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实物管理制度
目录
一.总则 2
二.岗位分工与授权 2
三.请购、采购、验收与保管 3
四.领用与发出 4
五.盘点与处置 5
六.检查与监督 6
七.附则 6
库存实物管理制度一.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对存货的管理与控制,提高存货使用和发放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存货,指公司在日常销售活动中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资。
1.3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1.3.1物资入库和出库经办者与审批者分离。
1.3.2物资的验收、保管与采购分离。
1.3.3审批发料与存货保管员相分离。
1.3.4存货盘点应由保管、记账及独立于这些职务的其他人员共同进行。
1.3.5若某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制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免暂时的职务重叠。
二.岗位分工与授权
2.1职责分工
2.1.1行政中心行管部需依照物资和签收单办理物资的验收入库,存储保管业务,根据领用单办理物资出库业务。定期盘点库存物资,保证库存物资达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2.1.2计财中心负责监督库房管理,参与存货盘点与核算,做到账实相符,分析储备情况,防止呆滞积压。
2.1.3营销中心、运维中心等部门负责外购品采购计划提报。
2.1.4运营中心采购部负责外购物资采购及入库检测事宜。
2.2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决定权由公司行政中心和计财中心行使,并报董事长审核批准,金额较大还须董事会批准。库存物资的变质老化、报废毁损的处理决定权由行政中心、计财中心及使用部门行使,并报董事长审核批准,金额较大还须董事会批准。
三.请购、采购、验收与保管
3.1公司的物资采购业务分别由行政中心行管部、运营中心采购部根据相应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提报进行采购。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董事长批准后进行采购。
3.2行政中心行管部、运营中心采购部分别对入库物资的数量、质量、技术规格等方面进行检查和验收,保证存货符合采购要求。只有检验合格的物资才可办理入库相关手续。
3.3.运营中心采购部主要负责采购 工作
3.3.1供应商处直接发出至客户,实物不入库的物资、在客户收到物资第一时间必须由运营中心采购部根据物资或验收单在确保物资的数量、质量、技术规格符合采购要求的情况下发起金蝶入库流程,再由行政中心行管部负责审核,最终由发起部门领用。
3.3.2营销中心,运维中心等部门用于技术或项目上的物资采购,在收到物资时由运营中心采购部按照相关验收要求进行入库。
3.4行政中心行管部采购主要负责采购工作
3.4.1 公司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由行政中心行管部根据各部门计划提报所需,进行采购,收到物资第一时间,必须依照实物及验收单,对入库存货,及时录入OA,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3.5行政中心须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
3.5.1发货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先到先发,集中发同一批次的物资,发完再发另一批次的物资。
3.6入库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修改入库记录,必须经部门总监及相关部门批准。
3.7对于已售存货退货的入库,行政中心应根据营销中心填写的退货凭证办理入库手续,经营销总监、董事长批准后,对拟入库的商品进行验收。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应分清责任,由行政中心、营销中心、运营中心确定处理方法。
四.领用与发出
4.1领用分类
4.1.1公司各部门领用日常办公用品,应在OA上提报资产领用申请。仓管员凭经批准的资产领用申请表,核对存货数量、品名、规格后发料。
4.1.2 营销中心、项目技术中心、运维中心等部门领用技术或项目的物资时,应在金蝶系统申请物资出库单,再由行政中心行管部按照流程规定,进行发出。
4.2对仓管人员由于违规发放存货造成存货变质、失效等损失,仓管人员除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还要接受行政处分。
五.盘点与处置
5.1行政中心、计财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盘点方式为抽盘和全盘。定期盘点分为月度盘点和年度盘点。月度盘点采取抽盘方式,年度盘点采用全盘方式。月度盘点的存货数量不低于总量的60%。对于用量或金额较大、领用次数频繁的存货用每月盘点一次。
5.2月度盘点时间为每自然月最后一天,年度盘点为每自然年最后一天
5.3行政中心应制定详细的盘点计划,合理安排人员。
5.4行政中心应充分做好盘前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5.4.1将盘存表表格预先准备妥当
5.4.2仓库内存货应分别码放,按类别区分
5.4.3存货有序摆放,力求整齐。
5.4.4各项存货应于盘存前在OA上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行政中心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一联送计财中心,一联行政中心自存。
5.4.5盘存期间除紧急发货外,暂停发货。
5.5所有盘存数据必须进行现场盘点,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于盘存表中。盘存表若需修改,均需经盘存人员签字方能生效。
5.6存货盘点应当及时编制盘点表,盘盈、盘亏、毁损情况要分析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六.检查与监督
6.1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6.1.1存货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6.1.2存货业务授权批准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
6.1.3存货收发、保管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取得是否真实、合理,存货验收手续是否健全,存货保管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存货清查、盘点是否及时,准确。
6.1.4存货处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处置是否经过授权批准,处置价格是否合理,处置价款是否及时收取并入账。
6.1.5存货会计核算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成本核算、价值变动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及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负责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告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七.附则
7.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计财中心和行政中心
7.2本制度经公示后即时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