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反违章承诺书
反违章承诺书
本人是坝场管理站操作工曹秀龙,本着安全生产的工作理念现做出以下反违章承诺 :
一、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工作期间不旷工、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睡岗。
三、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沛,认真按规程操作。
四、不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五、确穿戴劳保用品、正确佩带工作证上岗。
六、工作期间在工作场所绝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八、不服从工作安排,按制度履职履责。
承诺人:曹秀龙
202_年4月14日
第二篇:反违章承诺书
华能北京热电厂实业公司
反 违 章 承 诺 书
1、我已认真学习了“反违章管理标准”、“十五项习惯性违章及其处罚”电厂“厂区文明规范管理要求及处罚”、“垃圾站点的管理”、“违反安全红线规定及处罚方法”等内容,并熟知各条款及其危害。违者愿意接受相关考核。
2、我在生产现场进行任何工作都会严格遵章守纪,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做到“自己不违章、制止他人违章、举报各类违章”。
3、自愿接受厂级、部门、班组等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及工作业务技术水平,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4、我会在工作中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单位:
班组:
年月日
承诺人:
第三篇:施工人员反违章承诺书
施工人员反违章承诺书
为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人身及设备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反违章管理条例,希望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如有违反,自觉接受相关处罚
1,2,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安全帽使用不当者罚款1000元 高空作业(1.5米及以上)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带者罚款3000元
3,违章违纪,发生偷盗或其他违法行为者罚款5000元,并清除施工队伍
4,酒后上岗者,在厂区及生产工作现场内擅自抽烟者,现场随意大小便者罚款500元
5,6,严禁在厂内嬉戏打闹,违者罚款500元 未经许可,随意动用现场设备、设施,消防器材等,随意动用危险品和其他介质,每次罚款202_元
7,不遵章守纪,违反劳动纪律者,不听从领导安排者,每人每次处罚500元
8,施工中没有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使用切割砂轮机不带护目镜,口罩等。打大锤时戴手套者处罚300-500元
9,施工工作结束,未清理打扫现场者处罚500元
施工人员签字:
第四篇:《反违章禁令》承诺书(202_)
《反违章禁令》承诺书
根据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和公司关于贯彻执行《反违章禁令》的工作要求,公司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反违章禁令》,增强了对“三违”危害的认识,增强了反“三违”的责任意识。为了切实做好“强三基、反三违、严达标、除隐患”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本质安全,和重郑重向公司和全体职工做出如下承诺:
一、学习《禁令》、牢记《禁令》、遵守《禁令》,坚决杜绝“三 违”行为;
二、努力学习岗位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按规定着装劳动保护用品,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持证上岗;
三、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厂纪厂规,严格遵守劳动纪 律,不脱岗、不串岗、不睡岗、严禁酒后上岗,不迟到,不早退;
四、教育亲属学习遵守《反违章禁令》,自觉杜绝违章行为,营造遵章守纪氛围;
五、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纠正他人违章行为。
本人一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恳请公司和全体职工进行监督,如违背承诺,自愿接受组织追究处理。
承诺人:
二0一一年一月
《反违章禁令》
承
诺
书
单位:
承诺人:
二0一二年一月
第五篇:反违章
反违章的管理规定
11.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行风险预控管理,实现员工“无违章、无意外、无伤害”、设备安全可靠。的安全方针。加强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杜绝违章作业,做到关爱员工,珍惜生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反违章的管理规定。
11.2 凡发生违章违纪下列情况之一者,下岗一周:
11.2.1 生产、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穿高跟鞋、裙子或背心,劳保不正确。
11.2.2 未经唱票、复诵、核对设备盲目操作;人为责任造成漏油、跑气等。
11.2.3 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在工作中讨价还价;上班聊天、干私活、上班时间内炒股。
11.2.4 旷工一天;不能按时向主管部门报送报表;管理失误,未造成经济损失,但有不良影响。
11.2.5 由于管理不善丢失或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仪器仪表,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
11.2.6 对设备误停、误送电未造成事故;安监部门认定的属于违章指挥,但未造成事故。
11.3 凡发生违章违纪下列情况之一者,下岗半月:
11.3.1 操作、调度或管理不当影响机组负荷短时内下降20%以上; 11.3.2 无票进行倒闸操作者;误停、误开或误调整设备造成异常运行; 11.3.3 不使用工作票在设备上进行检修者;检修工作开工前不遵守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11.3.4 由于管理不善丢失或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仪器仪表,造成经济损失在202_元以下;
11.3.5 起重设备未经检查或盲目使用或超载吊物造成不良后果; 11.3.6 管理失误,构成二类障碍;违章指挥造成不良后果。11.4 凡发生违章违纪下列情况之一者,下岗一个月:
11.4.1 发生交通安全事件,经济损失在202_元至5000元者(含修理费); 11.4.2 安监部门认定造成轻伤责任者;造成障碍责任者;损坏发、供电设备者: 11.4.3 安监部门认定,违章指挥,发生二类障碍者; 11.5 凡发生违章违纪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下岗二至三个月:
11.5.1 发生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责任人,下岗二个月;
11.5.2 发生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至10000元责任人(含修理费),下岗二个月;
11.5.3 工程验收不严,出现质量事故责任人,下岗二个月; 11.5.4 管理不当发生考核事故负有领导责任者,下岗二个月; 11.5.5 发生考核事故主要责任者,下岗三个月,次要责任者,下岗二个月;
11.6 凡发生违章违纪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下岗六个月至一年
11.6.1 发生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至20000元责任人(含修理费),下岗六个月;
11.6.2 发生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的责任人(含修理费),下岗一年;
11.6.3 发生人为责任考核事故的责任者或造成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者,下岗一年。
11.7 下岗人员在接到电场运行部下岗通知书后,到运行部报到,由运行部统一安排组织学习与管理。
11.7.1 下岗人员在下岗期间内应严格遵守本电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按时上下班、不串岗、不溜岗、不迟到早退,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11.7.2 下岗人员在下岗期间内应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找出违章违纪的原因和防止违章违纪的措施。
11.7.3 下岗人员在下岗期间内的待遇按电场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