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梳理的民政领域问题清单和省民政厅《全省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xx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坚决查处民政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各项民政民生政策在基层落地落实,切实发挥民政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整治重点
(一)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重点检查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打折扣、走过场的问题,各县(市、区)低保经办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及时、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问题,是否存在执行上级政策文件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严肃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的问题。
(二)严肃查处“漏保”问题。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重点检查各县(市、区)落实支出型贫困对象、低收入家庭或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和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严肃查处救助工作中的“漏保”问题,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三)严肃查处社会救助政策执行简单化问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梳理和规范完善工作,重点检查各县(市、区)是否存在执行政策简单化问题,如采取“子女有机动车的一律不能吃低保”、“子女在县城买房的一律不能吃低保”等各种排除性指标开展低保集中调整问题,堵塞制度漏洞,确保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措施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精神一致,坚决制止低保人数持续下滑的趋势。
(四)严肃查处临时救助时效性不强问题。检查各县(市、区)是否全面实行小额临时救助乡镇(街道)直接审批制度;是否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是否全面实行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制度;是否全面建立并落实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快速响应机制、部门协调机制以及“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救急难”工作机制。
(五)严肃查处低保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检查近亲属备案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各县(市、区)是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二是查处低保长期公示制度不落实问题。各县(市、区)是否在乡镇(街道)、村(居)公开栏长期公示低保对象信息;公示内容是否完整,公示形式是否规范。三是纠正低保行政文书应用不规范问题。各县(市、区)是否运用统一规范的低保行政文书,是否在低保纳入、变更、退出等环节全面应用低保行政文书,是否对低保行政文书进行归档。
(六)严肃查处救助养老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重点检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孤儿和困境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情况,查找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社会救助、养老等资金以及优亲厚友、盘剥克扣等问题;各县(市、区)社会救助预算执行情况,是否存在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结余大的问题,是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严肃查处社会事务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对涉及群众利益项目逐一审核筛查,是否存在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不符合政策收费的项目、超标准收费的项目和该公开未公开的收费项目,是否存在与其他服务机构挂钩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否存在故意刁难群众的问题,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情况严重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9年x月中旬起至2019年x月底,分三个阶段,有序衔接、压茬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结合全市专项整治方案,全面梳理本辖区本部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和推进措施等,迅速启动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按照方案要求,围绕前面x个专项整治重点进行全面彻底检查整治,深入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治措施,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治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市局将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导。
(三)巩固提升阶段。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整治是否到位,发现问题立查立改,确保整治成效。要及时总结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建立防控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是全面贯彻xxx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重大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深刻实践。各县(市、区)民政局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严肃性,坚决把专项整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和报告制度。各县(市、区)要建立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细化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市、区)要每月8日前更新工作台账并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市局将全面掌握工作进度,跟踪督促任务落实。市局将收集各县(市、区)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报送省厅,省民政厅按季度定期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畅通反映诉求渠道。对于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上报情况不及时的县(市、区),市民政局将进行通报并派出工作组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公布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的电话和邮箱,明确专人负责群众投诉举报,收集问题线索,适时进行通报。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省市两级将直接督办,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
第二篇:专项整治生态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总结
黄南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上报整治生态环境领域漠视
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总结
省生态环境厅:
为切实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问题,坚决纠正生态环境保护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行为,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生态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和州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治方案》要求,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真组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领域问题这一核心目标,我局及时印发《黄南州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黄环督办〔2019〕4号),要求各县各部门全面排查,统一部署,规范整治,严肃查处,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污染问题。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肃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问题。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全州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51件,其中举报不属实的17件,已经整改完成33件,正在整改1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我州共受理转办件17件(重点关注4件、重复举报件5件),其中举报不属实的5件,已经整改完成7件,正在整改5件(含重复举报1件)。各县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了回访,回访过程中未发现问题反弹的现象。正在整改问题进展如下:
1、康杨镇全镇生活污水直排黄河的问题(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举报案件)。
整改情况:康杨镇污水处理厂已全面完成土建工程,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工作,预计12月底前完成验收并试运行。
2、关于尖扎县政府有关部门对群众举报打击报复,将北郊智格滩大桥封堵,并挖断麦什加村通往北郊智格滩的硬化公路,影响附近村庄学生上学和村民通行,请求给与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中只有智合滩大桥进行封堵的问题属实,封堵原因为存在安全隐患,为彻底解决隐患已投入621万元,实施智合滩大桥应急抢修工程。目前正在开展桥墩加固及护坡治理工作,预计2020年1月中旬完工并恢复通行。
3、尖扎县政府机关部门乱作为,政府投资的康利节能环保砖厂大量生产粘土砖,厂址距尕布村饮水河不到10米,在没有采矿证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和尖扎县坎布拉镇尕布村康利砖厂,无采矿证,于2019年5月开始生产,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含重复举报案件1件)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重复举报案件,都是同一家企业,其中只有无采矿证的情况下进行生产的问题属实。经查,其经营范围为“多孔砖、空心砖、异型砖生产、销售”,与采矿无关,核查后无盗采现象。目前坎布拉镇康利节能环保建材厂已完成采矿证招拍挂工作,正在办理采矿证等相关手续,预计年底前完成整改。
4、黄南州同仁县隆务镇四合吉社区排污设施不完善,村民自建化粪池或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污染地下水,请求给予解决。
整改情况:同仁县计划将未纳入污水主管的12户村民污水支管接入污水主管,目前实施过程中因村民之间存在矛盾,同仁县组织镇、社区干部正在进行调解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整改。
5、夏卜楞铅锌矿于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治理部分污染源后,剩余污染物约70万吨,私挖农田土用于覆盖污染源应付检查,约70万吨废渣不经处理就地覆盖,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对当地生态水源造成污染。
整改情况:同仁县已编制完成投资500万的夏卜楞铅锌矿生态修复方案,目前处于审查阶段,待批复后实施。
(二)严肃整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问题。
为进一步巩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根据《黄南州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黄环督办〔2019〕4号),各县对已办结的举报案件,按20%的比例筛选出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电话或实地回访工作,掌握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程度;对阶段性办结的,对照计划进度扎实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治。特别要对“举报不属实或部分属实”举报案件进行再核实,查明情况,坚决纠正对群众举报敷衍应对,甚至反映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各县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截止目前未发现反弹现象。
12369环保举报热线截止11月30日共接到举报1起,不属于生态环境领域,举报人反映发生交通事故,已提供给当事人交通事故报警电话。
(三)严厉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行为是典型的环境保护乱作为,也是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表现形式,必须坚决反对,严格禁止。进年来,我州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要求,对于建筑施工、畜禽养殖业、砂石业等易出现环保“一刀切”的行业或领域,结合我州实际,认真研究,统筹推进,分类施策。截止目前全州未发生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现象。
1、严禁环境准入“一刀切”。根据环境改善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判定依据,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合理优化开发布局,控制流域、区域开发强度。对符合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三线一单”要求的项目,简化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等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强化指导服务,支持项目落地。对于不符合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以及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的项目,坚持生态优先、严把审批关,守住法律底线、生态红线,坚决禁止和杜绝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行为。
2、严禁施工工程停工“一刀切”。对于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的各类建筑、道路、市政等工程项目,不采取集中停工措施;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扶贫易地搬迁项目和民生工程正常施工。
3、严禁畜禽养殖业关停“一刀切”。全州畜禽养殖业共有153家,禁养区需要关停的共15家(尖扎县12家、同仁县3家),已全部关停,其中同仁县完成拆除工作,尖扎县已关停或转型。对于具有合法手续并符合环保要求的,不采取关停整治措施。
4、严禁砂石业停产“一刀切”。目前全州共有砂石企业44家,其中砂石矿26家,正常生产的17家,因政策停产或采矿证到期的9家;17家河道采砂企业因没有合法手续或不符合河道管理相关规定、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已坚决停产关闭,完成生态恢复。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不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
三、存在的问题
生态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经现场核查、综合调度,也发现部分地区和部门思想认识仍有偏差,未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仍抱有侥幸心理、持观望态度,上热下冷、上急下缓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思想上没有真正认识到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突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
全州进一步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科学统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精细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分类施策、精准治理,实行清单式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对辖区内存在的“一刀切”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州直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分管领域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通过“发通知、打招呼”等临时性“一刀切”关停方式,坚决反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反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坚决反对“一刀切”粗暴的管控措施,应付环保督察检查。对有关职能部门在贯彻落实防止“一刀切”方面工作部署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三)严格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
要求企业进一步提升环境守法意识,督促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和提标改造,切实减少污染排放。对弄虚作假、违法生产、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无证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一以贯之地保持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四)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
本着依法依规、公开公正、联防联控的原则,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环保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他相关媒体,进一步做好差别化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加强宣传引导,普及政策法规,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扩大公众参与,鼓励人民群众对身边存在的“一刀切”问题进行监督。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核实,及时回应,合理合法的意见诉求要积极采纳,始终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作为努力方向,始终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根本标准,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黄南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4日
第三篇: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医疗卫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工作,研究解决重大事项。
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一)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检查专项整治工作中是否存在执行上级政策文件打折扣、不规范、不到位。
(二)工作是否存在不作为、不及时、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作出的重大部署,要从事关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在主题教育中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紧,自足职责定位。找到切入点,拉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高质量抓好落实,明确自认领导和责任人员,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情况。
(二)精准问责,强化担当
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问题多发频发、发现问题纠正和处理不到位的查清问题事实,准确认定责任。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营造浓厚氛围
要把阶段性整治成果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统一起来,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监督有力、保障到位的制度体系,广泛接受监督。同时也要发挥示范作用,及时推广好做法、好经验,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第四篇: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特色亮点材料
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特色亮点材料
在“X”主题教育中,X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难事急事,聚焦省州集中整治的X个方面和县委集中整治的X个方面的问题,坚持上下联动,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各相关单位、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前后衔接、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整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主题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
围绕“病有所医”,整治政策落实规范。着力加强城乡医保、慢性病、异地结算和医保扶贫优惠政策宣传,通过发放《X医保扶贫X问》《X省医保扶贫明白卡》,宣传《X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十知道”》,切实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扎实开展医疗机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重复计费和医疗器械、新特药品价格奇高、医患矛盾突出以及药品质量等问题整治,累计检查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X家(次),化妆品专营店X家(次),发现安全隐患X起,下发整改通知书X份,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X家,累计没收非法渠道购进药品X盒/袋,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X件,罚没款X元,对X家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质量负责人不在职在岗履职情况进行了约谈。
围绕“学有所教”,整治教育教学管理。严厉打击校园“套路贷”“裸贷”,维护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问题,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健食品经营市场、小作坊及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X户次,下发改正通知书X份,对X家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不规范的超市、小经营店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没款X.X万元,规范了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落实寄宿生生活补助X.X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补助X.X万元,乡村教师补助X.X万元,各类奖学金X.X万元,资助建档立卡户X.X万人。
围绕“住有所居”,整治住房政策落实。保障房代建项目资金按照《X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代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按照州政府和X省保障房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由X省保障房投资有限公司融资代建X年附城镇廉租房项目,其他均无实施保障房代建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设廉租房X套,由省保障房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公司)回购价位X.X万元,目前回购资金X.X万元已全部拨付X省保障房投资有限公司,保障对象全部入住,不存在代建协议未签、回购款未付、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及保障房违规分配和空置等方面的问题。在廉租房分配方面,我县实现三级审核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公证处公证下,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分配廉租房。
围绕“食有所安”,整治食品市场安全。对全县X家食品生产企业、X户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X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X份、责令停产整顿通知书X份,依法取缔注销食品加工小作坊X户。对全县X家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X份;对全县X家露天烧烤店全部实行了改造;对全县从事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医疗保健器械等与“保健”市场有关的X家专营店和X家兼营店(药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X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X份,发放“守护行动通告”X余份。
围绕“法有所依”,整治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利用各乡镇逢集日、村民知情大会和入户走访等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移风易俗的宣传引导,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保证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开展法律及政策宣传X余次,发放宣传资料X余份,在X个村通过召开村民知情大会开展政策宣传X多场次,共排查矛盾纠纷X件,调解成功X件,成功率X%。
围绕“居有所安”,整治排污小区管理。着力解决城市排污排水问题,对X投资X万元,重新埋设管道进行疏通,尤其对严重堵塞管道全部重新埋设,对损坏或缺失的排污井座井盖及时进行更换X座,投资X万元铺装表面积水严重的人行道
X㎡。紧盯住宅小区占用公共通道的问题,对排摸出的X等小区内随意停放车辆堵塞消防通道问题,及时责令小区物业立即进行了整改,对在管的X个小区一律取缔小区停车费的收取,并严查恶意虚报、挪用、骗取、侵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违法行为,追缴一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的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X万元。
围绕“困有所助”,整治群众温暖过冬。高度重视困难群众过冬问题,积极通过政府采购为全县X户X名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价值X万元的生活必需品,其中衣服X件、棉鞋X双、棉被X床、床上用品X大米X袋、面粉X袋、清油X桶等,有效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安全温暖过冬。加强县城周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已救助X人次,救助资金X.X万元。累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近X.X亿元,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的问题和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实际困难。
围绕“行有所乘”,整治客运市场秩序。紧盯县城车站、重点路段,紧盯站外揽客及损害旅客权益的“倒客、甩客、宰客、卖客”等不法行为和出租车不打表、超员、随意拼车等突出问题,加大日常不间断巡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了各种无证非法揽客和营运行为。交通、公安、运管部门联合查处站外揽客以及损害旅客权益问题、超员违法行为X起,出动稽查车X辆次,出动稽查人员X人次,处理违章X辆次,查扣证件
X本,查扣“黑车”X辆,纠正违章X起,罚款X.X万元,办结州X投诉案件X件,妥善处置群众电话反映乘车、道路交通方面问题X件,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X广场门前“黑车”揽客基本得到了彻底的整治。
围绕“住有宜居”,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从X月上旬开始,集中利用X天时间开展农村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各级驻村帮扶干部带头,发挥村社干部作用,发动群众,出动机械,清理村庄周围、群众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指导村民搞好家庭卫生。目前,百日攻坚行动累计出动机械X台次,完成卫生整治X户;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改厕奖补资金基础上,县上按照积极统筹整合资金支持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建。目前,完成新建、改建户用卫生厕所X户、X座,各村环境卫生和群众房前屋后及家庭卫生得到明显改善。
第五篇: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报告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开展维护群众权益决策机制方面的实际工作,现将相关问题形成的自查报告总结如下:
一、将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乡始终将维护群众利益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中,坚持突出重点、专项推进、合力攻坚的方法,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健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一是党委统一部署,每年都将此项内容列入纪检监察工作的要点,围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而加强转变作风、纠正行风等工作。二是每年把乡重点民生工程和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项目列为监督重点,设定群众参与、知情等环节,以群众满意为评定标准之一。三是层层签定责任状,并将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考核干部落实责任制的主要内容,群众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情况的30%的分值。
二、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深入开展纠风、正行风活动
乡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连续多年开展以群众直接参与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评议活动,对各窗口、各基层站所工作作风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2012年,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对全乡所有基层站所、窗口单位进行了民主评议。按照公开承诺、自查自纠、听证评议、落实整改、问卷测评等程序,要求各站所设立“群众知情窗口”,履行“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承诺,同时把评议的着力点放在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上,放在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上,放在有效解决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治理上。通过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的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2011年15个参评基层站所综合评议结果达到90分以上的即满意单位12个,得分在70至90分的即基本满意单位3个。
三、拓展形式和载体,深化公开工作
为真正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全乡范围内强化公开工作,逐步扩大公开领域和范围。两年来,全乡在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深入化政务公开、场务公开、公共企事单位办事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公开效果明显。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全乡各单位、村委会都建立了公开制度,并且由原来的笼统的场务公开制度细化为党务、政务、场务、财务等操作性、执行性强的公开制度,规定公开细节、公开内容、公开时效等,严格操作,防止避重就轻的现象发生。二是完善公开窗口,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都设置了公开公示栏,公示栏设在群众密集活动的场所或醒目的区域,真正接正群众的监督。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公示栏、公示窗口、形式多样的座谈会及大的会议,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必须公开。针对这两年来各村都涉及到的群众最为敏感的农村土坯房农民建房工作,乡纪检全程参与,及时监督拆就建新方案和政策的执行是否公开程序、是否公开透明,每个村委会都设立农民建房工作举报电话,通过一系列的监督工作,确保全乡农村土坯房农民建房工作的顺利推进。四是针对近两年来全乡大项目、重点项目多的实际情况,要求各村委会要让群众有广泛的知情权,特别强调在涉及群众利益的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五步决策法”,保证集体决策前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得到群众支持和理解。
四、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
近两年,乡围绕经济发展,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突出民生工程这个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2012年以来,涉及到八大民生项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圩镇建设、农民建房、工程项目招投标等专项检查5次。一是结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对群众关注的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决策过程作为监督重点领域。二是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排查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制定下发方案,对涉及农民建房、涉农收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医疗服务等七大方面20多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逐一列表排查,每项工作确定牵头部门,责任分工明确,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五、加强信访工作,畅通民意渠道
为畅通民意渠道,乡在全乡范围内公布损害群众利益、“小金库”、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违规举报电话。自2012年以来,共收到信访件2封,乡对从各渠道收转的信件逐一进行了排查及时调处。为突出抓好信访工作,乡强化三个制度建设。一是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上报制度。依托信访联络员、信访信息员、各村干部、驻村组长,各村至少每月一次排摸信访突出问题、矛盾纠纷和信访苗头,并及时上报乡政府及时处理。二是党政领导逢圩日接待制度。党政班子成员为重要信访包案领导,逢2、5、8圩日领导班子轮流坐岗接待群众信访。三是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调处制度。根据信访事项的不同情况,综合运用道德、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调处。各村干部结合“三送”活动每月梳理民情,调处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按照“六民、六公、六新”理念,乡将继续大力弘扬苏区精神,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治理,坚决查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而进一步优化全乡经济发展环境。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些群众表达权益诉求存在无序现象。
有的抱着找上级、找领导、“大闹大解决”的心态,不依法反映诉求。二是维护群众权益的方式有欠妥当。
对群众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治标不治本,以致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三是维护群众权益的机制仍不健全。
各部门在维护群众利益时“各自为战”,未能形成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合力。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工作思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开创周营镇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二是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探索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
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党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制度的约束力。注重发挥党委责任主体作用,建立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坚持维护群众利益,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惠农政策和农村综合改革政策落到实处,特别是对农村土坯房改造、“水上漂、双渡”农户上岸工程、粮食直补、粮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支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