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反三违
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
常见“三违”行为
一、劳动保护穿戴方面
1、进入生产、施工现场未按规定穿工作服,并做到三紧(领口、袖口、衣口)封闭到位。
2、进入生产、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戴安全帽、扣紧帽带。
3、进入生产、施工现场未按规定穿劳保鞋。
4、进入生产区穿短袖衬衣、凉鞋、拖鞋、高跟鞋、裙子等。
5、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佩戴和正确系挂安全带。
6、从事酸碱易腐蚀类生产作业未按规定穿戴防酸碱服、防护帽、防护眼镜、胶皮手套、胶靴、围裙、口罩等。
7、进入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场所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8、进入粉尘超标作业场所不戴防尘口罩。
9、进入射线探伤辐射区域不穿防护服。
10、进入超标噪声作业场所未佩戴防噪声耳塞或耳罩。
11、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戴手套,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长头发未盘入帽内。
12、使用砂轮机、磨光机等易伤害眼睛的设备未戴防护眼镜。
13、电气焊作业未按规定戴防护镜或防护罩。
14、电气作业未按规定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15、进入易产生液体喷溅或蒸汽伤害的作业区域作业,未按规定
佩戴防护面具或防护眼镜。
二、装置运行、生产现场作业方面
1、工作期间违反劳动纪律,脱岗、睡岗、串岗、吃零食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违反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未认真监盘、随意变动和更改工艺指标,不按规程调整工艺参数,凭经验操作等。
3、禁烟区内吸烟、携带烟火进入厂区。
4、在工作岗位饮酒或酒后上岗。
5、在防爆区内使用手机及其它非防爆通讯工具。
6、在防爆区域作业使用非防爆工具。
7、巡回检查、点检、联检严禁走马观花,不按标准、要求进行。
8、未对要害部位设备的液位、温度、流量等关键参数和存在的隐患进行了解,掌握。
9、可燃(有毒)气体检测系统声光报警时,操作人员未去现场进行确认,随意将声光报警消除;擅自将声音报警或光报警摘除。未对可燃(有毒)气体检测系统报警和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10、交接班不按规定提前到岗检查,不到现场交接实物,在交接班室交接工作完成情况。
11、岗位操作记录、交接班日志等未填写清晰、内容详实、字体书写规范、作假记录,填写完后,随便乱放。
12、操作室工器具未定置摆放,环境整洁,操作台上摆放杂物等。
13、在开手动阀门时未使用F板手,遇到难开的阀门,用其他物
品砸手柄或F板手随手乱扔。
14、跨越运转设备。
15、将客人带入装置区或操作室内。
16、随意现场排放物料、污水。
17、用脚代替手开关阀门。
18、生产现场水长流,灯常亮;打扫泵房卫生时,严禁用水冲洗机泵、电机等。
19、穿戴非静电工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及未进行人体静电释放进入防爆区。
20、未随身携带防毒护品进入涉毒区域。
三、直接作业环节方面不安全行为
1、未认真规范填写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射线作业、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及罐区等安全作业许可证,字迹不工整、内容规不规范齐全准确,防范措施不到位,伪造、涂改相关内容;
2、用火作业人未持证上岗。“用火作业许可证” 未随身携带用火作业许可证”,超出“用火作业许可证”限定的范围作业,用火监护人不在用火作业现场,擅自用火,擅自改动用火内容;用火监护人不了解动火内容,不了解所加盲板情况,不了解分析结果,不逐项落实防护措施;用火作业时,用火监护人擅离用火作业现场,对违章用火不制止,不随身携带“监护人资格证”,不佩戴“监护人”标志,发生跑料等异常情况时,用火人和监护人未按时采取正确的应急处理
措施,用火结束后未对用火现场检查确认,不消除残余火种就离开用火现场,电焊机接线不符合规范,防止焊花飞溅的措施不落实到位;电焊作业时未连接金属构架和设备等作为焊接电源回路;乙炔气瓶、氧气瓶以及与动火点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气瓶曝晒,乙炔气瓶倒放使用等,监护人未与作业人在一个层面上及视野以外。
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施工人员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作业;分析不合格、有防范措施不到位或监护人不在作业现场,施工人员擅自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监护人擅离作业现场、未随身携带“监护人资格证”,佩戴“监护人”标志;施工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毒面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未进行完工验收等。
4、高处作业:三级以上高处作业不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施工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多层交叉作业时未采取可靠隔离保护措施;工器具、材料摆放未规范;高处用火作业未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施工现场未设立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危险场所未设立安全警戒区;作业人员随意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作业后的施工垃圾未清理;乘坐非载人提升工具;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不适于高处作业的职业禁忌症的人员进行高处作业。
5、用电未按规定办理用电手续,私接电源,配电箱、线路不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工具;移动式电器具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使用不规范的插头插座或使用与用电设备功率不符或不合格的电源线;进入受限
空间作业未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停(送)电作业程序未规范到位;电源箱设立不符合安全规定;临时露天开闭电源设备必须无防雨、防潮设施;临时电源线不符合安全要求,接线头裸露或包扎不严密;临时电源箱和临时电源线等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后未及时拆除;电线通过马路未使用穿线管或按规定采取架空措施等。
6、厂内机动车辆未办理许可证,随意进入装置区、罐区等禁止通行区域;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等防火防爆区域的机动车辆未按规定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火罩;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随意进入正在生产的装置区、罐区;机动车辆未按指定路线和规定时间行驶;机动车驾驶员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随意停车;叉车违章载人,载物超过规定长度或宽度;人员随意搭乘机动三轮车或翻斗车等。
7、起重作业过程中,大中型设备、构件在特殊条件下吊装未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起重作业前未向起重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对起重机械、吊索、吊具等进行检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检验不合格的吊装机械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起重机具、钢丝绳;起重作业过程中随意改变或违反方案;起重作业指挥与吊装作业人员信号不规范;物件捆扎不规范;起重作业时人员在吊钩、吊物下停留等。
8、危险化学品装车前未按规定检查驾驶员、押运员、车辆的有关资质证件和车辆、容器的安全配置;对检查不符合装车标准的车辆未停止装车;装车时未收缴车辆钥匙;未在车辆前加放防滑块;对装车物料的料单未进行验单;不及时开启槽车气相线造成超压;金属鹤
管未定期进行检查、检测;装车过程中不注意监控槽罐车液位、进行检尺、操作人员未进行现场检查、擅离岗位或任由客户自行装车;外来人员违章未制止;在装车过程中或没有拆除鹤管就启动车辆;装车结束后,不经规定的静置时间就拆除静电接地;非岗位人员未经允许私自开启阀门、设施等。
9、不按规定对防雷、防静电接地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检测或接地电阻超标不及时进行处理;雷雨天气进行危险化学品装车作业、汽车槽车装车前未联接或检查静电接地系统;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拆下的静电接地线(跨接线)未及时恢复并检测;进入易燃易爆区必须按规定消除身体静电;穿化纤衣服进入易燃易爆区;在易燃易爆区穿脱衣服、整理衣物、梳理头发等;采样、检尺使用不防静电的计量器具;易燃、易爆流体在输送停止后,不按规定静置一定时间,就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化纤材质制作的拖布、抹布拖擦物体和地面;
10、从事放射作业工作时,不办理“射线作业许可证”;不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不设专人监护等。
11、生产装置检修作业时,与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未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未加盲板隔离,拆加盲板、人孔时,用黑色金属扳手互相敲打;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未严密封堵等。
12、生产装置检修作业时,因施工需要拆除的梯子、平台、栏杆、挡脚板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按规定恢复; 施工现场机
具、材料摆放不整齐;施工垃圾未及时清理或按指定地点堆放等。
13、梯子平台栏杆有缺损、漏洞、腐蚀减薄有坠落危险时未采取防范措施。
14、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等)。
15、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
四、消防、气防方面不安全行为
1、消火栓、消防炮等设施未定期维护保养。
2、消火栓、消防炮等设施随意埋压、迁移、拆除或圈占。
3、擅自接用消火栓。
4、未经批准随意堵塞、断开或占用消防通道。
5、移动式灭火器未定点设置、定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更换;按规定填写“三定”卡片;使用后及时补充和归位。
6、随意动用消防、气防器材,改动存放位置。
7、不熟练掌握消防、气防器材使用和中毒救护知识及技能。
五、承包商管理方面不安全行为
业主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不认真对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不按规定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考试或考试有代答现象;不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不与每一个施工人员签订安全承诺书;施工人员不持“一证一书”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不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和现场安全监护不到位;监护人不佩戴明显标志;施工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不齐全;施工项目不编制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的安全作业计划书(安全技术措
施);临时工棚(板房)使用电炉、碘钨灯等大功率发热电器,存放氧气瓶、乙炔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夜间有值班人员睡觉等。
六、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管理方面
领导干部做不到每月1次到定点联系(承包)的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进行督导活动,《领导干部联系(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信息返回卡》不按规定要求填写,有代签、代填写现象。岗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内容等要求填写《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班组安全检查记录》等。
七、安全教育、安全日活动方面
未按规定的学时和内容对新入厂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职工单位内工作调动、转岗未按规定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职工安全教育和考试有代答现象;特种作业人员不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安全日活动不按公司制定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内容和公司临时安排的安全活动内容进行学习,有照抄文件、学习材料和敷衍编记录现象等。
第二篇:如何反三违
如何反三违
1、建立判别标准,查“三违”根源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90%是由于违章操作等“三违”行为造成的。但是对“三违”现象只是一味的简单处罚中能是光治标,不治本。
解决“三违”,首先要消除产生“三违”的土壤。隐患排查自查阶段,要动员全体职工全面细致地识别本部门、本岗位存在的“三违”现象和行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这些现象和行为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对策措施,再经过分类、汇总、整理,找到“三违”深层原因:是作业场所环境及设施不具备正常操作的条件,还是由于教育培训不到位或相关规章制度和规程不完善;是存在侥幸心理,或对自己控制危险的能力估计过高,还是由于生理、心理、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在无主观意识的情况下,判断失误、疏忽、遗漏等造成的“三违”等等。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分析“三违”根源、提出安全依据、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步骤开展反“三违”活动。
2、追究不作为责任,抓层层监管
“三违”现象的屡禁不止,终其原因是部分员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侥幸心理严重,对“违章”行为习以为常,但相关领导尤其是队长、班组长存在漠视违章、不作为甚至违章指挥的现象无形中对违章作业起到了默认、纵容的作用。
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发现的“三违”现象进行责任倒推,对安全监管不履职、安全管理“不作为”的查处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发现一次,教育一次,查处一次,并记录在案。对不能严格执行制度和规程的管理者要加大打击力度,一要处罚、二要撤职。隐患排查过程中要将“三违”行为作为安全隐患和险肇事故来对待,要认真落实“四不放过”--违章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彻底扭转查而不管、查而不纠的被动局面。
3、完善教育和惩处机制,杜绝“三违”现象
要根据具体的“三违”行为的性质、内容、后果程度等建立“三违”教育和惩处机制,对性质较轻“三违”现象,坚持先尊重后批评、先教育后惩处的人性化监管原则,对屡纠屡犯和部分危险岗位、关键岗位可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三违”现象,要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并通过离岗培训、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合同等形式,建立违章高压线,逐步减少和消除“三违”行为。同时,要积极探索有利于解决“三违”行为的办法和措施,通过全员签订安全承诺、举报“三违”奖励机制、设立“三违”曝光台等措施规范作业者的安全行为;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模范遵章操作的职工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培养职工实现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目的。
第三篇:反三违
反三违
反三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名词,就是通过制订政策、加强管理、开展教育等方式来遏制“三违”现象的发生,从而促进企业的生产安全,减少事故。
概念
反三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名词,就是通过制订政策、加强管理、开展教育等方式来遏制“三违”现象的发生,从而促进企业的生产安全,减少事故。反“三违”是遏制事故的首要措施,也是安全管理人员面临的重大课题,各领域的安全专家在“反三违”方面做了大量的尝试,也形成了一些比较成熟的观点。
10项对策
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简称为“三违”),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各类事故的罪魁祸首。反“三违”是各行各业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当务之急,是遏制事故强有力措施之一,也是安全生产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有专家提出,反“三违”应从以下10项内容着手:
舆论宣传为先导
首先要充分发挥舆论工具的作用,广泛开展反“三违”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方法,大力宣传遵章守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违章违纪的危害性。表彰安全生产中遵章守纪的好人好事;谴责那些违章违纪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恶劣行为,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法制宣传,形成视“三违”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通过宣传,使职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勿忘安全,珍惜生命,自觉遵章守纪。由“要我反'三违'”变成“我要反'三违'”。实现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自觉搞好安全生产的目标。
教育培训为基础
教育培训是安全工作的重头戏。职工的安全意识、技术素质的高低,防范“三违”的自觉程度和应变能力都与其密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除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形势任务、安全方针、法律法规、组织纪律、安全知识、工艺规程的教育外,应重点抓好法制教育、主人翁思想教育,特别要注意抓好新干部上岗前、新工人上岗前、工人转换工种(岗位)时的安全规程教育。做到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为反“三违”打下坚实的基础。企业领导是关键
“'三违'除不除,关键在干部”,开展反“三违”要以领导为龙头,从各级领导抓起。一方面,从提高各级领导自身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入手,针对个别领导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进行灌输宣传,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身作则,做反“三违”的带头人。
另一方面,要求各级领导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三违”实行“四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综合治理,把反“三违”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之中。做到层层抓、层层落实,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约束作用和经济责任制的激励作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反“三违”的强大推动力,充分发挥领导的龙头作用。
安监队伍是主力
安监队伍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力军,不但是领导的助手和参谋,而且是企业内的“警察和裁判”,为创造企业一方平安的环境起着十分重要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各级领导要稳定安监队伍,建设一支责任心强素质高、经验丰富懂技术、作风扎实制度熟、任劳任怨敢管理的安监队伍,树立安全管理的权威,促进企业生产的安全、持续、稳定发展。
企业班组是阵地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既是安全管理的重点,也是反“三违”的主要阵地。要真正使“三违”销声匿迹,抓好对班组的管理无疑是重中之重。
一方面抓好日常安全意识教育。针对“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分析其危害性,启发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通过自查自纠,自我揭露,同时查纠身边的不安全行为、事故苗子和事故隐患,从“本身无违章”到“身边无事故”。
另一方面抓好岗位培训。让职工掌握作业标准、操作技能、设备故障处理技能、消防知识和规章制度;向先进水平挑战,做到“四比”(比敬业爱岗态度,比职业技术水平,比实际操作能力,比安全作业标准),“三不”(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三种人群是重点(1)班组长。企业生产一线的指挥员,是班组管理的领头羊。班组安全工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这些人。班组长敢于抓“三违”,就能带动一批人,管好一个班。
(2)特种作业人员。他们都在关键岗位,或者从事危险性较大的职业和作业,随时有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可能,是事故多发之源。
(3)青年职工。他们多为新工人,往往安全意识较差,技术素质较低,好奇心、好胜心强。在这个群体中极易发生违章违纪现象。
把上述3种人作为反“三违”的重点,进行重点教育、培训、管理,并分别针对其特点加以引导和采取相应的措施,就可有效控制“三违”行为,降低事故发生率。
现场管理最必要
现场是生产的场所,是职工生产活动与安全活动交织的地方,也是发生“三违”,出现伤亡事故的源地,狠抓现场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要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安监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在第一线查“三违”疏而不漏,纠违章铁面无私,抓防范举一反三,搞管理新招迭出,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良好习惯要养成
人们在工作、生活中,某些行为、举止或做法,一旦养成习惯就很难改变。俗话说:习惯成自然。在实际工作中,养成的违章违纪恶习势必酿成事故,后患无穷,严重威胁着安全生产。
要改变这种局面,除了需要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矫正措施,克服不良习惯外,还要利用站班会、班组学习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开展技术问答、技术练兵,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严格标准、强调纪律,规范操作行为;实行“末位淘汰制”,促使职工养成遵章守纪、规范操作的良好习惯。
教罚并举是武器
要实现安全生产,不能仅靠思想教育,还须搞好法制教育。运用法律武器和法制手段教罚并举,反“三违”,除隐患,灭事故。企业必须对国家、各级政府和本企业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宣传教育并自觉执行。凡是事故,都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追查分析,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危害的程度对责任人给予帮教处罚。对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责任者,依据规定,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门处理。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干部职工一视同仁,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群防群治作保证
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企业负责,群众监督”是两项同抓并举的任务。“群众监督”是实现“企业负责”搞好安全生产的可靠保证,也是搞好反“三违”工作的可靠保证。要搞好群众监督,就应特别注意发挥各级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安全监督能力,广泛发动职工依法进行监督,开展以“群防、群查、群治”反“三违”的监督检查活动,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如何开展“反三违”活动
建立判别标准,查“三违”根源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90%是由于违章操作等“三违”行为造成的。但是对“三违”现象只是一味的简单处罚中能是光治标,不治本。
解决“三违”,首先要消除产生“三违”的土壤。隐患排查自查阶段,要动员全体职工全面细致地识别本部门、本岗位存在的“三违”现象和行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这些现象和行为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对策措施,再经过分类、汇总、整理,找到“三违”深层原因:是作业场所环境及设施不具备正常操作的条件,还是由于教育培训不到位或相关规章制度和规程不完善;是存在侥幸心理,或对自己控制危险的能力估计过高,还是由于生理、心理、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在无主观意识的情况下,判断失误、疏忽、遗漏等造成的“三违”等等。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分析“三违”根源、提出安全依据、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步骤开展反“三违”活动
追究不作为责任,抓层层监管
“三违”现象的屡禁不止,终其原因是部分员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侥幸心理严重,对“违章”行为习以为常,但相关领导尤其是工段长、班组长存在漠视违章、不作为甚至违章指挥的现象无形中对违章作业起到了默认、纵容的作用。
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发现的“三违”现象进行责任倒推,对安全监管不履职、安全管理“不作为”的查处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发现一次,教育一次,查处一次,并记录在案。对不能严格执行制度和规程的管理者要加大打击力度,一要处罚、二要撤职。隐患排查过程中要将“三违”行为作为安全隐患和险肇事故来对待,要认真落实“四不放过”--违章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彻底扭转查而不管、查而不纠的被动局面。
完善教育和惩处机制,杜绝“三违”现象
要根据具体的“三违”行为的性质、内容、后果程度等建立“三违”教育和惩处机制,对性质较轻“三违”现象,坚持先尊重后批评、先教育后惩处的人性化监管原则,对屡纠屡犯和部分危险岗位、关键岗位可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三违”现象,要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并通过离岗培训、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合同等形式,建立违章高压线,逐步减少和消除“三违”行为。
同时,要积极探索有利于解决“三违”行为的办法和措施,通过全员签订安全承诺、举报“三违”奖励机制、设立“三违”曝光台等措施规范作业者的安全行为;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模范遵章操作的职工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培养职工实现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目的
第四篇:“反三违”材料
***同志“反三违”材料
***同志是***机修车间的一名钳工,该同志工作以来,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时时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着力提高安全文化素质,不断加强自身的安全责任意识,并多次发现和排除设备隐患与故障,保质保量的完成了车间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工作中***同志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规范穿戴好劳保用品,发现隐患及时排查、处理、汇报,真正从细处落实安全生产。4月份的一个白班,**车间拼混机在生产时出现故障,***得到消息后赶紧来到现场查看,经验告诉他可能是机械部分出现了严重故障,导致设备无法工作。穿戴好劳保品后,他不顾现场环境脏,弯着腰拼混机一点一点排除查找,终于找到了故障点。发现原因后,***立即采取措施,排除了故障,为铁黄车间的正常生产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也为车间正常的生产安排赢取了宝贵的时间。
***同志在多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保持良好的工作习惯,正是凭着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和良好的安全意识,经民主评议推荐***同志为4月份“反三违”先进个人。
机修车间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第五篇:反三违
XXXXXXX公司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反三违”活动实施方案
南回风井进入井筒掘砌阶段,“三违”现象是安全工作的大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近年来,“三违”现象虽逐年减少,但仍有少数员工和个别领导干部对“三违”的危害认识不足,表现为习惯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为了从根本上杜绝“三违”现象,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矿业字[202_]32号),做出“反三违”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首”的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建立反“三违”活动组织体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通过学习《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以点带面,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各级人员行为,对公司各违章行为和习惯性违章进行全面整治是,建立健全反“三违”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反三违”,全面提高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执行力从根源消除事故隐患,使员工从思想和行为上有较大的转变,有效控制和减少一般伤亡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反三违”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陈海虹、蓝天目
副组长:蓝祖柳、王念仕、蓝天新、雷朝建 成员:蓝祖车、周克修、寇杨、办公室其他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经理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蓝祖柳。
四、时间安排 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3月21至3月31)
项目部按照公司要求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具体的反“三违”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上报相关领导。同时,由安全经理组织印发宣传教育资料,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和学习,确保广大员工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2、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
本项目部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有效、达到预定目的。
3、项目部督查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
本项目部将组织各办公室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对照活动要求和《安全检查手册》,逐项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安排。期间,要做好迎接河北钢铁集团常峪铁矿有限公司领导的督导检查准工作。
4、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项目部要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五、活动规划
以反“三违”为重点,切实解决有章不循、执行不力、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督促员工认真学习各类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控制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员工学习各类安全生产文件,宣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规范管理。为此,我部将开展以下活动来促进此次反“三违”活动的开展:
(一)开展反“三违”活动宣传教育
1、收集、悬挂安全标语、横幅。大力宣传开展反“三违”活动的意义,让全矿员工每人写一句安全生产标语或者口号,通过整理制作成横幅,在矿区内悬挂此次反“三违”活动宣传横幅、标语,深入做好反“三违”活动的宣传工作。
2、开展“反三违、防事故、保安全”签名活动。发动全矿全体员工开展签名活动,进行安全承诺,在思想上高度认识反“三违”的重要性,在行动上杜绝违章,做到人人为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形势,努力营造反“三违”活动的良好氛围。
3、开展“反三违”自查活动。适时组织员工开展反“三违”自查活动,通过自查,进一步反思自己在过去在执行安全规程规定的不足之处和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讨论,对发生的各种违章现象进行梳理、分析,检查防范整改措施是否落实,违章原因特别是否清楚,同类违章是否同样存在或发生,促使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程。
4、组织学习《矿山安全生产规程》。分析违章危害,深刻吸取教训,提高各级人员辩识违章、纠正违章和防止违章的能力。
5、开展“读安全书,做安全人”活动。要求员工自主学习相关的安全书籍,在认真开展反违章活动的基础上,适时召开反“三违”活动经验交流会,认真总结反违章的成效与经验,从组织形式、工作机制、督查方法、督察内容等各方面总结、交流在反“三违”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说出个人见解,使大家更加留心工作中哪些地方容易出现“三违”现象,采取措施才能避免或减少这些不安全的行为,从而能更加规范自身的行为,确保现场操作不发生任何“三违”现象,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反“三违”防控有效机制
1、规范现场安全措施。认真按照《矿山安全规程》、《矿山作业规程》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的安全控制,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人员责任事故。
2、加强作业现场督查。发挥安全监察部门的作用,重点针对主井筒维修作业、采区工作面作业、掘进地点作业及井下变电所检修作业等,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督查,查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3、加强领导带队督察。在活动期间,将由安全领导小组带队,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反“三违”活动安全督察,全面检查、落实反“三违”活动的开展情况,进一步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维护作业现场安全秩序。
4、加强问题隐患整改。全面清理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活动中排查出的隐患,分析隐患原因,检查治理情况,对因管理职责不到位、整改责任不明确、整改措施不落实,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或煤矿安全生产、设备安全运行的问题隐患,限期整改。
六、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活动的重大意义,成立以经理为组长,安全经理、机电经理、生产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及其他部室负责人为组员的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反“三违”活动,将反“三违”活动纳入重点工作,要做到亲自参与、具体指导、认真落实。
2、加强责任落实。遵章守纪是全体员工的基本义务,反“三违”是我们的共同职责。根据反违章活动的目标要求,将反“三违”责任从上到下层层落实到部门、区队、每个员工,努力营造齐抓共管、共保安全的反“三违”工作氛围,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3、结合日常工作。我部将反“三违”活动作为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和载体,结合工作实际,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全年安全工作规划有机结合起来,细化活动具体措施,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4、加强舆论宣传。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反“三违”活动的部署、要求、经验与成效,宣传遵章守纪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反“三违”活动的良好氛围。
5、加强工作指导。我部将加大反“三违”活动的督导,开展专项检查,组织经验交流,全面落实反“三违”活动各项部署。对反“三违”活动专项监督检查,从责任落实、工作进展、效果评价等方面,对活动过程进行督查。
6、加强检查考核。在开展反“三违”活动中,要切实加强对各阶段、各环节活动情况的检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自查自纠,提倡联责考核。
XXXXXXXXXXXXXX公司 202_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