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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保险中介半年度总结[五篇模版]
编辑:沉香触手 识别码:36-847251 其他总结 发布时间: 2023-12-25 11:09:43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保险中介半年度总结

保险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大家也越老越重视保险的投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几篇优秀的保险中介年度总结,供大家查阅参考。

202_保险中介半年度总结篇一

一、中介业务情况分析

目前,我市中介市场较为繁荣,正规兼业保险代理单位家,保险代理公司家,其各保险代理单位或公司以寿险业务为主,财险业务为辅,财险业务以车险业务为主,其他业务为辅。各家代理公司的合作目的是利益化,谁签单收取保费少,手续费给的高,业务就与谁合作,这样就给我公司中介业务发展造成较大困难。

针对以上情况,我公司就濮阳保险市场和中介业务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讨,通过分析和研讨我公司制定了结合濮阳实际发展中介业务的经营策略。一是自身定位,我公司在濮阳成立不久,如何在濮阳树立良好的形象,创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的牌子尤为重要。为此,我们既考虑如何发展中介业务,又考虑如何规范经营。在中介业务的发展上,我们以长远的眼光开拓发展中介业务,而不是以牺牲自身利益为代价发展中介业务。二是以合理的价格介入中介市场。目前,濮阳经营保险的主题较多,部分保险公司已低保险价格、高手续费返还为手段来掠夺中介市场,诚然,低保险价格、高手续费是介入中介市场的杠杆,但不是的做法,对此我公司认真分析市场价格,在公司整体运作规定范围内结合濮阳实际制定出自身适应中介市场的保险价格和费用,以达到的平衡点。三是以优质服务赢得中介市场。以优质服务为着眼点,切实将优质服务看成公司发展的生命线,具体的来说,我公司做好了签约前和签约后的优质服务,设立专人负责对签约代理单位服务,明确专人管理。四是搞好中介代理的信息收集,随时掌握中介代理市场的发展趋势和动向,并针对具体情况,制定出符合市场运作实际的经营策略,从而,为快速、稳健发展中介业务奠定良好的基础,五是加强管理。中介业务存在着点多、从业人员杂、业务来源广和只求效益,忽视管理等因素,为此,我公司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规范代理协议的签订;规范单证管理;规范保费结算流程;规范与代理公司的沟通制度。

二、中介业务拓展情况

通过中介业务部加强车险业务经营是今年非常重要的中介业务工作。车险业务在整个业务经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必须做大做强,做精做细。也就是发挥中介部的纽带作用,继续加快发展车险业务,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同时,大力优化车险业务结构,严格控制 本文来自文秘114,转载请保留此标记。高风险、高赔付的业务,从承保源头抓起,从每一笔业务、每一个环节抓起,从每一位承保人员抓起,全面提高车险业务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盈利能力,使车险真正成为增收保费和创造利润的骨干险种。

三、中介业务发展措施

今年来,我中介业务部坚持学习政治理论,提高业务技能,制定了相应的学习计划。建立健全了一整套适应本我中介业务部实际的制约机制,使我中介业务部形成一个团结拼搏、务实进取的战斗集体。进一步完善了我中介业务部内部控制制度,以效率为中心,实行工效挂钩。做到一人干保险全家干保险,坚持以贡献排名次,以业绩论英雄。让经济杠杆起作用,变职工要我干为我要干,拉开了分配档次,增强了工作的积极和主动性。我中介业务部根据保险服务行业的特点,从狠抓效益入手,抓落实,重实效,取得了显著效果。一是完善了优质服务措施,制定了优质服务标准,明确了服务内容,规范了服务程序。广泛深入保户,回访“黄金客户”,积极征求意见,改进工作作风,增加了服务透明度。

202_保险中介半年度总结篇二

下半年,在全州系统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一季度实现了“开门红”,取得了“零点行动——奔向20XX”竞赛活动的初步胜利,我司根据省公司“阳光行动,鏖战夏季”的安排部署,制订了 20XX年半年来业务竞赛企划案,再次吹响“阳光行动,鏖战夏季”竞赛活动的号角,将我公司业务发展的战场向纵深方向推进。我们将17个经营单位分成五个军团,州公司5个党委成员分别担任军团司令,带领相关部门编入各个军团,开展业务竞赛。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历程,我们是有喜有忧,但总体来看是喜大于忧。喜在我们面对股份制改造后新的形势,广大员工的思想观念得到根本的转变;喜在各级公司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业务拓展能力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得到提升;喜在我们大部分公司团队建设进一步加强,团队经营有了新的起色;喜在我们全州系统业务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喜在多年来困扰我司的短险赔付率居高不下的难题得以解决,经济效益明显好转;喜在我们全州大部分城乡呈现出诱人的市场前景,业务发展势头强劲。忧的是中介保险业务没有大的突破,首年新单保费负增长;忧的是增员难的“瓶颈”没有很好解决,大多数支公司的代理人队伍规模小,与市场的需求极不相适应;忧的是基础管理薄弱,“两规”落实不到位,相当一部分个人代理人的活动量不足;忧的是干部队伍建设滞后,个别支公司经理的观念没有大的转变,思路不清,干劲不足,业务发展没有突破性的进展。这些“喜”和“忧”反映了我们上半工作的基本特点。

一、经营形势分析

下半年,在全州系统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业务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至6月30日止,完成股份公司保费收入4100.6万元,完成省公司下达年计划的40.7%,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首年新单保费收入1982.7万元,完成省公司下达寿险首年保费年计划的36%;比上年同期下降16%。寿险首年期交保费1010.2万元,完成省公司下达期交年计划的65.%,完成自定年计划的51%;比上年同期净增683.9万元,同比增长209.6%。中介业务首年保费499万元,同比增长42%。团体寿险首年新单保费68.7万元,同比增长262.5%。短险业务收入624.4万元,同比增长38.6%,其中意外险保费收入336.7万元,比上年同期净增144万元,同比增长75%;短期健康险保费收入287.6万元,比上年同期净增29.6万元,同比增长11.5%。大病医疗保费收入185.5万元,同比增长58%。续收保费1308万元,续收率为85.4%。

从各分支机构的业务情况看,个人寿险期交保费达年计划60%以上的支公司有锦屏、从江、岑巩、麻江,保费收入分别为63万元、75万元、59万元、54万元,分别达年计划任务的105、75、73.8、67.5;达年计划任务50%的支公司有天柱、分公司营销部、雷山、黎平,保费收入分别为85.8万元、281.4万元、31.7万元、62万元,分别达计划任务的57、56.3、53、51.7。还有半数的单位个人寿险期交低于年计划50%。意外险完成计划任务在50%以上的支公司有凯里、剑河、天柱,保费收入分别为154万元、13.8万元、30.5万元,分别达计划任务的73.3、54.4、50.8,截至6月底,短险赔款为318.97万元,短险综合赔付率为51.09%;同比减少赔款125.04万元,下降28.16%。补充医疗类赔款71.20万元,赔付率为69.60%;毛利润为117.48万元,经济效益明显改善。可用费用为496.58万元,比上年同期净增218.15万元,增长78.4%。已用费用428.83万元,同比净增长46.08万元,增长12%;费用节余67.75万元。两个“提高”的目标可望得到实现。

20XX年,我公司个人寿险期交和短险业务的发展及短险业务赔付情况较上年同期有了很大的改观,但也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业务收入总量,特别是寿险及长期健康险首年保费规模还很小,全州仅完成1982.70万,与全年5470万元的计划相比,差距还很大;二是个人寿险期交结构不尽合理。个人寿险期交业务中“两康”的比重仅为25.64%,而“鸿鑫”的比重高达64.85%;三是各支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平衡。除凯里支公司和分公司营销部外,15个支公司中股份公司总量在200万元以上的仅4个支公司,其中黄平支公司226.7万元、镇远支公司238.9万元、岑巩支公司239万元、天柱支公司265万元;四是半年来意外险业务发展明显放慢,半年来仅收入131.8万元。意外险收入极不平衡,保费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支公司就有5个,10万元以下的支公司有3个,最少的支公司意外险收入仅2.42万元;五是部分支公司的高赔付率应该引起重视。分公司营销部赔付率达94.45%,岑巩支公司达92%,镇远支公司达70.08%等。因此,加快短险(尤其是意外险)业务发展,严格控制短险赔付率仍然是我们的努力的方向。

进入半年来以来,业务发展速度减缓,且呈下滑趋势,个人寿险期交保费仅完成383万元,完成自编计划的75.4%。按7个险种计算,仅有麻江和锦屏支公司完成半年来计划任务,其余支公司均未完成半年来计划任务。其中保费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有施秉、台江、丹寨3个支公司,形势十分严峻。今年以来,在经营管理上我们虽然有所加强,效益明显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是,我们个别支公司粗放型的管理没有得到根治,在管理工作上稍有放松,在经营效益上取得的成果就会前功尽弃,管理工作这根弦我们一点都不能放松。

202_保险中介半年度总结篇三

20xx年初,我加入到了国寿**支公司,从事我不曾熟悉的人寿保险工作。一年来,在公司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其他老师傅的热情帮助下,自己从一个保险门外汉到能够独立从事和开展保险营销业务,在自己的业务岗位上,做到了无违规行为,和全司员工一起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和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以下是本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

一、努力提高政治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

积极参加上级公司和支公司、本部门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主题教育、职业教育活动以及各项组织活动和文娱活动,没有无故缺席现象;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从各方面主动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在思想上政治上都有所进步。

二、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积极参加上级公司和支公司、本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勤于学习,善于创造,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操作技能和为客户服务的基本功,掌握了应有的专业业务技能和服务技巧,能够熟练办理各种业务,知晓本公司经营的各项业务产品并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促销。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一年来,无论在办理业务还是其它的工作中,都能严格执行上级公司和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内控规定和服务规定,坚持使用文明用语,不越权办事,不以权谋私,没有出现被客户投诉的行为以及其它违规违章行为。业余生活检点,不参与赌博、购买xx等不良行为。

四、较好地完成支公司和本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能一直做到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努力工作,上班早来晚走,立足岗位,默默奉献,积极完成支公司和本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够积极主支动关心本部门的各项营销工作和任务,积极营销电子银行业务和各种银行卡等及其它中介业务等。

一年来,本人凭着对保险事业的热爱,竭尽全力来履行自己的工作和岗位职责,努力按上级领导的要求做好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取得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回首一年过来,在对取得成绩欣慰的同时,也发现自己与秀的员工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但我有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查找差距,勇敢地克服缺点和不足,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把该做的工作做实、做好。

202_保险中介半年度总结篇四

来中国人寿有一段日子了,有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小成绩,发来不是为了博得众人同行的赞赏亦或是同情的目光,只为分享下经验,促进下业绩的提升。

首先,我觉得如果真想把保险做好、长久地做下去,让自己挣到钱、使自己和自己的家人的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就得有打持久战的决心和毅力!如果没有这种决心和毅力,遇到人家的拒绝就想打退堂鼓,那就干脆放弃保险,换个更适合自己的工作算了!一开始,做保险被拒绝那是常事,慢慢都习惯了,到现在我已经是无坚不摧了,哈哈,其实挫折多了,经验也就有了,方法也就有了,拒绝也就少了。另外也可以换位思考,我们有时候去逛街、买衣服,我们常常是转上好多家才决定在其中某一家购买,那剩余的不都是被我们拒绝的对象吗?我们几乎每天都在拒绝别人,别人照样过得好好的,别人拒绝我们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不要害怕拒绝,每天都要保持相当数量的客户拜访量,慢慢总是会有成绩出现的。

在这里,不得不提下,做任何事,方法很重要。如果感觉不对了,就该转换思维,换换其他方法了。比如,经过多年奋斗,曾经那些拒绝我、不甩的我的客户,现在大多数都和我成为了十分要好的朋友了。我也得力于他们的帮忙,荣升为公司的小主管了。管人可比挖掘客户难多了,同样是学问一门啊。一开始是混乱不堪的,不是客户资料遗失找不到了,就是客户资源被离职业务员带走了。整的我的焦头烂额啊!现在不都说什么信息时代?我便想找找看看是否有电话销售系统管理之类的软件,可以帮帮忙么?没想到还真被我在网上挖到了。正如我当初的做业务一样,我的团队的业绩也在此发生了转机。

其次,我觉得做保险是一种筛选工作,或者说我们做的是一种沙里淘金的工作,我们要大量地、快速地筛选我们的拜访对象,大量地排除那些沙子,尽可能快的找到我们的金粒!一个人要有财力,还要有参保的愿望,才有可能成为我们真正的客户。试想,如果一个家庭一年的毛收入只有2.5万元,而且还有孩子,你怎么能指望他每年拿出近1万元来买保险呢?除非他是疯了!所以,我们在拜访客户时,对于财力不足、收入仅够维持日常生计的的客户,就不要多花费时间和精力了!这就要求我们非常善于观察和分析,争取用最短的时间内判断出对方是否有财力买保险;或者说,对方有财力买什么样的保险,这类保险对他有没有意义。如果有,就继续跟进,如果没有就赶紧放弃,换个目标,这就是筛选工作。我的团队现在已不像从前我那样做这样繁琐的工作了。我们会通过各种途径购买大量质优的客户资料,批量导入电话销售系统,销售人员只需要耳麦一戴,保持良好情绪,与客户沟通就好。现在的销售量及销售额是之前的好几番。这样我觉得有必要同大家分享的原因,好东西,咱也不掖着藏着。为了,我们伟大的保险事业做点贡献也是应该的。嘿嘿!见笑了,各位!

再次,当然个人的职业素养也十分重要的。尽管现在电话销售系统,方便了我们的工作,提高了效率。但是勤奋依旧是我们要保持的姿态。想当年,我从早到晚,跑着跑那,风吹雨晒,一天跑十几家客户,被人拒绝n次的,也依旧精神饱满。去过的片区,去了又去。以至于很多人都认识了我这个卖保险的小子了。唉~岁月催人老,当年的小子现在也就是人到中年了,责任重重了。

电话销售尽管改变了以往我们保险行业的销售模式。事实上不能单纯的说改变了,应该说是优化了。但是我们当年的热情和勤奋的态度依旧不能降低,尽管现在人们的保险意识有所提高。客户光拜访一次是很不足够了,还需要我们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跟进,去推敲他的需求。当然,方法对于我们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上面也已经强调过了。不能整天整天的追着客户买保险,这样会遭人投诉的。要将我们的销售概念模糊化,不有人就提出来么做销售,就得像跟客户在谈恋爱一样,慢慢地把对方的需求挖掘出来。比如,时常关心关心客户,让他能想起你,想起你是个卖保险的。当他有需求的时候,就会第一时间找到你就足够了。另外,先进的工作方式和工作工具也是很有必要的。

202_保险中介半年度总结篇五

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与安排,车险业务管理部十月份的理赔工作主要围绕业务培训和强化管理等方面做了几项重点工作。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大了理赔业务的培训力度,采取“定期和集中”的视频培训方式对全省理赔客服人员进行了全方位的业务培训。一是针对询报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了询报价专项培训,在规范询报价工作的基础上对实际操作做了重点提示,同时结合定损工作传授了部分典型车辆的配臵和配件更换经验;二是针对现场查勘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总公司的《车险现场查勘环节执行手册》和《理赔实务规程》组织了《车险现场查勘操作规范与要点》专项视频培训,总结和归纳了现场查勘的九个重要节点、现场查勘的八项准备工作、现场查勘拍照的五要求和五步曲,并对现场查勘记录的规范撰写、常见事故现场的查勘要点、主要风险点的查勘要点和疑点案件特征及对策进行了详细地讲解;三是结合总公司近期将推出的简易赔案项目,完成了《车险简易赔案项目及实务操作简介》转培训。

(二)加大了理赔内勤的轮训力度,采取“面对面、一对一”的现场培训方式,以系统操作、单证收集、简易赔案理算、未决赔案清理等为培训要点,先后对秦皇岛、廊坊、唐山、沧州等机构的理赔内勤进行了较为全面和系统的培训与指导。本次轮训将对规范操作、提高质量和效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完成了“1000元以下车险赔案免现场查勘方案”的论证,从不符合保监要求并会影响信誉和服务水平、不符合总公司规定并会影响第一现场查勘率、客户上传损失照片缺乏操作性并会导致结案率指标的恶化、损失1000元以下难以界定并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等四个角度做了分析和阐述,得出了暂不宜推行此方案的结论,并对加强理赔服务、改善服务水平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四)组织学习、探讨了山东省分公司车险业务的管理经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机构理赔客服中心存在的普遍问题集中体现为“责任心差,执行力弱”;而省公司车险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则是“管理薄弱”。

(一)责任心差。概况地讲,责任心差就是“三个缺乏”,一是缺乏实事求是和一查到底的精神,二是缺乏对自己负责、对公司负责的精神,三是缺乏深入学习和钻研理赔业务的精神。表现在具体工作中就是:对事故现场没有按照规范要求仔细查勘,更多的是流于形式、走了过场;对于可疑案件没有深入调查和核实;对于现场痕迹不吻合的案件简单以加免30%处理等。对工作的不负责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就是对公司的不负责。理赔员工走马观花和松垮飘浮的理赔工作姿态折射出公司当前缺乏学习和钻研业务的风气。“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如果我们的理赔业务、理赔经验做不到与时俱进,达不到“一丈”,我们就无法有效地控制理赔风险,就无法有效地遏制保险欺诈。

(二)执行力弱。概况地讲,执行力弱就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表现在具体工作中就是:规范培训之后依然我行我素,对省公司提出的工作要求臵若罔闻。比较典型的是保定中支的一个可疑赔案,车险部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了研究,并于10月10日给保定中支相关人员下发了邮件,要求对此案的查勘、定损工作写出详细的情况说明。但时至今日,省公司仍然未接到任何反馈的信息,导致赔案长期在系统滞留。公司执行力弱的状况阻碍了公司业务的正常管理,延缓了精细化理赔管理的进程,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省公司管理力度和手段的长期弱化将会助长不良风气的蔓延,将会加大日后整改工作的难度。“开好头,起好步”有必要提到公司重要的议事日程。

(三)省公司的理赔管理较为薄弱。公司当前“人员新、业务生、经验少、问题多”的现状亟待加强管理和指导。但省公司车险部当前“人员数量少、日常事务工作多”的特点

分散了管理精力,导致无法深入发现问题,即使发现了问题也无法深入和系统地解决问题,从而影响了车险理赔工作的整体进程;同时,管理力量的分散也导致了车险部本身执行力的弱化,突出表现为“既定计划无法如期实施和完成”,部分工作还停留在脑袋中、嘴巴上,没有落实到手上、脚上(例如:九月份提到的加强员工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教育、制定强化理赔管理举措、建立查假打假奖励机制等)。长此以往,将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和健康发展。

三、下一步的工作举措及建议

按照车险部确定的“以规范培训为基础,以奖惩制度为保障,以宣传教育为引导,以落实执行为手段,确保管理的效果、赔案的质量、风险的管控、效益的提升”的工作思路,我们将在今年最后两个月全面抓好车险业务的管理工作。

(一)坚持业务培训不放松,全面加强车险业务规范操作的培训。我们将有效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按照既定的培训计划,以车险流程重点环节为目标,做好业务培训工作,为明年车险理赔的精细化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以业务标准化操作为核心,以提高理赔质量、理赔效率和客户满意度为目标,制定和完善车险理赔业务的奖惩管理体系,全面加强执行力建设,开好头、起好步,为公司的“二次创业”扫清障碍。

(三)密切关注考核指标,确保指标达成率的化。

距离年终收尾仅有两个月的时间,我们将密切关注总公司设定的考核指标,全面加强指标管理,力争指标达成率的化,特别是加强未决赔案的清理力度,确保结案率指标的化。

(四)研究制定明年的管理思路、工作计划。20xx年,公司的车险业务面临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商业车险条款改革势在必行,对我们的理赔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同时,伴随市场主体的日渐增多,市场竞争将会进一步加剧。我们将结合公司的实际,对标市场主体,研究制定20xx年车险业务的管理思路和工作计划,形成“内部管理顺畅、外部竞争有力”的良好态势,确保公司车险业务综合竞争力的全面提升和步步为营。

第二篇:什么是保险中介

什么是保险中介?

保险中介是接受保险公司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委托,提供展业、风险管理、理赔等专业性服务,并收取佣金、手续费或咨询费的自然人或法人机构。它实质上是一座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信息沟通的桥梁,可以有效地促进保险交易活动顺利进行,降低市场交易费用成本,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甚至可以具有比保险公司更为完善的服务功能。

保险中介人的主体形式多样,主要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等。此外,其他一些专业领域的单位或个人也可以从事某些特定的保险中介服务,如保险精算师事务所、事故调查机构和律师等。

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者个人。目前我国保险业代理人总数在3、4百万人。

保险经纪人(Insurance Broker),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西方发达国家的保险中介最主要的是通过保险经纪加以推广的。保险经纪在这些国家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并且已经发展成为一项相当成熟的产业。如英国的保险经济制度对国际保险市场的影响是深远的,同时,其保险经纪业的力量也是世界上最强的。据统计,英国有800多家保险公司,而保险经纪公司却超过3200家,保险经纪人员8万多名。全英保险市场中60%以上的财险业务是由经纪人带来的。著名的“劳合社”则规定,保险业务必须经过保险经纪人这个环节,才能得以安排。美国具有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市场,1998年,其全部业务的保费收入达7364.7亿美元,居世界首位。其相当数量的业务是保险经纪人及其所属公司贡献的,其中达信和怡安是全世界最大的两家保险经纪公司,能够直接左右美国保险中介业的发展。

保险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公估人的主要职能是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对保险标的进行检验、鉴定和理算,并出具保险公估报告,其地位超然,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使保险赔付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调停保险当事人之间关于保险理赔方面的矛盾。

202_年,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279.9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33%。202_年,保险中介实现保费收入12000多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6%。由此可见,保险中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第三篇:保险中介复习题整理

一 5个名词解释 1保险密度

保险密度是指按当地人口计算的人均保险费额。

保险密度反映了该地国民参加保险的程度,一国国民经济和保险业的发展水平。2保险深度

保险深度是指某地保费收入占该地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反映了该地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保险深度取决于一国经济总体发展水平和保险业的发展速度。保险深度的计算公式为:保险深度=一国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保险深度可以反映出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该指标的计算不仅取决于一国总体发展水准,而且还取决于保险业的发展速度。3个人代理人

个人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个人。4兼业代理人

兼业保险代理人是指受保险公司的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为保险公司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补充资料: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指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例如银行、汽车经销商、汽修厂都是保险兼业代理的主要群体。

2、专业代理机构就是指保险代理公司。

3、兼业或专业代理都是有经营区域限制的,不能不同地区使用同一个代理证;专业代理公司如果在外地展业必须设置专门的机构,需要报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兼业代理资格,但是这种机构费用较高。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指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

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必须向中国保监会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后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证应该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有在其营业场所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5保险中介

保险中介,指介于保险经营机构之间或保险经营机构与投保人之间,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与销售、风险管理与安排、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等中介服务活动,并从中依法获取佣金或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保险中介在保险市场上作用的发挥,是由其在专业技术服务、保险信息沟通、风险管理咨询等诸方面的功能所决定的。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推行改革开放政策的客观要求,市场化、规范化、职业化和国际化是未来中国保险中介行业生存的前提,也是发展的方向。6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者个人。截止到202_年11月,我国保险业代理人总数为256万人。7保险经纪人

保险经纪人(Insurance Broker),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8保险公估人

保险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公估人的主要职能是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对保险标的进行检验、鉴定和理算,并出具保险公估报告,其地位超然,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使保险赔付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调停保险当事人之间关于保险理赔方面的矛盾。9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职业道德是指人们在职业生活中应遵循的基本道德,即一般社会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属于自律范围,它通过公约、守则等对职业生活中的某些方面加以规范。职业道德既是本行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又是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10中介监管P388 依法监管 综合管理 维护保险中介当事人利益 保证保险市场健康发展

保险中介市场准入与退出的监管 保险中介业务经营活动的监管 保险中介业务经营活动的监管(串起来说)11保险费

保险费是指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保险费的数额同保险金额的大小、保险费率的高低和保险期限的长短成正比,即保险金额越大,保险费率越高,保险期限越长,则保险费也就越多。交纳保险费是投保人的义务。如被保险人不按期交纳保险费,在自愿保险中,则保险合同失效;在强制保险中,就要附加一定数额的滞纳金。12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我国表见代理制度建立时间不长,还有不完善之处,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其中,相对人对义务人的选择权问题、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责任问题以及代理人的抗辩权问题便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法律原因,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更加注意表见代理问题,对自己,他人及社会的利益负责。13承保公估 理赔公估 课本P303 二 4个简答

1分析保险中介产生的原因 P10 2影响中介市场发展的因素

对保险中介机构存在偏见。保险中介机构的真正发展是近两年的事,被社会的认知也是刚刚开始,因此也就免不了对其有所偏见,主要表现为:①客户方面。拿保险经纪人来说,从理论上看,保险经纪人是站在投保人的立场,使投保人以最小的保费支出获得最大的保障。但在实际中,客户的保险需求往往停留较低层次的需求上,而冷落了保险经纪公司的“顾问”式的服务,甚至认为,经纪人的佣金表面由保险公司支付,但羊毛出在羊身上,而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不是可以节省一笔费用。至于代表保险人一方拓展业务的保险代理机构在此方面给人们的印象比保险经纪人更为严重。②保险人方面。一些保险公司组织机构大而全,冗员过多,集约式经营的观念不强,对成本核算不细,认为通过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间接展业,不如公司直接展业,免得多了一个讨价还价的对象,最后还要支付过高的手续费和佣金,似乎直接的展业成本较低。但从保险检查的结果看,个别公司的个别险种高额退费就达30%以上,再加上手续费和其它费用,展业成本就更高了,而中介公司的中介费用一般在20%左右,保险公司还是可以接受的。③社会公众方面。由于我国保险中介机构刚刚发展起来,各项制度建设不太完善、规章制度执行不严,个别中介机构存在着违法违规经营现象,给社会带来消极影响,破坏了中介机构在社会中的形象。

二、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的矛盾比较突出。主要表现:①对于保险公估业务来说,由于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理赔部门,多数公司认为肥水不流外人田,只把难办、解决不了的案子交给公估公司,这样,在出险率一定的情况下,公估的业务就更少了。据了解,保险公司通常要求公估公司高服务、低收费,一个案子下来,保险公司少赔十几万,而公估费1200元都嫌多。②一些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利用自身拥有的股东业务和手中掌握的其他业务,向保险人漫天要价,一些中介机构的开价都在30%以上,对此,保险人非常反感。③一些保险公司、投保单位以及银行等兼业代理部门为了个人和群体利益,利用手中的权利人为地排挤中介机构开展业务。

三、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滞后。中国保监会目前虽出台了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和保险公估机构等管理规定,但与之配套的相关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保险中介机构执业管理办法、操作实务、佣金和咨询费标准、税收等法律规章还没有出台,在某一方面出现了法规真空,例如,目前市场对保险中介收费标准缺乏市场指导价格,一些保险中介机构利用手中掌控的业务,不断抬高要价,哪家保险公司出的中介费用多业务就给哪家,这种招标式的经营方式势必引起保险市场的恶性竞争,给市场秩序带来不良影响。

四、保险中介市场人才匮乏。保险公估人和经纪人在我国已消失了几十年,所以无论在理论还是实务方面保险中介人才都非常缺乏。主要表现:1)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大多没有进行专门的培训,保险知识匮乏,对所代理的保险险种也不很了解,而且兼业代理人员流动性很强。2)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在数量和质量上与市场的需求还差得很远,特别是保险公估人,由于它解决的是多领域、高技术、专业性很强的价值及损失理赔的问题,专业性极强,而目前这种专家式的保险公估人才少之又少,虽然一些通过考试合格获得资格,但真正具有相当高的从业技能、经验和能力也是微乎其微。因此,保险中介人员的素质低、匮乏是制约我国中介市场快速、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五、保险中介市场竞争力不强。我国保险中介机构经营主体数量目前非常有限,而且其社会地位还未被公认,其市场竞争只是体现在与各家保险公司的业务竞争上,而不是各中介经营主体之间的竞争,因而一些中介机构只能以股东的业务为基础,把其作为向保险人讨价还价的筹码,垄断氛围较浓,缺少有效的中介市场的竞争机制,不利于中介主体的技术水平、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提高。

六、中介机构经营不规范。一是一些兼业代理人利用保险公司急于扩占市场规模的心理,在签定低费率,高回扣的代理协议后,四处招揽保险业务,获取正常费率与低费率之间的差价及高回扣手续费,甚至一些代理人不择手段与个别企业的领导串通,利用假保单骗取保费中饱私囊。二是存在非法经营现象。有相当部分的兼业代理机构和个别保险中介机构未经保险监管部门的批准,擅自开办保险代理业务,这些非法中介活动,皆存在不规范的操作,又缺乏监管部门的监督,给市场带来不良影响。3中介种类及区别 P7 保险中介包括: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 保险代理主要帮助保险公司销售产品。保险经纪也是帮助保险公司销售产品,不过实力大于保险代理,而且还可以为客户设计产品,跟保险公司进行谈判。保险公估帮助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等其他服务的。4日本 美 英中介模式特点

发达国家保险中介人制度模式及启示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6-08-15 16:22:00 ] 作者:未知 编辑:studa20 保险中介人制度是典型的“舶来品”。了解保险业发达国家保险中介人制度的特点,比较分析不同制度模式下保险中介人制度的运行效率,有助于建立健全我国的保险中介人制度,促进我国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发达国家的保险中介人制度中,英国、美国和日本的保险中介人制度各具特色,代表着三种不同类型的保险中介人制度模式。本文将在介绍这三个国家的保险中介人制度的基础上,对保险中介人制度模式进行比较,并分析其对我国建立保险中介人制度的借鉴意义。

一、发达国家保险中介人制度模式的特点

(一)英国保险中介人制度模式的特点

英国的保险业历史悠久,其保险中介人制度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了鲜明的特点:

1,英国保险中介人制度的典型特点是以保险经纪人为中心。由于英国是现代海上保险最古老、最发达的国家,国民的风险观念和保险意识强,在英国立法及国民习惯等的影响下,保险经纪人先于保险代理人、保险公估人产生,进而形成了以保险经纪人制度为中心的保险中介人模式。英国的保险经纪人制度最为完善,在国际保险市场上影响巨大。

2.在保险业务的市场分割上,保险代理人充当了寿险市场上的主要角色,而在非寿险领域,则是保险经纪人控制了约2/3的市场,尤其是再保险业务和劳合社承保的业务,都是保险经纪人在运作。同时,英国的保险中介人制度采用了两极化原则,即寿险代理人与经纪人二者不能兼营,保险经纪人只能从事保险经纪业务,而保险代理人则只能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3.对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的宏观监管力度不同。英国的法律对保险经纪人的监管最为严格,适用的法律主要有1977年颁布的《保险经纪人(注册)法》、《保险经纪人行为法》、英国保险人协会的《实务法》及《金融服务法》等,其中对保险经纪人的资格、职业行为、授权范围等有详尽的规定。对寿险代理人的监管则相对而言较为宽松,例如无特别的规定限制寿险代理人销售非寿险产品等。另外,保险公估业务在英国法律上不属于保险监管范围,而受一般的代理法管制。

4.保险中介人的行业自律较强,且行业自律组织分工较细。英国政府的贸工大臣享有对保险业实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的权力,其监管机构侧重于对保险公司的管理,而对劳合社则依据专门立法赋予其自律的权利。保险经纪人协会不仅配合国家立法机关对保险经纪人的行为进行监督,还代表保险经纪人参与同政府、其它保险组织及商业机构进行的谈判。此外,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行业自律组织严格分开,保险公估人则由英国特许公估师学会监督管理。

(二)美国保险中介人制度模式的特点

美国的保险业在发展初期受英国的影响较大,但其后逐渐形成了自身的发展模式,其保险中介制度模式也与英国的模式不同。美国的保险中介人制度模式有以下特点:

1.美国的保险中介人模式是以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相结合,并以保险代理人为主的模式。很多保险经纪人都是从保险代理人发展而来的。

2.在保险业务的市场分割上,寿险业务主要由保险代理人办理,保险经纪人的作用在海上保险中最为重要,在财产与责任保险中次之,在寿险中又次之。

3.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没有严格分开。在美国,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有时难以区别。例如,有些人寿保险业务中的保险经纪人本身就是保险代理人,之所以称他们为保险经纪人,是因为他们将业务安排给多家保险公司。而且,寿险代理人既可以是专用代理人,也可以是独立代理人。

4.在保险中介管理方面,既强调政府监管,也重视行业自律,全国注册的代理人和经纪人协会、保险协会、公估师学会等自律组织都对保险中介行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日本保险中介人制度模式的特点

与英国和美国等主要依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力量获取业务的做法不同,日本的保险市场主要是依靠公司外勤职员和代理店制度,保险经纪人的作用不大。其中,外勤职员活跃于人寿保险市场,代理店制度则主要应用于损害(财产)保险市场。可以说,日本是以保险代理人为主,同时引进保险经纪人制度的中介制度模式。但在1994年保险法修订之前,日本保险市场上进行营销的中介人仅仅是保险代理人,这也是日本保险中介制度明显区别于英美保险中介制度之所在。随着20世纪90年代初保险市场的开放和保险主体的增加,日本也引进了保险经纪人制度,但保险经纪人目前在日本保险市场上的作用仍然非常有限。日本的保险中介制度已开始受英美模式影响,但在严格监管方面又明显区别于后两者。主要表现在:日本在保险监管方面强调政府管理,其管理机关是大藏省,从事保险中介活动要经过保险监管机关批准,监管较严。相对而言,英国保险经纪人只需在保险经纪人注册理事会注册即可。还有在经营方面,日本对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严格进行区分,两者不可兼营。

二、发达国家保险中介人制度模式的比较

(一)保险代理人制度模式的比较

英国保险代理的模式是两级结构。形成这一模式的直接原因是英国实行的两极化原则,即在人寿保险领域,保险中介人必须在能受理所有保险公司商品的经纪人与专属单一公司的保险代理人中任选其一,不能兼任。兼业代理人也是英国保险代理制度较有特色的一个方面。兼业代理人的来源很广泛,银行、行业协会、事务所等机构及律师、会计师等均可能成为兼业代理人,这些机构及个人只须经过简单的培训,熟悉基本的保险知识及出售保险单的一些必要手续即可。兼业代理人正以其低廉的成本、方便的运作受到越来越多保险公司的青睐。

而美国的代理制度尽管在各州要求不一致,但并不是严格的两级结构,即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区别不甚明晰。一般而言,其保险代理人制度可分为机构代理制(总代理制、分公司代理人等)与无机构代理制(专用代理人、独立代理人等)。无论哪种制度,代理人的授权均从两方面获得:一是根据代理合同;二是根据法律所默许的权力(即公开授权原则)。美国的保险代理制度很完备,并拥有庞大的代理人队伍,目前有近100万的代理人活跃在保险市场上,充当了保险市场的中心角色。美国务州都有负责保险代理人监管的保险监管部和保险监督宫,还有专门的法律子以管理。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多层次的业务培训体系(如行业协会及教育培训机构)造就了较高素质的保险代理人。

尽管日本的保险业在发展初期受到美国的影响,但其后却建立了与美国不同的保险代理人制度——代理店制度。代理店在性质上是兼业代理,并实行以经营规模、业绩、业务技能等为标准的等级制度。与英国、美国的保险代理人主要进行寿险展业不同,日本的保险代理店主要应用于损害(财产)保险领域,业务量约占损害(财产)保险业务量的90%。

(二)保险经纪人制度模式的比较

英国、美国和日本三国有关经纪人的法规都对保险经纪入的资格认定(含资格考试制度)、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执业标准、缴存保证金或劳务报酬、财务稽核等制度作出了规定,并对保险经纪人领取佣金、独立展业等权利予以保障。但仍有以下的不同:

1.各国的监管权力集中程度不同。在英国,由于其保险监管偏重于行业自律,因此,保险经纪人的行业组织具有相当的监管权力,如英国保险经纪人注册委员会(IBRC)根据1977年颁布的《保险经纪人(注册)法》,对保险经纪人进行审核,劳合社则对劳合社的经纪人执业资格有一套更高的要求。美国对保险经纪人的监管机关是州保险监管部,各州有一定的立法权。在日本,保险经纪人的监管权集中于内阁总理大臣,通过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的申请人必须向大藏省银行局保险部注册,经过严格审核批准后方可经营。

2.组织形式不同。英国、美国和日本均允许保险经纪人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存在,但英国和美国还允许保险经纪人以合伙组织经营。英国以合伙制为保险经纪入主要的组织形式,如劳合社;美国以保险经纪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例如威达信保险经纪公司和怡安保险(集团)公司分别是目前世界上名列第一、第二的保险经纪公司。而日本是在1994年后才允许保险经纪人进入保险市场,主要采取的是个人经纪人的形式。

3.在激励保险经纪人就业的机制上,英国采取了比较宽松的规则,即保险经纪人的佣金率由保险人和保险经纪人协商,监管机构不规定佣金率的幅度。美国则规定对于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佣金率。日本的规定与美国相似。

另外,英国的保险人往往会授予保险经纪人订约权,对保险金额有一定的限制。但美国和日本的保险人和保险经纪入之间一般是通过协商自愿交易。

(三)保险公估人制度模式的比较

英国是公估业的发源地。随着英国保险公估人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它对世界其它地区保险公估业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直接或间接的推动作用。由于保险公估人只是保险合同的辅助人,不销售保险,而且他们的业务有时也会延伸到非保险业,因而保险公估人没有纳入专门的保险监管之列,而是受制于三方面的约束:一是普通法的监管,包括一般的代理法;二是市场的力量,只有素质高的保险公估人才可能获得保险人的委托;三是行业自律,如英国特许公估师学会、英国公估师学会等。在英国的保险市场上,还有不少兼业代理人通过英国特许公估师学会对取得公估师资格的公估人行为进行监管,这是英国保险公估人制度的一大特色,它使英国的保险公估人在世界上获得了高度评价。

在美国,从业的保险公估人需要领取从业执照,但在英国却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是要求从业的公估公司负责人必须有特许公估师学士资格,以此来保证公估的职业水准。日本的保险公估人资格由日本损害(财产)保险协会认定,注册后即可从业。这种公估人的资格认定制度是一种封闭式的,所认定的资格并非公认的资格。英国和日本分别按各自的标准对公估人进行了等级划分。

另外,在公估的内容上各国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英国的保险公估人主要解决保险问题,也包括技术问题。美国的公估人以保险内容为主,工作需要时另指定技术专家协助处理。日本的保险公估人主要是估损和价值评估。

三、发达国家保险中介人制度对建立我国保险中介人制度的启示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英、美、日三国的保险中介人制度各具特色,都极大地推动了本国保险业的发展。对这些国家保险中介人制度模式进行比较,可对我国保险中介人的制度建设提供如下启示:

(一)应根据保险营销环境发展适合本国特点的保险中介人制度

虽然美国和日本的保险中介人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都受英国保险中介人制度的影响,但最终都根据本国国情进行了不断的改进,形成了各自不同的保险中介人制度模式。特别是日本,由于重视民族保险业的发展,对国内保险市场长期采取保护政策,外资保险公司数量少,并在传统习惯的影响下建立了外勤职员的营销体系。

概括地说,保险市场营销环境是指一切影响或制约保险企业营销活动的最普遍的因素,其中影响保险中介人制度模式的主要因素是:

1.国民保险意识和经济发展水平。国民保险意识决定着保险中介人的需求类型。当一国国民的保险意识较弱时,宜优先发展保险代理人;反之,应发展保险经纪人。而经济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国民的保险意识。

2.保险监管类型。保险监管的重点决定了对保险中介人的需求类型。若一国强调偿付能力监管,则对保险经纪人的需求较多,如英国;若强调市场行为监管,尤其是费率、险种等由监管部门统一制定,经纪人选择保险公司的余地小,应以发展保险代理人为主,比如1994年以前的日本;若监管内容以上两者并重,可同时发展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

3.保险公司状况。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条件下,一国或地区的保险公司数目、市场竞争激烈程度,都极大地影响到保险中介人的展业空间。在由少数保险公司垄断的市场上,保险经纪人选择保险公司的空间小,发展保险代理人较为适宜。

4.国际保险发展趋势。典型的是日本在国际开放保险市场的背景下,实行了费率自由化,引进了保险经纪人制度,改变了保险中介人的结构。

(二)系统而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保险中介人制度良性发展的必备条件

为了规范保险中介人的行为,英、美、日三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或严格或宽松的法律法规与行为准则。有关保险中介人的法律法规一般包括了全面具体的执业管理规定、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保险中介人业务范围的界定、健全的保险中介人培训制度、完善的保险中介人手续费和佣金制度等。例如日本现行法律中以保险业法、日本商法及劳动标准法三者共同约束保险中介人,法律赋予了大藏省制定规定、守则的主要权力,大藏省广泛使用不成文准则来实施对保险中介人的控制。另外,各国的保险中介法规体系呈现以下的共性: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的法律法规分立;法律和行业的公约紧密结合等级的立法。

(三)应高度重视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对保险中介人的监管中,各国或地区的行业协会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英国保险经纪人协会配合国家立法机关对保险经纪人行为进行监督,形成了在法律指导下由政府监管部门领导的保险经纪人行业自律管理方式,对英国保险经纪人行为的规范化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四)健全保险中介人组织的内控制度是微观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中介人机构属于商业企业,国外的保险中介人组织都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从财务、中介人素质(用工制度和培训制度)、企业管理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这无疑是从微观上加强了对保险中介人的管理。5保险代理人 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

保险代理人因类型不同业务范围也有所不同。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范围是: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查和理赔等。兼业保险代理人的业务范围是:根据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批准的代理险种,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是:财产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人可以代理家庭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责任保险和被代理保险公司授权的其它险种。

人寿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可以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个人人寿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个人健康保险等业务。目前保险集团公司内部的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在获得保险监管机构批准后,子公司之间相互开展了交叉销售业务。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也有所扩大。

工作内容

1、负责代理推销保险产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察和理赔;

2、向消费者宣传保险知识,解释保险条款,点评产品,分析个人财务需要;

3、为消费者设计保险方案,制定保险计划;

4、协助客户挑选保险公司的优势产品;

5、协助客户办理相关投保手续(签订投保单、保单送达、保单保全、保费收取);

6、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7、定期回访老客户,维护潜在客户;

8、被保险人出险后,协助其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等。通过以上关于保险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以及工作内容的介绍,投保人可以在自己的脑海形成意识,逾越以上范围的都是不合理的。保险经纪人业务范围

1、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提供防火、防损或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通过保险经纪人提供的以上专门服务,可以使被保险人的防灾工作、风险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就可以以较低的费率获得保障利益;

2、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投保方案的选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被保险人自己通常不能胜任,保险经纪人就可以以其专业素质,根据保险标的情况和保险公司的承保情况,为投保人拟订最佳投保方案,代为办理投保手续;

3、在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遭遇事故和损失的情况下,为被保

4、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5、再保险经纪人凭借其特殊的中介人身份,为原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寻找合适的买(卖)方,安排国内分入、分出业务或者安排国际分入、分出业务;

6、保险监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保险经纪人有严格的执业规则,世界各国对其都实行严格的执业管理。我国《保险法》规定,因保险经纪公司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估人业务范围 P357 6营销员的特点及优势(特点没找到)

做一个保险业务员最应该具备的就是良好的自信心和心理承受能力,面对陌生人如何寻求一个话题切入,研究客户的喜好、习惯,以及所处的行业、地位,说话的方式等等,都需要业务员去研究、分析,然后制定一个合理的谈话方案,你就好象一个开矿者,要充分地准备好一切,有耐性、有韧性地去挖掘,直到开掘成功,也就是你收获喜悦的时刻,保险就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行业,当你真正地走入进来时,你的每一次征服都将是一次身心的洗礼。

保险产品是无形的产品,,作为开拓保险业务市场的先锋——保险销售员,为了推广自己公司的产品,不仅具备一般推销员的素质,而且必须具备一些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基本素质,具体如下:

(1)主动热情敬业爱业。保险产品,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商品。业务员推销的就是一种观念,是对近期或者远期可能发生的某些事件的风险转移。正因为如此,主动购买保险的是少数。营销员要以“凭着爱心与信任,主动热情去接近,能量付出一百分”的姿态和面貌,积极主动地寻找客户,激发保险需求,帮助建立保障。要极度热爱自己的产品,对产品不热爱的业务人员永远做不好业务;要懂得自己的产品,这一点相当重要,没有客户愿意和不懂产品的业务人员打交道,因为你根本无法说服客户购买你的产品

(2)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作为一名业务员,我认为只有吃别人不能吃的苦,才能赚别人不能赚的钱,每天走访2个客户和5个客户效果是截然不同的。

(3)态度诚恳形象专业。靓丽英俊的外表与销售成功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而诚恳的态度,却能在客户心中树立起很好的形象。在营销员的眼中,所有的客户在需要建立保险保障这一点是相同的,而没有金钱、地位、权势上的区别。对待地位低下的人不藐视、不冷落;对待有钱、有权、有势的人,不低三下四,降低自己的身份,对任何人都应该平等而热情,诚恳而坦率。说话时的口气不必咄咄逼人,但态度一定要诚恳而坚决。

(4)知识广博专业精深。保险业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不见得学历高就一定能够成功。一个优秀的营销员应储备专业的保险知识,以及由保险衍生出来的金融、法律、财税、医学等多方面的知识。除此之外,寿险业务员还要不断地学习顾客心理学、行为科学、社会学、人际关系等多学科内容,并在实践中不断地感悟和总结。

(5)为客户着想。寿险产品是依据客户的需求“量身定做”的一款特殊商品,一个优秀的营销员应该具备这样的能力,即站在客户的立场上,根据个人财务状况、家庭经济结构等,帮助客户分析保险需求、制定计划、选择产品。这个时候,营销员的身份是一个参谋、一个理财规划师。只有真正为客户利益而非为佣金着想的时候,客户才能得到满足,得到满足,他随时会想到你,甚至推荐客户,帮助营销员在工作中形成良性循环。

(6)善于沟通,有良好的口才。要说服客户购买自己的产品,除了凭有竞争力的产品质量和价格外,就凭业务员的嘴怎么去说,怎样让自己的语言既有艺术性又有逻辑性。五论述题

1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对策(论文)2我国保险中介运行中产生的效果P41 3保险公估市场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对策

我国保险公估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原因(一)保险公估机构类型单一,威胁着保险公估的公平、公正性

从世界范围来看,保险公估机构一般有受雇于保险公司或者自保集团的公司公估人(Companyad2justerorstaffadjuster)、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并为保

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事务的独立公估人(Independ2entadjuster)和只接受保单持有人委托的公众公估人(Publicadjuster)。而我国目前的保险公估机构的理赔公估业务虽说是既能接受保险人的委托,也能接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委托,但实际保险公估公司只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因此,我国的保险公估机构类型只有唯一的独立公估人一类 作为保险市场上的“裁判”,保险公估人理应独立于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当事人,公平、公正的提供保险理赔服务。但当前的保险公估人只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很难保证其公平、公正性。特别是当前我国的投保人对于保险知识的匮乏,有时误认为保险公估机构就是保险公司的内设部门,理赔时会偏向保险公司。投保人对保险公估机构的认同度不够,短期会影响保险公估机构向投保人拓展业务,长期则会使得保险公估服务缺乏其应有的价值,而最终会被保险公司舍弃。

(二)我国保险公估机构的发展落后于其它保险中介机构

我国的保险公估机构的发展远远落后于专业保险代理及保险经纪机构,这一点可以从机构数量、注册资本及资产总额三个指标反映出来。首先,机构数量上,保险公估机构现有数量低于保险经纪机构,更远低于专业保险代理机构。截止202_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专业保险公估机构2445家,其中专

业保险代理机构1822家,保险经纪机构350家,保险公估机构273家。保险公估机构的数量仅占专业保险中介结构总数的11%,而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分布占分别占75%、14%。其次,注册资本金上,保险公估机构的注册资本总额也低于保险经纪机构和专业保险代理机构。截止202_年12月31日,全国专业保险中介机构注册资本总额 为67.91亿元,其中保险经纪机构注册资本总额为42.2亿元,专业保险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总额为18125亿元,保险公估机构注册资本总额为7184亿

元,分别占比为62%、27%和11%。最后,资产总额方面,截止202_年12月31日,全国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资产总额为94.94亿元,其中保险经纪机构资产总额为58.32亿元,专业保险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总额为25.49亿元,保险公估机构注册资本总额为11.13亿元,分别占比为61%、27%和12%。

究其原因,首先是保险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金要求较低,激发了社会投资者的热情,使得保险代理机构的数量飞速增长,而保险经纪机构源于一些大型企业或行业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而投资设立了一些大型的经纪机构,但保险公估则既没有受到大型企业或行业的青睐,也未被个人投资者所了解,使得保险公估机构的数量落后于其他保险中介机构;其次保险公估对于从业人员的技术要求较保险代理从

业人员高,又较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较辛苦(经常到受灾现场进行查勘定损),使得保险公估难以吸纳和留住高技术人才,阻碍了保险公估企业的发展;再次,保险公估业务主要集中在财产保险业务,保险业务较集中且发展较快的人身保险业务,保险公估几乎不涉及,也限制了保险公估机构的发展;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保险公估机构的主要业务是在发生保险事故之后总之,保险公估业的监管以及保险公估业自身的特点使得我国保险公估企业的总体规模远远落后与保险业乃至保险中介业的发展。(三)保险公估的市场认知度较低

在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公估实务中,在与被保险人第一次接触时,大多数被保险人要么认为保险公估公司是保险公司的一个下属机构,要么认为是属于政府机构一类。因此,为了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得不首先向被保险人耐心解释保险公估的工作性质。而在了解保险公估的工作性质之后,许多被保险人都说:“我们早就想找一家像你们这样的机构协助我们索赔了,就是不知道该到哪里找你们。”由于我国公众对于保险知识的缺乏,对于相对更加专业的保险公估就了解更少。公众对于保险公估的不了解,一方面会使得保险公估机构的业务来源缺少了保险投保人这一来源,另一方面,也使得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在其开展理赔公估业务过程中不被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认可。

保险公估的市场认知度较低,就其原因,首先是我国保险经营,历来是保险公司全包,从展业、承保到防灾、定损、理赔,扮演着“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双重角色。而保险当事人也已经适应了保险公司的这种双重角色的身份;其次是我国的保险公估业历时较短,现代意义上的保险公估公司在我国发展仅仅不到20年的时间,公众对于保险公估还缺少了解和认知的机会;最后是保险公估机构缺乏宣传。目前国内200多家保险公估公司除了深圳民太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因其经营处于市场领导地位而能常见诸于媒体,其它的保险公估公司几乎鲜有宣传和媒体报道。而保险公估机构自身宣传力度的欠缺除了其自身经费受限以外,也与政策导向及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密不可分。(四)保险公估机构业务结构失衡,没有体现保险公估的专业性

从保险公估机构近5年公估业务情况来看,保险公估机构的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机动车辆保险公估业务,近5年中,机动车辆保险公估业务收入占到保险公估收入总额近50%。从专业分工角度来说,保险公估生产和发展的基础理应是利用保险公估机构在专业技术(主要是指受损标的方面的专业技术)方面的优势的基础上,采取科学、公平、公正的方法和手段,为保险当事人提供保险公估服务。因此,保险公估机构理应在工程险、船舶货运险、企业财产险等技术含量较高的领域发挥其专长。而目前我国的保险公估机构仅仅是利用其较低廉的人力优

第四篇:保险中介激励机制

我国保险代理人激励机制的研究 摘要: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迅猛,202_年我国为世界第四大保险市场,是世界 最具潜力的新兴保险地区之一,巨大的市场提高了保险从业人员的需求量和素质要求,使得代理人制度管理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并日臻成熟。但是,由于我国保险代理人制度起步较晚,国内相关的配套法规尚未与其完全衔接,致使在保险代理人的激励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目前,我国保险人与保险代理人之间激励约束合同的制定尚不合理,现行薪酬制度“头重脚轻”,只规定数量激励而忽视质量激励,使得代理人一味追求短期行为利益,极大地诱发了代理人道德风险的发生,也造成了代理人的高流失率。这种不健全的激励机制不仅损害保险人和 被保险人的利益,也加大保险经营的风险。因此,对保险代理人的激励机制的研 究成为影响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本文运用相关原理并将经济学激励理论与管理学激励理论相结合,对我国保险营销人员激励机制进行研究与设计,有效地改进我国保险代理人的工作效率,提高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绩效,增强保险公司的业务和盈利能力。以平安人寿安徽分公司淮南支公司为实证研究对象,运用AHP法和专家打分法对该企业的保险代理人激励机制有效性进行了实证评价分析。最后针对我国保险代理人激励机制的现状及问题,提出完善我国保险代理人激励机制的对策建议。

保险业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组成部分,在 满足人们的多样化需求,提供新的就业机会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其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因素也日益显现。其中最重要 的一个因素是保险业缺乏一个能够调动员工积极性、吸引员工并使员工忠诚于企业 的激励机制。

我国的保险行业正处于行业周期的成长阶段,有很好的发展前景,而保险业激 励机制现存的问题有哪些,如何改进和调整等,正是当前保险行业所面对的迫在眉 睫的问题。

二、原因分析

(一)现行薪酬制度是代理人行为短期化的根源 保险代理人的收入构成主要包括:(1)初佣金。一般为首保费的5%一40%(2)续服务津贴。一般为续期保费的4%一10%,发放3一5年(3)试用代理人训练津贴。一般发放给入司3一9个月以内的新人,数额与新人的业绩量相挂钩的.(4)直接管理津贴。主要发放给各级主任,额度与主任职级、小组业绩有关(5)长期服务奖。主要发给那些服务时间一般以6年或6年以上为界限,其目的是留住有经验的代理人员

以当前我国保险公司一般都将首期保费的较大比例作为佣金支付给保险代理人,此后各期佣金比例逐年减少,总体上呈现“头重脚轻”的变化趋势。这一制度在保险业还不算发达的我国,使得代理人一味追求前期的高佣金,只注重短期行为利益,而不顾服务质量和业务声誉。所以说现行薪酬制度是代理人行为短期化的根源。

保险代理人薪酬管理中的问题

(1)过分强调外在报酬,忽视内在薪酬和福利待遇

保险代理人的薪酬主要由底薪+提成组成,而提成又占比60%—80%,底薪在1200—1400元之间,所以工作是很不稳定的,全部都要看业绩来说话。如果这个月没有业绩提成,没有福利补贴,等于这个月几乎没什么收入,而且也没有职位上的发展空间,没有培训,没有晋升,这种情况很容易导致保险代理人离开公司另谋职位。所以要想留住保险代理人就要注重内在薪酬和福利待遇的给员工激励的激励和补偿。

(2)薪酬体系不完善,结构单一

保险代理人的薪酬制度是一种纯佣金制,有业绩才有提成,才能拿高工资,否则只有底薪,全部保险代理人的这种薪酬分配比较笼统,未重视员工的知识、技术、管理的作用。没有根据工作能力对不同的保险代理人根据不同的岗位和工作性质,采用多样的报酬方式,不利于保险代理人才能的充分发挥。(3)系统性低,缺乏长远发展的眼光

保险公司代理人的薪酬管理体系往往是通过多次的薪酬改革形成的。在改革过程中,不同时期会制定出不同的薪酬管理体系,这些体系多是为了解决眼前的问题,如基本工资调高、增减福利项目等,并非全盘考虑,这就有可能忽略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薪酬要素之间的关联性。同时由于不同时期薪酬管理体系的设计人员的差异性而导致设计不够系统化,各种制度强调的导向分散或都强调同一导向,使各项制度的综合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使保险公司不能取得长期的竞争力。如底薪+提成制,多数中国保险公司采用只此种分配制度。一般企业底薪1200——1400元,提成比例根据销售额大小从1%——10%不等。另外,也有保险公司根据销售指标的达成比率提取,提成收入占总收入的60%——80%。这样使得保险代理人的才能不能完全的发挥出来,不利于保险公司销售业绩的提升。(4)“为业绩是图”的模式,影响保险公司信誉

薪酬结构以绝对绩效为依据弱化了激励效果,保险公司大多采用底薪+业务提成的薪酬结构,该结构紧紧以保险代理人的业务量作为业绩评价的依据。形成了“为业绩是图”模式,在业务的拓展上,对业务质量漠不关心,甚至置投保人的利益、保险公司的利益于不顾,诱导与欺瞒客户仓促签单,极易诱发大量的保险纠纷,降低保险公司的信誉度。而保险公司要想扩大市场,信誉是第一位的。

(二)现有的绩效机制是较大道德风险的原因

绩效是指对应职位的工作职责达到的阶段性结果及其过程中可评价的行为表现。绩效考评的目的在于通过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提高员工的能力和素质以达到改善公司绩效的效果。代理人绩效评价的主要指标是业务量,继续率,理赔率。由于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一种委托一代理关系,他们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也就是保险人不能看到代理人真实展业的一面,所以大多数保险公司采用的绩效评估机制单纯考核代理人的业务量,以业务量作为核算佣金的唯一标准,考虑代理人业务数量的提升而不考虑业务质量的影响,使得代理人以牺牲业务质量为代价换回低质量新业务,否则很难通过公司以继续率和业务量考核的指标体。极大地诱发了代理人道德风险的发生,不利于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现有的绩效机制不利于我国保险代理人激励机制的发展,寻找新的思路,研究新的方法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

我国保险代理人的考核即绩效评估机制在理论上还不成熟,在实践中也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以至保险代理人绩效评估在某些方面流于形式,抑制了其积极效应的发挥。问题只要分为以下几点:

1、保险企业绩效考核方式与企业战略目标相脱离,绩效考核指标仅以业绩指标为主

保险企业对保险代理人的绩效考核主要以他们和客户签订保险单带来的收入多少为标准,主要考核与业绩相关的财务指标,这种以业绩为主的绩效考核是我国保险企业绩效考核的普遍方式,它没有体现员工学习与成长、顾客满意度、老顾客保持率、新客户发展率等指标。绩效考核是战略目标实现的有效工具,绩效考核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让企业的所有员工都能把自己的目标与企业的目标统一起来,战略目标能否实现最终体现在其目标能否层层落实到员工身上。就目前保险公司的绩效考核现状来看,以业绩指标为主的绩效考核方法不利于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因为这种绩效考核方式会迫使企业营销人员盲目追求业绩而不顾自己的行为表现,造成顾客利益的损失;也可能使营销人员为了自己的利益把本企业同事也列为竞争对手,因此很难实现企业的团结和进取。

2、考核者素质不能满足绩效考核工作的需要

国内保险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许多还停留于人事水平阶段,这往往和该企业的人力资源工作者水平密切相关,依靠他们来建立和完善企业,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显然不太现实,而在第三方协助设计和导入绩效考核的过程中,他们所起的作用也更多只是操作执行者,达不到改革和创新的要求。目前的保险企业从事绩效考核人员的往往是从其他岗位借调而来,对于绩效考核认识严重缺乏,导致对于现有的制度只是按很浅显的理解去打折扣的执行,效果不明显,甚至起到反作用。

3、单一的考核方式让营销人员对考核工作认识缺乏

我国保险企业的营销人员特别是寿险企业的营销人员基本上都属于保险代理人,他们与保险企业签订的是委托代理合同,实行的是佣金制,即每促成一件保单就可获取一定比率的佣金。很多保险企业对营销人员的绩效考核只看重业绩结果,并且只看当前考核期内的业绩情况,而任何以往的业绩都不能作为参考,这种只看重营销人员的目前绩效水平,而不把营销人员的个人能力、长期发展水平以及业绩较低的原因考虑进去,不能给营销人员以安全的保障,很难建立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4、保险企业对营销人员的绩效考核过程缺乏有效沟通

目前我国很多保险企业在考核的整个环节缺乏持续的沟通。首先,绩效考核指标及绩效标准的设定过程中,上级主管和营销人员缺乏相互的沟通,从而导致营销人员对自己的工作目标不了解或不认同。其次,考核结束后,上级主管很少与营销人员就他们的绩效表现情况进行沟通,营销人员不知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何,可能就无法有针对性的修正自己的行为,所以也就无法通过考核达到改善员工绩效的目的。长期以来,如果员工的绩效水平达不到企业的要求,就会被降级或者是被辞退,这不但影响了营销人员对企业及考核的不信任,更严重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二、改进我国保险企业营销人员传统绩效考核的必要性 保险业目前对营销人员的考核以业绩为主的方式,这种重数量轻质量、重业绩轻发展的考核指标体系,不但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背离,使营销人员不得不关注个人短期利益,产生过分追求个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短期行为,而且也造成了保险企业内部人员间的恶性竞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会使得保险企业的整体绩效下降。另外,保险营销人员在企业处于一种边缘状态,他们缺乏对组织的认同,在组织内部更缺乏一种凝聚力,因此,我们有必要改变传统的对保险营销人员的考核方式,建立一套质量与数量并重、业绩与发展相依、长期与短期利益平衡、主观与客观绩效统一的考核指标体系,克服目前对营销人员考核中存在的短期性、片面性的缺陷。这样可以使营销人员体会到在本企业工作是有价值的、也能增加员工对组织的认同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建立了完整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从多个方面全面考核营销人员的绩效水平。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他们对组织的认同感,从而实现企业的长远利益

(三)违规行为制约机制的不完善引发代理人违规的因素

代理人违规成本太低,约束机制长期缺失,保险公司对代理人违规缺乏一定的惩罚措施,诱发了代理人片面追求保费收入、跳槽和随意进行职业转换的行为发生。因为保险代理人不是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不享受公司的福利保障,工作没有归属感和稳定性,双方签订的是保险代理合同。这种情况下,保险代理人要面临生活的压力,竞争的压力,没有最低生活水平的保障,因而极容易追求短期利益,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量不择手段。代理人为了招揽新业务,难以避免出现代理人欺骗、误导客户现象,主要表现为向客户提供虚假资料或误导性的宣传说明,或曲意解释条款、投保规则或擅自修改、变更投保书和保单资料,向客户夸大投保收益、保险保障利益,向客户隐瞒投保风险事实 ,隐瞒或阻挠客户退保等。所以,完善代理人违规行为制约机制是减少代理人违规的重要条件。

1、社会地位低下,个人代理人身份不清是造成队伍稳定性差、整体素质低,违规现象频繁发生的社会根源

一是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大多数人将目前的代理人与古代的掮客联系在一起,认为招揽业务都是下等人干的工作,不能登大雅之堂,这一认识从我国的第一个保险经纪公司被英国人所注册就可以得到验证。在这一文化理念的束缚下,目前从事保险代理人的人员大多文化基础差,整体素质低,一些待业人员也将其作为人生的跳板、暂住地,干一天算一天,敬业爱岗精神缺失,短期行为严重,从而在业务招揽上容易产:生违规行为。二是按照现行的营销管理体制,目前我国的寿险营销人员既不属于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业界也不承认他们是独立的经营个体,他们成了保险公司的边缘人,这一处境使他们不把从事的工作当一种职业看待,难以长期安心工作,滋长了他们的短期行为。三是不正常的社会心态,使许多个人代理人入公司时就存在为钱而来的心理。对寿险营销是撒播爱心这一使命不清。受传销的影响,一些人抱着一夜暴富心理进入保险公司。一些保险公司为了多招募代理人员,在招聘时醒目地打出了十万年薪不是梦的招聘广告,也迎合了前来应聘者的心理。他们加入公司后,唯一的目标就是赚钱,而对爱的使者人生规划师的使命抛于脑后,从而在行为上有意无意地越出了管理规定。

2、法律归属含混不清,管理体制不符合我国传统的理念文化是造成许多代理人员违规招揽业务的制度根源是保险法对个人代理人的归属问题没有明确规定。新保险法第132、133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有自己的经营场所和营业执照的法人。因此,保险代理人应不属于保险公司的附属公司。但第136条又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保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保险代理人又成了保险公司的附属机构,归保险公司管理。另外,对于个人代理人,法律法规上并没有过多的规定。个人代理人到底归谁管,个人代理人的违规行为到底由谁负责,这一点是含混的。二是现行的佣金制度使个人代理人只注重业务的招揽,而不注重业务质量和售后服务。现行的佣金制度对于激励业务员开拓市场,在短期内增加保费收入,扩大市场份额有较大的益处,但从长远来看,这种集中于保险头几年的佣金制度,极易造成个人代理人为追求短期高额收入,不顾长远利益,诱导保户投保,甚至采取欺骗手段,专门引导客户购买高佣金比率的险种。三是以保费论英雄,以保费收入发放佣金,审核体系不完善,为个人代理人违规承揽业务创造了条件,只要保单签发了,佣金拿到了,后续工作懒得过问。另外,无保底工资不符合东方人喜欢安稳的个性。这些都是形成个人代理人不择手段招揽业务的重要原因。

3、浮躁的保险市场氛围是个人代理人违规现象严重存在的市场根源

一是面队巨大的中国消费市场,各家保险公司都在进行着一轮又一轮的/圈地运动,业务规模成为他们近期内追求的唯一目标。因此,一次又一次的业务突击和业务推动就成了他们上规模、争市场最有效的手段。为了突击业务,对代理人的行为和业务质量疏于把关,给劣质业务的顺利签单大开了绿灯,从而滋长了代理人有意识的违规承揽业务的行为。另外,面对诱人的佣金和高额的奖励,许多营 销人员为求业绩的增加而不惜采用各种违规行为乃至违法的销售方法,千方百计谋求获奖,而很少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二是为了迅速拓展市场,许多公司都采用了人海战术。为了增加更多的营销员,他们一步一步降低员二正录取标准,最后变成了只要前来应聘,就会被录用的局面,这样所增的业务员留存率相当低,容易形成大出大进的现象,直接影响着代理人素质的提高。三是极短期业务培训,使保险代理人只注重了业务技巧的训练而忽视了基础知识、企业文化、职业道德、服务理念的提高。使保险营销成了口才战、心理战。那些连自己都认识不到保险意义、解释不清保险条款的代理人,只靠三寸不烂之舌去推销保险,只能采取哄、骗、瞒的手段去说服客户。

4、极强的专业性和隐蔽性是代理人违规现象频繁发生的行业根源

保险业之所以在产品销售上采取个人营销制度,就是因为其经营原理、条款设计带有极强的专业性,一般人很难通过条款就掌握承保事项。也正是因为如此,保险代理人为了达到签单的目的,容易采取扩大保单功能,提高返还金额来蒙骗客户。另外,由于寿险保单一般都是长期合同,代理人违规承保的业务在短期时间内一般很难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觉察,代理人也心存侥幸心理,觉得只要蒙过核保关就高枕无忧了,从而给他们违规承揽业务壮了胆。

三、研究方法: 1.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本文结合近年来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实证研 究,探讨我国保险代理人激励机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国保险代理人 激励机制的研究体系框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建立与信誉等级制度相 匹配的绩效评估机制,改善我国保险行业寿险代理人激励机制的对策建议。2.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论文对保险代理人激励机制的研究,基于我

国保险代理人激励机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量化研究,运用AI护法构建了保险代理人激励机制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对保险代理人激励机制的运作绩效进行了定量评价研究,从而使本文的研究更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等特点。3.跨学科研究法

运用经济学激励理论研究我国代理人激励机制,跨学科从多个角度分析研究,更加全面。

4.文献研究法

本文参考了大量文献,从中确定了研究课题,掌握了一定的研究方法,有助于对我国保险人激励机制的研究。

四、完善我国保险代理人激励机制的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保险代理人薪酬制度

1、改变保险代理人的底薪制度。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对实习代理人给予一定的底薪,但这些底薪有时候几乎不能保证生活用度,在这样的情况下,保险代理人每天的交通费电话费、拉客户搞活动的费用都不能报销,这让很多业务员在工作的时候不得不缩手缩脚,不敢约不肯定的客户,不敢打潜在客户的电话,更重要的是,如果努力了一个月,一个单子都没有出,那就意味着没有底薪,没有任何工作报酬,这不仅打击实现代理人的积极性,同时,造成生活上的困境,不能再更好的工作,环环相扣,最后导致很多代理人离职,这也是保险公司代理人流失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由此,建议可以根据不同地区,设置一个底薪下线,不管有没有出单,业务员都应该拿到这个底薪做保障。当然,底薪的确定应该保证在最低生活水平线上,这样对员工既有动力,也有压力,会让他们在保证生活的前提下努力工作,摆脱现状。

2、改变保险代理人的佣金制度。

一、应该提高佣金率。近些年来,我国保险代理人的佣金率的趋势是逐年下降的。根据委托-代理理论的有关内容及原理,佣金率等价于在不完全信息的情况下,委托人为了鼓励代理人努力工作而设定的激励系数。表面上看,下调佣金是合理的。但实际上,保险公司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度提高到目前为止还处于较低水平的佣金率。

二、提高首期及续期佣金率,并适当延长佣金支付年限。一般而言,我国保险公司的续期佣金率相对比较低,缺乏吸引力。因此,提高首期及续期佣金率是保险公司应该采取的措施,特别是对续期佣金比率应当适度提高,这样才能有效的激励保险代理人。

三、考虑续期佣金请求权。一方面有关续期佣金请求权的立法与司法解释工作要推动有关部门尽快开展,另一方面在明确法规尚未出台之前,有些外国成功经验保险公司可以借鉴。简而言之,保险代理人作为非直接民事责任主体,客观上有着很大的趋利动机,而保险代理人佣金制度作为影响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我们应该更多地从源头上去完善制度本身,这样才能进一步促进和保障保险业的快速,良性发展。

(二)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估机制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绩效评估与传统人事考核有着较大差异。绩效评估和传统人事考核在评估目的、目标设定、绩效督导、参与主体、评估方法、结果表示、反馈和个人感受等诸多方面存在不同。

完善保险企业员工绩效考核的对策

1、在认识上正确对待绩效考核

从某种意义上说,绩效考核从头到尾都离不开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理解和支持。这就要求企业领导要了解绩效考核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流程,并用新的思维和理念来看待绩效管理中的问题,把考核工作上升到战略高度,不能用粗放的管理模式来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也不要让考核仅仅停留在技术层面上,否则会使绩效考核走入误区。绩效考核的结果必然把员工分出等级,一部分员工得到奖励,一部分员工受到惩罚。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管理人员怕得罪人,不愿意承担考核工作,此时企业领导人的坚定支持就成为了考核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我们也只有在一把手重视的基础上才能建立并推行强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的主要目的是发现员工在工作上的不足,并通过分析原因,提出具体措施,帮助员工改进绩效,以获得企业和员工双赢的效果。最终服务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所以在绩效考核中应该把员工目标和企业目标结合起来,让员工了解考核的目的、意义,消除员工的顾虑,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

2、加强对考核者的培训

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对考核者的培训不足,培训效果也不理想,在新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立之际,应该加强对考核者的培训。通过培训,使考核者认识到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清晰考核在保险企业的战略位置以及重要意义,以调动他们进行绩效考核的积极性。对考核者的培训内容主要应包括:公司的战略目标和使命、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目的和意义、绩效考核的相关理论,考核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等。特别是对如何设计绩效标准、如何评分、如何进行绩效沟通、绩效面谈等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对极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要加以说明,以便使考核者能熟练掌握这些技能,同时还应注重实际操作训练。大量的事实证明,前期良好的理念灌输,是后期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基础。职业加强对考核者的培训,才能使现有的考核制度有效推行。

3、澄清营销人员对绩效考核的模糊认识,建立全面的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不是为了制造营销人员之间的差距,也不是单纯为了发放薪资和决定职位的升降,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营销人员的优势和劣势,以扬长避短,从而促进绩效的不断改进和提高。绩效考核要以尊重营销人员的价值创造为主旨,考核者要把工作目标要项、目标和工作价值观传递给营销人员,赢得广大营销人员的支持,使双方达成共识,形成一种良好的绩效考核环境。

4、加强有效沟通,保证绩效考核实效

沟通在绩效考核中的作用非常重要,绩效考核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大多由于沟通不畅造成,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绩效管理工作的成败取决于沟通。因此在绩效考核的各阶段实行有效沟通十分必要。在对营销人员进行考核设计时,考核者一定要和营销人员进行沟通,以得到他们对绩效考核指标和绩效考核的认同,了解员工的要求和想法,减少考核的主观性和片面性,才能顺利开展工作。在考核实施过程中与营销人员进行有效沟通,既可以为做好考核工作打好基础,又可以在考核过程中通过与业务人员面谈,了解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困难,做到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绩效考核结束以后,考核者要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营销人员,使营销人员及时了解上级对他们的评价及了解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然后进行针对性的改进,提高效益。

(三)完善保险代理人违规行为制约机制

1、改变个人代理人管理体制

根据目前我国个人代理人管理现状,结合外国一些成功的经验,在个人代理人的身份定位上,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并在法律条文中列明。

一是个人代理人向保险公司员工过渡。这也就是一种主人翁的精神。为了增强个人代理人的归属感和敬业精神,各保险公司在代理人管理上采取晋级制,给广大代理人创造一个由士兵到将军的发展平台,逐步将个人代理人由编外管理向编内管理过渡,纳入正常的人事管理体系,使优秀的代理人逐步成长成专业营销顾问或专业个人理财顾问,进而成长为保险公司的顶梁柱和主心骨。目前,欧美 许多国家已经逐步用这一管理体系代替了过去的体系(我国现行的营销管理体系),这一体系实际上是对纯营销体系的完善,是对个人代理人的管理保险化。

二是个人代理人向专业代理人过渡。这样,就明确了我国保险个人代理人的法律归属问题。我国应加快专业代理公司的建设和发展,使其从数量上和质量上都能够满足各保险公司的业务拓展要求。使各代理公司能挑起我国保险代理业务的大梁,使大多数个人代理人逐步投靠到代理公司的麾下,由代理公司用专业化管理技术和考核机制进行管理,以减少代理人的违规行为。

三是从法律上认同个人代理人为独立的经营主体,主管部门为政府监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必须建立完善的个人代理人考核和注册制度,任何注册代理人都必须隶属于一家合法的保险公司,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可以由隶属公司管理、培训,但如果要跳槽,必须按有关条例提前申请,并且到主管机构变更注册资料,重新登记注册后,方能在新公司推销产品。以上三种方式,能从个人代理人的政治地位上、个人发展上和社会认同上解决个人代理人作为企业边缘人的境遇,从而使他们能够热爱自己的职业,减少工作中的短期行为,提高代理业务质量。

2、改变现行佣金支付方式和业绩考核办法

根据我国现行佣金制度的弊端,借鉴国外一些成功经验,特别是借鉴与我国文化基础相近的港、台地区及日本的代理人佣金发放制度,可完善我国现行的佣金制度。一是降低首期佣金比例,适当延长佣金支付。这样,有利于保险个人代理人队伍的稳定性。二是外勤人员推行固定工资、准工资和比例工资三部分组合的稳定工资体系,使外勤人员通过不断签订新契约和维持续期契约的履行,来提高个人收入。三是将佣金中的一部分由公司为个人代理人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四是改变单一的业绩考核为综合考核,全面考核个人代理人的业绩与业务质量、服务质量,避免其受短期利益驱动而导致重业务、轻服务、重佣金、轻质量的行为。这不失是保险公司改变形象的一个好办法。公司形象好了,客户对公司满意了,保险产品的营销也将不会是难题。

3、调整业务发展政策,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

稳健经营是保险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各保险公司在战略部署上,应该注意尊重市场发展规律,注意有限扩张与及时调整的关系,改变只重规模不重质量的盲目扩张行为,改变过滥地运用业务突击和竞赛的手段刺激市场,以减少代理人员在任务的压力和高奖励下违规签单。另外,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制定和出台科学完善的保险市场监管指标体系,用统一标准和处罚措施规范保险人的行为,为代理人发展业务创造一个规范的市场环境。

4、加强个人代理人的管理

首先,严把增员关。个人代理人无论由谁管理,在增员上均应严格把关,在录用上必须经过严格的招募和甄选过程,保证步入保险行列的个人代理人的质量,保证队伍的精悍,避免因不当增员而导致的人员素质下降、人均业绩低下、人员流失率高等一系列后遗症。其次,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要坚决树立做保险先做人的思想。同时注意将保险基础知识的传授、业务技能的提高与人品教育结合起来,彻底塑造一代有中国特色的高质量的保险代理行业新人。第三,加大对个人代理人行为的监管力度,完善和细化个人代理人监管指标体系,规范代理人的行为。第四,加大对违规代理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联手打击频繁违规者,将这些人员从保险代理队伍中清除出去。

5、加强业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

要降低个人代理人违绷亍为发生的频率,保险公司自身的业务管理非常重要。首先是加强单证管理,建立单证领用、核销制度;其次是加强核保管理,将违规承保业务拒之门外,使代理人的违规行为对保险公司和保户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再次是加强核赔管理,严把理赔关,杜绝业务人员与投保人合作作案骗赔行为的发生。

第五篇:保险三句半

火树银花不夜天,新老职员凑空闲,良辰美景来团员,拜年。

各位员工晚上好,欢迎大家都来到,不管说的好不好,别跑。

上来说段三句半,大事小事不是侃,如有雷同你别喊,偶然。

今天不把别的表演,敲锣打鼓说保险,人寿保险好处多,快说。

咱们寿险种类多,适合您的您就说,各个险种有不同,细打听。

康宁定期和终身,想的处处是保人,入后安全保障多大,谢国家。

美满一生有分红,条条款款说的清,零存整取好处大,养老好。

鸿鑫两全也不错,这两险种如的多,国民有利人称赞,乐呵呵。

国寿鸿运适少儿,便于学习和家庭,爹妈为儿奠基础,成采用。

国寿英才家长赞,办此保险心里欢,深造经济不为难,减负担。

寿险工作不一般,废寝忘食拼命干,人手不够怎么办,要增员。

新人展业真是难,受尽冷脸和白眼,几天下来不开单,真难。

保险前辈高手多,值得新人记心得,敬请老师多教导,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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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今天来聚首,洗净从前累与苦,憧憬明天心儿醉,信心百倍。

为了办好联欢会,大家辛苦来准备,后面还有好戏看,我们撤退!

202_保险中介半年度总结[五篇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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