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内容摘要】
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一、工作开展情况,(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二)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三)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五)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七)持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考察,(八)努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
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青山为目标,全力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法治青山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我区全面总结,充分展示青山区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重要成效和亮点工作。2020 年月,包头市青山区被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评选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二是精简审批事项及流程。按照包头市整体部署进行多轮审批事项精简,对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除法律法规设定的、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申请材料予以保留外,对审批部门自行设定、重复提交的材料全部予以取消,清理规范后,审批申请材料精简幅度达 30%。三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通过建立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摸清我区为企业群众办理各类事项的“家底”、理清权责边界。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制定了青山区政务服务清单;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形成《青山区本级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清单》。四是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在全市率先实行街镇执法下沉工作,积极推进向街镇赋权审批及执法事项改革,成立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执法下沉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街镇牵头,部门配合、效能督办的全新执法联动模式,实现基层执法的高效便捷。五是优化公共服务。严格执行自治区、包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按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滚动梳理和动态调整,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荣获“全国政府采购百强县”荣誉称号。六是建立综合监管机制。推进涉企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建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之间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机制,将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需公示的涉企信息全部归集到相应的企业名下和“一张网”上,实现企业信息的“双归集”,避免交叉多头执法。今年以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16 个批次;区农牧、民政、执法、人社、财政、民委等部门开展联合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11 个批次,累计检查企业94户;完成上级下派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共19个批次,检查企业 1808 户。七是创新社会治理。创新社会组织培育与发展,充分调动和鼓励
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在全市率先成立副科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力做好各类社会组织的服务保障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开展三届公益创投大赛,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工作,受益人群达到 4 万余人,实现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承接,居民受益的良性互动。八是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应上尽上”,通过在线平台审批办理,审批类项目的办理时限由国家法定的 20 个工作日缩减为 4 个工作日,备案类项目的办理时限缩减为 1 个工作日。今年以来,通过“蒙畅开”平台,企业全流程网办数量为 650 件,全程电子化率达 98%,排名全市第一。九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立区级领导包扶民营企业责任制,研究制定《青山区支持非公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等相关配套措施。制定《青山区帮扶困难企业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发展工作方案》。在青山区市民大厅设立企业开办项目投资自主申报服务专区,推行全程电子化审批,极大提升了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十是强化节能降耗和生态环境保护。按要求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年度任务。先后制定水资源、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等相关制度,圆满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及相关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二)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近年来,我区先后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核等各类制度。对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制发的文件进行审查。同时,严格按照时限备案各类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 100%。二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每年定期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形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清理后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共 20 件。
(三)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章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民互动专栏”,畅通公众对我区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意见建议的网上渠道。二是健全稳控机制。重大项目实施、重大活动开展都要进行风险评估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维稳隐患,实现维稳工作的关口前移。依靠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风评工作。充分发挥地企联动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多部门联动机制和社会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按照青山区人民政府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加快推动法律顾问统筹使用的工作部署。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律师团队,服务范围覆盖全区各单位,实现律师参与审查、修改各种法律文书、行政程序性文件,为重大法律、行政决策或执法决定提供咨询意见,并处理法律纠纷等法律事务。有效防范和避免法律风险,化解各类潜在矛盾。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搭建“青山区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平台”,第一批公示的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均已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并接入“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逐步完善信息录入。全区各执法单位也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全力打造“一微、一网、两平台”(青山市民大厅微信公众平台、全市政务服务审批网、青山区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平台和青山区市民大厅信息化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实现“点单”式服务,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全力打造政务中心“3351”政务服务提档工程(设立“三个服务专区”、实现“三个结合”、启动“五色便民服务”、创“一流政务服务平台”)。三是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全市统一工作部署,我区组织开展 2020 年第一批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网上培训和实名制备案工作,为下一步及时开展行
政执法证件清理换发工作做好准备。
(五)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近年来,我区认真办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复率为 100%,满意率达 98%以上。主动邀请区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同志参加政府常务会、区政府全体会议等重要会议。定期向区人大报告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同时,积极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被起诉机关均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二是积极探索公开模式。2020 年,官方政务微信公众平台“青山人青山事”关注人数已达 5 万人,累计阅读量达到 400 万余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公正、高效地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逐年增长,今年,共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8 件。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力量。切实巩固街(镇)居(村)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专业性、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率先成立区级物业纠纷联调中心,包头市物业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同步落户青山区。坚持每月两次矛盾纠纷排查。青山区便民服务平台办结率 100%,满意度 100%。三是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行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打造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完成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 jpad 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一体平台的作用,做好矛盾纠纷、法治宣传、安置帮教、社矫人员管理等工作。法律援助案件应援尽援,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依法及时办理。
(七)持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考察。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普法考试制度等。开展领导干部法治知识培训轮训,每年
平均举办法治专题班 2 次。充分运用网络阵地进行在线普法,法宣在线参与率逐年提升。二是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八)努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及时建立由区委书记担任主任的中共青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成立协调小组,明确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定期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网上公布,适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了地区发展整体规划。将法治政府工作目标纳入《青山区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自治区实施细则,加强定期检查、专项督察力度,推动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持续加强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和“青山区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录入信息、及时更新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网上考核。
四是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规范化。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理顺行政应诉工作流程,推动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全面落实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应用,实行目录和文本的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第二篇:法治政府建设2017工作总结
法治政府建设汇报材料
固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1月)
2017年,在自治区、市法制办的指导和帮助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相关精神。县法制办立足本职岗位,围绕我县中心工作,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为我县各项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调整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根据《包头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梳理行政权力的通知》(包依法行政办字„2017‟4号)要求,对照《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放部分行政权力的决定》(内政发„2016‟66号)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生效、废止及职能变化情况,结合我县各部、单位“三定”规定、“五定”方案及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对已公布的县本级行政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及时作出调整。对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明确要求取消的要坚决取消,对设定依据发生变化的要相应调整,对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涉及部门职责调整的进行动态管调整,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调整和优化。
(二)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明确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的通知》(包府发„2016‟14号)和《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全县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材料的通知》(固政办发„2016‟62号)文件要求,县法制办对全县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和流程再造、时限压缩,并入驻县市民大厅。截至目前,我县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审批部门21个共有行政审批事项71,服务事项35项,精简取消行政审批1项。2017年,我县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5655件,服务事项58005件,合计63660件。
(三)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推进方案》(内政发„2016‟68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包府办发„2016‟250号)和《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通知》(固政办发„2016‟80号)文件要求,县法制办建立健全了相应工作机制,保障了 “双随机”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县法制办以固阳县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我县目前有行政执法人员 314名,分别从事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环保、卫计、国土资源、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执法;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权责清单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需要,制定了固阳县“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目前,我县“双随机”执法事项清单共涉及204项随机抽查事项;以市场监督局企业管理系统为基础,立足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建立各自的市场主体名录库。通过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了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监管权责匹配、监管分类的准确。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产生,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防止任性检查和人为干扰,减少监管部门寻租空间,让监管对象不敢心存侥幸,黑名单等负面信息的披露力度,从制度上保障事后监管的公正、透明和公平,促进宽进与严管无缝对接。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政府公信度
(一)政府规章制度建设工作。我县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建立《政府常务会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二是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三是起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相关配套制度。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水平,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固阳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的通知》(固正办发„2016‟83号)要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应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由法制部门 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制定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增强了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办发„2015‟43号)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包府发„2015‟3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办联合县委办下发了《关于印发固阳县建立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党办发„2016‟66号)文件,成立了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县法制办真正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县法制办积极参加市法制办、县人大组织的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等相关科目的培训工作,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切实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县法制办自身能力建设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固政办发„2016‟84号)文件,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质量。2016年,受理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3件。
(四)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报送和办理工作的通知》(包府办发„2017‟53号)相关要求,固阳县法制办对县政府的发文进行合法性审查,目前,共出具合法性审查145份,有效地保障了政府发文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及换证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26号)精神,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清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方案》和《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固政办发„2016‟29号)文件要求,县法制办在认真开展人员信息数据采集的基础上,对我县所有执法人员进行信息录入和清理,通过全面细致清理,彻底摸清了我县行政执法证件底数,目前,全县共录入执法人员信息573份,参加行政执法证换证培训530人,考试通335人,同时县法制办对通过考试的人员在报纸、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目前,考试通过的执法人员已经全部领取到新的行政执法证。通过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县法制办建立了新的、完整的、准确的行政执法证件数据库。
(二)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工作。按照自治区法制办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选聘万民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法发„2017‟39号)文件要求,县法制办积极组织开展此项工作。为提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水平,县法制办首先在义务监督员的选任上下功夫。把政治立场坚定、正义感强、责任心重,有丰富社会经验并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了解行政执法工作做为 选任执法执纪监督的首要标准,选出100名义务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工作。同时,兼顾行业的广泛性和职业的多样性。其次,为避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监督无门,或者不知该监督些什么、如何监督的情况,县法制办对行政执法义务监督的职责、权利、义务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明确监督员的职责主要是对行政执法纪律、人员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实施监督,提出批评意见和改进建议。为帮助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更清楚地了解执法监督相关工作,县法制办积极向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送阅内部信息材料、工作总结等,帮助其更好更快的开展监督工作。
(三)案卷评查工作。为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办案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2017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内政法发„2017‟9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督查月”专项行动的通知》(内政法发„2017‟44号)文件精神,县政府法制办对25个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进行评查,我县共有行政处罚案卷344宗,其中重大行政处罚案卷99宗。抽查情况是:公安局行政处罚案卷168宗,抽查60卷,合格59宗;市场监督局行政处罚案卷22宗,抽查18卷,合格18宗;城管大队行政处罚案卷5宗,合格5宗;国土局行政处罚案卷3宗,合格3宗;文广局行政处罚案卷11宗,合格10宗。案卷质量较上一有明显提高。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建和谐公正的社会氛围
(一)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提升行政复议能力。2017 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固阳县金山镇神水沟村委官府沟村组、厂汉门洞村组与官府沟村村民史建国争执林木、林地权属的复议,县法制办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西斗铺镇十四份子村委、十四份子村村组村民尚文斌争执林木、林地权属的复议,本案县法制办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二)提高行政应诉水平,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7年,县法制办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10件,亦龙实业有限公司诉阳县人民政府工程合同纠纷案3起,其中资本金利息一案件上诉到内蒙高院,该案已经驳回中院重审未开庭,路面工程款中院判决完毕,目前该案已上诉到内蒙高院,路基工程款一案中院已经中止审理;红旗牧场诉固阳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纠纷案已由内蒙高院审理完毕等待判决结果;周智案、金山镇陈碾房案中院审理完毕,目前,两案件全部上诉到内蒙高院审理完毕等待判决结;下湿壕镇曹
七、石永峰案、已由包头市中院审理完毕,其中本案原告石永峰接受中院判决未上诉,曹七已上诉到内蒙高院其原告要求赔偿部分发回中院重审;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固阳县人民政府行政行为违法一案,该案原告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撤诉;卢凤兰、张晓明、吕福明、吕福亮诉固阳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纠纷案,该案内蒙高院审理完毕我县胜诉,已结案;王桂枝、王桂兰、王桂英诉固阳县人民政府房屋产权登记一案,该案原告与第三人王金贵已经达成调解并撤诉;武挺玉诉固阳县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纠纷一案,该案等待中院开庭审理。
2017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很大差距。我们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纲要》为统领,以“全面推进依法治西安、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按照自治区、包头市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打造法制新固阳而不懈努力。
第三篇:区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区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一是搭建“法治**”建设工作平台。镇、村两级分别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办公地点、制作标识牌,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印制上墙,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逐步建立起工作档案,固定宣传阵地达20余处,通过大喇叭宣传、大集宣传60次,受教育群众达到36000余人。特别是今年以来,全镇大力实施路域综合整治工程,针对沿线乱搭乱建现象,先后印发街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一封信,对广大业户开展法律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商业街面貌得到治理,先后清理拆除违章建筑、乱摆乱放等600余处,清理搬迁煤场40余处,共计6万平方米,力争年内全面完成整治任务,提升**整体形象。
二是延伸“法治**”建设工作手臂。结合矛盾纠纷排查,充实排查领导小组,完善法律援助联络室,发放法律援助直通卡,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信息网络,通过对涉及人员采取送法入户,依法释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从源头上缓解了社会冲突,减少了社会矛盾,把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超前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先后调处纠纷68件,成功调解67起,防止越级上访8起,防止矛盾激化7起,有效的维护了辖区的政治稳定。三是发挥“法治**”建设推动作用。建立了周集体学习制度和自学制度,村两委、党员、人大代表、村民小组长等参加学习,积极督促各村建立学习园地,撰写心得体会上墙,学习内容涉及20余种法律法规,并建立学习考勤、奖惩制度,各村集体学法人数达到600余人。(m.depeat.com)通过学法、知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工作水平和整体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村“民主理财、民主议政、民主决策、民主测评”等四个小组,每村设立一名公开发言人,定期向党员群众公布党务村务财务,接受群众公开监督。建立便民服务机制,投资50余万元,建设司法、民政、信访、计生等部门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整合行政效能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发现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6个方面的36件实事,督促有关部门和村加快落实,目前已全部完成,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通过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使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有利于规范、促进和保障各项事业更好地纳入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内涵发展的轨道,进一步弘扬了法治精神,切实增强了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内在动力,为振兴我镇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四篇:区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区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自“法治XX”建设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法治**”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改善基层民生的重要工程,进一步提高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
一是搭建“法治**”建设工作平台。镇、村两级分别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办公地点、制作标识牌,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印制上墙,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逐步建立起工作档案,固定宣传阵地达20余处,通过大喇叭宣传、大集宣传60次,受教育群众达到36000余人。特别是今年以来,全镇大力实施路域综合整治工程,针对沿线乱搭乱建现象,先后印发街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一封信,对广大业户开展法律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商业街面貌得到治理,先后清理拆除违章建筑、乱摆乱放等600余处,清理搬迁煤场40余处,共计6万平方米,力争年内全面完成整治任务,提升**整体形象。
二是延伸“法治**”建设工作手臂。结合矛盾纠纷排查,充实排查领导小组,完善法律援助联络室,发放法律援助直通卡,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信息网络,通过对涉及人员采取送法入户,依法释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从源头上缓解了社会冲突,减少了社会矛盾,把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超前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先后调处纠纷68件,成功调解67起,防止越级上访8起,防止矛盾激化7起,有效的维护了辖区的政治稳定。
三是发挥“法治**”建设推动作用。建立了周集体学习制度和自学制度,村两委、党员、人大代表、村民小组长等参加学习,积极督促各村建立学习园地,撰写心得体会上墙,学习内容涉及20余种法律法规,并建立学习考勤、奖惩制度,各村集体学法人数达到600余人。通过学法、知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工作水平和整体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村“民主理财、民主议政、民主决策、民主测评”等四个小组,每村设立一名公开发言人,定期向党员群众公布党务村务财务,接受群众公开监督。建立便民服务机制,投资50余万元,建设司法、民政、信访、计生等部门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整合行政效能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发现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6个方面的36件实事,督促有关部门和村加快落实,目前已全部完成,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通过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使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有利于规范、促进和保障各项事业更好地纳入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内涵发展的轨道,进一步弘扬了法治精神,切实增强了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内在动力,为振兴我镇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五篇:区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区人社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呈贡区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区司法局《昆明市2019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开展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一)改善民营企业法治环境有关工作任务
1.降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推行银行保函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公布保留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禁止非法新设立保证金项目。收缴推行金融担保机构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和差异化缴存制度,对工资支付信用良好的企业实行减免缴存制度。我大队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对于符合退还条件的工程项目,积极退还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存在拖欠情况。截止2019年9月,我局共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1笔13972.03万元,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2笔9925.28万元,现有余额26783.39万元。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8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60号)文件精神。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同时按照2018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至4月6710元,5至12月5179元)的60%至300%作为缴费基数征收养老保险费;
截止8月养老保险费降低1003.78万元,预计到2019年底将减轻企业负担1432万元。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工伤保险费率继续按照国家基准费率标准的45%执行,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行业类别分为8类,按照国家基准费率标准的45%执行,截止8月工伤保险费降低132.09万元,预计到2019年底将减轻企业负担180万元。三是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区、市),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2019年1月-2019年8月预计与失业保险原费率3%相比大约减免了1734.41万元。
(二)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相关任务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重要事项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法律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责任追究及容错、纠错等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2019年我局专门聘请云南新征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舒、刘涛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同时制定法律顾问职责和工作要求,明确法律顾问职责,遇到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等工作,首先咨询法律顾问,听取其意见建议,主动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今年以来,我局法律顾问多次参与了行政决策过程,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进一步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工作制度。为切实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我局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要求继续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工作。二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和方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围绕依法行政工作,我局依法、科学、合理界定行政决策权限,完善行政决策规则,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把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结合起来,凡属决定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局务会制度,让多数人参与到决策中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建立并实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每月按时报送《呈贡区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报送表》,对本局职能范围内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进行评估。
3.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及时、准确公开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进行政务公开,认真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警惕办事效率。2019年,我局累计公开政务信息28条,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围绕人事安排、资金使用等权力集中的环节进行政务公开,我局在办公楼显要位置公布了服务承诺事项50项,对受理部门及科室、办结时限等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在积极承接省、市下放职权的同时,先后在街道和社区设立兼职监察员,不断强化街道社区日常巡查职能。
严格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实施方案》和《呈贡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等20余个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文件。呈贡区人社局通过完善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落实了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和责任,特别是明确了违法责任追究措施,加大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通知》,政策法规科对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梳理,明确本部门行政处罚的权限、职责等前提下,积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按照“合法性、公开性、过罚相当、平等对待、教育为主”五项原则,确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和处罚基准,对涉及行政处罚幅度的条款进行了逐一细化。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规范使用文书、推进执法记录仪使用、依托多种手段记录执法全过程”的四项工作要求,对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跟踪记录。区人社局行政执法部门已逐步推行了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实行纸质档案卷宗管理制度和电子档案管理双轨制,实现了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记录,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
3.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严格按照《县区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指导目录》规定,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集体讨论决定、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了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明确了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截止目前,全局未作出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4.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公民和法人信用体系建设和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通过“信用昆明”和“呈贡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布不良信用单位2家。推行“三步式”执法和柔性执法,通过建立健全执法事项提示制度、重大案件回访制度等,给予了当事人自行纠正违法行为的机会,缓解了当事人与执法部门的直接冲突,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落实《昆明市呈贡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央、省、市、区的各项政策和部署落到实处,扎实抓好依法治理工作,加强法制部门建设,区人社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按时上报区委依法治区办备案。使部门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主动抓、各部门密切配合、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我局党委印发了《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和《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会务会议事规则(试行)》,区人社局领导班子历来都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平时做好督促检查,半年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进行认真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
2.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制度
结合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法工作,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制定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实施方案,按时上报述法考评报告。
3.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积极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各项相关工作培训。2019年,组织开展培训40余人次。二是按照市政府的相关要求,针对执法人员的法律轮训,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全局所有执法人员均参加了法律知识轮训。三是对于新上岗执法人员,都统一参加培训,通过考试后才能持证上岗。目前,我局在岗23名执法人员均持有执法证,并已全部按要求报区法制办录入昆明市执法资格管理系统。四是将党章党规、宪法法律列入单位学习培训内容,对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学习等方式,及时更新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储备。五是将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更新知识培训、事业单位人员初任培训、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性培训中,今年已组织开展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培训4期共1000人次。
(五)法治政府建设常规性工作任务
协调推进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清理权责清单工作。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根据行政职权的变化认真修订《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并在网上公开,目前保留6项行政许可项目、139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给付和6项其他行政职权。
二是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呈贡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改善呈贡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转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提升服务发展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呈贡区人社局积极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题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执法人员对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不断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遵照《行政指导手册》,通过“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柔性执法,适度减少执法的强制力,有效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我局出台了专门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控制程序并严格贯彻落实。在起草规范性文件前,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
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按时限、按规定上报区政府法制办登记备案。
四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4次专项检查,有效预防和打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共举办、协办专题宣传活动7场。2019年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49件,结案49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为劳动者追讨工资1301.8155万元,涉及劳动者586人。受理协调处理案件23起,协调劳动者工资266.9050万元,涉及159人。法定期限内受理并办结信访转办件、12345受理交办件132件,未发现涉旅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是提高劳动仲裁水平,切实畅通维权之路。2019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80件,结案173件,其中仲裁裁决53件、仲裁调解120件,法定期限内案件结案率100%,为劳动者落实各项经济待遇620.5万元。
二、工作亮点
一是推进劳动监察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减少因工资拖欠而引发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呈贡区积极在具备安装条件的在建工程项目推广劳动监察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依托系统建立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辖区内所有具备条件的建筑工程项目使用劳动监察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实名制管理。
二是创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方式。呈贡区自2009年9月起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以来,不断加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力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欠薪行为,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截止2019年9月,我局共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1笔13972.03万元,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2笔9925.28万元,现有余额26783.39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队伍有待于加强,虽然每年我局都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区开展的各类执法培训,但由于人少事多,忙于具体工作,缺少对各类法律法规的系统钻研,执法水平和法律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不断增加的流动人口对劳动保障软硬件设施建设带来了巨大压力。随着呈贡新区建设进程加快,流动人口不断增加,由于这部分人群流动性较大、法制意识不强、难以联系等原因,给劳动监察执法、农民工维权、社会保险扩面、就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区人社局将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进一步创新机制体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素养,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全面推进全区人社事业法制化发展进程。
一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常委会议事用法机制,坚持“领导抓、抓领导”,由单位领导带头学法,坚持每年制定学法计划,根据呈贡区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录等重点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法规及实际案例学习,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水平。
二是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学法制度。认真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法治专题讲座,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法、“法宣在线”等学习。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月、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用人单位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议等活动契机,开展宪法及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宣传教育,全面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