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岗前培训材料
岗前培训材料
1、填写入职申请表,通过部门经理面试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办理入职手续需交2张1寸免冠相片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自入职之日起7天为试工期,7天内离职无工资,干不满一个月离职扣除7天试工期工资。
3、员工考勤
(1)、迟到、早退
1)每天10:30上班,员工须提前十,分钟到岗;
2)迟到在15分钟内记一次,超过者记旷工1次,有特殊情况者须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或说明情况,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记旷工1次;
(2)事假
1)员工请假在三天以内的,需提前两天报部门经理审批,三天以上的,还需转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
2)请假须写书面申请,不能以电话,短信或他人代传告知等形式;
3)请假须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
(3)病假
1)员工休病假须有医院或医务室诊断证明、药费收据和医院假条为准;
2)请病假的员工,须在上班前一天告知部门主管或经理;病愈上班时,须将有效病假条连同诊断证明一并交部门经理;(4)旷工
无故旷工的员工,当月工资按照实际上班天数发放,严重者不予结算当月工资;
10、工资、奖金发放
每月15日发放员工工资(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
11、员工公休日
员工每周双休、法定假日按规定休息;如遇紧急业务,需服从安排进行加班,;
13、奖惩制度
(1)、奖励条例
1)为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者;
2)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2)惩罚条例;
1)工作时间进行各种私人活动;
2)为按时提报口袋助理工作日志;
3)工作失误或因交接不清,给业务造成损失; 4)不服从管理,不按时完成分配任务;
5)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
6)对分配的工作未按时完成,延误和影响其它工作;
15、离职
1)、实习员工申请离职需提前三天申请;正式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写书面申请交予部门负责人; 2)、通过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离职当日填写《员工离职表》
3)、离职时需交接好自己的工作,如因交接不当影响业务,不予结算当月工资。
第二篇:岗前培训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学生助理团
——读书会11级新会员岗前培训
秋天,收获的季节,在黄金的季节里,读书会和大家一样,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迎来了读书会新一届会员成立的岗前培训。现将岗前培训总结如下:
一、会议内容
十月八日晚上七点四十分我会在西校区4014教室举行读书会11级新会员岗前培训。由于本次岗前培训是在在国庆长假结束后就举行,而且也正巧遇到新生们要去军训,时间安排上有点紧凑,但是我们读书会的新会员们大部分都能按时来到会场参加了岗前培训,而少数部分没有能够来到会场的新会员们也请假了,这体现了我会新会员们良好素质。在本次岗前培训中分为了个流程:
1、介绍到场嘉宾、读书会理事。
2、图书馆馆长、读书会总指导老师伍荔霞老师讲话。
3、会长秦翔解说PPT。
4、各组组长宣布各组的成员名单并介绍本组的职责。
5、会议结束。
6、合影留念。
当晚到场的嘉宾有图书馆馆长、读书会总指导老师伍荔霞,图书馆馆员、读书会指导老师王若娴,社联代表团成员,可见老师、社联对我会的的关心、重视。
在馆长的发言中,馆长对于我会进行了简单而明了的解说,在馆长时而幽默时而神采飞扬的演说中会议显得轻松而又欢乐,并没有过分的严肃,让大家觉得气氛很好。在馆长的讲话中还表达了读书会的情怀,对读书会的重视,对新会员们的看好,图书馆与读书会的重要关系。对读书会的看
好,对新会员们的期待。
在会长展示我会一年来的成果展中,尽管只有短短的五分钟,但是俗话说得好,浓缩就是精华,这五分钟足够让新会员们更进一步的了解读书会。在短短的五分钟成果展中不仅仅只是使新会员们更了解读书会,介绍读书会,更是给新会员们树立榜样,无形中给新会员们压力,相信新会员们会把读书会越办越好,会远远超过我们的。
在会议结束后,读书会各楼层服务组组长组织了各组的新会员们开了个简短的小会,并进行了组长与新会员们的短暂互动。
二、不足之处
1、有极少数的新会员们迟到,出现姗姗来迟现象。
2、在整场会议中偶尔出现小吵闹声音,并有会员在台下聊天,显得不尊重。
三、努力方向
在整场会议中基本上没有什么大问题,大家都表现得很好,把细节和不足之处改掉。
相信新会员们对读书会有更深的了解,相信他们会更喜欢、更欣慰他们在众多社团中选择了读书会,并进入了读书会!我们也相信新会员们会把读书会做得更好,他们会为读书会带来更多的创新。读书会因为融入了新成员而更精彩、更温馨!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
读书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第三篇:岗前培训
关于调整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考试及实名制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
杭建工发〔202_〕176号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202_年,我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实名制管理工作均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市全年累计培训6万余人,市区造价3000万元以上工地均实行了实名制管理。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的行业准入制度和实名制管理要求,巩固202_年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实名制管理工作成果,落实用人单位在人员培训和劳务用工管理上的主体责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劳务用工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主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考试及实名制管理工作流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自主组织岗前培训与考试(简称“自培自考”)
(一)前提条件。为保证各施工项目新录用人员能及时得到培训,加快岗前培训考试工作推进速度,确保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全员覆盖,凡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按规定创办并正常运作民工学校、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项目,均可由总承包企业统一申请登记设立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点。
(二)师资要求。开展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的企业应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专兼职岗前培训师资队伍。岗前培训师资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一定授课能力、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担任岗前培训师资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市建委统一组织的师资培训。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点在3个及以下的企业,专兼职岗前培训师资应不少于5人,其中企业自有师资不少于3人。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点在3个以上的企业,专兼职岗前培训师资应按每增加一个项目增加一人的原则进行配
置。
(三)申请登记。开展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实行申请登记制,由各总承包企业对计划开展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的项目统一向市建管站办理申报登记手续(附表
1、附表2)。市建管站自202_年4月25日起受理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点申报登记(联系科室:综合管理科,联系人:金远臻,电话:88035516)。因工程结束或其他原因需变更、增加岗前培训工作点、师资的,应以总承包企业为单位重新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四)培训与考试。各企业可采用市建委编印的《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教材》和《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电教片》作为岗前培训教材,也可参照前述教材结合本企业实际和工程需要自行修订,将建筑业从业人员新上岗及转岗前培训、以及三级安全教育等内容纳入到岗前培训工作中。培训总课时不得少于24小时。
岗前培训结束后,施工企业负责在“自培自考”工作点组织考试。试卷由市城建培训中心编写,由企业从“杭州建管网”()表格下载栏下载后自行印制。各施工企业应按要求做好考试的监督及试卷批阅工作,确保岗前培训工作质量。开展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的企业应及时收集整理所属项目开展岗前培训考试相关台帐资料,做好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统计工作。
(五)监督与管理。市建管站应及时对开展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的项目及企业进行公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监管机构应对各企业、各项目部开展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于在“自培自考”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自培自考”工作要求情况的,一经发现应立即责令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具备“自培自考”条件的,由市建管站对相关企业通报批评并取消该项目“自培自考”资格。
不具备实行岗前培训“自培自考” 条件的企业或项目,仍由市城建培训中心统一组织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考试,具体操作流程保持不变。
二、主城区实行统一发放“建筑业作业人员信息卡”
(一)对经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或持有建筑业技术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作业人员,由施工企业(项目部)编制花名册(格式见附表3),经作业人员本人签字确认、企业(项目部)盖章确认。用工企业持经本人签字、企业盖章的花名册(附表3)、办理作业人员备案相关资料及作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到市建管站办理作业人员备案手续。其中不符合“自培自考”条件的施工企业(项目)人员花名册须加盖岗前培训考试组织机构公章。
(二)从202_年5月16日起,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作业人员,市建管站予以免费发放“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信息卡”(以下简称“信息卡”),该卡为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明,同时用于杭州市主城区建筑业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可在主城区所有建筑工地流通使用,一人一卡,卡随人走。
(三)原持有《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或其他职业资格证书,在主城区施工且已办理备案手续的作业人员,可由企业编制花名册,凭《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或其他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领取“信息卡”。
(四)在各县(市)及萧山、余杭区施工的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考试合格的,仍发给《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逐步推行统一发放实名制管理信息卡。
三、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实名制管理工作。岗前培训和实名制管理工作仍实行“总包负总责”制。各工程总承包企业要切实履行总包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岗前培训和实名制管理相关制度,督促并组织各分包企业作业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考试,并实行实名制管理;各分包企业应服从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并积极配合总承包企业开展相关工作。
(二)各施工企业要将岗前培训、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紧密结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通过实名制管理,摸清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底数和培训教育情况,针对不同人员的特点,深入认真开展岗前培训,确保培训的全覆盖;同时,要通过岗前培训宣传实名制管理的重要意义,让作业人员自觉养成刷卡上岗的好习惯。要通过系统管理,整合资源,互相借力,提升管理效能,达到“1+1〉2”的综合管理效果。
(三)各施工企业要切实提高岗前培训质量和效果,强化作业人员上岗基本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增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作业人员操作技能水平,绝不允许走过场或弄虚作假。企业应妥善保存本企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台帐(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培训教师、参加人员、培训内容等记录),并将其纳入民工学校的工作台帐进行统一管理。
(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监管机构在进行岗前培训、实名制管理和民工学校工作检查时,应抽查岗前培训工作台帐和作业人员领卡及刷卡考勤情况,对不认真开展岗前培训考试和实名制管理的企业和项目,根据情节,采取信用扣分、通报批评、停工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予以严格处理。
附件:
1、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工作点申请登记表
2、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自培自考”师资情况登记表
3、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暨申领“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信息卡”人员汇总表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第四篇: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心得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间我已工作五年了,因为家庭的缘故,如今我来到了潜山县中医院参加工作,对我来说,这里的一切都是陌生的。由于县领导的大力重视,我有幸参加了202_年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岗前培训。本人在参加了两天的岗前培训中获益良多。短暂的培训结束了,可是在培训过程中的体会、感想等却深深地影响了我,通过此次培训学习,我对潜山县的县情有了初步的了解,及对自身职业的价值有了新的理解,还有良好的礼仪对一个人形象的塑造是多么的重要。
工作忙的时候及天天加班的时候我也会抱怨,可我发现自己错了,抱怨只会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我们应该在平凡的工作中发现专业的价值和自身的价值。常言道:三分治疗,七分护理。作为一名临床护士,我们与病人接触最密切,应该给与病人亲人般的关怀,时刻了解他们的需要,满足他们的需求,要用我们的爱心去帮助每一个患者。这不仅能提高医院的护理质量,同时也给患者增加战胜疾病的信心。
通过此次岗前培训,我认识到建立良好的工作与人际关系对我们个人专业素质的提高和服务质量,服务意识的提高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医务人员做到微笑是最基本的,微笑可以给病人带来温暖、安慰和希望;同时医务人员还应对病人予以宽容,做到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的为人着想,要好好用所学去实践,真心地关心他人,这样才能做一个受欢迎的人,才能更好的融入社会这个大家庭。
礼仪作为一种特殊的沟通语言,反映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得体的行为在日常交往中会让人赏心悦目。但是,仅仅认识到其好处是不够的,必须在这个认识的前提下,时刻叮嘱自己要把礼仪广泛落实到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把良好的礼仪习惯从点滴做起,把礼仪融入生活。关于举止:处事得体,对人彬彬有理是我对举止的认识。处事得体在生活中集中体现为对工作的态度。对于工作任务,无论其难度如何,都必须全身心地奉献自己的能力。这样才是正确的工作态度。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困难,要注意调节自己的心态,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挑战。对工作只有心存责任感,在实际行动上全力以赴,而不是得过且过,才能够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
最后希望自己带着梦想踏进中医院的大门,相信这里是我施展自己舞台的地方,我将更加自信的迎接每个朝阳,开心生活,做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曾闰莲202_.8.19
第五篇: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
• 思想上进行角色转变
•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掌握
• 专业技能(各临床、医技科室)
在座的各位已经完成医学本科教育,医学研究生教育,即将走入医生的岗位,很好的完成角色的转变。
社会责任:医学生主要是为自己承担责任,自己学习成绩、考学,很少涉及到他人、涉及到社会。而医生主要是为社会承担责任,当你独立值班的时候,你首先是要保证病人的安全、科室的安全、医院的安全。承担者责任,久而久之就建立起一种责任感。为什么说有好多临时医生没有从思想上做到很好的转变,例
1、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吊销执照。我院H1N1发热门诊派医生,找百般的理由不去,不知道自己这种行为是违法。当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等情况,不服从安排,你不配做一名医生。
例
2、临时医师旷工,都不知道自己是犯了错误。
医生必须学懂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传染病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应倒背如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23条:
–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疗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注册:内科、外科等)无关或者执业类别(注册有: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 第37条规定:
•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
•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的,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医疗事故罪的概念:
• 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5条规定
•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第32条:
•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
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
• 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亡报告书。• 第33条:
• 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
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
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肖志军、李丽云事件)
四、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57条:医疗机构应当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和考核,把“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 第60条:
• 医疗机构为死因不明者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只作出是否死亡的诊断,不作死
亡原因的诊断。
五、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 第2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象、切
片等资料的总合,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 第5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 第6条: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
应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 第19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
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 • •
• 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六、病历的属性:
1、病历是医疗信息的载体;病历客观地再现了病人的病情发展和医生的诊疗过程,它是病人医疗过程的再现。
2、病历是知识产权的载体
3、病历是重要的诉讼证据:人民法院审理诉讼案件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
律为准绳”。什么是“事实”?当时发生的真实的客观过程。然而,由于医疗行为已经发生,此时只有病历才能反映病人的病情和医生的诊疗,除此之外其它证据都不能向病历一样能全面系统反映诊疗情况,因此我们的病历是重要的诉讼证据。
•医疗侵权的举证责任交给医方以后,医疗机构有义务出具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
侵权。
七、《中华人民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第18条:
•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
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体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 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
担责任。
制度层面:
• 核心制度
• 医疗工作制度
核心制度
一、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六、术前讨论和重大手术审批制度
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九、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分级护理制度
十二、病历书写规范
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四、技术准入制度
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二、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
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三、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
• • • • • • •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四、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五、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六、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八、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九、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十、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