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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编辑:梦中情人 识别码:30-1068350 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4-07-17 10:37:3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黄石白马山学校

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为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措施,努力开创我校反腐倡廉新局面,为教育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特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

一、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1、认真执行《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收费纪律。

2、在招生、学籍管理、课程、办班、考试、学生转学、作息等管理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学校要开展的各种实验,必须是在符合教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坚持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敬业、爱生、团结、奉献的精神。

2、认真执行《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廉洁从教,严禁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家教,严禁从事以学生为服务对象的经商活动(包括推销教学辅助材料、教具等)。

4、严格遵守学校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三、党政干部廉洁从政,做好表率 党政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冶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依照《党章》,结合学校实际,对我校党政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下列具体规定:

1、学校大额经费的使用,学校重要财产的处置,必须由学校党政干部集体决定,并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才可以实施。

2、坚持校务、党务公开,认真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在经费支出方面,严禁未经商议随意作出表态,否则引起一切后果,由表态者个人自己负责。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3、不准借各种公务活动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4、不准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借机敛财。

5、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6、不准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为个人谋取职位或利用提拔、选拔干部和聘任教职工之机徇私舞弊和收受钱物。

7、管好自己的家属。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亲友及身边的人员谋取私利。

8、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和集体利益。

9、不准参与赌博、色情及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10、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与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四、廉政建设教育

1、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和学生特点, 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教育工 作。

2、充分利用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有重点地开展廉洁教育工作。3、充分利用社会实践环节, 进一步拓宽廉洁教育的渠道。4、加强集体备课, 不断提高课堂教育质量。5、编撰教材讲义,为开展廉洁教育创造条件。

黄石白马山学校党支部

第二篇:学校领导深入教学工作制度

学校领导深入教学第一线的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二期课改,学校领导有计划、有目的地深入教研组、年级组、课堂教学第一线,学校制定如下制度。

1、课堂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学校领导统一思想,首先从六个方面切入:树立质量意识、确定质量目标、强化质量过程、收集质量信息、建立质量责任、保证质量服务。根据当前课程实施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学校领导从五个方面聚集课堂、加强教学工作。

(1)、明确教学思想。教学思想首先体现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到各个操作环节和细节上,保持思想观念和实践的一致性。

(2)、制定教学计划。制定好计划是有效课堂教学的首要环节,是依法治教的具体体现。学校抓好各学科教学实施计划的制定,抓好教研组、年级组乃至教师个人实施计划的制定。学校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方案,切实保证实施过程和计划方案的一致性。

(3)、关注教学过程。一是学校对教学全过程的关注。其中包括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考核等教学基本环节的常规管理工作。二是在重视教学结果的同时,加强教学的过程性管理。

(4)、重视考核评价。开展对教师评价,建立全面评定教师教学业绩的体系,促进教师改进教学,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完善对学生素质发展的评定。考核评价改革应实现评价功能、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过程、评价心理的转变,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

(5)、加强教研科研。学校是组织课程实施的基层单位,教师应当既是实施者,又是研究者,这两者是统一的。教师应通过教研活动研究如何将新理念和科研成果落实到每一节课的教学实施中,研究如何把教学实践中经验和案例升华到理论高度上来。

2、听课制度

建立各种不同形式的听课制度,主要有扫描式听课、总结经验式听课、发现问题式听课等。

扫描式听课是学校进行调查研究的重要方法,直接面对课堂教学,既可以了解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又可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艺术,同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学生的学习常规。

总结经验式听课是学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学校领导发现了教有特色的教师后,帮助教师总结提高,并在学校中推广他的教学经验,引领教师成长。

发现问题式听课,常常与会诊或研讨连在一起,进行跟踪听课与“推门听课”,解决教师教学中存在的普遍与个别的问题。

3、常规检查制度

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常规检查,了解教师备课、作业设计与批改情况,注重教学质量的动态管理。在此过程中发现优点和问题,结合教育理念提出改进意见,引导教师改进教学行为。

4、访谈与座谈会制度

教师访谈与座谈会。主要了解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经验与困惑、遇到的困难,了解教师对教学过程的看法、意见和建议,以便全校教师形成合力。

学生座谈会。主要了解学生的学业负担,学生的心理状态,教师的教学态度,学生眼中的学校等。

家长座谈会。学校充分发挥家长作用,在座谈会中,学校向家长介绍学校的教改思路,学校的质量观,学校开展的活动,更重要的是听取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发现问题进行改进,希望能为学校的发展、为学生的发展献计献策。

5、蹲点调研制度。

学校每一位班子成员蹲点一个教研组,参与教师政治与业务学习,参加教研活动。在蹲点调研中进行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的调查,了解师生情况,发现典型案例,帮助教师总结经验,并将其经验提炼上升到理论的高度,争取在更大范围内发挥更大的作用。发现问题,“会诊治疗”,提供帮助。

6、联系指导制度。

为了帮助新教师更快地成长。除了学校给他们请了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师傅”带教外,学校还建立“班子成员联系指导新教师制度”,帮助、指导新教师过好三道关:熟悉教材关、课堂教学关、班级管理关,为新教师成长创造条件,搭好台阶。

领导深入课堂教学听课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向40分钟要效益,我校领导坚持深入课堂听课。

1、以随机听课、推门听课为主,也可以组织重点听课、联合听课等。一般不提前通知任课教师,但必须在上课前进入教室,并向授课教师作示意说明。听课过程中不能中途离开教室,不得接听电话,不得干扰正常授课。

2、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并保管好听课记录。着重了解教师教学的基本状态(如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效果等)、和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注意收集师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予以解决或反馈给教务处,教务处对所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4、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学时。

5、教导处具体负责听课的组织协调,并提供、定期汇总听课记录表。

姜屯镇黄坡小学

二O一O年九月一日

学校中层领导分管教学的制度

一.加强领导,违章列制 1.构建完善的集体备课制度。

2.构建完善中青年教师教学比武制:每个中青年教师要在一学期中向教研组公开教学一课,并提供教案和说课,并鼓励使用、制作多媒体教学软件,学校每学年将利用教学公开课进行教学评优活动,评出先进个人,向上级教学评优活动推荐。

3.构建完善一学期不少于两次的备课检查与作业抽查:学校每学期期初要对全校教师的备课进行检查,要求至少要保证有一周以上的备课余粮,并针对备课质与量及时进行反馈,以不断提高教师钻研教材与驾驭教材的能力。

作业抽查是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针对教学实际有针对性地、不定期地组织作业抽查工作。作业抽查,一查教师的作业是否过重,二查作业批改是否及时认真。

二.加强教学常规管理

1.构建校、教研组、年级段三级教学管理网络,并将教学管理的重心下移到教师自主教学管理上,做到自觉按教学流程管理要求,搭好自己的脉,上好自己的课,抓好自己的教学质量,教好自己的学生。

2.加强教研组建设,努力创建浓浓的教学研究氛围,为教师搭建好舞台,提供一切方便,让教师获得事业的成功。三.构建优秀教师奖励制,鼓励教师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1.建立教学评优制; 2.建立年终考评奖励制;

姜屯镇黄坡小学

二O一O年九月一日

领导包年级组、教研组制度

1、学校建立领导包年级组、教研组制度是提高教师素质,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质量的主要管理制度,教师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学校教研会议,在分管领导和组长的领导下接受新的教学信息,树立现代教育教学的思想体系,克服陈旧教学观,塑造新的教师形象。

2、分管领导要按时参加各年级组、教研组活动,校内教研每位教师都应结合学科特点,教材内容,科研课题进行在教学思想、方法、程序手段、教具等方面的试验实效性研究,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开设试验课,公开课。

3、自觉接受学校行政、市教研室及有关部门检查、听课、评课,主动征询意见,改进教法,达到优化课堂教学质量。写好学期()、教研计划、总结、论文及有关统计资料、报表。

4、学校分管领导和组长、学科带头人、市课题组成员有义务辅导、参与学校教研活动,并帮助其他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熟悉课程标准,钻研教材等内容。

5、教师在教研中应积极参与学校科研课题试验工作。并每学期自选好子课题,期末交出有分量总结、论文。

6、学校科研室应订好科研计划,实验程序步骤,实验目标,帮助教师完成各学科目标的实验系列,调整部署实验进度,保证实验效果和质量。教研组长在分管领导的直接参与下,负责本教研组的活动,努力提高本年级本学科的教学质量。

7、组织本组教师学习教育方针、学习有关教学理论和经验,认真贯彻“加强基础,培养能力,发展智力”的教学指导原则,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思想。

组织教师学习本学科课程标准,明确本学科目的任务,讨论并贯彻分年级教学要求,组织本组教师制定学期的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进度。

8、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加强集体备课。教研组要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进行备课活动。组长要针对本学科教学的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备课组成员,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及时总结交流,推广经验。

9、根据学校实际,确定教研组和个人的研究课题及相应的进度,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并及时做好总结。

根据本组教师的不同情况,通过老带新、先行课、示范教学等方式,帮助青年教师和教学上有困难的教师尽快提高教学水平。

姜屯镇黄坡小学

二O一O年九月一日

第三篇:学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学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按照上级要求,我现将自己的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如下:

一、认真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学习,自觉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强化自身素质: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只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才能切实履行好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纪律。始终把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放松对自身思想的改造,紧跟党委政府步伐,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我利用政治理论学习及工作之余,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进行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反腐体系的实施纲要》、胡锦涛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及《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内相关文件和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对领导干部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的高度深刻阐述,使我对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任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更加坚定了自己做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看到了自身在干部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通过学习,做到了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视党的政治、组织纪律和原则神圣不可逾越,思想上筑起了拒腐防变的牢固防线。为自身廉洁从政,搞好所分管单位廉政建设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队伍廉正建设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责任制分工要求,自己在“一岗双责”中能够履行我局向社会的公开承诺,抓好自身廉洁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自己的言行为身边同志做出表率。在抓所分科室规划业务工作的同时,就把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及纠正不正之风工作任务,结合工作任务一起布置,并做到及时督促检查,做到勤政廉政,作到了问题不在自己分管的部门发生。在大家的努力下,没有出现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三、从严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能够按照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作到不索贿、不受贿。收受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没有参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一切宴请和娱乐健身等活动;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报销个人费用及利用公款外出旅游度假等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要求进行了自查,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并如实填写了《自查报告表》。

总之,虽然在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道德修养,带头遵守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落实到工作之中。

第四篇:学校领导工作制度

学校领导工作制度

一、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管理论、专业理论,用较高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

二、做高尚师德的模范。不参加与工作无关的家长酒宴,早晨、中午非工作必要不得喝酒,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做团结的模范,领导之间、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和协调,站在学校整体利益角度,从正面做好每位教职工的思想工作。

三、要积极认真听课,按要求完成听课节数。兼课领导要保证既上好课,又要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

四、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参加学校各项活动,认真做好值日工作,并及时认真做好记录,有特殊情况安排好串班,不许空岗。

五、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决策民主化,分工合作,做好学校行政事务工作。

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做好分管工作。

七、关心教职工思想和生活,合理安排工作,调动其积极性。

八、要为上等级学校,创特色学校,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贡献,工作上不断创新,为培养可持续发展人才而不断努力工作。

第五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转变作风,廉洁从政。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造就一支执法严格、清正廉洁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局机关、局直属事业单位、城区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大冶市、阳新县国土资源局副科级以上干部。

第二章 责任主体和内容

第四条 局党政领导班子对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1、及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分析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本系统腐败现象的对策和措施。

3、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规定,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4、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严格按照规定推荐选拔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和领导本系统内重要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研究处理执行执法人员呈报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第五条 局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反腐倡廉的精神,按照上级党委、纪委的部署,研究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召开所属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召开党支部、行政领导班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问题,明确化分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行政正职对行政监察工作负总责。

3、支持、协助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帮助排除查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4、监督党支部、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及时打招呼,督促其纠正;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有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5、严格按照规定推荐选拔于部,认真查处和纠正违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局党支部成员、行政副职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及党支部的具体要求,指导和督促分管股室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意见和措施,并检查督促实施。

2、定期听取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汇报,指导、协调和帮助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3、检查监督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及时打招呼,督促其纠正,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时向党支部报告。

4、支持、协助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发生在分管股室的违纪违法案件,帮助排除查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七条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领导机构。局党支部负责领导、组织对副科级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建立由出局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监察、财务、办公室、各党小组组长等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部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

第八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制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本细则责任内容规定的各项职责的情况;考核工作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等结合进行,每年年终考核1次,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第九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民主测评制度。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民主测评,每年进行1次,与考评、干部考核、行风评议等结合进行,也可以单独进行。第十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制度。局党支部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总结或工作报告,在年底前报上级党委、纪委;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全面的陈述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第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 建立和完善科级以上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廉洁状况的廉政档案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由办公室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加重要依照。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局党支部、行政以及的干部不认真履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视下列情形,给予组织处理:

1、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中,不履行职责的,不能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和优秀党员及双文明先进个人,并给予谈话诫勉;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调整或免职处理。

2、在领导干部状况的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不信任票超过40%的,给予谈话诫勉;不信任票超过60%,或者连续二年不信任票超过50%,给予免职处理。

3、所管辖的单位长期管理混乱,风气严重不正的,视其情节,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谈话诫勉、组织调整,责令辞职或免职处理。

4、不廉洁自律,群众信访举报较多,经调查核实,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给予免职处理,并且二年内不得提拔。

5、为涉嫌违纪违法人员说情开脱的,或者故意包庇违纪违法人员的,或者不严格按照党纪政纪和法律调查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的,视其情节,给予谈话诫勉、免职、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不认真履行责任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必要的处分。

2、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3、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于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5、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职处分。

6、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实施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正职和副职的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干部出现的严重问题,除适当追究正职的责任外,主要追究主管副职的责任。

第十八条 责任追究中的组织处理,由机关党支部实施,可向局党组提出建议,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按有关规定处理;责任追究后需进行离任审计的,由人事部门和审计部门按规定进行离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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