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电动车防范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师消防委发【2017】20号文件精神,为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园区管委员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工业园区的工作实际,现将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消安委的文件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各企业、行业部门、社会单位监督管理措施,初步形成电动车销售、停放、充电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降低电动车火灾发生的风险。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经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海玲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曹丽青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投资服务局局长
成员:李
灿
工业园区投资服务局工作人员
张翠钰
工业园区投资服务局工作人员
刘
虹
工业园区投资服务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园区管委会投资服务局,由李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专项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各企业停车库(棚)、员工宿舍以及其
他供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
(二)重点内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楼道、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充电现象;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设置是否规范合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与住宿、疏散区域采用不燃材料隔断或保持安全距离,是否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充电装置是否符合用电安全,是否采用专用插座(带自动断电装置),电气线路是否安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固定设置、穿管保护;是否落实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问题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频次,定期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各企业要为此次巡查检查工作安排专项负责人落实。要定期开展检查,督促职工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组织发动网格力量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巡查。
(二)加快速度,全面建设集中停放点和智能充电桩。活动结束前,各企业建成不少于1处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集中停放点。在此基础上,各企业根据电动车实际保有量,合理新建、扩建,满足停放需求,并在新(扩)建停放点安装智能充电桩。建设资金通过“以奖代补”、企业自筹等方式落实。
(三)加大力度,严厉查处违规停放与充电行为。以园区投资服务局为检查主体,加大对企业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改正的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因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以各企业为主体,负责全面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各企业要认真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明确电动车火灾防范的工作职责。要将电动车火灾防范纳入日常工作范畴,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经常性检查。
(二)开展联合治理。以块为主,块抓条保,条块结合,从多环节多层面进行综合治理。厂内安全负责人要抓好线上劳动密集型企业停车库(棚)、员工宿舍及其他供电动车停放场所的规范整治;对规划配建电动车库(棚)工作的督促与相关业务指导;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企业消安科负责会同消防中队指导规范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点的技术防范要求;综治科牵头,村社负责发动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等行为的检查和管理。
(三)进行宣传教育。各企业要结合消防宣传“十进”活动、党员固定活动日、周三无会日等组织开展集中宣传、错时宣传,面对面讲解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和安全常识,广泛在每个企业的停车棚和职工宿舍门口张贴电动车火灾防范和火场逃生宣传图。各企业要及时将电动车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居)民公约》,明确管理和使用双方责任,明确违规行为和处理措施,不断强化电瓶车消防安全管理意识,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