权,确保有效履行监督职能。

四、着眼经常,抓好六项工作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找准角色定位,做到“协助不包办、到位不越位”,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来。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监督政策及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检查派驻及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党组(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负集体责任,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参与监督重大议事。督促检查所辖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对党政组织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组织干部廉政考评。严密实施好干部选拔使用前的廉政考核和评定,为正确选人用人提供可靠依据。四是办好信访案件。受理对所辖单位及所属系统各级党政组织、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和信访,并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查办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党员干部对象的违法违纪案件。五是开展纠风正纪活动。在派驻所属单位组织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活动,加强监督检查,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六是督促健全防控机制。指导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切实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执纪工作。

2020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纪检监察工作个人工作总结范文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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