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_年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统筹抓好全市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强化政治功能、提升服务功能为根本,以建好党员队伍、建强基层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抓好经费保障、阵地保障为支撑,以解决企业和农村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为重点,以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党的工作全覆盖为目标,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收官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通过巩固提升党建工作成果,努力在抓基层、打基础上实现“五大提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使每个基层党
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把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在增强整体功能上实现新提升。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在创新组织设置上实现新提升。加强并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形成更加严密的基层工作组织体系和更加完备的基层工作制度体系,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党员队伍建设上实现新提升。从严发展、教育、管理党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特别是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管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配强建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在基层基础保障上实现新提升。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力量不断壮大,报酬待遇稳步增长,经费投入逐步加大,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得到加强。在强化责任落实上实现新提升。从严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更加明晰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示范区、示范带初具规模,选树一批在全省全国立得住、叫得响、树得牢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争当全省基层党建工作新发展的排头兵。
三、工作措施
(一)着力强化政治功能、提升服务功能“两大功能”
1.强化政治功能,注重政治引领。把强化政治功能摆在首
位,创新领导方式、工作方式,增强基层党组织坚持政治方向的政治性、维护党的领导的自觉性、联系群众的紧密性。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探索创新更多接地气、开放式、分众化的教育方式,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紧盯党员思想动态,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开展固定“党员主题活动日”,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党性宗旨和“四个意识”教育,让教育真正触及灵魂,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党章、准则和条例要求,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经常性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使严肃的党内生活成为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不断强化每个基层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聚焦党的“六大纪律”,聚焦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切实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让党纪党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开展“四查四促”专项行动,推进巡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及时查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决整饬基层党风。筑牢意识形态阵地。以红色教育基地为依托,通过丰富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对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坚决同各种危害党的领导、损害党的形象的错误思潮和言行作斗争,用先进的思想文化占领阵地、巩固阵地,把广大党员群众紧密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2.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领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在强化服务中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使党的执政基础深深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强化实用性。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建设集便民服务、教育培训、文体休闲、民意沟通、政策咨询、关爱帮扶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开放式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规范提升县(市、区)便民服务大厅(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完善三级便民服务体系。提升便捷性。深化拓展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村(社区)干部挂牌值班、全程代办、预约办理、即时办结、巡回办理等便民服务制度,明确服务项目、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网上办事、工作环境等标准,不断简化办事程序。推动基层党建信息化工作平台和网上民生服务平台整合,加快全市党员信息库建设,充分运用党建网、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党员干部手机信息系统、“两号五平台”等优化服务。突出多样性。企业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农村(社区)围绕群众需求,机关围绕业务工作,扎实开展党员设岗定责、述职评议活动,系牢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纽带。围绕强化服务功能,开展经费保障、活动阵地、党务工作力量“三项工作”集中检查,确保有资源、有能力、有人为群众服务。
(二)着力建好党员队伍、建强基层干部队伍“两支队伍”
3.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把好入口,畅通出口,加强教
育,不断增强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党员发展质量。落实“双推双评三全程”制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202_年发展的党员中,40岁以下的要达到75%以上,高中以上学历达到80%以上,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大轮训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党校主渠道作用,推行分层级讲党课和微党课,采取党校培训、送教下乡、远程教育、流动课堂等方式,认真做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宣传,保证全体党员轮训一遍。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按照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大力推进“智慧党建”,完善党员信息库,提高党员管理水平。建立流动党员微信群,实行留守党员与流动党员“一对一”连心结对,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推行党员“双十规范积分管理”制度,围绕合格党员“十项基本要求”设置正向得分,对照“十个行为底线”设置反向扣分,依据现实表现进行加分或扣分,季度评议,结果公开,年终得分作为党员评格的主要依据,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活动,组织全体党员佩戴党徽、亮出身份,转变作风、争当先锋。开展“党员先锋岗”等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做到“四讲四有”。
4.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干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优配
强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加强教育培训,完善考核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实现作用有效发挥。建强领导班子。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坚持“三有三带”标准,严格候选人资格条件,核定村干部职数,大力倡导支书、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班子交叉任职,选优配强村级组织班子尤其是党组织书记,每村建立3—7人的后备干部队伍。加强教育培养。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使其真正具备履职尽责、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选派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农村或社区干部,到高校或党校定向培养。县(市、区)委负责将村、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一遍,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将基层党组织其他班子成员轮训一遍,县乡党委书记要带头授课。实施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双培养”工程,把业务能手、管理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能手、管理骨干。完善考核体系。健全基层党组织干部目标承诺、民主评议、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考核奖惩等制度,考核结果与补贴发放、评先表优、提拔使用等挂钩,激发基层党组织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建立关怀机制。进一步拓宽基层干部成长空间,择优将村“两委”正职选入乡镇领导班子或招录为乡镇公务员。通过评优表彰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责任感、荣誉感和归属感。通过定期走访看望、经常谈心谈话、提高生活补贴等方式加强对离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关怀帮扶。
(三)着力抓好经费保障、阵地保障“两个保障”
5.强化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加快形成以财政拨款与自筹经费相结合的党建工作经费来源结构,持续提高保障水平。壮大集体经济。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因地制宜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形式,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在完成省、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任务基础上,确保每个乡镇有X个以上县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逐步消除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提高农村党组织的自我保障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各县(市)财政列支不低于X万元,各城市区财政列支不低于X万元,作为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用于阵地建设、功能提升、教育培训等。严格落实政策。每村每年村干部基本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三项合计不低于X万元,县级财政兜底保障,足额拨付。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按照每户不低于X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自然增长机制。机关、国企、中小学校、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单独列支,足额保障。非公经济组织党费全额返还,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总额1%部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6.提升基层组织阵地功能。坚持在“建”上做文章、在“用”上下功夫、在“管”上求提升,建好用好管好各类阵地,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为广大党员、群众学习生活提供服务,更好地传播党的声音、凝聚人心、汇集发展正能量。加强基础建设。村(社区)特别是贫困村要充分利用闲置校舍、厂房等资源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彻底消除村级组织阵地空白。各县(市、区)要大力整合民政、文化、卫生、金融、通讯、电力、农村电商等公共服务和社会资源,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相关的业务引入党群服务中心,把活动场所建设成为融党员活动、群众议事、便民服务、政策咨询、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阵地。构建开放平台。树立
“区域化大党建”理念,充分盘活机关、国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和社区等各类党组织阵地资源,按照“联建联管联用”的原则,打造开放式综合性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丰富拓展功能,为周边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和农民工等流动党员群体提供学习教育培训、政策法律咨询、工作生活维权等服务。抓好规范管理。建立完善村级组织活动阵地星级管理考评机制,从功能配套、管理使用、日常维护等方面加强考核指导,确保基层组织阵地作用充分发挥。
(四)着力解决国企党建工作和农村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两个不平衡”
7.加强和改进国企党建工作。全面推行“优势转化工程”,把国有企业自身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理顺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国资监管部门归口负责、相关职能部门与企业有机衔接、企业党组织履职尽责的国企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全面推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推进党委班子成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驻洛央企、省企党组织与地方党委、企业党组织合作机制,建立联谊性、行业性、区域性党建合作平台,健全地企人才双向挂职制度,发挥国企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推进国企经济与地方发展“双提升”。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和经理层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前置程序。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实现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建设发展、和谐稳定等中心工作同频共振、深度融合。强化监督考核。市县党委要把国企党建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建总体规划,每半年听取1次工作汇报、开展1次集中督导。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提高党建工作考核权重,实现与综合考核、经营业绩考核有效衔接,考核结果与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薪酬、奖惩挂钩,使党建工作由软指标变为硬约束。
8.加强和改进农村党建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制约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矛盾,在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加大抓乡促村力度。以县乡村“三级联创”为抓手,落实县委、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充实乡镇(街道)抓党建工作力量,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4人(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干事、办事员)专职抓基层党建工作,参照纪检、政法干部标准给予基层党务干部一定岗位补贴。建立健全乡镇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深化晋位升级活动。鼓励基层党组织争创党建示范点。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
“回头看”,对前八批后进村党组织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自查,对有反弹现象的后进村,特别是换届重点村、问题村、难点村,由县处级党员干部包村兜底整顿,不转化不脱钩,不换届不撤离。深化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农村党组织和困难群众的“双联系”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转化升级。强化领导核心地位。加强农村党组织对村委会、监委会以及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志愿者服务队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建立村级其他组织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组织重大活动向村党组织报告制度,强化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
(五)着力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党的工作全覆盖“两个覆盖”
9.创新优化党组织设置。划小农村(社区)治理单元,科学设置党组织,推动党的各项工作向基层延伸。因地制宜,及时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兴主体中合理设立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与农村产业发展同推进、同覆盖。县(市、区)委成立由组织部门牵头,统战、工商、民政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用好产业集聚区、商圈楼宇等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相对密集的片区平台,按照
“应建尽建”原则,采取单独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方式,实现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有效覆盖。国企下属单位、职能部门、外地或海外分支机构等常设或临时机构,凡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都要成立党组织或临时党支部。紧跟党员流向,探索建立网络党组织、流动党组织等,确保凡是有党员的地方都有党的组织。要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覆盖质量,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活动,打造过硬党组织。
10.实现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将党建工作全方位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探索创新“党建+”工作模式,与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相结合、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与坚持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相结合,做到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以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检验党建工作成效。按照“巩固、提升、创新”的要求,以统筹考核、述职评议、“两个责任”落实、党务干部队伍优化、精神文明创建“五项机制”为抓手,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以抓实教职工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教育引导教职工带头践行“四有”好教师标准。逐步推行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与校长“一肩挑”。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督促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宣传党的主张,引导出资人拥护党的领导。对暂时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以党建带群建,以群建促党建,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切实增强党的工作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委要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运行机制,设置党建办公室,配备专门机构和人员,党委专职副书记要履行好“主要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各县(市、区)委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系统和单位的党建工作。建立党委常委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每位常委联系一个基层党组织,加强指导、解剖麻雀,帮助基层探索创新和有效破解党建难题,示范引领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县(市、区)委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要将党建各项工作任务逐级制定落实台账,厘清责任链条,层层抓好落实。
(二)严格督导考核。将党建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改进述职方式,提升述职质量。制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采取明查暗访、巡回观摩、对调检查等方式,每季度组织一次督导调研,召开一次推进会或片区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半年和年终对各县(市、区)委进行考评排名,对排名位列县、区前三名的给予专项经费奖励,最高奖励X万元。同时,将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记入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实绩档案,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参考。
(三)严肃追责问责。加大追责、问责力度,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解决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宽松软”问题。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对巡视巡察移交的基层党建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做到追责问责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的县(市、区)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采取检查、通报、改组等方式进行问责;对相关责任人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
(四)注重宣传推广。在市属各媒体开设党建工作专栏,对各县(市、区)委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特色做法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各县(市、区)委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要根据各自特点和工作优势,创新工作方法,激发工作活力,在党建工作示范点、示范区、示范带建设上有新突破。同时,分领域分行业,重点打造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先进事迹,总结先进经验,做好宣传推广,努力形成在全省全国知名的具有特色的党建品牌。
各县(市、区)委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大力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作风导向,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党建各项工作落实,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异成绩向时代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