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点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既是根本政治任务,也是根本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提出“一条路子、“两个融入、三个定位、五个着力”————一条路子,即指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两个融入,即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全国“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之路),主动服务和融入面向南亚、东南亚及印度洋周边经济圈;三个定位,即把云南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五个着力,即着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着力发挥党组织作用。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五种重要的思维方式”——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
“两个不得”——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
“三个不上会”——即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
“凡提四必”——即讨论决定选拔任用干部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五个不准”——即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履行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三转”——是指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三重一大”——凡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四个全覆盖”——是指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全覆盖。
“六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八项规定”——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
四、巡视巡察工作方面
“巡视工作方针”——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巡视工作基本原则”——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巡视巡察工作两个关键点”——发现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落脚点。
“巡察工作责任体系”——州、县市党委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巡察组组长是落实巡察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全覆盖”——州、县市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察,实现全覆盖。
“常规巡察”——八届州委巡察全覆盖对象包括州直机关行政单位、州属事业单位、州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三大板块,共101个单位。州委每年安排三轮巡察,每轮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在常规巡察中,对被巡察党组织的脱贫攻坚、洱海保护治理、选人用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专项巡察”——根据党中央和省州党委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统筹安排专项巡察任务,优先安排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适时开展其他领域专项巡察。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析问题原因,掌握问题规律,以点带面、见微知著,推动解决共性问题。州委要求在2020年以前,对11个贫困县和17个州级脱贫攻坚责任部门开展专项巡察。
“机动巡察”——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纪检监察、组织、审计、司法、信访等机关和部门提供的情况,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灵活开展“机动式”巡察。通过“小队伍、短平快、游动哨”,发挥反腐“巡警”作用。
“回头看”——在完成全覆盖的基础上,从八届州委巡察过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择10个左右的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既紧盯老问题,深入了解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又着力发现新问题,形成持续震慑。
“提级巡察”——经州委授权,州委巡察组直接巡察县市党委管理的基层党组织,巡察情况向县市党委反馈,并由县市党委督促整改。
“交叉巡察”——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县市之间开展交叉巡察,可以采取互派式、推磨式、部分或全员交叉等方式,重点对县市党委常委所在部门以及情况复杂、问题严重的乡镇或县直部门开展巡察,有效解决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延伸巡察”——县市巡察工作要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采取巡乡带村、直接巡村等方式,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一次一授权”——在每一轮巡察前,根据巡察任务从巡察组长库中确定组长人选,一次一授权。
“一依三不”——巡察组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作个人表态。
“一托二(N)”——是指一个巡察组同时巡察两(N))个单位,同步安排,分别汇报,这是一种重要的巡察形式和组织制度,是加快巡察节奏、实现全覆盖的重要举措。
“下沉一级”——巡察中,要注意干部调动后的“马桶效应”,到领导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区和单位延伸了解情况。
“两职”观念——巡视组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的观念,增强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当好发现问题的“尖兵”。
“双报告”——被巡察党组织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起2个月内,既要由党委(党组)报送巡察整改情况报告,也要由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双公开”——巡察整改情况不仅在党内通报,还要通过电视、报纸和纪检监察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双向三评价”——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对本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价,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价。
“单独反馈”——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前,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单独反馈巡察情况。
“整改责任”——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中,被巡察地区或单位党委(党组)担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承担监督责任。
“签收制”——对巡察反馈意见,被巡察地区(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签字接收,明确整改落实责任。
“抓早抓小”——在分类处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时,涉及一般性问题的,要通过反馈、谈话、教育、警示、诫勉,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抓早抓小,避免养痈成患、放任自流,这体现了“抓早抓小也是震慑”的思想。
“一案双查”——对违纪违法行为,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
“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三个根本”——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突出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三个重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重点人是指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事是指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重点问题是指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以及国有企业“三重一大”方面存在的权力腐败问题。
“三个关系”——巡察工作要把握好个性与共性的关系、治标和治本的关系、力度和节奏的关系。
“三个作用”——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三个汇报机制”——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州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州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每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三不两防三把关”——是指巡察反馈新闻稿要注意做到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影响正在进行的纪律审查工作,不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法律规定;防止引发负面炒作,防止引发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巡察组组长进行内容把关,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风险把关,巡察办会同纪委宣传部进行宣传把关。
“三个不固定”——巡察组组长不固定,一次一授权,根据任务统筹安排;巡察对象不固定,这次巡察可能是地方,下次有可能是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巡察组与巡察对象关系不固定,打破巡察组与被巡察地方(单位)的关联,增强巡察工作的独立性,减少监督干扰。
“四个着力”——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可概括为着力发现腐败、纪律、作风、选人用人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四个着力”也出现了内容上的拓展深化,增加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执行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查。
“四个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是对被巡视党组织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再监督,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党委(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等“四个落实”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脱贫攻坚工作健康发展。
“八看”——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看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情况;从管党治党责任担当的政治高度,看省区市党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从“三个表率”的政治高度,看中央和国家机关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政治高度,看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情况;从增强群众获得感的政治高度,看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过程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政治高度,看扶贫领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从加强党的建设的政治高度,看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政治高度,看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巡视巡察,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巡察整改“四个防止、五个坚决避免”——即防止前紧后松,防止重易轻难,防止边改边犯,防止自我感觉良好;坚决避免在数字上做文章、质量上不合格的问题,坚决避免有了文件就算整改落实、不注重实际执行效果的问题,坚决避免报出整改报告就如释重负、认为可以松口气的问题,坚决避免受到肯定就沾沾自喜、认为整改已差不多了的问题,坚决避免在督查督办中没有被点名批评就放松警惕的问题。
“五个持续”——2018年7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和阶段性特征,明确提出了“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五个持续”是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最新部署,是深化政治巡视的具体要求、应有内容,是对“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要求的进一步深化,为更好发挥巡视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明确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五个持续”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深刻理解其蕴含的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
巡察工作“六个环节”——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整改。
新时代巡视工作的“三大作用、五个紧扣、五个推进”——2019年3月20日,赵乐际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指出,准确把握新时代巡视工作的责任使命要求,深刻认识巡视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作用,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促进作用,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利剑作用。
一是紧扣督促做到“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二是紧扣形成“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推进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把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起来,构建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三是紧扣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进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形成整改长效机制;
四是紧扣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推进完善上下联动、上下贯通的巡视巡察格局。
深化拓展省区市巡视,分类推进中央单位巡视,促进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完善上下联动的巡视巡察格局;五是紧扣巡视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全过程、各方面。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巡视水平。“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党的十九大强调深化政治巡视,《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展监督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治巡视发表过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巡视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制度,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要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全面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我们要结合巡视任务深刻领会、抓好落实,既要着眼深化政治巡视,按照规划提出的“六个围绕”开展监督检查;也要立足巩固巡视成果,加强对十八届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概括起来,就是“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具体内容如下: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
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抓”——2019年巡视巡察工作,总的是要落实中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杨晓超同志关于做好2019年巡视巡察工作“七个抓”的要求,即:抓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抓政治巡视要求落实,强化政治监督;抓工作统筹谋划,高质量推进巡视全覆盖;抓巡视整改落实,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抓上下联动,推动巡视巡察向基层延伸;抓规范化建设,提高巡视质量和效率;抓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队伍。
巡察工作“12+N”方式——巡察了解阶段的主要工作方式,包括:一是听取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二是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三是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四是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五是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六是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七是召开座谈会;八是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九是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十是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或部门了解情况;十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十二是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十三是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