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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精选5篇)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21-602776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28 03:30: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芷江侗族自治国土资源局

县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提高应对和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的能力,确保我县在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时反应迅速、措施得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芷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因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4 群体突发性事件形式

本预案中的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是指因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大规模人员违规集体上访、游行、示威;(2)、聚众殴斗、毁坏公私财物;

(3)、聚众冲击、围堵、打砸抢烧党政军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重要单位;

(4)、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5)、聚众阻挠、妨碍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施工;(6)、聚众围攻、挟持国家公务人员;(7)、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物资;

(8)、其他由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的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 的事件。

1.5 群体突发性事件分级

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突发性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1)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为一般群体突发性事件;(2)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突发性事件;

(3)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突发性事件;

(4)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为特别重大群体突发性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评估群体突发性事件的级别,还应统筹考虑事件造成的损失、危害、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

1.6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县国土资源局协助县政府开展本县行政区域内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在县政府领导下,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与公安、司法、法院、信访、法制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3)预防为主,常抓不懈。高度重视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防患于未然。县国土资源局、各镇国土资源所不仅要落实预防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应急处置人员等准备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4)维护稳定,安全处置。在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时,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

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信息收集,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建立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信息库。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土地权属群体突发性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6)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县国土资源局

县国土资源局成立芷江侗族自治县土地权属争议调处领导小组与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排查本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土地权属争议,收集整理上报可能发生、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信息,协助县政府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以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求协助处理其他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

2.2 镇国土所

各镇国土所负责排查各镇行政区域内可能引发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土地权属争议,及时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的隐患和苗头,认真做好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采取措施化解矛盾。

各镇应在所辖村安排信息员,及时报告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情况。预警机制 3.1预警信息收集

县国土资源局应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究,建立县、镇群体突发性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及时收集、监测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信息。对群体突发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县应急办要对监测的信息进行汇总,风险分析,及时报送本级土地权属争议调处领导小组。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得瞒报、谎报、缓报。

3.2 预警信息范畴

下列情况属于预警信息范畴:

(1)出现不稳定事端和群体突发性事件苗头,但尚处在酝酿过程中;

(2)聚集上访但尚未发生堵门、堵路、拦截车辆、围攻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严重影响交通、治安秩序或党政机关工作秩序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发生在单位内部的表达共同意愿的聚众事件,尚未发生行凶伤人、扣押有关人员或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

(4)其他由群众内部矛盾引起,尚未出现过激行为,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现场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的群体性事件;

(5)其他可以作为预警信息的行为。

在实际工作中,确定是否属于预警信息范畴,还应统筹考虑事件造成的损失、危害、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

3.3 预警信息报送

对将要发生的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各镇国土所必须在获取信息后2小时内完成核查。经核查无误的,要在15分钟内向所在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应急办报告。对于将要发生的跨市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应同时向省厅应急办报告。省厅根据具体情况,经研究评估后,报省政府。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将要发生的事件、地点、原因、各方参与人数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事态发展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3.4 预警行动

县国土资源局应急办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派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

情况属实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急办报告。县、镇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应急预案,拟订相应工作措施,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即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理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根据防控情况及时调整措施,并视情况安排人员、物资、资金和技术装备,防止事态扩大。

情况不能迅速核实的,县国土资源局应急办要积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核查,必要时报告市局、省厅应急办。应急响应 4.1 应急启动

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县国土资源局应急办、镇国土所要迅速启动预案开展处理工作,在县、镇政府统一指挥调度下,进行应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急办。

4.2 现场处理

县国土资源局、镇国土所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积极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处理人员要面对面的做群众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讲究策略和方法,随机应变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表明态度的,要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政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要如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

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借土地权属争议之机,煽动制造群体突发性事件的不法分子,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与司法部门坚决打击。

4.3 信息报送及新闻报道

(1)对已发生的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镇国土所必须在接到报告后15分钟内,向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应急办报告。发生跨县、市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或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直接向市局、省厅应急办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群体突发性事件级别、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各方参与人数和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事态发展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应急预案启动后,信息报送仍应持续。

(2)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一般不公开报道。必要时,按国家有关突发性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规定,按程序报批后公开报道;或者经批准,由事发地地方主要媒体作适当报道,引导舆论。

4.4应急结束

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成后,县国土资源局要在县政府领导下,对事件及应急处理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4.5 善后处理

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县国土资源局应急办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做好调查、统计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损失情况,参与制定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应急保障 5.1 人员保障

县国土资源局要确定参与预防、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备工作人员,确保群体突发性事件发生时,应急预备队伍能及时到位,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5.2资金物资保障

县国土资源局应当设立参与预防、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应急专项资金,保障应对群体突发性事件所需经费;做好应急装备器材、交通运输工具准备,确保应急时及时到位;确定专用应急固定电话,并有工作人员值守,在此基础上采用移动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多种通讯方式,保证正常联络。监督管理 6.1 预案演练

县、镇国土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积极参与县、镇政府组织的群体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的实践演练。对每次演练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应急处理的实战能力。

6.2 宣传和培训

县、镇国土部门要积极参加群体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的各种培训,要讲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的课程列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内容。要积极宣传有关土地确权政策法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土地权属争议,引导群众有序维权、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6.3 责任与奖惩

(1)因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预警信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2)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理职责,或者不配合,阻碍、延误预警信息报送或应急处理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

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在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附则

7.1预案制定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国土资源局制定。

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预案(定稿)

元泰维稳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对我公司的破坏,做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稳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编制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处置针对我公司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1)利用纵火等手段,袭击我公司员工和各车间的突发性事件。(2)在我标段各个施工临时营地水源处投放化学毒剂、放射性物质、致病致命微生物以及其他蓄意污染我公司水质的突发性事件。(3)我公司各车间及施工现场等场所遭受武力挟持和利器砍伤等突发性事件。

(4)我公司员工,财产受到汽车碾压等突发性事件

(5)投掷燃烧瓶,对我公司员工,车间,设备造成伤害的突发性事件。

二、成立维稳领导小组

1、成立维稳领导小组 我公司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魏玉生任组长,江恒任副组长,王日旭,黎天杰,马文兵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会议室,由安环部负责维稳日常管理工作。

2、维稳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组织维稳工作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演练情况。公司内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当地政府部门及公安警察部门。一旦发生大规模突发性群体事件,维稳领导小组根据各级领导部门的要求,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维稳工作机构的统一安排,在上级领导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维稳应急预案内容

1、严格落实领导责任

认真执行新疆维稳工政策,公司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公司每天至少1名领导值班,并确保信息报告渠道畅通。实行不定时的安全检查制度。

2、加强项目部各班组的内部管理

对项目各班组内部存在的矛盾纠纷进行摸排梳理,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问题,采取措施化解;及时做好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力争做到无漏管失控等现象。公司值班领导要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严格落实检查、登记等制度,积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妥善处理,并迅速上报。

3、加强应急管理

值班领导不得脱岗、离岗,各值班人员不得酗酒、关机,发现各种隐患、险情做到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力争将损失减到最低。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足额足量安装配置防爆器材并做好安防工作。组织开展演练,提升处置能力,配备防暴器械快速反击,同时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的视频及监控系统加强对现场的监控,遇突发事件提醒现场人员及时应对。

四、应急响应

1、信息报送和处理

(1)发生疑似突发性群体事件后,公司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维稳工作机构。

(2)信息报送必须快速、准确、详实。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掌握准确的信息,应先及时报告事件概况,随后补报详情。

(3)有关党委、政府维稳工作机构发布的突发性群体事件信息中涉及到我公司的,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调查核实,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2、先期处理

(1)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后,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维稳工作机构报告所发生的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或建议。(2)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后,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调集资源和力量,继续监控、追踪事态发展,在力所能及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必要的人员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尽力控制事态的发展,。(3)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后,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最紧迫的工程抢险、设备抢修等工作,在危险区域或被污染的水源附近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等,防止事态扩大。

3、指挥和控制

(1)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后,我公司会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维稳工作机构,服从其统一领导和指挥,并迅速通知公司内有关专家成立专家组,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及时制定处理方案,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

(2)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后,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上岗到位,主持本公司会议,根据本公司碳库,酸站,碱站分析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提出处置建议供各级党委、政府维稳工作协调机构决策,并组织完成其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3)对事发现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为上级部门维稳工作领导代拟部署和决策意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新一轮突发性群体事件。

五、应急保障

1、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组建由安环部领导,保卫人员及经过培训的施工人员组成的维稳应急救援小组。

2、由采购部结合应急抢险、抢修等的需要,配备必要的物资和设备。

3、由安环部有针对性地加强维稳专业技术培训,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维稳演练,不断提高防范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实战能力。

六、善后工作

处置工作结束后,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维稳工作机构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迅速有效的开展善后工作。

1、应急处置成果巩固

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继续保持或者采取措施巩固应急处置工作的成果,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2、事后恢复与重建

(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后重建工作,重点做好本公司的生产自救工作,加强管理和技术指导,迅速恢复开车、生活秩序。

(2)配合有关部门对受到污染的水源地进行清污和消毒处理,尽快恢复其原有的水质标准。

第三篇:维稳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预案

分级标准

(一)、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和性质,分为以下3类:

1、个体之间矛盾引发打、砸、抢、烧突发性群体事件 出租汽车驾驶员与乘客之间,出租汽车驾驶员之间、出租汽车驾驶员与其他个体人员之间因运输服务、市场竞争、行车矛盾等因素引发一定规模的械斗及打、砸、抢、烧事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社会秩序稳定。

按照突发性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突发性事件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

一般突发事件:个体之间矛盾发生在5人以下,参加人员有过激行为的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个体矛盾引发双方召集在6-20人,参与人员有过激行为,发生部分人员受伤、较大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个体矛盾引发双方召集在21-50人、参与人员有过激行为,发生大量人员受伤、重大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抢、烧事件。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个体矛盾引发双发召集在51人以上,参与人员有过激行为,发生严重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抢、烧事件,对社会照成严重影响。

2、个体与单位之间矛盾引发集体上访、堵塞交通突发性群体事件 出租汽车驾驶员与所属企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因经济纠纷、劳资纠纷等因素引发一定规模的聚众围堵、堵塞交通,集体上访的事件及对行业稳定及社会秩序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的事件。

按照突发性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突发性事件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一般突发事件:参与人数在5人(辆出租汽车)以下的聚众闹事、堵塞交通等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参与人数在6-20人(辆出租汽车)以下的聚众闹事、堵塞交通、非法集会等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参与人数在21-50人(辆出租汽车)以下的聚众闹事、堵塞交通、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引发同一期间内同一区域500辆以下在营车辆停运的事件;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参与人数在51人(辆出租汽车)以下的聚众闹事、堵塞交通、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阻断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交通;引发同一期间内全市范围内500辆以上在营车辆停运;冲击、围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等事件;

3、行业停、罢运突发性群体事件。因行业管理或外来因素影响,出现散发传单、散布谣言等不良行为,引发一定规模出租汽车行业罢工或停运、交通严重堵塞,冲击、围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游行示威、集体上访;出现跨市、跨行业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对政治、社会秩序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的事件。

按照突发性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突发性事件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

一般突发性事件:传单、谣言散发传播范围在2个公司以下或20人(辆出租汽车)以下,或发生数量在5人(辆出租汽车)以下聚众闹事、示威。堵塞交通等,引发同一期间该区域内100辆以下在营车辆停运,在较小范围内对行业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传单、谣言散发传播范围在3-4个公司或21-50人(辆出租汽车)以下,或发生数量在6-20人(辆出租汽车)出租汽车行业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堵塞交通等,引发同一期间内该区域及其他区域101-300辆在营车辆停运,在一定范围内对行业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重大突发事件:传单、谣言散发传播范围在5-6个公司或51-100人(辆出租汽车)以下,或发生数量在21-50人(辆出租汽车)出租汽车行业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工或停运,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堵塞交通,引发同一期间内全市范围301-500辆在营车辆停运,对行业稳定以及一定范围内政治和社会秩序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的事件。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出现跨地区跨行业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会造成了更严重的危害和损失。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传单、谣言散发传播范围在7个公司以上或101人(辆出租汽车)以上,或发生数量在51人(辆出租汽车)以上出租汽车行业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工或停运,交通严重堵塞,冲击、围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的事件;阻断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交通;引发同一期间内全市范围500辆以上在营车辆停运;出现跨市、跨行业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对政治、社会秩序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的事件。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以下”含本数。

响应级别

根据不同的预警级别或突发事件的事件规模采取不同的响应级别。分以下四级:1、2、3、4、六、应急处置

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性事件等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统一指挥,指导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信息报告

事件发生时各工作组要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1、根据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预警所对应的情形,一旦掌握出租汽车行业突发事件征兆或发生出租汽车行业突发事件的情况,按紧急信息保送有关规定,立即逐级上报,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属于一般和较大的出租汽车行业突发事件必须2小时内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并在3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出租汽车行业突发事件必须30分钟内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并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

2、应急处置阶段,一级预警处置情况须随时报送,二级预警处置情况须一日一报,紧急情况须随时报送;三级、四级预警处置情况须一日一报。

3、应急状态解除后,预警处置情况于二日内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报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等级、采取的措施和后续进展情况。

(二)应急措施

突发性事件实行分级响应制度,按照不同突发性事件级别分别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四级预警和响应 IV级响应:当发生群体性事件级别为一般(IV级),或预警级别为较大(III级)以下时,采取IV级响应。

III级响应:当发生群体性事件级别为较大(III级),或预警级别为较大(III级)时,采取III级响应。

II级响应:当发生群体性事件级别为重大(II级),或预警级别为重大(II级)时,采取II级响应。

I级响应:当发生群体性事件级别为特别重大(I级),或预警级别为特别重大(I级)时,采取I级响应。(1)各出租汽车企业要立即派出工作小组到达现场,疏散围观群众,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信息,积极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置应急事件,同时道路信息中心实行监控,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做好预警升级的准备工作。

(2)个租车汽车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控制事态恶性扩大,运用政策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和处理当事人反映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避免矛盾的激化和升级,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事态萌芽状态。(3)个出租车汽车企业要做好安全稳定信息上报工作,加大信息收集和信息保送力度,及时向出租车监管科报送有关信息。

2、三级预警和响应

(1)较大突发性事件(III级)发生后,应急机构小组根据事件发生原因,启动突发性事件预案,立即派出出租汽车监管科与事件直接相关的企业负责人赶到现场,对能够现场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并立即疏散人群,回复交通,严格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2)出租汽车监管科要及时掌握驾驶员的思想动向以及他们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各种矛盾的激化和升级。与公安部门协同严密关注安全稳定动态,防范和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者煽动闹事,发现事件发展苗头要依法制止并及时上报。

(3)道路信息中心要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必要时进行监听和试调度,掌握参与汇集的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出场汽车监管科要认真分析上报的信息,积极鞋套各企业处置应急事件,做好预警升级的准备工作。

(4)出租汽车监管科、公安部门与事件直接相关企业在积极开展说服疏导的同时迅速组织力量,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同时要做好安全稳定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向应急机构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

3、二级预警和响应

(1)应急领导机构根据事态发展,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及时派出工作组与事件直接相关的部门负责人赶到现场,对可能涉及全市的问题要迅速拿出措施和意见,严格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2)应急领导机构要立即组织个工作组采取措施,对事件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及时掌握驾驶员的思想动向以及他们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有针对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各种矛盾的激化和升级。

(3)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各工作小组迅速组织力量,在积极开展说服疏导的同时,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调动多方面力量和资源,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采取措施开展紧急处置。与公安部门协同严密关注安全稳定动态,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对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严厉打击,确保行业和社会稳定。(4)应急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处置应急事件,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及时将信息上报纸交通局应急领导小组,做好预警升级的准备工作。

4、一级预警和响应

(1)应急领导机构在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先期处置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向交通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请示下一步工作指示,并组织力量,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处置工作。(2)应急领导小组随时向交通局应急小组上报信息,积极协调交通局各部门处置应急事件,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七、应急结束

在确认突发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处置结束后,其构成条件不再具备时,应急工作指挥机构综合有关意见后,宣布终止突发性事件应急状态。

八、善后处理

在运管处统一领导下,由出租汽车监管科负责组织实施,妥善处置善后事宜。要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根据突发事件级别的性质,将调查结果逐级上报,对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和解决办法,吧各种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初始阶段,解决在基层,防止事态恶化。

(一)对因政策不合理因素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及时找到政策问题所在,书面上报市交通局。政策出台可能照成较大影响的,要采取暂缓执行或适当调整措施,渐进式实施。

(二)对企业管理、收费等原因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由运管处派出调查组,立即对企业开展调查,利用思想教育、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协调、调节,监督企业解决好存在问题。

(三)对因油价上涨因素增加经营成本引起的突发事件,要采取综合措施,制定相关方案上报市交通局,有市交通局上报市政府部门依据有关规定,采取行政、经济等有效措施协调解决。

(四)对因出场汽车驾驶员、经营者无理取闹或受人挑拨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运管处要与公安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件,追究组织者或挑拨者的责任。

九、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落实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等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有关部门现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通信设备性能完好,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人员保障

个科室、企业要落实处置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应急人员和应急车队。应急人员和车队根据突发性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三)培训保障

积极组织开展对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的指挥和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综合演练,提高对突发性事件的协同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十、奖惩制度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出租汽车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一)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二)对因出场汽车企业违法经营,对有关规定不执行或贯彻不力,对可能引发突发性事件不及时了解,不作出细致工作,不认真解决,或出租汽车驾驶员无理取闹或受人挑唆等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致使事件升级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企业或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对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不当,甚至压制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如实上报情况、及时处置,致使可以避免的影响和损失未能避免的工作失职、渎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十一、预案制定与更新

本预案是南宁市运管处处置出租汽车行业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文件,没两年修订一次。各科室、企业应当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市运管处预案。

第四篇:中学生突发性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中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预案中“意外伤害事故”主要指危及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意外伤害意外事件。如:

(1)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2)来自校内外的袭击、伤害性事故。(3)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的意外交通事故。(4)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学生哄闹所造成的事故。(5)校内发生的意外性伤害事故。(6)校内的火灾事故。

(7)建筑和设备的安全事故。

(8)其它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恶性事件等。

二、成立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处理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刘洪东

副组长:白元荣 朱磊

成员:郑永昌 何斌 刘康虎 李志明 袁桂娥 全体班主任 值班电话:87520728 87580061-8318

三、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即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的各种隐患。

2、早发现。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检查制度,关注学校每位师生的健康状况和情绪倾向,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早报告。即一旦发现意外伤害事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必要时向公安和医疗、防疫等部门发出求助信息。

4、早救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尽最大努力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疗机构救治。

四、意外伤害事件具体处理步骤:

1、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后,在场的任课教师或首先发现者应迅速护送学生到校医室处理(如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在校外,则在场的任课教师应直接护送学生到相应的医疗机构),并将事情上报班主任,同时继续关注学生的情况,确保学生得到妥善治疗和护理。

2、班主任迅速联系家长(如果班主任不能及时联系家长,任课教师或首先发现者应迅速联系家长)并上报年级部,确保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年级部接报后应立即上报德育处并由德育处及时报校长室,报给分管校长和校长或书记。

3、在处理和上报环节中如在第一时间内不能与有关责任人取得联系,可越级处理和上报,确保学生得到最妥善的处理及有关情况能及时报给学校校长或书记。

4、卫生室临时处置,要做出正确医护处理,根据伤害情况、轻重缓及决定是否送医院或相应医疗机构,如时间允许是否送医院及送哪个医院应事先征求家长意见。

5、校长室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做出最终处理决定,安排善后,并根据伤害情况酌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必要时向公安和医疗、防疫等部门发出求助信息。

6、在意外伤害事件处理过程中,各环节接处或接报人均为直接责任人,各环节应交接清楚,各环节责任人必须确保学生及时得到妥善治疗和护理,待学校作出安排后方可解除责任。

7、如在处理环节中人员失职或处理不当造成后果,学校将酌情追究其责任并予以处理,后果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给予处罚。

备注:

1、在意外伤害事件处理过程中,各环节接处或接报人均为直接责任人,各环节应交接清楚,各环节责任人必须确保学生及时得到妥善治疗和护理,待学校作出安排后方可解除责任。

2、在处理和上报环节中如在第一时间内不能与有关责任人取得联系,可越级处理和上报,确保学生得到最妥善的处理及有关情况能及时报给学校校长或书记。

济南古城中学

2010年9月

第五篇: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宝鸡幼儿园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的处理,保证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保护公共财产,维护校园稳定,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我园占地6535m2,有教学楼、教学办公楼、后勤楼及家属楼各一栋,总建筑面积7613 m2。位于建国路北端,有东、南两个大门。东门面临建国路,门前畅通;南门面临劝业市场,菜市场等,道路较狭窄。家属楼位于园内,北邻铁路。

二、突发性事件范围

1.校园伤害事故 2.火灾 3.地震 4.幼儿走失事故 5.被盗事故 6.食物中毒事故 7.卫生防疫事故 8.燃气、水电事故

9.停水、停电、停暖气、停天然气 10.其他突发性事件

三、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的组成及分工

(一)成立宝鸡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园长担任,副组长由党支部书记(后勤副园长)、副园长担任。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保教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按其所在部

门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园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组长(园长):全面负责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的一切事务。落实应急处理责任制,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及恢复教学生活秩序工作,及时发现并着力解决有关问题。

副组长(党支部书记、后勤副园长):与园长共同负责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的事务。负责处理突发事件中有关后勤方面的工作,组织领导伙管、财务、保健、门卫等人员的相关工作。做好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

副组长(保教副园长):负责做好突发事件中,班级幼儿、教师的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协助后勤副园长工作;负责组织联系和传递信息。工会主席:搞好交通疏导,保障事件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现场。保教主任:协助保教副园长做好班级师生工作。保健大夫:负责突发事件中的伤员救治工作。班级人员:负责保护照顾好幼儿。

其他各部门人员:按照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各项工作。

四、应急处理程序

(一)报告程序

1.发生火灾、校园伤害等事件时,任何人有责任第一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 相关部门电话:

经二路派出所:3212841 市教育局值班电话:3898669 市教育局24小时公开服务热线电话:3658017 市疾控中心电话:3361329 2.迅速报告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重大不安全事故、突发性事件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电话报告市局、4小时之内书面报告。发生经济、被盗、火灾等事件要在12小时之内书面报告市局和相关科室。

(二)处理程序

1.接报后,园领导及有关人员要迅速赶到现场,在园长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事件结束后要向市教育局报告处理结果。

2.处理措施

⑴当发生校园伤害事件时,保安要迅速拉响警报(急促铃声连续三次),教师要组织好幼儿撤离,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

⑵当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好幼儿疏散、撤离工作。报警要说明火灾发生的地点、单位、路名、门牌、灾害种类、程度、目前状况及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号码等。并及时组织力量控制火源和开展自救互救。

⑶当地震发生时,第一时间,如果在室外活动要把幼儿集中到操场中间空旷场地;如果在室内上课要指挥幼儿迅速抱头、闭眼,躲到桌子下面以及房间内侧的墙角或者洗手间;如果是正在午睡要叫醒幼儿,并有序组织幼儿躲在床底下或墙脚处。第一次震动后,快速有序组织幼儿撤离到操场。

⑷当发生幼儿走失事故时,当事人要第一时间报告园领导,迅速寻找。

⑸当发生被盗事故时,要保护现场,同时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

量,并做好登记。

⑹当发生中毒事件时,由伙管人员封存现有食物,并向防疫部门和医院及时提供食物样品,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

⑺当发生卫生防疫事故时,立即封闭疫点,及时隔离发病人员,保持接触人员的相对封闭,以免疫情扩大。

⑻当发生燃气泄露事故时,立即关上燃气阀门、组织人员撤离。⑼当发生天然气检修时,由伙管员负责与外联系幼儿用餐品种、数量。

⑽当发生停水时,由伙管员就近联系水源组织人员拉水或联系消防车供水。

⑾当发生停电时,课间操班级自行组织,由职工灶负责烧开水,班级人员按时去提取。

⑿当暖气发生故障,由维修人员及时处置。发生停暖气时,教师要做好幼儿保暖工作,暖气来之后维修人员及时做好排气工作,使暖气正常运转。

(三)疏散、撤离路线和程序

若发生火灾地震等所有人员需疏散至园操场,班级人员对本班负责,行政后勤人员实行联系包班负责制。

1.疏散路线及责任人:

一楼班级直接撤到操场,保健大夫(吴引娟)负责联系西

一、西二班级,保健大夫(张亚玲)负责联系西

三、西四班级,保教主任(张翠琴)负责联系东一班级、楼梯口。

教学办公楼二、三楼及教学楼四层东一的班级从东边楼梯撤离,教学副园长(张少玫)负责联系二楼班级、东楼梯,保教干事(孙彩莲)负责联系三楼班级,(张璐)负责联系四楼东一班级。

教学楼二层西一、四层西

一、西二班级从西边圆弧楼梯撤离,后勤副园长(党涓)负责联系二层西

一、圆弧楼梯,办公室干事(田丽芸)负责联系四层西

一、西二班级。

教学楼二层西

二、西三班级从西边小楼梯撤离,由办公室干事(邢彩娥)负责联系。

教学楼二层东

一、东二班级从东边小楼梯撤离,由办公室主任(董晓红)负责联系。

2.疏散时未在班上上班的教师,要迅速赶到本班一起组织幼儿撤离.3.疏散后各班把幼儿集中在老师周围,立即清点人数,保证所有幼儿的安全。

4.疏散后若有家长接幼儿必须做好幼儿离园签名登记工作。 5.后勤各部门按以下分工做好撤离后后续清查工作,确保幼儿无一遗漏。

财务室负责教学楼一楼班级; 伙管室负责教学楼二楼班级;

职工灶负责教学办公楼二楼、三楼班级; 幼儿灶负责教学楼四楼班级; 门卫人员看好大门,防止幼儿走失。

6.若部门人员变动后新任人员继续履行新任岗位相应职责。

五、其他要求

1.园领导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保护教职工及幼儿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

2.幼儿园内必须坚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领导小组要提前做好疏散路线和有关避难安置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六、本预案从即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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