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润滑管理规定
润滑管理规定
一、全厂润滑保养工作由生产制作部负责,设备动力部进行监督检查考评。
二、维修主管和机械工程师负责选定润滑油品,绘制润滑图表,编制油品的消耗定额,指导操作工并安排机修人员按照润滑五定要求(定人、定位、定时、定质、定量)进行保养。
三、机修人员的润滑工作要求
1、每天巡视检查各自负责机台的润滑装置(油嘴、油杯、油泵及管路系统)完好性,发现缺陷和故障及时排除。
2、对各自负责设备储油部位(油箱、齿轮箱、减速箱)每周巡回检查补充加油,确保润滑系统畅通到位。
3、在机械工程师指导下,及时治理油箱漏油(或油墨漏至油箱)问题。严禁油箱长期漏油造成没油(油箱油位要高于油标的1/3)将按设备事故处理。对负责人一次性罚款100元。
4、督促操作工对设备进行正确的日常润滑,对不按规定加油者提出劝告,对屡教不改者,机修人员有权建议设备动力部对其进行罚款,每次20元。
5、对各十字滑块、链轮、链条、齿轮、齿条、牙轮每周加黄油润滑保养一次。
6、机修人员每次润滑保养后应作记录,以备设备管理员检查监督。
四、操作工的润滑工作要求
1、纸板线操作工每天应对无轴支架滑轨,糊坝丝杠,预热辊传动链条,桥架吸风机丝杠,纵切压线光轴、丝杠、线性导轨、花键轴进行注油润滑。
2、纸板线操作工每周应对自己承担的润滑点进行保养。黄油枪和高温油枪要严格区分使用,禁止混用。
3、成品设备操作工每天应对丝杠、光轴、花键轴及送进滑道等进行注油润滑。
4、成品单机设备(打钉车、分纸压线车、压杠机及平压模切机)操作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按时按质按量加油保养。
5、设备严禁缺油开机,凡是经设备管理员检查发现,有权对责任人进行罚款,第一次罚20元。第二次罚50元,第三次仍不改正,设备动力部有权通知行政部让其待岗学习。
设备动力部
06年2月
第二篇:设备润滑管理规定[定稿]
设备润滑管理规定
一、设备润滑
1、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由设备主管负责;生产车间操作人员负责设备润滑工作。
2、每台设备都必须按照设备润滑“五定”(定点、定质、定时、定量、定人)要求认真执行,并做好记录,因缺油或油质不合格造成的设备事故从重对相关人员处罚。
3、各车间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4、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润滑油脂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5、设备主管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
6、做好废油的回收管理工作。
二、润滑“五定”
1、定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2、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
3、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4、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
5、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三、润滑油脂的分析化验。
定期进行过滤分析和化验以确保润滑油质量。经化验后的油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时要及时更换润滑油脂。
四、对生产设备润滑油跑、冒、滴、漏情况,调度监控中心要组织研究攻关,逐步解决。
五、油品的更新换代要列入企业的设备工作计划中,并经过试验,保证安全方可加以实施,油品更新前必须对油具、油箱、管路进行清洗。
六、因缺油、油质不好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对相关责任人从重处罚。
第三篇:三级润滑管理规定
三级润滑管理规定
为提高设备的润滑管理,规范润滑油领用及使用程序,根据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1、润滑油品的分发及领用:
润滑油发放时应坚持“四不发”,即:油桶不清洁不发;不严密不发;不专桶专用不发;不符合使用规定不发,领油时应坚持“三不领”,即:润滑油(脂)不清洁不领;型号不对不领。仓库保管人员负责对油品的分发及领用。
2、润滑油品的领用及使用程序:
各车间配备润滑油壶各两个,塑料油桶两个,领用润滑油时,到仓库根据所需用量开具领料单,然后到润滑油站将所需牌号润滑油按三级过滤标准逐级进行过滤,将过滤好的油品倒入塑料油桶密封好,运至需要加注润滑油的设备处,将油品倒入车间配备的油壶进行最后一次过滤,将过滤好的油品按所需用量加入到设备中。
3、润滑油品的使用要求:
1)各车间确定合理换油周期,严格按“五定”实施设备润滑工作。
2)车间对设备润滑的油质、油压等情况的变化应及时掌控。对设备的润滑情况应指派专人及时记入《设备润滑档案》,4、润滑油在注油过程中,需注意以下事项:
1)注油点注油前需进行清理,严禁灰尘、油污附着,造成污染。
2)润滑油桶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位并盖好盖子,严禁裸露保管,防止污染。
5、润滑用具的管理:
仓库及车间妥善保管好润滑用具和工具,不得丢失、挪用、损坏。具体要求如下:
1)为保证润滑器具不受现场环境的污染,各类润滑用具必须封闭保管。
2)润滑用具必须专油专用,并且标明贮装润滑油品名。
3)润滑用具要保持清洁,领用油品时油桶应保持清洁,油壶及其它润滑用具和各级过滤网应定期清洁。
4)油桶应做好封盖防尘,5)对损坏或丢失的润滑用具要查明原因,并由使用部门修复或补齐。
6)润滑用具不得挪为它用。
本规定由生技科负责监督实施
生技科
2012-6-19
第四篇:设备润滑管理规定
设备润滑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设备润滑管理职责、工作内容及要求。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 为减少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集团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设备部职责
1、负责集团公司的设备润滑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修订集团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各车间设备润滑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4、集团公司主要设备润滑的质量的检查和关键机组润滑油质量的统计、汇总及分析,负责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
5、组织交流和推广先进的设备润滑新材料、新技术和润滑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公司设备润滑管理水平。
6、组织重大设备润滑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协助供应部完成润滑油品采购、验收工作。第五条 生产车间职责
1、车间设备副主任或设备员对本车间的设备润滑工作负责。设兼职润滑油站管理员,与操作人员合理分工,负责本车间润滑油品的使用、存储及润滑器具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本车间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五定、三级过滤”。
3、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并结合本车间具体情况制定本车间的设备润滑管理实施细则,编写和完善本车间的设备润滑手册。
4、按照润滑手册的规定,制定本车间润滑油品消耗定额,按时提出润滑油品使用计划。
5、建立、完善设备润滑管理档案和资料,认真填写设备润滑档案、资料和报表,负责提出有关设备润滑方面的技术措施和方案,报设备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6、负责本车间润滑油站、润滑油品和润滑油器具的管理和使用,认真开展完好润滑油库(站)创建活动。
7、负责对本车间室外及无供暖设施的室内转动设备的润滑系统冬季防冻凝措施的制定、实施和检查。
8、认真安排设备用油的每月一次油质检验,不合格油品及时向设备部报告并积极组织更换或处理。
9、负责本车间不合格油品的回收工作,交由生产部统一处理。
10、对公司新进油品进行质量复验,审查油质检验数据,确保各项指标都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第六条 润滑油站管理人员和润滑操作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做到“五定”、“三级过滤”。
2、按照“集团公司完好润滑油库(站)”的标准,努力创建高标准的完好润滑油站。维护好润滑器具,严格做到专油专具,器具清洁,滤网无破损。
3、熟悉各类设备使用润滑油的种类、润滑位置,注油方法,并认真执行润滑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加注记录,做到无油不启动、低油位及高油位不开车。
4、经常检查设备润滑情况,油箱、油杯、油量、油压、油温、各润滑点必须有足够润滑油,油量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冬季要做到每班至少二次对室外及无供暖设施的室内转动设备的润滑系统的防冻凝检查,并列入防冻保温交接班内容。第七条 供应部门职责
1、供应部门要严把润滑油品进货质量关,加强对油品采购、储存、检验和发放的管理,建立润滑油入库管理制度。
2、入库的润滑油品必须有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油质化验单,无产品合格证及化验单的润滑油品不准入库。入库润滑油品由供应部门负责与使用单位联系,由使用单位委托质检部门按入库油品总桶数的30%进行质量复验,发现有质量不合格现象时,应对全部油桶内的油品进行复验。油品质量复验必须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发放油品必须同时向生产车间提交所用油品的有效期、质量合格证和入库后复验质量合格报告单的复印件,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原件和入库后复验的油品质量报告单原件由供应部门存档。
3、润滑油品存放应有明显的标记,不同的润滑油品应分类摆放。
4、库存三个月以上的润滑油品,应对油品的各项质量指标全面检验,不合格油品需处理合格并经设备部审查确认后方可发放。第八条 质检部门职责
根据生产车间和设备部对油品质量检验的需要,对送检润滑油进行质量指标分析,认真负责填写检验报告(一式四份:自存、车间存、供应部存、设备部存)作为润滑油质量的依据。分析要及时、准确,分析报告要有分析人员、复核人员和质检单位盖章。第九条 三修车间职责
1、协助设备部做好设备润滑考核工作,在拆检设备时发现润滑油变质或缺失及时通知设备部。
2、电修车间负责电动机的润滑工作。
3、机修确保动设备润滑油箱液面计或观察孔完好无漏,消除动设备润滑点的跑冒滴漏。油箱必须定期清洗,检查时油箱底部无油泥和水份,大机组的油系统在一个开工周期内停工检修时认真清洗一次。
第三章 油库(站)及润滑油的管理
第十一条 生产车间必须建立专门的润滑油站,新建车间在设备单机试车前必须建立专门的润滑油站并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润滑油站应严格管理,要达到“集团公司完好润滑油站”标准。
第十三条 润滑油具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
1、油具应定置整齐摆放,做到专油专具,小型油具要有专柜(架)存放,做到清洁卫生。
2、固定式油罐、油箱换领用油的大桶、中转油桶和油壶上都应有清析的标记,标明油品名称、牌号。
3、油箱油桶应定期清洗,按时排放油箱底部沉淀和积液,换装不同种类的油品需清洗置换合格后方可使用。
4、油桶、油壶、漏斗上的滤网应不缺、不破损,带骨架的滤网应翻边以防杂质从缝隙处漏入下一级器具内,壶嘴应有防尘帽,经滤油机过滤的油品可直接加入油箱,不必再用油桶过滤,但必须专机专用。需过滤另一种油必须彻底清洗滤油机和进、出油管线,更换滤布,防止混油现象。
第四章 润滑油品的使用
第十四条 设备润滑包括控制油路系统用油必须按润滑手册规定选用,不得任意滥用和混用。
第十五条 室外及无供暖设施的室内主要转动设备的润滑油、脂,凝点不得高于东营地区最低温度-15 ℃,未用低凝点油、脂的,应对设备用油部位(包括控制油路系统)及其管路进行可靠的伴热和保温。十六条 油品代用或主要设备在用油品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继续使用,由车间提出报告,设备部审查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使用。
第十七条 润滑油品代用必须符合同等质量或以优代差的原则。具体可按以下几项要求:
1、尽量用同一类油或性能接近、添加剂类型相似的油代用;
2、一般优先考虑用粘度相同或高一级的油代用,但粘度值相差不能超过15%;
3、加添加剂的油品可代用无添加剂的油品;
4、质量上以高代低,即使用高一档的油品来代替原用油品;
5、选代用油时还应满足设备工作环境和工作温度的要求;
6、规定油品得到供应后应尽快停止代用。
第十八条 如需要更换不同型号的润滑油品或在用油品经检验不合格需更换时,应先将原油品清除干净,然后再加入新油品。
第十九条 第一次投入运转的设备,应在运行72小时(磨合期)后进行油质分析,不合格需换新油,正常运转的设备换油周期应根据工况条件做出决定,一般应在运行8000 小时后换一次新油。
第二十条 具有独立润滑油系统的大型机组大检修后,应按规定进行油系统的彻底清理,加注新油,并进行润滑油循环,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试车或投入运行。
第二十一条 运行中的大机组的润滑油应每月检验一次,油质不合格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二十二条 废旧润滑油品根据生产部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设备润滑加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油润滑
1、如有加油刻度线,应以刻度线为准。
2、无刻度线时应符合如下规定:
a、正常运行时油箱油位应保持在视镜和液位计的1/2~2/3。b、油环带油润滑,油环内径D=25~40mm 时,油位高度浸没油环D/4。油环内径D=45~60mm 时,油位高度浸没油环D/5。油环内径D=70~130mm时,油位高度浸没油环D/6。c、滚动轴承的浸油润滑:
n>3000r/min 时,油位在轴承最下部滚动体中心线以下,但不得低于滚动体下缘;
n=1500~3000r/min 时,油位在轴承最下部滚动体中心线以上,但不得高于滚动体上缘;
n<1500r/min 时,油位在轴承最下部滚动体的上缘或浸没滚动体。
3、变速箱的浸油润滑: a、圆柱齿轮变速机油面应浸没高齿轮副低齿高的2~3 倍。b、圆锥齿轮变速机油面应浸没其中一个齿轮的一个齿的全齿宽。c、蜗轮蜗杆减速机油面应浸没蜗轮齿高2~3倍,或蜗杆的一个齿高。
4、强制润滑应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或实际情况确定。第二十四条 脂润滑
1、n>3000r/min 时,加脂量为轴承箱容积的1/3。
2、n<3000r/min 时,加脂量为轴承箱容积的1/2。
第六章 润滑油的五定、三级过滤
第二十五条 五定
1、定质:根据动设备型号、性能、输送介质、负荷大小、转速高低及润滑油、脂性能及季节不同,选用不同种类润滑油、脂牌号,按石油产品规格标准定质量指标。
2、定量:根据设备型号,负荷大小,转速高低,工作条件经计算后确定设备所需润滑油号,及各车间实际使用油量总和。
3、定点:保证动设备每个活动部份及磨擦点达到充分润滑。
4、定时:根据润滑油、脂性能与设备工作条件,负荷大小及使用要求,定时对设备输入一定润滑油。
5、定人:油库加油站,及每台设备由专人负责清洗。润滑部位注油及容器发放,保管要专人负责。第二十六条 三级过滤
1、汽缸油、齿轮油、或其它粘度相近的油品所用滤网:一级40目,二级60目,三级80目。
2、透平油、冷冻机油、空气压缩机油、机械油及其它粘度相近的油品所用滤网:一级从领油大桶到岗位储油桶60目,二级岗位储油桶到油壶80目,三级油壶到加油点100目。注:特殊油品,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设备部起草并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录一:
集团公司“完好润滑油库(站)标准”
1、润滑油库(站)有专(兼)职人员管理,并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及设备维护保养等规章制度,做到管理制度悬挂上墙,油品质量合格,库存三个月以上的油品在使用前应对油品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全面检验,不合格油品应及时处理,本车间的油质量合格证齐全,并建立入库台帐。
2、油品、油具管理符合规定的要求:
2.1 油具应定置整齐摆放,容器完整清洁,做到专油专具,专具专用、小型油具要有专柜(架)存放,室内规整、清洁切通风良好。2.2 固定式油罐、换领用油的大桶、中转油桶和油壶上都应有清析的标记,标明油品名称、牌号,固定油箱或储罐要有液位指示及呼吸管。2.3 油桶应定期清洗,按时排放油箱底部沉淀和积液,换装不同种类的油品需清洗置换合格后方可使用。
2.4 油桶、油壶、漏斗上的滤网应不缺、不破损、带骨架的滤网应翻边以防杂质从缝隙处漏入下一级器具内,壶嘴应有防尘帽,滤油机过滤油品专机专用,如需过滤另一种油必须彻底清洗滤油机和进、出油管线,换滤布,防止混油现象。2.5 过滤网网目符合规定要求。
3、室内不得存放废油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及非润滑所需用品。
4、电气设施符合防爆要求。
5、消防器材的配备符合安全部门的规定。润滑油站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做到“五定”、“三级过滤”。
2、按照“集团公司完好润滑油库(站)”的标准,维护好润滑器具,严格做到专油专具,器具清洁,滤网无破损。
3、掌握各类设备所使用润滑油的种类、润滑位置,注油方法,并认真执行润滑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加注记录,做到无油不启动、低油位及高油位不开车。
4、经常检查设备润滑情况,油箱、油杯、油量、油压、油温、各润滑点必须有足够润滑油,油量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冬季要做到每班至少二次对室外及无供暖设施的室内转动设备的润滑系统的防冻凝检查,并列入防冻保温交接班内容。
5、润滑油站的卫生及器具卫生要纳入交接班,做到班班交接。
油气车间润滑油站管理人员
各班润滑油站管理人员要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润滑油站的卫生及器具的卫生标准,并监督我车间所有的设备的润滑工作及润滑情况。
一班:付德福 二班:赵波涛 三班:路士森 四班:郝雪峰 油气车间 2015年4月
油气车间润滑油站管理人员
各班润滑油站管理人员要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润滑油站的卫生及器具的卫生标准,并监督我车间所有的设备的润滑工作及润滑情况。
一班:付德福二班:赵波涛三班:路士森四班:郝雪峰
第五篇:设备润滑管理规定
设备润滑管理规定
总则
1.1
目的为了使设备得到正确润滑,维护和保养好设备,延长使用寿命,确保设备正常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钢铁集团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工作。
引用文件和定义
2.1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xx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TGQESP06
《基础设施控制程序》
xx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TGQESP01
《文件控制程序》
2.2
定义
设备润滑:指在相对运动的摩擦副之间加入具有抗剪切、耐压承载的润滑物质使其降低摩擦、减缓磨损,延长使用寿命的措施。
管理职责
3.1
设备管理处在主管总监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设备润滑管理工作,是公司设备润滑的归口管理部门。
3.2
供销公司负责公司润滑油品(液压介质)采购供应和废油的处置。
3.3
品质保障部负责集团公司所有润滑油品(液压介质)的检测。
3.4
生产单位设备主管部门职责
在本单位主管设备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设备润滑管理工作,是本单位设备润滑的归口管理部门。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领导,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可兼职)从事此项管理工作,必须建立本单位设备润滑管理的办法、规定、主要液压(润滑)设备台帐、《设备给油脂标准》及相关的台帐、记录。
4.2
设备所选用的润滑油品(液压介质)的品种、规格和润滑设备(装置)在投产运行后,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所用的润滑油品(液压介质)的品种、规格和润滑设备(装置)若确需改变时,生产单位必须拿出改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书面材料申报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处根据情况组织专题论证,论证后通过后方可实施。
4.3
各引进设备的使用单位要注重做好引进设备润滑油品(液压介质)国产化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润滑油品(液压介质)国产化计划,在充分技术经济论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润滑油品(液压介质)国产化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4.4
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所用的润滑油品(液压介质),未经设备管理处批准,不同品种、规格的不准混合使用;同种品种、规格但不同生产厂家的不准混合使用;不准擅自加入各种添加剂。
4.5
润滑设备(装置)和润滑油品(液压介质)在采购前必须对分承包方进行评价,经评价合格后方可采购。
4.6
润滑设备(装置)采购前对分承包方的评价由设备管理处组织,使用单位参加。
4.7
润滑油品(液压介质)采购前对分承包方的评价由供销公司组织,设备管理处和使用单位参加。
4.8
生产单位应及时提报润滑油品(液压介质)需用计划,设备管理部门应对各车间提报的润滑油品(液压介质)需用计划进行汇总、审核。汇审后,报送设备管理处审批,然后报送供销公司。
4.9
设备润滑必须做到定人、定质、定量、定时、定点,应认真做好润滑油品(液压介质)的净化工作,使用的润滑油品(液压介质)必须达到系统要求的质量标准和清洁度等级。
4.10
润滑设备(装置)应适时进行维护检修,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况。要重视润滑(液压)站的安全环保工作,对站内的高压管道、贮能器等高压装置,要按压力容器进行管理,要认真做好站内的通风、降温、防水、防火工作。
4.11
设备润滑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的润滑状况,对因润滑不良造成的设备事故要及时进行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4.12
要积极开展润滑新技术、新油品(液压介质)的推广应用,提高润滑技术水平。
4.13
要积极开展废旧润滑油品(液压介质)的回收再利用工作,促进节能降耗。
4.14
要积极开展设备润滑技术讲座和培训学习班,不断提高人员业务技术水平。
油品的检验与更换管理制度
5.1
新进润滑油品(液压介质)及库存期超过一年的,在使用前品质保障处必须对油品进行化验(化验标准以冶金行业标准为准),并将化验结果报设备管理处,经审批合格后方可使用。供销公司应及时给设备处及使用单位提供本批润滑油品(液压介质)出厂前质量指标项目的化验实测报告。
5.2
在用润滑油品要定期进行化验,定期进行脱水、脱杂质处理,对比油品标准指标,对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指标严重超标、达到换油指标的油品,应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并按油品报废程序申请报废,分厂润滑管理员要组织分析油品污染变质的原因,提出防范改进措施。
对更换下来的润滑油品(液压介质)仅机械杂质、水分超标,可进行脱水、除杂质处理,经化验合格设备管理处审批后可重新使用。
5.3
新上液压系统、稀油润滑系统的油质经品质保障处出具化验结果,且结果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润滑材料的管理制度
6.1
分厂根据给油脂标准所选定的油质品牌,编制润滑材料申请计划。
6.2
采购部门严格按计划品种、数量采购,如所需牌号没有,应严格按照油质代用、混用原则选择牌
号。
6.3
对新购置的润滑材料应提取化验,脂类应有合格证,否则不准入库,入库产品应分类标识。
6.4
油脂采购应严格按计划和库存相结合的原则,减少资金的占用。
油品存放管理规定
7.1
油库应保持库容清洁、整齐。
7.2
对各种油品应做好标识,分牌号、分区域存放。
7.3
油库内应注意防火,配备消防器械。
7.4
对于开封的大油桶,应保持密封,防止进入杂质变质。
7.5
分厂加油点应注意保持油桶的密封良好,加油器具摆放整齐,保持卫生。
7.6
回收的废油做好标识,防止误发、误用。
检查和考核
8.1
设备管理处润滑管理员依据设备润滑管理规定应按月、季、年对各单位进行润滑专项检查。
8.2
未设置润滑管理人员,考核设备主管100元;未制定管理职责考核责任单位100元,职责未能有效履行,考核50元;给油脂标准存在明显不符考核50元。
8.3
设备润滑资料未按规定建立,每缺一项考核100元,未按要求填写,每项考核50元。
8.4
私自更换油品类别或改变油品性能,考核单位负责人1000元,并从绩效工资中扣除直接经济损失。
8.5
设备润滑设施、油品采购前未经评价,而进行采购,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8.6
油品使用未按程序执行,每次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8.7
油品存放达不到存放标准,每项考核50元。
8.8
润滑(液压)装置和加油机具等达不到“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和完好标准要求的,每项次考核责任单位50元。
8.9
废油处置未按程序执行,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8.10
凡不按本管理细则执行并造成设备事故者,按设备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附则
9.1
本规定由设备管理处制订和解释,并经标准化委员会审查、批准。
9.2
本规定施行后,原类似规定自行终止。
9.3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附件一:油品报废程序
附件二:使用中油品油脂化验程序
附件三:废油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