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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矿员工作总结(推荐五篇)
编辑:梦中情人 识别码:40-871564 员工个人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4-01-13 21:56:40 来源:网络

第一篇:驻矿员工作总结

驻矿安监员安全工作总结

进入七月份以来,我所驻煤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文件、会议精神,全面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瓦斯治理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治理体系,深入开展 “一通三防”大会战,以通风瓦斯治理、防治粉尘和防灭火管理为重点,以矿井防治水、雨季“三防”、火工品管理为主轴,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现就主要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监管力度,杜绝非法违法现象

1、在建设期间,严格按照县局批复项目进行作业。由于该矿井地质构造复杂,针对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稳扎稳打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同矿方各级领导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了重重困难,达到了安全无事故的满意成绩。

2、严格按上级明文规定,杜绝非法违法现象发生。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现场管理

1、由于该矿井地质构造复杂,结合现场实际,及时制定特殊地段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补充完善作业规程,并认真贯彻学习,现场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措施执行,确保了现场安全施工。

2、由于该矿井两个下山巷坡度大,运输环节复杂,先

后完善了“一坡三挡”等安全设施。同时,对安全设施不定期的进行了专项检查,确保其安全有效、灵敏可靠,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3、按制定方案,继续深入开展“一通三防”大会战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有续开展,稳步推进,已组织实施到第二价段。在此期间完成了人员定位系统联网工程通过市局验收,更换网络机柜1台,整改涮白密闭墙16道,更换灭火器25台,增设雾化水幕6组,管路防腐300多米等工作。当月压风系统、防尘洒水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监控系统防灭火共计投资约19.5万元。

4、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要求矿方在井下各作业面采用长探与班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探放水,特别是七月份轨道大巷和胶带下山巷顶板都相继出现了淋水,及时要求矿方停止作业,对这两个面顶板淋水重新进行了补探,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开始作业。

5、严格落实雨季“三防”工作,及时补充完善防洪物资,加强24小时防汛调度值班,密切注意当地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掌握汛情险情,严格执行井下停风停电撤人制度和暴雨、大雨撤人制度。

6、当月对井上、下火工品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矿方都及时进行了整改。同时,放炮作业地点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管理制度。

三、恪尽职守,坚守岗位

当月本人出勤27天,请假3天。入井18次,查出各类隐患共 70 余条,采取不定时和夜查相结合的办法深入井下各作业地点,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现场能及时整改的,解决在现场,现场不能及时整改的,责令矿方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对重复出现的“三老”问题要求矿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加倍处罚。同时,对地面各岗位也不定时的进行了多次突查,提高了各要害场所的工人上岗质量。

四、下月工作计划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

2、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3、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各级检查问题及时整改回查落实,加大对“三老”问题、“三违”人员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

4、按制定方案,深入开展“一通三防”大会战,重点做好瓦斯治理工作。

5、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继续做好雨季“三防”和矿井防治水工作。

二0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第二篇:驻矿员个人工作总结

驻矿员个人工作总结

——***

二〇一二年对我来说是转折的一年,更是学习、锻炼,提高业务素质的一年。上半年,任职监控队长,监控室在公司与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监控工作,进一步规范监控管理、加强与各部门各科室的沟通,上下同心,在完善和提高上下工夫,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下半年走上现在这个特殊的工作岗位,人生有了新的开始,同时也面临新的挑战。在下半年的学习、监管工作中,始终按照上级部门的方针指示、各级会议精神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学习,开展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致力于理论知识的积累掌握和业务水平的提高,服从上级的安排和领导,遵纪守法,努力工作。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和指导下加强自身学习和对所驻煤矿实施监管,工作、学习及思想方面都有了了很大进步。具体总结如下:

一、规范工作要求:要求监控值班人员坚持做到值班有记录,资料有归集;维修人员维护有登记,故障有跟踪等,各个工作环节都按监控室考评标准相应的章程来规范,与驻矿人员、选煤厂磅房人员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公司的运输安全保卫工作,为公司煤炭安全生产提供良好的环境。.对监控中心内部设备的运行进行日常维护是监控室的一项日常工作,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工作之一,由于我们监控室的设备新老相伴,在运行过程中还是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定期对机房设备和子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处理,排除硬件和软件系统出现的各类故障。

二、纪律方面:上半年在规范监控中心工作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控值班人员工作规程,严明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监控岗位进行不定时不定期查岗,突击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纪员工,一律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尽可能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三、下半年调到安苑矿担任驻矿员一职,工作期间能做到认真管理封签封条,检查每辆车是否具有螺丝帽等安全措施,能按规定上报运输车辆车号,准确统计数据,上报数据。不迟到早退,不影响调运任务,发现问题能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总的来说,一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需要继续努力,不断学习,相信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们会克服重重困难,以新的面貌、新的工作举措,确保公司全年任务的顺利完成。事物总是在不断变化的,一切皆在坎坷中前进和发展,一切都因信念、勤奋、毅力、认真和决心而发生质的变化。我将努力提高自己,使自己时刻准备着适应这个不断向前发展的社会,为这份难得的工作,也为自己的信念而不懈奋斗。

第三篇:驻矿员的辛酸

驻矿员的辛酸

我是一名驻矿员,作为驻矿员的称呼诞生较晚,我知道是在202_年,当时是我出生的县城,县政府发文招聘知道的,发文是按事业编制招聘的(同工同酬),很有诱惑,作为农村长大的我经过考试、体检、签订劳动合同如愿以偿进入驻矿生涯。

进入工作岗位后,不断学习提高自身能力,为保护每一个矿工的生命安全付出了青春,在每一年尾时,看到每一个矿工回家团结,这就是一个驻矿员的最大成绩,领导长说安全只有“昨天没有明天”,因为昨天安全了,明天还是未知,所以驻矿员就重复着一样的工作,保证好一秒、一分、一时、一天、一月、一年的安全,每一天、每一年都是新的开始。

在每一次看到煤矿安全事故报道是,心里的压力无形增大和无比的痛心,在看到一些评论是那么的无情,所有的努力和付出都是“0”,都是失职、渎职、有时还有腐败,可有几个了解煤矿生产,煤矿多数是在井下生产,巷道开采、空间狭小、设备多,要解决通风、顶板、供电、运输、排水、压风、防尘还有瓦斯治理等等,要保证每一个环节运行正常,安全的三要素谁都知道,(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可是井下是要生产煤的,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天天都有变化,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现失误,这样的规范要求有多少人体会呢?

在说一说作为一名驻矿员的待遇,每月领取一千三百元的工资,如此廉价的劳动力,和一个洗碗工一样,如此低廉的报酬没有一级政府给以解决,行业内流行的话就是:“拿着卖盐巴的钱,却操着卖白粉的心;”总结最好的是:“驻矿员是干什么工作的,人也见不到,钱也见不到。”因为驻矿员工作两个星期回家一次,在家两晚上,一上班就是24小时在矿上,在加上工资低廉,所以家人的评价就是“不见人,也不见钱”。在物价如此贵的社会,驻矿员应该何去何从,驻矿员如此加班加点保卫煤矿安全工作,《劳动法》对于驻矿员是无用的,最后的成绩都是政府领导有方,谁会为驻矿员说一句公道话,谁会为驻矿员现在境况买单,谁会考虑驻矿员生活窘迫,没有一个好的团队,没有每一个人的辛勤努力,领导讲讲话开开会就把所有工作做好了,看看现在境况,驻矿员为了煤矿的安全生产付出十多年的努力,到现在随着国家去产能政策,煤矿个数逐年减少,驻矿员那么多,成为一个地方政府的负担,可没有一级政府为驻矿员今天的境况买单,可是驻矿员也为了当地煤矿的安全发展出过力流过汗,没有功劳也应该有苦劳啊。

一个驻矿员的心声

第四篇:202_年驻矿员总结

山西泽州天泰和瑞煤业有限公司

驻矿安监员安全工作总结

202_年以来,我所驻煤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文件、会议精神,全面认真落实“人人都是通风员”活动及学习贯彻“矿长保护矿工七条规定”,开展了“三个敬畏”主题活动,每周坚持一次以矿长牵头的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确保了今年建设安全无事故。现就本人今年完成主要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监管力度,杜绝非法违法现象

1、在建设期间,严格按照县局批复项目进行作业。杜绝了违法生产、违法建设、违法销售等现象。

2、严格按上级明文规定,杜绝非法违法现象发生。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现场管理

1、严格监督矿领导及施工队领导双带班下井制度,杜绝了领导未带班的现象。

2、监督矿领导外出请假制度。杜绝矿领导脱岗的情况。

3、严格监督执行了“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及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制度。确保了矿井202_未出现任何水患现象。

4、监督每月安全无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了202_年安全建设无事故。

5、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工作方案、上级部门检查问题的落实情况以及内部隐患排查的整改情况,达到了全部落实。

6、严格监督落实各项活动的贯彻实施。确保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三、恪尽职守,坚守岗位

本人坚守岗位,认真执行驻矿员的有关规定,每月坚持至少18次入井安全检查,查出各类隐患共 60 余条,采取不定时和夜查相结合的办法深入井下各作业地点,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现场能及时整改的,解决在现场,现场不能及时整改的,责令矿方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同时,对地面各岗位也不定时的进行了多次突查,提高了各要害场所的工人上岗质量。

四、今后工作计划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

2、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3、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各级检查问题及时整改回查落实,加大对“三老”问题、“三违”人员的查处力度,深入监督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4、严格监督矿领导带班制度及矿领导外出请假制度。

5、坚守岗位,确保和瑞煤业安全建设无事故。

(此页无正文)

山西泽州天泰和瑞煤业有限公司

安监员:李志勇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五篇: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

煤矿驻矿安监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以下简称驻矿安监员)责任,规范驻矿安监员日常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驻矿安监员为正式在编派驻辖区煤矿履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职责的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由县安监局统一管理。

第二条 驻矿安监员在县安监局的统一领导、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开展工作,要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工作安排。

第三条 熟悉国家煤矿安全生产及煤矿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廉洁自律,具有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能力,热爱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维护自身及单位形象。

第四条 驻矿安监员必须接受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包保组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

正常生产矿井的驻矿安监员采取定点驻矿方式,由县安监局统一安排,每矿至少派驻2名驻矿安监员,确保24小时有驻矿安监员驻矿。停产停建矿井的驻矿安监员采取巡查监管方式,每矿至少派1名驻矿安监员负责巡查监管。

第六条 驻矿安监员的岗位职责要求及考核细则

(一)督促所驻煤矿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跟踪监督煤矿企业对上级有关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二)驻矿期间,发现所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同时将有关情况向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和县安监局汇报并做好处理记录。

处)安监站和县安监局汇报。

(十一)驻矿期间发现险情要立即作出决定并要求煤矿严格执行,紧急情况下必须立即撒出井下作业人员,并及时向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和县安监局汇报。

(十二)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必须按程序向驻矿中心和县安监局分管领导请假,且自行书面委托所驻煤矿的其它驻矿安监员代班,持双方签字认可的委托书和请假条报批。请假一天的必须经驻矿中心负责人批准,请假超过一天的必须经驻矿中心负责人签字后报县安监局分管领导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电话请示安监局分管领导,后补办请假手续。

(十三)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时,由当班驻矿安监员陪同检查。

(十四)驻矿安监员每月驻矿时间不得少于20天(含外出培训及参加会议时间),下井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5次,(其中夜班入井检查不得少于5次),并详实记录每次入井检查时间、路线及检查情况以备查。下井记录不真实,存在弄虑作假的,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并取消当月下井补贴。

(十五)督促煤矿加强现场管理。

1、督促煤矿井下放炮必须严格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等放炮制度,在能通往放炮地点的各通道口安全位置处派专人设置警戒,设警戒线并挂警示牌板。

2、督促煤矿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原则。的依据。

(二)驻矿安监员1年考核不合格的,扣发部分或全部岗位冿补贴并进行岗位调整,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解聘辞退。

(三)考核内容包括:个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情况、所驻煤矿事故情况、发现和制止煤矿违法违规情况、督促煤矿隐患整改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

(四)县安监局主要负责驻矿安监员的考核,驻矿安全监管中心负责现场跟踪采集驻矿安监员在岗情况及入井记录,安监局煤监股日常检查反映的情况也纳入考核。

(五)驻矿安监员由县安监局每年进行业务知识考试,考试不及格的调离岗位或予以辞退。

(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不能正确履行驻矿安监员职责的驻矿安监员必须及时清理出驻矿安监员队伍。

第九条

驻矿安监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参加所驻煤矿的工作例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调阅所驻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并做好记录。

(二)有权制止所驻煤矿违法开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并及时向县安监局汇报。

(三)有权制止所驻煤矿隐瞒重大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四)有义务向煤矿企业宣传国家、省、地及管委会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

(五)有义务帮助和指导所驻煤矿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促进煤矿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惠水县煤矿驻矿安全监管中心 二○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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