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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总结
编辑:前尘往事 识别码:30-1066518 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4-07-15 16:18: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总结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总结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园区纪工委按照党工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促园区转型跨越、服务企业发展、加强队伍建设等中心工作,以深化改革为契机,加大源头防腐力度,突出监督主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现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监督意识,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园区属于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掌握一定的经济权和行政审批权,岗位廉政风险比较高。

(一)强化责任意识。今年以来,在党工委的领导下,进一步明晰和强化了“两个责任”的意识,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调推进。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要求,以服务园区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发展环境为目标,纪工委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主业,履行主责,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二)强化纪律意识。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大督促检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任务,强化警示教育,严格纪律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努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用铁的纪律要求干部,以干事创业的氛围影响干部。今年,虽然纪工委书记中途调整岗位,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未放松,而且进一步加大了监督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全年没有发生违反作风建设的现象及腐败案件。

(三)强化岗位责任。用岗位责任牵引党风政风纯化,今年调整了纪工委机构,对纪工委副书记和纪工委委员进行了分工调整;成立了四个机关党支部,把纪检监察机构下设到各支部,机关各支部明确一人为纪检监察委员,并明确了纪检监察委员的岗位责任;从服务对象和驻园单位的支部书记、优秀技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聘了十名政风作风监督员,接受群众问咨和监督。

二、严格监督执纪,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一直以来,园区自觉维护党内法规,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一)加强党纪条规的执纪监督。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精神和市委“两规定一办法”为抓手,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反四风”的成果,始终从严要求,向实处着力,突出实践特色,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和工作举措,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让“党纪铁规”发力生威,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在要求和强大动力,为加快园区建设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二)加强重点领域的执纪监督。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招投标、征地拆迁安置、土地经营等关键领域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依规执行,做到执行路线、方针、政策不走样。加大反腐败整治力度,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上级纪检部门、审计部门查案查账,园区在财务方面规范管理得到巡视组的好评,其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三)加强日常执纪监督。全年召开了七次作风建设促进会、问题讲评会议。园镇纪检部门组织了两次交叉暗访,对上班炒股、玩手机、聊天和去向不明等情况进行检查,通报、警示了个别同志上班精神不集中、去向不明的问题。通过园区内部自查、园镇定期交叉检查、第三方明察暗访以及社会监督等途径,始终保持作风建设高压态势,干部干事、成事的能力明显提升,服务大局、服务企业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重视廉政教育,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健全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推进思路和方式创新,筑牢思想防线,营造崇廉风尚。

(一)重视方向教育。全面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先后组织了“三严三实”专题讲座、“书记讲党课”及专题讲评会议等,教育干部认清形势,正视问题,严明纪律。邀请了**市纪委干部授课,就中央廉政建设基本形势、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解析,并从园区发展到干部个人成长,从园区特殊地位到如何依法依规办事,从“两个责任”落实到如何加快园区发展提出忠告和建议。通过多维度的宣传教育,干部能够准确把握大势,做到了政治不偏向,节拍跟得上。

(二)重视警示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和教育警示,把专题教育覆盖到每一位机关干部,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网络平台,时刻关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与各媒体通报、公布、报道的腐败案件查处情况,将涉案腐败行为与所触及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文印发给领导班子与部门负责人,形成警示震慑作用,强化领导干部的警醒意识和法律意识,提升遵守党纪条规的自觉性。

(三)重视主责教育。按照上级纪检组织的要求,园区纪工委从所有原定的议事协调机构中退出,同时明确了主责部门的意识,将主体监督责任落实到主责部门。通过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做到了工作大胆放手干,纪检监察日督促,解决了纪检部门与具体事务掺杂其中的困境,各事项的主责部门廉政教育也更加到位。

四、建立健全制度,筑牢腐败防控体系

园区始终视党纪国法为第一高压线,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坚定态度和高压态势。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预防腐败从制度上前移把关,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今年出台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了“九个不准”和“九项严禁”,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火墙”。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三公”消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报告、纪工委书记与中层干部廉政谈话等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将职务犯罪牢牢关进笼子。

(二)开启最严作风模式。今年园区多次召开作风建设推进大会,开启史上最严作风模式,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重点领域的预防腐败管理,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做到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同时加大学习培训,把作风建设和提高能力水平贯穿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始终。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以工作的成效来检验作风建设的成果,使作风建设长期保持高压态势。

(三)加大重点环节防控。加强对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围绕“权、钱、人”等方面,开展职务犯罪风险点排查,研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调整权力风险点工作流程,建立风险防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招商引资、土地报批、征地拆迁、工程预算、招投标、财务管理等风险点的排查防控。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强化了财务审计科的职能,严防腐败滋生。同时,构建多元化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主体作用,畅通来信来电、网络等监督渠道,让工作在“聚光灯”下开展,确保园区干部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一年来,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园区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意识和预防腐败的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成效进一步凸显。新的一年,在继续巩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纪工委将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认真履职履责,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聚焦主业、落实主责,努力将园区打造为创新创业的净土,为“廉洁**”建设和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二篇:202_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报告

202_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情况报告

一年来,在区委、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发改局纪检组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上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注重源头治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好地完成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目标。现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管责任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协助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积极协助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明确责任,组织落实,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检查督促发改局各部门落实惩治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一)立足压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1.细化落实责任。结合发改实际,及时研究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边外的目标和阶段工作任务,制定了《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厘清责任,健全制度,制定了《202_年大洼区发展和改革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协助召开专题会议,布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个方面共29项工作措施、29期廉政学习及活动。协助党组与各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单4份;与30余人签订机关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做到层层分解责任,推动落实,切实取得了实效。

2.明确责任分工。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组织协调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明确了各级领导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责任分工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与述责、述廉、述作风相结合。

3.严格责任追究。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3月份、6月份、8月份和12月份组织人员到开展第一、第二、第三及第四季度工作纪律检查,将检查情况在全局进行通报,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二)加强廉洁教育,增强廉洁自律

组织专题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会16场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学习“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提醒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通过专题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根本宗旨,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三)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

1.构建“四风”问题督查长效机制。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反复性和顽固性,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修订完善了《反“四风”长效机制》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改进干部工作作风。

2.加强“四风”问题通报学习。通过廉政学习、微信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对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区纪委等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及时在全局转发通报,督促广大干部职工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强化“不敢”的氛围。

3.紧盯重要节点,深化廉洁自律。深化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紧盯元旦、春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重要节点,及时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解决“四风”问题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区委、区纪委关于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为全局机关干部敲响节日期间廉政警钟,严防“节日病”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

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加强自身建设情况

(一)严格谈话提醒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制订《对区发改局局管党员干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一年来先后组织了领导班子廉政谈话、提醒谈话21场次,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使谈话活动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常态。

(二)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

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定了《发改局干部选任监督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措施,切实强化干部监督实效,杜绝了用人失察失误现象的发生,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

(三)注重理论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纪检监察、法律、现代科技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更加适应岗位需要。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党员在反腐倡廉新常态下,责任意识没有提高,压力传导不力。二是对新出台的党内监督制度的学习还不系统,还钻的不深、不透。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上下功夫,坚持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突出抓好监督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涉及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诫勉和追究。

(三)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形象。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模范遵守纪律和规章制度,摒弃“四风”,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盘锦市大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_年1月7日

第三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2_〕19号)、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2_〕15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202_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浙教工委办〔202_〕12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监督责任

第一条 组织协调

根据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向校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协助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和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第二条 履职监督

对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督促责任落实。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履职到位。第三条 作风督查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查纠“四风”。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大执纪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和及时通报违纪违规行为。

第四条 纪律执行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查处纪律松弛现象和违反党纪行为。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学校党委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第五条 责任追究

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检查监督、责任追究工作体系,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现象,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

第二章 监督内容

第六条

对学校党委的监督: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二)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上级规定、决定、命令、指示情况;

(三)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情况;

(四)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五)加强党风政风、校风教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纠正损害师生利益情况;

(六)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第七条

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

(一)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二十八条”精神情况;

(二)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督促、检查和落实情况;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

(四)开展交心谈心、执行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情况;

(五)根据分工,解决师生员工及社会反映强烈问题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如实报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

第八条

对“三重一大”决策和落实情况的监督:

(一)重大事项决策情况。严格组织管理和组织程序,按照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商议和决策。

(二)干部任免工作情况。按照学校《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浙工商党〔202_〕3号)规定的选拔任用原则、条件、程序进行,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实施责任追究。

(三)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跟踪重要项目决定及采取的重大措施实施情况,专项整治与专项工作开展情况,集体决策项目实施情况等。

(四)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了解资金预算、投资计划安排、重大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和大额专项资金、大宗物品采购等项目的设立、安排、使用和进展情况等。

第九条

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一)招生录取。计划调整、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命题面试、遗留问题处理等重要问题决策和执行情况,参与面试现场监督。

(二)基建工程。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情况;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标等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人员接受投标单位或其他当事人吃请、收受钱物以及其它违反纪律的行为等。

(三)财务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执行收费政策情况;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预算内大额度资金或超预算资金的调动、使用、运作等情况;“三公”经费使用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执行情况;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增加、减少、变更、注销固定资产的情况等。

(四)物资采购。执行国家和省市物资招标采购规定情况;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物资采购等情况;拆分项目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情况;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相关人员接受投标单位或其他当事人吃请、收受钱物以及其它违反纪律的行为。

(五)资产管理。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情况;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公开性情况;重大资产处置情况;工作人员利用资产管理之便谋取个人利益等情况。

(六)科研经费。执行国家、省、市及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情况;大额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科研项目经费审批、收入、支出与结清、转拨等流程;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情况等。

(七)校办企业。校办企业治理结构、管理权限、决策制度等情况;企业产业经营及自主管理情况;领导干部干预、插手企业经营和在校办企业兼职并领取报酬等;后勤服务职能、机制、监管等情况;工作人员利用后勤服务之便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情况;违反食品、药品招标采购及违规收费等情况。

(八)学术诚信。教学、科研项目、专利及成果管理情况;评奖评优、人才选拔和师资培养等情况;教职工职称评定和学生奖、助学金工作等情况。

(九)人员招聘。信息公开、招聘条件、笔试命题、面试程序、专家组成、考核评定、结果公示等情况。

(十)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第三章 监督措施

第十条

开展事前备案与重点环节监督:

(一)落实“三重一大”、招生录取等十方面重大事项以及其他廉政风险高、群众关注的事项等工作时,由具体执行的职能部门事先将工作安排向纪委办公室备案。

(二)备案内容包含:执行方案、操作办法、工作流程等内容。

(三)纪委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计划性地选择重点环节开展监督工作,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并督促落实。

第十一条

开展专项督查与专项治理:

(一)根据上级纪委工作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的需要,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或专项治理工作。

(二)结合中层干部换届和岗位调整,开展届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三)协助上级部门巡视督查。第十二条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

(一)督促指导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各学院(部)、各职能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二)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建章立制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信访处理与查办案件:

(一)受理对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申诉,承办上级信访转办件、督办件。

(二)调查处理所管辖党组织、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及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

谈话函询与问责追究:

(一)对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勤政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诫勉谈话或函询。诫勉谈话和函询材料经本人签字后,由纪委办公室归入个人廉政档案。

(二)对新提拔、调整、任用的中层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三)根据部门和个人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按照问责工作相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进行问责。

第四章 责任落实

第十五条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纪委牵头,组成由组织人事、监察审计处、工会、财务、基建、后勤、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商议整改方案,提高监督实效。

第十六条

健全履职机制:

(一)纪委书记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策前的酝酿协商。

(二)建立校纪委委员联系教学单位工作制度和基层党总支纪检委员工作制度。按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分阶段任务分解表的整体部署和时间安排,扎实推进基层单位的防治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三)建立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例会制度,明确基层党总支纪检委员的岗位职责和履职方式。

第十七条

完善考核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分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分级、分类考核。

第十八条 落实通报制度

(一)纪委书记要主动向党委书记报告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向领导班子通报上级有关反腐倡廉工作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定期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交换意见。

(二)纪委每年两次向党委会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不定期向上级纪委汇报学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三)各分院(部)党总支书记、纪检委员不定期向校纪委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纪检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依照本《细则》履行监督职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及有关负责人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一)参与研究“三重一大”工作中,发现违纪问题,未能及时提出纠正 意见和建议,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不按规定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有关重要情况、举报线索和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对管辖范围内的案件不及时组织核查、调查,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对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发现后不制止、不查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五)其他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文件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篇:关于202_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工作报告

关于202_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工作报告

县xx:

202_年,在校党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始终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市、县局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为维护学校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就一年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纪委会议精神。一是抓好学习,分别以校党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领导组例会的形式,组织学校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有关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学原文,谈体会;二是明确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与每位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三是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二、健章立制强化监督。一年来,党支部先后研究制定了班子成员202_年重点工作分工抓落实安排、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领导干部内部管理制度、干部会议制度、领导干部工作考核办法等各项制度,完善了值班制度,深入实施以“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效能”为主题,以“勤政、廉政、善政”为目标的“廉洁xx”活动,以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

三、积极监督和管理好校级财务。202_年认真组织开展了财务清理检查和公开工作,重点是对xxxx的工资及各项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超标现象,严格执行招待费限额控制制度,外出学习培训制度和其他费用的公开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关口前移。实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修订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全体领导干部根据本人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性质,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认真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然后郑重作出承诺,很好地起到了预警和防范败的效果。

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自身建设。年初以来,认真组织开展了政治理论知识学习,积极参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文章,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一年来,在上级纪检部门的支持下,对存在的各类不正之风进行了认真的查纠,从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上下功夫,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使全校各处室各部门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202_年8月15日

第五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情况总结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省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在计划口党委的领导与指导下,在中心全体党员及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目标。现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班

子自身建设,筑牢政治防线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中心领导班子始终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五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有关文件规定,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及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加强班子成员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坚定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正确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坚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二、狠抓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的要求,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利用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会议之机,见缝插针,教育中心内部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深入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消除“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意识,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勤政为民的宗旨观念。

第二,进一步完善本中心规章制度建设,把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根据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单位内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小立法”,使全体全体人员有令可行,有禁可止,规范约束了干部的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从机制上保证了业务规范、有序运转。

第三,认真推进中心作风、效能建设与政务公开。主要是对与参保人员相关的政策、基金的收支情况、以及单位内部经费、车辆使用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加强行风建设,坚持“四牌”制度、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严格考勤制度,启用了电子考勤。通过行风、效能建设与政务公开,真正把办事流程、业务程序置于参保人员的监督之下,提高了工作效率,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深入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各职能科室,召开有关会议,通过实地调查、座谈、听汇报等形式,摸准吃透有关情况,掌握廉政建设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个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了违法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于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向研究、布署,并提出了一些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领导班子坚持以身作则,真正做到廉洁自律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廉政建设中始终对领导班子成员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下基层调查研究,轻车简从,不乱派车、乱用车。家庭住房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房改。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约法三章,不准他们从事与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相违背的有关职业,不准他们以领导名义谋私利、搞特权,教育他们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真正做到自身正、身边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廉政建设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不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八小时以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平日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情操和气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真正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经得起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执政的考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班子成员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

在新的一年里,中心领导班子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与要求,认真遵守,严肃自律,进一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组织和领导全体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广大参保人员服务,促进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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