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号文库
依法治国思想汇报
编辑:花开彼岸 识别码:10-1048126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4 17:05:42 来源:网络

第一篇:依法治国思想汇报

依法治国思想汇报

依法治国思想汇报范文一

敬爱的党组织:

上个月,十八大四中全会的核心议程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经查阅,我党在1997年十五大便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概念,然而十多年来法制进展却十分缓慢,的确是需要快马加鞭推进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进程了。我还记得,在我小时候经常能在电视上看到要求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闻,这对当时的我来说十分迷惑:为什么每年都在提,但是却还没有达到党和国家所期望的高度呢?这一疑惑在我接受更高教育的时候反而更深了。不是都讲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吗?不是平常有各种法制宣传吗?现实却是依然有人以权驭法。这说明我们的法制宣传还不够深入、不够透彻:官员没有形成对法律的畏惧感,人民没有形成对法律的依赖感。

关于法治思维之所以无法深入国人的灵魂,有很大原因是中国悠久的人治历史,重儒而轻法。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重拳处理贪腐行为,并派出巡视组进驻各地或单位,勒紧了法律的准绳,给一些官员上了生动的党纪国法课,然而我感觉这样还不够。中央巡视组的做法卓有成效,应该将之设立为制度性措施以你将其纳入法律的框架,更重要的是加强官员自身修养和党性,在思想领域上做文章,不但要罚更要防微杜渐。其实这些年来的公务员热持续不退的现象很令人深思,真正的中共官员应该是人民的公仆,呕心沥血为人民,而有些人仅仅是为了铁饭碗而去,试问这种人如何能俯首甘为孺子牛?另一方面,公务员所拥有的较高社会地位与他们所付出的不成比例,有时也与他们真正收入不成比例。现在倡导依法治国,正是应该从公务员选拔入手,提高一定的门槛确保思想纯洁。

谈到依法治国,不得不谈谈不同的法系。大陆法与海洋法,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有依前鉴与否。中国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一般不会依情理判罚,而是依据法律条文判罚。这种法律体系自秦以来便一直如此,最典型的莫过于商鞅死于自己一手所立之法。这种法律看起来似乎铁血无情,生人勿近,没有海洋法系陪审团那么容易被感动,因此更适用于中国的人情社会。然而虽然有了这个很容易解决问题的途径,却很少有人去解决问题;人们更相信其他的途径能更有效、更快捷地解决问题。这就是法律意识没有深入人心的表现,人们把诉诸法律作为解决问题的最后途径,因为其成本高而且容易对双方的社会关系产生割裂,这就是这个人情社会里法律意识难以提高的原因。

十八大以来,“老虎”和“苍蝇”不断被打掉,社会在不断叫好的同时也创造了良好的宣传法律的氛围,我觉得现在正是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之时。现在的社会需要法律的权威来震慑不法之徒,来安定人心,来驱除浮躁之气。

现在在谈依法治国,主要是针对一些违法乱纪的官员,纪委的工作压力很大。保持纪委垂直领导应该是提高纪委权威的体现,也是加强党纪国法权威的体现。党的内部监督与自我审视是提高党的纯洁性的必要要求,如果能保持持续高压的监督,就能使法律的权威深深刻入官员的意识中,防微杜渐才是最了不起的成就。

此致

敬礼

汇报人:XXX

汇报时间:20XX年11月15日

依法治国思想汇报范文二

敬爱的党组织:

从来不曾像今天这样,“依法治国”被提到这么高的位置:从1997年,“依法治国”写入党的十五大报告,并被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到两年后,“依法治国”写入宪法;再到今年10月中下旬,“依法治国”将首次作为党的中央全会议题。

弹指一挥间,法治建设走过十七载:执政党选择了依法治国,人民选择了法治中国。

从中央领导同志的一次次重要讲话,到颁布实施一系列纲领性文件,再到一项项重大战略决策及行动,我们无不感受到“依法治国”的声音越来越响亮。

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为我们清晰勾勒出的法治中国蓝“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 这些总体思路和顶层设计,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指南,也是法治建设取得成效的保障。这标志着党的执政理念、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这一重大转变,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懈探索奋斗的结果。

法治,应为良法之治。今天的中国,立法更加民主、科学。一部部法律的制定和完善,紧跟时代发展,回应民生关切,无不体现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治,应为公开之治。今天的中国,“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司法机关孜孜以求的庄严目标。一起起冤假错案的纠正,为推进公正司法、保障****注入正能量裁判文书公开„„从点滴尝试到渐成常态,司法一次比一次开放,一次比一次透明。

法治,应为公正之治。今天的中国,国家治理的一切活动都将并入法治轨道运行,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成为所有社会成员必备的素质。法治,重在治权、重在治官,为权力划边界,为权力定规则,为权力定制“笼子”;法治的信念潜移默化,法治的力量深入人心,遇到问题先想法,“秋菊打官司”不再是新闻。

法治,应为改革之治。今天的中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改革作出的一系列部署,大胆向那些长年备受诟病的司法陋习开刀,一项项司法改革的重大措施于法有据。完善****司法保障制度、改革审委会制度、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涉法涉诉信访终结„„正是有了法治的护航,改革才有章法,才能稳步推进。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从“人治”到“法制”,从“法制”到“法治”,这条道路并不平坦,法治的进步需要点滴积累。

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今天,我们选择了法治,就要坚定地走下去。

我们相信,不管未来有多少荆棘坎坷,任务多么繁重而艰巨,只要紧跟以xxx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携手努力,勇往直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们的步伐必将稳健有力。

第二篇:思想汇报,依法治国

思想汇报,依法治国

篇一: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思想汇报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10月20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历史将会永远记住这个最重要的日子。这一历史盛会,将把中国带入真正依法治国的跨越时代。在国庆前,中央“提前曝光”四中全会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足可以看出,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深入惩治腐败,从治标的打“老虎”“苍蝇”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用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治本的根本转变,以中国式的法治进程向世人宣告,中国这面“法治大旗”将始终飘扬在东方高空,引领中国为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全面实施政治、经济、体制等改革,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我国的法治之路也正在一步步地向前稳步推进,一整套适应中国改革发展道路的治理体系正在加紧构建。尤其是这次中央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必将全面推动依法治国迈向新的更高境界。

新中国成立后,在一穷二白、百废待兴的废墟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始建设社会主义的艰辛探索,在法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基础上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遵循法治普遍规律,又符合国情实际,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的今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担当起时代赋予的新使命,从“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到“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从“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系列重大思想重要论断,一系列关键部署核心举措,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为党治国理政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华民族必将在现代化征程上拓展更加广阔的法治天空,让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振翅高飞。

依法治国,这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依法治国这个根本,把法治作为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求“建章立制”,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在反腐败斗争中,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权为民所用,正确用好权;在深化改革中,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实现科学发展;新一轮深化改革大潮中,更是把目标定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是对法治的不断深化。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才是真正的依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面推进,才是真正的法治。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确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问题,将把依法治国的大旗牢牢地插在中国的大地上,向全世界召示,依法治国是中国发展改革的必然选择。

创造了灿烂文化的中华民族,也有着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在社

会发展局势日趋复杂的今天,我们必须认清新形势,明确新任务,进一步夯实党执政兴国的法治基础,巩固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我们必须相信,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为新起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必将矗立起依法治国的这面大旗,引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开创法治中国更加光明的前景。

篇二:思想汇报5——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

尊敬的党支部:

举世瞩目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于XX年10月20日至23日召开,以依法治国为焦点议题,引发公众热切关注,最终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树立起我国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又一块里程碑。以下我想简单说说我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的学习体会与心得。

(一)法治中国的性质是社会主义

法治中国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回首近代以来中国波澜壮阔的历史,展望中华民族充满希望的未来,我们得出一个坚定的结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一以贯之的接力探索中,我们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基础、政治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两点决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法治中国建设必须立足于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和平发展,决定了法治中国建设必须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根本的政治经济制度来进行,并进而决定了我们不能简单照抄照搬西方国家的法治理念及法治模式。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法治中国建设必须满足中国的和平发展需要,必须符合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植根于中国社会主义根本的政治经济制度,必须服务于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大局。

(二)法治中国的根本立足点是中国国情

毛泽东同志指出:“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根据。”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领导全国人民,以巨大的政治勇气,锐意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不发达,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均衡,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矛盾凸显、利益多元。因此,法治中国建设必须直面中国的现实,有效解决中国问题,“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即“以法治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的思想共识、价值共识、制度共识和行为共识,为深化改革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具体言之,法治建设的核心在于服务于经济发展,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构建和谐社会,即通过建立良好的法律运行机制、促进法律秩序的形成来构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并进而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条件,减少政治体制改革的风险;培养法治文化,即培育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生态文明,即依据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总要求,加强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有效利用能源资源、环境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治体系,以法治来保障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一国两制”原则,更加强化大陆的内地法与港澳台法、国内法与国际法 的协调发展,以法治来维护国家主权、实现国家统一、保护国家利益,从而保障中国的和平发展。

(三)法治中国的本质是中国的有效实践

法治首先是一种社会实践,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尽管法治本身也包括文化、理念或思想体系。早在XX年,吴邦国同志就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XX年2月,习近平同志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中国的法治文明是世界法治文明的一部分,中国的法治分享了现代西方法治的某些原则、理念。同时,我们应当注意,法治中国建设实践不应受到“本本主义”、“教条主义”的影响。在我们的法治实践中,应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成功做法、经验,尽管这些做法、经验可能并不符合西方法治国家的条条框框或法学教科书的概念、定义;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多样性,充分发挥各地区、各层级尤其是基层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公正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完善那些经过实践证明确实有效并且受到人民群众真心拥护、符合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法治的做法,并及时以法治的制度形式巩固下来,使法治真正成为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改革和建设的有效实践。

(四)法治中国具有世界意义

“要了解中国,必须了解世界”。法治中国的性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立足点是中国国情,法治中国的本质是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有效实践,这丝毫不削弱中国法治的世界意义。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一方面,中国法治的发生和发展离不开近现代以来国际社会提供的基本条件,比如市场经济、民族国家、全球化等。体现在法治上,中国法治也必然以 “宪法和法律至上”、“依法治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法治来促进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国家统一”这些原则或理念作为法治建构的基础;另一方面,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对于世界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具有重要积极意义。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法治中国本身就具有世界意义。对于一个处于转型期、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能够探索并建立其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同时也是为全世界、全人类法治建设提供宝贵经验,为全人类精神文明和全世界法治文明增添宝贵财富。

总之,“法治中国”作为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丰富和深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理性路径选择。

篇三:依法治国_心得体会

坚持依法治国

------XX开学初集中教育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是中国政治发展和改革中一件划时代的大事。本学期开学初,我校师生共同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文件,通过学习,我有以下体会:

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依法治国应该是执政党的依法执政、政府的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行使权力三者的有机统一。全会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中国走向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三、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

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四、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

五、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权威的渊源和保障。因此,维护法律权威首先要维护宪法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六、模范遵守法律,是教师的应尽责任。教师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作用。如果教师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因此,我作为教师要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

第三篇:依法治国思想汇报

篇一: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思想汇报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10月20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历史将会永远记住这个最重要的日子。这一历史盛会,将把中国带入真正依法治国的跨越时代。在国庆前,中央“提前曝光”四中全会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足可以看出,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深入惩治腐败,从治标的打“老虎”“苍蝇”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用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治本的根本转变,以中国式的法治进程向世人宣告,中国这面“法治大旗”将始终飘扬在东方高空,引领中国为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全面实施政治、经济、体制等改革,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我国的法治之路也正在一步步地向前稳步推进,一整套适应中国改革发展道路的治理体系正在加紧构建。尤其是这次中央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必将全面推动依法治国迈向新的更高境界。

新中国成立后,在一穷二白、百废待兴的废墟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始建设社会主义的艰辛探索,在法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基础上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遵循法治普遍规律,又符合国情实际,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的今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担当起时代赋予的新使命,从“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到“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从“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系列重大思想重要论断,一系列关键部署核心举措,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为党治国理政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华民族必将在现代化征程上拓展更加广阔的法治天空,让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振翅高飞。

依法治国,这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依法治国这个根本,把法治作为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求“建章立制”,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在反腐败斗争中,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权为民所用,正确用好权;在深化改革中,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实现科学发展;新一轮深化改革大潮中,更是把目标定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是对法治的不断深化。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才是真正的依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面推进,才是真正的法治。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确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问题,将把依法治国的大旗牢牢地插在中国的大地上,向全世界召示,依法治国是中国发展改革的必然选择。

创造了灿烂文化的中华民族,也有着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在社

会发展局势日趋复杂的今天,我们必须认清新形势,明确新任务,进一步夯实党执政兴国的法治基础,巩固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我们必须相信,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为新起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必将矗立起依法治国的这面大旗,引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开创法治中国更加光明的前景。篇二:依法治国思想汇报

依法治国思想汇报

尊敬的党组织: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到202_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八大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综合性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整体规划、突出重点、统一实施、狠抓落实。一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经过建国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如何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仍然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自觉适应形势任务的新变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重点加强完善经济体制、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促进文化建设、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及规范制约权力等领域和方面的立法。

要完善科学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扩大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以保证立法真正遵循客观规律、集中公众智慧、实现人民利益,切实增强法律法规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到202_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在我国,行政机关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的繁重管理任务,实施 80%以上的法律法规,其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鉴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目标。从现在起到202_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只有8年期限,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我们要围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公开、行政权力监督、行政化解矛盾纠纷等主要环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规范政府行为,特别是要紧紧抓住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个重点和难点任务,完善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经济社会秩序。

三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当前,要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继续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大力推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公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日益高涨的关注和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升法官、检察官的司法理念、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四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人民群众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力量,要通过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并逐步深入人心。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抵御错误观点的干扰和影响,让社会公众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信仰。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高度重视道德对社会公众的规范作用,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文明道德风尚,形成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现代公民意识。篇三:十八届四中全会奏响依法治国心得感悟

十八届四中全会奏响依法治国心得感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全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绘就了“法治中国”的路线图,这体现了中央对于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方面不可替代作用的深刻认识,必将推进依法治国迈上新征途。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带头”体现的是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和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因此,领导干部要切实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知法、懂法从而带头守法,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明白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为,时刻保持清醒的“法治头脑”。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依法行政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行政权力必须在法治框架下运行,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即在于完善这种外部监督机制,如人大的预决算审查制度、质询制度和法院的行政诉讼等制度。可见,政府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做到严

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

严格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中之重。在我国,有80%的法律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严格执法是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执法者在履行职责时,不践踏法律、不徇私枉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程序,真正通过办好每个案件来体现公平正义,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同时,还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总书记曾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可见,让司法机构在阳光下办事,预防和减少腐败,赢得民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和支持。司法公开应在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等方面下功夫,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群众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满意是衡量法治中国建设的最终标准。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要让群众真正参与进来,让法治真正走进群众生活,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这样不仅能够让群众知法、守法,还能够用法律来监督政府、监督各级公务人员。只有将法律信仰的标识烙在每位国人心中,让它深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心灵深处,那么公民知法、守法,并更积极主动地投入法治社会的建设就不是一句空谈。当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自然,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规则的正能量。

十八届四中全会奏响了“法治中国”最强音。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的基石。

篇四:学习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

学习从严治党主题活动的心得体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我们迈进充满希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这不仅是邓小平同志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思想的深化和发展,也是治国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贫穷与落后绝不是社会主义。而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国家强盛,就必须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设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实信用等属性,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治。市场不是万能的,也存在消极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否则就会成为无政府经济。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只有有了健全而且有效的实施市场经济法律,市场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否则,经济活动中的种种弊端和不良倾向就会滋生蔓延,如投机倒把、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直至权钱交易,腐败现象猖獗。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需要与国际市场接轨,这就要求按国际经贸和民商事领域的通行规则和惯例办事。而这些惯例和通行规则已成为各成员国制定经济贸易法律、法规的基础。因此中国的经济要融入

世界经济的大潮中,法律还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这样才能平等地参与竞争,不至于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被判罚淘汰出局。

完全可以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因此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选进国家机关作公仆;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换那些不称职的公务人员;才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来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才能通过法定程序真正保证国家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符合自己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可以及时获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需要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文明的,是野蛮的;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文明发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特别是今天,我们国家所面临的形势是:在国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90年代遭受了严重的挫折,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仍然猖獗,他们在政治上对我们搞颠覆、渗透,经济上搞制裁封锁,意识形态上搞西化、分化;在国内,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因此,社会稳定,政局稳定,国家稳定尤其重要。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保持稳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为它最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不会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不会因领导人的注意力变化而变化;它最具有权威性,具有普遍约束力。在改革开放以前,党和国家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这就使个人意志很容易左右党和国家的决策。一旦掌握党和国家最高权力

的个人认识发生错误,就很容易演变成最高决策错误,整个国家也将走向误区。那时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听领导人的话叫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跟着改变。文化大革命就是在这种治国方式下发生的社会**和民族灾难。历史教训表明,没有法治,就难以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没有法治,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容易出现社会**。所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挥领导者的个人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好的制度、稳定的、连续的制度,才能使好人,使英明的领导人发挥他应有的作用。我们当然不能排斥和低估了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在治国方面的作用,尤其要看到其中的佼佼者、杰出者所创造的辉煌业绩,所带来的国泰民安、太平盛世。然而我们也不能据此把个人作用神圣化、绝对化、迷信化,夸大拔高到不适当的地步。要知道,在治国方面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作用毕竟是短暂的,即使是佼佼者和杰出者也不例外。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看到其中潜伏的问题和危机。人在政兴,人去政息则是其一;没有制约,个人权力膨胀失控,可能导致民族和国家的动荡和灾害是其二。因此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主要应依靠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只靠国家领导人的贤明。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央适度集中权力也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把集中到中央的权力和地方应有的权力制度化、法律化了,利用法律本身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才能使中央集中的权力很好地得以实现,地方所拥有的权力也能够很好地发挥。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篇五:思想汇报5——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

尊敬的党支部:

举世瞩目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2_年10月20日至23日召开,以依法治国为焦点议题,引发公众热切关注,最终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树立起我国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又一块里程碑。以下我想简单说说我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的学习体会与心得。

(一)法治中国的性质是社会主义

法治中国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回首近代以来中国波澜壮阔的历史,展望中华民族充满希望的未来,我们得出一个坚定的结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一以贯之的接力探索中,我们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基础、政治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两点决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法治中国建设必须立足于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和平发展,决定了法治中国建设必须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根本的政治经济制度来进行,并进而决定了我们不能简单照抄照搬西方国家的法治理念及法治模式。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法治中国建设必须满足中国的和平发展需要,必须符合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植根于中国社会主义根本的政治经济制度,必须服务于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大局。

(二)法治中国的根本立足点是中国国情

毛泽东同志指出:“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根据。”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领导全国人民,以巨大的政治勇气,锐意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不发达,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均衡,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矛盾凸显、利益多元。因此,法治中国建设必须直面中国的现实,有效解决中国问题,“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即“以法治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的思想共识、价值共识、制度共识和行为共识,为深化改革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具体言之,法治建设的核心在于服务于经济发展,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构建和谐社会,即通过建立良好的法律运行机制、促进法律秩序的形成来构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并进而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条件,减少政治体制改革的风险;培养法治文化,即培育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生态文明,即依据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总要求,加强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有效利用能源资源、环境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治体系,以法治来保障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一国两制”原则,更加强化大陆的内地法与港澳台法、国内法与国际法

的协调发展,以法治来维护国家主权、实现国家统一、保护国家利益,从而保障中国的和平发展。

(三)法治中国的本质是中国的有效实践

法治首先是一种社会实践,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尽管法治本身也包括文化、理念或思想体系。早在202_年,吴邦国同志就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202_年2月,习近平同志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中国的法治文明是世界法治文明的一部分,中国的法治分享了现代西方法治的某些原则、理念。同时,我们应当注意,法治中国建设实践不应受到“本本主义”、“教条主义”的影响。在我们的法治实践中,应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成功做法、经验,尽管这些做法、经验可能并不符合西方法治国家的条条框框或法学教科书的概念、定义;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多样性,充分发挥各地区、各层级尤其是基层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公正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完善那些经过实践证明确实有效并且受到人民群众真心拥护、符合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法治的做法,并及时以法治的制度形式巩固下来,使法治真正成为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改革和建设的有效实践。

(四)法治中国具有世界意义

“要了解中国,必须了解世界”。法治中国的性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立足点是中国国情,法治中国的本质是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有效实践,这丝毫不削弱中国法治的世界意义。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一方面,中国法治的发生和发展离不开近现代以来国际社会提供的基本条件,比如市场经济、民族国家、全球化等。体现在法治上,中国法治也必然以 “宪法和法律至上”、“依法治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法治来促进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国家统一”这些原则或理念作为法治建构的基础;另一方面,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对于世界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具有重要积极意义。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法治中国本身就具有世界意义。对于一个处于转型期、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能够探索并建立其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同时也是为全世界、全人类法治建设提供宝贵经验,为全人类精神文明和全世界法治文明增添宝贵财富。

总之,“法治中国”作为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丰富和深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理性路径选择。

第四篇:依法治国

人民日报社论:实现依法治国的历史跨越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支撑。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回应了人民呼声和社会关切,必将有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

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三个方面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在我国,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我国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 1 本区别。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

“法者,治之端也。”今日中国,法治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向国内外鲜明宣示,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人民日报评论员: 用法治中国凝聚复兴力量

——标注依法治国新高度①

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中国,首先是法治的中国;一个自由平等公正的社会,首先是法治的社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首先是制度建设和治理方式的法治化。

金秋十月,正在北京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是我们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18个年头之后,法治中国的建设将展开新的蓝图、迈向更高境界。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着眼未来,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法治建设作出重大部署,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注和期待,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从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到明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从强调“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明了方向,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提供了根本遵循。

两年多来,正式废止劳动教养制度,表达着推进法治的决心;“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立着司法改革的原则;“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展现着依法行政的步伐;首次集中清理党内法规制度,近四成被废止或宣布失效,传递着依法执政的决心;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党和国家建设的各层次领域,都在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上,向着制度化、法律化不断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回应着公平正义的群众诉求,诠释着现代治理的题中之义,激发着改革发展的前进动力。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法治中国的主线日益清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体现在哪里?在党团结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创造幸福的过程中,法治既是必要途径,更是制度保障。唯有依靠法治,3 依靠宪法和法律体系才能凝聚共识和力量,保证中国社会可持续的发展与稳定。坚持依法治国,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法治中国,就是凝聚民族复兴的力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以法治巩固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合法权利,弘扬和践行法治这一价值理念,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打牢深厚的群众基础。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我们就能在创造经济奇迹之后,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明,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人类政治文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人民日报评论员:用法治精神推进改革大业

——标注依法治国新高度②

人们常用“前所未有”来描述深水区的中国改革: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涉激流,行险滩,靠什么冲破观念障碍、纾解发展之困?历史和经验告诉我们,推动中国改革破浪前行,离不开法治的引领。

“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总书记的要求,正是对改革与法治关系的深刻总结,也明确指出了继续推进改革大业的法治路径。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全面深化改革蓝图中强调“建设法治中国”,到正在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一年之间,两大主题,宣示了我们党高扬法治旗臶、开创全面深化改革新格局的坚定信念。

靠法治为改革护航,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遵循。经过30多年的实践,中国改革的路径正在发生鲜明变化。如果说,过去的改革更多靠的是“摸石过河”的勇气、以“破”为主的血性、先行先试的闯劲,那么今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确立,明确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们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时代;深水区的利益藩篱,攻坚期的复杂难题,则呼唤着用法治理念去破解。把改革主张转换成法治主张,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才能确保 4 改革有秩序、不走样,行稳致远。

以法治作为改革的压舱石,是转型期中国的内在要求。法的基本价值之一,是其安定性。这对于社会变革日新月异的当代中国而言,尤为重要。这种安定性,不仅体现为政策制定不能朝令夕改、决策出台必须于法有据,更体现为在一个高速前行的转型社会中,对社会秩序和价值理念所起的稳定作用。法治是指引中国改革这艘航船风雨中不变航向的灯塔,是阻拦奔腾的市场经济之川不溢出河道的堤坝,是守护三十多年改革成果不被蚕食的坚强卫士。在法治的框架内处理各种矛盾和改革,寻求法治之下的最大共识,这是中国改革持续向前的制度保障,也是全体人民的福祉所在。

法治的力量有多强,两年来的实践是最好证明。不断出台的各类规章制度,细大不捐的19项反“四风”禁令,有力推动了“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政治改革;国务院一年多取消和下放6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让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极大地释放了社会活力。从激活市场到简政放权再到调整结构,问题导向的中国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渐入佳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法治精神渗透在各项具体改革领域里,化成制度轨道,确保改革巨轮稳健行进。

“我们生长在一个令人激动的时代,要做改革的弄潮儿。”而法治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是改革成功与否的界限。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治中国,不仅有法可依,而且是良法善政;法不仅要定纷止争凝聚共识,而且是对民族精神的提炼和升华;不仅意味着更完备的制度与秩序,也意味着更多的公平和正义。法治护航的中国改革,必将创造出属于自己民族、并有益于全人类的现代治理体系和新的制度文明。

人民日报评论员:用法治观念夯实执政根基

——标注依法治国新高度③

如果把国家发展比喻成动车飞驰,法治就是铁轨;如果把治国理政比喻成建桥筑楼,法治就是支撑。正在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在党的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加快法治建设、提升法治理念、彰显法治精神,因而备受关注、令人期待。

“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十八大结束不到一个月,202_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总书记就指出,要“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近两年来,既有理论层面的深邃思考,又有实践层面的周密部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不断推进,体现出我们党执政理念的新变化、执政水平的新提升。

法治成为根本遵循,执政方式更加规范、更加有序。国务院取消和下放6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规定不断出台,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堪称密集的法治建设举措,背后正是我们党通过法律治国理政的清晰思路。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两个“三位一体”,不仅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了更加完整系统的规划,也说明我们对现代化历程中治国理政的规律有了更加准确的把握。

法治成为共同信仰,执政理念更加科学、更加现代。从强调“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到告诫“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从反对“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到要求“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依法治国不仅是治理的革命,也是触及党员干部灵魂的革命。当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有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当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自主选择,法治的引领和规范必将不断提高我们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建设法治中国,正需要我们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党能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才有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平司法、全民守法。党能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 6 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引导全社会守法崇法,树立法治信仰。把法治落实到国家治理、政党执政、政府行政各个层面,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事业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根本保障。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改革攻坚期、发展机遇期、社会风险期“三期叠加”的今天,如何运用法治改进党的领导,是全党的任务,也是全社会的期待。行进在民族复兴之路上,执政党只有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才能为法治中国树立最坚强的柱石,为执政兴国夯实最深厚的根基。

人民日报评论员: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法治保障

——一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对于行进在现代化之路上的中国,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对于掌舵民族复兴航船的中国共产党,法治是执政兴国的支撑。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意志,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必须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抓好落实。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如果说17年前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启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伟大航程,那么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是在这条道路上的一次历史性跨越,体现了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认识的突破、手段的创新。全会提出的新观点、新举措,必将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制度框架,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 7 出的重大抉择。改革开放以来,从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确定依法执政基本方式;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到建设法治政府、完善司法体制,中国发展的进程,也正是法治进步的过程。实践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今日中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可说前所未有。快速发展期,面对多元利益诉求如何定纷止争,促进公平正义?改革深水区,面对多样实践探索如何划定边界,掌握改革航向?社会转型期,面对多变思想观念如何调和鼎鼐,凝聚广泛共识?越是在关键时刻,越需要发挥法治的作用,让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要跳出“历史周期律”、实现长期执政,要走好“中国道路”、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以法治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要准确把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会决定,就需要把法治的作用和地位,放在这样的高度来理解。

这次全会提出了18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涵盖了依法治国各个方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历史性地摆在了我们面前,法治中国的宏图正在徐徐展开。只有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善作善成的作风,落实好全会的重要精神和全面部署,才能沿着法治道路、建设法治中国,走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人民日报评论员: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二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目标引领方向,目标凝聚力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正确的道路,必须 8 树立明确的目标,才能汇磅礴之力、收长远之功。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是贯穿全会精神的一条主线,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为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只有准确把握这一总目标,才能把全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准确把握总目标,就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实践已经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现在,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持和拓展。在这一根本性问题上,我们必须树立自信、保持定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去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准确把握总目标,就要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总目标来部署、来展开,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只有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才能不断为法治建设提供动力、激发活力,切实把全会部署落到实处。

准确把握总目标,就要深刻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我们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处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只有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现代化,才能在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赢得新胜利,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立治有体,施治有序。正如全会对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阐释,既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根本政治方向,也包括形成五大法治体系的重点任务、“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的基本原则、“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本要求。我们要深刻理解、全面把握总目标的丰富 9 内涵,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来把握总目标、落实总目标,才能谋划有主见、做事有章法,不断推动依法治国进程。

蓝图已绘就,目标在召唤,人民在期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我们就一定能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开创法治中国的新境界。

人民日报评论员: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

——三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要有坚强的政治保障。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十八届四中全会在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基本原则,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这个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了基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1978年,中国只有宪法和婚姻法等寥寥几部法律。而截至202_年3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已经达到242部。这样的数字,折射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性成就。科学立法推动社会转型,简政放权打造法治政府,司法改革保障公平正义,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正是在党的领导下,我们坚持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中国的蓝图在一步步变为现实。此次全会,再次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正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体现了一以贯之的治国思想、执政理念。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10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区别。

当前,社会转型进入深水区,法治的作用和地位更加凸显。从打虎拍蝇反腐败到全面深化改革,从民生持续改善到生态文明建设,要把依法治国方略落到实处,离不开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末端治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至关重要。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一方面,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另一方面,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党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员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恩格斯说过,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臶,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要我们党旗臶鲜明了,全党都行动起来了,全社会就会跟着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我们就一定能完成好执政使命,建设好法治中国。

人民日报评论员:用法治为全面深化改革护航

——四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改革驶入深海,离不开法治护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都需要法治提供全方位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论断,深刻阐明了法治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中国社会进入深刻变革期之后,无论是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还是调节社会关 11 系、规范社会行为,都需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确保各项改革事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从我们党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反复强调,到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一以贯之强调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再到党的十八大强调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法治与改革始终相伴随。从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到这次四中全会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之间有着深刻的内在逻辑,就是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在法治保障下不断深化改革。

今天,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如不及时以法治方式疏浚改革洪流,以法治思维化解矛盾淤积,减少利益调配带来的社会震荡,缓解结构调整造成的转型阵痛,势必引发新的矛盾。在法治的引领下推进改革,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改革,是中国改革持续向前的基本保障。

建设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是改革的应有之义。中国的改革发展早已令世界瞩目,但也要看到,以往发展中产生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存在,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声也日益高涨。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也是人民维护合法权益的“重武器”。直面问题、聚焦问题,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发挥法治调和鼎鼐的作用,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促进公平正义,才能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和顺利推进。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搞好法治建设。改革经验告诉人们,市场只有和法治相结合,才能克服市场机制的盲目性。同样,在和谐社会建设中,需要从解决人民最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等问题入手,依靠法治营造更加公平、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舟楫相配,得水而行。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业滚滚向前,共同放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人民日报评论员: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五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法者,天下之公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于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对以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方位部署。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科学立法是引领。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筑牢人们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的坚实平台。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惩治执法腐败现象,才能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牢牢树立起法治权威。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保障。“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无论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还是优化司法职权配臵更好服务于民,或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都是为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是基础。“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而应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担当起法治建设的责任。同时,13 也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民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就有了最可靠的保证。

人民日报评论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六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道路决定命运,道路引领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贯穿全会决定全篇的一条红线,是管总的东西。在走什么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全会释放了明确的信号、指明了正确方向,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

从1954年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到改革开放后重启“法律之门”;从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202_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我们在长期治国理政的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法治建设道路。这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内容。沿着这条道路前行,既不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更不全面移植、照搬照抄,才能解决中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三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 14 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只有牢牢把握住这三个方面,才能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才能立足中国实际建设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还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有力有序推进法治建设,这是根本保证;只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人民权益,这是本质要求;只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基本原则;只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这是基本方式;只有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才能与国情相适应、与社会相对接,这是基本前提。这“五个坚持”,是我们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基本经验,决定着我们能不能搞好法治建设、迈向法治中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应当毫不含糊、立场坚定,不为噪音杂音所扰,不为错误思潮所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第五篇:浅谈依法治国

浅谈依法治国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的领导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依法治国上升为国家意志,使其具有了法律效力。依法治国对中国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和社会治安乃至国家安全等各方面的发展都有重大作用。由于我国“依法治国”方略所走的路还不长,目前的法律体系还不是很完善,许多矛盾问题集中在中国二十一世纪社会转型发展中表现出来。本文先阐述依法治国的涵义,阐明依法治国的意义;然后就中国转型中的法治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和措施。

关键词:依法治国 法治 法律体系

法制建设

方法措施

一、依法治国的含义和科学内涵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任务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也就是党领导人民实行依法治国。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依法治国就是要保证对所有这些事业、事务的管理工作都依法进行。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

二、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在现今社会下,依法治国作为党和国家的治国方略,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实行依法治国,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需要。法律体系的完整与否是一个国家的法律健全与否的前提。新中国初期的法律单一,立法不完善才使得在文革时期甚至出现了“要人治不要法治”的思想,领导人的权威大于法的权威,这些都是社会主义法律不完善的原因,实行依法治国可以修补法律漏洞,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需要。

2、实行依法治国,是民主建设和人民当家作主的需要。中华民族经历了数千年的封建王朝的专制统治,人民心中的“人治”大于“法治”!这样人民的民主权利就得不到充分的保障,无法实现公民自己的民主权利,又谈何让人民翻身做主人?因此,实行依法治国有利于国家权力真正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

2、实行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一种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相当发达的社会文化共存亡同兴衰的社会现象。真实意义与成熟形态的依法治国,即法治国家,是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为思想文化基础的。故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

3、实行依法治国,是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依法治国可以说是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能够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人们的行为。法制文明属于制度文明的范畴,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法制完备的社会。依法治国反映了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4、实行依法治国,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需要。依法治国可以保证广大的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这样就有利于改善党的领导能力。

5、实行依法治国,是构建和谐社会、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一个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支撑,依法治国为其提供了必要的基础与保证。只有社会处处充满了和谐,国家才能够繁荣昌盛,才能够长治久安,这些都离不开中国法制的建设,而中国法制的完善建设是从依法治国开始的!

三、中国依法治国的主要问题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中国法律慢慢从文革的阴影下走出来,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项法规不断制定,真正推动了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文明的发展。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成为中国意志,中国的依法治国取得不错的成绩,但是目前存在问题也不少。

第一,中国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许多重要的,基本的法律如《新闻法》、《监督法》、《政党法》等尚未制定出来。其次是在已有的法律普遍存在“老化”的情况,例如中国的收容制度,造成了大学生孙志刚的悲剧,该制度已经不适应社会的发展,成为严重威胁人权的带有惩罚性的强制措施。

第二,法律效力的普遍性和有效性没有得到很好的保证,没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完全做到“有法必依”。法律体系的建立的目的是规范和限制政府权力和人民的日常行为。但在中国的现代社会,存在有人民必须守法,而部分地方政府不守法的现象,这极大地影响了中国依法治国发略的实施。例如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法规与宪法法律规定相违背,但依然继续实施,宪法和法律的普遍性和有效性没有得到保证。

第三,中国的执法队伍正在健全,“执法必严”依然还是问题。本来司法权应该是由司法机构独立公正的行使,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预。但是中国的执法队伍的建设还不是很完善,权力滥用现象依然存在,腐败事件层出不穷,例如***事件,刘志军事件等;司法权还没有完全的独立,司法机构还要受到其他部门的牵制不能做到公正司法、独立司法。

第四,中国还有极少数违法乱纪分子仍然逃之夭夭,尚未受到法律的制裁,例如贪官潜逃国外,无法受到法律的严惩;另外一些有权者或有钱者凭借手中的资源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但是依然没有受到追究,“违法必究”尚未得到全面普及。

结合以上的问题总结,中国的法律体系依然还是不完善,很多地方需要补充修改;中国的法律效力好普遍性还没有完全得到强有力的保证,仍然还有一些人会逃避法律的制裁;中国的执法队伍还需要科学建设;中国司法机构的自主权还没有完全争取到手„„

四、落实依法治国的方法和措施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就是要求国家生活、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都纳入法律的轨道,接受法律的的调控和处理,让法律不再是单纯的解决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手段,而是成为中国社会转型组织和改革的重要工具。我们国家要解决本文提到的这些问题,就必须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就需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具体说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我们应做好以下的几个主要任务:

第一,加强立法工作,完备法律体系,完备法律体系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首要环节。转变“立法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思想,坚持立法力求严密细致的原则,注重法律的可操作性。转变“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立法思想,从全局出发,有步骤,有计划,有预见地开展立法工作使得法律体系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相适应,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第二,国家政府要推进依法行政,中国的行政系统是备受中国人民瞩目的,行政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来从事行政行为,“无法律既无行政”,严禁超越凌驾于法律之上行使职责。国家政府行政部门以身作则,争取为全社会法行事树立榜样。

第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各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各部门间不得非法干预,真正实现独立司法、公正司法。

第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真正做到严格执法不让违法分子成为漏网之鱼;公正执法,公正对待全体人民,杜绝特权分子的存在,决不允许有人或社会团体凌驾于法律之上;文明执法,要文明对待人民,文明对待罪犯,要继续保护犯人作为人尚且拥有的各项权利,不殴打侮辱犯人。

第五,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国家要不懈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氛围,普及法律知识让人们自觉认识到法律对他们的意义,意识到法律能带给他们的利益,并能在日常生活中对法律运用自如用以保护自身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最后形成自觉维护法律的社会氛围。

依法治国是我国重要的治国法略,我们要立足于中国国情,认真总结中国发展过程中的法制建设经验和实践,大胆吸收和借鉴西方的法治文明,总结人民群众的需求,积极探索依法治国实施发展的好路径,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制度,推动中国社会的转型,促进中国政治文明和市场经济的长效发展。

依法治国思想汇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