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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透室患者身份识别制度(最终定稿)
编辑:紫芸轻舞 识别码:21-971411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2 14:46:50 来源:网络

第一篇:血透室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血透室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血透室医护人员在实施血液净化前中后,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2、门诊病人使用门诊号,住院病人使用住院号,作为患者身份识别的唯一标识。无名氏患者的姓名用无名氏加编号代替。

3、查对时应让患者准确说出自己的名字、性别、年龄及诊断,住院病人使用姓名、性别、年龄及住院号四种识别符,确认患者身份;门诊病人使用姓名、性别、年龄及门诊号四种识别符确认患者身份;无名氏患者,门诊使用“无名氏+编号、性别、就诊卡号”,住院患者使用“床号、无名氏+编号、住院号”,作为身份识别信息,需双人核对。

4、对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应用镇静药物及病情危重者等病人,应由血透室医师到病房查看患者病情后在病房医护人员陪同,同时家属或陪同人员陈述患者的姓名、床号、住院号三种标志符核对床头卡,确认患者身份。

血液透析室 202_年7月

血透室交接登记制度

1、病房与血透室转接患者:血透室医师先到病房了解患者病情,血透室做好准备后电话通知病房,由病房护士送患者进入血透室,由病房护士陪同到血透室与血透室医师进行交接,内容包括:确认患者身份(核对床号、姓名、住院号)、手术名称、麻醉方式、生命体征、手术前准备、术中用药、皮肤及管道情况等,并认真填写手术患者护理交接单并签字。

2、血透室与病房转接患者:血液净化治疗后将病人安全送至病房,与病房医师及护士确认患者身份,交接患者血管通路注意情况及透析中情况、目前病情及注意事项,并在危重病人交接记录本上签字。血液透析室 202_年7月

第二篇:血透室相关制度(模版)

血液净化室医院感染监测与报告制度

1.环境卫生学监测:每月对透析治疗室空气、物体、机器表面及医务人员手进行病原微生物的培养监测,空气培养细菌菌落总数应≤4CFU/(5min ·直径9cm平皿),透析单元内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10CFU/c㎡,医务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5 CFU/c㎡,保留原始记录,建立登记表。

2.透析用水和透析液质量监测;1)纯水的PH应维持在5-7的正常范围。

2)透析用水监测应每月做1次,要求细菌数<200cfu/ml;采位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内毒素检测至少每3个月1次,要求内毒素<2EU/ml;采样部位同上。

3)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1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至少每周进行1次,透析用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业标准《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YY0572-202_)的要求,并参考202_年AAMI标准。

4)透析液细菌培养应每月1次,要求细菌数﹤200cf/ml,透析液的内毒素检测至少每3个月1次,内毒素<2EU/ml。透析液的细菌、内毒素检测每台透析机至少每年检测1次。3.透析患者传染病病原微生物监测:

1)对于第一次透析的新入患者或由其他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对于HB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HCV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保留原始记录,登记患者检查结果。

2)告知患者血液透析可能带来血源性传播性疾病,要求患者遵守血液净化室(中心)有关传染病控制的相关规定如消毒隔离、定期监测等,并签署透析治疗知情同意书。

3)建立患者档案,在排班表、病历及相关文件中对乙肝和丙肝等传染病患者做明确标识。

4)对长期透析的患者应至少每6月检查乙肝、丙肝病毒标志物1次;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

5)对于血液透析患者存在不能解释的肝脏转氨酶异常升高时应进行HBV-DNA和HCV-RNA定量检查。

6)如有患者在透析过程中出现乙肝、丙肝阳性,应立即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乙肝、丙肝标志物检测。

7)对于怀疑可能感染乙肝或丙肝的患者,如病毒检测阴性,其后1-3月应重复检测病毒标志物。

8)建议对乙肝阴性患者进行乙肝疫苗接种。4.医务人员感染监测及防范:

1)工总人员应掌握和遵循血液净化室(中心)感染控制制度和规范。2)对血液净化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乙肝和丙肝标志物监测。对于乙肝阴性的工作人员建议注射乙肝疫苗。3)工作人员遇针刺伤后:

①紧急处理办法:轻轻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伤口处的血液,再用流动水冲洗(黏膜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然后用消毒液(如75%酒精)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②被HBV或HCV阳性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建议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于其后1-3月再检查,仍为阴性可给予皮下注射乙肝疫苗。③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交相关主管部门。

5.血液净化室(中心)发现新发的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或其他传染病应按照国家有关传染病报告制度报告相关部门。

血液净化室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1.从事血液净化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2.工作人员着装及个人保护装置穿戴

1)工作人员从专门的工作人员通道进入血液净化室(中心)。在更衣室更换干净整洁的工作服。

2)进入工作区,应先洗手,按工作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工作服等。

3)工作人员操作中应严格遵循手卫生的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装置。4)处理医疗污物或医疗废物时要戴手套,处理以后要洗手。3.工作人员在操作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4.在血液净化操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1)工作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2)工作人员在接触患者或透析单元内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应戴手套,离开透析单元时,应脱下手套。

3)工作人员在进行以下操作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操作时应戴口罩或手套:深静脉插管、静脉穿刺、药物注射、抽血、处理血标本、处理插管及通路部位、处理伤口、处理或清洗透析机。4)在接触不同患者,进入不同治疗单元、清洗不同机器时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并更换手套。

5)以下情况应强调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脱去个人保护装备后;开始操作前或结束操作后;从同一患者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及伤口前后;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后;触摸被污染的物品后。5.治疗物品转运

1)护士按治疗需要在治疗室(透析准备间)准备治疗物品,并将所需物品放入治疗车,带入治疗单元的物品应为治疗必须且符合清洁或消毒要求。

2)治疗车不能在传染区和非传染区交叉使用。3)不能将传染病区患者的物品带入非传染病区。

4)不能用同一注射器向不同患者注射肝素或对深静脉置管进行肝素封管。6透析机消毒 1)透析机器外部消毒

①每次透析结束后,如没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对透析机外部进行初步的消毒,采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擦拭消毒。②如果血液污染到透析机,应立即用1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剂的一次性布擦拭去掉血迹后,再用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机器外部。2)机器内部消毒

①每次透析结束时应按照透析机使用说明书要求对机器内部管路进行消毒。消毒方法参照不同透析机使用说明书进行。

②透析时如发生破膜,动、静脉传感器保护罩渗漏,在透析结束时,应对机器立即消毒,消毒后的机器方可再次使用。7.透析消耗品使用消毒处理

1)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一次性使用物品的相关制度。

2)透析管路预冲后必须4h内使用,否则要重新预冲。3)透析器管路和穿刺针不能复用。

4)重复使用的消毒物品应标明消毒有效期限,超出期限的应当根据物品特性重新消毒或作为废品处理。

5)一次性物品用于一个患者后应按医疗废物处理要求处理。8.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

1)透析治疗室和透析准备室应当保持空气清新,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

2)为防止交叉感染,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当一人一用已更换,每次透析结束,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物品表面(如透析机外部、小桌板等)及地面进行擦洗消毒。9.治疗用品消毒

1)碘酒、酒精容器、三天更换一次,换后的容器清洗干净后送消毒供应科,治疗盘应保持清洁,如遇污染,用5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30分钟。

2)无菌镊子罐(镊子)4小时更换一次。

3)治疗巾为一次性使用,止血带一人一用一消毒。

4)氧气湿化瓶如为重复使用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消毒,送供应室统一消毒,如为一次性物品,应一人一用,不得重复使用。

5)听诊器应一人一用一消毒,在清洁的基础上用乙醇擦拭消毒,血压计应保持清洁,如遇污染,应在清洁的基础上使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250mg/L-500mg/L的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再清洗干净,晾干备用。6)隔离间物品标识清楚,耗材均为一次性使用,隔离间物品遵循只入不出的原则,用后放入双层医疗垃圾袋中。10医疗污物及废物处理

1)透析废水应排入医疗污水系统。

2)废弃的一次性物品具体处理方法参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医院感染的定义?分类?目的?

答:医院感染是指住院病人在住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获得而于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以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分类:即外源性感染和内源性感染。目的:通过有效的采取预防与控制措施,达到预防和控制病人以及医院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使医院感染的发生率降低到最低水平。

第三篇: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3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2、病情危重、意识障碍、新生儿、围手术期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科别、诊断、过敏史等。由病房责任护士负责填写。

4、护士在给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介入治疗或有创治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6、在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7、手术患者在转运交接过程中,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

(1)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患者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后,与手术室护士交接并填写病房与手术室对接单,无误后方可进入手术室。

(2)围手术期患者“腕带”使用时间必须依据护理部规定,即手术前一日开始使用,手术

后病情危重期间使用(直至改为二级护理),手术后病情稳定使用三日,结束后由病房负责护士核对后取下。

8、急诊、病房、产房、手术室、ICU之间患者识别,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

(1)急诊科危重患者转科: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示患者在急诊就诊的复写

病例、入院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病情、置管情况、特殊情况等,并填写急诊科危重患者转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2)门诊急诊患者与ICU、手术室、病房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

示患者在急诊就诊的复写病例、入院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自然情况、生命体征、意识状况、皮肤完整情况、出血情况、引流情况等,填写门诊急诊患者与ICU、手术室、病房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3)病房与手术室转接患者:病房护士认真查对,做好手术前准备;认真与手术室护士进行交接,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手术名称、生命体征、手术前准备、药物情况等,并填写病房与手术室患者对接记录单。

(4)手术室与病房转接患者:手术后,手术室护士仍应按识别卡与病区做好病情、药品及物品的交接,填写手术室与病房患者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5)病房与ICU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负责转送,保证搬运安全;病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意识、瞳孔、生命体征、输液、各种引流、皮肤完整情况等,填写病房患者与ICU

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6)病房与产房转接患者:病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子宫收缩情况、会阴准备情况、胎心音、药品、并发症等,填写病房与产房患者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7)产房与病房转接患者:产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分娩情况、会阴情况、子宫收缩情况、药品应用情况、新生儿情况等,填写产房与病房患者对接记录单。

(8)导管室与病房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护送,保证搬运安全;导管室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患者自然情况、术式、穿刺部位、鞘管、止血方式、意识等,填写导管室与病房患者对接记录单。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活动中,应同时使用床

头卡、治疗卡、腕带等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即要求患

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二、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监护室、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识

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三、对住院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识别标识:普通病人使用绿色腕带,病危、病重、一级

护理、手术病人使用红色腕带,新生儿使用粉红色腕带。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

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四、腕带识别信息填好后必须经两名护理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五、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六、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护士在给病人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

七、护士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二种患者识别的方法,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八、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

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手术室护士

核对后方可接入手术间。

九、在采血、给药或输血等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查对制度,应至少使用两种

身份识别方法(床头卡、手腕带、双向核对)。

十、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腕带标识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1、当病人被收治住院时,使用医用腕带标识对病人身份进行24 小时随身标识。腕带标识上应标明:病人姓名、病区、床号、住院号、性别、年龄、诊断等,以保证对病人身份进行准确快速识别;

2、在采取各种治疗操作前,包括发送药品、输液、输血、样本采集、手术、转送病人到其它科室、进行尸体解剖等,必须核对腕带标识以确定病人身份。除特殊情况外,对标识信息无法辨别或标识丢失的病人不能进行任何处理,必须首先确定病人身份并更换腕带标识;

3、在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值班、护理和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病人腕带标识,确保病人随身佩带,确保病人腕带标识上记载的信息足够清晰并可以辨认;

4、当且仅当病人出院时,医护人员才能将病人佩带的腕带标识除去。如果病人在医院死亡,应让腕带标识保留在尸体。

第四篇: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一、住院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确认住院病人身份的唯一标识是:住院号;所有住院病人均应按要求佩戴腕带,腕带信息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诊断等。

2.护士为病人进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种操作、治疗、护理、检查及转运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对病人身份,至少同时使用2种以上身份识别方式,如床号、姓名、住院号等,禁止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3.当同病区出现同名病人时,应在治疗单上作警示标识,将床号、姓名、出生日期、住院号作为病人的身份识别依据。

4.对暂时无法识别身份的病人如手术、神志不清、新生儿、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等,将住院号、姓名(临时命名)作为腕带信息,用于病人身份识别。

5.病人在进行检验、放射、超声等诊疗时,操作者需认真核对病人腕带上的信息,并让病人或其近亲属陈述病人姓名再次核对,以确保病人身份正确。

6.若腕带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并向病人做好宣教,以取得配合。

7.鼓励病人参与身份识别的所有阶段,使其了解病人身份识别错误带来的风险,及时表达对安全及潜在错误的关心,询问对其治疗的正确性。

8.将病人身份识别制度及流程纳入各级各类护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定期督查落实,持续改进工作。

二、门急诊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确认门诊病人身份的唯一标识是:就诊卡号。

2.门、急诊病人由病人或家属提供病人信息,病人或家属自己书写病历眉栏信息,以保证病人信息的准确性。

3.急诊留观、昏迷、危重及抢救病人等应佩戴腕带。

4.腕带应清晰填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等信息,字迹清晰、工整。

5.对暂时无法识别身份的病人如手术、神志不清、新生儿、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等,将就诊卡卡号、姓名(临时命名)作为腕带信息,用于病人身份识别。

6.需手术或住院的病人,由接诊医师联系手术室或病房,由急诊护士和接诊医生核对病人信息,最少2种识别方式,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卡号等,并在《病人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名。

7.急诊护士或接诊医生与病房或手术室护士进行2人核对,交接病人病情、治疗、药物等,并双方在交接本上签名。

三、转科交接病人身份识别登记制度

1.急诊、病房、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产房、新生儿室之间病人转科交接时,应加强病人身份识别,确保病人安全。

2.检查病人腕带、生命体征、药物治疗等,整理病历、准备物品,据实填写《病人转科交接登记本》,必要时准备抢救物品,确保病人转运过程的安全。

3.与接收科室进行详细交接,接收科室护士让病人或其家属陈述病人姓名,确认病人身份,并认真查看病情、皮肤、药物、检查等。无疑问方可在《病人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四、同名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所有住院病人均佩戴手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识别病人的标识。

2.如遇住院同名病人,应在治疗单上作警示标识,各项诊疗护理操作时,应使用床号、姓名、出生日期、住院号核对病人身份。

3.门诊如遇同名病人,各项诊疗护理操作时,应采用姓名、年龄、住址及就诊卡号核对病人身份。

五、身份不明病人的身份标识方法

1.医护人员接诊身份不明病人后由接诊医护人员为病人按“无名氏+数字序号”进行临时命名,如果有多名病人时按“无名氏

1、无名氏2”等顺延。

2.如病人住院,由住院收费处将病人的临时命名输入信息系统,获取住院号。3.如病人在住院期间身份已确认,将信息系统中病人身份信息更改。

4.当给病人用药、输血或血液制品、抽血标本、采集其他临床检验、检查标本或进行其他任何治疗、操作、处置时,都必须用执行单与病人腕带上的姓名及住院号/就诊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

六、新生儿/婴儿身份识别(查对)制度

1.新生儿出生后立即由助产士或护士给新生儿戴上双腕带,认真填写母亲姓名、新生儿出生时间、体重、性别、床号、住院号,作为新生儿身份识别标识(如系双胞胎分别用大小区分),新生儿在住院期间双足系上腕带(特殊情况双手),实行双腕带管理。留取母亲手拇指印和婴儿右脚印保存在病历中存档

2.护士在为新生儿进行沐浴、给药、接种、采集标本等各种治疗、护理前后,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同产妇或家属核对新生儿腕带信息,至少同时使用2种新生儿身份识别方法,如:母亲姓名、住院号、出生日期等,禁止仅用床号作为识别唯一依据。(双胞胎用出生时间区分大小)

3.做好手术室/产房/病房之间的新生儿转交接工作。助产士和病房护士认真同产妇或家属核对新生儿腕带信息;评估新生儿情况,包括面色、呼吸、皮肤等,若无疑问在 “产房与病房产妇及新生儿交接单”上签名。

4.母亲转床时,必须同时更新新生儿腕带信息,并做到双人核对,并落实相关记录和交接。5.新生儿需外出会诊或检查时,必须有工作人员及家属共同陪同并持会诊单到相关科室,确保新生儿安全。

6.一旦发现腕带等身份标识不清或遗失、脱落,应及时补齐,新补腕带须与原腕带信息和病历信息核对,经护理人员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系上。

7.出院时,与母亲/家属一起认真核对腕带上的信息,确认身份,无误后方可办理出院。8.护理质控小组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新生儿身份查对情况,有督导并有记录

第五篇: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医院对就诊患者使用病历号(门诊病人为门诊号,住院病人为住院号)作为唯一标识。同时,医保参保人可以用医保卡号,享受公医病人用公医卡号。

2、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临床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如姓名、年龄、病历号、床号等核对患者身份(禁止仅用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4、护士在给患者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在执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输液等操作治疗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6、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手术室护士核对后方可接入手术间。

7、急诊科与病房、重症病房、手术室之间转科时,须填写患者转科交接单,交接时严格执行查对和签名。

8、手术室与病房、重症病房之间转运患者时,须查对姓名、住院号和腕带标识,由专人护送,需填写转科交接单,床旁交接。

9、产房与病房之间,要详细核对产妇的床号、姓名、新生儿的性别、手腕带,进行识别,做好交接记录。

血透室患者身份识别制度(最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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