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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综合治理汇报材料
编辑:前尘往事 识别码:20-106588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15 03:42:47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综合治理汇报材料

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确保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工作取得实效

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某某分局

在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区政府的领导下,作为负责某某区药品市场监管的职能部门,我局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局的文件精神,按照《某某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立足本职,以《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开展对辖区内医疗市场和人工终止妊娠药品批发零售市场专项整治,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按照我局工作职责和区委、区政府签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责任条款,由我局负责全区终止妊娠类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终止妊娠类药品的使用,涉及计划生育工作的质量,影响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高低,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进行了研究,一是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二是明确检查重点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药品零售企业是否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第二个方面,药品批发企业的终止妊娠药品的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 违规经营;第三个方面,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是否超诊疗范围使用终止妊娠药品。通过明确重点内容,使综合治理行动过程中有的放矢,确保效果。三是把职责任务落到实处,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稽查科负责全区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受理举报,负责全区终止妊娠药品药品非法经营和使用行为的查处工作。药品综合监管科负责全区终止妊娠药物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度协调、总结汇报、落实奖惩等工作。

二、重视宣教、强化措施

为加强宣传力度,我局把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纳入年度普法培训重要内容,多次召开某某区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培训。

202_年9月26日,组织全区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了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整治专题会议,传达了《某某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202_年11月1日,某某分局召开全区监管相对人会议,组织学习了某某区政府下发的《202_年某某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202_年以辖区内企业实行计算机远程监控软件培训为契机,分两批次组织监管相对人学习了药品、医疗器械管 理软件的操作规程。会上传达了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企业对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入库记录按时上传,实行远程实时监控;202_年5月13日结合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与GSP重新认证工作,组织全区从药人员学习了“两高”司法解释,强化计生药械管理宣传和有关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的政策,使药品经营者了解了违法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危害性和严重性;202_年为了进一步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流通监督管理,通过计算机远程监管平台发送了《开展计生药械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街道的药品经营企业做好计生药械自查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查情况。发放了印有禁止违法销售、使用药品行为监督举报电话的宣传贴70余份,张贴于药品经营企业营业场所醒目位置。

三、健全制度,注重长效

一是完善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制度,把终止妊娠药品列入重点监管品种。指导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明确销售环节中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被禁止的。规定药品批发企业在向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销售人工终止妊娠药品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人工终止妊娠药品,禁止不具有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使用人工终止妊娠药品;明确药品经营企业药品采购 员、保管员、销售员的职责和要求,确保各用药单位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对药品经营企业建立诚信档案,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以及医疗机构使用药械的监督管理,提高药械经营单位依法经营的意识,推进药械监管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履行药械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如实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并及时归入诚信档案,年终对企业实行诚信等级星级评比。对星级较低的企业,加强监管检查频次。

四、强化督管、长抓不懈

一是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我局在大力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同时,紧密配合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综合治理工作,注重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违规、非法经营、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坚决杜绝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终止妊娠药品行为,今年截止到6月底,我局共出动了车辆30台次、人员68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2家,未发现有经营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二是突出“两非”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我局自202_年起,把打击“两非”与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结合起来,将打击“两非”纳入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内容,作为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同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202_年就零售药店经营的计生药械品种开展专项检查,对零售药店经营的计生药械进行了摸底调查,对29家经营计生药械企业的经营状况与避孕药品的品种进行了登记备案。202_年开展了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经营无产品注册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产品;是否超出批准范围违规经营终止妊娠药品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4家,未发现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202_年根据市局《关于开展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我局从202_年10月底开始,集中2个月的时间,在全区零售药店中开展了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检查了计生药械的采购渠道、在零售药店为其他企业或单位非法经营药品、医疗器械提供场所、销售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等资质证明文件或资质证明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计生器械的违法行为。行动中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61家,未发现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202_年6月,与某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卫生局、工商局等部门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保健品店开展了终止妊娠药品、计生药具专项整治。采用拉网式方法,对药店、成人性保健用品店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检查了是否违规使用、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经营、使用无注册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等。共收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计生药械经营情况自查登记表72份,未 发现有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202_年,我局认真落实《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以春季药品流通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继续开展对辖区内药械企业的计生药械综合治理,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形成高压态势。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计生药械进货检查验收,不得经营无批准证明文件、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名以及厂址中无中文标识的产品,检查中1家药店未悬挂“服务公约”,现已整改到位;1家涉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件已移交稽查处理。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确保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不发生违规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从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提供规范良好的药品市场环境。下一阶段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提高认识。集中整治“两非”、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整治任务,进一步认清这项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打击违法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列入当前乃至以后相当一段时期我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实抓好。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监督检查与督促整改相结合,我局将重点加强对药品 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的宣传力度,不断完善群众监督网络体系。

3、加强与部门的联动。整治“两非”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局将加强与人口计生委、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总之,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同各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形成集中治理的强大合力,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频度和强度,逐步建立健全打击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为确保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工作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篇:202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

202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

东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2_年1月18日)

一、目标任务

202_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围绕控制违法生育、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两项重点任务,以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双向约定”为抓手,大力实施强基固本工程,牢牢抓住查体、节育措施落实、流动人口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四项基础性工作不放松,进一步加大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全面完成人口责任目标,再夺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一等奖。

二、工作重点

1、强化基层基础,提高村级自治能力。在村“两委”换届中健全村级班子,配强计生干部,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双向约定”管理工作机制,完善村级管理服务规范,落实“双向约定”奖惩措施,实施县乡部门计划生育薄弱村“五定一包”责任制,帮促薄弱村转化升级,进一步缩小后进面,促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平衡发展。

2、强化关键环节,确保人口责任目标圆满完成。坚持不懈地抓好已婚育龄妇女查体、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管理、孕情监测、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关键环节,强化对违法生育人员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生育,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确保出生 1

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指标范围内。

3、强化部门齐抓共管,凝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强大气力。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建立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共同搞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利益导向、管理服务、技术服务、人口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做到政策措施相互对接,资源信息共享互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为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4、强化计生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坚持在机构改革中稳定计生机构和队伍,重点加强乡村计生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优胜劣汰的选人用人机制,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提高计生人员待遇,县人口计生局要加大对乡村计生人员的培训教育指导力度,不断提高计生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为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5、强化检查考核,健全完善奖惩机制。严格执行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改进完善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经常性工作的督导检查,实行严格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切实拉开档次,真正体现奖优罚劣,不断促进整体工作争先进位。

第三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20**]*号

2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202_年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各项综治措施落实到位。

1、认真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文件,对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

2、统一管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县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3、坚持依法行政,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做好三新(新农村、新农

民、新农家),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加强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

4、做好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监督、节(绝)育技术指导人员的培训工作。

5、具体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会同卫生、药监等部门加强对B超、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终止妊娠手术、人口出生死亡的管理。严格生育计划审批制度和实行孕情监测服务制度。

6、组织对流动人口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宣传教育活动。具体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监督,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暂住人口的清理清查登记工作。

7、加强人口计划管理,严格生育证的审批和发放工作。

8、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每年开展两次以上全县性宣传活动。

二、全县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9 ‰以内;

2、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4%;

3、依法行政达到工作目标;

4、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村达90%以上;

5、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村达30%以上;

6、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达到工作标准;

7、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

8、三新(新农村、新农民、新农家)建设达到工作标准;

9、知情选择,引导已婚育龄群众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达100%;

10、出生缺陷干预工作达到工作标准;

11、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达到工作标准;

12、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达到工作标准;

13、信息化建设达到工作标准;

14、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保障力度;

15、新建和改扩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

16、认真开展宣传教育。

三、做好本单位人口和计生管理工作

1、建立和完善本单位职工《家庭档案卡》管理,及时指导工作;

2、每月按时报送本单位人口变动信息情况;

3、强化计划生育合同管理措施,完成本单位职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签订;

4、督促本单位职工和流动人口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四、做好党建帮扶村计生户帮扶工作

1、完善村级服务室建设,为育龄群众提供便捷场所;

2、完成4户计生帮扶任务数。

二0**年*月*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综合治理 工作计划 ***计妇中心办公室 ******印发

共印10份

第四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湖南省政府194号令》,全面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宣传工作

各单位应利用板报、横幅、小广播、宣传册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政府194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建立通报制度

1、在审批新办营业执照时,流动人口育龄女性经营者提供有效《婚育证明》及复印件的,要对其婚育情况进行登记,录入《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婚育证明通报台账》,并于每月25日至月底通报所属办事处,通报要有交接手续。登记率、通报率达100%。《婚育证明》复印件应与登记资料一并归档保存。

2、流动人口育龄女性经营者无婚育证或持无效婚育证申办营业执照的,应予批准。同时,将其婚育情况录入《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无婚育证明通报台账》,并于每月25日至月底通报所属办事处,通报要有交接手续。登记率、通报率达100%。

3、流动人口育龄女性经营者营业执照年检时,应对其婚育情况进行登记,录入《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年检通报台账》,并于当年

4月中旬通报所属办事处,通报要有交接手续。登记率、通报率达100%。

4、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新办或年检营业执照时,进入绿色通道,免除工本费和年检费,并将其婚育情况详细录入《独生子女家庭享受优惠政策台帐》。

三、落实日常监管

1、将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动态管理和“两非”广告的监管纳入网格责任人的日常巡查中,做好巡查登记。

2、指导个体劳动者分会协助当地计生部门做好个体从业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配合计生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及雇佣人员依法落实处理措施。

四、实行责任追究

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广告监管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如出现以下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1、新办或年检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营业执照时,对没有提供或提供无效《婚育证明》的,不及时通报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弄虚作假、包庇他(她)人。

2、不按要求执行《关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对独生子女家庭不提供绿色通道。

3、在广告监管工作中,监管不力,让“两非”广告流入市场。

4、对群众举报计划外生育不及时协助当地计生部门处理。

2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工作要认真,接待要热情,解释要耐心,宣传要到位,提交证件做到“一口清”。

第二条 新办或年检营业执照时,严格遵守查验制度,录入详细,通报及时,交接有手续。

第三条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开辟绿色通道。

第四条妥善保管台帐,对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登记情况及时整理、归档,并每月按时上报分局。

第五条监督管理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及时依法查处违法制作、发布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和终止妊娠广告的行为。

第六条指导个体劳动者分会协助当地计生部门做好个体从业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配合计生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及雇佣人员依法落实处理措施。

第七条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提高计生工作管理水平。

第八条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信息传送与信息共享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各工商所要确定专人任计生综合治理信息职络员,并建立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相关的信息归口管理制度。

第二条信息联络员要按规定时间,及时通报计生信息,确保所有通报数据与原始数据一致。不错项、不漏项、无假报表、无假信息,通报有交接手续。

第三条各工商所每月要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信息通报会,对每月统计的信息进行核实、整理、归档,并上报分局。

第四条实行信息传送问责制,对信息报送不及时、错报、漏报,造成工作未达标的,取消该信息联络员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第五篇:202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

202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考核自查报告

根据卫生局转发《新绛县人民政府与卫生局签订202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新卫函字[202_]11号〉文件明确指示,我院结合实际工作,按照考核内容逐项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对计生工作认识

我院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接到通知后,及时制定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指派专人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各科室责任人协同抓,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力量始终坚强有力。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定期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目标管理责任,确保计生工作不挂空档。

二、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推进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院领导坚持带头学习贯彻计生政策法规,并将计生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利用集体学习日,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政策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实施方案》、《责任书》、《考评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人口理论和计划生育基本知识,不断强化对国策的理解和认识。采取座谈交流、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持续搞好学习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加强优质服务,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 一是深化优质服务。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内容,定期进行公布。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积极做好避孕节育措施服务工作。努力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针对不同人员的要求,依法做好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工作,让广大育龄人员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二是开展育龄妇女信息核查。定期组织抽查,及时采集、补充和完善育龄妇女的信息资料,逐人登记造册,建立育龄妇女数据库,使育龄妇女信息核查覆盖面达到100%。三是加强管理与服务。采取普查的方式,对聘用人员,逐一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孕检、查验,并提供宣传品、避孕药具等服务,做到常态化管理、均等化服务。四是严格考核,将人口计生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等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与实绩工作考核奖励挂钩,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上半年无计划外怀孕、生育等违纪现象发生,较好地完成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任务。

四、注重建章立制,规范计生日常管理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计划生育台账管理,完善计划生育档案,规范登记、备案和反馈等工作环节,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有序开展。建立计生管理和药具使用等制度,完善人口出生、育龄妇女、独生子女登记管理,全面反映人口异动和育龄妇女的婚育情况,保证新婚妇女及时入档,独生子女办证率为100%,按要求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建立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不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巩固完善女职工生育保险,对生育或流产的女职工,经审核后发放生育保险金,保证了女职工基本医疗保健需要。下一步我院将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推进综合治理,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质量与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终评先创优相挂钩。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管理责任,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二是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实施方案》、《责任书》和《考评办法》,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是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严格药具使用、育龄妇女管理和独生子女登记,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综合治理,关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均等化服务水平,杜绝工作盲区,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新绛县糖尿病医院 202_年11月1日

新绛县糖尿病医院

202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组 长

高友安

副组长

胡东秀

成 员

韩云姣 孙翠芳 和真龙 刘 欣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综合治理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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