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监局关于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安监局关于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市政府安办《x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武侯区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对全区商场、超市和商业综合体开展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我区按照“强责任、严制度、深排查、重整改”的闭环式工作总思路,创新安全监管模式,采取“三级联动”工作措施,切实把深化责任落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健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经过x月份紧罗密布的集中整治排查,完成了对我区x家大型商业综合体、xx家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其中区委、区政府领导带队检查x次,相关部门及街道派出检查xx余组。同时,结合其他重大整治活动,对涉及大型商业综合体的项目,也都进行针对性安全检查。通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确保了全区大型商场、超市和商业综合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针对本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区安办和区商务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联合印发了《武侯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务必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贯彻“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原则。
(一)明确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大型商场、超市和商业综合体火灾事故教训,保持清醒头脑,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明确工作重点,深入剖析内在原因,研究制定有效工作措施,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制定整治方案。区安办会同区商务局就如何开展好大型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深入商讨,并多次研究修改方案,真正做到明确整治的目标、对象和内容,确保按照整治步骤扎实推进。
(三)加强多部门联动。进一步强调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和街道属地监管原则,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职能,形成“一家牵总、多部门联动”的联合执法、多管齐下的检查模式,严格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地震慑了企业应付检查、不严格落实整改的不良现象。
(四)注重资料报送与收集。加强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报送,有效督促各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履职尽责,全面进行隐患排查情况登记和整治行动登记,为后期督促企业进行隐患整改提供了有力依据。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企业管理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管理理念,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意识和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理念深植于每名员工心中,不给安全管理留盲点,真正形成“人人管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二、积极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建立清单
区商务局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整治方案步骤和整治对象,按照职能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属地街道“三级联动”的排查方式,积极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席开展专项安全整治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按照方案中提到的消防安全整治x个方面和安全生产x个方面内容开展全面排查。区安办和区商务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通过聘请安检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的方式,集中对x家大商业综合体开展了整治排查工作,并形成了具有科学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检查报告x份,检查出安全隐患xx条。各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通过对我区xx家大型商场、超市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形成了每家一台账的“一表式”安全隐患清单。
三、结合行业特性把握重点,扎实整改
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结合大型商场超市和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工作。
(一)把握整治的重点。治理场所消防通道不足、消防设施设备缺失损坏、消防从业人员资质(资格)不达标、电气燃气管理使用不规范、建筑外墙采用非阻燃保温材料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消防管理、值守人员队伍建设,督促企业完善基础消防设施设备,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全面提升大型商场、超市和商业综合体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狠抓住细节。紧紧盯住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登记是否完善,预防措施是否到位,消防、安全等各类设施是否完好,日常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立即整改,值守人员是否落实xx小时两人在岗,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是否合格,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无阻,防火卷帘门、应急灯、广播系统、报警系统等安全硬件测试是否正常有效等。
(三)整改措施到位。区商务局针对排除出的安全隐患,将检查报告转发给企业,要求企业必须严格对照检查报告中指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一一对照并限期整改。截止目前,x家大型商业综合体均已完成整改并上报了整改报告,落实整改安全隐患xx条。同时要求企业,对确实不能整改的也要做出说明,及时向公司上层管理部门汇报。各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均已督促企业整改,从而使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形成了“闭环式”管理,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在安全专项整治排查中,区安办和区商务局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排查整改、一手抓安全教育引导。发放安全教育宣传画xxx余份,广泛营造专项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要求企业管理人员注重源头治理,环节管理,灌输积极的安全管理理念,变抓结果为抓过程,变抓事后处理为抓事前预防,把安全管理融入到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细节。
四、下一步将多措并举,构建机制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增强了行业管理水平,总结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经营。将立足当前,解决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并着眼长远,在“抓常、抓长、抓细”上下功夫,形成商贸流通领域安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构建联动专项安全整治机制。为扎实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在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动态基础上,区商务局加强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席开展专项安全整治工作,有效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高整治工作效率与效果。
(二)构建隐患排查全覆盖机制。安全隐患治理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隐患排查理念,从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管理两方面入手,把xx家大型商场、超市和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范围进行覆盖。
(三)构建专家技术支撑机制。区商务局通过实行购买社会服务,聘请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第三方安检机构对大型商场超市进行安全检查,有效地保证了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专业性、科学性,确保了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并为安全制度、隐患排查、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提出了诸多具有指导性、前瞻性、针对性的建议。
(四)构建教育宣传机制。区商务局围绕安全工作计划,通过日常深入企业安全检查有力时机,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安全文化理念,发放安全宣传资料,普及了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督促各大商场超市和专业市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利用每年的“安全生产月”“xxx消防宣传月”等重要时机,形成人人“想安全、抓安全、保安全”的强大合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
(五)构建示范性试点商场机制
为全面开展安全管理积累经验,推动提高我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大型商场、超市和专业市场的具体情况,选取x-x家安全管理水平相对较好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强的大型商场、超市和专业市场,打造为全区安全生产示范性大型商场和专业市场,塑造安全管理模式,同时引导大型商场和专业市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及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进一步落实大型商场和专业市场安全主体责任。
第二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国大型商业综合体逐年增多。这类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灭火救援困难。为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6·29”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5 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
三、整治重点
(一)建筑使用功能
1.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2.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是否按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
3.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
(二)建筑消防设施
1.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置消防设施。
2.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3.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三)防火分隔设施
1.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设计文件要求。
2.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3.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四)消防安全管理
1.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是否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违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3.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5.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6.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7.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五)灭火救援条件
1.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无明显标识。
3.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4.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四、整治措施
(一)严密防火分隔。防火分区不合理的应重新划定、设置。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应按规范要求采取分隔、封堵措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应及时修复,保证完整有效。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
(二)加强设施维护。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定期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对电气系统进行保养和检测,每月对自动排烟窗联动开启功能进行全数测试,及时拆除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外墙障碍物,在灭火救援外窗设置明显标识。
(三)实施智能管控。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在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使用燃气的部位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利用手机APP 实时动态查看消防设施运行状况。
(四)压实主体责任。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成立由建筑主要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与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至少配备一名专业管理人员,鼓励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专职负责消防安全。
(五)建强消防队伍。大型商业综合体微型消防站应经过当地消防部门拉动测试,有条件的应建专职消防队,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建立与现役消防队联勤联动机制。消防部门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调查摸底,制定完善针对性灭火作战预案并开展演练,积极开展自动消防设施测试和灭火救援技战术研究,加强对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指导、调度。
(六)加强宣传培训。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危险性,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大型商业综合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人员须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区要集中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逐级、分类培训,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
(七)强化监督执法。对经过专家评审并投入使用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逐条梳理其特殊消防设计及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八)实施综合治理。集中约谈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督促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对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的机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通报有关部门。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整治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组织开展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
二是集中约谈曝光。分区域、分行业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防范责任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在媒体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隐患单位和未依法执业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
三是实施重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排查整治期间,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政府将成立检查组,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检查验收情况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防止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监管协作。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大型商业综合体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专项整治期间成立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专项整治期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部门要边整治边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法规标准,加强城市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管理,强化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监督抽查机制,不断提升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方案来了-消防百事通
四川大火之后,一个新的全国消防治理来了。
国务院安委会决定,从7月至10月,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整治。
好吧,整治哪些?重点是啥?怎么整治?
1、整治的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
2、整治重点
这块共分5个大项,20个小项。简要表述如下:
(1)建筑使用功能
A.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
B.是否按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
C.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不符合要求。
(2)建筑消防设施
A.是否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
B.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C.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防火分隔设施
A.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要求。
B.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C.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4)消防安全管理
A.是否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B.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违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C.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D.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E.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F.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
G.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5)灭火救援条件
A.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B.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无明显标识。
C.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
D.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3、整治措施
这块共有7个问题,分别是:
(1)严密防火分隔。
(2)加强设施维护。
(3)实施智能管控。
(4)压实主体责任。
(5)建强消防队伍。
(6)加强宣传培训。
(7)强化监督执法。
4、几个特别强调的事
(1)特别强调了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要按规定设置、维护和管理,坚决消除存在问题。
(2)特别强调了消防教育培训。责任人管理人的培训,配备消防主管(鼓励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必须持有中级以上国家资格证书,微型站要有战斗力,全员培训,各级各岗位人员都要落实消防责任。
(3)特别强调了执法从严。检查、处罚(罚款、拘留、查封、三停)、约谈、挂牌督办、曝光、政府考核,各种手段都会使用。
(4)特别强调了技术措施。消防物联网,电气设施监控,人流监控,手机APP使用等。
应急管理部成立之后,这是第一个全国大型消防治理。
剑锋所指,其焰炽然。
重拳出击治理火患,期望收获消防平安。
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国大型商业综合体逐年增多。这类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灭火救援困难。为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2_年7月至10月。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使用功能。
1.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
2.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是否按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
3.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
(二)建筑消防设施。
1.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置消防设施。
2.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3.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三)防火分隔设施。
1.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设计文件要求。
2.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3.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四)消防安全管理。
1.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是否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违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3.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5.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6.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
7.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五)灭火救援条件
1.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无明显标识。
3.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
4.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五、整治措施
(一)严密防火分隔。防火分区不合理的应重新划定、设置。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应按规范要求采取分隔、封堵措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应及时修复,保证完整有效。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
(二)加强设施维护。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定期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对电气系统进行保养和检测,每月对自动排烟窗联动开启功能进行全数测试,及时拆除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外墙障碍物,在灭火救援外窗设置明显标识。
(三)实施智能管控。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在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使用燃气的部位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消防设施运行状况。
(四)压实主体责任。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成立由建筑主要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与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至少配备一名专业管理人,鼓励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专职负责消防安全。
(五)建强消防队伍。大型商业综合体微型消防站应经过当地消防部门拉动测试,有条件的应建专职消防队,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建立与现役消防队联勤联动机制。消防部门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调查摸底,制定完善针对性灭火作战预案并开展演练,积极开展自动消防设施测试和灭火救援技战术研究,加强对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指导、调度。
(六)加强宣传培训。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危险性,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大型商业综合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人员须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强化监督执法。对经过专家评审并投入使用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逐条梳理其特殊消防设计及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八)实施综合治理。集中约谈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督促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对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的机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通报有关部门。
六、任务分工
(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协调小组,指导各地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工作,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有关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应急管理部消防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委会加强调度指挥和检查督导,明确各市(地、州、盟)政府是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旗)政府是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
(三)地方各级公安消防、住建、商务、文化、旅游、安全监管、工商、质监、能源(电力)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四)地方各级安委会要明确交通运输、卫生计生、国有资产管理、体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职责,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前)。地方各级安委会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整治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
(7月16日至10月15日)。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市、县开展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
8月15日前完成排查工作。
二是集中约谈曝光。
分区域、分行业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防范责任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全国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隐患单位和未依法执业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
三是实施重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排查整治期间,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各地成立检查组,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检查验收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202_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防止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大型商业综合体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地要组成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专项整治期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地要边整治边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法规标准,加强城市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管理,强化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监督抽查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请于202_年7月15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协调小组;
7月至9月,每月28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建微型消防站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黄宋宇、涂雨晴报道:7月29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从省安委会获悉,我省于本月起启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防火分区不合理应重新划定设置
在整治过程中,发现防火分区不合理的应重新划定、设置。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应按规范要求采取分隔、封堵措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应及时修复,保证完整有效。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
同时,加强设施维护,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定期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对电气系统进行保养和检测,每月对自动排烟窗联动开启功能进行全数测试,及时拆除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外墙障碍物,在灭火救援外窗设置明显标志。
畅通消防通道,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周边违章搭建建(构)筑物、停放车辆、占道经营,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和作业场地的,应立即拆除或清理。建筑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应立即清理疏通。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疏散楼梯间的形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立即予以改造。
中心城区9月底前接入消防远程监控
我省将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实施智能管控,9月底前,中心城区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要全部接入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在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使用燃气的部位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消防设施运行状况。
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按照“有站点、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要求建设微型消防站,有条件的应建专职消防队。要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制定和规范训练内容、时间和标准,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定期组织业务训练和疏散逃生、初起火灾扑救演练,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危险性大、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纳入整治范围。
重点检查内容
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是否按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
重点整治内容
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无明显标志,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江南都市 报)
第四篇: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大型商业综合体:
近年来,全国各地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事故多发,其损失、伤亡和影响都较大,灭火救援也很困难。为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2_年7月至10月。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
四、领导小组
我局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冯某某、党组书记何某某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安全和技改股全体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和技改股,蒋某某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动员部署落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1日至10月15日)。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在8月15日前,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并建立台账;二是集中约谈曝光(8月30日前完成)。联合消防大队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防范责任措施,对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给予曝光;三是实施重点整治(10月10日前)。联合区安监局和消防大队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将及时呈请区政府进行挂牌处理。
六、整治重点
(一)建筑使用功能
1.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
2.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是否按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
3.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
(二)建筑消防设施
1.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置消防设施。
2.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3.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三)防火分隔设施
1.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设计文件要求。
2.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3.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四)消防安全管理
1.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是否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违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3.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5.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6.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
7.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五)灭火救援条件
1.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无明显标识。
3.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
4.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七、整治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成立由建筑主要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与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至少配备一名专业管理人,鼓励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专职负责消防安全。鼓励大型综合体购买火灾公众责任险。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并与现役消防队建立勤联动机制。
(二)加强排查整治。配合省公安消防总队组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全区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定期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对电气系统进行保养和检测,每月对自动排烟窗联动开启功能进行全数测试,及时拆除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外墙障碍物,在灭火救援外窗设置明显标识。
(三)强化监督执法。应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督促各场所积极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防火封堵到位、通道出口畅通、标识标牌明显;同时要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将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四)实施综合治理。集中约谈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督促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对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的机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通报有关部门。
(五)加强宣传培训。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危险性,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六)实施智能管控。大型商业综合体直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智慧消防平台),在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使用燃气的部位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消除电气火灾安全隐患,同时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消防设施运行状况。要全面推广使用全省大型商业综合体基础信息平台,排查内容及时录入平台。
联合消防部门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调查摸底,制定完善针对性灭火作战预案并开展演练,积极开展自动消防设施测试和灭火救援技战术研究,加强对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指导、调度。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大型商业综合体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防止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企业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强化监管协作。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
(三)严格督导问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相应防范措施。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四)完善长效机制。在专项整治期间要边整治边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要加强城市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管理,强化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监督抽查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某某市某某区经信商务和科技局
202_年7月31日
第五篇:关于开展全县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小结
富平县商务局
关于开展全县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小结
为进一步加强巩固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坚决维护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渭安办发〔202_〕78号文件)》的通知,11月10日,由县商务局李龙庄副局长带队检查了我县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经过集中整治排查,重点完成了对我县王国豪门大酒店、王国百货美食广场、老实人超市、富平农机大酒店、天成园大酒店、富尔大酒店等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是否按要求建立文件台账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配备齐全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将组织机构图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上墙;从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消防设施使用方法等方面情况;以及重点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建筑使用功能、建筑消防设施、防火分隔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灭火救援条件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发现消防安全工作整体情况不错,相关设施相对齐全,但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消防安全生产台账不够完善;
二是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知识掌握的不够扎实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要高度重视,按要求立即整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强调,消防安全无小事,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消防)管理,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措施,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富平县商务局
202_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