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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绿盾202_”专项行动工作报告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10-875791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17 10:39:13 来源:网络

**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绿盾202_”专项行动工作报告

县政府:

按照《**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认真做好“绿盾202_”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甘林保函【202_】564号)和《**省“绿盾202_”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结合我局“绿盾202_”和“绿盾202_”专项行动,对我局辖区自然保护地全面彻底的进行了排查整治,对202_年自然保护区涉及的整改问题又进行了“回头看”,我局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没有违规建设项目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绿盾202_”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林业和草原局“绿盾202_”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部署安排具体工作,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了“绿盾202_”专项行动。

二、积极宣传动员,大造舆论声势

为了全面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好“绿盾202_”和“绿盾202_”专项行动成果。我局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林区职工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积极举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为构建和谐美丽新林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精心安排部署,全面排查整治

(一)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202_年经省政府甘政函【202_】4号文件批准建立,属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总面积38561.1公顷。其中核心区12193公顷;缓冲区7033公顷;实验区19335.1公顷。

(二)巩固“绿盾202_、202_”专项行动成果

202_年,根据省厅《关于认真做好“绿盾202_”专项行动的安排意见》(甘林护函【202_】536号)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2_”自然保护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庆环发【202_】293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辖区内结合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和中央、省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开展了辖区生态环境整治。对排查出我局辖区内影响生态环境3处油气勘探开发井进行了整治,202_年9月底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202_年,按照市林业局《庆阳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2_”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庆环发[202_]47号)文件要求,我局在辖区内开展了“绿盾202_”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和自然保护地大检查专项行动,在我县辖区范围内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核实,对所有项目的审批、建设、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登记查验,对乱砍滥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羊畜危害幼林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对自然保护区又进行了反复检查,基本做到了不漏一山一沟、不漏一梁一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排查全局辖区内未发现破坏森林资源及自然保护区非法经营性活动。

(三)扎实开展“绿盾202_”专项行动

按照全省“绿盾202_”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在辖区内认真开展了“绿盾202_”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结合《“绿卫202_”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和《打击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所有项目的审批、建设、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登记查验,重点对辖区内开发房地产,探矿采矿,采石挖沙,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以及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等进行排查。经排查,我局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无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和影响生态环境问题。

同时,我局对202_年绿盾行动整改完成的3处油气勘探开发井整改项目进行了“回头看”,没有出现整改反弹问题。

今后,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环境保护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加强日常监管,全面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敏感部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将自然保护区作为资源保护工作重点,控制火灾隐患,加强护林员巡护,及时掌握自然保护区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自然保护区内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维护生态安全,促进自然保护区持续健康发展。

**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_年8月23日

**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_年8月23日印发

共印8份

关于“绿盾202_”专项行动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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