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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总结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30-1101022 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4-08-12 15:33: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总结

202_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总结

今年以来,在省局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中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党组提出的“围绕一个中心,贯穿一条主线,突出一个重点,实现三大成效,推进六化目标”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宣传和学习贯彻《廉洁准则》,不断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全面推进地税系统内控机制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肃查处发生在系统内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开展业务工作和抓落实的能力。目前,全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为今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现将今年主要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是以贯彻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动力,认真安排部署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积极学习贯彻上级反腐倡廉的指示精神。我们于3月中旬召开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今年反腐倡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制定下发了《系统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宣教工作实施意见》、《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等方面的文件和规定,明确了机关各个部门和基层单位职责和任务,认真扎实地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我们坚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与各县(区)局、机关各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基层局也与所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系统《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明确了各级领导和机关各部门担负的责任,要求各级领导抓好本单位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凤翔县局、眉县局专门对领导干部“五个一”工作进行了规范,从时间和内容上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这些工作和责任的落实,在全系统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3)狠抓各级机关和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我们于年初由市局纪检组监察室牵头,围绕“集中精力、转变作风、抓好落实、促进发展”这一主题,利用14天时间,以纪律作风整顿和召开春训会为契机,采取集中学习、三查三看、制定整改措施等形式,在全系统开展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认真查找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整改活动,促进了各级机关和干部思想作风的转变。千阳县局开展了“六讲、三严”作风整顿活动,激发了干部“创先争优”的热情。(4)扎实开展制度创新亮点工作抓落实活动。我们在继续推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有错无为”问责制的同时,今年又推行了“党风廉政建设日常考核管理台帐”工作,统一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措施等要求,加强了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登记和考核力度,指导和督促基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基层单位也制定了创新工作项目,金台分局实施的“面对面,三公开”工作,车管分局开展的聘请第三方对干部廉政勤政情况进行问卷调查,稽查局推行的“领导干部带队下户检查制”,凤县局推行的中层干部网上述廉制度等,有力的促进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二是以深入宣传和贯彻《廉政准则》为契机,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1)深入扎实地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活动。我们结合落实党风廉政教育日制度,制定了《岗位廉政教育方案》,在全系统不同岗位和不同层次的人员中,先后开展了“一心、两德、六观”教育、党纪法规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先进典型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等,教育党员干部要以郭明义同志为榜样,深刻汲取腐败分子走向犯罪深渊的沉痛教训,坚持依法行政和廉洁从税行为观念,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渭滨分局开展了“一季一讲座”廉政教育活动,这种既长知识又警醒干部的教育方式深受大家喜爱。共集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140多次,邀请当地纪委相关领导专题辅导24次,观看《廉政中国》等系列片15部,各级领导干部讲廉政课35场(次),参加市上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答一次,市局还在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和做法。这些教育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广大干部依法治税和廉洁从政的意识。(2)积极做好《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工作。我们对系统的学习宣传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全系统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5月中旬和9月下旬,先后举办了系统“一把手”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培训班,共有250多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培训中党组书记闫绪喆亲自进行动员,专门邀请市纪委张根萍副书记、省纪委纪相忠副书记作了辅导报告,并组织领导干部参观宝鸡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学习讨论和心得体会交流等活动。今年以来,共两次参加了市直机关工委和纪委的《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活动,组织领导干部收看了国家税务总局《廉政准则》视频辅导讲座,有80多名领导干部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陈仓分局和直属税务分局开展了学习《廉政准则》“六个一”活动,提高了学习的连续性和持久性;太白县局开展了“廉洁自律从我做起”承诺活动,签订了遵守《廉政准则》承诺书,这些学习培训活动,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和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3)督促领导干部做好廉洁自律工作。我们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提”、三项报告等一系列制度,在春节前夕,纪检监察部门给各级领导干部发送“双提”卡 160多份,两次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给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发了手机廉政短信,提醒他们遵守廉政纪律,全系统15名领导干部还按制度规定和要求,及时向市局报告了个人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干部队伍中没有发生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4)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助廉推廉作用。我们加强了党风廉政“四个一”阵地建设,坚持及时更新系统纪检监察网页,各基层局坚持创办《廉政文化专刊》,不断丰富廉政文化长廊的内涵,全系统廉政电视短剧、“党风廉政大家谈”等栏目的点击率大幅提高,同时各单位还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读好书、创建“五好家庭”、签订家庭廉政责任书等活动。开发区分局与陕开集团联合开展了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麟游县局开展了“编廉政短信,倡廉洁人生”活动,陇县局开展了“读廉政书,写廉政文,做廉洁人”活动,眉县局开展了创作廉政漫画和快板等活动,岐山县局设立了《廉政你我他》栏目,风县局开展了《网上谈廉政》活动,把廉政文化教育融入干部日常教育之中,既营造了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围,又使党员领导干部受到了廉洁从税的教育。三是以进一步深化“两权”监督工作力度为重点,扎扎实实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积极稳妥地推进系统内控机制建设。(1)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活动。我们制定了《202_年税收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提出了指导思想、监察内容、监察程序、具体要求,确定了针对执行税收政策法规行为、执行财经制度行为、执行廉政制度行为、执行人事制度行为、执行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行为、执行行风建设规章制度行为、以及与税收工作行为有关的7个方面的监察内容,市局结合税务执法督察活动,开展了明查暗访和税收执法监察活动,各基层单位也结合实际确定了自己的监察项目,并按照有监察立项、有监察通知、有实施过程、有监察报告、有监察建议书、有整改情况报告等程序,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活动。今年第三季度,市局对5户享有减免税的企业进行了走访,检查税务机关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落实情况;直属税务分局对辖区内331户房地产企业进行了税务检查,在走访检查中整改提高执法工作;稽查局加强了对稽查人员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稽查干部廉洁执法的自觉性普遍增强。(2)积极推进地税系统内控机制建设。省局《关于推行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实施意见》下发以后,市局及时将文件转发到全市地税系统,党组书记闫绪喆多次在会议上强调其重要性,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扎实地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建立健全风险防范的制度体系和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为推动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3)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我们在去年排查的基础上,对今年的排查工作进行了更细致的安排部署,在组织的三个多月的排查活动中,全系统共排查出41个岗位、43个环节、45个廉政风险点,其中1级5个、2级23个、3级17个。市局针对排查出的岗位和风险点,于9月份对以往的各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重新制定了《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办法》等18项规章制度,为全面加强系统内控机制建设、促进廉洁从政工作的全面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防范基础。(4)加强对政务事务活动的监督。我们各级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能认真履行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对政务事务执行情况的监督监察,群众监督小组能充分履行职责,坚持每月收集一次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每季进行一次汇总和反馈,并积极参与到系统重大物品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重大决策部署等活动中去,确保了采购过程和决策的透明度。扶风县局在基建工程中,实行“一公开、两承诺、三监督、四不准”制度,把住了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关口。这些部门监察和群众监督活动的深入开展,既规范了依法行政管理工作,又提高了各级机关的行政工作效能,确保了各项监督制度的全面落实。

四是以加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措施落实为抓手,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树立地税部门良好地社会形象。(1)各级非常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我们签订了《优化投资环境责任书》,制定了《202_年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内容和主要措施,要求各级加强政务公开力度,继续加强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国家“两个减负”等政策要求,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全面加强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为行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奠定了基础。(2)努力提高税收执法服务的重量和水平。我们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税收宣传、受理税收咨询和纳税服务投诉,在税务部门和纳税之间架起了沟通的平台;继续开展了“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对全市的创建活动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全市的38多个办税服务大厅,按“一站式”服务标准和要求,加强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提高了纳税服务质量和办事工作效率,全方位做好为纳税人的服务工作,年内全系统没有发生大的涉税服务方面举报和投诉问题。今年2月份,直属税务分局和陈仓分局办税大厅,分别被省局和市纪委表彰命名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3)积极开展政风行风宣传活动。10月下旬,我们全系统在市、县(区)人员集中的闹市区,由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干部带头,组织干部职工上街宣传税收政策,接受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现场咨询,各级共发放各种税收宣传资料5000多份、接受咨询1200多人(次),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市县两级的当地政府纠风部门非常满意。(4)加大了行风违纪的曝光力度。我们严格落实《行风投诉案件季度通报制度》,积极受理和查处纳税人的各种纳税服务举报,对电话反映的开具税务发票等方面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耐心细致地做好服务和解释工作,同时坚持按季实行通报,要求做好教育整顿和整改落实工作。截止11月底,全系统实现了行风建设零投诉;在各级组织的明查暗访当中,也没有发生影响税务机关整体形象的现象和问题。(5)进一步深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工作。我们在全系统继续开展了领导干部明查暗访等活动,及时纠正干部中着装不整、纪律观念不强等问题。岐山县局坚持每月检查行风制度雷打不动,对检查出的问题敢于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领导干部的连带责任,全局干部的纪律和服务观念明显增强;加强了特邀监察员队伍建设,11上旬市局调整了市级特邀监察员队伍,向新任的20多中特邀监察员颁发了聘书,全面介绍地税部门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要求特邀监察员做好我们的行风宣传员、指导员和监督员;积极征求社会各界对地税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在办税大厅放置廉政监督卡、发放税务廉政反馈表、召开税企恳谈会、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发放行风问卷调查表、走访纠风部门和纳税人等形式,及时发现和寻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在不断探索和整改中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金台分局、陈仓分局、凤翔县局等开展了单位负责人向管理服务对象述廉述勤活动,认真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监督,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广泛好评。

五是以加强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为落脚点,狠抓干部培训和调研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建设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1)加强了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工作。我们为了规范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制定了《宝鸡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提出了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对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提出了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各级按照省、市局的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今年亮点工作项目,认真抓好每个环节纪检监察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发展。今年,我们结合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台帐制、党风廉政日常考核、半年工作检查考核等,对各阶段安排部署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了各项工作按时有序地落实。(2)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今年上半年,市局分两批组织20名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参加了省纪委培训中心在海南举办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学习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纪检监察公文写作、信访和案件查办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各基层局也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相互交流和学习活动,提高了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工作的能力,为进一步做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下了比较好工作基础。(3)加强了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的力度。我们非常重视信访和举报案件工作,继续坚持以“五个严肃查办”为突破口,把做好此项工作作为密切干群关系的重大举措,严格落实“一把手”签字、主管领导审批的程序,凡是有群众举报和上级批转的案件,都能及时组织监察室人员进行查处,认真完善信访和举报案件的各种资料,没有的也能够坚持做好教育和预防工作,今年全市地税系统没有发生群众举报投诉案件,首次出现机构分设以来的零投诉,进一步巩固了系统的团结和稳定。(4)积极探索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路子。我们按照省局纪检组和市纪委的要求,在全系统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广泛开展了“主题实践”和反腐倡廉建设调研活动,各级干部能深入基层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局先后撰写了《探索反腐败工作规律,推进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实践创新》、《如何在地税系统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等方面的调研报告,稽查局和基层单位能围绕稽查风险防范等工作,积极开展税收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调研,这既提高了干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又摸索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路子和新办法,为推进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向前发展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撑。

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在省局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结合宝鸡实际做了大量的工作,也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全系统整体工作的发展还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存在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和问题,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不够新颖、形式不是那么灵活多样,税收执法监察还缺乏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反腐倡廉建设质量和水平的提升。我们决心在明年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加强系统内控机制建设,狠抓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落实,继续深化“两权”监督工作,努力抓好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加大检查指导和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提高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别是地税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02_年上半年城厢区卫生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工作总结

半年以来,我区卫生系统在区纪委和市卫生局的领导和指导下,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维护民生和服务发展为宗旨,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完善长效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不断强化廉洁自律工作

在全系统全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把廉洁自律的工作责任和任务要求落实到各单位,确保落到实处。一是认真抓好“两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按照上级通知精神,在“两节”期间,我们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廉政规定的同时,要求各单位的班子成员对“两节”期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进行自查,进行年度述廉要求,紧扣主题,结合本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按规定的步骤要求召开领导班子成员述廉述职会,进一步加强了班子成员遵守廉政条规的自觉性。二是不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加快建章立制,努力从制度上加以完善。制定出台并上网公布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资料汇编》,行政审批实行了受理、审核、审批程序分离,规范和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时限。三是实行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报告、承诺践诺等廉政制度。实行班子成员外出审批制度,各单位领导外出学习、培训、参观均需经主管局或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外出,上半年未出现用公款游山玩水和接受赞助外出旅游的行为。

二、大力开展纠医专项治理 一是抓好治贿制度的落实。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利用召开系统季度会议、行评会议,继续组织全体医护人员学习有关办理商业贿赂案件的法律知识,特别发生在卫生系统商业贿赂典型案件,通过活鲜鲜的身边案例,以案析法,引导广大医务人员从违法犯罪被查处的事例中,算好人生自由帐、家庭幸福帐,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确保治贿制度的执行。二是坚持用药评价分析制度。在区医院试行开展用药分析评议活动,每月定期抽查大金额病历和处方,采取横向纵向比较分析,发现不合理用药行为及时责成限期整改,并将评析结果在公开栏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还自行组织学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努力规范用药合理。三是切实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驻局纪检组积极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法律条文学习活动,剖析湖南省部分执法人员因监管不严、打击不力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中汲取教训,切实增强执法监督的责任意识。上半年,全区共出动医政执法检查70多次,共检查医疗机构70多家次,取缔无证行医5家次,处罚违法医疗机构8家,没收药品、器械15箱(件),罚没总值3.7万元,正在与公安部门协商移送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1件。

三、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努力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继续按照纠风工作责任制,量化考评考核标准的要求,坚持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对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定位入手,提出要坚持走社区医院平民化的发展道路和发扬开小处方的传统,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全面实行基本用药目录制度,从3月份起至现在,已有3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实行药品零差价,年内要全面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行药品零差价。通过住院“一日清单制”、大额处方点评分析等制度的探索实施,区医院、各镇卫生院的门诊平均费用和住院平均费用等到有效控制,区医院每门诊人数收费水平为39.82元,同比有所下降,卫生院的住院人次平均医疗费用467元。已经停止的I类疫苗的收费行为没有出现反弹现象。二是狠抓纠风工作责任制。我们把抓好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作为推进卫生日常业务工作的有力抓手,年初就两次召开局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详细分析讲评去年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我们的优势所在,鼓励全局上下正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紧紧围绕“实施纠风责任制”这个主题,认真对照量化考评的标准,从年初抓起,常抓不懈,达到再次提到名次,力争拿到第一。三是加强对扩内需项目的监督检查。两年来,我区卫生单位共争取中央扩内需拉动项目9项,涉及3个卫生院总投资689万元,其中争取中央拉动内需资金150万元,省级补助60万元,市级补助60万元,区级补助60万元,省级下拨涉及3个卫生院D级危房改建、C级危房改造资金220万元。城厢区医院新址、霞林和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方案设计、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等方面的前期基础性手续,努力与中央扩内需拉动的项目的对接,可争取中央资金1300万元。在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工作中,局纪检组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大局,组织人员力量及时跟进、全程序参与监督,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办理、项目报批、建设程序、资金投向管理使用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拉动内需项目在我区的落地生成和资金使用的合理安全。同时加强对省级对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的补助资金发放到位,补发因低套政策而少发的金额1440元,追回因政策不清而多发的金额1.85万元。

四、扎实推进院务公开工作在指导和推行院务公开工作中,坚持按照“分类指导、分别实施、重点突破、注重实效”的思路,紧紧把便于监督、关注民生,助推发展作为院务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内公开上主要侧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内容,抓好监督,预防腐败行为的产生;对外,公开上主要体现在服务上,涉及群众看病就医的服务内容,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从区卫生局到区医院、卫生院的三级公开网络已逐步建立,凸显行业特色,涉及群众看病就医、职工关心关注的大小事都可以通过网络来了解,正逐步探讨把儿童预防接种、新农合报销的情况上报网站,方便群众的查询。区医院的院务公开示范点工作已经过市级验收,受到领导的一致好评。目前,我们正在借鉴市级大医院与县区级医院联手共建帮扶活动的思路模式,积极探索区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的提升,再引导其联手帮扶乡镇卫生院抓好规范院务公开,构建推动工作的联手机制。继续对区医院的中草药采购实行公开询价议方式。采取了询价与借鉴建设工程招投标抽签结合的方式,公开招标确定区医院的中草药品供应商,涉及全年金额32万元,比公开招标前下浮近30%。同时,全面参与招聘省医科大学应届毕业生方案的拟定、修改工作,全过程参与招聘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招聘工作公开、透明、有序。

总的说来,上半年我区卫生纪检监察工作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行反腐倡廉建设,卫生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纠医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还很繁重,落实责任制的考评形势仍然严峻,排名要实现新的突破需要做大量艰苦努力。医疗服务行业个别处方额偏大、乱检查、开单提成、乱收费等的整治工作任务还很重,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市场整规力度还需加大,医疗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治理的长效机制建设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仍然需要加强,运用深化改革的方法从源头上解决行风问题的力度还不够大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着重研究和解决。

下半年的工作安排

(一)不断增强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自觉性。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是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采取以下以下措施抓好工作责任制:一是做好日常联络反馈,及时请示汇报;对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定期向市卫生局汇报,市卫生局督查反馈的事项我们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完善内部督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督查规定的十大项42块的内容,由行评办等进行任务分解,定标准、定时限、定责任,由行评办统一牵头组织,在每周一局务会上进行汇报,汇总并讲评,强化内部督查。四是采取责任追究措施,对受检单位工作不力,受检项目得分在全市排后靠后的,要采取“一票否决”的责任追究措施,对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在当年度评先评优、晋升职以及绩效考评要予以结果运用。

(二)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开展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关于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局纪检组将及时跟进、全程参与。开展对卫生专项资金的监督。重点加强对中央扩内需拉动项目资金、新农合基金、疾病防控和监督体系、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等基础投资资金的监督检查,严格资金拨付、使用、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三)狠抓廉洁自律各项制度的落实。结合深入学习“争先创优”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着力增强宗旨观念和纪律观念,大力倡导良好作风,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情精神。要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决策程序和工作程序。狠抓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的落实。

(四)继续抓好规范权力运行工作。重点抓好医疗机构设臵审批等权力运行工作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要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完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强化对招聘卫技人员工作的监督。

(五)继续深化院务公开工作。在工作方法上采取抓点促面,总结推广典型示范单位的有效做法,把工作重心放在乡镇卫生院的规范,通过完善卫生三级公开网络,在网络的公开质量上求提升。积极探索我区院务公开工作上下联动共建帮扶的思路办法,以典型创建和推广为抓手,一手抓示范点的提升总结推广,一手抓后进点提高转化升级,使整个系统工作比原来有明显提升。

(六)不断强化医德医风建设。要认真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强化医院管理,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完善医德考评办法,探索医德考评与职称评聘挂钩的办法,确保医德评价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真正成为加强对医务人员管理的有效抓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完善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防止重复计费、多收乱收等问题的发生;监督医疗卫生人员遵守廉洁从业的规定和承诺,做到洁身自好。加大治理收受“红包”、“开单提成”、“回扣”力度,对发现的线索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202_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日前,我局从三个方面科学总结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202_年,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打造“清廉水利”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推进改革,规范创新,狠抓落实,严格追究,扎实推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一、领导重视,统筹安排。年初,局党组就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整体工作,同全局经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安排、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监察室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格局。印发了《焦作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通知》、《焦作市水利局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分解》,明确了责任分工和范围,切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各单位、各科室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一是继续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和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严守政治纪律,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履行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是强化责任,形成目标分解管理体系。按照局党组工作要求,我们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对分解的任务实行年初建帐、年中检查、年终交帐的责任制度,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做到了严密组织,迅速启动,密切配合,强化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突出工作重点,谋求整体推进,形成市局统一领导,各单位齐抓共管,监察室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有效目标分解管理体系,为确保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提供坚强保障。三是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促进干部廉洁从政。严格遵守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对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做出的十二条规定,带头履行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到了为民、务实、勤政、清廉。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今年,我们牢牢抓住以制度促廉政这个关键环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在监督机制建设上树立起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发展的工作理念,自觉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同时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了首位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期办结制、政务公开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廉洁自律承诺与述职述廉等形式,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执行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而出现问题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篇: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规定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规定》的实施办法,加强交通运输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转型跨越发展,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交通运输厅及厅直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厅管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具有交通运输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纪检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内容与责任范围

第六条 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党组)会议和廉政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开展以党风廉政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学习不少于一次。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切实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完善党组织工作机制,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和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积极推进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工作,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实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一手抓“右玉精神”等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一手抓不良风气的重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关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第七条 各级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各级领导班子的责任范围: 1.交通运输厅党组和交通运输厅:

对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对厅班子成员和厅机关正副处长(主任)、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负全面领导责任;

2.厅直单位领导班子:

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对同级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 1.厅党组书记、厅长:

对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对分管的厅机关处室和厅直单位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厅机关处室和厅直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2.厅党组副书记、厅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巡视员、交战办专职副主任: 对分管的厅机关处室和厅直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对分管的厅机关处室正职领导干部和分管的厅直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3.厅直单位党政领导干部:

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其承担的反腐败任务负总责;

对同级班子成员和分管单位(部门)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4.厅直单位副职领导干部:

对分管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对分管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5.各级机关内的处室(部门)领导干部:

正职领导干部对本处室(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处室(部门)的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八条 各级纪委(纪检组)协助同级领导班子抓好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并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安排,以及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目标、措施和任务分工,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协助同级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日常监督、专项治理等工作,督促牵头单位(部门、处室)和配合单位(部门、处室)完成各项任务。

(三)协助同级党组织做好检查考核工作,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提出检查考核初步评定意见和成果运用建议。

(四)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应当及时督促下级党组织予以纠正。

(五)总结推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经验,查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 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九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提出具体检查考核意见。

第十条 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

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第六条所规定的领导责任。检查考核要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确定每次考核的侧重点。

第十一条 检查考核的基本方式:

检查考核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可以采取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也可以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等结合进行,检查考核情况要在一个月内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省厅考核组由厅领导带队,成员由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厅直机关党委、厅人事处等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在必要情况下,可结合案件查办过程中核实的党风廉政问题,选择部分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门检查考核。

第十二条 检查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及其他有关要求;

(二)成立考核组,对考核组成员进行培训;

(三)考核组进驻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组考核一般采取听汇报、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走访座谈、实地检查、延伸考核等方式进行。经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日常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四)向同级厅党委(党组)报告,经党组会议通过后,按要求通报考核结果。

第十三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组考核结果为95分(其中日常工作资料考核80分、民主测评结果15分),日常考核为5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第十四条 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综合运用,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要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被检查单位要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方案,提出具体措施,认真整改落实。

第十六条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要进行表彰或表扬;对检查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要责成领导班子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对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负有责任的班子成员要进行诫勉谈话;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好的干部,不能提拔任用,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第十七条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当列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内容,并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评议。

第十八条 厅党组巡视办依据巡视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巡视监督。第十九条 党委(党组)应当结合实际,建立走访座谈、民主评议、问卷调查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广泛接受监督。

第二十条 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以下制度:

(一)定期报告制度。党委(党组)在工作中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检查和总结,每年年底前专题报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二)专题报告制度。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作出的重要部署、发生的重大案件等重要情况,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三)限期整改制度。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被检查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报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第二十二条 领导班子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第二十三条 领导干部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二十四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

(二)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第二十五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

第二十六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由省厅或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处理。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区分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二十八条 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调整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办法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第三十条 领导干部年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以上党纪政纪处分、因问责受到免职处理的,本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评为较差等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年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以上党纪政纪处分、因问责受到免职处理的,同时取消领导班子考核综合评优资格。

第三十一条 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行政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下级党委(党组)、行政予以纠正。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交通厅党组202_年1月16日印发的《山西省交通厅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晋交发字【202_】1号)和1999年9月20日印发的《山西省交通厅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细则》(晋交发字【1999】44号)同时废止。

第三篇: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近日,贺国强在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座谈会上强调,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全党全社会反腐倡廉强大合力。

严格落实责任制,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明确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严格落实责任制,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保障工作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当中。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快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严格落实责任制,必须时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严格落实责任制,必须要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各项制度,抓好制度的执行,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突出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保证权力公开透明干净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是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正确把握当前反腐倡廉形势,既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显著成效,又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记使命、认真履责,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切实担负起领导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使命。

第四篇: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南海网 http:// 时间:202_-12-16 23:48 来源: 新华廉政 作者:

背景资料: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针对五个问题 健全五项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陕西省纪委宣教室副主任 崔利民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199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十多年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此普遍予以高度重视,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但是,随着新时期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因此,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修订印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笔者认为,从十多年来的运行过程来看,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针对五个问题,健全五项机制,切实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必须针对责任意识“弱”的问题,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廉政教育机制

没有正确的认识,就不会有自觉的行动。少数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归结起来有五种错误倾向:一是“不想抓”。有的领导干部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关心、不重视,甚至认为抓经济和业务工作才是务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务虚;一些单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已无关。二是“不愿抓”。对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缺乏客观的认识和正确的估价,消极地认为腐败现象日趋严重,积重难返,靠建立责任制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信心不足。三是“不真抓”。少数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只满足于开会作布置、发文提要求,习惯于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嘴上强调安排多,行动落实措施少,缺乏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帮助指导和督促检查;有的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考虑,认为抓早了、抓紧了、抓狠了,单位和个人吃亏,被动地应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不会抓”。一些领导干部由于不学习不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了解,对如何结合本单位实践、抓什么、怎么抓心中无数。五是“不敢抓”。有的对班子成员及下属的不廉洁行为或违纪违法行为不敢旗帜鲜明地大胆制止,认为只要自己洁身自好就行。所以,必须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意识作为首要环节,按照“方式灵活、内容切近、工作有效”的原则,通过学习先进典型,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纪”、党纪条规知识竞赛以及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强化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责任追究重大案件的宣传,真正触及每一位领导干部的思想灵魂,促其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做到无论工作怎样繁忙,都不能忽视对廉政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带头落实。要使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无论自己处在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从事什么工作,都要确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而且,作为领导,分管的工作出了事,下属出了事,自己同样有事。特别是要强化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责任意识。“一把手”作为“领头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既要当好实践者,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更要当好组织者,敢抓、会抓、真抓,切实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二、必须针对责任主体“散”的问题,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行机制

从理论和制度设计上讲,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旨在形成“大合唱”,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各个责任主体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但从执行情况看,这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些地方和部门尚未真正形成,使反腐败斗争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的“独角戏”。从党政角度看,一些党政领导干部不能很好地履行“统一领导”和“齐抓共管”的职责,一遇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事情,一提起反腐败,全都推给、压给纪检监察机关;在对一些问题查处过程中不出面、不协调,拖着、护着、捂着、盖着,甚至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是给其“捅漏子”、“添乱子”、“惹麻烦”,影响了一方稳定和经济发展,由此也导致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被动滞后和无所适从。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就深有感触地说,目前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是“硬不得,软不得;深不得,浅不得”,“不抓没有威,抓则影响位”,进退两难,很难把握好一个合适的“度”。从部门角度看,一些部门特别是一些责任制牵头单位缺乏责任意识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精神,对其应承担的反腐败工作也没有做到“各负其责”,尽职尽责,而是推一推、动一动,一味依赖纪检监察机关;一些行业和部门领导借口抓经济、抓业务任务繁重,安排纪检干部从事其它方面的大量工作,导致部门纪检组监察机构监督作用发挥差,协调立案查案少,甚至“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近年来,各级也探索实施了一些新的措施,比如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签订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制度、述职述廉制

度、单位和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其目的就是为了落实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形成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但遗憾的是,这些好的制度和措施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没有持之以恒地抓下来,有的甚至流于形式。目前我们在廉政建设包括在责任制的落实上存在的最大问题,不是“无规可依”,而

是“有章不循”。所以,必须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当然,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落实责任制上,之所以力量分散、合力不强,也与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工作

理念不适应、工作方式不恰当、工作能力不够强有关。比如,不能很好地找到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切入点,习惯于就纪检监察工作抓工作,大局意识不强,工

作视野狭窄;有的不能全面履行“教育、保护、监督、惩处”四项职能,重查处轻挽救,重追究轻引导,重训诫轻勾通,甚至以“监督者”高高自居,人本理念欠缺,从而与监督对象形成了心理隔阂和工作隔阂。更为重要的是,党章赋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或者发挥得不够好。组织协调不仅

是一门领导艺术,更是纪检监察机关“有为、有位、有威”的重要保证。因此,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行机制,也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

有效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的途径和措施。

三、必须针对责任内容“空”的问题,建立健全切合实际的目标设定机制

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这既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前提。如果目标不明、责任不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就只能是“纸上谈兵”,既没有约束力,更见不到实效。近年来,从上到下,各级每年都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但由于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把抓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看作是促进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率先垂范、管好自已、管好班子、管好队伍的重要举措,往往只是为了应付检查,仅满足于把党

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责任分解下去,因而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布置只局限于按上级的口径提要求、喊口号,对上级下达的责任内容只是照抄、照搬、照

转,不注意联系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责任内容,其内容不够具体、明确,显得庞杂、繁琐、空泛,雷同性过多,也过于宏观、过于原

则,“上下一般粗,行行一个样”,缺乏针对性、特色性。同时也缺乏多样性、系统性和阶段性,只有目标,没有阶段性工作目标,更没有明确工作标准、完

成时限、保障措施和监督主体,很难落实到行动上。

所以,在责任内容的设定上,一要突出特色性。要把责任主体的任期目标与本部门、本单位的总目标、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目标相结合,确定其相应的责任目标,着重从解决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入手,确定责任主体管理权限中阶段性的反腐倡廉主要责任目标。二要落实责任人。根据

工作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目标从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时限三个方面进行分解,同时通过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单位或个人。三要

明确量化指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践表明,落实责任制,量化是前提。对于即使不能量化的,也必须提出明确要求,比如可以规定是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问题,是否作了部署,抓了落实,取得了什么成效,是否使每一级领导班子和每一位领导干部都明确自己应当抓什么,采取什么措施,抓到

什么程度,抓不好要负什么责任等等,以强化责任意识。比如陕西省对领导干部提出的“五个一”要求,就是一个很好的抓手。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排部署;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课;主持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所分管部门领导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对新

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分管范围内的一两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措施,这些要求,简单、明确,也便于操作。不要以

为这是作秀,是做表面文章。实践证明,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问不过问、抓不抓,效果大不一样。

四、必须针对责任考核“虚”的问题,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

督查考核是落实责任制的重要环节。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从督查落实看,是“被动应付”。有的虽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一些检查,但常常是搞

“一阵风”;督促落实的方法也存在许多不足,还没有真正在组织上形成一整套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体系,总是上级来检查了,才来赶材料,应付检查,没有立足平时常抓不懈。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对下级的工作指导也不够,有的甚至陷入了上级责任办检查下级责任办的误区,忽

视了督查的重点应该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二是从考核评价看,是“浮于表面”。虽然每年都对责任制工作进行了专门的考核,但责任制工作到底落实得怎么样,目前还没有形成一整套比较全面、具体、操作性强的考核体系和客观、公正、可靠的评价机制,给责任制考核留下了较大的主观性、随意性空间,所以检查考核

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数票数”,影响了考核评价的真实性,导致考核结果有时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落实的质量。三是从结果运用看,“心中无数”。由于对考核结果“底气不足”,导致责任制考核不能有效发挥激励先进、鞭挞落后的奖惩功效。一方面,不

敢理直气壮地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总是担心“有问题”或者可能“出问题”,因而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先进典型、对勤廉兼优的优秀干部不能及时发现、表彰、宣传和推荐;另一方面,对或多或少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也不能及时予以教育挽救。当然,也不利于及时查处极少数腐败分子。

为了保证责任制考核的效果,必须在完善考核评价办法的同时,严格落实五项制度:一是廉政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不但要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

作情况,还要详细报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内容,逐项登记个人住房、因公因私出国出境、公务用车、报销通讯费用,以及是否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

围内个人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担任职务等方面的情况。二是述职述廉制度。实行“年初诺廉、年终述廉、群众评廉、组织考廉”,每年选定一些单位党政“一把手”

向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并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民主评议,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三是督促检查制度。与新闻媒体联手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曝光。四是警示训诫制度。对领

导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或群众举报有不廉洁的问题,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对其进行谈话诫勉,督促其自觉纠正。五是结

果运用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应切实做到“三个挂钩”:一是贯彻落实责任制与干部任免挂钩。对那些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取得明显成效的,要大张

旗鼓表彰奖励,即使推荐;对于不认真履行责任制的,要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调离、责令辞职、免职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理;问题严重的,依纪依法予以追究。二是执行责任制与经济奖惩挂钩。实行重奖重罚,调动各级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积极性。不能让清廉的干部总是清贫。三是执

行责任制与评先评优挂钩。把实行责任制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对责任制执行不好,责任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必须针对责任追究“软”的问题,建立健全惩戒有威的纠错警示机制

实施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保障措施。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党风廉政建设就不可能得到有效落实。从理论和逻辑上讲,责任追究力度的大

小、频率的多少、宽严的程度均从一个方面影响着反腐倡廉的数量和质量,也影响着干部群众对反腐倡廉的信心。但是,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不少单位在实施责

任追究方面,存在着失之于软的问题。比如,有的怕得罪人,好人主义,不想追究;有的相互推诿,不愿追究;有的明哲保身,不敢追究;有的说情阻挠,难以

追究;有的以功代过,掩饰追究;有的隐瞒不报,逃避追究等等,致使在责任追究上出现了“单一化”的问题。前些年的责任追究,大多是在烟花鞭炮爆炸、重大

交通事故、重大矿难、重大火灾等“重大事故”上的责任追究,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领导在责任追究中存在“五怕”:

一怕影响单位稳定,影响经济和业务目标的完成;二怕影响单位评选先进,影响单位荣誉;三怕影响个人业绩,丢面子、失位子;四怕“得罪人”,给自己带来一

些麻烦;五怕“拔出萝卜带出泥”,甚至引火烧身,因而“淡化”、“抵制”、“抗拒”责任制,把责任制搁在一边,不学习、不宣传、不贯彻。基于以上种种原因,责任

追究难以到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把握追究原则。要坚持实事求是、连带责任、民主集中制、“谁主管谁负责”、以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实行一案一追究。二是

明确追究重点。责任追究的对象必须是各级领导干部;发生的事件必须是与领导干部职务、权力所产生的责任紧密联系的。新修订的《规定》强调,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

题、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况下将追究相关责任。三是严格区分责任。明确政策界限,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

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在实施责任追究时,看其平时是否尽到领导、监管责任,是严格要求还是放任不管,管与不管、抓与不抓、查与不查,应区别情节,分别对待。同时处理好“四个关系”,即:正确处理好上级责任与下级责任的关系,不能以下级责任代替上级责任;正确处理好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关系,不能以集体责任掩盖个人责任;正确处理好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的关系,不能突出现任责任,回避前任责任;正确处理好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关系,不能把主观责任推成客观责任。四是严格追究程序。要建立一套统一、严密的责任追究程序,形成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司法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追究机

制。同时,建立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各地各部门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况要定期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特别是违法违纪案件或重大问题发生后,事发单位要及时向上

级报告。五是建立终身责任追究制。只要领导负有责任的,不管其在位还是不在位,必须追究到底。当然,也必须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追究责

任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因此,首先应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挽救干部的角度出发,做好“关口前移”,抓事前,注重防范,先打“预防针”;抓事中,随时监督、及时规范干部的行为,注入“清醒剂”;抓事后,落实责任追究,敢于“动手术”。

总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根本性制度,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抓手”,也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责任制

落不实,或者落实得不到位,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就会大打折扣。只有切实抓住责任制这个龙头,才能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在认真听取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和云南省委、司法部、吉林省政府、山西省纪委、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四川省泸州市委、山东省费县县委的发言后,贺国强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历来高度重视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责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规,自1998年颁布实施以来,在促进各级党委和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使党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根据形势发展和实践需要,特别是针对贯彻落实《规定》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中央纪委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规定》进行了修订。今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并印发了新修订的《规定》。这是关系党的建设工作全局的一件大事,我们要切实把新修订的《规定》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贺国强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是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正确把握当前反腐倡廉形势,既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显著成效,又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记使命、认真履责,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切实担负起领导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使命。

贺国强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在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加强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强化责任追究,严肃追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积极抓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开展工作,全面履行自身职责,抓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

贺国强强调,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巩固和发展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

何勇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规定》,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完善检查考核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规定》,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全过程,融入本部门本行业业务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形成全党动手抓反腐倡廉的良好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第五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3篇1

20XX年,我们财税部门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照《**县乡级单位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责任内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建章立制,严格执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位。

一是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首先规范了公务接待制度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接待统一办公室负责接待,认真执行一次一票一卡制度,坚持标准接待,在财务上单独列接待费用项,并及时向纪委、监察部门上报接待费开支情况。其次是加强内部财产财务管理。在财产管理上,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建立财产管理档案;在财务管理上,健全了财务审批制度。再次是规范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差旅核实、出车登记制度,可搭车决不再派车,保证成本最低化;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与结算分离,修理费一律采取汇款形式支付;定期公布燃油费用量和驾驶员驾车里程数,接受群众监督。此外,我局还建立权力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财税从政行为。在税收征收、管理和服务上,以ISO9000为标准,完善“以纳税申报为基础,以社会化税收保障网络为保证,集中办税、优化服务、科学管理、重点稽查相结合”的税收征管新模式。在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上,建立健全内外两个方面的权力制约机制,推行“预算、执行、核算、监督”四分离,职能科室管事、管钱与管物之间的制约机制。在财政监督上,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内外两条线的监督检查。并努力抓好预防重要岗位职务违纪等工作。

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局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乡级单位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出《关于印发〈20XX年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党委主要领导对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向党委进行一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同时,我局在年初就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局党委书记与各科室、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然后,按照确定的目标和职责,党员向支部、个人向科室税务所分别签订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目标和责任落实到每个组织和个人身上。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齐抓共管体系,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了拟任干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组织学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树立财税新的形象。

一是组织观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先进事迹报告会的录像。3月15日下午,我局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在地税征管稽查大楼6楼会议室认真观看《执政为民好书记——梁雨润的先进事迹》。通过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来促进财税干部树立良好的形象。

二是组织干部观看电教片。7月22日下午,组织全体财税干部观看反面典型教材《内蒙古第一贪——肖占武受贿案警示》的录像。通过该片朴实、生动的采访和法庭丰富、翔实的审判记录,将肖占武大搞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予以深刻揭露和剖析,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

一是充实政务公开内容。财政、地税各科室将客户前来办理财税事宜必须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配合做到的报送资料、提供材料和自己承办的文件依据、办理程序、承办时限、相关要求等内容,全面详细的装置在电子触摸屏上,并在受理承办财税事宜时,给予一次性告知,让客户尽量少走往返穿梭式的“怨枉路”。

二是邀请有关教师上党课。先后邀请**大学教授、**大学教师、市财政干部学校教师、县委党校教师、县纪委宣教室主任等前来给财税干部上《小企业会计制度》、互联网知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当前中国发展背景分析》、《职务犯罪问题的预防对策》等教育课。通过培训教育,来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是认真组织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若干规定》精神,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推动财税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自8月初县委办印发《实施细则》后,根据要求,随即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实施细则》精神,并作出部署,要求将《实施细则》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五是抓好行政法规、条例的贯彻落实。为使干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我们在6月份还专门组织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知识培训;为了增强干部的纪律观念,主动接受监督,我们从年初开始就积极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

形成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在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离开本地区外出或者加入团体性组织,家庭办理婚丧嫁娶以及家属与他人发生纠纷等重大事项,在处理问题和事件中,发现当事人与自己或家庭成员有利害关系,应及时向本局纪检监察室报告。

二是健全监督网络。调整聘请行风监督员,经常开展明察暗访,多渠道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情况;设立财税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强化经常性监督。建立干部定期走访制度,局领导分片联系,通过走访、谈心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工作动态。建立“考学、评学、述学”制度,规定干部学习内容、时间,定期检查学习情况。

四是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对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财税政策法规、自身勤政廉洁和群众反映情况等有关内容及时掌握,实行动态管理。

二、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为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的财税形象,我们按照县委《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这个目标,结合财税工作实际,加强领导,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努力把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首先明确了我局先进性教育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提出了全系统先进性教育的重点,包括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机关行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考核奖惩、提高队伍素质,开展重点督查、强化监督机制等。在工作的各个阶段,相应开展党内法规知识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向全县机关部门、乡镇政府、基本建设项目单位、各类企业和广大纳税人发放《听取建议与征求意见表》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问卷》,征求各单位对财税部门的工作意见;邀请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纳税大户等对象前来召开征求意见会,请他们当面“挑剌”,认真听取他们对财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局党委成员分成4个小组,带领中层干部到乡镇政府、基本建设项目单位、各类企业和广大纳税人中去召开座谈会,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分类,共有28条重点意见。这些意见和建议涉及财政税收政策、管理制度、队伍建设、工作效率、部门合作、纳税服务等多项工作。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工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原因,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措施,立整立改。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同干部上下班的劳动纪律结合起来,对今年1~11月份干部上下班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外出办事未进行登记的238人次进行扣罚考勤奖金2610元;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结合起来,每半年组织检查一次,督促改进;同规范财税管理,严肃财经工作纪律,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管人、管事、管物和各项工作制度结合起来。在强化改进工作作风的过程中,找准工作“结合点”,戒虚求实、戒假求真,对工作、学习中疏于管理的“真空”部位和环节进行总结,及时修正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达到事半功倍的目的。为使各项措施和制度落到实处,防止走过场,将督察、督办作为转变工作作风的“着力点”;局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对各科室、分局和基层所工作的方方面面进行明察暗访,结合日常的考核工作,对向社会承诺的各项规定进行督导和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个别人、个别事一抓到头、一查到底,对违法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同时,根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情况的整改意见》要求,我局就20XX年存在“公务接待不够规范、未经审批外出学习考察、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积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并实行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此外,按照《关于对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的通知》精神,我局就征求到的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是否落实到位,整改的方向是否明确;党员自身查找和群众反映的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是否已整改;机关和党员队伍的作风是否得到进一步改进等方面整改的内容,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逐项落实。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回头看”活动,有利于促进财税工作任务的完成;有利于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秉公理财、依法治税的水平;有利于转变财税职能,规范财税工作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也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升财政、地税部门的形象。

三、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们虽然抓住重点,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与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个别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求应付,不注重实效。个别科室的中层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还不尽人意。

二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办法不多,对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对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往往比较多地采取遏制性措施,未能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治理。

三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有关规定在个别科室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比如,在接待方面偶尔还存在超标准接待的问题。

以上这些问题,我们一方面要正视,一方面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逐个予以解决。

下步工作的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反腐倡廉,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任务。具体地税,应努力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一是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职责,推进制度创新,完善监督机制。要提升监督的理念,要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完善监督措施,健全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形成有效防范腐败的机制。

二是改进工作作风,端正思想认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探索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效途径,全面落实公务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

三是注重督查,不断深化行政监察工作。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执法监察。例如,配合有关部门对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管理使用、出租出让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财政周转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重点工程竣工移交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等等。

四是巩固已有成果,继续发扬成绩,攀登新的高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过去“两道防线”、“三项工作格局”、“五点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惩防”体系。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县实施“富民攻坚计划”、构建“平安**”、“和谐**”和推进生态旅游县战略,以及振兴**经济保驾护航。

20XX年,我们财税部门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照《**县乡级单位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责任内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建章立制,严格执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位。

一是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首先规范了公务接待制度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接待统一办公室负责接待,认真执行一次一票一卡制度,坚持标准接待,在财务上单独列接待费用项,并及时向纪委、监察部门上报接待费开支情况。其次是加强内部财产财务管理。在财产管理上,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建立财产管理档案;在财务管理上,健全了财务审批制度。再次是规范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差旅核实、出车登记制度,可搭车决不再派车,保证成本最低化;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与结算分离,修理费一律采取汇款形式支付;定期公布燃油费用量和驾驶员驾车里程数,接受群众监督。此外,我局还建立权力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财税从政行为。在税收征收、管理和服务上,以ISO9000为标准,完善“以纳税申报为基础,以社会化税收保障网络为保证,集中办税、优化服务、科学管理、重点稽查相结合”的税收征管新模式。在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上,建立健全内外两个方面的权力制约机制,推行“预算、执行、核算、监督”四分离,职能科室管事、管钱与管物之间的制约机制。在财政监督上,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内外两条线的监督检查。并努力抓好预防重要岗位职务违纪等工作。

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局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乡级单位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出《关于印发〈20XX年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党委主要领导对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向党委进行一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同时,我局在年初就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局党委书记与各科室、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然后,按照确定的目标和职责,党员向支部、个人向科室税务所分别签订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目标和责任落实到每个组织和个人身上。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齐抓共管体系,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了拟任干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组织学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树立财税新的形象。

一是组织观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先进事迹报告会的录像。3月15日下午,我局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在地税征管稽查大楼6楼会议室认真观看《执政为民好书记——梁雨润的先进事迹》。通过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来促进财税干部树立良好的形象。

二是组织干部观看电教片。7月22日下午,组织全体财税干部观看反面典型教材《内蒙古第一贪——肖占武受贿案警示》的录像。通过该片朴实、生动的采访和法庭丰富、翔实的审判记录,将肖占武大搞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予以深刻揭露和剖析,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

一是充实政务公开内容。财政、地税各科室将客户前来办理财税事宜必须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配合做到的报送资料、提供材料和自己承办的文件依据、办理程序、承办时限、相关要求等内容,全面详细的装置在电子触摸屏上,并在受理承办财税事宜时,给予一次性告知,让客户尽量少走往返穿梭式的“怨枉路”。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3篇2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自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及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的要求,突出重点,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将我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明确责任。今年3月份,镇党委和纪委班子进行了统一换届,根据工作的需要,我们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明确了镇党委书记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党政领导根据党委分工的要求,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的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党政领导“一岗双责”制。

二是建立责任制。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责任具体、任务明确,结合实际制订了《新潭镇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全年目标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落实了牵头部门和责任领导。进一步修定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镇范围内形成较为完善的责任网络。

三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今年全镇重点工作会议上,镇纪委书记与2个社区7个村的主要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镇直各部门也按镇里的统一要求,逐级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党政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二)以学习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先导,为廉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我们始终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努力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一是从理论学习入手,制定了《新潭镇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自律、职业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维护党章、贯彻党章,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参加“庆七一,学党章” 知识测试活动,制定了《关于新潭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把学习教育活动与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求参学人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在“七·一”庆祝建85周年列系活动中,安排了党政主要领导给全镇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廉政党课和反腐败形势报告。

(三)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黄山市党政干部廉洁自律“十条禁令”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每位站所以上干部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和《八小时之外》自我约束承诺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事关全镇重大问题,特别是制定相关政策、村(社区)两委干部任免、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及大额资金的调度使用等问题,镇党委及时召开党委会,通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制定了《新潭镇党政领导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领导学习;不允许党员干部参加赌博,工作日内禁止党员干部饮酒,一旦发现一起,将严肃追查一起,决不姑息;在全镇中层以上干部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了全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全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业实施方案》,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业确定为今年全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上来,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具体落实。并与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环境和氛围,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成效。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理。实行“双单”、“双定”制度。“双单”即公务招待费在财务上单独列支,招待会议就餐须到镇纪委领取招待单安排。

“双定”即指定地点,一般在镇食堂,严格支出。公务招待、会议就餐须招待单、菜单、发票三单齐全,并由分管领导同意经镇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方可报销。

(四)以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我镇新一届党委、政府以四个方面工作为重点推进效能建设。

一是以严肃纪律,净化会议环境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工作和会场纪律,切实提高了工作和会议质量;

二是以加强考勤、督查工作为重点,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书面请假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

三是以强化服务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推行限时服务,限时办结,并对各项服务实行公开承诺,增加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重点,深入农村、企业

第一线,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树立了政府形象。

(五)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契机,营造浓厚反腐倡廉氛围

为强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我镇制订了《新潭镇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相关领导组织机构,做到落实重点,落实资金,落实工作责任人。在具体推进工作,我们着力打造“四大亮点”,主题亮点、宣传亮点、示范亮点、结合亮点。以示范村建设为突破口,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在汗山桥村开展“六个一”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一是举办了一次廉政文化文艺进农村活动;

二是制作了一块大型廉政文化公益广告牌“弘扬廉政文化,树立文明乡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是建立廉政文化一条路,在村庄主干道制定了10块廉政警示格言;

四是制作了廉政文化宣传专栏,设立了廉政漫画、廉政展板宣传知识栏;

五是发放了一百余份《树廉政文化、建廉政社会、创廉政新风倡议书》;

六是举办了一次“廉内助”廉洁家庭评活动。村里还成立全区首家“廉内助”协会,建立了汗山桥村廉政监督分站,村里聘请了2名廉政监督员,并制定了《汗山桥村廉政监督员工作职责》,设立了廉政书架,村两委干部在办公桌上统一制作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席位牌。完成了廉政文化书画作品,其中廉政宣传画一幅,廉政宣传书法2幅,廉政文化演出——小品《手术保险》编剧完成,目前正在积极排练中。这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有力地推动了惩防体系的全面构建。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3篇3

下面我将履行党建工作岗位职责汇报如下,恳请各位指导评议。

一、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做了三个梯度的工作:

思想引领,行动践行,率先垂范。

而率先垂范,最为关键,能起到无声胜有声的效果。

本人分管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向德育要质量,去年德育考核获一等奖第二名。

作为xx区德育研究中心组组长,努力完成各项德育工作,积极发挥德育引领和辐射作用。

始终站在教学第一线,担任初中语文教学。17年中考,我校语文成绩位居区第一名。

我想,影响力应该是第一责任人的核心能力。领导的实质就是影响别人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行。

二、完善制度建设,履行党建责任

亲自抓好党建各项制度、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推进“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常态化制度,推动学、做、改活动的持续进行。完善校园网党建廉政栏目,开辟制度建设专栏,所有党建制度上墙上网,接受监督。

三、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边学习边实践。开展了“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学习心得交流;“教育见行动”建言献策;“且行且思”专题讨论会;赴南通如皋红军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戴党徽、亮身份”的主题党日活动。扎实开展十九大“校长谈”以及书记亲自上党课活动。

我们坚持干部带头,努力把学习成效落在干事创业、岗位建功上。领导干部亲自上示范课,宣传委员汤张艳荣获苏州大市英语优质课一等奖,组织委员周建东是苏州市优秀共青团员,他的主题班会《奔跑吧,青春》获区级优质课。纪检委员吴学斌组织开展的仪式教育,多次受到媒体报道,他们活跃在各自岗位,争先创优,发挥了领导干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深入推进党建品牌活动

认真总结并运用以往好的经验做法,制定了德以馨心,雅以范行“书记项目”。制定了“打开一扇门,点亮一盏灯”一校一品方案并已实施完成。

我校德育的顶层设计是雅,学生篇:争做三雅学子,我们党建就聚焦在雅行教师。活动报道被xx教育信息网录用宣传。

深入开展“两走进两对接两提升”大走访活动,探索“融入式”党建模式,一校一品聚焦在全员家访。本学期,家访历时20天,走访学生近998人,完成百分百实地踏访,本班37名学生我全部走访。这其实已经是我校常态化的工作。我校的实地家访活动,被xx日报报道推广。

我们认为党建品牌不能泛泛而谈,应该聚焦在小处、实处、要处。

五、坚持主题班会赛课常态化,丰富党建文化内涵

近五年来,我校坚持每学期开展所有班主任参与的主题班会赛课活动。11月20日至11月29日,为期十天,我校24个班级,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做德善好少年”主题班会评比活动。校长书记全程参与,校长听课22节,书记听课20节。有效地引导学生学习十九大精神、提升德善品格。

六、不忘初心,推进传统文化进校园

我校自20XX年以来,在学生中普遍开展了具有乡土特色的传统文化——xx方言的教学,把有着数千年文化积淀的方言揉入学校特色教育中。

10月份,xx太极协会一行24人应邀来学校作精彩演练,让师生们领略到了传统文化的独特神韵。我校申报了“传统文化进校园工作先进集体”。

七、以党建促团建,充分发挥群团作用

我校党支部充分挖掘团组织的积极作用,开展喜闻乐见的学习教育活动。

本学期,四次组织团员和入团积极分子开展团课学习,同时穿插和渗透十九大相关精神。

11月青年团员中开展学习十九大的主题征文和主题手抄报活动。

12月青年教师,围绕十九大精神开展红色诗词大赛和主题演讲活动,激发青年教师奋发有为。

八、重视新闻宣传,扩大影响范围

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推介典型案例。走进一扇门,点亮一盏灯“一校一品”xx日报报道;

德以馨心,雅以范行,“书记项目”,被xx教育信息网录用宣传;

向身边的劳动者致敬,感恩主题教育,xx电视台采访,在吴越在线播出。

同时加强学校自我宣传力度,所有党建活动都发布在学校党建廉政栏目四个子栏目中,本学期共发布信息四十余条。

通过创办《雅行七中》校报、创设学校两个微信公众号,采取文字、图片、微视频等形式,及时报道学习贯彻情况。营造了宣传贯彻十九大的良好氛围。

十、还存在的问题

一是要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更广泛的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还要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在重大问题要注意发挥民主,采取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离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还有一定差距。由于各项管理和教学工作任务繁重,学习气氛不够浓厚。

今后,作为支部书记的我,学校党建工作一定要坚定不移的立足课堂,立足学生的发展,立足教师成长。学会融入,注重整合,力求各项活动贴地而行,不搭花架子,努力为师生瘦身减负,让广大教师争取更多时间钻研教材,研究学生。把学习宣传贯彻的着力点放在“五个聚焦”上,努力办好公平优质、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七中校园落地生根。

202_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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