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2_年秋季贫困幼儿精准资助工作总结
我园领导高度重视贫困幼儿精准资助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评议和认定,对贫困幼儿生活费补助认真进行评选。
一、领导重视、完善制度:
1、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园委会成员及班主任为成员的贫困幼儿精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
2、以园长为组长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定小组对评定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名单与申请进行审核;
3、上榜公示,公开透明。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评审小组根据下发的资助名额,对儿童家长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定,并做好记录。在确保孤儿、残疾幼儿入园资助的基础上,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
二、建立、健全幼儿档案:
资助项目、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流程等材料一一归档,随时接受上级的检查和群众监督。
1、我园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家庭情况调查,要求每名幼儿都填写幼儿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由幼儿当地村委会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格复查,并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2、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和幼儿园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准确无误的将急需救助的困难幼儿评定出来,平时还要做到掌握幼儿家庭经济状况发生的显著变化,及时调整其家庭经济困难档次。
三、积极落实、帮助到位:
1、按照上级安排,第一时间落实好各种资金的评定、发放,使有困难的幼儿得到帮助,并且及时享受到补助;
2、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调整救助策略并时刻对幼儿进行感恩教育关爱教育。202_年秋季学期共有90名幼儿享受资助,其中贫困生生活补助43名,免保教费47人,共计资助资金为46675.00元。在评审过程中从园长到保育员无一人寻亲舞弊,真正把资助工作落到了实处,把国家的优惠政策让每名该享受的幼儿充分享受。
回顾本学期的幼儿资助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比如说帮助的范围还不够广,还是有些需要帮助的幼儿没有得到资助。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使真正需要帮助的幼儿都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第二篇:贫困幼儿资助自查报告
南立车幼儿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资助工作,确保资助金真正落实到受助幼儿手上,为了不遗漏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受助幼儿,把党的民心政策落实好,我们总结了前一段幼儿资助工作,根据上级指示,做了认真的自查,先汇报如下:
一、根据资助工作的特点以及上级文件精神,幼儿园成立工作小组,公开了贫困申请条件。
二、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对资助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入资助范围。
三、严格执行资助工作的流程。遵循申报、公示、上报及班主任签名、本人签名发放的工作环节,确保资助款到幼儿手上。
四、我们今后要进一步用好国家政策,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把好事做好,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孩子。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关贫困生的信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做到有据可查,笔笔落实。
贫困资助工作是体现党和政府关怀的民心工程,我们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细致耐心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改变每个贫困家庭孩子的命运做出应有的贡献。
南立车幼儿园
202_-06-19
第三篇:贫困幼儿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和《衡水市财政局 衡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完善我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问题,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范围和对象
在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成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且具有XX镇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幼儿。
资助对象主要包括:孤儿、烈士子女、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贫困家庭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农村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农村独生子女;儿童福利机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二、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59-430元。此项资金用于直接减免在园儿童保教费、取暖费。
三、申请与发放程序
申请与评定在每年秋季学期起,按学年进行。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学前教育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和幼儿本人页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家庭贫困幼儿由村委会出据证明。按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资助对象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资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对因退园、转园等原因离开的幼儿,应停止助学金的发放。评审结束后,幼儿园要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显着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注明幼儿园已审核的字样、并加盖公章),经园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学区汇总。
四、工作要求
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幼儿园由园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资助档案,将幼儿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公示材料、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建档备查。
严格工作程序。各幼儿园要认真对待资助工作,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实施方案的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幼儿园要加强幼儿管理,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可靠。对在资助工作中存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XX镇学区
202_.2
第四篇:学前教育贫困幼儿资助工作安排
学前教育贫困幼儿资助工作安排
1、进一步核实已经上报但学前教育管理系统中没有的学生;
2、适龄幼儿在园上学,但学前教育管理系统中没有的学生;
3、适龄幼儿在园上学,但学前教育管理系统中没有,各种条件符合要求,证件齐全本次统计也没统计的学生; 4、校内资助情况(人数、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名单)
以上所有信息务必于18日下午上报(电子文档、纸质材料)
君召乡中心学校
2013年6月17日
第五篇:高港区资助贫困幼儿相关报表填报要求
高港区资助贫困幼儿相关报表填报要求:
一、文件依据:“《关于组织泰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资助政策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泰教计„202_‟14号”。需要填报的相关报表“泰州市区幼儿资助申请表” “泰州市区幼儿园资助情况表”“ 高港区幼儿园资助情况汇总表”以上文件和报表见:“高港教育网—财务审计—资助管理”中。
二、报送要求:1.“泰州市区幼儿资助申请表”每名学生电脑打印两份,一份附相关复印件,一份不需附件,报送两份纸质版,相关收入的内容可以不填,“申请助学理由”填证件类型。表后附文件中规定证件复印件,证件中没有学生名字的请派出所出户籍证明,证明持证人员和学生关系。证件原件由各园负责审核,必要时可以和发证的镇民政科联系核实。
2.“泰州市区幼儿园资助情况表”电脑打印两份,只要报送纸质版,“减免金额”填500元,注意园长手工签名。
3.“高港区(XX)幼儿园资助情况汇总表”里面有汇总表和明细表,填好后无须打印,把文件名中的“(XX)”改为各自的单位后直接报送电子版至邮箱:510632141@qq.com。各校同时报送一个打款的账号、开户行、用户名至本人邮箱,以便打款。
三、报送时间:11月29日下午2:30-5:00统一报送纸质版。
另外:202_年春学期持证学生的500元近日下发,各校根据“高港区(XX)幼儿园资助情况汇总表”中明细表格式编制各校春学期学生签字的表格,详细名单见网上,在备注栏中学生签字后报送纸质版至财务科(教育局50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