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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总结[范文大全]
编辑:梦中情人 识别码:36-950618 其他总结 发布时间: 2024-03-17 10:05: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x乡人民政府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为主线,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运行为内容,逐步建立“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

(一)健全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

成立了以乡长x为组长,分管副乡长赖代红为副组长,乡财政所、农服中心工作员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管中心。建立健全了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明确了乡、村、组三级干部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

(二)健全制度管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一是无偿开展农村账务审计及其它专项审计工作。二是结束旧账建立新账。同时按规定时间报送会计科目余额表和村社资产负债表。三是严格执行按照结账和进行会计核算,按照报送相关报表资料。四是坚持村组财务公开。全乡每个村组都设有固定的村务公布栏,每个季度或半年结账后都进行了账目公开,公开内容全面完整,真实可靠。公开时间及时、连续。公开地点方便群众观看。五是建立了村级“三资”管理监管平台,让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2.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按照上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一是成立了《x乡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全乡实际,制定并下发了《x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按照工作要求对各村的实施方案实行了批复,印发了《关于尹家祠村等x个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二是摸清了家底。按照工作方案,乡、村、组有序推进清核工作,严格按照省、x市及x市相关文件精神做到应清尽清、不留死角,并根据清查结果及时调整相关数据,努力做到准确完成三资系统和农业部系统数据的上报,并结合工作实际,总结了经验,撰写了工作总结,目前,全乡正在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档案归档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全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实际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系统管理方式适应度不够;二是村级“三资”管理监管平台运用不够熟练。

三、下一步打算

结合一年来的工作,我乡将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管工作,不断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和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工作技能和业务素质,促进全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二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我镇纪委与镇“三资”代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调研小组,深入辖区行政村,就全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进行专题调研,查找目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镇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本情况

镇现有行政村X个,从202_年开始,镇农经站先后对各行政村实行了财务委托代理。202_年根据省市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要求,XX镇于4月份以镇农经站为依托设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原有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开设银行账户、统一票据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统一电算化的“五统一”要求和“五权不变”的原则,对所辖49个行政村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全面实行了规范化代理服务模式。

二、采取的措施及取得成效

(一)摸基数,澄底子

在上级业务部门未统一安排的情况下,及早动手,积极主动设计了各行政村固定资产报表、耕地面积(包括荒山、鱼塘、林地、坡地等)面积情况表、承包合同及有关事项登记表和组级财务状况调查表等表格,并圆满完成了各类表格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同时,认真开展清理规范镇村财务工作,严密制定方案,强化督促检查,顺利完成了农村集体“三资”的排查工作,初步澄清了各村集体“三资”的底数,村级债权、债务和资产更加明晰。

(二)建制度,抓规范

为切实加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镇“三资”代理中心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借鉴兄弟镇办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XX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实施办法》和《XX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招投标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三资”中心工作职责、村级报账员工作职责、开支审批限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报账程序、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和“三资”档案管理都做出了详尽明确的规定,使XX镇“三资”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下一步“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强基础,促提高

一是利用各村报账间隙,积极完善各村财务资料,补充完善了部分行政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明细账目的建账、记账工作,同时对这些行政村08年的相关明细项目也做了调整和补充登记;二是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了镇财政向村级拨款资金(或物质)电子台账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电子台账,加强了对各村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监管力度;三是配合市委党校培训农村干部计划,组织各村报账员及时参加了业务培训,提高了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设账户,严资金

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组织指导38个行政村(原来已有11个行政村已经开设了银行支票户)开立了银行支票账户,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各行政村资金帐户,同时结合《XX镇XXX行政村银行提现(转账)备查单制度》,强化了对村级资金的管理。

三、存在问题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一项新型工作,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而各镇办缺少相互交流的平台,难以在工作中取长补短;

(二)在统一收据管理方面,农经收据不再印发,财政统一收据不允许使用,造成了农村收入无“收据”可用的尴尬局面,也弱化了收入管理,为部分收入不入账埋下了隐患;

(三)村级支出单据不规范,白条较多,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投资力度的加大,农村建设项目较多,资金支出额度大,但使用的支出单据大多都不规范,而镇“三资”管理中心又缺乏必要的约束手段;

(四)“三资”中心工作人员、村级报账员以及农村基层负责人的素质与“三资”管理工作的要求有不小的差距;

(五)个别村级债权、债务、资产由于历史遗留原因,难以清理规范

六)村组级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工程项目建设和承包租赁事项未签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的情况还较为普遍。

四、工作建议

(一)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应切实加强对镇级“三资”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实行统一的“三资”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建立对村组干部及报账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报账工作规范;

(四)切实保证“三资”中心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努力提高“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组级报账员的业务技能;

(五)以税务部门为主体,加大对使用违规票据的监督和处罚力度;

(六)加强对农村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积极培养镇村两级招投标工作专业人才;

(七)要求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有硬性规定,防止个别村以各种理由不设立村委监督委员会,同时,研究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方式、工作职责、违规处理等各个方面做出详尽而明确的规定。XX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第三篇: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更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随着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农村“三资”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就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谈些建议。

一、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动态管理体系

1、领导机构。“三资”管理体系由党委政府牵头,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组成农村“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工作的安排部署、指挥调度、考核奖惩。

2、工作机构。以农村经济管理中心为依托,组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农村集体资金账目、资产资源处置、物品采购等管理和监督,督促村级开展民主管理的财务公开。

3、监督机构。各村选举出“三资”管理小组,在“三资”的购建、处置、管理、公开等方面实施全方位的监督。

二、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各级政府应结合当地农村“三资”管理实际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农村“三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制度约束,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1、建立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建立财务收入管理制度。村级组织向单位或个人收取款项必须统一使用农经部门专用的收款收据,否则不得入账。建立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开支事项发生后,必须填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审批单”,由主管领导及主任签字。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做好村集体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建立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要全面,公开时间要及时,公开方式多样化。

2、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健全资产清查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物、账款、账表、账证相符。健全资产台账制度。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原始价值等,按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健全资产评估制度。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要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由农经管理部门实施。健全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健全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程序,明确资产名称、数量、用途以及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和价格,并报农经管理部门备案。

3、建立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

建立资源登记簿制度。对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资源,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建立资源招标投标制度。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资源对外承包、租赁应采取公开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建立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的管理,签订统一编号、统一文本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款存储、专款专用、专项审计。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行层层监督

1、发挥民主监督和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履行民主决策程序

积极引导民主理财小组依法行使民主理财职权,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凡关系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资产发包和变卖、资产出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预算决算、村民分配方案、大额资金使用、建设项目招标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做到决策民主、信息公开。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纪检监督小组等组织的监督作用,对“三资”管理进行全过程、各环节的动态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定期公开村务,设立村务公开意见箱,虚心接受和采纳群众的意见。

2、严格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的监督与审核

加强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农村财务审核单“五连签”制度,严防代签、冒签行为,对财务票据及招投标、采购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

3、加强区级职能部门检查监督

区级农经部门每年要对村级财务进行例行审计,对村主要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进行专项审计,并公开审计结果。突出审计重点,抓好群众敏感、焦点、难点经济事项的审计,有效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理顺关系。区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和集中采购进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责任追究

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属领导班子集体行为的,追究领导班子责任,并视情节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作者单位:151500黑龙江省兰西县康荣乡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第四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定稿)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管理用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保证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规范我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上级和部门对村级的专项补助和拨款、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救济扶贫 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征地地补偿费,以及各种代收、借贷等其他收入。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省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总站”统一监制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帐户,统一支付管理。

4、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广播通讯等管理费、计生支出、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生产建设支出、经营性支出、其他经审核许可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出纳员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书记和村主任共同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大额开支,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财务开支严禁“白条”做帐。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出纳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三、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理财小组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理财小组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四、财务公开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1)财务预算;(2)各项收入;(3)各项支出;(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5)债权债务;(6)收益分配;(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

6、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五、资产清查制度

1、农村集体资产包括:村集体投资和劳动积累形成的、外单位和个人捐赠的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农电水利设施、村级道路、教育(学校)、文化、村办公企业等资产。

2、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

3、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

4、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六、资产台帐制度

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七、资产评估制度

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镇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归档。

九、资产经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账核算。

4、乡镇财务代理服务中心和村理财小组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资源登记簿制度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负责管理。

十一、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备案。

十二、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5、承包、租凭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备案。

十三、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帐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十四、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岗位责任制度

1、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受村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2、中心设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

3、中心主任岗位职责(1)负责中心全面工作;(2)遵守和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3)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管理,保证政策运转和高效工作;(6)组织人员定期审计和检查各村财务状况,保证集体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7)负责对服务中心人员及村级报帐员的考查、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4、总会计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持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如实反映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2)负责对村报账员报送的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审核同意章予以报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予盖章并拒付;(3)按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5、资金会计职责(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3)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总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6、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7、村出纳员的职责(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保证各种财务活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票据正规,杜绝虚报、冒领和坐支现金;(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6)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7)负责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第五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经验交流(模版)

今年以来,针对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处置不规范、运行不透明以及监管手段落后等突出问题,我们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创新,积极打造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五式”管理法,维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实现了农

村集体“三资”从权责不清、粗放式管理向权责明确、精细化管理的转变。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统一管理,推行委托式代理服务

一是建立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以乡镇(办事处)农经部门为基础,设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具体做好“三资”的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工作,人员原则上按照每4个村1个代理服务人员的标准配备,并不得少于3人。二是全面开展清产核资。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牵头,组建清查小组,对各村“三资”进行兜底式清理审计,做到账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清理过程中,主动邀请村民监督组织和村民代表参与。清理结束后,对“三资”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向村民进行公示。三是实行委托代理服务。在坚持“三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不变和村民自愿的前提下,按照“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的管理模式,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与各村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对“三资”实行统一管理,即:统一制定“三资”管理制度;统一设置账户,加强预决算管理;统一公开招投标;统一公开“三资”管理、收益等情况。目前,全市共建成“三资”代理服务中心11个,覆盖率达100%,代管村集体资金4200多万元,集体资产近3.5亿元,集体资源15万多亩。

二、规范议事程序,实行流程式民主决策

一是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五议三公开”工作法。对全村群众普遍关注和涉及全村绝大多数村民利益等村级重大“三资”管理事项决策,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员和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提议,经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后,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最终决议,村民监督委员会全程参议。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执行中,坚持做到决议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开展村务决策听证。对土地征用补偿、优抚政策落实等涉及部分村民利益问题,采取村务决策听证模式,听证会参会人员在固定代表的基础上,吸收临时代表参加,临时代表以涉及利益的农户代表为主,并按照按照“征集议题→确定听证代表→召开听证会→提交村民代表(农户代表)会议审议→组织实施→公开结果”的步骤操作,规范听证程序,确保听证效果。三是严格规范管理流程。对村级大额资金支出的管理,一律按“资金使用申请→村负责人审批→民主理财小组审查→乡镇代理服务中心审批→乡镇分管领导审核”等流程操作。集体资产、资源的租赁,按照“租赁申请→乡镇代理服务中心审核→招投标→签订合同→收入入账”等流程规范操作。村级大额资金支出、大型资产处置、资源租赁、承包转让等重大事项,还必须履行事前申报程序,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批复后,经民主决策,方可实施。

三、运用科技手段,开展网络式监督管理

投入专项资金,开发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科学设定系统功能,赋予市、镇、村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相应的查询、管理、操作权限,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实时、动态监管,确保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健康运行。一是财会管理功能。系统具有符合规定的财会科目内容,适合农村会计记账要求,可生成相应的会计凭证,做到了资金分类统计、电子账目月结、多级汇总分析。在资金管理方面,通过设置账务管理、原始票据扫描、大额资金支出审核,以及账目、票据和凭证互相联查等功能,加强对村集体账务和资金流动的监管,并以图表方式对村集体经济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村级经济发展提供可靠依据;资产、资源管理方面,按照“有数据、有照片、有平面图、有合同、有权证”的“五有”要求,在系统中建立集体资产、资源数据库,以卡片形式对每一宗资产的名称、使用状态、面积、原值、净值等信息记录在案,从而实现对资产从申请到租赁、维修、报废等整个生命周期的管理。同时,针对一些村资产、资源处置随意的情况,系统通过固化租赁申请、招投标、合同签订等程序,明确镇、村审批权限,保证集体资产、资源规范处置。二是业务提醒功能。针对农村集体“三资”运行过程中常见的不规范行为,系统设置了费用支出异常预警、重大债权债务预警、合同到期预警等11项预警内容,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实时向市、乡(镇)纪检、农经部门发送预警信息,市、乡(镇)纪检、农经部门通过向相关人员发送电子督办通知书等方式,督促其及时办理。三是信息查询功能。开辟了“村情综览”模块,对村级政务、村级财务、资产资源、村级党务、工作动态、百姓事务等8方面内容进行网上公开。同时,积极推进“三资”管理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建设。结合乡镇实

际,在镇、村设立电子触摸屏,将“村情综览”模块公开的内容链接到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方便群众在镇、村随时查询、监督“三资”管理情况,保障广大村民对“三资”管理的知情权、监督权。四是全程监管功能。农村“三资”账目实行等级审核修改制度,数据录入管理系统后须经逐级审核,才能按规定做相关数据修改。同时,形成了乡镇纪委、农经站,农村纪检监察工

作室,市纪委、市委农工办三级监管模式,做到了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监管。

四、前移监督关口,实施预警式风险防范

一是多方收集预警线索。通过信访举报、查办案件、财务审计、专项清理,以及网络监管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违规行为。二是健全完善预警制度。建立询问提醒制度,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三资”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社会舆论和群众意见等,通过谈话或函询,了解情况,进行提醒;建立警示诫勉制度,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三资”管理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警示诫勉,及时进行纠偏,终止其错误行为;建立责令纠错制度,对已经造成错误事实,构成轻微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通过责令纠错,使其认清问题危害,切实改正错误。三是切实规范预警程序。对需要实施询问提醒的对象,由乡镇(办事处)纪(工)委确定;需要警示诫勉的,由乡镇(办事处)党(工)委或纪(工)委主要负责人确定;需要实施责令纠错处理的,由乡镇(办事处)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或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预警对象对预警工作涉及的问题,要及时作出说明,限期进行整改。实施预警谈话,事前向预警对象发出书面通知,谈话中做好记录,并经预警对象本人核实签字后,统一归档。目前,乡镇纪委共发出预警谈话通知书16份,12人受到询问提醒,3人警示诫勉,1人被责令纠错。

五、加大问责力度,严格分层式责任追究

制定《仪征市乡(镇)村干部违反“三资”管理规定处理暂行办法》,对行政村违反“三资”管理制度,因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管理不民主造成“三资”重大损失的,追究村“两委”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乡镇(办事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三资”代理服务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指导服务不力、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导致“三资”管理混乱,给集体经济造成损失的,对“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通过打造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五式”管理法,我市“三资”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管理效益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一是确保了“三资”保值增值,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五式”管理法,解决了“帐目不清、产权不明、管理混乱、随意处置、铺张浪费、挤占挪用”等“三资”管理方面的问题,实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总量清、资产价值清、资源分布清、管理运行清、使用处置清的目标,确保了“三资”的保值增值。如,我市陈集镇丁桥村在处置140亩集体废地时,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以年租金3万元的价格对外租赁,后来通过公开招投标年租金劲升到10万元,实现了村集体资产的增值。二是推行了民主决策,促进了基层民主管理。在“三资”管理重大事项决策方面,通过推行“五议三公开”工作法,促进了“三资”管理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从“干部定事”向“群众定事、干部干事”的转变,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显著提高,有力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我市真州镇五一村在盘活村企业工作中,主动邀请村民代表和普通党员参与讨论。通过民主决策,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使村企业年上缴收入由原来的200万元提高到275万元,村集体年收入净增75万元。三是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创新“三资”管理方式和手段,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五式”管理,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将事后出问题再处理,变为事前抓防范、事中抓规范,使教育、制度、监督融为一体,从源头上遏制了基层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今年以来,我市涉农信访案件仅有3件,比去年同期下降75%。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总结[范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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