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员工工牌管理制度
员工工牌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管理,加强对于员工及外来人员的识别,给大家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办公环境,要求公司员工佩戴工牌上班。
现就有关工牌管理做出如下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一、工牌使用要求
1.工牌是公司员工的身份象征,全体员工应以高度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加以爱护,保持工牌的整洁。
2.员工在工作时间,于工作场合及公司要求的其它场合必须佩戴工牌。3.员工佩戴工牌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人力资源部和行政部门将会不定时进行抽查、检查。
4.工牌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制作和发放,领取时进行登记。
5.员工应妥善保管工牌,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告知前台并补办新工牌。补办费用由员工自理,每个收取工本费50元。
6.员工离职(岗)时应将工牌交回行政部。
二、管理与处罚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依据情节轻重及后果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1.无正当理由未佩戴工牌的; 2.故意损坏或恣意涂改工牌的; 3.将工牌转借他人使用的。处罚措施:
公司范围内,发现未佩戴带工牌两次的员工给予口头批评;超过三次者,给予书面警告。若发现员工私自将工牌,转借公司以外人员使用者,直接给予书面警告。
三、本规定自202_年1月1日起执行,其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篇:员工工牌管理制度
员工工牌管理制度
员工工牌是我公司职工的身份证件,由公司统一制发。为加强对工牌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办理员工工牌,上班时间必须佩戴。
二、公司职工的工牌只得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私自涂改,如违反本规定处罚50元。
三、公司职工对本人的工牌应妥善保管,佩戴端正,防止遗失,如有遗失,需由部门主管申请,领导审批后,方可补办并交纳补办费20元。
四、各部门职工在进行各项服务及上门访问时,须佩戴工牌,证明身份。
五、因个人信息变动等情况需更换工牌的职工,由部门主管交回原工牌并在人事处登记,经审核后予以办理。
六、职工离职时,需将本人员工工牌交至部门主管处,由部门主管交回公司办公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七、员工工牌的办理,集中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在每年12月1日—31日。
项目部
第三篇:员工工牌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工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弘扬医院的企业文化、展示我院形象,规范员工工牌管理,特制订本制度。2工牌是我院员工在工作中应佩戴的唯一有效证件(工作证)。
3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二工牌的办理
1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凭人力资源部出具的报到手续流转单,到企划部办理、制作临
时工牌,相关岗位信息资料以员工报到手续流单为准。
2企划部负责联系员工正式工牌的制作单位,并监督及时完成制作任务后,统一交给人力资
源部发放。员工凭临时工牌到人力资源部换取正式工牌。
3员工工牌的主要内容:医院名称、员工姓名、照片、所在部门、岗位及职称、学历(硕士
及以上的才需标明)等。
三工牌的佩戴
1工牌是医院员工的身份证明(即工作证),由员工本人保管。在工作期间,员工必须佩戴工
牌,未佩戴工牌者不得上岗。
2工牌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私自涂改、损坏。
3员工工牌应一律佩戴于胸前左上衣袋上方,摆正,不得挂于其它地方或倾科,不得用外衣
遮盖或拿在手上,违者以未佩戴工牌处理。
4未佩戴工牌的员工,不能上岗。
四工牌的更换与补办、上交
1因岗位、职称等变动,需要更换工牌的员工,到人力资源部申请办理,填写《工牌申请办
理登记表》,写明岗位、职称等变化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再到企划部先办理。2员工工牌不慎遗失或损坏,本人应于当日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办手续。补办工牌时,员工需凭人力资源部开具的《工牌申请办理登记表》,到财务部缴纳工本费20元后,凭财务收据及《工牌申请办理登记表》到企划部办理。
3故意损坏员工工牌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将本人工牌交回人力资源部,遗失或不交的,在办理离职结算
手续时扣款20元。
第四篇:员工工作服、工牌管理制度
员工工作服、工牌管理制度
为提升公司总体形象和员工形象,促进员工素质、礼仪形象、服务水平等提升。根据公司行业特征,使员工总体礼仪形象达到一定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所有员工配备工作服,为加强对员工工作服规范化管理,现对工作服管理作以下规定:
一、员工工作服分酒店工作服、公卫部工作服及其他职员工作服。根据工作服管理方式,作以下几种分类:
(一)酒店类工作服
1、酒店类工作服由酒店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初对工作服进行盘点,根据各岗位编制及实际需要进行申购。
2、工作服的申购由酒店负责提出申请,财务部仓库管理员复核,总公司办公室审核,总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物供部统一采购或制作。
3、工作服由酒店负责安排人员回收与发放及对外联系洗烫等管理工作,做到账物相符。
4、发放到员工手中的工作服由员工自行保管,如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丢失或损坏,由员工按原价进行赔偿。如因洗衣企业损坏或遗失,由洗衣企业负责承担赔偿。
5、每周一、三、五酒店统一回收工作服,每周二、四、六由酒店管理人员负责与其他单位交接清洗工作。
6、清洗回来后的工作服要认真清点及检查,是否存在遗失或损坏现象。
7、酒店工作服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及时将无法再使用的工作服进行报废
8、员工离职需及时将工作服交回公司进行回收后不扣除工衣折旧费,否则按遗失进行赔偿。
(二)公卫部员工工作服
1、公卫部工作服由公卫部根据部门员工实际情况,按每人夏装两套、冬装两套的标准给予配备。根据各岗位编制及实际需要进行申购。
2、工作服的申购由部门负责提出申请,财务部仓库管理复核,总公司办公室审核,总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物供部统一采购或制作。
3、工作服由员工自行保管、自行清洗,如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丢失或损坏,由员工按原价进行赔偿。
4、员工离职需及时将工作服交回公司进行回收后不扣除工衣折旧费,否则按原价进行赔偿。
(三)其他职员工作服
1、其他员工是指除酒店及公卫部员工以外的所有员工,分为夏装与冬装两种。
2、男员工工作服配发标准为:夏装两套、冬装两套(保安员冬装加配值班大衣,每个岗位一件,由安防部统一管理。
3、女员工工作服配发标准为:夏装三套、冬装两套(大衣及西服各一套)、针对工作服的管理,做出如下几点要求:
(1)公司所有员工上班期间都需按工作服穿着标准和规范着装,凡不按照规范着装者,每次给予处罚20元,每季度三次未按要求着装都给予通报批评并警告。
(2)工作报的使用周期为夏装每两年更换一次,冬装每三年更换一次,即入职达两年以上者,可申请免费更换夏装工作服,入职达三年以上者,可申请免费更换冬装工作服。
(3)工作服如在使用过程中遗失,由员工自行购买或申请物供部代买,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4)如工作服在使用过程中,因公导致工作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则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见证人证明,部门负责人同意,总公司办公室审批后可给予免费以旧换新。
(5)酒店和公卫部员工试用期期间工作服的管理方式与正式员工一致,其他部门员工试用期期间的工作服统一由总公司办公室内配备。
(6)客服、物业助理、保安等岗位的工作服于转正后给予发放,在试用期期间的工作服统一由总公司办公室安排,到发放正式工衣后进行回收。
1、所有员工入职一个月后发放工作服,工作服的采购统一由总公司办公室根据各员工身材采购或量身订做(公卫部和酒店的工作由部门负责统一申购和统一管理)。工作服采购要做到合,价格低、质量好,员工工作服必须保证干净整洁,穿着大方得体。
2、员工如不满意公司统一采购的工作服,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配备工作服,但保证所配的工作服与公司统一配备的完全一样,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员工必须无条件接受公司统一配备的工作服。
3、员工在公司上班时间内必须无条件统一服装,佩戴工牌(外出人员一般不允许佩戴工牌),在上班时间内如出现不穿工作服,行政人事部或办公室有权按30元每次进行处罚,如在上班时间内不佩戴工牌按每次10元处罚,如不按要求戴工牌者处罚15元/次(工牌佩戴在胸前),如重大节日(如开业大典、新闻发布会等)出现未穿工作服或不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的,一次性罚款100元,并可作开除处理。
4、服装扣款按公司相关规定:即
(1)入职三个月内辞行辞职,则扣除所有服装费(从工资里面扣除)。
(2)入职三个月内被公司开除,则扣除所有服装费的一半(从工资里面扣除)。(3)入职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自行辞职的,则扣除所有服装费的一半(从工资里面扣除)。
(4)入职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被公司开除的,则不扣服装费。(5)入职一年以上被公司开除或自行辞职的,均不扣服装费。
5、工作服一律由本人保管,出现丢失、染色等公司不再给予发放,但员工可申请公司行政人事部代购,服装费用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6、凡是公司员工入职时都会发放工牌,上班时间内必须无条件佩带工牌,不佩带工牌者一经查实,每次罚款10元,如自身原因导致工牌损坏或丢失,则可到行政人事部按5元/个领取,如因公导致工牌损坏或丢失,可凭证明(附上证明人签字)到行政人事部免费领取,但一律杜绝乱用工牌,一经查实,给予记过处分。
第五篇:工牌管理制度
工牌管理制度
工牌是公司对员工确认的标志,也是方便工作、便于监督的需要。为实现规范管理,树立公司窗口形象,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要求公司员工佩戴工牌上班。现就有关工牌管理作出如下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一、工牌是公司员工的身份象征,全体员工应以高度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加以爱护,保持工牌的整洁。
二、员工在工作时间,于工作场合及公司要求的其它场合必须佩戴工牌。
三、工牌一律配戴在左胸前,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违者以未配工牌处理。
四、工牌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制作和发放,由各部门专人负责领取,领取时进行登记。
五、员工应妥善保管工牌,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通过部门专管负责人到公司行政部补办新工牌。补办的新工牌费用由员工自理,每个收取工本费20元。
六、员工离职(岗)时须将工牌交回部门专管负责人,由部门专管负责人及时交回公司行政部。如未交回者,处以罚款50元。原工牌号可由新员工延用。
七、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依据情节轻重及后果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1、无正当理由未佩戴工牌的;
2、故意损坏或恣意涂改工牌的;
3、将工牌转借他人使用的;
4、利用工牌在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非法事情的。
八、各部门设专人负责本部门工牌管理,并及时将工牌变动情况上报公司行政部。
九、本规定自202_年2月16日起执行,其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所有。
xxxxxxxxxx
202_年2月
请各部门员工仔细阅读本制度。按工号领取工牌,并确认工牌完好,不得随意互换工牌。请于领取后在备注栏签字。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