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开展反洗钱知识宣传活动总结
9月13日我行营业室门口设立了宣传点,开展反洗钱知识宣传活动。现将此次宣传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此次宣传活动采取内外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即对内组织员工系统地学习反洗钱的法律制度和案例分析,深入学习反洗钱的法律制度和案例分析,加强员工自身的宣传教育,正确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的职责和保密义务;
要求临柜人员在工作中树立高度的责任感,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利用客户办理业务同时及时向客户讲解反洗钱的相关知识;
对外采取网点设立反洗钱咨询台,摆放宣传折页、向过往群众进行反洗钱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让群众了解洗钱活动的危害性和进行反洗钱活动的重要性,更好地配合银行开展客户身份识别。提高客户的法律意识,积极配合我社开展反洗钱工作,形成良好的抵制、打击洗钱活动的社会氛围。
2、通过led显示屏对反洗钱宣传标语进行不间断播放。营业厅不断播放反洗钱视频。
3、通过营业室门口设立了宣传点,开展反洗钱知识宣传活动,向过往路人宣传反洗钱知识,普及基本洗钱识别能力。
通过此次反洗钱知识活动开展,首先使我行广大员工思想上引起了高度重视,观念得到了转变,更加明确了反洗钱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其次通过宣传,提高了群众的反洗钱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水平,增强了群众自觉打击洗钱、制贩假币犯罪活动的意识,使社会各界对反洗钱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也大大的提升了我社的社会形象。
第二篇:反洗钱知识宣传
反洗钱知识宣传
(一)一、什么是洗钱?
洗钱是指通过各种方式转换、转移(或转让)、掩饰、隐瞒、获得、占有和使用上游犯罪所得,以掩饰或隐瞒其收益的真实来源、性质,使其获得表面的合法性而进行的活动或过程。
二、洗钱的特征有哪些?
1.洗钱目的的特殊性。洗钱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犯罪所得尽快“合法化”,消灭犯罪线索和证据,逃避法律追究和制裁,实现犯罪收益的安全循环使用。
2.洗钱对象的特定性。洗钱的对象是犯罪收益,既包括通过贩毒、走私、贪污、贿赂等方式取得的犯罪收益,也包括将非法所得的物品变卖出去获取的收益。
3.洗钱过程的隐蔽性。要实现洗钱的目的,就要改变非法所得的原始形态,消除可能受到追查的线索,这就需要洗钱者经过多种中间形态,采取多种方式来完成洗钱行为,因此洗钱的过程都具有隐蔽性。
4.洗钱方式的多样性。由于犯罪收益来源的多样性,洗钱者会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处理。长期的洗钱活动发展出了多种多样的洗钱工具,例如利用空壳公司、伪造商业票据等。专业的洗钱组织更是越来越熟练地对各种洗钱手段和方式加以组合运用。
三、洗钱的危害是什么?
洗钱是一种将非法收入合法化的活动。犯罪分子通过洗钱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利用这些财富进一步实施犯罪,使犯罪更趋向于组织化。洗钱活动与上游犯罪活动相互交织在一起,对一国的政治、经济、金融、社会、国家安全等各方面造成了严重损害。
四、什么是恐怖融资?
根据《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恐怖融资指以下行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其他形式财产;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五、什么是洗钱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掩饰、隐瞒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的犯罪。犯罪形式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等。
六、什么是反洗钱?为什么要反洗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洗钱活动与上游犯罪活动相互交织,增强了犯罪分子的经济实力,助长走私、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金融诈骗等严重犯罪,破坏社会信用体系,使社会财富大量流失,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公平竞争,威胁国家安全,甚至影响国家声誉。因此,为了打击经济犯罪、遏制严重刑事犯罪,深化金融改革、维护金融机构的诚信和稳定,维护我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和切身利益,切实履行反洗钱承诺,我们要大力推进反洗钱工作,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遏制其上游犯罪。
反洗钱知识宣传
(二)七、洗钱罪的七种上游犯罪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洗钱罪的七种上游犯罪为:
1.毒品犯罪。毒品犯罪是指违反我国有关禁毒法律规定的涉毒犯罪行为。
2.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是指具有相应的内部组织体系,以暴力、威胁、贿赂腐蚀等作为基本手段,为谋取非法利益所实施的犯罪行为。
3.恐怖活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是指组织、领导或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以金钱、物质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个人实施恐怖活动的犯罪行为。
4.走私犯罪。走私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以及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或者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关税,擅自出售特许进口的保税、减税或免税的货物、物品,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物品,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5.贪污贿赂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私分公共财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以国家机关、国有单位为对象进行贿赂,收买公务行为的犯罪行为。
6.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
7.金融诈骗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是指在金融活动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八、反洗钱法律法规有哪些?
现行有关反洗钱法律法规主要是“一法四令”。
“一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07 年1 月1 日起实施)。“四令”分别为:
1.《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2007 年1 月1 日起实施)。
2.《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07 年3月1 日起实施)。3.《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2007年6 月11 日起实施)。4.《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07 年8 月1 日起实施)。
九、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什么?
我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及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调查可疑交易,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等。
十、社会公众与反洗钱
反洗钱工作离不开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社会公众应该关注和了解反洗钱的知识,遵守反洗钱的法律法规,配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同时可以对下列行为进行举报:
1.有关通过金融机构洗钱犯罪的线索;
2.金融机构不履行反洗钱义务;
3.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协助洗钱行为;
4.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随意泄露反洗钱信息资料等。
第三篇:反洗钱宣传活动总结
《反洗钱宣传工作总结》
为全面推进XX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打击一切涉毒、走私及恐怖组织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提高信用社信誉,保证信用支付的稳定,促进信用社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根据人民银行XX市支行《关于开展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要求,XX联社于2004年11月6日—12日在全市所辖网点开展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周”活动,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确保了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
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我们注重了管理人员的学习,于2009年11月2日召开了由联社领导、中层干部、及各网点主办会计参加的反洗钱宣传活动动员会,会上分管主任强调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性,学习了人民银行丹江口市支行《关于开展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反洗钱知识,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二是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首先,联社充分认识到金融机构是控制洗钱的第一道屏障,要确保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就必须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了解客户”的优势,提高其反洗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强化了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通过与各商业银行及公安部门的合作,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培训班,强化了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培训过程中,请资深人士向农村信用社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讲授当前国内外反洗钱形势与任务的同时,还传授了反洗钱的操作技术与方法。
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承担此项工作职能之初,市联主党组就明确要求全系统各级分支机构务必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条件适合的干部配置到此项工作岗位上,并提出了“加强信合系统反洗钱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培养出一批专业化、知识化的反洗钱专家”的人才战略和长远目标。为此,联社在会计科设置了反洗钱工作管理处,各社也按要求设置了工作岗位。为保证反洗钱队伍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联社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审议有关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并对全系统的人员培训计划作出了明确部署。
四是认真选配工作人员。联社要求,各社应注意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专业知识对口、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业务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青年干部充实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各社均按要求认真选配人员,逐步充实反洗钱工作岗位。目前,全系统的反洗钱工作人员中,71.68%为中青年干部,67%以上人员在经济金融、法律、会计、计算机等专业获得专科以上的学位。
二、精心组织,确保反洗钱宣传周活动的有序开展。
为确保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有序开展,丹江联社从构建组织体系、健全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全力构筑反洗钱安全防线。
一是精心构建完善的组织体系。对活动的时间、形式和要求进行了安排,并成立了相应的反洗钱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接通知后,迅速成立了丹江口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和分管主任任正副组长,设立反洗钱科;同时,各社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从而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与此同时,还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反洗钱工作的支持,全面加强与公安、其他金融机构等部门反洗钱工作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增进共识,形成合力。
二是抓紧进行一系列制度建设。建立了反洗钱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合理,责任到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抓,部门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业务人员各负其责的分级负责制,确保反洗钱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同时,结合丹江口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反洗钱操作相关规章制度细则;
三是通过现场及信息化手段展开专项检查,并以此进一步推动反洗钱工作。针对在检查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检查摸清情况,积累经验,锻炼了队伍,增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责任意识;
四是着力培养一支综合业务能力强的反洗钱专业队伍。丹江联社以开展“创建学习型单位”活动为契机,利用每周三下午,采取自学、座谈以及聘请专家授课方式对辖内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反洗钱知识重点培训。此外,根据反洗钱工作的职责要求,认真拟订了全市反洗钱工作培训方案,在抓好联社机关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和协助辖区各社分层次、分批次完成反洗钱业务培训。
三、周密实施,做到了宣传活动形式与内容统一。
一是在所辖各网点悬挂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横幅和张贴标语。主要向社会公众宣传反洗钱知识,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不知道什么是“洗钱”的社会公众对反洗钱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更使他们认识了洗钱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是组织辖网点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我们于11月6日先后组织30名干部职工通过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反洗钱、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宣传,解答疑问,普及反洗钱知识,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三是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在加强对外宣传的同时,我市农村信用社财会部门还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掌握了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学习了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
四是通过对各类客户在信用社开立帐户的审查,大额和可疑资金的及时报告,组织职工了解和掌握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掌握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加强柜面宣传,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级人行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使本次“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周”活动取得了实效并获得了圆满成功。
总之,通过反先钱洗钱活动的宣传,使反洗钱工作达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公众认识到了洗钱是经济领域一种常见的犯罪现象,不仅影响一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也威胁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增强了公民的责任意识,打击洗钱犯罪已成为共识。但是,举办这次“反洗钱知识宣传周”活动在我市还是第一次,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距人民银行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使命感不强、操作困难,公众在办理业务时,不理解业务处理程序,不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等。当然,反洗钱工作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反洗钱的法定义务,维护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2011年支行第三季度反洗钱工作总结
根据*商银发字[2011]27号文件,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防范洗钱风险》的通知,我支行经常利用晨课时间向全体体员工灌输反洗钱思想精神,力求使每位员工都能够深刻地领会反洗钱的精神和意义,牢固树立反洗钱法律责任和依法合规经营的思想,因此我们制定“一个规定、两个办法”来规范和加强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监测,以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机构管体系,从而更好地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稳健运作。
在本季度我支行能坚持做到:
一、在单位开立结算账户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六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详细询问了解客户有关情况,根据其经营范围开立相对应的科目账户;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
二、对于开立个人账户,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开户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
三、对现有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按《人民币大额和可凝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存款人信息资料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存款账户(如营业执照过期或被注销的),已通知客户尽快提供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销户手续。
四、提取现金方面,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对明显套现的账户不给予现金支付。我支行坚持每天对每笔超过20万元(含)的现金收付业务进行查询和实时监控,并要求个人或单位需提前一天预约提现金额;单位结算账户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交易和个人结算账户20万元以上的大额支付交易和单位结算账户发生与个人结算账户之间(含他代本)单笔20万元以上的大额转账交易都设立了手工登记本,并把数据转换成e*cel格式保存。
五、严格监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现象。我支行成立专项小组专门对有意要套现或公款私存的帐户实施严格监控,狠抓狠管杜绝类似这样的帐户发生,以确保我行结算帐户帐户都能合规性地运各单位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的大额现金收支和大额转账收付等现象,经过我支行员工的深入了解和观察,都是属于正常结算业务范围,没有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
在本季,我支行没有出现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出现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的现象等可疑支付交易。
今后我支行将继续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大反洗钱培训的力度,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预防洗钱风险。
反洗钱工作总结
反洗钱工作,是打击一切涉毒、走私及恐怖组织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的举措,是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提高信用社信誉,保证信用支付的稳定,促进信用社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的保证;根据自治区联社桂农信发字[2006]13号文件和桂农信办发[2006]10号文件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要求,我县信用联社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扎实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县农村信用社二OO六年反洗钱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构建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我县联社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成立了以联社副主任谢新录为组长,联社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办公室,领导全辖区信用社的反洗钱工作。同时,各社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从而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
二、加强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我们注重中层干部、基层社主任及主办会计参加的反洗钱动员会,学习了人民银行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反洗钱知识,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首先,联社充分认识到金融机构是控制洗钱的第一道屏障,要确保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就必须充分发挥基层信用社
“了解客户”的优势,提高其反洗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强化了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知识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三是通过与其他银行及公安部门的合作,强化了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对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说明当前国内外反洗钱形势与任务的同时,了解反洗钱的操作技术与方法。四是认真选配工作人员。联社要求,各社应注意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业务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安排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各社均按要求认真选配人员,逐步充实反洗钱工作岗位。
三、从严把关加强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监测
在单位开立结算账户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六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详细询问了解客户有关情况,根据其经营范围开立相对应的科目账户;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对于开立个人账户,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开户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
对现有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按《人民币大额和可凝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存款人信息资料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存款账户(如营业执照过期或被注销的),已通知客户尽快提供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销户手续。
在提取现金方面,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对明显套现的账户不给予现金支付。我联社坚持每天对每笔超过5万元(含)的现金收付业务进行查询和实时监控,并要求个人或单位需提前一天预约提现金额;单位结算账户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交易和个人结算账户20万元以上的大额支付交易和单位结算账户发生与个人结算账户之间(含他代本)单笔20万元以上的大额转账交易都设立了手工登记本。
严格监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现象。我联社成立专项小组专门对有意要套现或公款私存的帐户实施严格监控,狠抓狠管杜绝类似这样的帐户发生,以确保我联社结算帐户帐户都能合规性地运各单位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的大额现金收支和大额转账收付等现象,经过我县信用联社员工的深入了解和观察,都是属于正常结算业务范围,没有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
今年以来,我联社辖区内没有出现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出现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的现象等可疑支付交易。
四、建议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充分认识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完善反洗钱内控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和制度。
(三)加强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反洗钱技能。
今后我们将继续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大反洗钱培训的力度,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预防洗钱风险。
二〇〇七年银行支行反洗钱工作总结
反洗钱工作,是打击一切涉毒、走私及恐怖组织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的举措,是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提高xx信誉,促进xx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的保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房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
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及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及《广东省xxxx反洗钱工作规定》(粤xx[2007]106号)的要求,我市xx在过去的一年里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扎实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二○○七年反洗钱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构建完善领导组织体系
我市xx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成立了以xx行长xx为组长,xx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办公室,领导全辖区xx的反洗钱工作,还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定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根据上级分行和人行的工作要求,结全我行的实际情况,我行制定了反洗钱内控制度,为更好地完成反洗钱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加强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首先我们注重中层干部、支局长、所长的反洗钱知识学习,提高管理人员的觉悟,为在开展反洗钱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做好准备。二是强化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知识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三是认真选配工作人员。xx要求,各网点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业务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人员安排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担任反洗钱报告工作。四是通过与其他银行及公安部门的合作,强化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本共举行反洗钱培训6次,参加人次163人。主要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房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及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及《广东省xxxx反洗钱工作规定》等
三、注重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反洗钱工作的理解
为了让广大群众配合xx开展反洗工作,市行在每一季度都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如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单张、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等。在11月“广东省反洗钱宣传月”,我行还制定了宣传月活动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通过精心的准备和安排,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在开立个人账户,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查,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开户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在以开立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都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在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在代售基金、保险业务时都能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当客户的身份信息变更时,严格重新识别客户。我行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对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对于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
五、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报告制度
在提取现金方面,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对明显套现的账户不给予现金支付。各网点坚持每天都对每笔超过5万元(含)的现金收付业务进行查询和实时监控,并要求需提前一天预约提现金额。
严格监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现象。我xx成立专项小组专门对有意要套现或公款私存的帐户实施严格监控,狠抓狠管杜绝类似这样的帐户发生,以确保我xx结算帐户都能合规性地进行大额现金收支和大额转账收付。
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于发现的可疑支付交易都及时上报上级分行,每月以简报形式对当月开展反洗钱工作进行总结汇报。今年以来,我xx辖区内共上报可疑支付61笔,累计金额8090.12万。
六、开展内部审查,提高反洗钱技能。
本年稽查部门对全市辖下各网点都进行了内部审计。11月6-9日xx分行组织联合工作组对我行辖下网点进行突击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些营业员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反洗钱知识未能深入学习,致使出现可疑支付交易未能及时上报的现象。
七、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行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全体职工统一思想,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反洗钱的各项规定。
(二)、继续完善反洗钱内控机制,建立相应健全的机构和制度。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逐步建立一个完整的架构,为更好地完成反洗钱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继续加强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反洗钱技能。只有深刻领悟反洗钱规定,才能较好地完成反洗钱工作。通过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加深对其的了解,杜绝出现迟报、漏报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现象。
今后我们将继续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大反洗钱培训的力度,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打击洗钱活动。
反洗钱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我部以打击非法证券、反洗钱宣传活动,以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时间:2009年10月8日 星期五早上9:00-16:00,地点:东莞市东联农村信用社所西城楼分社旁边。我部渠道营销全体成员和交易部员工参与宣传活动,大家同心协力开始布置现场,搭帐篷、摆放宣传资料,在活动现场悬挂横幅,上午9点我们的活动正式拉开序幕。员工为现场客户提供业务、反洗钱咨询,讲解“什么是洗钱”、“哪些是黑钱”、“犯罪分子怎样洗钱”等相关知识;围绕当前反洗钱的发展形势,介绍反洗钱基本知识以及公民反洗钱义务等,宣传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和社会公众(尤其是客户)深入探讨反洗钱工作的热点及难点问题,宣传相关部门反洗钱工作先进事例,从正面引导和教育社会公众,以进一步扩大反洗钱宣传的社会效果。活动人员通过派发宣传折页、宣传单张、调查问卷,力图让公民能够充分意识到反洗钱的重要性,积极与反洗钱等犯罪活动作斗争,维金融市场秩序。群众积极参与,了解相关反洗钱知识,索取反洗钱宣传资料。总结本次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让群众认识到反洗钱的相关知识以及对社会的影响,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公平竞争,甚至影响国家声誉。我部会继续加强对投资者的反洗钱宣传,加大反洗钱的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了解并认识反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及金融秩序稳定。
第四篇:反洗钱宣传活动总结
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反洗钱宣传活动总结
按照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金融机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评估办法》的通知及总分公司对反洗钱宣传活动的要求,齐中支公司在2012年8月份进行了一次反洗钱宣传活动,切实推广反洗钱各项制度。
一、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
加强反洗钱知识的学习主要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因此于2012年8月4日召开了反洗钱宣传活动动员会,会上根据全市反洗钱会议内容强调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性,学习了上级公司下发的反洗钱培训课件,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同时,要求各主管要以部门为单位开展反洗钱学习,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传达给每一位内外,强化内外勤人员反洗钱工作实施,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更针对岗位职责不同,对从承保、保全、理赔、收付费等环节对相关岗位人员提出了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进行学习。
通过培训宣传,使大家加深认识了反洗钱;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反洗钱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公司在反洗钱工作中的主要义务;反洗钱法律责任等。
二、积极营造反洗钱宣传工作氛围。
2012年8月14日,在收到人民银行下发的宣传折页后,第一时间在公司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报刊架中摆放宣传折页,向客户宣传、讲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在公司附近客流量较大的区域进行了现场反洗钱宣传活动,从而加深其宣传效果。
通过这次主题宣传活动,促进了公司员工对反洗钱义务工作的认识;同时也提高了公司在广大客户群体心目中的社会地位;更重的是让提高了参与者的法律意识,达到了宣传的效果。为公司进一步开展反洗钱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五篇: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开展反洗钱宣传知识问答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开展反洗钱宣传知识问答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是哪年颁布施行的?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反洗钱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保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等在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中应发挥的作用,以及在确立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有关的法律规范时所要遵循的总的指导方针。
三、什么是洗钱?
洗钱就是运用各种手法掩饰、隐瞒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
四、什么是反洗钱?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和打击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法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五、什么是洗钱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犯罪行为。
六、为什么要开展反洗钱工作?
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监控洗钱活动,追查并没收犯罪所得,遏制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有利于消除洗钱行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有利于发现和切断资助犯罪行为的资金来源和渠道,防范新的犯罪行为。
有利于保护上游犯罪受害人的财产权,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
有利于参与反洗钱国际合作,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七、洗钱活动有哪些途径或方式?
通过境内外银行账户过渡,使非法资金进入金融体系;
通过地下钱庄,实现犯罪所得的跨境转移;
利用现金交易和发达的经济环境,掩盖洗钱行为;
利用别人的账户提现,切断洗钱线索;
利用网上银行等各种金融服务,避免引起银行关注;
设立空壳公司,作为非法资金的“中转站”;
通过买卖股票、基金、保险或设立企业等各种投资活动,将非法资金合法化;
通过购买彩票进行洗钱;
通过购买房产进行洗钱;
通过珠宝古董交易和虚假拍卖进行洗钱。
八、洗钱有哪些危害?
洗钱使不法分子达到占有、使用非法资金的目的,从而帮助、刺激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洗钱活动严重危害经济的健康发展,助长和滋生腐败,导致社会不公平;洗钱活动造成资金流动的无规律性,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洗钱活动损害合法经济体的正当权益,破坏市场微观竞争环境,损害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和公平竞争;洗钱活动破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基础;洗钱活动与恐怖组织相结合,还会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并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形成巨大威胁。
九、为什么不要出租、出借身份证件?
洗钱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他人的身份证开立多个银行账户或办理多张银行卡,用来完成复杂的转账、汇款或提现,从而掩饰、隐瞒犯罪收益。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
1、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3、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4、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5、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声誉受损。
十、为什么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账户?
将自己的账户和银行卡出租、出售给他人,可能导致贪官、毒贩、恐怖分子等利用您的账户,以您良好的声誉做掩护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由于账户和银行卡交易信息专属于其所有人,一旦案发,账户和银行卡所有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况严重时还可能触犯刑法。
十一、为什么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洗钱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手法之一。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可能会使洗钱分子逃避监管部门的监测,或者为其进行诈骗或携款潜逃提供便利。请您切记,账户将详细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十二、履行公民义务,打击洗钱犯罪
洗钱活动的日益猖獗,对各国的金融、经济、政治秩序以及社会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洗钱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危害国家的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的政治秩序,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损害社会公平,造成社会财富被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和挥霍;对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产生严重的影响,扰乱经济和金融的正常运行,已成为一个专门性的复杂的犯罪领域。
十三、举报洗钱活动会受到保护吗?
会。我国《反洗钱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十四、洗钱案例
1、广东珠海黎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05年2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在组织对珠海市拱北信用社进行反洗钱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信用社客户珠海市海中珠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间的资金往来十分异常,仅2004年10月至2005年2月间就进行了600多笔交易,累计金额达16.7亿元。2005年3月,珠海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对此线索开展调查工作。经查,自2004年10月至2005年4月间,黎某等人以提供个人好处费和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在广东、浙江等地向广东省珠海市耀辉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顺昌贸易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非法吸收存款3.83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黎某等人还通过伪造企业印章、伪造并偷换企业的银行预留印签卡等方式,盗用浙江省东阳市顺昌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在珠海市拱北信用社的存款,金额达3亿多元人民币,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支付上述6家企业存款的本金和高额利息,另一部分资金则被用于个人挥霍。目前,此案已移送起诉。
2、浙江杭州某公司抽逃出资案
2005年2月,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当地人民银行移送的一起可疑交易线索。经查,涉案公司在各银行开设了多个银行账户,为有关公司垫付注册资本验资,验资结束后抽逃出资。涉及资金超过20亿元人民币。2005年,6家涉案企业的直接责任人贾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被以涉嫌抽逃出资罪移送起诉,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