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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10-873699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15 16:20: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是要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报告制,将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落地落实,为推动zd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要以上率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令行禁止、步调统一。

二是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要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切实履行“监督、教育、管理”职责,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全面落实。要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通过日常监督提醒、个别谈心谈话、集体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是要全面整改突出问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将工作重心落脚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上来。要对本次督导反馈的意见列出台账,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

四是要全面落实各项要求。要加强作风建设,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勤政意识。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问题。

第二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附件

中共**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党组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及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分党组主体责任,**工商局分党组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制定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如下。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按照中央、省委和省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调整和充实**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切实担负起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

2.局分党组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上级工商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整体部署中,纳入各新城分局、机关处室的具体工作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3.发挥局分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强化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督促各新城分局、机关处室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工商工作的注册登记、商标品牌、监管执法、消费维权、打击走私、无照经营查处、打传规直等每一个重点环节,并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

4.局分党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工商系统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5.局分党组要认真开展局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活动并接受评议,做好**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自评,并由局分党组成员和其他分管领导带队,对各新城分局、机关处室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6.局分党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内监督,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7.局分党组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局分党组的要求,在每年年底,及时总结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并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省局,重大情况及时汇报。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8.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9.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专家授课、观看廉政教育片、警示展等多种形式,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党校培训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

10.担当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提醒谈话等手段,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1.局分党组要通过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推进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员干部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形成崇廉尚法的良好风气。

12.每年组织一次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学习,促进党员干部对各项规章制度的了解、熟练运用和遵守,并根据工商工作实际需要,进一步做好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办文制度等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13.局分党组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可能偏向,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持续营造工商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4.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

15.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谈心交心常态化,建立并执行党组民主生活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台账管理制度。

16.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

(四)强化党内监督

17.局分党组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对发生在市场监管中的群众身边“四风”问题进行常态化督查,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紧盯工商工作中的重要节点、重点部门、重点事、重点人,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市场监管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18.局分党组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健全完善**工商局机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公款管理、差旅费报支等方面的配套规定,提高厉行节约工作实效。

19.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各新城分局、机关各处室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排查廉政和监管风险点,开展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及时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20.局分党组要坚持和发扬“下基层”的要求,借助“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深入基层,加强与企业、群众和消费者以及扶贫点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对工商系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1.加强法制工商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打造“阳光工商”。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制度机制,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将权力运行全过程置于监管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提高重大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五)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22.局分党组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该《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和程序,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真正把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工商局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上来。

23.局分党组要学习贯彻省委“三项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研究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重点解决能下的问题。

24.局分党组要具体掌握**工商局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干部任用基础工作。局办公室要对干部提任前进行任前档案审核,对有反映有举报但不影响任用的干部,谈话时予以提醒;对违反廉洁纪律不适合任用的干部坚决予以“一票否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25.局分党组要对拟提拔担任科级领导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进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并在学习廉政法规的基础上,对照岗位履职要求,撰写廉政鉴定材料,提交**工商局分党组备案。

26.局分党组要严格落实选拔任用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行为,进一步完善与纪检组的沟通联络制度,交流情况,沟通意见,强化对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组织并督促**工商局处级干部如实填报《党员领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履责

27.切实把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首要任务,及时听取汇报,协调解决执纪审查中的重要问题。抓好上级纪委督办事项的调查处理和反馈。

28.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大案要案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为纪检机关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9.支持实行“一案双查”,对不抓不管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发现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报告的分局和处室,要严肃责任追究。

(七)管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30.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31.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省局备案。

32.省局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二、班子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 **(分党组书记、局长)

分党组书记是**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进一步深化“两个责任”的落实,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1.组织学习贯彻中省市及总局、省局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结合工商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组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为机关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1次以上、主持1次局分党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

3.对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及时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4.对局分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要亲自督促,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动态及干部群众的反映,对被反映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及个人廉洁自律、“四风”方面有问题的党组成员,亲自进行谈话提醒。

5.对涉及多处室、多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尤其是其中可能出现职能交叉、工作脱节、推诿扯皮的关键节点,亲自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确保运转顺畅、有效推进。

6.发现局分党组成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及时向省局报告。对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分局和处室,亲自过问约谈其负责人。

7.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并亲自督促办理。及时研究解决查办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坚决反对和制止说情、阻挠、威胁等干扰办案工作的行为。

8.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抓好班子、管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年底向省局纪委报告本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情况。

9.不利用职便,违规办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0.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不公车私用或维修汽车弄虚作假,谋取私利。

11.在各类经费使用、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利用职便,违规操作谋取私利。

三、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局分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主动分担党组主体责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共性责任

1.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和检查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2.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及时解决和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四风”。

3.加强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督促廉政从政,改进工作作风。每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履职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提醒。

4.支持驻**工商局纪检部门查处分管部门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5.根据工商局分党组统一安排,带头检查考核相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7.年底向工商局分党组报告当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8.承担上级部门、局分党组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二)具体责任

**工商局分党组其他成员按职责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责任,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负责督促整改。

**(分党组成员、副局长)

1.认真学习及时传达中省市及总局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指示精神,按照分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办公室和执法监督处两个处室的动员部署,落实分管包抓责任。

2.每年听取办公室和执法监督处两个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3.对办公室和执法监督处两个处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定数量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4.每年对办公室和执法监督处两个处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两次廉政谈话,组织听取其履行主体责任职责情况并进行讲评,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5.加强对办公室和执法监督处两个处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区局分党组主要负责人。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

7.主动接受省局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8.对办公室和执法监督处两个处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9.每年按时向区局分党组、驻局纪检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0.对分管范围内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1.省委、省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分党组成员、副局长)

1.认真学习及时传达中省及总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指示精神,按照分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市场商品监管处、市场行为监管处的动员部署,落实分管包抓责任。2.每年听取市场商品监管处、市场行为监管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3.对市场商品监管处、市场行为监管处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定数量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4.每年对市场商品监管处、市场行为监管处的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两次廉政谈话,组织听取其履行主体责任职责情况并进行讲评,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5.加强对市场商品监管处、市场行为监管处的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分党组、纪检工作主要负责人。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

7.主动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8.对市场商品监管处、市场行为监管处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9.每年按时向分党组、纪检部门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10.对分管范围内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1.省委、省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分党组成员、副局长)

1.认真学习及时传达中省及总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指示精神,按照分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处两部门动员部署,落实分管包抓责任。

2.每年听取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处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3.对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监管处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定数量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4.每年对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处两部门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两次廉政谈话,组织听取其履行主体责任职责情况并进行讲评,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5.加强对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监管处两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分局党组、省局党组、驻省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7.主动接受纪检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8.对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处两部门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9.每年按时向区局分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0.对分管范围内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1.省委、省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第三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党支部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局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统筹谋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的有关部署要求,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台帐,统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要求,推动责任落实。年底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2.强化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筑 牢思想防线,营建崇廉风尚。党组成员要带头讲廉政党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预防腐败的警示教育。

3.深化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着力构健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套切实有用的制度体系。

4.严格监督考核。根据考核、测评、群众反映等情况,及时约谈内设股室主要负责人,督促整改。每年组织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5.选好用好干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把选人用人廉政关,切实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建立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的具体规定,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干部科学考核评价体系。

6.维护群众权益。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7.强化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部署要求,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公开透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三重一大”决策记实制,党组对“三重一大”决策实行全程记实。

8.坚决反对腐败。领导和支持纪检组、监察室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构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责任

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负责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落实。积极推进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持召开局党组班子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带头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督办重点案件、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责任制检查考核。

2、切实管好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管人、管事、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对班子成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各项工作;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报告;每半年要与有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督促有关科室负责人廉洁从政。

3、真正带好队伍。坚持以上率下,努力提升思想力、领导力和执行力,争做全体党员忠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楷模,争做全体干部创造性推进党和人民事业的楷模,争做全社会遵纪守法、道德人格的楷模,以党性建设、能力建设和人格建设的全面加强带动局领导班子建设和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以健全制度纪律约束机制、强化制度执行为核心,带队伍、抓队伍、强队伍;不定期与各股室负责人谈话,了解掌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其所在班子及本人廉政等情况,并提出要求。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责成驻局纪检组立案查处。

4、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协助局长分管综合(核算)股、工业股、能源股、法制股、企调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农调队、普查中心(名录库)、数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副主任同志负责监测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城调队、人口(社会)股、服务业股(财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副主任科员同志协助局长分管投资股(房地产、建筑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履行好以下职责:

1、落实分管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在分 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每半年向局党支部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

2、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3、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202_年7月29日

第四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共)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县纪委:

根据中共武功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文件精神,按“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现就建立健全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制订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如下。

一、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省市局、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气象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2.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搞好责任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分工。

3.每年定期听取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局班子成员和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二)选好用好干部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局人才培养等规定。

2.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做遵规守纪的表率。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

2.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巩固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和完善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各项制度。

3.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引导和推动领导班子为民务实清廉。

4.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5.建立健全纠查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四)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1.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2.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述职述廉。

3.坚持抓早抓小,对广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五)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1.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2.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和民政工作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3.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发挥廉洁从政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及时组织传达学xxx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定期组织领导班子学习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强化廉洁从政意识、法纪观念和依法行政。

3.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二)主动履行领导责任

1.准确把握廉政建设状况,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支持和重视廉政文化建设,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亲自讲廉政党课。

(三)加强监督指导

1.及时全面了解掌握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状况。2.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3.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

(四)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1.自觉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有关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2.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使权力。3.抓好班子、管好队伍。

4.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 员。

三、其他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清单(一)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党组及党支部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2.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二)发挥表率作用

1.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

2.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3.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第五篇: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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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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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 J.O M 4 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安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主动担负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性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工作举措,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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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各班子成员、各科室(含执法支队,下同)负责人考核内容,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3.根据市委要求,细化和明晰主体责任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实施责任分解,形成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责任台账,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

4.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制定目标计划,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推进部署落实。

5.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监委书面报告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6.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行分级负责制和目标化管理,督促党组成员、各职能科室充分履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7.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纳入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8.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党组议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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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制度,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

9.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0.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警示教育,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严防“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11.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减少公务接待、改进调研活动、治理文风会风。

12.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持接待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群众工作制度。

13.支持和配合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

14.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方法和评价标准。

15.支持配合上级巡察工作,对上级巡视反馈的意见,积极采取措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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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做到彻底整改落实,认真查处巡视交办、转办的违纪违法案件。

二、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

1.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年初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3.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半年要主动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听取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和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工作,提出要求,解决存在问题。

4.每年至少主讲一次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党课,至少主持一次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重大节假日前,通过廉政恳谈、集体谈话等形式,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教育警示,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提醒,每年至少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两次专题廉政谈话;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宣读上级纪委案件通报,剖析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领导支持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推进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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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文化建设。

5.督促局党组其他成员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6.年中、年底部署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听取考核汇报,分析、把握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约谈检查考核末位或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科室负责人。

7.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时末位表态制度。

8.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存在问题。

9.自觉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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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一)分管工作

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效银:分管执法支队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权:分管办公室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峰:分管监督管理科和综合监管科工作。

(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1.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年初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年至少2次研究、布置、检查、听取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3.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加强对分管科室及人员的日常监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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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分管科室的效能建设、作风建设、行政许可、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教育。

4.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自由裁量权”,定期教育、纠正和查处在分管工作方面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5.严格廉政监督,围绕廉政风险点,制定加强对分管科室重点岗位及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度,每年开展2次检查反馈,杜绝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选拔任用干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

7.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及时排除在监督检查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中出现的干扰和阻力。

8.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确保分管科室无重大违纪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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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 J.O 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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